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公平贸易信息专刊.docx

上传人:xrp****65 文档编号:8882210 上传时间:2025-03-06 格式:DOCX 页数:33 大小:46.59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平贸易信息专刊.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3页
公平贸易信息专刊.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公平贸易信息专刊 2007年 第七十八期 市商务委公平贸易处             2007年6月15日 一、 反倾销信息 1、日本重启反倾销调查 我国业界需见微知著 2007年8月17日是我国企业按规定提交日本电解二氧化锰反倾销调查问卷的大限,但据了解,自立案至今已过足月,问卷仍未发放。我国业界正保持密切观望。   2007年4月27日,日本对原产自南非、澳大利亚、中国、西班牙的电解二氧化锰发起反倾销调查。我国在调查期2006年全年出口金额达364.84万美元。目前,我国尚未确定最终应诉方案,但相关应对协调会已由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组织涉案企业参加。   值得关注的是,自1993年日本对华硅锰发起反倾销调查以来,这是其第二次启动该调查。日本向来提倡自由贸易,很少使用贸易救济措施。自20世纪80年代至今,总共只采取过7次反倾销措施。业内专家认为,本案不见得说明日本将加大对华反倾销力度。从目前情况看,日本似乎也不具备足够的行政等资源投入反倾销调查之中,但并不排除今后每年会有1~2起案件涉及我国。   也有业内人士指出,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日本对我国采取的2起反倾销调查虽然微不足道,但从占日本正式采取的7起反倾销调查的比例来看,又不容忽视。   对日本反倾销实践与法律的了解与研究是我国对各国反倾销法的研究中比较薄弱的一个环节,也是对日贸易的一个重要而又迫切的课题。目前,由于语言的限制及日本反倾销案例较少,国际及国内对日本反倾销立法与实践的跟踪研究比较欠缺。然而,从日本经济的开放,日本政府的计划及日本有关人士的发言可以捕捉到,日本将会细化反倾销机制,扩大反倾销措施的适用范围。因此,作为其重要的贸易对象国,我国有必要从理论与实践上早做准备。   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专家韩秀丽认为,日本虽然是发达国家,但由于一直是反倾销的受害国,所以在国际反倾销法的改革观点方面与我国类似。从宏观战略上,我国应与日本协调立场,建立伙伴关系,争取形成对我国及发展中国家有利的WTO反倾销规则。   就具体对策而言,应积极应诉、建立对日反倾销预警机制,尤其要尽早取得日本对我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的承认;同时,深化我国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以期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   就案件本身来说,我国要注重谈判磋商,发扬长期以来中日贸易纠纷以友好协商的办法来解决的传统,争取对我们最有利的解决方式。   为此,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将密切关注此案动向,协助企业积极应诉,并按照国际惯例和WTO规则跟踪和监督日本的调查过程。   专家坦言,在降顺差的形势下,应对贸易摩擦仍然重要,专业精神不容松懈,政治和技术应有区分和互补,在此方面尚需更多思考。 2、美国商务部赋予利害关系人对10种中国产品反倾销令寻求行政复审的机会 2007年6月1日,美国商务部在《联邦记事》上刊载通知,宣布赋予利害关系人对中国输美苹果汁、油画布、三氯异氰尿酸、彩电、金属折叠桌椅、糠醇、草地和花园栅栏柱、金属硅、电光花、圆锥滚子轴承反倾销令寻求行政复审的机会,复审期间均为2006年6月1日至2007年5月31日。  3、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石蜡蜡烛作出反规避终裁 2007年6月5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石蜡蜡烛作出反规避终裁。美国商务部裁定,美国3家进口企业DECOR-WARE公司、A&M Wholesalers公司和Albert E. Price公司从中国进口不带烛芯的石蜡蜡烛,到美国境内安装烛芯后销售,从而规避美国对进口自中国的石蜡蜡烛征收的反倾销税。   2006年5月17日,应美国国家蜡烛联合会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石蜡蜡烛在美国境内组装而规避反倾销税的行为进行调查。 4、美国商务部取消对原产于中国的机动车挡风玻璃的反倾销措施 2007年6月5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机动车挡风玻璃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07年3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机动车挡风玻璃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0072110.10。