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九原区创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先进区活动实施方案
全面推进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是全区广大育龄群众的迫切要求,也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实践科学发展观,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大举措。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自治区《意见》精神,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的通知》和《国家人口计生委优质服务先进区(市、区)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以及区委、区政府对创建活动的工作部署,不断提升全区人口计生工作水平,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面巩固提高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区成果的基础上,用一年时间开展创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区活动,2011年实现创建目标。为了确保创建目标顺利实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强化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为重点,以群众的满意程度为标准,以不断满足广大育龄群众对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为目的,创新工作机制,转变工作方式,突出优质服务,大力提升技术服务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全面推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真正成为造福于人民群众的事业。
目标任务:
一是领导重视好。深化各级领导对计生国策的认识,进一步强化“三个一”领导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切实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到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首要位置,建立稳定的保障机制。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对人口问题实施有效的综合治理。
二是政策导向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统筹协调、依法管理、优质服务、综合治理、宣传教育与利益导向相结合”的总体要求,制定、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奖励、优待和社会经济政策,从根本上促进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
三是依法行政好。基层经常性工作得到加强,形成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和操作常规,严格依法行政,正确执法,文明执法,使人民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四是服务质量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技术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服务程序科学规范,形成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工作机制,围绕生命的孕、生、育、健康成长构筑生命周期全程服务。
五是民主管理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落到实处,人民群众广泛参与计划生育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村(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协会及其他群众组织独立有效地开展计划生育各项活动,组织育龄群众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基本实现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
六是队伍作风好。基层计划生育机构稳定,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数量合适,结构合理,业务熟练,作风正派,善于做群众工作的管理服务队伍。
二、工作措施
(一)优化环境,把握四个方面
1、加强领导,形成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的政治环境。坚持三个一领导机制,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每年研究计生工作分别不少于3次,区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每年调研1次计生工作。坚持干部提拔、评优树模计生审查鉴定制度。坚持末尾淘汰制度,实行更为灵活的方法,只要抽查发现哪个苏木镇、办事处计生工作质量差、问题大,黄牌警告的牌子可以随时挂,不一定等到年终考核结束。要求各苏木镇、办事处、各部门主要领导在计生工作上把奖罚措施制定好落实好、把难点问题解决好处理好、把抓典型促后进把握好实施好、把计生资金管好用好、把计生干部培养好激励好,切实做到组织、投入、责任、制度、检查“五到位”,确保我区创优目标如期实现。
2、夯实责任,形成各级干部扎实工作的体制环境。夯实“一把手”责任,亲自研判形势、亲自安排部署、亲自解决问题、亲自督促检查;夯实领导班子共同抓责任,既抓好分管工作,又抓好所联系村计生工作;夯实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的职责,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准确掌握基本情况,选准切入点和突破口,狠抓重点、突破难点、打造亮点;夯实村支书、主任计生工作职责,努力在计生率、三查率、节育及时率、办证率、优惠政策兑现率等方面实现100%;夯实苏木镇、办事处计生专干、村专干工作职责,熟练掌握计生业务,抓好数据统计填报和动态管理,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
