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2007 至2008 学年第 一 学期
导游业务 课程教案
课程编码:____ ______03023015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学时/周学时: 96 / 6
开课时间: 2007 年 9月3日第 一 周至第 十八 周
授课年级、专业、班级:__ 2006级旅游管理1、2班__
使用教材:《导游业务》 高等教育 张立仁_____________
授课教师:__________姜松_________ ___________
附件2:教案扉页
本课程教学目的
使学生掌握导游员的各项技能,通过国家导游员资格考试,取得导游资格证书。
本课程教学要求
课堂模拟导游与实际景点模拟导游相结合,达到对导游员业务的熟练掌握。
本课程教学方法
课堂讲解+模拟导游实操
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方法
培养学生服务理念、服务意识、服务技能等方面素质。
考核方式
模拟导游讲解+导游业务测试习题+导游资格证书考核
教学参考资料
《模拟导游》
《导游业务案例》
对教案的分析总结
导游业务教案——姜松
第一章 导游由来与发展
【目的要求】
一、 了解导游的由来、现状及作用和发展趋势;
二、 掌握导游的概念及21世纪对导游工作的要求。
【教学内容】
一、 导游的概念
二、 导游的由来与发展
三、 面向21世纪的导游
第一节 导游的概念
一、导游服务的概念
导游服务是导游人员代表被委派的旅行社,接待或陪同游客旅行、游览,按照组团合同或约定的内容和标准向其提供的旅游接待服务。导游服务的内涵,具体说应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1.导游人员是旅行社委派的,可以是专职的,也可以是兼职的。未受旅行社委派的导游人员,不得私自接待游客。
2.导游人员的主要业务是从事游客的接待,一般说来,多数导游人员是在陪同游客旅行、游览的过程中向其提供导游服务的,但是也有些导游人员是在旅行社设在不同地点的柜台前接待客人,向客人提供旅游咨询,帮助客人联系和安排各项旅游事宜,他们同样提供的是接待服务。不同的是,前者是在出游中提供接待服务,后者是在出游前提供接待服务。
3.导游人员向游客提供的接待服务,对于团体游客必须按组团合同的规定和导游服务质量标准实施,对于散客必须按事前约定的内容和标准实施。导游人员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甚至取消旅游项目,也不得降低导游服务质量标准。一方面,导游人员在接待过程中要注意维护所代表的旅行社的形象和信誉,另一方面也要注意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对于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的游客而言,导游服务工作是其顺利完成游程的主要依托。
因此,导游服务是整个旅游过程中的服务灵魂,导游人员在旅游过程中的服务艺术、服务技能、服务效果和组织能力对游客综合旅游感受会形成最直接的影响。不仅如此,导游服务工作的优劣,还会直接影响到整个旅游行业的信誉,对旅游经济的发展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二、导游服务的类型
导游服务的类型是指导游人员向游客介绍所游地区或地点情况的方式。导游服务的范围极广,内容相当复杂,不过,就现代导游服务方式而言,大致可分为两大类:图文声像导游方式和实地导游方式。
(一)图文声像导游方式
图文声像导游方式,亦称物化导游方式,它包括:
1.导游图、交通图、旅游指南、景点介绍册页、画册、旅游产品目录等;
2.有关旅游产品、专项旅游活动的宣传品、广告、招贴以及旅游纪念品等;
3.有关国情介绍、景点介绍的录像带、录音带、电影片、幻灯片和CD、VCD光盘等。
旅游业发达的国家对图文声像导游极为重视,各大中城市、旅游景点以及机场、火车站、码头等处都设有摆放着各种印制精美的旅游宣传资料的“旅游服务中心”或“旅游问讯处”,人们可以随意翻阅,自由索取;工作人员还热情、耐心地解答有关旅游活动的各种问题并向问询者提供有参考价值的建议。很多旅游公司通过定期向公众放映有关旅游目的国(地)的电影或录像,举办展览会等手段来影响潜在的旅游者。组团旅行社通常在旅游团集合后、出发前,在领队向团员介绍目的地的风俗民情及旅游注意事项的同时,都要为旅游者放映有关旅游目的地的电影、录像或幻灯片,散发《旅游指南》等材料,帮助旅游者对即将前往游览参观的目的地有一基本了解。此外,许多博物馆、教堂和重要的旅游景点装备有先进的声像设施,方便游客参观游览并帮助他们比较深刻、全面理解重要景观内含的深奥寓意和艺术价值,从而获得更多美的享受。