由于在立案后,本案的利害关系方没有向美国商务部提交任何评论意见,因此,美国商务部决定取消对原产于中国的机动车挡风玻璃的反倾销措施。 (史云庆编译) 5、国内企业面对阿根廷不锈钢管产品的反倾销无一应诉 从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传来消息,阿根廷经济生产部贸易管理及政策副国务秘书处已经照会我驻阿根廷使馆经商参处,通告根据工贸及中小企业国务秘书处相关决议,完成对来自我国的有缝奥氏体不锈钢管产品的反倾销调查。 阿根廷相关部门做出终审裁定,征收63.02%的反倾销税,有效期5年。 记者随即采访了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阿根廷已经对我国的无缝钢管进行了很长时间的反倾销调查,现在是做出了最终裁定,也就是说不会改了,没有回旋的余地了。” 当记者问及我国企业的应对措施时,这位负责人表示:“在调查期间,我们的企业是可以应诉的,应诉就可以有一线希望,但是我们的企业没有一家出来应诉,所以才有这样的结果。” 当记者询问企业不应诉的原因时,该负责人解释说:“阿根廷本身的无缝钢管进口市场很小,我国出口到阿根廷的厂家基本也都是中小企业,所以,应诉的成本相对较高,因此没有企业出来应诉也是意料之中的。” 据数据显示,世界无缝钢管市场消费规模,在一段时期内可能继续在1000万-3000万吨左右徘徊。目前,世界上主要的十大无缝钢管生产国是中国、日本、美国、俄罗斯、乌克兰、德国、意大利、英国、法国、阿根廷。 其中,中国、美国、俄罗斯的产品以国内消费为主;英国、法国进出口量基本平衡;其他国家大都是无缝钢管输出国,出口量约占各自总产量的30%-70%。而这些国家已组成的三大集团公司,即TENARIS、V&M和日本钢管联盟(共有730多万吨生产能力)正与俄罗斯最近组成(由本国和罗马尼亚钢管厂组成)的大型钢管集团(生产能力约300万吨)在国际市场激烈竞争,抢占市场份额。 无缝钢管同焊管在国内市场上也存在着越来越激烈的竞争。过去人们普遍认为焊接钢管在质量上、安全性上不如无缝钢管,但随着先进的焊管金属装备在我国陆续出现,由于焊接工艺技术的提高,焊缝质量发生了质的改善,一些中小规格焊管,因其质量接近或达到无缝管的水平,所以正在向原属无缝钢管应用领域进军,给国内无缝钢管市场的竞争带来更大压力。 6、阿根廷对原产于中国的自行车产品进行反倾销复审调查 2007年5月18日,阿根廷经济生产部发布第332号决议,阿根廷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自行车产品进行反倾销行政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南方共同市场税则号为87120010。   本案的涉案企业可自2007年6月1日起的45日内向阿根廷贸易管理及政策副国务秘书处下属的不公平竞争处提交应诉材料,有关资料和调查问卷的答卷应由公共翻译译成西班牙文,并由阿根廷驻华使馆和阿根廷外交部进行双认证。 7、阿根廷对原产于中国的卷尺作出反倾销终裁 2007年5月18日,阿根廷经济生产部发布第334号决议,阿根廷对原产于中国的卷尺作出反倾销终裁,对涉案产品采取最低限价措施,离岸价不得低于0.60美元/件,实施期限为5年。   2005年11月23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卷尺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南方共同市场税则号为90178010。 (史云庆编辑) 8、阿根廷对原产于中国的有缝奥斯顿铁不锈钢管征收反倾销税 2007年5月18日,阿根廷经济生产部发布第333号决议,阿根廷对原产于中国的有缝奥斯顿铁不锈钢管作出反倾销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63.02%的从价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2005年11月23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有缝奥斯顿铁不锈钢管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南方共同市场税则号为73064000和73066000。 (史云庆编辑) 9、澳大利亚取消对原产于中国的焦亚硫酸钠的反倾销措施 2007年6月4日,澳大利亚海关发布公告称,由于没有国内企业对原产于中国的焦亚硫酸钠提起反倾销日落复审申请,因此自2007年6月5日起正式取消该反倾销措施。   2001年9月12日,澳大利亚对原产于中国的焦亚硫酸钠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2年6月4日,澳大利亚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裘红萍编译) 10、澳大利亚对原产于中国和菲律宾的菠萝罐头进行反倾销期中复审调查 2007年6月4日,澳大利亚对原产于中国和菲律宾的菠萝罐头进行反倾销期中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0082000.26、20082000.27、20082000.28。   