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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概论教学课件全套教程.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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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常考知识点:,法的本质、特征,法的历史类型与法系,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特征,我国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作用,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我国社会主义法的适用的基本要求和原则,法律原则和法律规范的适用,第一节 法的本质和历史发展,一、法的基本特征,(一)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二)法是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三)法规定了权利和义务,(四)法的实现有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二、法的本质,第一,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第二,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意志。,第三,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也就是说法的性质和内容具有物质制约性。,第一节 法的本质和历史发展,三、法的产生、发展和法的历史类型,(一)法产生和发展的一般规律,(二)法的历史类型,四、法的一般分类和法系,(一)法的一般分类,1.,成文法和不成文法,2.,实体法和程序法,3.,根本法和普通法,4.,一般法和特别法,5.,国内法和国际法,第一节 法的本质和历史发展,(二)法系,“法系”是根据法律的结构、形式和历史传统等外部特征,以及法律意识和法律实践的特点等因素,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所进行的分类。,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系做出不同的划分,如英美法系、大陆法系、伊斯兰法系、印度法系、中华法系,以及远东法系、非洲法系,等等。,第二节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作用,一、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特征,(一)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1.,我国社会主义法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2.,我国社会主义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3.,我国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意志的内容归根结底是由社会主义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第二节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作用,(二)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主要特征,1.,我国社会主义法是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2.,我国社会主义法是科学性和公正性的统一,3.,我国社会主义法贯彻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4.,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实施以国家的强制力和人民的自觉遵守有机结合为保障,第二节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作用,二、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作用(职能),(一)法的作用(职能)概说,1.,法的作用(职能)的含义,2.,法的基本作用(职能)的分类,(二)我国社会主义法的社会作用(职能),1.,我国社会主义法促进和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1,)社会主义法确认和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2,)社会主义法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3,)社会主义法对经济体制改革的作用。,(4),社会主义法可以调整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社会和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寻求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最佳结合点。,第二节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作用,2.,我国社会主义法保障人民民主及对敌专政和打击刑事犯罪,(,1,)我国社会主义法切实保障人民民主。,(,2,)我国社会主义法坚决实行对敌专政,打击各种刑事犯罪。,3.,我国社会主义法保障和促进精神文明建设,(,1,)我国社会主义法保障和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 化教育事业的发展。,(,2,)我国社会主义法是进行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手段。,第二节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作用,4.,我国社会主义法促进和保障对外政治、经济、文化关系的发展,(,1,)我国社会主义法在发展对外政治关系方面的作用。,(,2,)我国社会主义法在发展对外经济交流与合作方面的作用。,(,3,)我国社会主义法在发展对外文化交流方面的作用。,(4)我国社会主义法在生态建设国际交流方面的作用。,第三节 我国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和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一、我国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一)道德的概念和特点,(二)社会主义道德同社会主义法的相互作用,(三)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一致性和区别,第三节 我国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和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二、我国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一)法律意识的概念及分类,1.,法律意识的概念,2.,法律意识的分类,(二)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内容和特点,1.,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基本内容,2.,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主要特点,第三节 我国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和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主要特点有:,(,1,)它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的。,(,2,)它是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意志的集中反映。,(,3,)它为维护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为解放和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服务。,(,4,)它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过程中不断丰富,不断发展和不断完善。,第三节 我国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和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三)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作用,1.,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直接指导社会主义法的创制,2.,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直接指导社会主义法的适用,3.,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直接指导社会主义法的遵守,(四)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培养,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培养至少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宣传马克思主义的法律价值观,二是在全国范围内普及法律知识。,第四节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创制,一、法的创制,(一)法的创制的概念,法的创制特点表现在以下三方面:,1.,法的创制是特定国家机关的专有活动。,2.,法律规范的创制过程必须严格符合法定程序,不符合法定创制程序的规范性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3.,法的创制活动包括制定、修改、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认可法律规范等多种形式。