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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国对外贸易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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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中国对外贸易管理 教学要求 通过本讲学习,使学生明确外贸立法管理手段、经济调节手段、行政管理手段的概念和特点,认识中国运用立法手段、经济手段、行政手段管理对外贸易的必要性,重点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基本原则,掌握我国所运用的主要经济调节手段和行政管理手段。 教学内容 一、运用立法手段管理对外贸易的必要性 二、对外贸易经济调节手段的特点 三、运用经济手段调控对外贸易的必要性 四、汇率及汇率制度 五、对外贸易税收制度 六、进出口信贷政策 七、对外贸易行政管理对象和特点 八、对外贸易行政管理的必要性 第一节 对外贸易立法管理 一、对外贸易立法概述 外贸立法管理手段是指在对外贸易中借助法律规范的作用对进出口活动施加影响的一种手段。它具有权威性、统一性、严肃性、规范性的特点。 加强外贸立法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发展对外贸易的客观要求 加强外贸立法管理,是在国际贸易通行规则下发展对外贸易的需要 加强外贸立法管理,是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环境下发展对外贸易的需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以下简称《外贸法》)于 1994 年 5 月 12 日八届人大常委会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1994年7月1日正式实施。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于2004年4月6日通过外贸法修订草案,修订后的《外贸法》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一、《外贸法》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新《外贸法》由11章77条组成,包括总则、对外贸易经营者、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国际服务贸易、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对外贸易秩序、对外贸易调查、对外贸易救济、对外贸易促进、法律责任和附则。 《外贸法》主要规定了中国对外贸易的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基本制度和基本贸易行为。 《对外贸易法》的主要内容 序号查、对外贸易救济、对外贸易促进、法律责任和附则。 ☆二 、《外贸法》的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 (一)《外贸法》的立法宗旨 1扩大对外开放 2发展对外贸易 3保护对外贸易秩序 4保护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5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外贸法》的基本原则 《外贸法》的基本原则是对外贸易法确定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基础,贯穿于对外贸易立法、执法、守法过程中。 1、实行全国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的原则 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是指由中央政府统一制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的制度。 主要内容 (1)国家对外贸易法律、法规的统一。 (2)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的统一。 我国实施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不仅对于维护国家在对外贸易方面的整体利益和处理国与国之间外贸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且可以保证履行国际条约、协定与约定的义务,为对外贸易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平的、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 2、维护公平的、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的原则 国家维护公平的、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是指国家在法律上为外贸企业提供平等、 自由的竞争环境,维护企业独立自主的经营地位。保障公平的进出口秩序,使外贸企业享受法律上的平等待遇,并要求外贸企业依法经营。 主要内容 公平与自由是法律的基本价值取向,但公平与自由不是绝对的公平与自由,而是在国家统一管理下的公平与自由,是建立在法律规定所允许的范围之内的公平与自由。 为此,《对外贸易法》第六章和第八章就维护对外贸易秩序作了专门规定。从对内方看,主要对对外贸易经营者规定了若干重要的行为准则。