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厦门市农村土地房产外业测绘成果
检查验收规则(试行)
1 总则
为保证农村土地房产权属登记发证工作的有序、顺利开展,统一技术标准和要求,保障农村土地地籍和房屋产籍的管理实现数字化、信息化,特制定本规则。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农村成片土地房产外业测绘的数据和信息成果检查验收工作。
3 检查、验收的基本规定
本调查测绘产品实行两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
3.1. 一级检查为过程检查,在全面自检、互查的基础上,由作业组的专职或兼职检查人员承担。二级检查由施测单位的质量检查机构和专职检查人员在一级检查的基础上进行。各级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式样见附录B)。
3.2 二级检查合格后由分局成立的检查验收组实施产品成果最终验收工作。
3.3 各级检查、验收工作通过对内业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的检查验收和外业实地勘测、核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4各级检查、验收工作必须独立进行,不得省略或代替。各级检查和验收工作完成后应分别写出检查报告和验收书。
4 检查验收的职责范围
4.1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权籍处负责检查验收工作的总体协调,负责验收方案的制定,并适时对部分验收合格的成果资料进行监督抽查。
4.2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所属各分局(以下简称各分局)负责组织实施验收工作,提出验收报告并认定验收结论。
4.3各生产单位的作业人员对作业成果质量负责;各级检查人员对其所检验的产品质量负责;生产单位对其招标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上工序对下工序负责。
5 检查工作的实施
生产单位应按委托方规定的生产进程分阶段进行阶段性成果的过程检查和最终检查,并及时提请委托方对阶段性成果进行验收。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法如下:
5.1 检查工作应按“检查验收依据”的内容逐项进行对照检查,重点参考附录A所列各项进行检查,一、二级检查均应将发现的问题跟踪记录,填写《土地房产测量质量检查跟踪记录表》(式样见附录B)。
5.2 实施调查测绘任务的作业人员对作业成果进行自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按规定整理上交资料成果。作业组、中队(室)对作业人员上交的成果进行过程检查,承揽该调查测绘任务的生产单位对过程检查合格的产品进行最终检查,二级均为100%的成果全面检查。
5.3 在过程检查、最终检查时,如发现有不符合技术标准、质量要求的产品时,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退回被检单位,并视具体情形,令其进行改正或重新检查和处理,然后再进行检查,直到检查合格为止。最后一次检查填写的《土地房产质量检查跟踪记录表》应随案宗提交。
5.4 产品经最终检查、返回作业人员进行修改处理后,按“附录A”评定产品的质量,并按附录C的规定编写检查报告。检查报告经生产单位领导审核后,随产品一并提交验收。
5.5 产品经最终检查后,生产单位按《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CH1003-95)评定产品质量,验收单位予以核定。
5.6 生产单位按合同和本细则对调查测绘产品实施(分批分片)最终检查合格后,应向各分局提交以下文件
5.6.1书面形式的申请验收报告
5.6.2成果资料索引及说明。
5.6.3 符合发证要求的每宗地的宗地图、房屋分户分层平面图
5.6.4 1:1000行政村现状数字化地籍图
5.6.5 以自然村为单位的宗地面积统计表及房屋面积统计表
5.6.6 符合数据格式要求的上述各测绘成果数据光盘
5.6.7 技术总结(或分片技术小结)
5.6.8 测绘产品检查报告
6、 验收工作的实施
6.1验收部门在收到生产单位分阶段成果的最终检查报告及验收申请书后,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亦可委托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工作应在测绘产品经最终检查合格后进行。
6.2 验收部门应根据本实施细则的有关内容和不低于10%的比例对被验收产品进行详查,其余部分作概查。详查样本按随机抽样的方法从申请批中抽取。
6.2.1 验收部门在验收时采用简单随机抽样法,一般按申请批数量N的10%抽取样本(n)。当宗地批数量N≤10时,n=2;当N>10时,且N×10%不为整数时,则取整加1作为验收样本数。
6.2.2 验收部门对样本进行详查,对样本以外的产品一般进行概查。
6.2.3 样本经验收有质量为不合格产品时,要将检验批全部(严重缺陷时)或部分(重缺陷时)退回被检单位,令其重新检查、处理,然后再重新复检。
6.2.4 凡是复检的申请批,必须重新抽样。
6.3 验收工作完成后,验收方按附录D的规定编写验收报告,验收报告报权籍处备案,验收报告随产品由各分局归档,并送生产单位一份。
7 成果质量评定标准
7.1 质量评定基本规定
土地房产测绘产品质量由生产单位评定,验收单位则通过检验批进行核定。
土地房产测绘产品检验批质量实行合格批、不合格批评定制。
7.2 检验批质量判定。
对检验批按规定比例抽取样本;若样本中全部为合格品以上产品,则该检验批判为合格批。若样本中有不合格品产品,则该检验批判为不合格批。
7.3单位土地房产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方法
采用缺陷扣分法评定单位产品质量水平(按缺陷权比计算,评定时另行规定,具体见附录A)。
8. 检查、验收的依据
8.1 《城镇地籍调查规程》(TD1001—93)
8.2《房产测量规范第1单元:房产测量规定》(GB/T17986.1—2000)
8.3《房产测量规范第2单元:房产图图式》(GB/T17986.2—2000)