2006年4月10日,澳大利亚对原产于中国和菲律宾的菠萝罐头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6年10月10日,澳大利亚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裘红萍编译) 11、加拿大对我国复合木地板进行“两反”再调查 5月30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的复合木地板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再调查,这是该案终裁后CBSA进行的第二次再调查。 本次再调查倾销部分确定的调查期为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补贴部分的调查期为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CBSA已经向中国相关出口商和生产商发出调查问卷。如果相关出口商和生产商提交的答卷不完整,或者拒绝接收实地核查,则CBSA将根据已获得的最佳信息来确定被调查产品的倾销幅度(30%)和补贴量(每平方米3.54元人民币)。 有关企业可与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联系。 12、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取消对原产于中国的碳钢螺纹接头的反倾销措施 2007年6月8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经过调查认定,进口自中国的碳钢螺纹接头未对加拿大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因此修改其在2003年7月16日对原产于中国的碳钢管件反倾销案的产业损害裁决结果,取消对碳钢螺纹接头的反倾销措施。   2003年1月2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中国的碳钢管件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3079999.11和73079999.19。2003年6月27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最终裁定,原产于中国的碳钢螺纹接头的加权平均倾销幅度为50%。2003年7月16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对本案作出肯定性损害裁决。 13、泰国拟终止对原产于中国的氧化锌的反倾销调查 2007年6月5日,泰国商业部外贸厅致函中国驻泰国使馆经商参赞处,通报泰国对原产于中国的氧化锌反倾销案的调查情况。   泰国商业部外贸厅裁定,进口自中国的氧化锌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在泰国国内销售。其中,广西堂汉公司的倾销幅度为3.69%,广西格雷蒙公司32.77%,柳州化工实业12.19%,其他未应诉企业的倾销幅度为40.33%。但从很多产业指标来看,泰国国内产业并未遭受实质性损害。因此,泰国调查机关拟决定终止对原产于中国的氧化锌的反倾销调查。   本案的利害关系方可于2007年6月21日前对泰国商业部外贸厅的裁定提出评论意见。 (史云庆编辑) 14、印度中央丝绸局再诉中国30家丝绸企业 日前,印度中央丝绸局将印度财政部、印度商工部、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以及约30家中国丝绸企业告上了印度新德里的海关货物和服务税收上诉法院。该法院将于2007年7月就此诉讼举行听证会。   2007年6月5日,曾负责中国企业进行无损害抗辩的小耘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张毅告诉记者,6月4日已收到来自印方的文件,该文件称印度政府对中国丝绸反倾销案的惩罚税过轻,而且存在不合理的地方,因此就此案提出上诉,此前对该反倾销案作出裁决的印度财政部、商工部,以及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和参与应诉的中国企业均被列为被告。   2006年11月17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中国的丝绸反倾销案作出终裁,决定采取最低限价措施,最低价格为1.662~4.526美元/米(包括进口关税和1%的进口杂费)。相比初裁,终裁的最低限价约下降了30%。张毅认为,印度对中国丝绸的需求量非常大,而且其国内同等质量的丝绸短缺,此前作出的反倾销终裁是对双方都理想的一个结果。   对此裁决,印度中央丝绸局认为,印度商工部对该反倾销案裁定的反倾销税率过低。2007年6月4日,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也收到起诉书,其他参与应诉的中国企业也将于近日陆续收到起诉书。   广东省丝绸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王勇力表示,就丝绸产品而言,印度是该公司的主要市场,印度对原产于中国的丝绸反倾销案的终裁结果有利于公司出口。作为参与应诉的中国企业,广东丝绸企业目前正在了解事件的最新进展,还无法对影响进行评估。张毅表示,如果印度中央丝绸局上诉获胜,2006年11月的终裁结果将被推翻,这对中国丝绸企业非常不利。   