资源描述
徐州市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税流程
纳税申报(上门申报)工作流程
纳税人
受理环节
受理、审核纳税人报送的纸质申报表及附报资料。对逾期申报进行处罚。
受理环节
征收税款和滞纳金,开具完税凭证,并由税款经收处划缴国库。
受理环节
将纸质资料整理归档。
数据有误,资料不全的,退回申报重新受理。
注:纳税人报送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表二)(纸质资料和电子信息)
3、财务报表
4、《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发生进口增值税抵扣的纳税人填报)
5、《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发生运费抵扣的纳税人填报)
6、《废旧物资发票抵扣清单》(发生废旧物资抵扣的纳税人填报)
7、《废旧物资发票开具清单》(发生废旧物资销售的纳税人填报)
8、退税部门确认的上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办理“免抵退”税的生产企业提供)
9、《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纸质资料和电子信息,发生成品油零售业务的纳税人填报)
10、税控IC卡(使用小容量税控IC卡的企业还需要持有报税数据软盘)
11、《机动车辆生产企业销售明细表》及其电子信息(机动车生产企业按月报送)
12、每年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报送上一年度《机动车辆生产企业销售情况统计表》及其电子信息(机动车生产企业报送)
13、《机动车辆销售统一发票清单》及其电子信息(机动车生产企业报送)
14、《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领用存月报表》,以及已开具的统一发票存根联(机动车生产企业报送)
15、《代码清单》(机动车生产企业报送)
16、《机动车辆经销企业销售明细表》及其电子信息(机动车经销企业报送)
17、《机动车辆销售统一发票清单》及其电子信息(机动车经销企业报送)
18、《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领用存月报表》,以及已开具的统一发票存根联(机动车经销企业报送)
19、重点税源企业报表(重点税源企业)(一式一份)
20、稽核结果比对通知书(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报送)
2.增值税小规模企业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
3、财务报表
4、《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领用存月报表》,以及已开具的统一发票存根联(机动车经销企业报送)
5、《机动车辆销售统一发票清单》及其电子信息(机动车经销企业报送)
6、《机动车辆经销企业销售明细表》及其电子信息(机动车经销企业报送)
3.消费税纳税申报
1、《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2、《生产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表》和《生产企业产品销售明细表(油品)》(生产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的纳税人报送)
3、外购应税消费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和复印件、随同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的由销售方开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销货清单原件和复印件(外购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报送)。
4、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提供“代扣代收税款凭证” 原件和复印件
5、“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 原件和复印件(进口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报送)
6、《消费税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扣缴义务人报送)
7、①生产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表(油品)②生产企业产品销售明细表(油品)③主管部门下达的月度生产计划④企业根据生产计划制定的月份排产计划(汽油、柴油消费税纳税人报送)
8、抵减进口葡萄酒消费税退税纳税人还需报送:《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复印件
4.车辆购置税纳税
1、《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2份
2、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内地居民,提供内地《居民身份证》(含居住、暂住证明)或《居民户口簿》或军人(含武警)身份证明;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3)外国人,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4)组织机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车辆价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境内购置的车辆,提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和报税联)或有效凭证
(2)进口自用的车辆,提供《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代征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海关《征免税证明》
4、车辆合格证明及复印件
(1)国产车辆,提供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2)进口车辆,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或《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
5、进口旧车、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损的车辆、库存超过3年的车辆、行驶8万公里以上的试验车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车辆,凡纳税人能出具有效证明的,计税依据为其提供的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注明的价格。
税款征收(上门申报、电子申报、罚款征收、滞纳金征收)工作流程
电子申报
根据申报信息开具税收通用缴款书。
纳税人
征收环节(个体)
对使用现金缴纳税款的,根据其申报税款收取现金并开具税收通用完税证。
征收环节
征收岗用通用缴款书汇解,由税款经收处将税款划缴国库。
征收环节(企业)
纳税人将税款存入缴税专用账户。
征收环节
根据其申报税款开具税收通用缴款书,由税款经收处将税款划缴国库。
发票管理(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工作流程
纳税人
受理环节
受理、审核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及附报资料。
受理环节(税款征收)
符合条件的,开具税收通用缴款书,由税款经收处划缴入库。
受理环节(发票代开)
为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并收取工本费。
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重新受理。
受理环节
月底前生成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统计表,并将有关资料留存,下月初抄报税。
注:纳税人报送资料
1. 代开发票申请表;
2. 代开单位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两份;
3. 购货方单位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两份(盖有一般纳税人章);
4. 代开单位公章、发票专用章。
发票管理(代开普通发票)工作流程
纳税人
受理环节
受理、审核代开普通发票申请及附报资料。
受理环节(税款征收)
对符合条件的,开具完税凭证,由税款经收处划缴入库。
受理环节(发票代开)
为纳税人代开发票,并将有关资料留存。
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重新受理。
注:纳税人报送资料
1. 代开发票申请表;
2. 付款方(或接收劳务服务方)对所购物品品名(或劳务服务项目)、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对个人小额销售货物和劳务只需提供身份证明。(销售1000元以下的、农民个人销售自产自销的农产品3000元以下的不须出具书面确认证明);
3. 提供由生产地村委会出具的自产初级农产品证明(适用于代开免税项目);
4. 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
发票管理(发票发售)工作流程
纳税人
受理环节
受理纳税人领购发票申请,审核附报证件资料。
受理环节
证件资料齐全的,对纳税人上次领购发票进行查验,并定期传递监控环节进行审核。
受理环节
符合条件的,发售发票并由IC发票领购管理系统收取工本费。
证件资料不齐全的,退回申请重新受理。
受理环节
对有发票违章行为的,通知各分局对其进行违法违章处理。
注:纳税人报送资料
1、购票IC卡
2、税控IC卡(一般纳税人使用)
3、发票专用章
4、已用发票存根(初次购买除外、购税控发票携带已开具的最后一张记账联)
发票管理(发票缴销)工作流程
纳税人
受理环节
受理纳税人缴销发票申请,审核附报证件资料。
受理环节
通过CTAIS2.0系统对纳税人申请缴销发票进行核实。
受理环节
录入计算机发票缴销信息,办理发票缴销或发放手续。
证件资料不齐全的,退回申请重新受理。
受理环节
对有发票违章行为的,通知各分局对其进行违法违章处理。
注:纳税人报送资料
1. 《发票领购缴销表》;
2. 购票IC卡
3. 需缴销的空白发票;
4. 税控IC卡(一般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还需提交金税卡)。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运输发票认证管理工作流程
纳税人
受理环节
认证并打印认证结果通知书。
受理环节
对存在密文有误等问题的专用发票抵扣联移交稽查环节处理。
受理环节
对网上认证信息进行监控,发现问题通知企业确认。
受理环节
下载认证信息,导入服务厅认证系统。
受理环节
打印认证结果通知书和网上认证结果清单,送交纳税人。
对存在无法认证等问题的抵扣联退还企业。
手工认证
网上认证
注:纳税人报送资料
1、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2、货运发票税控系统开具的货运发票抵扣联
增值税防伪税控企业报税管理工作流程
纳税人
受理环节
接收纳税人报税数据,导入系统,进行审核比对。
受理环节
对经比对和核实数据无误的,予以接收。
受理环节
上报报税明细数据及统计表。
数据有误的,退回企业补录存根联。
注:纳税人报送资料
1. 增值税申报表;
2. 发票防伪税控IC卡;
3. 开票汇总表,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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