从对外方面来看,主要针对外国的倾销、补贴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相应的规定。 3、货物与技术自由进出口原则 我国对于货物、技术的进出口,实行在一定必要限度管理下的自由进出口制度,具体是指国家在保证进出口贸易不对国家安全和各项社会公共利益产生损害前提下的自由;而当国家法律所规定的某些不良倾向出现时,则对进出口贸易实施必要的限制或禁止。 主要措施 依据国际贸易通行规则,在确立货物与技术自由进出口原则的同时,还借鉴国际上的通行做法,采取关贸总协定所允许的外贸管理措施,即采用配额、许可证进行管理;明确公布国家限制和禁止进出口的法定范围和程序。行做法,采取关贸总协定所允许的外贸管理措施,即采用配额、许可证进行管理;明确公布国家限制和禁止进出口的法定范围和程序。 4、发展国际服务贸易的原则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原则 《服务贸易总协定》实施的是允许逐步开放服务业市场的原则,即将缔约国承担的义务分为一般性义务和具体承诺的义务。 中国发展服务贸易的原则 《外贸法》确定了中国根据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所作的承诺发展国际服务贸易的原则:一方面给予其它缔约方或参加方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另一方面还列举了国家限制和禁止国际服务贸易的范围。边贸易关系原则 区的贸易关系,缔结或者 5、平等互利、互惠对等的多边、双边贸易关系原则 中国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促进和发展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关系,缔结或者关税同盟协定、自由贸易区协定等区域经济贸易协定,参加区域经济组织。 中国在对外贸易方面根据所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给予其他缔约方、参加方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等待遇,或者根据互惠、对等原则给予对方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等待遇。 6、对外贸易促进原则 《外贸法》第九章就对外贸易促进措施的内容、实施主体及其行为规范等作了规定。 A对外贸易促进措施 (1)国家制定对外贸易发展战略,建立和完善对外贸易促进机制。 (2)国家根据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建立和完善为对外贸易服务的金融设立对外贸易发展基金、风险基金。 (3)国家通过进出口信贷、出口信用保式,出口退税及其他促进对外贸易的方式发展对外贸易。 (4)国家建立对外贸易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向对外贸易经营者和其他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5)国家采取措施鼓励对外贸易经营者开拓国际市场,采取对外投资、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等多种形式,发展对外贸易。 B贸易促进主体及其行为规范 (1)对外贸易经营者可以依法成立和参加有关协会、商会。有关协会、商会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照章程对其成员提供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生产、营销、信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开展对外贸易促进活动。 (2)中国国际贸易促进组织按照章程开展对外联系,举办展览,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和其他对外贸易促进活动。 C国家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开展对外贸易。 D国家扶持和促进民族自治地方和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对外贸易。 第二节 对外贸易经济调节 经济调控手段是指国家通过调节经济变量,对微观经济主体行为施加影响,并使之符合宏观经济发展目标的间接调控方式。 中国运用的主要经济调控手段:采用经济调控手段调控对外贸易是指国家有关部门通过汇率调节、税收调节、信贷调节、价格调节等经济杠杆,间接影响和约束企业对外经济贸易行为。 实施对外贸易经济调控的必要性 经济调控手段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外贸管理的主要手段 运用经济手段调控对外贸易,是国际贸易通行规则的要求 一、汇率调节 (一)汇率对进出口贸易的效应分析 汇率也称汇价,是指两国货币之间的交换比率或比价,也就是用一国的货币单位来表示另一国货币单位的价格。根据经济学的一般原理,汇率变动对进出口贸易的影响主要是通过价格机制实现的。 1、汇率升值的效应 本币汇率上升,表明一定数额的外国货币只能兑换较少的本国货币,必然会使以本国货币表示的进口商品价格降低,有利于扩大进口。同时,本币汇率上升会使以本币表示的出口商品成本价格上升,因而不利于出口。 2、汇率贬值的效应 本币汇率下降,表明一定数额的外国货币能够兑换更多的本国货币,必然会使以外币表示的出口商品价格降低,增强本国商品在国外市场的竞争力,从而有利于扩大出口。同时,本币汇率下降会使以本币表示的进口商品成本价格上升,相对降低了进口商品的竞争力,因而不利于进口贸易。 因此,许多国家在国际收支出现逆差时,利用汇率变动对进出口贸易的作用机制,通过本国货币贬值来促进本国商品出口,减少进口,从而缓解国际收支平衡压力。