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T∕ZZB 0400-2018 水性墨水圆珠笔和笔芯.pdf

上传人:bes****aha 文档编号:88965 上传时间:2022-06-28 格式:PDF 页数:15 大小:1.35MB
下载 相关 举报
T∕ZZB 0400-2018 水性墨水圆珠笔和笔芯.pdf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T∕ZZB 0400-2018 水性墨水圆珠笔和笔芯.pdf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T∕ZZB 0400-2018 水性墨水圆珠笔和笔芯.pdf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T∕ZZB 0400-2018 水性墨水圆珠笔和笔芯.pdf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T∕ZZB 0400-2018 水性墨水圆珠笔和笔芯.pdf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要求 . 2 5 技术要求 . 2 6 试验方法 . 4 7 检验规则 . 8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 9 9 质量承诺 . 10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分类说明 . 11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18 种多环芳烃 . 12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贝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牵头组织制定。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贝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得力集团有限公司、广博集团股份有限

2、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殷永生、彭力明、龙水云、张雪莲、唐嘉琪、储伟东、邱光金、邱耀。 本标准由贝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水性墨水圆珠笔和笔芯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性墨水圆珠笔和笔芯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承诺。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书写和文件书写用水性墨水圆珠笔和笔芯。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828.1 计

3、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126542008 书写纸 GB 210272007 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 GB/T 220482015 玩具及儿童用品中特定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测定 GB/T 261252011 电子电气产品 六种限用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测定 GB/T 320172015 水性墨水圆珠笔和笔芯 YY/T 03302015 医用脱脂棉 QB/T 23092010 橡皮擦 AfPS GS 2014:01 PAK 多环芳烃的测试和评估(Testing and assessment of polycyc

4、lic aromatic hydrocarbons(PAHs)in the course of awarding the GS mark-Specification pursuant to article 21(1) no.3 of the product Safety Act(ProdSG)-AfPS GS 2014:01 PAK) 3 术语和定义 GB/T 3201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文件书写 documentary use 在档案等需长期保存的文件上书写。在书写效果上具有更好的耐水性、耐光性,并且具有耐擦性、耐乙醇性、耐盐酸性、耐氨水性、耐漂白性。 3.2

5、一般书写 general use 在书写用途和书写效果上区别于文件书写。 4 基本要求 4.1 设计 4.1.1 应具备对产品外观、结构进行计算机三维辅助设计的能力。 4.1.2 应具备建立 3D 实物模型、对结构进行优化、设计及评估的能力。 4.2 材料 4.2.1 塑料中可迁移元素应符合 GB 210272007 的规定,邻苯二甲酸酯根据 GB/T 22048 的方法符合表 3 中的规定,多环芳烃应符合 AfPS GS 2014:01 PAK 的规定。 4.2.2 墨水中可迁移元素应符合 GB 21027-2007 的规定,邻苯二甲酸酯根据 GB/ T22048 的方法符合表3 中的规定,

6、多环芳烃应符合 AfPS GS 2014:01 PAK 的规定。 4.2.3 涂层用材料中可迁移元素应符合 GB 21027-2007 的规定,邻苯二甲酸酯根据 GB/T 22048 的方法符合表 3 中的规定。 4.2.4 供应商需提供以上规定的符合声明。 4.3 生产制造 4.3.1 产品的模具制造采用全自动 CNC 数控机床及电火花加工工艺。 4.3.2 电镀采用无镍电镀工艺。 4.4 检测能力 应具备技术要求中使用初写性能、书写性能、抗漏性、渗透性、干燥性、复印性、耐水性、耐光性、间歇书写、保存性、出芯机构灵活性、笔杆头部孔径与笔头外径差值、金属笔夹弹性、耐冲击性和外观的检测能力。 5

7、 技术要求 5.1 水性墨水圆珠笔和笔芯的理化性能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1 理化性能 试验方法 项目名称 要求 一般书写 文件书写 6.2 初写性能 20 mm 内出墨正常 6.3 书写性能 划线 800 m 以上,线迹无明显断线、变淡现象 6.4 抗漏性 a -10 kPa,不滴漏墨水 6.5 渗透性 24 h,书写纸背面无明显痕迹 6.6 干燥性 20 s,覆盖纸应无墨迹 6.7 复印性 复印线迹保持可见 6.8 保存性 A法 (502),10 天,应符合初写性能和书写性能的要求 B法 b (402),(555)RH,90 天,应符合初写性能和书写性能的要求 表1 理化性能(续) 试验

