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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校外语群科课程纲要暨设备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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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學校外語群科課程綱要暨設備標準 目 次 Ⅰ 教育部公告 1 Ⅱ 依據 2 Ⅲ 職業學校外語群科課程綱要實施函 3 壹、總綱 4 一、教育目標 4 (一)職業學校教育目標 4 (二)外語群教育目標 4 (三)科教育目標 4 二、群科能力 4 (一)群核心能力 4 (二)科專業能力 5 三、群科歸屬與設科原則 6 (一)類科歸屬 6 (二)群科歸屬 6 (三)設科原則 6 四、課程架構、教學科目與學分(節)數 7 (一)課程架構 7 (二)教學科目與學分(節)數 8 五、校訂科目規劃原則 11 六、實施通則 12 (一)課程設計 12 (二)教材編選 13 (三)教學實施 13 (四)教學設備規劃 13 (五)教學評量 14 (六)行政配合 14 貳、教學綱要 16 一、一般科目 16 (一)語文領域(Language Field) 16 (二)數學領堿(Mathematics Field) 59 (三)社會領域(Social Studies Field) 71 (四)自然領域(Science Field) 110 (五)藝術領域(Arts Field) 151 (六)生活領域(Life Field) 158 (七)健康與體育領域(Health and PE Field) 180 (八)全民國防教育 211 (九)綜合活動(Integrative Activities) 212 二、專業及實習科目 216 (一)英語聽講練習Ⅰ(English Listening and Speaking Practice Ⅰ) 216 (二)英語聽講練習Ⅱ(English Listening and Speaking Practice Ⅱ) 218 (三)英語聽講練習Ⅲ(English Listening and Speaking Practice Ⅲ) 219 (四)英語聽講練習Ⅳ(English Listening and Speaking Practice Ⅳ) 221 (五)日語聽講練習Ⅰ(Japanese Listening and Speaking Practice Ⅰ) 223 (六)日語聽講練習Ⅱ(Japanese Listening and Speaking Practice Ⅱ) 225 (七)日語聽講練習Ⅲ(Japanese Listening and Speaking Practice Ⅲ) 226 (八)日語聽講練習Ⅳ(Japanese Listening and Speaking Practice Ⅳ) 227 (九)英文閱讀與習作Ⅰ(English Reading and Writing Practice Ⅰ) 228 (十)英文閱讀與習作Ⅱ(English Reading and Writing Practice Ⅱ) 230 (十一)英文閱讀與寫作Ⅰ(English Reading and Writing Ⅰ) 232 (十二)英文閱讀與寫作Ⅱ(English Reading and Writing Ⅱ) 234 (十三)日文閱讀與翻譯Ⅰ(Japanese Reading and Translation Ⅰ) 236 (十四)日文閱讀與翻譯Ⅱ(Japanese Reading and Translation Ⅱ) 238 (十五)日文閱讀與翻譯Ⅲ(Japanese Reading and Translation Ⅲ) 240 (十六)日文閱讀與翻譯Ⅳ(Japanese Reading and Translation Ⅳ) 242 (十七)計算機概論Ⅱ(Introduction to Computer Science Ⅱ) 244 (十八)計算機概論ⅢⅣ(Introduction