而当一国出口增长快、国际收支出现大量顺差时,其贸易伙伴往往会对其施加压力,促使其货币升值,从而增加该国出口商品的成本,抑制出口扩张,同时增加该国进口。一国的货币升值相对于其贸易伙伴来说,就是货币贬值,贸易伙伴的出口因此可望增加,进口得到抑制。 (二)汇率制度的演变及其对对外贸易的影响 A计划经济时期的汇率制度 改革开放前,我国实行的是高度集中、以严格行政管理为主的外汇管理体制, 人民币汇率是由国家有计划地确定和调整。因此,汇率对进出口贸易的调节作用完全丧失,只在外贸企业中起统计折算工具的作用。 1、1949—1952年 汇率是以“物价对比法”为基础计算的,即主要参照出口商品国内外价格的比价,同时兼顾进口商品国内外价格的比价和侨汇购买力平价,使汇率起到了鼓励出口,奖励侨汇,兼顾进口的作用。 2、1953—1972年 国际汇率制度处于布雷顿森林货币体系之下,实行的是以美元为中心的固定汇率制度。因此,人民币汇率制度也相应实行固定汇率制。在此期间,人民币汇率作为计划核算工具,要求保持相对稳定,使人民币名义汇率与实际汇率的差距不断扩大,汇率高估现象十分严重。 3、1973—1978年 布雷顿森林货币体系解体,西方国家纷纷实行浮动汇率制,人民币汇率的制定由原来以美元为基准货币改为盯住一篮子货币的计值方法或根据管理需要进行不定期的调整,但仍坚持人民币汇价水平基本稳定的方针,汇率依然高估。 B 1979-1993年的汇率制度 从1982—1993年,国家对外汇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改革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变固定的、单一的官方汇率,为可变的官方汇率与外汇调剂市场汇率并存的双重汇率。在汇率水平上则实行了以人民币不断贬值为主导的政策,开始依据国内经济形势与政策目标,主动对汇率进行调整,逐步恢复汇率对外汇收支及进出口贸易的调节作用。 1、1981—1984年 采取了人民币官方汇率与贸易外汇内部结算价的双重汇率。 2、1985—1988年 1985年1月1日取消内部结算价,重新实行单一汇率。 3、1988—1993年 开始实行官方平价外汇和调剂市场议价外汇并存的人民币汇率双轨制。 C 1994年以来的汇率制度 1994年以后我国汇率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 1、进行汇率并轨,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使我国的汇率形成机制发生了重大变化,汇率杠杆调节作用明显加大。 2、实行银行结汇、售汇制,取消外汇留成、上缴和额度管理制度,为各类外贸企业提供了相对平等竞争的环境。 3、建立统一的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改变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使我国外汇市场进一步完善,国家运用经济手段调控进出口贸易的能力进一步加强。 4、取消对外汇收支的指令性计划,国家主要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实现对外汇和国际收支的宏观调控。 5、取消国际收支经常性交易方面的外汇限制,实行货币的自由兑换,为企业提供了宽松的用汇条件。 (三)中国汇率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经过1994年以来的汇率制度改革,中国已基本形成了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和国际惯例的汇率制度,但仍有许多不足之处,还应不断加以改革与完善。 A实行真正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 1、现行人民币汇率制度的缺陷 目前,我国人民币汇率的形成采取盯住美元的做法。这种汇率制度安排,虽然与中国经济发展阶段、企业承受能力和金融监管水平相适应,但汇率浮动区间狭窄,使得中国的汇率制度成了名义上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而实际上是固定汇率制,政府调控的意志超过市场调节的力量。汇率作为一种价格信号,人为刚性控制,有悖于市场经济的原则,对资源配置可能会发出错误信息,弱化汇率对国际经济交易的调节作用。 2、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 目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中国虽然仍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但要明确币值稳定是在市场正常波动基础上的相对稳定,应尽量减少政府对对外经济交往及相关外汇收付的干预,让外汇供求关系在市场中得到更充分的反映,真正体现人民币汇率是以市场供求为基础,有管理的浮动。 B实行意愿结汇制 1、强制性结售汇制的弊端 (1)中央银行被动干预外汇市场 在结售汇制下,绝大多数国内企业的外汇收入必须结售给外汇指定银行,同时中央银行又对外汇指定银行的结售周转外汇余额实行比例幅度管理。也就是说,当银行持有的结售周转外汇超过最高限比例时,就必须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出售,当不够时,必须从市场购进。上述管理办法,使中央银行干预成为必需行为,造成人民币汇率不完全由市场供求来决定,而在很大程度上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所制约。 (2)汇率形成机制不健全 人民币汇率形成的市场要素不足,汇率形成机制不健全,其关键也在于现行的强制性的结售汇制。