8、方法 项目名称 要 求 一般书写 文件书写 6.9 间歇书写 48 h,100 mm 内出墨正常 7 d,100 mm 内出墨正常 6.10 耐水性 2 h,线迹保持可见 c 24 h,线迹保持可见 6.11 耐光性 36 h,线迹保持可见 72 h,线迹保持可见 6.12 耐擦性 线迹经擦拭后保持可见 6.13 耐乙醇性 10 min,线迹保持可见 6.14 耐盐酸性 24 h,线迹保持可见 6.15 耐氨水性 24 h,线迹保持可见 6.16 耐漂白性 5 min,线迹保持可见 a 适用于直液式水性墨水圆珠笔(分类参见附录 A)。 b 对试验结果有异议时,B 法为仲裁试验方法。 c 适用于

9、黑色和有“耐水”或“WR”标志的水性墨水圆珠笔和笔芯。 5.2 水性墨水圆珠笔和笔芯的其它性能还应符合表 2 规定。 表2 其他性能 试验方法 项目名称 要 求 6.17 出芯机构灵活性a 使用、复位转换灵活、复位时球珠不外露 6.18 笔杆头部孔径与笔头外径差值/mm 0.20 6.19 金属笔夹弹性 无缝隙 6.20 耐冲击性 1 m 高度水平跌落,能书写正常、零部件无开裂、变形、脱落 6.21 镀层抗蚀性 3 min,不露基材 a 适用于活动式水性墨水圆珠笔(分类参见附录 A)。 5.3 水性墨水圆珠笔和笔芯外观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表面光洁,无擦伤、裂纹等缺陷; b) 整笔无明显歪斜

10、; c) 零部件装配平服、牢固; d) 标志字迹清晰。 5.4 14 周岁以下学生使用的水性墨水圆珠笔或笔芯中的墨水、笔杆(包括笔套)上的涂层中可迁移元素含量应符合 GB 210272007 第 3.1 条的规定,笔套安全应符合 GB 210272007 第 3.7 条的规定。 5.5 水性墨水圆珠笔和笔芯可接触软塑料和涂层中的增塑剂符合表 3 的规定。 表3 增塑剂限量 范围 限定增塑剂类别及 CAS 限量 可接触软塑料和涂层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84-74-2 三种增塑剂总含量0.1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 85-68-7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 117-81

11、-7 表3 (续) 范围 限定增塑剂类别及 CAS 限量 可接触软塑料和涂层 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 117-84-0 三种增塑剂总含量0.1 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 68515-48-0 28553-12-0 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 26761-40-0 68515-49-1 注: 对于单一样品的单一材料的取用量不足 10 mg 时予以豁免。 5.6 水性墨水圆珠笔和笔芯材料中塑料、橡胶和涂层的多环芳烃含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 表4 多环芳烃限量 项目 限量 18 种多环芳烃总和计a/(mg/kg) 10 苯并芘(BaP)/(mg/kg) 1 注: 对于单一样品的单

12、一材料的取用量不足 50 mg 时予以豁免。 a 18 种多环芳烃见附录 B。 5.7 水性墨水圆珠笔和笔芯的包装材料中铅、汞、镉和六价铬(Cr6+)总和应符合表 5 的规定。 表5 铅、汞、镉和六价铬(Cr6+)的总和限量 6 试验方法 6.1 仪器设备、试剂材料 6.1.1 仪器设备 6.1.1.1 划圆书写机 划圆书写机应满足下列条件: a) 书写载荷:(1 0 -0.3)N; b) 书写角度:(655); c) 划线速度:(4.50.5)m/min; d) 书写格式:间距为 2 mm5 mm 的连续螺旋线(周长 100 mm); e) 衬垫板:抛光的不锈钢板。 6.1.1.2 其他仪器

13、设备 其他仪器设备应满足下列条件: a) (601)g 专用砝码; b) 减压仪; c) 秒表; 项目 限量 以铅、汞、镉和六价铬(Cr6+)的总和计/(mg/kg) 100 d) (5001)g 专用砝码,底面直径为(500.5)mm; e) 复印设备(复印机或传真机); f) 恒温烘箱; g) 恒温恒湿箱; h) 200 mL 烧杯; i) 紫外线灯箱(灯箱内径为 220 mm230 mm,紫外线灯:功率 30 W,波长 2.537102 nm,灯管长 900 mm); j) 橡胶橡皮擦,符合 QB/T 23092010; k) 分辨力不低于 0.02 mm 的游标卡尺; l) 厚度为(3