to Computer Science ⅢⅣ) 246 (十九)商業概論ⅠⅡ(Introduction to BusinessⅠⅡ) 249 參、設備標準 253 一、設備規劃共同原則 253 (一)一般規範 253 (二)共用專業教室 253 (三)設備規劃數量 254 (四)設備購置 254 二、一般科目設備標準 255 (一)英文 255 (二)基礎物理C 257 (三)物理D 258 (四)基礎化學 260 (五)基礎生物 261 (六)地理 263 (七)音樂 264 (八)美術 265 (九)藝術生活 266 (十)生活科技 267 (十一)家政概論 268 (十二)計算機概論 269 (十三)體育 271 (十四)健康與護理 276 三、專業及實習科目設備標準 278 (一)英(日)語聽講練習 278 Ⅰ 教育部公告 Ⅱ 依據 Ⅲ 職業學校外語群科課程綱要實施函 壹、總綱 一、教育目標 (一)職業學校教育目標 職業學校以教導專業知能、涵養職業道德、培育實用技術人才,並奠定其生涯發展之基礎為目的,為實現此一目的,須輔導學生達到下列目標: 1.充實專業知能,培育行職業工作之基本能力。 2.陶冶職業道德,培養敬業樂群、負責進取及勤勞服務等工作態度。 3.提升人文及科技素養,豐富生活內涵,並增進創造思考及適應社會變遷之能力。 4.培養繼續進修之興趣與能力,以奠定其生涯發展之基礎。 (二)外語群教育目標 1.培養學生具備外語群共同核心能力,並為相關專業領域之學習或高一層級專業知能之進修奠定基礎。 2.培養健全外語相關產業之初級技術人員,能擔任外語領域有關外國語言應用之工作。 (三)科教育目標 各校應依據職業學校教育目標、群教育目標、學校特色、產業與學生需求及群核心能力等條件,訂定明確之科教育目標。 二、群科能力 本課程綱要之規劃、設計、實施,應培養學生下列各項能力: (一)群核心能力 1.一般能力 1.1生活適應及未來學習之基礎能力 1.1.1具備解決問題及調適情緒之能力。 1.1.2啟迪尊重生命之意識。 1.1.3奠定生涯發展之基本能力。 1.1.4養成終身學習之態度。 1.2人文素養及職業道德 1.2.1陶冶人文基本素養。 1.2.2養成尊重差異之態度。 1.2.3培養同儕學習之能力。 1.2.4涵養敬業樂群之精神。 1.3公民資質及社會服務之基本能力 1.3.1深植積極進取之觀念。 1.3.2培養自我表達及人際關係處理之技巧。 1.3.3陶冶民主法治之素養。 1.3.4養成樂於服務社會之態度。 1.3.5增進國際瞭解之能力。 2.專業能力 2.1具備中英語文或中日語文聽、說、讀、寫能力。 2.2具備基礎商業知能及使用商務活動的技能。 2.3具備客訴事處理能力,瞭解行業特性及熟悉職場倫理與禮儀知識。 2.4具備正確使用事務機器及電腦資訊軟體能力。 (二)科專業能力 各科應依據學校特色、職場需求、學生生涯發展等,依其專業屬性及職場發展趨勢敘寫科專業能力。 三、群科歸屬與設科原則 (一)類科歸屬 表1 外語群之類科歸屬表 適用學校類別 商業類 適用科別 應用外語科(英文組)、應用外語科(日文組) 其他依法設立之新科別 (二)群科歸屬 1.同一科不得同時歸屬二群以上。 2.同群若有二科以上者應組成群課程研究小組,規劃、統整群課程科目及教學資源。 (三)設科原則 科之設立、變更或停辦應依職業學校法相關規定及下列原則辦理: 1.考量國家建設及地方產業需求,並注重學生未來就業發展。 2.因應社會變遷及職場需求,發展具前瞻性、實務性科別。 3.配合學校中長程校務發展計畫及特色,考量軟硬體教學設施、專任師資素質水準、學生就業情形等,整合現有辦學條件、規模及資源自行發展規劃。 4.科別名稱應與設科目標、課程科目特色相符,並不得與其他已設科別名稱相似或相近,以避免混淆。 5.科之設立、變更及停辦須於前一年度十月底前,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 6.新設科別應符合類科及群科歸屬,並依職業學校法之規定辦理。 7.科之設立、變更及停辦經課程發展委員會、校務會議決議通過後,函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但申請設立尚未訂定課程綱要之新科,應先層轉教育部核准後設立。 