,(二)法的创制的阶段,1.,准备阶段,2.,确立阶段,第四节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创制,二、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创制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创制工作的指导思想,(二)社会主义法的创制工作的基本原则,1.,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2.,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正确结合。,3.,维护发的严肃性、稳定性和连续性。,4.,坚持群众路线,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5.,有选择地汲取和借鉴外国的立法经验。,第四节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创制,三、法律原则和法律规范,(一)法律原则,1.,法律原则的概念和特点,2.,法律原则的作用,请思考:,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法律、法规对传销活动没有任何规定,执法和司法机关是根据,民法通则,中“民事活动不得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原则”的规定来处理传销案件。这说明法律原则具有哪些作用?,A.,法律原则具有评价作用,B.,法律原则具有裁判作用,C.,法律原则具有预测作用,D.,法律原则具有强制作用,答案:,ABCD,第四节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创制,(二)法律规范的概念、特点和逻辑结构,1.,法律规范的概念、特点,2.,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3.,法律规范的基本分类,请思考:我国,宪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条文体现了国家政策,是典型的法律规范,B.,该条文既是法律原则,也体现了国家政策的要求,C.,该条文是授权性规范,规定了国家机关的职权,答案:,C,第四节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创制,四、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6.,规章,7.,特别行政区的法,8.,军事法规和军事规章,9.,国际条约,五、我国社会主义法律部门和法律体系,法律部门是指以调整社会关系的领域和调整方法作为主要标准,对现行法律进行的一种分类。法律体系是指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原则和要求,根据法律规范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的不同,划分为若干法律部门,并由这些法律部门及其所包括的不同法律规范形成的相互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第五节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实施,一、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实施的概念和方式,二、我国社会主义法的适用的概念和特点,社会主义法的适用有以下一些特点:,1.,法的适用的主体主要是国家机关,也包括国家授权的单位。,2.,法的适用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将法律规范的一般规定运用到具体主体或具体场合,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个别性决定的活动,它使当事人之间发生具体的法律后果,并以判决、决定等个别性法律文件宣告这种后果。,3.,法的适用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的职权范围,遵守相关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第五节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实施,三、我国社会主义法的适用的基本要求与原则,社会主义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在适用法律规范时还应遵循以下原则:,1.,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2.,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4.,专门机关的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5.,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原则,四、我国社会主义法律解释,法律解释,是指有关国家机关、组织或个人,为适用或遵守法律规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政策、公平正义观念、法学理论和习惯、惯例等对现行法律规范、法律条文的含义、术语以及相关问题所作的说明。,法律解释按照解释的主体和法律效力的不同,可以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正式解释又可以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非正式解释可分为学理解释和宣传性解释。,第五节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实施,第五节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实施,五、我国社会主义法的遵守和违法,(一)守法的概念及意义,(二)违法的含义、构成条件和分类,违法由下列条件构成:,1.,违法必须是人们违反法律规定的一种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仅有思想而无行为不构成违法。,2.,违法必须是在不同程度上侵犯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行为,必须是对社会造成一定危害的行为。,3.,违法必须是行为者出于故意或过失,也就是行为人在主观上要有过错。,4.,违法的主体必须具有法定责任能力。,第五节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实施,(三)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1.,法律责任,按照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法律责任可分为:违宪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2.,法律制裁,法律制裁是国家专门机关对违法者依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而采取的惩罚措施。,【,问题与思考,】,一、辨析题,1、凡具有强制力的行为规则就是法律。,2、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归根结底取决于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3、法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伴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4,、,法的历史类型的更替是由社会基本矛盾的发展决定的。,5,、,法的实施是国家专门机关将法律规范的规定适用于具体场合的活动。,6,、,社会主义法的实现主要依靠国家强制力的保障。,7,、,在社会主义国家,任何法律关系参加者都有权追究违法者的责任。,二、案例分析,某村有一公共菜地,常有村民饲养的牲畜进入菜地吃蔬菜。村委会为此召开村民大会,提出今后若再有此类事件发生,村委会有权任意处置这些牲畜。村民大会当场举手表决,以,2/3,多数通过了这一规定。两天后,村民李某的三只山羊再次进入菜地吃菜时被守护人打死。李某遂将村委会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并声明表决时自己并未举手同意这一规定。,请思考:你认为此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问题与思考,】,第二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实践,常考知识点:,法治的由来及法治基本内涵,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特征和基本原则,依法治国的基本含义及基本特征,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价值和理念,坚持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领导,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第一节法治的由来及其基本内涵,一、法治的由来和发展,“法治”,古今中外不同时代的思想家对这一概念有过不同的论述。进入近代,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法治同自由、平等、人权等思想得到迅速传播。当代,在西方国家,法治理论也得到丰富和发展。其实,法治理论并不是西方国家独创和倡导的。围绕着“法治”的叙述、分析和界定,在全世界各种文化和各国历史中都存在并且以不同的形态和理念表现出来。中国古代思想家就有法治思想的论述,曾使用过“法治”一词,主张厉行法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法治建设快速发展,在继承中国历史上法治传统和借鉴西方法治文明的基础上,密切结合中国的实际,创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并付诸实践,提出并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尽快促使法治制度化、体制化、民主化。,二、法治的基本内涵,第一,法治是一种以法律为主导的治国方略。,第二,法治是一种理性的办事原则。,第三,法治是指一定价值理念指导下的制度形态,在这个意义上,它是治国方略的具体化。,第四,法治还可以指在严格依法办事的基础上所形成的一种良好的法治秩序。,总之,法治就是“法律的统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和制度”“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就是法的价值理念及相关制度设计的综合体;法治就是在严格依法办事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秩序类型,把自由与秩序、理想与现实统一了起来。