强制性的银行结售汇制,使得市场参与者,特别是中资企业和商业银行,持有的外汇必须在市场上结汇,不能根据自己未来的需求和对未来汇率走势的预测,自主选择出售外汇的时机和数量,这种制度上的"强卖"形成的汇率,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价格。 2、逐步实行意愿结汇制 要允许企业保留一定的外汇,并逐步提高其比例,最终实现完全的意愿结汇制。这可以使中央银行摆脱其在外汇供求市场的被动地位,将外汇储备和汇率政策作为宏观调 控的手段;可以提高企业的出口积极性,与外资企业享有同样的国民待遇;使企业、商业银行、中央银行各持有一定数量的外汇,可以加快外汇资金周转,提高外汇风险管理能力。 C培育健全的外汇市场 1、中国外汇市场存在的问题 中国外汇市场的基础是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这是一个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但该市场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如外汇市场交易主体较为单一、交易品种和交易工具也不丰富等。 2、进一步完善外汇市场 要允许更多的主体进入国家外汇交易中心进行外汇交易,让更多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直接参与外汇买卖,同时要增加外汇交易品种和扩大交易范围,试行远期交易和风险低的衍生金融工具交易。 D逐步实现人民币的完全自由兑换 应在有序、积极、稳妥的开放原则下,实现资本项目有条件的可兑换,在此基础上再实现资本项目的完全可兑换。 二、税收调节 对外贸易税收是主权国家为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需要,凭借行政权力,依据法律制定的标准,对进出口贸易行使征税权所形成的税收。 对外贸易税收的作用 1、对外贸易税收可以保护一国在对外贸易交往中的利益。 2、国家运用对外贸易税收可有效调控经济运行。 3、对外贸易税收可以增加一国的财政收入。 对外贸易税收的分类 在当代国际贸易中,世界各国都积极鼓励出口贸易,绝大多数国家都不征出口关税,并实行退还出口商品税的措施。我国同样对出口贸易采取鼓励政策,我国的对外贸易征税主要是通过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商品税完成的,而对出口则实行出口关税的减免和退还出口商品税的措施。 (一)我国的关税制度 1、关税条例和税则 关税是指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设置的海关根据国家制定的关税税法、税则对进出口货物征收的一种税。 1950—1984年,实行全面保护关税政策 1949年9月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我国“实行对外贸易统制,并采用保护贸易政策”。 1950年1月政务院颁布的《关于关税政策和海关工作的决定》进一步明确指出:“海关税则必须保护国内生产,必须保护国内生产品与外国产品的竞争。” 1979—1991年,实行有区别地进行保护的关税政策 我国在关税方面的总政策是“贯彻对外开放,鼓励出口创汇和扩大必需品的进口,保护与促进民族经济的发展”。 1992年以后,实行适度开放与适度保护相结合的关税政策 (1)逐步降低关税总体水平,使关税成为调节进出口贸易的主要手段。 (2)按照国际通用惯例,调整关税制度。 (3)按照国际贸易规范的要求,结合国内产业政策,建立一个利用关税措施,利用关贸总协定例外条款和保护条款来调节和管理进出口贸易的新体制,以保护和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4)调整进口关税减免政策。 中国关税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1、进一步降低关税税率 2.全面实施世界贸易组织的海关估价制度 3.按照非歧视原则在全关境内实行公平统一的关税制度 4.缩小关税税率的落差 2、关税征收 3、进口关税税率的调整 (二)出口商品税的退税制度 1、出口退税的含义 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中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已报关离境的出口货物,由税务机关根据本国税法规定,将其在出口前生产和流通各环节已经缴纳的国内增值税或消费税等间接税税款,退还给出口企业的一项税收制度。 2、出口退税的意义与作用 (1)出口退税是依据出口商品零税率原则所采取的一项鼓励出口贸易的措施。 (2)出口退税是对出口货物的一种非歧视性赋税政策,是保证出口货物公平参与国际贸易竞争的基本要求。 (3)实行出口退税政策,政策效果非常明显。 3、出口退税管理 (1)出口退税原则 根据零税率原则,国家对 “先征后退”的出口货物实行了“征多少、退多少,未征不退和彻底退税”的退税原则。 (2)出口退税办法 对一般贸易项下的出口货物,实行“先征后退”和“免、抵、退”两种管理办法。 (3)出口退税范围 ①出口退税的企业范围 出口产品退税原则上应将所退税款全部退还给主要承担出口经济责任的出口企业,具体为经营出口业务的企业,代理进出口业务活动中代理出口的企业,特定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②出口退税的产品范围 对出口的产品,凡属于已征或应征增值税、消费税的产品,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税外,均予以退还已征税款或免征应征税款。 (4)出口退税税种 出口产品应退税种为增值税和消费税。 (5) 出口退税税率 计算出口货物应退税额的增值税税款的税率,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17%和13%执行。对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的特准退税的货物依6%退税率执行。 