(二)实地口语导游方式
实地口语导游方式,亦称讲解导游方式,它包括导游人员在游客旅行、游览途中所做的介绍、交谈和问题解答等导游活动,以及在参观游览途中所做的介绍和讲解。
随着时代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导游服务方式将越来越多样化、高科技化。图文声像导游方式形象生动、便于携带和保存的优势将会进一步发挥,在导游服务中的作用会进一步加强。然而,同实地口语导游方式相比,仍然处于从属地位,只能起着减轻导游人员负担、辅助实地口语导游方式的作用。实地口语导游不仅不会被图文声像导游方式所替代,而且将永远在导游服务中处于主导地位。这是因为:
1.导游服务的对象是有思想和目的的游客
由于社会背景和旅游动机的不同,不同的游客出游的想法和目的也不尽相同,有的人会直接表达出来,有的人比较含蓄,还有的人可能缄默不语。单纯依靠图文声像一类千篇一律的固定模式介绍旅游景点,是不可能满足不同社会背景和出游目的的游客的需求的。导游人员可以通过实地口语导游方式掌握游客的对旅游景点的喜好程度,在与游客接触和交谈中,了解不同游客的想法和出游目的,然后根据游客的不同需求,在对参观游览的景物进行必要的介绍的同时,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进行讲解。导游讲解贵在灵活,妙在变化,绝不是一部机器,即使是一个高智能的机器人也无法应付的。
2.现场导游情况复杂多变
现场导游情况纷繁复杂,在导游人员对参观游览的景物进行介绍和讲解时,有的游客会专心致志地听,有的则满不在乎,有的还会借题发挥,提出各种稀奇古怪的问题。这些情况都需要导游人员在讲解过程中沉着应付、妥善处理。在不降低导游服务质量标准的前提下,一方面满足那些确实想了解参观游览地景物知识的游客的需求,另一方面要想方设法调动那些对参观游览地不感兴趣的游客的游兴,还要对提出古怪问题的游客做必要的解释,以活跃整个旅游气氛。此类复杂情况也并非现代科技导游手段可以做到,只有人,而且是高水平的导游员才能得心应手地应付这种复杂多变的情况。
3.旅游是一种人际交往和情感交流关系
旅游是客源地的人们到旅游目的地的一种社会文化活动,通过对目的地社会文化的了解来接触目的地的人民,实现不同国度、地域、民族之间的人际交往,建立友谊。导游人员是游客首先接触而且接触时间最长的目的地的居民,导游人员的仪容仪表、言谈举止和导游讲解方式都会给游客留下难以泯灭的印象。通过导游人员的介绍和讲解,游客不仅可以了解目的地的文化,增长知识,陶冶情操,而且通过接触目的地的居民,特别是与其相处时间较长的导游人员,会自然而然地产生一种情感交流,即不同国度、地域、民族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这种游客与导游之间建立起的正常的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关系是提高导游服务质量的重要保证。这同样是高科技导游方式难以做到的。
三、导游服务的范围
(一)导游讲解服务、旅行生活服务与市内交通服务
导游服务范围是指导游人员向游客提供服务的领域,即导游人员业务工作的内容。导游服务工作繁重纷杂,服务范围很广,食、住、行、游、购、娱、出入境迎送、上、下站联络、邮电通讯、医疗等,几乎无所不包(见图1-1)。但归纳起来,导游服务大体可分为三大类,即导游讲解服务、旅行生活服务和市内交通服务。
1.导游讲解服务
导游讲解服务包括游客在目的地旅行期间的沿途讲解服务、参观游览现场的导游讲解以及座谈、访问和某些参观点的口译服务。
2.旅行生活服务
旅行生活服务包括游客入出境迎送、旅途生活照料、邮电通讯、安全服务以及上、下站联络等。
3.市内交通服务
市内交通服务是指导游人员同时兼任驾驶员为游客在市内和市郊旅行游览时提供的开车服务。这种服务在西方旅游发达国家比较普遍,目前在我国还不多见。
(二)导游讲解服务、旅行生活服务与旅游接待服务的关系
导游人员向游客提供的导游讲解服务和旅行生活服务是旅游接待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1.导游讲解服务有助于传播文化、增进了解和陶情怡性
通过导游人员的介绍、讲解或翻译,帮助游客认识一个国家(或地区)和其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风俗、生活方式和现代文明,进而了解他们的精神面貌、价值观念和道德水准,使游客对游览地的社会文化和精神风貌有切身体验,获得在旅游目的地的一次难忘经历和美好的回忆。高质量的导游讲解服务有助于加深游客对游览地的了解和对自然景观、人文景观的认识,从而使他们增长知识,获得更多的旅游乐趣和精神享受,还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弥补生活服务中的某些不足,消除因生活服务的不尽人意而造成的不愉快。