四、課程架構、教學科目與學分(節)數 (一)課程架構,如下表所示: 表2 外語群課程架構表 類 別 部定必修 校訂(必修、選修) 科目 學分 百分比(%) 學分 百分比(%) 一般科目 1.國文(16) 2.英文(12) 3.數學(6-8) 4.社會領域(6-10) 5.自然領域(4-6) 6.藝術領域(4) 7.生活領域(4) 8.體育(12) 9.健康與護理(2) 10.全民國防教育(2) 68-76 35.4-39.6% 88-96 45.8-50% 專業及實習科目 1.英語聽講練習Ⅰ-Ⅳ 日語聽講練習Ⅰ-Ⅳ(8) 2.英文閱讀與習作ⅠⅡ 日文閱讀與翻譯ⅠⅡ(4) 3.英文閱讀與寫作ⅠⅡ 日文閱讀與翻譯ⅢⅣ(4) 4.計算機概論Ⅱ(2) 5.計算機概論ⅢⅣ(6) 6.商業概論ⅠⅡ(4) 28 14.6% 小 計 96-104 50-54.2% 88-96 45.8-50% 彈性教學時間 0-8(可作為補救教學、輔導活動、重補修或自習之用) 活動科目 18(含班會及綜合活動,不計學分) 可修習總學分 184-192學分 上課總節數 202-210節 畢業學分數 160學分 說明:1.本群所屬各科規劃課程時,應符合本架構表規定。 2.本群所屬各科之部定科目應符合本表規定。 3.校訂科目由各校課程發展組織自訂(可含一般科目與專業及實習科目)。 4.上課總節數係活動科目及可修習總學分二欄位之合計。 5.本表各百分比的計算,其分母依「可修習總學分」之上限192計算。 (二)教學科目與學分(節)數 表3 外語群課程綱要教學科目與學分(節)數建議表 課程類別 科目 授課節數 備 註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名 稱 名   稱 學分 一 二 一 二 一 二 部定必修科目    一般科目 語文領域 國文Ⅰ-Ⅵ 16 3 3 3 3 2 2 英文Ⅰ-Ⅵ 12 2 2 2 2 2 2 數學領域 數學 6-8 2 2 2 【0-2】 可以彈性調減2學分合計6-8學分 社會領域 歷史 6-10 【2-4】 【2-4】 【2】 地理 公民與社會 自然領域 基礎物理 4-6 【1-2】 【1-2】 【2】 基礎化學 基礎生物 藝術領域 音樂 4 (2) (2) ( )表各校自選二科,共4學分 美術 藝術生活 生活領域 生活科技 4 (2) (2) ( )表各校自選二科,共4學分 家政 計算機概論 生涯規劃 法律與生活 環境科學概論 健康與 體育領域 體育Ⅰ-Ⅵ 12 2 2 2 2 2 2 健康與護理IⅡ 2 1 1 男、女生均須修習,各校視需要自行規劃選修課程 全民國防教育IⅡ 2 1 1 小 計 68-76 18-21 18-21 13 7-9 6 6 各群依屬性不同得進行差異性規劃 專業及實習科目 英語聽講練習Ⅰ-Ⅳ 8 2 2 2 2 二選一 日語聽講練習Ⅰ-Ⅳ 英文閱讀與習作ⅠⅡ 4 2 2 二選一 日文閱讀與翻譯ⅠⅡ 【2】 【2】 英文閱讀與寫作ⅠⅡ 4 2 2 二選一 日文閱讀與翻譯ⅢⅣ 【2】 【2】 計算機概論Ⅱ 2 2 第一學期應開設生活領域之計算機概論 計算機概論ⅢⅣ 6 3 3 商業概論ⅠⅡ 4 2 2 小 計 28 6 8 7 7 0 0 部定必修科目合計 96-104 24-27 26-29 20 14-16 6 6 校訂科目 必修 專題製作 2-6 各校視需要自行規劃 小       計 選修 各校原則開設規定選修學分1.2倍之選修課程,供學生自由選修 小       計 校訂科目合計 88-96 5-8 3-6 12 16-18 26 26 彈 性 教 學 時 間 0-8 0-1 0-1 0-1 0-1 0-2 0-2 可作為補救教學、輔導活動、重補修或自習之用 合 計  (  學  分  ) 184-192 31-32 31-32 31-32 31-32 30-32 30-32 畢業學分數為160學分 部定必修科目 活動科目 班會 6 1 1 1 1 1 1 必修科目不計學分 綜合活動 12 2 2 2 2 2 2 必修科目不計學分 每 週 教 學 總 節 數 202-210 34-35 34-35 34-35 34-35 33-35 33-35 說明:1.本表所定節數為每週上課教學節數,每週35節,每節50分鐘;每週上課1節,持續一學期(18週)以1學分計。 