计算出口货物应退消费税税款的税率或单位税额,依《消费税条例》所附《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执行。 以上是出口退税的法定税率,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国家根据财政平衡情况和发展出口贸易的需要,曾多次调整出口退税率。 三、信贷调节 (一)进出口信贷的含义 进出口信贷,是指一国政府通过银行向进出口商提供贷款,以鼓励出口、确保进口的重要措施。 (二)进出口信贷的作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外贸企业和出口生产企业都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实体,银行贷款的数量规模和利息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 国家实行进出口优惠信贷政策,可以解决外贸企业和出口生产企业因自有流动资金不足给出口带来的困难,促进企业扩大出口经营规模;能够有效地促进外贸企业和出口生产企业降低成本;可以有效地解决出口卖方和出口买方由于进出口金额太大、延期付款而造成的资金困难,从而有利于推动出口。 (三)进出口信贷的特征 1、经营对象主要是进出口商品 具体包括外贸企业、外经企业、“三资”企业、以及有自营进出口权的生产企业、科研院所等。 2、业务有特定的范围 进出口信贷主要包括:用于支持出口贸易,特别是出口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出口的贷款;用于支持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添置固定资产的贷款;用于支持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企业的贷款;用于支持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输出、境外加工贸易、境外投资的贷款。 3、对存贷款利率有特殊规定 由于进出口信贷的目的是促进进出口贸易的发展,其利率一般低于相同条件资金贷放的市场利率,利差由国家补贴。 4、国家设立专门信贷机构 为更好的贯彻国家的信贷政策,有效的促进对外贸易发展,各国大都设立专门发放进出口信贷的机构,管理与分配国际信贷资金,并协调与其他国家之间的关系。 (四)进出口信贷政策 1、进出口信贷的基本任务 中国进出口信贷的基本任务是:按照国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遵循改革、开放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批准的信贷计划发放贷款,支持对外贸易的发展;同时发挥信贷的监督和服务作用,监督企业合理地使用信贷资金,协助外贸企业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 2、中国现行进出口信贷政策 1、贯彻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外经贸政策和金融政策。 2、积极配合实施科技兴国战略,重点支持高技术、高附加值的机电产品、成套设备、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出口商品结构的优化。 3、重点支持有经济效益的大企业、大项目,同时兼顾经济效益好、产品附加值高、有还款保证的中小企业和中小项目。 4、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的综合优势,运用出口卖方信贷、出口买方信贷、外汇担保等多种政策性金融手段支持企业出口。 5、积极配合实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支持企业全方位开拓国际市场。 6、积极配合实施“走出去”的开放战略,支持企业开展带动机电产品出口的境外加工贸易、对外工程承包和海外投资活动,以投资带动贸易。 (五)进出口信贷机构 A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于1994年5月成立,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政府全资拥有的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 1、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外经贸政策和金融政策,为扩大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支持“走出去”项目以及促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 2、业务范围 办理出口信贷;办理对外承包工程和境外投资类贷款;办理中国政府对外优惠贷款;提供对外担保;转贷外国政府和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办理本行贷款项下的国际国内结算业务和企业存款业务;在境内外资本市场、货币市场筹集资金;办理国际银行间的贷款,组织或参加国际、国内银团贷款;经批准或受委托的其他业务等。 B中国银行 中国银行是中国政府授权经营外汇业务,办理进出口信贷的国有商业性银行,具有国家指定的外汇专业银行的性质和地位,并作为国家对外筹资的主渠道,在国内外开展包括传统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保险业务在内的全面的金融服务。 C其他金融机构 一些国有商业银行、区域性商业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也可以经营一定范围的外汇业务,并对进出口企业发放一定数量的外汇贷款及人民币贷款。 