2.旅行生活服务是目的地旅游接待工作不可缺少的环节
在现代旅游中,游客以实现享受需求为其出游的主要目的之一。因此,认真做好游客的旅行生活服务显得十分重要。在这方面,导游人员是做好游客旅行生活服务的重要环节。首先,导游人员除了处理迎送游客、帮助游客住店离店、安排行李运送、注意保护游客安全等日常事务外,还负责与饭店、餐馆、商店等提供旅游接待服务的相关部门进行必要的协调、沟通,使游客在旅游期间的生活顺利、愉快。其次,提供令人满意的旅行生活服务,可使游客对导游人员产生信赖感,逐渐消除初见时的隔膜和距离。同时,提供热情周到的旅行生活服务,可使旅游生活丰富多彩,游客精神轻松愉快、游兴浓郁,游客和导游之间关系融洽,有利于游客集中精力倾听导游人员的讲解,从而使导游讲解服务取得良好的效果。
第二节 导游服务的由来与发展
一、导游服务的产生
导游服务是旅游服务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在旅游活动的发展过程中产生,随着旅游活动的发展而发展。
(一)古代旅游活动
在人类历史上,人类有意识的外出旅行是由于产品或商品交换引起的,即第三次社会大分工使商业从农牧业和手工业中分离出来,出现了专门从事商品交换的商人。正是他们在原始社会末期开创了人类旅游活动的先河。他们以经商为目的,周游于不同的部落之间。显然,在这个时期,导游服务还没有产生。
古代旅游充满艰苦性、冒险性的原因除了交通工具落后外,没有向导是其重要的原因。事实证明,有组织、有领导的旅游成功性大,反之,则很难达到预期目的。近代旅游成为人们愉快的活动,专职导游随之而产生,在人类社会上掀起了新的一页。
(二)商业性导游服务的产生
1.早期有陪同和领队的旅行活动
世界上有领队和陪同的旅行的最早记载是《圣经》上的《出埃及记》。它所记载的事,大约发生在公元前14世纪—前15世纪。当时,以色列人离开两河流域移居埃及在那里大量繁衍,引起埃及人的仇恨。埃及法老(国王)没收其财产,强迫他们做苦工。为了生存,以色列人的首领摩西决定带领全族离开埃及,寻找新的居留地。摩西作为上帝的使者,运用自己的智能和勇气,克服了重重困难,经过40年的长途跋涉终于走出埃及,来到迦南地东方约旦河东岸。旅途中的以色列人因缺水而精疲力竭地倒在地上和死人一般,是一群野驴带他们找到水源,并在水源的附近建立了城市。
由此可见,旅行团的领队是个非常重要的角色。他要具备各种才能和应变能力。今天的领队虽不像摩西那样面临种种危险但也并不只是参观游览、住饭店、品尝美味或会见新闻人物。现在的导游已成为一种职业,要做名副其实的摩西式的人物,能创造奇迹,完成表面上看来不可能完成的事,要做游客的密友,为他们解决旅途中的各种问题,这种工作应该说不是件轻松事。
2.“监护旅游之父”托马斯·库克
世界公认的第一次商业性旅游是1841年由英国人托马斯·库克(Thomas cook)组织的。托马斯·库克,1808年11月22日生于英格兰德比郡墨尔本镇,自幼家境贫寒,十岁辍学从业,做过帮工、木工、颂经人等。出于宗教信仰的原因,他极力主张禁酒。1841年7月初,在他居住的莱斯特城不远的拉夫巴勒要举行一次禁酒会。为了壮大这次会的声势,托马斯.库克在莱斯特城张贴广告、招徕游客,组织了570人从莱斯特前往拉夫伯勒参加禁酒大会。他向每位游客收费1先令,为他们包租了一列火车,作好了行程的一切准备,使这次短途旅行十分成功。这次旅行成为公认的近代商业性旅游活动的开端。
1845年托马斯,库克放弃了木工的工作,开始专门从事旅游代理业务,成为世界上第一位专职的旅行代理商。他在英格兰的莱斯特城创办了世界上第一家商业性旅行社,“为一切旅游公众服务”是它的服务宗旨。1846年,托马斯.库克亲自带领一个旅行团乘火车和轮船到苏格兰旅行。旅行社为每个成员发了一份活动日程表,还为旅行团配置了向导。这是世界上第一次有商业性导游陪同的旅游活动。1865年托马斯.库克与儿子约翰.梅森.库克(John mason cook)成立父子公司(即通济隆旅游公司),迁址于伦敦,并在美洲、亚洲、非洲设立分公司。此后,托马斯.库克又组织了到法国等地的旅游活动。1872年他本人亲自带领一个9人旅游团访问纽约、华盛顿、南北战争战场、尼亚加拉大瀑布、多伦多等地,把旅游业务扩展到了北美洲。这次环球旅行声名远播,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使人们“想到旅游,就想到库克”。此外,托马斯.库克在1892年还创造性发明了一种流通券。凡持有流通券的国际旅游者可在旅游目的地兑换等价的当地货币,即旅行支票,更加方便了旅游者进行跨国和洲际旅游。