8.4《厦门市房产面积测算细则》(厦国土房[2003]277号)
8.5 《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CH1003-95)
8.6 《数字化产品检查验收和质量评定标准》(GB/T18316-2001)
8.7 《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CH1002-95)
8.8 测绘合同和招标文件
8.9 国家和本地区其他有关业务、技术规范
9 检查、验收项目及内容
9.1控制测量
9.1.1控制测量插网(或插点)的布设和标志埋设是否符合要求。
9.1.2 点之记内容的齐全、正确性
9.1.3 起算数据和计算方法是否正确,各类控制点的测定方法是否正确,平差的成果精度是否满足要求。
9.2 地籍要素测量产品
9.2.1 界址点、建筑物角点的各项误差与限差是否符合要求
9.2.2 界址点、建筑物角点编号的正确性是否正确
9.2.3 面积量算的方法、计算是否正确,精度是否符合要求
9.2.4 地籍图的规格尺寸、技术要求、表述内容、图廓整饰是否符合要求。
9.2.5地籍要素的表述是否齐全、正确、完整
9.2.6 测量的要素是否齐全、准确,对有关地物的取舍是否合理。
9.2.7 图面精度和图边处理是否符合要求
9.3房产调查与房产要素测量
9.3.1房产要素调查的内容与填写是否齐全、正确。
9.3.2调查表中的用地略图和房屋权界线示意图上的用地范围线、房屋权界线、房屋四面墙体归属,以及有关说明、符号和房产图上是否一致。
9.3.3房产要素测量的测量方法、记录和计算是否正确。
9.3.4各项限差和成果精度是否符合要求。
9.4房产图绘制
9.4.1房产图的规格尺寸,技术要求,表述内容,图廓整饰等是否符合要求。
9.4.2房地产要素的表述是否齐全、正确,是否符合要求。
9.4.3 图面精度和图边处理是否符合要求。
9.5面积测算
9.5.1房产面积的测量计算方法是否依据规范,精度是否符合要求。
9.5.2用地面积的测算是否正确,精度是否符合要求。
9.5.3共有共用面积的测定和分摊计算是否合理。
9.6变更与修测成果的检查
9.6.1变更与修测的方法,测量基准、测绘精度等是否符合要求。
9.6.2变更与修测后房地产要素编号调整与处理是否正确。
9.7 外业实地检查验收
9.7.1 沿宗地界址线实际踏勘,丈量核对该宗地界址点与相邻地物的相对位置、界址点数等正确与否。
9.7.2 沿房屋周边实际踏勘,核对房角点、建筑结构、房屋层数等正确与否,房屋形状与实地是否一致。
10 本规则由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录A
农村土地房产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
1、 测绘产品成果实行优级品、良级品、合格品、不合格品等四级评定制度。
2、 测绘成果质量由生产单位负责评定,验收单位负责核定。
3、 错漏扣分标准:
1) 单位产品中出现一个严重缺陷,则该产品计为不合格品。
2) 单位产品中出现一个重缺陷,扣除10分。
3) 单位产品中出现一个轻缺陷,扣除2分。
4、 单位产品质量评定方法
1) 每个单位产品的得分预置为100分。
2) 采用缺陷扣分法,计算单位产品得分。
3) 采用平均法,评定单位产品总和的得分。
5、 单位产品质量等级的划分标准
1) 优级品为90-100分
2) 良级品为75-89分
3) 合格品为60-74分
4) 不合格品为0-59分
6、 单位产品的缺陷分类
土地房产测绘成果的缺陷分为严重缺陷、重缺陷、轻缺陷三类(具体见下表)
土地房产测绘成果的缺陷分类
严重缺陷
重缺陷
轻缺陷
1、伪造成果、弄虚作假
2、面积实测和计算误差超限
3、实测无记录
4、绘图尺寸错误、对成果影响较大
5、面积采集、分摊错误
6、房产、地籍要素调查的重要内容错漏
7、各类控制点、界址点(线)错漏、情况不清或精度不符合要求
8、仪器未经计量检定或经检定不合格
9、因其他重大过失,直接影响成果质量
1、实测记录中计算错误,对成果影响较大
2、房产、地籍要素调查的一般内容错漏
3、测量点编号错漏
4一般建筑物有个别错漏
5、楼层图、楼层数、房号注记错误
6、成果与微机内图形,数据信息不一致
7、上交成果资料不完整
8、仪器检验项目不全,检验结果有轻微超限
1、实测记录字体潦草、不清晰
2、图形、符号错误
3、尺寸、文字标注错误
4、数字标注压线或重叠
5、数字标注不在线段附近,指示不清
6、成果报告书内容缺项
7、各种资料整饰、装订不规整
对本表未罗列的,可由验收组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归属缺陷类别
附录B
宗地房屋测量质量检查跟踪记录表
宗地号: 图幅号:
生产单位:
序号
问题记载
出现位置
缺陷类型
处理意见
处理结果
复查
检查者:
年 月 日
处理者:
年 月 日
复查者:
年 月 日
附录C: 检查报告封面格式
编号:
土地房产外业测绘成果检查报告
调查区域 村( 自然村)
生产日期
生产单位
年 月 日
检查报告副封面格式
页号:
产品名称
生产单位
报告撰写人(签名): 年 月 日
检查部门结论:
技术负责人意见:
领导意见:
备注
页号:
检查报告
检查报告的主要内容:
a. 任务概要
b. 检查工作概况(包括仪器设备和人员组成情况)
c. 检查的技术依据
d. 主要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
e. 对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
f. 质量统计和检查结论
报告撰写人(签名):
附录D: 验收报告封面格式
编号:
土地房产外业测绘成果验收报告
调查区域 村( 自然村)
生产日期
生产单位
验收单位
年 月 日
验收报告副封面格式
页号:
产品名称
生产单位
验收样本数:
报告撰写人(签名): 年 月 日
验收部门意见:
委托单位意见:
备注
页号:
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的主要内容:
a.验收工作概要
b.验收的技术依据
c.验收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d.质量统计和检查结论
e.其他意见和建议
报告撰写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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