2.每週得規劃0-2節彈性教學時間,可作為補救教學、輔導活動、自習或重補修之用,其中重補修得依規定核計學分,其餘不計學分。 3.專業實習(含實驗、實務)科目內容及學分之認定及採計原則,依相關辦法之規定。 4.「數學」、「社會」與「自然」領域之部定必修部分,以學科基本知識為主,注重通識及對人文、生命與自然的關懷,俾有助於提升終身學習之能力與興趣。 5.「數學領域」包括「數學Ⅰ-Ⅳ」,建議開設於第一學年第一、二學期及第二學年第一、二學期,每學期2學分,各校可依群科屬性、學生生涯發展、學校發展特色彈性調減2學分,合計為6-8學分。 6.「社會領域」包括「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三科,每科2學分,各校可依群科屬性、學生生涯發展、學校發展特色、師資調配等彈性開設,合計為6-10學分。 7.「自然領域」包括「基礎物理」、「基礎化學」、「基礎生物」三科,各校可依群科屬性、學生生涯發展、學校發展特色、師資調配等因素彈性開設,合計為4-6學分。 8.「藝術領域」包括「音樂」、「美術」、「藝術生活」三科,每科2學分,各校自選二科共4學分建議開設於第一學年第一、二學期。 9.「生活領域」包括「生活科技」、「家政」、「計算機概論」、「生涯規劃」、「法律與生活」、「環境科學概論」六科,每科2學分,各校自選二科共4學分彈性開設。 10.「活動科目」每週3節,包括班會1節及綜合活動(含社團活動與週會)2節;班會列入導師基本授課時數。 11.表中所列科目所設置之學年、學期或學分數,得視實際需要酌予調整,惟科目內容有其學習先後順序者,應依序開設,不得任意顛倒。 12.校訂科目分為必、選修科目,可開設一般科目、專業及實習科目,每一科目規劃以2-4學分為原則。其中「必修科目」需規劃「專題製作」至少2學分,「選修科目」由學校原則開設規定選修學分1.2倍以上之選修課程,供學生自由選修。然得視各群科實際需求,酌減選修課程10%,但需事先陳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後方可實施。 13.「數學」、「社會」、「自然」等三領域之各科,學校可依群科屬性、學生生涯規劃、社會需求和學校發展特色,經由課程發展委員會決議,於各領域中依規定擇定開設科目、學分數及授課學期。 14.職業學校學生畢業學分數為160學分,包括: 14.1表列部定必修科目98-106學分均須修習,並至少85%及格,始得畢業。 14.2專業及實習科目至少需修習80學分以上,其中至少60學分及格,含實習(含實驗、實務)科目至少30學分以上及格。 14.3學校可依課程特色報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後,增減學生畢業學分數,最低畢業學分數不得少於150學分。 15.職業學校體育班之課程、教材及教法應保持彈性,適合學生身心特性及體育類別需求,其課程綱要由教育部另訂之。 16.校訂科目學分數範圍之計算,依「可修習總學分」之上限192計算。 五、校訂科目規劃原則 (一)校訂科目應依各群科課程綱要教學科目與學分(節)數表之規定及下列原則進行規劃: 1.校訂科目應依學生生涯發展之需求,規劃就業準備、專業預備、認證或證照等類別多元模組課程,並注意橫向統整及縱向銜接。 2.學校應依據課程規劃理念、課程架構、學生進路需求、師資結構、設備狀況等因素,以發展策略分析(如SWOTS)進行校訂科目之規劃。 (二)學校應依據區域特色、學校背景、優勢與機會,建立校訂課程規劃與審查機制。 (三)校訂科目之選修科目學分,原則開設1.2倍之選修課程,供學生自由選修。然得視各群科實際需求,酌減選修課程10%,但需事先陳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後方可實施,並於總體課程計畫中敘明。 (四)校訂專業及實習科目需明列專業科目或專業實習科目屬性。 (五)校訂必修科目中需開設符合職場專業需求之「專題製作」科目,培養學生創作及統整能力。 (六)校訂科目不可於不同年級重複開設相同課程內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於各校陳報總體課程計畫時列入備查檢核重點,並為督導考核與編列經費、補助款之重要參考項目。 