后来欧洲及北美诸国和日本纷纷仿效托马斯.库克组织旅游活动的成功模式,先后组建了旅行社或类似的旅游组织,招募陪同或导游,带团在国内外参观游览。这样,在世界上逐渐形成了导游队伍。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大规模的群众性旅游活动崛起并得到发展,使导游队伍迅速扩大。到目前,几乎世界各国都拥有一大批数量不等的专职和兼职导游队伍。
二、中国导游服务史略
中国第一代导游员出现于1923年8月,上海商业储备银行的旅游部组建之时。至今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
(一)起步阶段(1923-1949年)
同欧美国家相比,中国近代旅游业起步较晚。20世纪初期,一些外国旅行社,如美国的通济隆旅游公司(前身即托马斯.库克父子旅游公司),美国的运通旅游公司开始在上海等地设立旅游代办机构,总揽中国旅游业务,雇用中国人充当导游。1923年8月,上海商业储备银行总经理陈光甫先生在其同仁的支持下,在该银行下创设了旅游部。1927年6月,旅游部从该银行独立出来,成立了中国旅行社,其分支社遍布华东、华北、华南等15个城市。与此同时,中国还出现了其它类似的旅游组织,如铁路游历经理处、公路旅游服务社、浙江名胜导团等。社会团体方面也相继成立了旅游组织。1935年中外人士组成中国汽车旅行社,1936年筹组了国际旅游协会,1937年出现友声旅行团、精武体育会旅行部、萍踪旅行团、现代旅行社等。这些旅行社和旅游组织承担了近代中国人旅游活动的组织工作,同时也出现了第一批中国导游人员。
(二)开拓阶段(1949-1978年)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旅游事业有了进一步发展。第一家旅行社“华侨服务社”于1949年11月在厦门筹建,12月正式营业。1954年4月15日,中国国际旅行社在北京西交民巷4号诞生。其后又在各地设立分支社,主要负责接待外宾,为外国人来华旅游提供方便,但不承担自费的接待任务。1960年开始,随着我国国际关系的改善,西方的旅行者逐年增多,我国的旅游事业有所开拓和发展。1964年6月,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加强对旅游事业的组织和领导。在此期间我国的导游队伍逐渐形成,规模约有二三百人,近十几种语言。这时期导游服务是作为外事接待工作的面貌出现,因此,从事导游服务的工作人员均称为翻译导游人员。在周总理提出的“三过硬”(思想过硬、业务过硬、外语过硬)原则指导下,他们是国际导游队伍的一支后起之秀,为我国旅游事业的发展、创立中国导游风格、总结导游工作经验,扩大我国国际旅游市场中的影响起到了重要作用。
1.中国旅行社成立过程(“中旅”CTS)
1949年11月19日厦门有关部门接管了旧“华侨服务社”,创立了新中国第一家华侨服务社。1957年3月,全国各地华侨服务社在北京开会,决定在社名上增加“旅行”二字,并于4月22日在北京成立“华侨旅行服务社总社”。1969年因文革因素被短期撤销。1972年8月,中央又批准恢复总社,但考虑到当时许多国外华侨已加入外国国籍,因此1974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了中国旅行社,并与华侨旅行社合署办公,统称中国旅行社。
2.中国国际旅行社成立过程(“国旅”CITS)
1952年中国成立“国际活动指导委员会”,1953年南汉宸和刘贯一了解苏联国际旅行社情况后,决定筹建中国国际旅行社,并于1953年6月18日呈报政务院。6月20日周总理批示:“同意,请即指导有关方面筹办。”1954年4月15日“中国国际旅行社”在北京西交民巷4号正式成立总社。1954处4月28日,政务院通知在天津、上海、南京、广州、杭州、汉口、沈阳、哈尔滨、南宁、安东、大连和满洲里等12个城市成立分社。
(三)发展阶段(1978-1989年)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吸引了大批海外旅游者涌入我国,国内旅游也蓬勃发展。为适应旅游业的大好形势,1978年,中国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改名为“管理总局”,各省、市、自治区都设立相应的旅游局。1980年6月,中国青年旅行社总社成立,几个中央部委邮电、教育、铁路等也相继成立了旅行社。1984年后旅行社外联权的下放,全国各行业和地区性旅行社迅速发展。到1988年底,全国形成了以中旅、国旅、青旅为主干框架的近1600家旅行社体系,全国导游人员迅速扩大到25000多人,他们为这一时期我国旅游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但由于增长速度过快,一批水平不高的人也进入了导游队伍中来,出现了鱼龙混杂的局面,整体导游水平和素质不如前一阶段,个别导游人员甚至做出了有损人格、国格的事情,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中国青年旅行社成立过程(“青旅”CYTS)