根据相关程序,印方将于2007年7月举行听证会,被诉企业需要参加听证会并提出抗辩意见,此案最快也要到2008年初才会有裁决结果。据悉,在将于6月12~14日召开的“对印度生丝及绸缎出口研讨会”上,全国绸缎出口协调委员会将讨论应对措施。张毅透露,由于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也被列为被告,因此,商会将会与中方被诉企业结成联盟竭力应诉。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裘红萍编辑) 15、南非对我铲、锹、叉、镐和耙展开反倾销日落复查 2007年6月8日,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ITAC)致函我驻南非大使馆,提出对原产于或进口来源地为中国的铲、锹、叉、镐和耙(shovels and spades, forks,picks and rakes)进行反倾销日落复查,要求各方面于2007年6月20日15:00之前对此提出意见,以便其在做出最终裁决时加以考虑。 二、反倾销预警信息 1、美产业对中国输美钢钉提起反倾销申诉 5月29日,美5家钢铁生产企业作为联合申诉方,分别向美国商务部(DOC)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递交申诉书,要求对自中国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进口的钢钉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美国海关编码为73170055,73170065,73170075;据初步统计,调查期内我国出口涉案产品金额约2亿美元。 鉴于本案涉案金额及数量较大,且应诉时间紧迫,请各涉案企业尽快与我会法律部联系。电话:010-85692789,85692780,85692785 三、反补贴信息 1、美国钢铁业界认为中国钢铁补贴损害了全球钢铁业 2007年6月1日,美国钢铁协会、美国钢铁制造商协会和北美特种钢协会对近日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公布的“白皮书”进行评论,认为“白皮书”忽略了补贴及其对全球钢铁生产的影响。   美国的钢铁行业组织认为,中国政府向钢铁业提供的补贴继续对中国国内和全球钢铁供应造成威胁。   2007年5月29日,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发布了《中国钢铁产业:应对增长、整合与合理化改革》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发布“白皮书”的目的是提供关于中国钢铁行业的详细资料,澄清中国钢厂的目标,减少对中国钢铁业扩张的担忧。   白皮书指出,中国市场需求的增长为近年来全球钢铁产业的强盛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中国的钢材出口不会对现在及将来的全球供需平衡构成威胁。   但美国钢铁业界却认为该白皮书忽略了中国政府向钢铁业提供的补贴。上述协会认为,尽管最近几年中国政府连续发表了各种政策声明,包括关闭废旧钢铁产能,对钢铁设备执行环保标准,促进钢铁业的整合,但这些声明最终的落实情况并不理想。“实际上,中国政府可以做到控制和阻止新增产能,但现实情况是中国想继续掌控钢铁业的发展,不愿意让市场发挥作用,也不想终止政府对钢铁及其相关部门的干涉。”   美国钢铁业界认为,“白皮书”并未解决中国政府的钢铁产业政策,“而该政策是导致目前钢铁市场不均衡的原因。”中国的产业政策使其从钢铁净进口国转变为净出口国。“这种难以置信的转变对美国钢铁生产商造成了威胁。”   美国钢铁业界认为,尽管中国钢铁出口仅占其产量的10%,但“白皮书”忽略了一点,即中国钢铁行业的基数很大。2006年和2007年一季度,中国出口钢铁产品5210万吨,新增的钢铁产品出口占年均钢铁产量增量的58%。   美国钢铁业界认为,如果中国钢铁市场更具透明度,美中之间的钢铁贸易摩擦将大幅减少。“中国不应该将市场干涉作为解决问题的方法,而应相信市场可以有效地发挥作用。” 2、美国企业又发起对华钢管的反补贴案 2007年6月7日(美国时间),美国联合管道、跨省钢材管材公司、西北钢管公司、沙仑钢管公司、西部管道公司、惠特兰钢管公司和钢铁工人联合会,向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递交了对从中国进口的环状碳质钢管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的请求。这是继美国企业对华铜版纸提出反补贴案后,涉及面更广的对华反补贴案。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信息部提请有关部门及时做好应对准备。 3、美国酝酿反补贴 服装出口门槛多 在美国的贸易法中,对非市场经济国家的贸易出口并无任何条款有明确限制,并且自上世纪80年后,美国相关部门对非市场经济国家也不曾采用任何反补贴措施。但于2006年10月31日起,美国新纸业集团对原产地在中国的铜板纸向美国商务部国际贸易管理局和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反侵销和反补贴的双重诉求,同年11月21日,商务部亦做出立案调查的决定。这便是自1991年以来美国首次对中国进口货物提出反补贴调查。 自此,美国对我国展开的反补贴调查开始逐渐呈现上升的趋势。 