14、0.2)mm 的插片(木片、塑料片、金属片均可); m) 厚度为(302)mm 的杉木板; n) 500 mL 量筒; o) 500 mL 烧杯; p) 恒温水浴锅; q) 分辨力不低于 1 的温度计。 6.1.2 试剂材料 试剂材料应满足下列条件: a) 书写纸,符合 GB/T 126542008 的定量规格为 70 g/m2; b) 复印纸; c) 蒸馏水; d) 乙醇; e) 盐酸; f) 氨水; g) 氯胺 T; h) 医用脱脂棉,符合 YY/T 03302015。 6.1.3 环境条件 若无特别的规定,试验应在下列环境条件下进行: a) 环境温度:15 25 ; b) 相对湿度:50

15、80。 6.2 初写性能试验 6.2.1 取 10 支未使用的水性墨水圆珠笔或笔芯作为试笔。 6.2.2 将(601)g 专用砝码(见 6.1.1.2.a)套在笔杆下端,使试笔与书写纸纸面成 5070倾斜角,以 10 mm/s15 mm/s 的划线速度手划直线,20 mm 内应出墨正常。 6.3 书写性能试验 6.3.1 调整划圆书写机满足 6.1.1.1 的条件;书写纸符合 6.1.2.a 的要求。 6.3.2 将经 6.2 试验的试笔装夹在划圆书写机上,经试写选定线迹最连贯的书写角度,开动划圆书写机连续划线至 800 m,开始至结束段线迹应无明显断线、变淡现象。 6.3.3 在已划线的书写

16、纸上,除去开始段和结束段,裁取约 50 mm 长的书写纸数条作为试样纸。 6.4 抗漏性试验 6.4.1 将减压仪(见 6.1.1.2.b)减压速度调至 10 kPa/min12 kPa/min。 6.4.2 将储墨容器中贮有占容量 1/2 墨水的笔作为试笔。 6.4.3 去掉试笔笔套,将试笔笔头朝下垂直插入笔架,放置减压仪真空罩内,开启减压仪,当真空表示值达到-10 kPa 后,保持 10 min,检查试笔应不滴漏墨水。 6.5 渗透性试验 将试样纸在试验环境条件下放置24 h,检查试样纸背面。 6.6 干燥性试验 当6.3.2划线结束时,开启秒表(见6.1.1.2.c)计时至20 s,在结

17、束段线迹上覆盖相同性质的书写纸,用专用砝码(见6.1.1.2.d)压在覆盖纸纸面上,重新计时,10 min后分开两纸,检查覆盖纸应无墨迹。 6.7 复印性试验 将试样纸放入复印设备(见6.1.1.2.e),启动复印设备。 6.8 保存性试验 6.8.1 样品 取10支近期制造后未使用的带笔套的水性墨水圆珠笔或笔芯作为试笔。 6.8.2 A 法 试笔水平放置在温度为(502)的恒温烘箱(见6.1.1.2.f)中10天后取出。 试笔冷却后,按6.2和6.3进行试验。 6.8.3 B 法 试笔水平放置在温度为(402)、相对湿度为(555)的恒温恒湿箱(见6.1.1.2.g)中90天后取出。 试笔冷

18、却后,按6.2和6.3进行试验。 注:本方法为仲裁试验方法。 6.9 间歇书写试验 将试笔拔去笔套,划线出墨正常后在试验环境条件下水平放置表1规定的时间后,手划一条直线,观察试笔在100 mm内是否出墨正常。 6.10 耐水性试验 将试样纸在试验环境条件下放置2 h,放入烧杯(见6.1.1.2.h)浸没于蒸馏水中。“一般书写”浸2 h;“文件书写”浸24 h,取出后自然干燥。 6.11 耐光性试验 将试样纸置于距紫外线灯箱(见6.1.1.2.i)灯管100 mm处照射,达到表1规定时间后取出。 6.12 耐擦性试验 将试样纸在试验环境条件下放置10 min,在线迹上用橡胶橡皮擦(见6.1.1.

19、2.j)按一般方式擦拭,用力轻重以纸面无明显损伤为度。 6.13 耐乙醇性试验 配制体积分数为50的乙醇水溶液,将试样纸放置在试验环境条件下1 h后,放入烧杯(见6.1.1.2.h)浸没于乙醇溶液中;经10 min后取出,浸没于蒸馏水中10 min,取出后自然干燥。 6.14 耐盐酸性试验 配制质量分数为10的盐酸水溶液,将试样纸放置在试验环境条件下1 h后,放入烧杯(见6.1.1.2.h)浸没于盐酸溶液中;经24 h后取出,浸没于蒸馏水中10 min,取出后自然干燥。 6.15 耐氨水性试验 配制质量分数为10的氨水水溶液,将试样纸放置在试验环境条件下1 h后,放入烧杯(见6.1.1.2.h