六、實施通則 (一)課程設計 1.學校課程設計與規劃,須以本群科課程綱要暨設備標準為依據。 2.課程發展,應以部定各群必修科目為基礎,以科為單位,發展各科校訂必選修科目,以落實學校辦學特色。 3.部定必修科目,其目的在培育各群人才之核心能力。學校應優先籌措資源,以有效達成課程目標。 4.一般科目應著重人格修養、文化陶冶及藝術鑑賞,並應注意與專業知識能相配合,尤應兼顧「後期中等教育共同核心課程指引」之融入,以期培養學生基本核心能力,務使學生成為均衡發展之健全公民。 5.部定一般科目中除語文領域、健康與體育領域及全民國防教育外,數學、社會、自然、藝術、生活等領域之各科目,學校可依群科屬性、學生生涯規劃、社會需求和學校發展特色,經由課程發展委員會決議,於各領域中依規定擇定開設科目、學分數及授課學期。 6.專業科目及專業實習(含實驗、實務)科目、專題製作應以實務為核心,輔以必要的理論知識,以配合就業與繼續進修之需求,並兼顧培養學生創造思考、問題解決、適應變遷及自我發展之能力,務使學生具有就業或繼續進修所需基本知能。 7.各科目教學或活動時應融入下列內容:「海洋教育」、「道德教育」、「生活教育」、「環保教育」、「職業安全衛生」、「健康教育」、「生涯規劃」、「多元文化與價值澄清」、「災害防救教育、訓練及觀念宣導」、「性別平等教育」、「生命教育及相關議題」、「人權教育」、「法治教育」、「輔導相關議題」、「消費者保護-建立正確使用中醫藥之觀念」、「憲政相關課程」、「公民教育融入班週會教學活動」、「永續發展」、「學生挫折容忍力及情緒管理之議題」、「人權問題融入課綱說明」、「全國法規資料庫融入一般科目公民課綱說明」等,以充實學生學習內涵,並與日常生活密切結合。 8.各科目教學綱要所列之教材大綱,可視學生程度、社會需要及科技之發展酌量增減;各單元教學時間亦可視實際需要酌量調整。 9.男女學生一律修習全民國防教育、健康與護理課程,並得合班上課,其教學內容相同。 10.活動科目每週3節,其中班會1節,綜合活動(含社團活動與週會)2節為原則。 11.學校應就每學年入學之新生擬妥修業期間之總體課程計畫,最遲應於實施前半年函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備查並上網公告,修正時亦同。 (二)教材編選 1.學校應訂定教科書選用及教材編訂有關規定,以利教師編選合適的教科書或教材。 2.學校應鼓勵教師針對學生程度編選適性教材,以利學生適性學習。 3.教材選擇應顧及社區及學生需求並配合科技之發展,使課程內容與生活相結合,以增進學生學習興趣,且能理解實際生活之各種問題,並謀求解決之道。 4.教材之選擇應顧及學生之學習經驗,並配合青少年身心發展程序,一方面能接續九年一貫課程的學習經驗,一方面須考慮與技專校院銜接。 5.教材之選擇,須衡量不同學習階段間縱向銜接,教材內容由簡而繁、由易而難、由具體而抽象,逐次加深加廣程度與內容,以減少學習困擾及課程重疊,提高學習效率。 6.教材之選擇需重視橫向統整,相關科目彼此間需加以適當的組織,使其內容與教學活動能統合,俾使學生能獲得統整之知能,以結合運用於實際工作中,並有利於將來之自我發展。 7.教材之選擇須具啟發性與創造性,課程內容及教學活動須能提供學生觀察、探索、討論與創作的學習機會,使學生具有創造思考、獨立判斷、適應變遷及自我發展之能力。 (三)教學實施 1.教師應依據課程目標、教學綱要、學生能力與教學資源,採用適當的教學方法,以達成教學之預期成效。 2.各科目教師於每學期開學之前應擬妥教學計畫,並應備妥教學所需器材及相關事項。 3.教師在教學過程中應注意同時學習原則,不僅要達成各單元的認知及技能目標,也應注意培養學生的敬業精神和職業道德。 4.教師應透過教學過程,培養學生具有主動學習及獨立、客觀的判斷能力,以適應多變的社會環境。 5.學校應舉辦課程與教學研討和觀摩,以充實教師教學知能,並結合學校、社區資源,使理論與實務結合,以提升課程效能與教學成效。 6.教師教學時應充分利用教學設備、教材、教具及其他教學資源。 7.學校應充分利用社會資源,適時舉辦學生校外參觀、實地見習和建教合作,使理論與實務相互結合,並提高學習興趣和效果。 8.