3、建立完善宣传倡导机制,形成全民支持计划生育的舆论环境。把宣传动员作为创国优的先导工程来抓,“全民动员创国优,大造声势出规模”,引导群众树立新的婚育观。一是在宣传形式上下功夫,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文艺表演、知识竞赛、国策碑、固定标语、宣传单等,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群众计生政策知晓率。二是在宣传内容上下功夫,进一步更新宣传标语,把优质服务的理念融入其中,多用温馨和谐的语言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婚育观。三是在对外宣传上下功夫,组建计生通讯员队伍,加大稿件采编力度,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
4、优化硬件,形成设施齐备、舒心舒适的工作环境。按照国家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国家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形象规范手册》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切实加强区、乡、村服务站(室)建设,统一外观、统一制度、统一科室、统一服装、统一设备,努力把苏木镇、办事处服务站办成宣传培训基地、技术服务中心和育龄妇女之家。按照创建省级信息化项目区实施方案的要求,稳定微机操作人员,完善中心机房、网络、安全三项基础设施,及时更新全员人口数据库信息,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充分运用好城固人口网站这一平台,不断提高信息共享、科学决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优化队伍,抓住四个重点
1、进一步健全网络。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激励措施,不断配齐配强中心村专干。要重视选好计生办主任,真正让那些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积极上进、群众基础好的人来担任。逐步增加服务站技术人员编制,力争达到中心站7人、普通站4人的标准。
2、进一步强化培训。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区乡村计生干部进行人口理论、政策法规、工作方法、依法行政、微机应用等培训,努力提高计生干部抓落实的能力、组织协调的能力、破解难题的能力。实施好“三千人才工程”,依托市中心医院计生干部技术培训基地,积极选送优秀人员进修学习,并持续开展好科技大练兵和区站帮扶苏木镇、办事处站制度,不断提高广大计生干部的整体服务水平。
3、进一步改进作风。切实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大力推进求真务实,坚决制止弄虚作假;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民主评议长效机制;积极倡导“四不”作风,即:不让工作在自己手里延误,不让基层群众在自己面前冷落,不让推诿扯皮等现象在自己身上发生,不让计生形象因自己受到损害,着力增强全区计生干部的效能意识、责任意识和形象意识。
4、进一步依法行政。逐步完善行政许可项目操作规程,坚持亮证执法、规范执法。严格遵守计划生育“七不准”规定和各项执法程序,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坚持民主公开制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实行首问首办负责制、过错责任追究制、民主管理评议制,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率先实现行业工作法制化。
(三)优化措施,做好四项工作
1、持续稳定低生育水平。稳步推进无违法生育苏木镇、办事处(村)创建活动,灵活运用“1+2”抽查法,哪里有信访就重点查哪里,力促查缺补弱、改进提高。对拒缴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对象开展专项整治,努力破解征收难问题。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提高计生率、及时率、三查率、寄证率,降低统计误差率。
2、突出抓好流动人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有关规定和《九原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三年三步走”实施意见》,严格执行流动人口月清季查、“七个一”管理、信息反馈通报等制度,落实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职责,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强化流入人口的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和帮扶奖励,加强重点苏木镇、办事处管理和重点区域的协作,落实流出地、流入地职责,逐步建立起“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
3、抓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继续开展“关爱女孩、以爱相助”帮扶活动,积极为困难女孩及其家庭排忧解难,引导群众树立新的生育观。严格执行《九原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规定》,扎实开展打击“两非”专项行动,不断规范计生手术操作、孕情全程服务和出生实名登记报告程序,加大计生药械市场整治,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平衡。
4、抓好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计生成员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通报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形势,研究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宏观决策机制。严格遵守《九原区计生信息通报制度》,狠抓信息收集、分析和通报,确保信息传递畅通高效。定期组织开展计生联合执法行动,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努力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优化服务,体现四大关怀
1、强化技术服务,关怀育龄妇女。做好 “三查”、“四术”工作,提升服务理念,规范服务程序。区乡计生服务站要履行好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和人员培训等八项基本职能。加强对村卫生室的规范化管理,使其履行好相应的计生工作职责。建立完善男性参与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的机制,提高男性参意识和为男性提供生殖保健服务的能力。认真实施“母亲健康”和“优生促进”工程,广泛开展育龄妇女生殖道感染和乳腺病免费检查治疗,做好婚前检查、孕前筛查和孕期叶酸片发放,不断提高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