20、)浸没于氨水溶液中;经24 h后取出,浸没于蒸馏水中10 min,取出后自然干燥。 6.16 耐漂白性试验 用时即配质量分数为3的氯胺T水溶液,将试样纸放置在试验环境条件下1 h后,放入烧杯(见6.1.1.2.h)浸没于氯胺T溶液中;经5 min后取出,浸没于蒸馏水中10 min,取出后自然干燥。 6.17 出芯机构灵活性试验 6.17.1 揿动或旋转水性墨水圆珠笔(分类参见附录 A)出芯结构,使用、复位状态转换应灵活。 6.17.2 使能正常书写的水性墨水圆珠笔处于复位状态, 然后使笔杆与书写纸纸面垂直, 笔杆头部在纸面上划写,不应划出线迹。 6.18 笔杆头部孔径与笔头外径差值试验 6.1

21、8.1 方法与步骤 用游标卡尺(见6.1.1.2.k)分别量取笔杆头部孔径最小值d1 和笔头外径最大值d2,再按式(1)计算差值h。 21ddh= . (1) 式中: h 笔杆头部孔径与笔头外径差值,单位为毫米(mm); d1 笔杆头部孔径最小值,单位为毫米(mm); d2 笔头的外径最大值,单位为毫米(mm); 计算结果表示到小数点后两位。 6.19 金属笔夹弹性试验 将插片(见6.1.1.2.l)插入笔套(杆)与笔夹夹珠之间,放置10 min后取下插片,检查笔套(杆)与笔夹夹珠之间应无缝隙。 6.20 耐冲击性试验 6.20.1 在地上放置(302)mm 厚的杉木板(见 6.1.1.2.m

22、)。 6.20.2 活动式水性墨水圆珠笔(分类参见附录 A)应处于复位状态(固定式水性墨水圆珠笔应套上笔套),使试笔轴线与板面保持平行,从离地面 1 m 高度处向板面自由落下一次。 6.20.3 检查试笔,应书写正常,无断线现象;零部件应无开裂、变形、脱落。 6.21 镀层抗蚀性试验 6.21.1 在 500 mL 量筒(见 6.1.1.2.n)中,将盐酸和蒸馏水按 1:2 的比例充分混和作为试验溶液。 6.21.2 用量筒取上述试验溶液 250 mL,盛于 500 mL 的烧杯(见 6.1.1.2.o)内,然后将烧杯置于恒温水浴锅(见 6.1.1.2.p)中,用温度计(见 6.1.1.2.q

23、)测量试验溶液温度,当试验溶液温度达到(252)时,保持恒温。 6.21.3 用医用脱脂棉(见 6.1.2.h)蘸乙醇擦拭试样,除去表面油脂,并自然干燥。 6.21.4 将试样全部浸入试验溶液中,并保持 3 min。 6.21.5 从试验溶液中取出试样,洗净,目测试样应无露出基体(不含商标、线脚、切口处)。 6.22 外观试验 在200 lx250 lx光照度下进行目视。 6.23 可迁移元素含量和笔套安全试验 按GB 210272007的规定进行。 6.24 增塑剂试验 按GB/T 22048中的规定执行。 6.25 多环芳烃试验 按AfPS GS 2014:01 PAK 规定的方法进行。

24、6.26 包装材料铅、汞、镉和六价铬(Cr6+)试验 按GB/T 261252011规定的方法执行。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水性墨水圆珠笔和笔芯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 出厂检验 7.2.1 组批规则 出厂检验批由同一型号的产品组成,批量由负责部门指定,在允许的情况下,应与生产方协商后确定。 7.2.2 抽样 产品出厂应逐批进行抽样检验,抽样计划按GB/T 2828.1执行。 7.2.3 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的项目、不合格分类、试验方法、抽样方案类型、检验水平(IL)、接收质量限(AQL)按表6规定。 表6 抽样及判定的规则 检验项目 不合格分类 试验方法 抽样方案类型 检

25、验水平 (IL) 接收质量限 (AQL) 初写性能 A 6.2 一次 S-4 0.65 出芯机构灵活性 6.17 0.65 金属笔夹弹性 B 6.19 S-3 4.0 耐冲击性 6.20 4.0 外观 6.22 S-4 4.0 7.2.4 判定规则 批质量的判定根据GB/T 2828.1按单项不合格品百分数表示。只有当产品同时达到A、B类规定的接收质量限时, 该检验批方可判为合格。 出厂检验不合格批, 应退回生产部门进行百分之百的整理和返工,整理和返工后可再次提交检验, 对再次提交批应采用相应的加严检验抽样方案。 若再次提交批仍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不合格。 7.2.5 批检验后的处置 出厂检验合