第三节 对外贸易的行政管理 对外贸易行政管理手段是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凭借行政组织权力,采取发布令,制定指令性计划及实施措施,规定制度程序等形式,按照自上而下的组织系统对对外贸易经济活动进行直接调控的一种手段。 对外贸易行政管理对象 (一)对外贸易经营管理 是对对外贸易经营者的资格和经营活动范围进行规范而实施的管理。 (二)货物进出口管理 是国家对进出口货物本身的管理,也就是国家有关部门对进出境货物的实际管理。 (三)货物进出口环节管理 是指对货物进出口过程中涉及的主要配套环节的管理。 图1:中国对外贸易行政管理结构图 对外贸易行政管理的特点 对外贸易行政管理依托的是国家的行政权力,与对外贸易其它管理手段比较,对外贸易行政管理具有以下特点: (一) 统一性 对外贸易行政管理的统一性是指被调控的对象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必须按国家指令、行政措施的统一约束下从事经贸活动。行政管理的这种特性强化了国家对对外贸易的控制,从而更易于达到预定的目标。 (二)速效性 凭借行政组织权力,按照自上而下的组织系统对对外贸易经济活动进行直接调控的行政手段,可以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及时的反应,具有明显的灵活性和速效性。 (三)强制性 行政管理的强制性主要体现在:行政命令和规章制度等一经颁布,就必须强制执行;在执行的过程中,上级组织在管理过程中可以对下级组织的行动进行强制性干预。 (四)纵向性 对外贸易行政管理由国家根据一定时期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特殊情况和国民经济发展对对外贸易提出的特定要求,运用行政权力发布命令、指示,依靠行政组织从上到下,逐级下达和贯彻执行,每一级行政机关都对其上一级负责,这就形成了一个层层监控的“树根状”的组织结构,具有纵向性。 (五)规范性 行政管理规范化包含几层含义:政府依法行政、行政管理符合国际规范、行政管理具有公开性和稳定性。 对外贸易行政管理的必要性 (一)对外贸易行政管理是市场经济体制下宏观调控必要手段之一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宏观调控并不排斥政府必要的直接调控,尤其是由于我国市场发育程度低,市场机制不健全,价格、汇率、税率、利率等经济手段的作用力度与成熟市场经济相比尚有较大差距,政府的行政直接控制必不可少。 (二)对外贸易行政管理是实施经济手段的保障 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宏观调控的实施过程实际上是宏观经济调控手段的协调运用过程。例如,经济调节手段的实施过程,是国家经济政策的具体化过程,它往往需要行政手段与其相配合。经济手段与行政手段充分的结合与密切协作,既可有效地保证国家对外贸经济的统一领导,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又能保证微观个体的自主权,在经济杠杆的作用下,实现利益最大化。 (三)对外贸易行政管理可促进我国对外贸易持续稳定发展 在外贸运行失衡时,采用必要的行政手段进行干预,往往比其它方法具有更为直接的效力,能迅速克服失调,恢复正常的贸易秩序,提高国家经济效益,保证对外经济贸易的稳定持续发展。 (四)规范化对外贸易行政管理是与国际规则接轨的内在要求 我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有必要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规范对外贸易行政管理,使之遵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与国际社会接轨。 一、外汇管理 (一)外汇管理的含义 外汇管理是指一国政府授权国家的货币管理当局或其他机构,对外汇的收支、买卖、借贷、转移以及国际间结算、外汇汇率和外汇市场等实行的控制和管制行为。 (二)外汇管理内容 外汇管理内容具体可分为:经常项目管理、资本项目管理、储备项目管理、汇率管理、外汇市场管理等。 (三)贸易外汇管理原则 中国对经常项目管理的原则是,放松对经常项目的管制,实行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可自由兑换。因此,具体到贸易外汇管理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境内机构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必须调回境内,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外汇擅自存放在境外。 2、对贸易项下外汇支付不予限制,境内机构贸易项下用汇可以按照市场汇率凭相应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用人民币向外汇指定银行购汇或从其外汇账户上对外支付。 3、实行以事后监管为主的真实性审核,通过对银行付汇数据和进口报关到货数据的核对审核进口付汇的贸易真实性;以出口收汇核销单为依据对出口外汇收入的真实性进行事后核查。 (四)贸易外汇管理制度 1、银行结汇制度 中国对境内机构经常项目下的贸易外汇收入实施银行结汇制度,即境内机构贸易项下的外汇收入,除国家规定准许保留的外汇可以在外汇指定银行开立外汇账户外,都必须及时调回境内,按市场汇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 2、银行售付汇制度 中国对境内机构经常项目下的贸易外汇支出实施银行售付汇制度。 (1)售汇制度 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并根据交易行为发生之日的人民币汇率收取等值人民币的行为。 (2)付汇制度 付汇是指经批准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根据有关售汇以及付汇的管理规定,审核用汇单位提供的规定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后,从其外汇帐户中或将其购买的外汇向境外支付的行为。 3、出口收汇核销制度 出口收汇核销制度是指货物出口后,由外汇管理部门对相应的收汇进行核销。这是一种以出口货物价值为标准核对是否有相应的外汇收回国内的事后管理措施,可以监督企业在货物出口后及时、足额地收回货款。 4、进口付汇核销制度 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是指进口货款付出后,由外汇管理部门对相应的到货进行核销。 5、贸易外汇账户管理制度 根据《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对暂不结汇和无需结汇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可以开立外汇账户,实行账户管理,以达到对不结汇外汇收人的监管。 二、配额管理 1、配额管理的含义 进出口货物配额管理,是指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货物的进出口数量或金额直接加以限制的管理措施。 2、配额管理的作用 (1)有利于外贸出口秩序的调整,控制重要物质和敏感商品的出口数量,并保证部分出口配额商品数量符合我国与它国签订的贸易协定的要求。 (2)有利于对进口商品及其数量的宏观控制,有效防止因盲目进口造成的对国内各项产业的严重冲击,保证国家经济发展计划和产业政策的顺利实施。 (3)有利于减少和避免外汇的浪费使用,保证进口必要商品的用汇,维持国家合理的外汇储备。 (一)出口配额 (1)出口配额管理的商品范围 我国规定对有数量限制的限制出口货物,实行配额管理。 (2)出口配额管理分类 ①主动配额管理 主动配额管理是指在输往国家或地区市场容量有限的情况下,国家对部分商品的出口,针对具体国家或地区主动实施的数量限制。 主动配额管理的商品具有以下主要特点,一是我国在国际市场或某一市场上占主导地位的重要出口商品,二是外国要求我国主动限制的出口商品,三是国外易进行市场干扰调查、反倾销立案的出口商品。 ②被动配额管理 被动配额管理,是指由于进口国对某种商品的进口实行数量限制,并通过政府间贸易协定谈判,要求出口国控制出口数量,出口国因而对这类出口商品进行数量限制。 被动配额管理的商品主要包括两类,纺织品和其他商品。其中纺织品是最重要的被动配额管理商品。 (3)出口配额管理制度 如无特殊说明,出口配额管理即指出口主动配额管理。 ①管理机构 实行配额管理的出口商品目录,由商务部制定、调整并公布。 ②出口配额的分配 出口配额可以通过直接分配的方式分配,也可以通过招标等方式分配。 (二)进口配额 (1)进口配额管理的商品范围 列入进口配额管理的商品主要有三种:一是国家需适量进口以调节国内市场供应,但过量进口会严重损害国内相关工业发展的进口产品;二是直接影响进口商品结构、产业结构调整的进口商品;三是危及国家外汇收支地位的进口商品。 (2)进口配额管理体制 实行配额管理的限制进口货物,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经济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划分进行管理。 ① 进口配额的发放 进口配额管理部门应当在每年7月31日前公布下一年度进口配额总量。进口配额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对年度配额总量进行调整,并在实施前21天予以公布。 ② 进口配额的分配原则 进口配额管理部门分配配额时,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申请人的进口实绩;以往分配的配额是否得到充分使用;申请人的生产能力、经营规模、销售状况;新的进口经营者的申请状况;申请配额的数量情况等。 (3)进口配额管理分类 我国进口配额管理主要包括机电产品配额管理、农产品的关税配额管理以及重要工业品进口配额管理、重要农产品进口配额管理。 (三)关税配额??? 三、检验管理 (一)进出口商品检验管理的含义 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对买卖双方达成交易的进出口商品,由法定商检机构依法对其品质、数量、规格,包装,安全、卫生、装运条件等进行检验的活动。 (二)进出口商品检验体制 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体制由三个层次组成: 1、国家商检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管全同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 2、各地商检机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在各地设立商检机构,即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管理各所辖地区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 3、检验机构 经国家商检部门许可的检验机构,即从事检验鉴定业务的机构,可以接受对外贸易关系人或者外国检验机构的委托,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 (三)进出口商品检验原则 中国《商检法》对进出口商品检验原则做出了规定,即进出口商品检验应当根据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物或者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维护国家安全这五项原则进行。 (四)进出口商品检验分类 1、法定检验 对进出口商品划定一个必须进行检验的范围,对属于这个范围内的商品所实施的检验称为法定检验。 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由国家商检部门依据前述五项法定目标制定、调整、公布实施。凡是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属于必须实施检验的商品,由商检机构实施检验。 2、抽查检验 抽查检验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对法定检验的商品以外的进出口商品由商检机构实施抽查检验。 抽查检验的组织实施原则是:国家商检部门对抽查检验实行统一管理,负责确定相应的商品种类加以实施;各地商检机构根据商检部门确定的抽查检验的商品种类,负责抽查检验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五)进出口商品检验内容 《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适用检验的用语,即为合格评定,是指任何直接或者间接用以确定是否满足技术法规或标准中的相关要求的程序。中国《商检法》第六条据此做出相应的规定:必须实施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是指确定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 1、合格评定活动的含义 合格评定活动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地确定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是否满足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活动。 2合格评定活动评定程序 合格评定程序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地确定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是否满足国家技术法规的强制性要求的程序,具体包括:抽样、检验和检查;评估、验证和合格保证;注册、认可和批准以及各项的组合。 (六)进出口商品检验依据 1、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2、国家商检部门指定的国外有关标准 (七)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制度 国家商检部门和商检机构通过出厂前的质量监管和检验制度,认证管理制度,验证管理制度,加施商检标志和封识制度,复验、复议、诉讼制度对进出口商品检验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四、海关管理 (一)海关职能 海关是国家进出关境的监督管理机关,其基本职能是:进出关境监管,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编制海关统计,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二)海关体制 中国实行集中统一的、垂直的海关管理体制,即海关的隶属关系,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海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向海关总署负责。 1、海关总署 国务院设立海关的最高管理机关,即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海关。海关总署与全国的海关是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2、海关设置 海关设置分为直属海关和隶属海关两个层级,直属海关直接由海关总署领导,隶属海关由直属海关领导。 (三)海关监管 1、海关监管的含义 海关监管是指海关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进出关境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实施报关登记、审核单证、查验放行、后续管理、查处违法的行政监督管理职能。 2、海关监管任务 (1)执行国家外贸管制法规,监督管理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合法进出境,保证国家对外经济贸易政策的贯彻实施; (2)加强海关对市场经济的宏观监控,维护国家主权利益,促进经济、科技、文化交流; (3)为海关征税、统计、稽查和查私及时提供原始单证、资料和线索。 3、监管对象与分类 (1)货物监管 一般贸易货物进出境监管,可分为进口与出口货物、许可证管理货物、应税货物、限制进出口货物、禁止进出口货物的监管。 特殊贸易货物进出境监管,包括加工贸易货物,保税货物,暂时进出口货物,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的监管。 (2)物品监管 进出境物品通常是非贸易性物品。携带、邮寄国家限制进出境物品、应税物品的,应当向海关申报,接受海关查验。 (3)运输工具监管 进出境运输工具必须向海关申报,并接受海关检查。 4、监管程序 (1)进出境货物和物品的监管程序为:申报、查验、征税、签印放行。 (2)进出境运输工具的监管程序为:如实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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