2、注重利益导向,关怀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实行奖励、优先、优惠、扶持、救助、保障“六位一体”的利益激励政策,认真落实农村计生家庭奖励扶助、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五项优惠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确认好国扶、独扶、特扶、放弃二孩、合疗补助对象,并在计生家庭子女入学、入托、就业、低保、扶贫贷款、住房分配、宅基地划拨、种养业发展、沼气建设等方面尽可能多地提供支持和帮助,让广大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优先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切实感受到党的温暖。
3、开展亲情服务,关怀育龄人群。认真做好便民维权工作,积极推行服务代理制,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积极开展送证上门的亲情服务、热情周到的微笑服务、言而有信的承诺服务,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坚持首问首办负责制,妥善调处好各类信访矛盾。照顾好留守儿童和“空巢”家庭,为他们送去亲情慰藉、精神鼓励及物质帮助,努力树立起计生干部在群众心中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优质服务形象。
4、推行村民自治,关怀计生家庭。建立健全村(居)委计划生育领导班子和计生协会组织,落实相关人员责任。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及新《条例》有关法律法规,重新修订《村民自治章程》,明确村民自治权利义务。对集体利益分配,重大事项决策,计划生育事务等内容实行定期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新阵地创建活动,通过小额信贷、项目扶持等,大力推进“计生家庭创业工程”,让广大计生家庭生活上宽裕、政治上光荣,成为群众争先效仿的楷模。
三、实施步骤
创建工作从2010年10月开始,共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阶段(2010年10月至2011月1月)。召开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确定创优目标;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创优申请;制定创优方案;召开创优动员大会。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月至2011年7月)。各部门、各苏木镇、办事处结合全区创建方案和各自实际制定本部门、本系统实施办法,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开展质量指标抽查,指导苏木镇、办事处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完成信息化项目区创建任务;区镇服务站硬件全面达标,技术服务人员补充到位,各项服务工作全面开展。
第三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11年8月)。对照评估验收标准,逐条进行自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待达到评估标准后,各成员部门、各苏木镇、办事处党委、政府向区委、区政府提出申请验收报告。
第四阶段:自查评估阶段(2011年9月)。由区级领导带队,以计生业务骨干为主,成员部门参加,对全区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
第五阶段:巩固及迎验阶段。(2011年10月)经区委、区政府自查验收后,做好创建工作总结、汇报材料准备等各项工作,向市上申报验收,迎接市、自治区及国家评估验收。
四、评估指标
(一)目标
1、推动综合改革,制定和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新的工作机制。
2、稳定低生育水平,三年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7%以上。
3、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二)效果
4、公民享受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落实率达90%。
5、农村已婚育龄妇女免费享有基本的计划生育服务,落实率达100%。
6、开展规范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的村达90%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全面做到规范的知情同意。
7、实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达90%以上。
8、建立科学的决策程序,将群众需求纳入决策的主要依据。
9、公民对计划生育管理程序、工作态度满意程度逐步提高。
10、三年平均总出生性别比低于110。
11、区计生站达到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秀、环境优美、群众满意的“四优一满意”的先进服务站要求。
12、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85%以上,出生人流比0.25以下。
13、规范的产后、术后和药具随访服务率达95%以上,手术并发症发生率控制在1%以内,
14、育龄妇女接受规范的基本生殖健康服务率达80%,男性参与生殖保健服务人数占参与服务人群的20%以上。
15、计生干部政策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
16、育龄群众政策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
(三)活动
17、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行政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评议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执法规范、文明,程序合法,案卷齐全。
18、建立健全区、镇技术服务与质量保证体系,服务站布局合理规范,服务环境科学舒适,技术人员依法执业,装备达到规范要求,服务项目依法开展,计划生育技术常规等质量保证制度健全。积极开展生殖健康推进活动,成效显著。
19、人口学校有凝聚力和吸引力,区、镇服务站宣传教育功能健全,经常开展群众欢迎的宣传教育活动。
20、农户计生宣传品入户率达到100%;各苏木镇、办事处每年在区以上计生信息网发稿2篇以上,营造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
21、区以下不再下达人口计划,按政策生育,简化办证手续,方便群众。
22、实行定期汇集、分析使用群众需求信息制度。实行联席会议制度,与公安、民政、卫生、工商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交流情况,数据共享,综合治理。
