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1.0 目的:
通过对客户资信评估,确定客户的资信情况,提高销售、购货合同的履约率,降低风险。
2.0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评估进出口业务中的客户。
3.0 职责:
对客户资信评估,将资信责任细化到各级岗位。
3.1 业务员:负责对客户的资信材料进行调查、收集和整理,编制《客户资信评估表》,建立客户的电子档案,参与年度评估。
3.2 部门副经理:负责对《客户资信评估表》进行初步评估,并对客户的资信给予量化,检查客户电子档案材料的有效性,参与年度评估。
3.3 部门经理:负责批准《客户资信评估表》在目前公司客户审批表中加上必要内容,“客户资信调查表”(信用额度按合同审批权限),参与年度评估。
3.4 财务部:负责审核《客户资信评估表》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业务部及主管副总经理。
3.5 主管副总经理:按合同审批权限的范围负责审核批准《客户资信评估表》。
3.6 经理办:负责建立企业客户档案,建立分类和相关资料检索数据库,尤其要注意收集共享的客户信息,并将相关机会和风险信息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
4.0 工作程序:
4.1初始评估:
4.1.1对所有的客户都应进行初始资信调查与评估,调查方式可以为:
4.1.1.1在与客户洽谈、函电来往过程中了解客户的经营范围、规模大小和贸易方式。
4.1.1.2委托咨询机构进行调查。
4.1.1.3要求客户提供最新财务报表和银行资信。
4.1.1.4向同行、我国驻外机构了解客户基本状况。
4.1.2通过评估的条件是:
4.1.2.1能保证履行双方约定的合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体的经营商品,一定的年销售额等。
4.1.2.2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支付能力按双方约定的条件支付货款及应付的费用。
4.1.3在调查完成后,将有关信息登记在《客户资信评估表》中,并做出评估结论,即是否作为认可客户,如果作为认可客户,则应通过主管会计、本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的批准。
4.1.4对于通过认可的客户,各业务部门经理建立本部门的《认可客户名单》。
4.1.5凡是通过了资信认可的客户,在下次交易时,可以免于做客户资信的初试评估,只要查阅《认可客户名单》和《客户资信评估表》即可,但合同情况特殊时除外。
4.2.客户资信的更新:
4.2.1对于通过认可的客户,当其资信发生变化时,由相关业务部门及时修改《客户资信评估表》,并在《认可客户名单》上做出标注。
4.2.2对于资信变差或在交易中发生不良信用的客户,则应纳入《不良信用客户名单》,凡在此名单上的客户,在签定合同时应予以特别对待。
4.3 定期评估:
各业务部每年对所有客户的资信进行总结和清理,检查的主要内容为本年度的客户信用情况、有无在交易中违约或发生基本情况的变更等等,决定是否需要将其纳入《不良信用客户名单》。检查结果应记录在《客户资信年度评估表》中。
5.0 相关文件及记录
《客户资信评估表》
《不良信用客户名单》
《客户资信年度评估表》
客户资信评估表
名称: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E-MAIL:
网址:
法人代表:
企业性质:
1. 公司主要产品:(经营范围)
2. 公司主要最终客户:
3. 公司经营规模、年限:
4. 公司主要贸易方式:
5. 开户银行:
6. 公司员工总数:
行政管理人数:
7. 与我司的交易纪录:
8 评估结论
认可 不认可
评估人:
9批准(必须经过主管会计、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客户资信年度评估表
客户名称
本年度交易及履约状况
客户基本情况的变更(即客户的基本情况是否发生了变化,是否对资信产生影响)
评估结论
认可客户 不良信用客户
评估人确认
审批(必须经过主管会计、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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