1979年11月16日成立了全国青联旅游部,1980年6月27日经国务院正式批准中国青年旅行社成立。
(四)全面建设导游队伍阶段(1989年——今)
为了整顿导游队伍,使导游服务水平适应我国旅游业大发展的需要,1989年3月,国家旅游局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一次规模空前的导游资格考试,自此,每年举行一次全国性的导游资格考试;同年,《中国旅游报》等单位发起了“春花杯导游大奖赛”,以后又举办了多次全国导游大奖赛,对提高我国的导游服务水平、推进导游工作规范化的进程做出了贡献。同时也标志着我国开始迈入全面建设导游队伍的阶段。
为进一步规范导游服务、加强导游管理。1994年国家旅游局决定对全国持有导游证的专职及兼职导游员分等定级,划分为初级、中级、高级、特级四个级别,进一步加强导游队伍建设。同年,国家旅游局联合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了《导游员职业等级标准》(试行),1995年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导游服务质量》(见附录1)。1999年5月国务院颁发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见附录2)标志着我国导游队伍的建设迈上了法律进程。
2001年,国家旅游局颁发《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见附录3),决定启用新版导游证,实行导游计分制管理,并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建立导游数据库,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导游电子信息网络化管理。2002年,国家旅游局开展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活动,把全面清理整顿导游队伍作为三个重点环节之一来抓,明确提出严厉查处乱拿、私授回扣、打击非法从事导游活动、坚决清理一批政治、道德、业务素质不合格的导游人员、建立和完善“专职导游”和“社会导游”两套组织体系和教育管理体系、全面推行导游计分制管理和IC卡管理等举措。促进了导游工作的规范化和导游队伍的建设。2003年起,为了支持我国西部地区旅游事业的发展和导游队伍的建设,还开展了“百名导游援藏”行动。
目前,我国已形成了一支由职业导游和兼职导游组成的专业队伍。大旅行社,如CITS,CTS和CYTS 一般拥有比较稳定的导游队伍,这支导游队伍从总体上来看,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较大的工作热情。他们主要从事国际旅游接待,为旅游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他们中大多数为第三代导游员即90年代以来进入旅行社和旅游行业的,年轻能干,对市场经济比较适应。并且由于工作的需要、队伍的稳定、服务质量的要求,他们或多或少都参加过培训和定期学习。大多数小旅行社,基本上没有专职导游队伍,社里部分有导游证的外联、计调人员可兼任导游,各业务部门都有相对稳定的兼职导游。
在旅游人才培养方面,全国已初步建立了一个具有一定层次和门类的旅游学校体系。截止到1996年底,全国共有各类旅游院校845所,在校学生为20426万人。全国招收旅游专业研究生的高等学校14所,在校研究生约150人。由于国家重视旅游人才的培养,导游的职业队伍已经形成。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已有三万多人获得了国家或地方旅游局颁发的“导游资格证书”。他们中不乏经验丰富、知识渊博、导游技能高超的人才,是各个旅行社的骨干。然而中国的导游队伍毕竟还年轻,大部分人的文化水平不理想,导游的技巧和方法不够熟练,还不能真正承担起肩负的责任,还必须把培训和考核导游人员的工作,作为发展旅游业的重要任务
第三节 面向21世纪的导游