23、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建立、维护良好,利用计算机所存储的信息发布工作指令和指导具体工作。统计信息要打假求实,人口信息录入率、月更新率、准确率达95%以上。
24、实行流入人口与常住户籍人口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各苏木镇、办事处每月向流动人口信息平台提交流入信息,反馈流出信息。
25、财务管理规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26、苏木镇、办事处、村(居)协会经常开展活动,村(居)协会定期评议计生工作,反映群众意见和需求,每苏木镇、办事处抓建1个新农村建设与村民自治相结合的示范村。
27、出台并落实对计生家庭奖励优惠政策和具体内容。
(四)投入保障
28、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实行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定期培训和绩效考核制度。区、镇机构、人员结构合理、适应工作需要。
29、区、镇服务机构、人员、设施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定配备。
30、计划生育事业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人均事业经费投入符合中央和自治区、市有关要求。
31、确保计划生育基本免费技术服务项目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拨付到位。
32、区、镇服务机构人员工资、工作运转、设备配置和维护等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33、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各部门责任落实。
五、苏木镇、办事处、部门职责
——计生局负责创建工作的筹备、策划和协调工作,推进各项改革,制定和完善各项措施,建立工作新机制,指导苏木镇、办事处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创建工作进展,联合卫生局指导区、镇计生站开展好三查四术免费服务、母亲健康工程、优生促进工程和男性参与生殖健康活动。
——各苏木镇、办事处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计划生育基层网络队伍建设、计划生育主要质量指标和优惠政策兑现,会同人口计生局搞好本苏木镇、办事处计生服务站建设与管理。
——区委宣传部牵头,文化、广播电视、人口计生等部门配合,走“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之路,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筹备迎验文艺活动。
——纪检监察、组织部门负责对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机关单位和干部个人给予党纪、政纪处理,负责群众满意率测评工作。
——财政部门按创建活动要求,分阶段及时足额拨付创建活动所需资金,保证创建活动的正常开展。
——公安机关严把出生、入户登记关,向苏木镇、办事处或人口计生局通报信息,配合人口计生局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两非案件查处、流动人口管理和其他联合执法行动。
——电信局配合人口计生局做好人口信息化项目工作。
——工商、药监、卫生配合人口计生局加强对计划生育药具市场进行整顿规范,做好打击两非工作。
——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各级医疗单位的管理,严格实行出生实名登记、通报制度,严格按规程施行各类计生手术,禁止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并与计生服务站共同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药具服务,真正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公安、劳动保障、经贸、城建、工商等部门要加大流入人员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力度。
——民政部门严把收养、婚姻登记关,向苏木镇、办事处计生办及时通报信息,认真做好计生困难家庭的社会救助救济工作,与人口计生局共同指导好镇村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
——教育、卫生等部门在初中以上各类学校进行人口知识、青春期知识教育,落实好独生子女和双女绝育户子女在就学中的各项优惠政策。
——农业部门在发展地方经济的项目、技术、资金、优惠政策等方面,优先农村独生子女户、双女绝育户的资助和扶持,优先安排计划生育家庭户。
——扶贫部门在扶贫货款或扶贫专项资金使用、农业开发、移民搬迁、以工代赈项目等方面给计划生育贫困户予以倾斜扶持,使之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计生干部队伍的激励、稳定工作及计生服务站人员调配工作。
——区新农村办公室配合人口计生局抓好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工作。
——法院、司法局配合人口计生局抓好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便民维权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区活动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苏木镇、办事处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把开展创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解决创建活动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采取得力措施,协调各方面力量,认真组织实施。区上成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研究解决创建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区计划生育局具体负责拟订创建活动方案、考核自查评估方案,对全区创建活动进行指导,开展调查研究和人员培训,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沟通信息。各苏木镇、办事处、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做好本苏木镇、办事处、本部门的创建活动,同时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凝聚力量,形成合力,确保按期完成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区的创建任务。