,第一节法治的由来及其基本内涵,第二节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特征和基本原则,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特征,中国社会主义法治的特色主要是,它是扎根于中国土壤的法治;它是由执政的共产党顶层设计的治国理政基本方式的法治;它是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与执政党的主张相结合的法治;它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要内容的法治;它是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权为最终目的的法治;它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法治;它是名副其实的社会主义法治。,二、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第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第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第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第四,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第五,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第三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与依法治国,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提出和确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的法制建设经历了曲折的道路。,“,文化大革命,”,期间,民主与法制遭到严重破坏。1978年,邓小平在一次讲话中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江泽民同志坚持和发展了邓小平的法制理论。1999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用根本法的形式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固定下来,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第三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与依法治国,二、中国依法治国的本质和特点,首先,我国的依法治国,是在共产党领导下的依法治国。,其次,我国的依法治国,是以广大人民群众为主体的依法治国,人民群众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再次,我国的依法治国,是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的依法治国。,最后,我国的依法治国,主要是依宪治国。,第三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与依法治国,三、社会主义法治不能简单等同于依法治国,社会主义法治与依法治国是相互联系的两个不同概念,各自的内涵、内容和要求也是不同的。人类社会治国的方式有多种,如人治、礼治、德治等,而法治则是最基本的方式。实践证明,法治优于人治。依法治国这一方略是法治的题中应有之义,是法治的必然要求,是法治内涵和价值取向的具体体现,是实现法治的必要条件和途径。虽然法治与依法治国这两个内涵、内容和价值取向存在着交集、融合,但是依法治国不能包括法治的全部内涵、内容和价值取向。也就是说,法治不仅仅是依法治国,还包括形式法治,实质法治,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等多种内容和价值取向。所以,社会主义法治与依法治国这两个概念不能简单等同和相互替代。,第三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与依法治国,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目标,(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主要任务,第四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与公平正义,党的十八大报告多次阐述了公平正义的理论,明确提出,坚持和维护公平正义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基本要求之一,强调“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要在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再次强调“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第四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与公平正义,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同样要坚持和维护公平正义原则。,一是法的创制即立法要以大多数社会成员可以认同的公平、正义为标准,合理地平衡、协调利益关系,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于立法全过程。,二是法的执行也要以具体实现法定的公平、正义为标准,执法为民、依法执法、文明执法,都是为了实现个别的公平、正义,调整和落实具体的利益关系,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三是司法更要以公平、正义为标准,深化司法体制的改革。,四是守法的最终目的也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第五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与党的领导,一、党的领导与法治的关系的重要性,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处理好党与法的关系,事关法治建设的制度属性和前进方向,事关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能否成功,事关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前途命运。因此,必须高度重视这一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二、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的一致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根本上是一致的。在性质上,党领导人民建设的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党领导人民建设的法治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在宗旨上,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维护人民合法权益,这既体现了党的根本宗旨,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在任务上,党领导人民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包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法治建设也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法治促进现代化,捍卫现代化。所有这些都充分表明,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根本一致的、内在高度统一的。,第五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与党的领导,三、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第一,党领导立法。,第二,党保证执法。,第三,党支持司法。,第四,党带头守法。,总之,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是全方位的,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第六节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方针。邓小平明确指出,要通过政治体制改革,处理好法治与人治的关系,处理好党和政府的关系。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略和目标,并科学阐释了依法治国的内涵,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系列战略任务。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决定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深刻阐述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科学内涵,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各项具体任务。特别是党中央还提出并阐释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新理论,内容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法治实践指明了正确方向。,第六节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依法治国方略得到贯彻落实,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不断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所有这一切都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已经在政治领域和法律领域得到实现。