一、导游服务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首先,自90年代以来,旅华客源市场上越来越明显地感受到国际旅游新潮的影响。已经反映出的变化有:需求趋于多样化、个性化;团队比重下降,规模趋小;大跨度的长线团减少,环口岸的区域游和淡季一地游增加;游客在华停留天数和一次性旅游经停城市数趋减;旅行预报周期越来越短,临时变化越来越多。近年来,这种变化又有了新的发展,主要表现在:海外游客直接预订急剧增加(包括机票、客房);入境后的旅游活动也有部分是客户指定内容。这使旅行社导游人员的主动权大大削弱。更有甚者,外国旅行商加紧渗入中国市场。随着中国进入WTO,外国旅行商渴望与中国开设合资旅行社,有的已在中国旅游界物色未来合作伙伴,还有的已以个人身份在中国旅行社中挂靠,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销售和接待。这些情况使中国旅行社的经营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
其次,导游服务工作将面临越来越挑剔和成熟的游客。近年来,海外旅行商及游客对旅华的市场反映仍集中在几个老问题上:一是产品老化、单一、缺乏趣味性;二是购物次数过多,买到假货、次货的事经常发生;三是餐饮水准下降,用餐地点不合理,有时需绕道,路上浪费不少时间;四是对导游服务安排提出质疑。
目前中国旅游面临两种截然不同的游客:一种是成熟的,但对中国的服务条件有一定的心理准备的国际游客;一种是较少享受旅行社服务的相对不成熟的国内游客。随着消费者权益法的发布,国内游客的投诉增加,他们开始注意保护自己的各项权益,如游客在旅游过程中遭受由于旅行社的责任而导致的物质上、精神上的损失时,有权获得赔偿,游客对涉及旅游接待的各方面咨询有知悉权等。消费主体意识的觉醒仅仅是第一步的现象,随后将是一场广泛的消费者权利保障运动的到来。这是因为,群体性旅游锻炼已培养了一代有旅游意识的、成熟的游客,他们由“止步闺阁”到“已见世面”。旅游已成为一种日常性消费行为,由个别人关注到涉及群体利益共同关心的问题,因此旅行社必须通过各种手段来规范导游服务的行为。
二、导游服务的发展趋势
未来旅游活动的发展趋势对导游服务将会产生影响并提出新的要求。导游服务在未来将出现如下三种趋向:
1.导游内容的高知识化
导游服务是一种知识密集型的服务,即通过导游人员的讲解来传播文化、转递知识,促进世界各地区间的文化交流。在未来社会,人们的文化修养更高,对知识的更新更加重视,文化旅游、专业旅游、科研考察的发展,对导游服务将会提出更高的知识要求。
根据这一趋向,导游人员必须提高自身的文化修养,不断吸收新知识和新信息,导游掌握的知识不仅要有广度,还要有深度,使导游讲解的内容进一步深化,更具有科学性。这样,导游人员的讲解将更有说服力,不仅能同游客讨论一般问题,还能较深入地谈论某些专业问题。总之,在知识方面,导游人员不仅要成为“杂家”,还要成为某些方面的专家。
2.导游手段科技化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将来还会有更先进的科技手段运用到导游工作中来。如图文声像导游、网络导游等先进的导游手段,在游览前或在游览现场引导游客参观游览过程中,不仅让游客看到(听到)了旅游景观的现状,还进一步了解其历史沿革和相关知识,起到深化实地导游讲解和以点带面的作用,现已成为导游工作不可或缺的辅助手段。因此,导游人员必须学会使用它们并在游前导、游中导和游后导中运用自如,与实地口语导游密切配合,使其相辅相成,锦上添花。同时,在导游过程中讲解科技知识、运用科技手段,能够使游客了解到旅游和高科技发展之间的关系,使导游工作充满时代气息。
3.导游方法的多样化
旅游活动多样化的趋势,尤其是参与性旅游活动的兴起和发展,要求导游人员随之变化其导游方法。参与性旅游活动的发展,意味着人们追求自我价值实现的意识在不断增强。追求自我价值不仅体现在工作中,人们还将其转移到了娱乐活动之中。人们参加各种节庆活动,与当地居民一起活动、生活,还在旅游目的地学习语言、各种手艺和技能,甚至参加冒险活动等等。这要求导游人员不仅会说(导游讲解),还要能动,与游客一起参加各种活动。
旅游活动的这一发展趋向对导游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未来的导游人员不仅是位能说会道、能唱会跳、多才多艺的人,还要能动手,有强壮的体魄、勇敢的精神,与游客一起回归大自然,参与绿色旅游活动,一起参加各种竞赛,甚至去探险。
4.导游服务的个性化
今天的社会是个性张扬的社会,个性化发展成为时代的主题,人们对旅游的需求个性化,旅游产品的消费也呈现个性化的趋势。导游服务的个性化要求我们导游人员要根据游客的个性差异和不同的旅游需求提供针对性的服务,使不同的游客获得更大的心理满足;另一方面,导游服务的个性化有利于导游人员根据自己的优势或特长、爱好,形成自己的个性风格,朝品牌化导游发展,给游客留下特色鲜明的印象。