教師應不斷自我進修,充實新知,並充分利用社會資源,改善教材內容與教學方法,以符合科技進步與時代要求。 (四)教學設備規劃 1.本群科課程綱要之設備標準係指部定科目之設備標準,各校校訂科目之設備應依學校本位課程發展、經費籌措、現有設備適用情形妥善規劃,以利教學實施。 2.學校應考量現有空間及設備,並參酌部定設備標準,優先增置不足之基本設備,以滿足各群科之教學需求為原則。 3.部定一般科目所列設備標準,學校應跨學制、科目整體規劃使用;部定專業與實習科目所列設備標準,學校應依群別或跨群科、學制整體規劃使用。 4.各專科教室及實習場所使用率以70%(每週上課21-24節)為原則,使用率超過前述範圍時,得視需要增設之。 5.校訂科目如需添購教學設備,應由各科教學研究會提出,經課程發展委員會審核通過,逐年編列預算購置。 6.視聽教室為各群科及一般科目共同教學資源,學校得優先增置並整合運用。 (五)教學評量 1.教學應作客觀的評量,而評量內容應兼顧認知、技能、情意等面向,評量方法應採取多元評量方式,如觀察、口試、筆試、實作與檔案等評量,教師可按單元內容和性質,針對學生的作業、演示、心得報告、實際操作、作品和其他表現,相互配合使用。 2.教學評量在實施形成性評量與總結性評量時,應考量學生的學習能力及先備知能,以建立學生學習興趣與信心。 3.教學評量的結果應妥為運用,除作為教師改進教學及輔導學生學習外,並可作為學校改進課程之參考依據。 4.未通過評量的學生,教師應分析、診斷其原因,並適時實施補救教學;對於資賦優異或學習能力強的學生,應運用增廣教學,使其潛能獲得充分發揮。 (六)行政配合 1.本群科課程綱要實施前,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舉辦課程相關研習會,使教師充分瞭解本群科課程綱要精神與內容。 2.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各校對課程設計、教材編選、教學實施等具有創意,並有具體事蹟者,應給予獎勵。 3.本群科課程綱要實施後,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得就課程設計、教材編選與教學實施作整體或抽樣評鑑,並提供各校改進所需之資源;各校依據評鑑結果,秉持學校本位與教師專業自主精神積極改進。 4.本群科課程綱要各科目課程所規劃之設備標準,學校得視教學需求統整運用,以撙節經費,並建立各科之間設備共享機制,充分發揮教學器材、設備的效益。 貳、教學綱要 一、一般科目 (一)語文領域(Language Field) 1.國文A(Ⅰ-Ⅵ)(Chinese A(Ⅰ-Ⅵ)) 1.1國文A(Ⅰ)(Chinese A(Ⅰ)) 表1-1 國文A(Ⅰ)科目大要 學分數:3 建議開課學期:第一學年第一學期 本科目目標在培養學生閱讀與欣賞現代文學作品及淺近古籍之興趣及能力,並能應用於語言表達及文字書寫。主要內容包含:文選、古典詩選(一)、現代詩選、論語選讀(一)及書信、便條、名片等。方法宜兼重教師課堂講授與學生習作練習,以連結語言及文學間的學習機制,實施生活化教學。 表1-2 國文A(Ⅰ)教學綱要 一、科目名稱:國文A(Ⅰ)(Chinese A(Ⅰ)) 二、科目屬性:一般科目 三、學分數:3 四、先修科目:無 五、課程目標: (一)培養學生閱讀、表達、欣賞與寫作簡易語體文之興趣及能力。 (二)培養學生閱讀與欣賞文選、古典詩選等淺近古籍之興趣及能力,以陶冶優雅之氣質及高尚之情操。 (三)指導學生理解中國文化基本教材論語,以培養倫理道德之觀念及愛國淑世之精神。 (四)指導學生熟習常用應用文書信、便條、名片等之格式與作法,以應實際生活及職業發展之需要。 (五)培養學生思考、組織、創造及想像之能力。 (六)指導學生認知人文素養,以培養人文關懷之情操。 六、教材大綱: 單元主題 內容綱要 分配節數 備註 1.範文 1.1文選 1.2古典詩選(一) 1.3現代詩選 範文教學。 1.作者介紹。 2.題解說明。 3.課文講解暨賞析。 4.課後評量活動。 36 語體:文言— 50%:50% 2.文化教材: 論語選讀(一) 文化教材教學。 1.孔子生平及思想簡介。 2.論語內容之講解。 3.相關人物介紹。 4.論語之現代意義與價值解析。 9 表1-2 國文A(Ⅰ)教學綱要(續) 單元主題 內容綱要 分配節數 備註 3.