二要明确职责、兑现奖惩。各苏木镇、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靠实创建工作任务和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真正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在创建活动中要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进一步健全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创建活动与村(居)民委员会干部、驻村干部、包片领导、帮扶单位、计划生育干部的工资、奖励、年度考核进行挂钩,确保创建工作如期达标。在创建活动中,对措施得力,成绩突出,圆满完成创建任务的苏木镇、办事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领导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度缓慢,影响全区整体创建活动的苏木镇、办事处、部门和个人要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对完不成主要任务或在工作中弄虚作假的苏木镇、办事处、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依法依纪给予处理。
三要增加投入,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各苏木镇、办事处、各部门要千方百计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本苏木镇、办事处、本部门创建活动的投入力度。要加强对计划生育专项经费的管理和监督使用,确保专款专用。要逐年加大财政对计划生育事业的投入,保证创建活动的正常开展。
黄陵区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活动
实 施 方 案
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活动是新世纪稳定低生育水平、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重大举措,也是加快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转变的重要途径。其根本目的就是通过改进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需求,提高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实现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宏伟目标。按照中、省、市关于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活动要求,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活动的通知》(陕政办发〔2006〕103号)文件精神,今年我区要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
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省市区《实施意见》精神,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实现“两个转变”(转变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法),强化“五项体系”建设(工作领导体系、优质服务体系、宣传教育体系、依法治理体系、利益导向体系),达到“六好”工作标准(领导重视好、政策导向好、依法行政好、服务质量好、民主管理好、队伍作风好),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协调发展,为构建和谐黄陵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创建活动的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宣传教育,开展优质服务,加强基础建设,实行科学管理,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进一步转变,使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体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通过创建使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达到“六好”标准。
(一)领导重视好。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切实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摆到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首要位置,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一”的领导机制,建立稳定的保障机制,做到人员、责任、措施、投入四到位,确保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各项考核目标。
(二)政策导向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要求,制定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的配套规范性文件和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奖励、优待与社会经济政策,促进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
(三)依法行政好。不断加强计划生育依法管理,形成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和操作规则;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要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使人民群众对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四)服务质量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综合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服务程序科学规范,形成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寓管理与服务之中的工作机制,育龄夫妇普遍享受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