但是,我们也应看到,法治实践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党的十八大对法治实践做了新的战略部署,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特别是2014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问题。这在党的历史上尚属首次。它表明党对依法治国和法治建设的高度重视,也意味着依法治国和法治建设迈上了新台阶,让法治真正成为党的执政方式,成为政府的行为方式,成为全民的生活方式。,第六节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法治实践作出的新部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我们必须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认认真真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法治建设的新战略部署和新任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问题与思考,】,一、思考题,1、法治不一定比人治好?,2、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主要特征和基本原则是什么?,3、如何处理党和法的关系?,4、怎样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二、案例分析,2002,年,2,月,23,日,清华大学电机系四年级学生刘海洋为了“考证黑熊嗅觉是否灵敏”,在北京动物园用硫酸泼向几只黑熊,导致黑熊身体大面积烧伤。事件发生后,刘海洋被北京市西城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请分析:,1,、刘海洋为什么要这样做?,2,、刘海洋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3,、此案应如何处理?,【,问题与思考,】,第三章 宪法,常考知识点:,宪法的发展历史,宪法的特征,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的主要内容和特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主要特征、内容和形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性质、地位、组织和主要职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构成及机构的职权,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概念和主要内容,特别行政区的概念和特征,我国采取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依据,国家机构的设置以及职权,基层政权以及职权,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宪法修正案,宪法实施保障,第三章 宪法,第一节 宪法概述,一、宪法的概念和特征,二、宪法的产生及发展,(一)西方国家宪法的产生和发展,(二)旧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三)革命根据地的宪法性文件,(四)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及发展,.,年的共同纲领,.,年宪法,.,年宪法,.,年宪法,.,年宪法,第一节 宪法概述,三、我国现行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我国现行宪法的指导思想,(二)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公民权利与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第二节我国的国家性质,一、国家性质概述,国家性质,又称“国体”,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二、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一)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二)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基本特征,1.,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是对人民民主和对敌人专政的有机结合,2.,工人阶级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领导力量,3.,工农联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基础,4.,爱国统一战线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特征,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1.,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形成和发展,2.,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政治准则和主要形式,(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人民政协的性质和地位,2.,人民政协的组织,3.,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第二节我国的国家性质,四、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一)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请思考:下列关于国有经济的地位的表述中,正确的是:,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领导力量,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有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唯一基础,(二)我国的分配制度,第二节我国的国家性质,第三节 我国的国家形式,一、国家形式概述,国家形式包括两层含义,即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二、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和内容,(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四)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五)我国的选举制度,第三节 我国的国家形式,三、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特别行政区制度,(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含义和内容,.,民族区域自治机关行使广泛的自治权,请思考: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法行使自治权。依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下列哪一机关不享有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制定权?,自治权人大常委会,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第三节我国的国家形式,.,民族区域制度的优越性,.,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二)特别行政区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含义和特点,.,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特别行政区与一般行政区的区别,第三节 我国的国家形式,四、我国的国家象征,(一)我国的国旗,(二)我国的国徽,(三)我国的国歌,(四)我国的首都,第四节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一、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概述,(一)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概念和特征,(二)人权的概念及产生与发展,(三)天赋人权思想的历史进步性和局限性,(四)我国在人权问题上的主流观点,第四节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二、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一)平等权,(二)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三)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四)公民的人身自由,(五)监督权和取得赔偿权,(六)社会经济权利,(七)公民的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八)妇女、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受国家特殊保护,(九)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益,第四节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三、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一)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三)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四)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五)依照法律纳税,第五节我国的国家机构,一、国家机构的概念,国家机构是指统治阶级为了实现国家职能而建立起来的互有联系的国家机关的总和。