我国服装行业将面临严重挑战 不久前,国内大量媒体纷纷报道,中国纺织出口商在已遭受反倾销税和特保措施的双重打击下,现在又可能面临美国发起的反补贴调查。据悉,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美国全国纺织组织委员会(NCTO)正在与美国企业律师进行磋商,准备首次以反补贴案例对中国产品进行起诉,同时也对“中国制造”服装提出类似起诉。 美国通过本国的企业向政府提出申请,如果获得批准,国家将会对原产地在中国的服装,提高和增加税率,使本来就只占据美国中低市场的中国出口服装也将会在市场竞争中失去其价格优势。 针对目前的严峻情况,记者采访到了在京从事服装加工和外贸出口工作近二十年的张先生。他个人认为,美国近期以来酝酿的对华服装反补贴调查将会给我国服装出口企业带来严峻挑战。 “如果该调查一旦实施,将直接导致国外定单的大量流失。”该企业负责人张先生不无忧虑的说。“这不仅仅是营业额受到冲击的问题,处理不好的话,有可能直接使一大批企业因此倒闭。” 目前国内相当一部分企业,特别是与此次服装反补贴密切相关的民营服装企业,对此事的未来发展动态密切关注,绝大多数负责人均表示,将会与国家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充足的准备,以便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所有状况。 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应对 通过走访,记者发现有相当一部分企业认为在这场解决反补贴调查的争端中,政府并不是旁观者,而是协调人和直接的应诉主体。政府各部门之间、政府部门与行业中介、企业之间如何协调一致,直接关系到企业未来的发展走向。 当然,据记者了解,对于反补贴调查这个可能出现的巨大危机,政府也并没有袖手旁观,而是做出了相应的准备,例如我国浙江便曾拟出首个针对美反贴的办法。 浙江省WTO研究咨询中心相关负责人在采访中曾经指出:反补贴案件增多的背景是中国出口快速增长导致的,因此针对于反补贴调查,政府在应诉中的作用很关键,必须认真接受对方的相关调查,这也是WTO规则中约定的。 除此之外,外经贸局相关负责人也同样表示: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和服装相关企业,必须在认真准备后,按对方要求,逐条逐项接受提出反补贴国家边境服务署核查官细致而专业的核查。特别是反补贴只要有一个案件成立,证据就会被用到其他产品上。一旦应诉失败,将使包括产业链上的多种产品出口受累。所以,必须积极准备。 时至今日,美国针对于中国服装反补贴调查的计划虽然尚未完全出炉,但根据以往经验也并非是空穴来风。至此人民币大幅升值的敏感期间,国内民营服装企业面对多重压力,只有注重提高商品质量,密切配合国家政策,在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基础上,着眼于开发新的盈利方式,才能增强自身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即使日后对于来自外部的负面冲击无可避免,但至少能够将企业的损失最小化,保留自身经济实力,以求冲破逆境,谋求更好的发展空间。 四、保障措施和特保措施信息 1、土决定对进口箱包发起保障措施调查 2007年6月5日,土耳其外贸署发布26543-2007/3号公告,决定对进口箱包(土海关税号:42.02)发起保障措施调查。   该公告称,近年来土进口箱包数量激增,对土耳其相关国内产业造成了严重损害。为此,根据国内产业的申请,土外贸署决定自公告当日起对进口箱包产品立案进行保障措施调查。有关利害关系方需要在30天内向外贸署报名应诉并提交应诉信息。   有关该保障措施调查的基本信息可从土外贸署网页下载:http://www.dtm.gov.tr。   土官方公报网站:.tr。   土外贸署进口司保障措施处联系信息:   电话:0090-312-2047703 传真:0090-312-2128765 五、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 (一)食品和土畜产品 1、巴西公布关于番茄标识和质量的技术法规 2007年5月7日,巴西公布关于番茄标识和质量的南方共同市场技术法规(Regulamento Técnico Mercosul de Identidade e Qualidade do Tomate) 。该技术法规规定了天然番茄的质量和标识要求。 2、新加坡公布进口咸腌蛋的进口要求 2007年5月7日,新加坡农业食品兽医管理局公布进口咸腌蛋的进口要求。 新加坡要求拟向新加坡出口咸腌蛋的国家向新加坡农食兽医管理局提交每一批准出口加工企业的相关资料(附带加工企业和生产工序相关细节的适当照片),以建立出口加工企业清单。另要求出口国主管机构为每批蛋签发健康证书,证明:产品经检验不含苏丹红;未添加有害健康的添加剂和/或色素:产品采用卫生方式处理和包装,未受污染;且产品适合人类消费。 该要求拟生效日期为2007年7月13日。 3、肯定列表制度下我输日食品农产品亟待破局 一棵青菜从中国出口到日本,需要接受200个项目的检测,而大米的检测项目更达到了579项之多! 自2006年5月29日开始实施的日本“肯定列表”制度,不仅大大提高了中国农产品进入日本市场的门槛。而且该制度也被认为目前世界上最为严格的一套残留限量标准体系。 “统计数据表明,2006年6月至2007年3月,我国食品、农产品对日出口68.3亿美元,同比增长3.3%,整体呈现出增长的趋势”。