(五)民主管理好。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落到实处,人民群众广泛参与计划生育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村(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协会及其他群众组织独立有效地开展计划生育各项活动,组织育龄群众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基本实现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
(六)队伍作风好。基层计划生育机构和编制稳定,有一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数量适合,结构合理,业务熟练,作风正派,善于做群众工作的管理服务队伍。
三、创建活动的指标要求
1、基本实现按政策生育,连续三年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到95%以上;
2、基本杜绝多胎生育,多孩率控制在0.5%以内;
3、已婚育龄妇女综合节育率达85%以上,重点对象“三查”率100%,出生人流比在0.25以下;
4、出生人口统计误差率在3%以内;
5、区计生服务站达到省级甲级站标准,乡计生服务站达到省级优秀站标准;
6、三年来各级财政用于计划生育的经费按省上规定标准拨付到位。
四、创建活动的主要任务
(一)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5‰以内,人口自增率控制在5.5‰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保持在95%以上,当年生育的育龄妇女落实节育措施及时率达到95%以上,出生人口统计误差率控制在3%以内。为了完成各项质量指标,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计划生育大普查,在区创建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在各苏木镇、办事处全力配合下,区乡计生系统抽调80名工作人员,从3月15日开始,利用两个月时间,对全区总人口在300口人以上的村进行普查,主要普查总人口,流出、流入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的生育、节育情况,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生殖健康服务等,并及时反馈各苏木镇、办事处党委、政府,限期进行落实和补救,确保质量指标达标。
(二)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倡导新型人口文化和生育文化。充分利用村人口学校、宣传品进村入户及大众化宣传舆论手段,经常广泛深入地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和咨询服务活动,在区城区建成一条计划生育宣传街,公路沿线各单位和住宅小区制做至少1块大型计划生育宣传牌匾或喷绘;文化部门组织农村数字电影进村播放生殖健康、计生政策法规知识;宣传部门要认真组织好社会宣传工作,区电视台要开播“计生创优”宣传栏目,大力宣传创建活动;各乡(镇)要建好图文并茂的计生国策院,乡(镇)政府周围至少要制作2块大型宣传牌(匾),街道悬挂宣传横幅2条,区乡公路、国道刷写永久固定性标语10条,苏木镇、办事处计生站宣传品要达到20种以上;各行政村中心位置要建一块高质量计生国策碑,公路沿线刷写固定性标语2条以上;重点村要悬挂计生宣传横幅,充实、更新计生宣传品,村级计生服务室宣传品达l0种以上,重点户宣传品入户达5种以上,宣传品进村入户率达95%以上;广泛宣传国情国策、政策法规,宣传优生优育、晚婚晚育、生殖健康科普知识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宣传少生快富、科技致富的先进典型等,使计划生育各项政策、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育龄群众对生殖保健和计划生育基本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新婚期参学率达95%以上,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通过有计划地培养和调整充实区、乡、村计生干部,使其普遍具有开展优质服务所需的思想文化及业务知识。区、乡、村计生干部参加相应级别的正规培训时间每人每年不少于10天。基本达到区级计生干部以大专为主,部分本科为骨干;乡级计生干部以中专为主,部分大专为骨干;村级计生干部以初、高中为主,部分村领导为骨干。
(三)认真贯彻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认真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各项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度、评议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村务、政务公开,开展便民维权活动,真正做到文明执法。
严肃查处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按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严肃查处干部职工超生问题,并按政策规定处理到位。进一步健全完善科级领导干部计划生育档案,加强干部提拔和干部职工、单位评优树模和职称晋升的计划生育鉴定。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工作信访机制,信访案件办理及时,当年结案率达到100%。设立计划生育信访接待办公室,开通计划生育信访热线0911一5212582,设立计划生育信访举报箱。
要按照综合示范村的“四无、六好”标准,全面推进全区计划生育综合示范村建设活动。年底每个苏木镇、办事处都要建成3个以上高标准、高质量的综合示范村,要坚决扫除“空白村”,实现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的村达到60%以上。充分发挥各级计生协会的作用,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参与计划生育工作,发挥管理和监督作用,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参与程度。
(四)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之中,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男女平等的新观念以及生殖健康科学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营造有利于女孩成长的社会氛围。区民政部门和人口计生部门要按各自的职责,有效制止违法婚姻和违法生育行为;区公安等部门要加大打击溺、弃女婴的犯罪行为;区卫生等部门要加强B超及染色体技术管理,完善执业认证和B超使用准入制度,建立胎儿性别鉴定技术管理制度和人工终止妊娠登记、孕情检测、孕产过程管理等制度,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活动;区药监部门要对终止妊娠药品和促排卵药品实行严格的处方管理。区计生、卫生、药监、公安等相关部门6月底前要在全区开展一次胎儿引产、药品管理、胎儿性别鉴定专项清理清查行动,对所有药店、B超医疗机构进行造册登记、建立档案、规范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达不到要求和标准的坚决予以取缔。充分发挥村、社区、中心户长的作用,加强对二胎持证对象的服务与管理,坚持全程服务,加强孕产期全程服务与监护工作,推行住院分娩,认真做好产后随访工作,防止女婴被遗弃和非正常死亡,努力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