5.导游职业的自由化
从世界各国导游发展的历史来看,导游人员作为自由职业者是必然趋势。他们身份自由、行动自由、收入自由,靠为游客提供良好的服务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取得社会认同,收入取决于上团机会,服务水平高、个人声誉好的上团机会就多,收入就高,体现了“优胜劣汰”的原则。目前,我国各地区成立的导游公司或导服中心就是这一趋势的反映。
总之,未来的旅游业要求导游人员不仅要有“十八般武艺”,而且要掌握“三十六般武艺”或更多的导游技艺,来满足游客不断变化着的旅游需求。只有这样,导游人员才能胜任未来的导游服务工作,才有可能将导游服务做得不同凡响。
第二章 导游人员
【目的要求】
一、 熟悉导游员资格获取及培训情况;
二、 掌握导游员的概念、分类、职责和素质要求。
【教学内容】
一、 导游人员的概念与分类
二、 导游人员的职责
三、 导游人员的素质
四、 导游人员资格获取
五、 导游人员培训
第一节 导游人员概念及其分类
一、导游人员的概念
人们常说,导游是旅游业的“灵魂”。“导游”一词有两层含义:既可指导游工作、导游业务、导游接待服务,也可用作对导游工作人员的简称。
与近代旅游业首先在西方国家兴起一样,导游这项社会职业也是首先在西方国家出现的。因此我们对导游人员的理解,难免不受到一些西方的影响。如加拿大用“旅游团领队”指代导游人员;并要求:“他是受过高等教育和培训的人,他有能力进行研究,为一次旅游做准备,带领团队旅行、做旅游讲解,因而能使一次旅游成为一次异乎寻常、难以忘却的经历。”美国则是这样表述导游人员的:“他是首要的代理人和各种服务的供应商,直接与旅行者打交道,保证提供承包的服务项目、实现承诺,使游客满意,此人就是陪同或旅游团领队,通常称为导游。”
在旅游业蓬勃发展的中国,对什么是导游人员的问题,1994年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导游员职业等级标准》中明确定义为“运用专门知识和技能为旅游者组织、安排旅行和游览事项、提供向导、讲解和旅途服务的人员。”1996年《导游服务质量》国家标准中定义为:“导游人员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证书,受旅行社委派,按照接待计划,从事陪同旅行团(者)参观、游览等工作的人员。”1999年版的《导游业务》中定义为:“导游人员是指按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其它服务的人员。”
对导游人员的理解要注意从以下几方面去考虑:第一、在现代旅游活动中,游客远离常住地,来到异国他乡,通过食、住、行、游、购、娱等活动,追求物质与精神生活的满足。他们的活动空间极其广阔,活动内容十分复杂。因此没有导游人员参与的旅游活动是不可想象的(在这里不排除某些有探险精神的有着丰富理论知识的人)。第二、导游人员的工作范围,并不像有些人所理解的那样,仅限于对参观游览对象的讲解。他要指导参观游览、沟通思想;在提供讲解服务之外,还要提供生活服务,落实安排旅游者的食、行、游、购、娱等活动。因此导游人员为游客提供的服务是智力与操作兼而有之的综合性劳务服务。第三、旅游是当今世界上最大规模的民间交往活动。在旅游活动中,导游人员通过自己辛勤劳动,增进了各国、各地区、各民族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与友谊,并为国家建设积累资金。这不仅是导游工作的主要目的,也正是发展旅游业的主要目的。第四、由导游工作的性质、任务所决定,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和条件,因而决非任何人都能胜任。他应通过旅游管理部门的审查、考核、获取资格证书,并在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业务水平,坚持学习,更新知识方可成为一名合格的导游人员。
二、导游人员的分类
导游人员由于业务范围、业务内容的不同,服务对象和使用的语言各异,其业务性质和服务方式也不尽相同,即使是同一个导游人员,由于从事的业务性质不同,所扮演的社会角色也随之变换。并且,世界各国对导游人员分类方法也不相同,因而很难用一个世界公认的统一标准对导游人员进行分类。在此,我们先简单介绍国外导游人员的分类情况,再具体介绍目前我国导游人员的分类方法。
(一)外国导游人员的分类
在国外,特别是旅游业高度发达的国家,导游人员的管理体制已进入制度化或法律化。他们按工作性质把导游员分为国际入境导游与国际出境导游两大类。
1.国际入境旅游导游
按职业性质区分,国际入境旅游导游又可分为以下四种:
(1)专业导游员:是指以导游工作为职业,受雇于旅行社或其它旅游企业,领取固定工资,专门从事导游接待服务的人员。有的国家组建有翻译导游协会之类的半官方性质的组织,接受政府授权,享有招考、培训导游人员,颁发导游执照的权限。经协会培训、考核合格并领取执照者,即为会员。一些无固定专业导游人员或导游人员不足的旅行社,需要时可向这类协会雇用。
(2)业余导游员:亦称兼职导游员。他们不以导游工作为主要职业,利用业余时间兼职导游工作。他们也需经培训、考核,向管理部门领取导游执照,与使用单位签订合同,按接待旅游者的人数和活动时间计酬。在西方旅游业发达的国家中,大学师生、政府公务员与其它自由职业者,从事业余导游工作的人相当多。
(3)旅游景点导游员:是指被博物馆或景点管理部门雇用,专职从事本景点导游讲解工作的人员。他们在所有导游人员中,是水平、级别最高的。对重要的博物馆或景点(如英国的大英博物馆、西敏寺等),导游人员的考试极为严格,只有水平很高的导游人员,才能获取在这些景点从事导游讲解的资格。这是为了保证导游质量,不至于因为导游讲解质量差而有损珍贵文物的价值。
(4)义务导游员:这些人大多是业余旅游活动的爱好者,他们参与导游工作完全出于个人爱好和自愿,不计较报酬。当然,他们也必须经过有关部门考核,取得从事这项工作的资格。
2.国际出境旅游导游
国际出境旅游导游,我们习惯上称其为领队。他们由所在国旅行社雇用,带领旅游团出国旅游,既对组团旅行社负责,又代表该旅行社与接待国进行业务联系,随团活动,伴随始终。
领队也分为职业、业余、义务三种。职业领队受雇于旅行社,领取固定工资,以此作为谋生的职业;业余领队则是旅行社临时雇用的人员,他们多半因为熟悉接待国的情况或语言而被临时雇用;义务领队是从旅游团成员中选择出来的,他们既是游客,又义务为大家服务,从而可享受某些优惠待遇。他们多出现在单位或民间团体组织的旅游团中,原本就是单位、团体的领导人或者有威信的工作人员。
(二)我国导游人员的分类
根据我国目前的旅游市场现状以及未来旅游业发展趋势,借鉴国外成功的经验和中国旅游业特定的运转规律,我们从不同的角度对中国导游人员进行分类。
1.按业务范围划分,导游人员分为海外领队、全程陪同导游员、地方陪同导游人员和景点景区导游人员。
(1)海外领队:是指经国家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的委派,全权代表该旅行社带领旅游团从事旅游活动的工作人员。
(2)全程陪同导游人员:简称全陪。是指受组团旅行社委派,作为组团社的代表,在领队和地方陪同导游人员的配合下实施接待计划,为旅游团(者)提供全程陪同服务的工作人员。这里的组团社或组团旅行社是指接受旅游团(者)或海外旅行社预订,制定和下达接待计划,并可提供全程陪同导游服务的旅行社。这里的领队是指受海外旅行社委派,全权代表该旅行社带领旅游团队从事旅游活动的工作人员。
(3)地方陪同导游人员:简称地陪。是指受接待旅行社委派,代表接待旅行社实施接待计划,为旅游团(者)提供当地旅游活动安排、讲解、翻译等服务的工作人员。这里的接待旅行社是指接受组团社的委托,按照接待计划委派地方陪同导游人员负责组织安排旅游团(者)在当地参观游览等活动的旅行社。
(4)景点景区导游人员:亦称讲解员。是指在旅游景点景区,如博物馆、自然保护区等为游客进行导游讲解的工作人员。他们只负责讲解而不涉及其它事务。
总之,从业务范围看,海外领队是率领中国公民到海外旅游并为其提供全程导游服务的工作人员;全程陪同导游人员是带领海外来华游客或中国游客在中国境内旅游并为其提供全程导游服务的工作人员;地方陪同导游人员是接待海外来华游客或中国游客在其工作的地区旅游并为其提供当地导游服务的工作人员;景点景区导游人员是指接待海外来华游客或中国游客在其工作的景点景区旅游并为其提供景点景区导游服务的工作人员。前两类导游人员既有当地旅游活动的组织、协调任务,又有进行导游讲解或翻译的任务。第四类导游人员的主要业务是从事所在景点景区的导游讲解。在通常情况下,前三类导游人员,即全陪、地陪和领队组成一个导游集体,共同完成一个旅游团队的接待任务。三位导游代表三方旅行社的利益,他们大多互不认识,要共同完成一定时空中的导游服务自然就牵涉到协作。这种内部协作的愉快与否,直接影响着游客的旅游经历的质量。从这一点上,我们可以说,游客一次舒心愉快的旅行,取决于导游服务的高质量;导游服务的高质量则取决于三位导游人员的精诚合作。
2.按职业性质划分,导游人员分为专职导游人员和兼职导游人员。
(1)专职导游人员: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以导游工作为其主要职业的导游人员。目前,这类导游人员大多数受过中、高等教育,或受过专门训练,一般为旅行社的正式职员,他们是当前我国导游队伍的主体。
(2)兼职导游人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