,二、我国国家机构组织活动原则,(一)民主集中制原则,(二)法治原则,(三)权责统一原则,(四)精简和效率的原则,(五)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六)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的原则,(七)权力监督和制约原则,第五节我国的国家机构,三、我国的国家机构体系,(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三)国务院,(四)中央军事委员会,(五)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六)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七)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第六节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一、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重要意义,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习近平同志再次强调:法治权威能不能树立起来,首先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必须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抓紧抓好,切实在宪法实施和监督上下功夫。,二、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必须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国家决定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这是贯彻实施宪法、树立宪法权威的重大举措,具有深远意义。,三、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必须健全宪法保障制度,第六节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四、健全宪法实施的监督制度,宪法实施的监督,首先是人民的监督。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懈怠;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所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问题与思考,】,一、思考题,1、我国宪法基本原则有哪些变化发展?,2、我国在现阶段怎样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3、我国在现阶段怎样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4、怎样正确理解并坚持“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5、怎样保障宪法的贯彻实施?,二、案例分析,2003年3月17日,实习于广州一服装公司的大学生孙志刚未携带身份证逛街时,被广州黄村街派出所以没有暂住证为由予以收容。3月18日,孙志刚被送往广州收容遣送中转站,后又被收容站送往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并于3月20日死亡。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的鉴定表明:综合分析,孙志刚符合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即孙志刚是被打死的。经过相关司法程序,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被追究。,2003年5月14日,三位法学博士将一份题为,“,关于审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建议书,”,的文件,传真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收容遣送制度进行违宪审查。三位博士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8条和第9条的规定,1982年由国务院颁布的收容遣送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中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规定,违反了宪法、行政处罚法和立法法,所以建议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进行违宪和违法审查。,请问:普通公民是否可以直接,“,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对行政法规进行审查?,第四章 行政法,常考知识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国家公务员管理制度,行政许可的实施和撤销程序,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国家赔偿的范围和方式,第一节 行政法的概念与原则,一、行政法的概念,(一)行政的概念和特点,1,、,行政是行政主体的特定活动,并非行政主体的一切活动。,2,、,行政是行政主体以国家名义实施的旨在执行国家权力机关的法律、决定、命令等的活动。,3,、,现代国家的行政活动必须具有严格的法律根据,即现代行政都应是法治行政。,4,、,行政具有国家强制性。,(二)行政法的定义和特点,行政法作为法律体系的一个独立部门,是调整因行政主体行使职权而产生的特定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系统。,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行政合法原则,(二)行政合理原则,(三)程序正当原则,(四)高效便民原则,(五)诚实守信原则,三、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一)行政法律关系,(二)行政主体,(三)行政相对人,第一节 行政法的概念与原则,第一节 行政法概述,三、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一)行政法律关系,(二)行政主体,(三)行政相对人,第一节 行政法概述,案例:,2007,年某日,吴某到厂长办公室要求分房。厂长刘某以要出去开会为由令吴某离开。吴某不从,刘某遂不耐烦,并向外推吴某。吴某在后退中无意将办公桌撞到,打破茶杯。刘某见状大怒,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干警赶到后,不容吴某分辨,将其带到派出所。第二天,某市,A,区公安分局以吴某妨碍公务为由,作出对其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吴某不服提请复议,市公安局维持原决定。被处罚后,吴某仍然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公安机关赔偿损失。,请思考:某市,A,区公安分局的行为是否符合行政合法性原则的要求?受理法院应如何处理?,第二节 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一、行政组织法概述,二、国家行政机关,(一)国家行政机关的概念及结构,(二)行政机关的职权和职责,1.,行政职权,2.,行政职责,三、国家公务员,(,一,),国家公务员的概念,(二)国家公务员的分类,(三)国家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利,(四)公务员录用和奖惩制度,1.,录用,2.,考核,3.,奖励,4.,惩戒,第二节 国家行政机关与国家公务员,(五)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升降、交流和回避制度,1.,职务晋升,2.,降职,3.,交流,4.,回避,(六)公务员辞职、辞退和退休制度,1、辞职,2、辞退,3、退休,第三节 行政行为和行政程序,一、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对行政相对人实施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行政行为不同于行政机关的内部行为,也不同于国家的政治行为。,行政行为的基本特征有:,(一)基于法律的国家强制性,(二)法律许可范围内的自由裁量性,(三)单方意志性,(四)效力先定性,(五)无偿性,注意点:,2014年修改之前的行政诉讼法中广泛使用具体行政行为打的概念,2014年修法后,用“行政行为”的概念取代了“具体行政行为”的概念。,第三节 行政行为和行政程序,二、行政行为的分类,(一)行政许可,(二)行政征收,(三)行政确认,(四)行政强制,(五)行政处罚,(六)行政给付,(七)行政指导,(八)行政合同,(九)行政裁决,三、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1、拘束力。,2、公定力。,3、执行力。,第三节 行政行为和行政程序,四、行政许可,(一)行政许可法的调整范围,(二)行政许可的设定权,(三)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四)行政许可程序,1.,申请与受理。,2.,审查与决定,3.,期限。,4.,听证,5.,变更与延续。,第三节 行政行为和行政程序,五、行政处罚,(一)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的种类有:(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二)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及管辖,(三)行政处罚的程序,1.,简易程序,2.,一般程序,3.,听证程序,第三节 行政行为和行政程序,(四)治安管理处罚,1.,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1,)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2,)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3,)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4,)侵犯公私财务的行为。,(,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6,)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7,)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8,)违反户口管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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