26、格批产品应附有产品合格证或合格标志后方可出厂。 7.3 型式检验 7.3.1 一般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常生产时,应每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可迁移元素含量、增塑剂含量和多环芳烃含量的型式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 2 年); d) 停产三个月或三个月以上后,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7.3.2 型式检验时,应从产品中随机抽取 40 个以上样品作为供验样本,取其中 20 个样品作为

27、检验样本,并按第 5 章所列全部项目逐项检验。检验合格率按单项计算。各检验项目中,初写性能、书写性能、间隙书写、抗漏性、耐水性、耐光性、耐擦性、耐乙醇性、耐盐酸性、耐氨水性、耐漂白性、出芯机构灵活性、可迁移元素含量、笔套安全、增塑剂、多环芳烃合格率为 100,其它项目的合格率为 90。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 8.1.1 每支水性墨水圆珠笔应有如下标志: a) 生产企业名称或其简称或注册商标; b) 产品型号; c) 球珠直径或笔头代码。 文件书写水性墨水圆珠笔宜有“文件书写”或“DOC”标志;有耐水要求的水性墨水圆珠笔宜有“耐水”或“WR”标志。 8.1.2 每支笔芯应有生

28、产企业名称或其简称或注册商标的标志; 文件书写笔芯宜有 “文件书写” 或 “DOC”标志;有耐水要求的笔芯宜有“耐水”或“WR”标志。 8.1.3 水性墨水圆珠笔和笔芯销售包装上应有产品名称及商标、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产品型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号等标志。 8.1.4 运输包装上应有产品名称及商标、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产品型号、执行标准号、重量、体积、内装产品数量、出厂日期等标志。 8.1.5 各种标志应明显清晰。运输包装上的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 8.2 包装 8.2.1 包装内应附有产品合格证或合格标志。 8.2.2 运输包装的包装材料应适应长途运输的需要。 8.3 运

29、输 8.3.1 产品经运输包装后,可使用常用的交通工具运输。 8.3.2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严禁日晒雨淋并防止与有机物气体接触。 8.4 贮存 水性墨水圆珠笔和笔芯应贮存于干燥并通风良好的仓库中,贮存温度0 40 ,相对湿度不大于80。 9 质量承诺 制造商对产品品质负有完全责任,自使用者购买 3 个月内,发现产品品质有瑕疵,制造商应无偿为用户办理退换货。 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分类说明 A.1 笔头分类 笔头按球珠直径分类见表A.1。 表A.1 笔头按球珠直径分类 单位为毫米 笔头分类 (线迹宽度) 笔头代码 球珠直径D 特细 EF D0.55 细 F 0.55D0.75 中 M

30、0.75D1.00 粗 B D1.00 A.2 水性墨水圆珠笔分类 水性墨水圆珠笔可按其结构分为固定式和活动式, 活动式包括揿动水性墨水圆珠笔和旋转水性墨水圆珠笔,水性墨水圆珠笔可按其储水结构可分为储水芯式和直液式。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18 种多环芳烃 18种多环芳烃见表B.1。 表B.1 18种多环芳烃 化合物英文名称 简称 化合物中文名称 化学登记号(CAS) Naphthalene Nap 萘 91-20-3 Acenaphthylene AcPy 苊烯 208-96-8 Acenaphthene Acp 苊 83-32-9 Fluorene Flu 芴 86-73-7 Phe

31、nanthrene PA 菲 85-01-8 Anthracene Ant 蒽 120-12-7 Fluoranthene FL 荧蒽 206-44-0 Pyrene Pyr 芘 129-00-0 Chrysene CHR 1,2-苯并菲 218-01-9 Benzoaanthracen BaA 苯并a蒽 56-55-3 Benzobfluoranthene BbF 苯并 b荧蒽 205-99-2 Benzofluoranthene BjF 苯并 j荧蒽 205-82-3 Benzokfluoranthene BkF 苯并 k荧蒽 207-08-9 Benzoapyrene BaP 苯并a芘 50-32-8 Benzoepyrene BeP 苯并e芘 192-97-2 Dibenzoa,hanthrancene DBA 二苯并a,h蒽 53-70-3 Indeno1,2,3-cdpyrene IND 茚并1,2,3-cd芘 193-39-5 Benzog,h,iperylene BghiP 苯并g,h,i 苝 (二萘嵌苯) 191-24-2 _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品牌综合 > 行业标准/行业规范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浙B2-2024(办理中)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