5月29日,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实施一年来,通过有效应对,我国对日食品、农产品出口整体呈现出了稳中有升的良好态势。 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李元平介绍说,为确保出口食品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一直以来,我国对于出口食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实施了严格的控制体系,推行了“公司+基地+标准化”生产管理模式,引导企业走规模化、集约化和标准化发展之路,提高出口食品的生产管理水平。同时,还从源头监管、工厂监管、产品监管、诚信建设等十个方面制定了严格的制度制约,促进企业形成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觉诚信经营的良好意识。如在源头监管方面,除做好检验检疫监测外,还加强对农兽用药的监控;在工厂监管方面,对出口企业实施卫生注册管理,对出口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对优秀企业实施免检,对一般企业进行抽检,而对于存在问题的企业则实施批批检验等。 李元平介绍,2006年5月29日,日本“肯定列表制度”正式实施后的一个月,因为出口企业信心不足,对日出口食品贸易下降幅度较大,但在随后的7月份,即克服了对日贸易额下降的势头,8月份便呈现大幅上升,出口贸易额达6.1亿美元,同比增长10.4%,此后连续保持增长势头,特别是山东还出现了不降反升的喜人局面,而且价格也是翻倍上涨。 龙大集团,是山东省蔬菜出口的龙头企业,虽然日本“肯定列表”制度标准苛刻,但该集团从基地控制管理、建立溯源制度、建设农残实验室三方面入手积极应对,2006年,龙大公司出口日本货值2.2亿美元,同比增加23%,占了烟台市出口的近1/4,批次达到了7477批,同比增长11.5%。在出口形势如此严峻的情况下,对日出口不降反升,产品90%以上出口日本。 “日本肯定列表的实施,对我国管理水平高的龙头企业而言是个好事,对管理混乱的低档企业来说就是灭顶之灾,”龙大集团品质保证部副部长王登峰对此感触颇深,我国食品农产品出口应走小而精的路子,千万不能片面强调数量。 王登峰表示,前几年国内企业一哄而上搞农产品出口,竞相压价把国际市场搞乱了套。现在小公司无力出口大葱、菠菜、芹菜等农残标准要求较高的农产品,只能去做芋头、胡萝卜等低风险蔬菜出口,或转而开发其他国际市场。从整个市场形势分析,虽然近期我国对日出口企业数量下降,产品总量减少,但总体效益并没有降低,单一果蔬品种的利润不断上涨,像龙大集团等龙头企业的出口订单量还在不断增加,原来500美元/吨的菠菜现在能卖到1000~1500美元/吨。 加强基地控制管理、建立溯源制度、建设农残实验室,正是这三方面行之有效的“经验”,让山东的农产品出口寻找到了破壁良方,从而也为国内其它企业扩大农产品对日正常出口提供了一条可以借鉴的有效途径。 “但受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实施中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对日出口仍然面临较大风险。”3月29日,商务部对外贸易司与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联合发布的《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实施半年来对日农产品出口分析报告》中指出,2007年蔬菜、食用菌、茶叶、鳗鱼等主要对日出口农产品市场前景仍不容乐观,相关企业应加强管理,防范经营风险。同时,企业要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和应对技术壁垒的能力,开发其他国际市场,走市场多元化之路。 对此,专家也给出了建议,我国出口企业应利用“肯定列表”加快农业标准化生产体系建设,从根本上促使我国农产品尽快走上“绿色”之路。 农产品出口企业要加快建立自己的生产基地,通过企业自检自控保证质量。企业要加速推进“公司+基地+标准化”的出口模式,建立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的原料生产基地,加大生产规模,逐步走上农业产业化的道路。对出口产品的生长及产品的加工全过程实行监控,从源头上抓起,确保最终产品无病虫、无疫情、无农、安全、卫生,这是解决出口农产品疫情和有毒有害物质两大问题的关键所在。 在农产品出口份额较大的省市,应建立与完善地方农产品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规范贸易秩序,避免造成出口恶性竞争。同时,行业协会应进一步加强国际商业市场的研究,在稳定已有市场的基础上,积极引导我出口企业开拓新的国际市场,克服我农产品出口集中于欧美、日韩等国家的市场单一弊端,尽量规避商业风险。 国家有关部门应充分整合现有资源,扶持龙头发展。一方面,应扶持优秀出口龙头企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优势,促进优质农产品出口形成合力,争取使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创出品牌。同时,日本实施“肯定列表”制度后,由于检测样品增加,检测速度缓慢,影响了出口企业产品出口。应尽快整合实验室资源,缩短检测时间,根本上解决这一常年困扰检验检疫部门的问题。 