應用文 應用文教學:書信、便條、名片等。 1.應用文格式介紹。 2.應用文之作法教學。 3.應用文之習作練習。 4.應用文之應用及創新。 3 4.作文 作文教學。 1.文體解說。 2.寫作方法教學。 3.相關範文觀摩。 4.課外讀物導讀。 5.習作練習(含課外閱讀報告一篇)。 6.習作檢討。 6 1.作文教學囿於教學時數上的不足,不易落實教學,宜在校訂科目中加強學生「寫作演練」的教學。 2.教材選編可融入社會性議題,如生態文學、海洋文學等相關文章與創作。 表1-2 國文A(Ⅰ)教學綱要(續) 七、實施要點: (一)教材編選 1.範文之選材,必須具有語文訓練、文藝欣賞、理性思辨及精神陶冶之價值。 2.編選教材時,宜把握語文基本素養的要求,通盤規劃,按文體文類、文字深淺以及內容性質,做有系統之編排。 3.每課範文宜附有題解、作者、注釋、課文賞析及問題討論等項目。 4.選文應力求內容旨趣切合時宜;思理精闢,層次分明;情意真摯,想像豐富;文詞雅暢,篇幅適度;並兼顧當代議題,啟發學生思考。 5.課外讀物之選材,宜求文字難易適中,內容賅博周洽,思想新穎深刻,文學樣式多元,並使學生能自行閱讀吸收,以作為範文教學之補充。 (二)教學方法 1.講述法 2.發表法 3.問答法 4.練習法 5.討論法 6.欣賞法 7.自學輔導法 8.觀摩法 9.演示法 10.戲劇表演法 11.結合科技資源的教學 12.分組討論法 (三)教學評量 綜合口試、筆試、作品、演練、講演、學習態度及學習檔案資料整理等各方之整體表現。 (四)教學資源 1.參考工具書:與語文教學有關之百科全書、叢書、字典、辭典、書目、索引及電子工具書。 2.一般用書:與語文教學有關之典籍及古今中外文學名著。 3.期刊雜誌:與語文教學有關之資料。 4網路資源:與語文教學有關之資料。 (五)教學相關配合事項 1.校方應配合教學活動,舉行班際或校際間之各種語文競賽及相關藝文活動。 2.校方應視學生的語文程度,開辦校訂科目的相關語文課程。 1.2國文A(Ⅱ)(Chinese A(Ⅱ)) 表1-3國文A(Ⅱ)科目大要 學分數:3 建議開課學期:第一學年第二學期 本科目目標在培養學生閱讀與欣賞現代文學作品及淺近古籍之興趣及能力,並能應用於語言表達及文字書寫。主要內容包含:文選、古典詩選(二)、現代詩選、論語選讀(二)及柬帖、會議文書、傳真等。方法宜兼重教師課堂講授與學生習作練習,以連結語言及文學間的學習機制,實施生活化教學。 表1-4國文A(Ⅱ)教學綱要 一、科目名稱:國文A(Ⅱ)(Chinese A(Ⅱ)) 二、科目屬性:一般科目 三、學分數:3 四、先修科目:國文A(Ⅰ) 五、課程目標: (一)提升學生閱讀、表達、欣賞與寫作簡易語體文之興趣及能力。 (二)升學生閱讀與欣賞文選、古典詩選等淺近古籍之興趣及能力,以陶冶優雅之氣質及高尚之情操。 (三)指導學生研讀中國文化基本教材論語,以培養倫理道德之觀念及愛國淑世之精神。 (四)指導學生熟習常用應用文柬帖、會議文書、傳真等之格式與作法,以應實際生活及職業發展之需要。 (五)培養學生思考、組織、創造及想像之能力。 (六)指導學生認知人文素養,以培養人文關懷之情操。 六、教材大綱: 單元主題 內容綱要 分配節數 備註 1.範文 1.1文選 1.2古典詩選(二) 1.3現代詩選 範文教學。 1.作者介紹。 2.題解說明。 3.課文講解暨賞析。 4.課後評量活動。 36 語體:文言— 50%:50% 2.文化教材: 論語選讀(二) 文化教材教學。 1.孔子生平及思想簡介。 2.論語內容之講解。 3.相關人物介紹。 4.論語之現代意義與價值解析。 9 3.應用文 應用文教學:柬帖、會議文書、傳真等。 1.應用文格式介紹。 2.應用文之作法教學。 3.應用文之習作練習。 4.應用文之應用及創新。 3 表1-4 國文A(Ⅱ)教學綱要(續) 單元主題 內容綱要 分配節數 備註 4.作文 作文教學。 1.文體解說。 2.寫作方法教學。 3.相關範文觀摩。 4.課外讀物導讀。 5.習作練習(含課外閱讀報告一篇)。 6.習作檢討。 6 1.作文教學囿於教學時數上的不足,不易落實教學,宜在校訂科目中加強學生「寫作演練」的教學。 2.教材選編可融入社會性議題,如生態文學、海洋文學等相關文章與創作。 七、實施要點: (一)教材編選 參考「國文A(Ⅰ)教學綱要」。 (二)教學方法 參考「國文A(Ⅰ)教學綱要」。 (三)教學評量 參考「國文A(Ⅰ)教學綱要」。 (四)教學資源 參考「國文A(Ⅰ)教學綱要」。 (五)教學相關配合事項 參考「國文A(Ⅰ)教學綱要」。 1.3國文A(Ⅲ)(Chinese A(Ⅲ)) 表1-5 國文A(Ⅲ)科目大要 學分數:3 建議開課學期:第二學年第一學期 本科目目標在培養學生閱讀與欣賞現代文學作品及淺近古籍之興趣及能力,並能應用於語言表達及文字書寫。主要內容包含:文選、詞選、現代詩選、孟子選讀(一)及契約、規章等。方法宜兼重教師課堂講授與學生習作練習,以連結語言及文學間的學習機制,實施生活化教學。 表1-6 國文A(Ⅲ)教學綱要 一、科目名稱:國文A(Ⅲ)(Chinese A(Ⅲ)) 二、科目屬性:一般科目 三、學分數:3 四、先修科目:國文A(ⅠⅡ) 五、課程目標: (一)培養學生閱讀、表達、欣賞與寫作較具深度語體文之興趣及能力。 (二)培養學生閱讀與欣賞較具深度文選、詞選等淺近古籍之興趣及能力,以陶冶優雅之氣質及高尚之情操。 (三)指導學生理解中國文化基本教材孟子,以培養倫理道德之觀念及愛國淑世之精神。 (四)指導學生熟習常用應用文契約、規章等之格式與作法,以應實際生活及職業發展之需要。 (五)培養學生思考、組織、創造、想像及分析之能力。 (六)指導學生蘊育人文素養,以鎔鑄人文關懷之情操。 六、教材大綱: 單元主題 內容綱要 分配節數 備註 1.範文 1.1文選 1.2詞選 1.3現代詩選 範文教學。 1.作者介紹。 2.題解說明。 3.課文講解暨賞析。 4.課後評量活動。 36 語體:文言— 45%:55% 2.文化教材: 孟子選讀(一) 文化教材教學。 1.孟子生平及思想簡介。 2.孟子內容之講解。 3.相關人物介紹。 4.孟子之現代意義與價值解析。 9 3.應用文 應用文教學:契約、規章等。 1.應用文格式介紹。 2.應用文之作法教學。 3.應用文之習作練習。 4.應用文之應用及創新。 3 表1-6國文A(Ⅲ)教學綱要(續) 單元主題 內容綱要 分配節數 備註 4.作文 作文教學。 1.文體解說。 2.寫作方法教學。 3.相關範文觀摩。 4.課外讀物導讀。 5.習作練習(含課外閱讀報告一篇)。 6.習作檢討。 6 1.作文教學囿於教學時數上的不足,不易落實教學,宜在校訂科目中加強學生「寫作演練」的教學。 2.教材選編可融入社會性議題,如生態文學、海洋文學等相關文章與創作。 七、實施要點: (一)教材編選 參考「國文A(Ⅰ)教學綱要」。 (二)教學方法 參考「國文A(Ⅰ)教學綱要」。 (三)教學評量 參考「國文A(Ⅰ)教學綱要」。 (四)教學資源 參考「國文A(Ⅰ)教學綱要」。 (五)教學相關配合事項 參考「國文A(Ⅰ)教學綱要」。 1.4國文A(Ⅳ)(Chinese A(Ⅳ)) 表1-7 國文A(Ⅳ)科目大要 學分數:3 建議開課學期:第二學年第二學期 本科目目標在培養學生閱讀與欣賞現代文學作品及淺近古籍之興趣及能力,並能應用於語言表達及文字書寫。主要內容包含:文選、曲選、現代詩選、孟子選讀(二)及履歷、自傳等。方法宜兼重教師課堂講授與學生習作練習,以連結語言及文學間的學習機制,實施生活化教學。 表1-8 國文A(Ⅳ)教學綱要 一、科目名稱:國文A(Ⅳ)(Chinese A(Ⅳ)) 二、科目屬性:一般科目 三、學分數:3 四、先修科目:國文A(Ⅰ-Ⅲ) 五、課程目標: (一)提升學生閱讀、表達、欣賞與寫作較具深度語體文之興趣及能力。 (二)提升學生閱讀與欣賞較具深度文選、曲選等淺近古籍之興趣及能力,以陶冶優雅之氣質及高尚之情操。 (三)指導學生研讀中國文化基本教材孟子,以培養倫理道德之觀念及愛國淑世之精神。 (四)指導學生熟習常用應用文履歷、自傳等之格式與作法,以應實際生活及職業發展之需要。 (五)培養學生思考、組織、創造、想像及分析之能力。 (六)指導學生蘊育人文素養,以鎔鑄人文關懷之情操。 六、教材大綱: 單元主題 內容綱要 分配節數 備註 1.範文 1.1文選 1.2曲選 1.3現代詩選 範文教學。 1.作者介紹。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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