(五)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机制。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优先、优惠和奖励政策,全区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和企业下岗职工、城镇无业居民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独生子女保健费,要按照《条例》标准全部落实到位,农村独男户领证率必须达到90%以上,独生子女保健费兑现率达到100%,双女户结扎奖励全部兑现;逐步健全完善以“奖优扶补免”为主的利益导向机制,尤其是在出台移民搬迁、新农村建设、农村沼气建设、产业开发、小额信贷等方面政策时,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双女户家庭优先、优惠和奖励扶持力度;采取多渠道筹集“三结合”资金,全区建立两个区级计划生育“三结合”示范基地,各苏木镇、办事处都必须至少建立一个计划生育“三结合”示范基地。
(六)完善阵地和信息网络建设,增强计生服务功能。按照“建设标准化、职业法制化、服务规范化、管理信息化、操作标准化、人员专业化”的要求,全力抓好区乡村三级计生服务阵地建设,增强服务功能。区计划生育服务站要达到省甲级计生服务站标准,配备触摸电脑咨询系统、生殖健康电脑系统、彩色B超机、电子阴道镜、精液分析仪、骨质密度测量仪、病理切片巴氏细胞染色设备、TOCRH优生监测设备、酶标仪(洗板机)、前列腺治疗仪、生物蕊片、微机(打印机)、教学设备及用品等,能开展放、取宫内节育器术,人工流产术,放、取皮下埋植剂术,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并设有专门的宣传股、多媒体教室,配备2—3名专职人员以及摄、录、编、投等宣传电教设备。苏木镇、办事处计生服务站建设达到省级优秀计生站标准。年内新建店头、双龙、候庄乡计生服务站,维修改造田庄、太贤、腰坪乡计生服务站,其它苏木镇、办事处计生服务站进行规范提高。苏木镇、办事处计生站设备要有万能手术床、四孔无影灯、电动吸引器、单头冷光手术灯、高压灭菌锅、医用自动杀菌净手器、移动式空气消毒设备、手术器械柜、显微镜、诊断床、妇检床、康复床、专用和常用药具柜、电视机及放像机等设备并配齐指纹三查终端机,能开展上、取环和人流手术。村级有计划生育活动室、人口学校和服务室,配齐必要的基础设施,保障各项工作和活动顺利开展,50%的村要达到“三位一体”的高标准服务室。社区要配置必要的设备,免费为育龄居民提供避孕药具、药品和计生宣传品,力争B超检查、功能检查、常规化验等检查进社区计生服务室、大病到医院的医疗模式,建立社区育龄居民健康卡等项目,配备专人,强化服务意识,切实为育龄居民提供优质的社区计生服务。
改进人口计划管理和统计工作,建立与完善人口变动信息和已婚育龄妇女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育龄群众生育取向、家庭生活质量、生殖健康状况、服务需求的调研和相关信息收集来指导工作决策,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围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的各种需要,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优质服务工作中的作用,使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信息更全面、准确和及时。尽快实现市、区、乡三级的公文传递、信息报送、信息采集、信息共享、信息查询电子化。
(七)广泛开展优质服务活动,满足育龄群众生殖健康需求。
1、积极推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每个苏木镇、办事处开展避
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的村必须达到3个以上。凡实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的村,已婚育龄夫妇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要保持在98%以上,避孕有效率达到90%以上;对当年落实各种避孕措施夫妇的随访率要达到95%左右,其中实行“知情选择”的村要达到98%以上;育龄夫妇对避孕节育服务的满意率达到80%以上(包括对提供服务者的态度、对避孕方法的介绍、对服务场所的环境、对自选的避孕方法、对工作人员的随访等)。
2、大力开展优生优育工作。要紧紧抓住国家计生委大力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的机遇,通过与卫生部门的通力协作,努力帮助每对育龄夫妇生育一个健康的孩子,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一是区乡计划生育服务站均应开展优生咨询服务,设立咨询电话或咨询信箱,并配有相应的专业人员。二是区乡计划生育服务站对服务辖区内符合政策需要生育的夫妇都应建立优生档案。配合卫生部门,积极搞好婚前检查、孕前教育与指导、孕期保健、产后随访和母婴保健指导等服务。三是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对本辖区内病残儿家庭需要生育二孩的夫妇都应实行全程的优生监护,并建有相应档案。
3、围绕生育、节育、不育,积极开展生殖保健系列服务。在完成人人享有基本生殖保健目标的基础上,紧密结合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示范工程,重点加强以妇女常见病防治为主要内容的优质服务。一是努力宣传和普及生殖健康知识,积极开展“五期”(青春期、新婚期、孕产期、避孕期、更年期)保健知识教育,全区已婚育龄夫妇接受生殖健康系列教育与服务的比例达到95%以上,每年至少要服务两次,对不孕不育症夫妇的访视并帮助诊治的比例要达到90%以上;大力实施生殖道感染检查、乳腺检查、宫颈癌筛查等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项目,育龄群众受检率达到95%以上,接受治疗率达85%以上。二是全区区乡计划生育服务站对本服务区内的所有育龄妇女建立规范的生殖健康档案,要加强对不孕症、妇女常见症和性传播病症的宣传、咨询和筛查,与卫生部门共同做好防治工作,努力降低妇女常见病和性传播病症的发病率。三是建立男性参与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的机制。通过宣传教育,增强男性的参与意识,促使男性在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方面承担更多的责任。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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