4、中国香港公布进口野味、肉类及家禽法规草案 2007年5月1日,中国香港公布进口野味、肉类及家禽法规的修正案草案。 该草案内容为修订野味、肉类及家禽进口法规,具体如下:(a) 要求进口供人类消费的禽蛋时提供进口许可/许可证及卫生证书;(b) 要求禽蛋进口商在FEHD注册登记。 5、中国台湾公布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法规 2007年5月10日,中国台湾发布通报,关于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拟议执行日期。该公告内容为2008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包装食品应提供包括饱和脂肪酸和反式脂肪酸信息的营养标签。 (二)轻工产品 A、相关措施 1、国家质检总局就中国牙膏被禁售向美方提出交涉 2007年6月2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消息指出,国家质检总局对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对中国牙膏所采取的措施高度关注,并已向美方提出交涉,要求美方以科学的态度尽快澄清事实,并妥善处理。   2007年6月1日,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发布进口预警报告,称从中国的牙膏中检出了最高含4%的二甘醇,并警告消费者不要使用中国制造的牙膏。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已对来自中国的牙膏采取了扣留措施。   据介绍,中国卫生部组织专家对牙膏中二甘醇的危害性进行的评估表明:二甘醇属低毒类化学物质,进入人体后由于代谢排出迅速,无明显蓄积性,迄今尚未发现有致癌、致畸和诱变作用的证据。欧盟食品科学委员会制定的标准规定,每人每天摄入不超过0.5mg/kg(千万分之五)的二甘醇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目前,没有资料显示因使用含二甘醇牙膏而直接导致人体中毒的案例。另外,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在声明中也指出,目前还没有掌握关于牙膏中含有二甘醇的毒性的相关报告。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国出口到美国的牙膏均获得了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的标签注册,允许在美进行销售。因此,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警告消费者不要使用中国产牙膏,并扣留中国产品的做法既是不科学、不负责任的,也是自相矛盾的。 2、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对中国产儿童玩具鼓、无篷便携式婴儿摇篮实施召回 (1)2007年5月30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与The Boyds Collection有限公司联合宣布,对原产于中国的儿童玩具鼓实施自愿性召回。   被召回的玩具鼓配有2根鼓棒,包括大小两种型号。小号鼓直径为4英寸,高3英寸,产品编号为654933;大号鼓直径为6英寸,高4英寸,产品编号为654934。销售时间为2005年6月~2007年4月,售价为15美元/个。   被召回的产品数量共4500个。被召回的原因为鼓面的红色装饰条铅含量过高,如果被儿童误食,易导致身体受损。目前尚无伤亡报告。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建议消费者立即将该玩具鼓远离儿童,并就近联系销售商要求退货。    (2)2007年5月30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与纽约Fisher-Price公司联合宣布,对原产于中国的无篷便携式婴儿摇篮实施自愿性召回。   被召回的摇篮高23英寸,左右各有1个把手。产品型号为K7203、K7192 和K7195。销售时间为2006年11月~2007年5月,售价为65美元/个。   被召回的产品数量共11.2万个。被召回的原因为婴儿在摇篮中易偏移,有被摇篮框架和座椅夹伤的危险。截至目前,已收到60起儿童被夹伤的报告。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建议消费者立即停止使用该摇篮,并就近联系销售商要求退货。 3、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Baby baby”牌浴池玩具、“Tutta”牌童装发出消费者警告 (1)2007年5月25日,欧盟委员会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对原产于中国的“Baby baby”牌浴池套装玩具发出消费者警告。本案的通报国为爱沙尼亚。该玩具的商品编码为621917和123147;条型码编码为6410411231476。该套装玩具主要由1个海豚形状的挤压玩具和1个企鹅形状的浴池海绵玩具组成。   由于该玩具中的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的含量高达39.4%(欧盟的最大搞限量为0.1%),而该化学物质对男性/女性(尤其是身体正处于发育阶段的儿童)的生殖器官将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儿童长期接触该玩具有影响其身体发育的危险。   目前,爱沙尼亚主管部门已下令由进口商或零售商将该商品撤出市场并实施召回。    (2)2007年5月25日,欧盟委员会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对原产于中国的“Tutta”牌童装发出消费者警告。本案的通报国为芬兰,该产品的款式为Style#160310711。   由于该童装的裙带长度(约为350毫米/条)超过140毫米,有致儿童受伤的危险。该童装不符合欧盟的相关标准EN14682。   目前,芬兰主管部门已下令停止进口该商品,并由进口商或零售商自愿采取积极措施防止危险的发生。   为此,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建议国内有关生产和出口企业对此予以高度重视。 4、乌拉圭制鞋企业呼吁政府提高鞋类进口关税 据乌拉圭《国家报》报道,日前,乌拉圭鞋类企业呼吁政府提高关税,以应对来自中国产品的竞争。   2007年5月30日,在由乌拉圭总统府计划和预算办公室召开的“《振兴鞋类和制革业竞争力计划》发布会”上,鞋类行业负责人阿里汉德罗认为,“巴西对在税则号6401和6405项下的鞋类产品征收35%的关税,乌拉圭也应如此,以保护本地制鞋业应对进口鞋类的低价倾销,而目前乌拉圭的关税只有20%。”   但与此观点相反,《振兴鞋类和制革业竞争力计划》更加关注中高档鞋,以此打入国外高端市场。新计划基于以下几个方面:扩大进入高端市场的途径;通过提高产品质量改善价值链;采取现代商业化的政策。   根据对鞋类产业的分析,乌拉圭政府部门认为,中高档产品在本地市场备受关注,在国际市场上也更受青睐。但本地企业并没有考虑到来自世界各地不同客户的大量需求,特别是“选择性市场”的巨大潜力。首先应关注对智利的出口,其次是美国和加拿大。   该计划将使乌拉圭皮鞋产业的收益增至1700万美元(目前为1200万美元),产量达到140万双(比目前增加40万双)。其中的90%将销往本地市场。出口量将增至 4.5万双,增收130万美元。今后5年,企业在本地市场的销售将年均增长6%。制革企业也将在5年内使皮包和皮带的出口增加3倍。该计划将获得50万美元的政府预算。 (赵秋艳编辑) B、法律法规 1、欧盟修定含氟化物牙膏的草案 2007年5月16日,欧盟委员会宣布修订关于化妆品的理事会指令76/768/EEC的草案。 该草案认为由于氟化物目前被列在指令76/768/EEC第1部分附录III内,并且受附录III规定的条件和限制的管制。消费产品科学委员会(SCCP)认为如果接触氟化物的唯一来源是含氟化物1000-1500 ppm的牙膏, 6岁以下儿童氟中毒只受到最小限度的关注,假如此类牙膏按推荐使用的话。因此,指令第1部分附录III的参考号26至43和参考号47、56应通过引入标签要求进行修订。 (三)纺织品及服装 A、相关措施 1、中国纺织品优势逐渐弱化下半年面临七风险 中国第一纺织网最新发布的纺织经济运行报告指出,下半年纺织行业整体仍将保持稳步发展势头,但七大风险因素亦会影响到行业的生产和发展,包括比较优势弱化、人民币汇率升值、出口退税调整、贸易壁垒升级、产能过剩、技术创新能力不足、资源环境约束及结构性矛盾等。 今年上半年,纺织业告别快速发展阶段,进入稳定增长时期。较之以前,行业盈利增速下滑,出口增速也放缓。今年1-4月份,我国纺织出口增速波动幅度之大令人吃惊,2月份纺织品服装出口同比增幅接近70%,但3月份增速骤降至-25.36%,4月份又反弹至15.07%的水平。作为纺织品出口大国,出口的大起大落也影响着纺织经济运行形势的变化。 对于下半年的形势判断,第一纺织网主编汪前进表示,“有利和不利因素并存”。有利方面,国内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居民收入稳定提升,能够拉动内需市场发展;同时,世界经济仍处于上升区间,也对我国纺织服装出口的稳步增长有利。但他同时认为,纺织业面临的七个风险不容小觑。 总的看来,我国纺织品的比较优势在逐渐弱化。由于近年来国内土地、原材料、劳动力等价格上升,导致我国企业生产成本持续上升。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去年纺织行业主营业务成本同比上升了21.3%。而2007年以来人民币升值的加速和纺织品出口退税的下调,进一步削弱了我国纺织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比较优势。而人民币汇率升值和出口退税调整的风险依然存在,这将进一步挤压纺织出口企业的利润空间。 此外,我国纺织品在对外贸易中面临的贸易摩擦处于不断上升状态,国际上对我纺织品设置贸易壁垒的方案也在不断翻新,特保、反倾销、技术壁垒等,给我国纺织出口贸易造成的影响面逐渐扩大。比如今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REACH法规,对出口欧盟的化纤、纺织品的安全监控将间接使企业出口成本可能提高5%左右。REACH法规已被公认为是今年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最新走向。 报告同时指出,纺织品产能相对过剩和技术创新能力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