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附件2: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价标准(试行)
项 目
服务内容
服 务 标 准
考核方法
考 核 评 分 标 准
得分
扣分原因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12分)
(1)为辖区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健康档案。(6分)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统一居民健康档案的格式。建档率:2009年城市≥30%、农村≥5%;2010年城市≥40%、农村≥15%;2011年城市≥50%、农村≥30%。
查阅资料。
现场查看。随机抽查20份健康档案,进行入户或电话复查。符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要求。
未建立健康档案不得分;建档率每下降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每发现一份伪造的健康档案扣0.5分,扣完为止。
(2)健康档案动态管理,可使用;有条件的录入计算机建立电子化健康档案。(6分)
(2)健康档案合格率80%以上、使用率60%以上;能进行健康档案动态管理。具有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设备。
现场查看。随机抽查20份健康档案,查看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有内容更新。
健康档案不规范每发现一份扣0.5分;健康档案使用率每下降5个百分点分别扣1分,扣完为止。无档案保管设施设备不得分,资料归档不完整扣1分。
二、健康教育
(9分)
(3)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2分)
(3)有健康教育展架,有放置资料种类、内容和数量记录。放置及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如折页、健康教育处方、手册等3种种类、12种内容以上。
查看健康教育展架、健康教育资料及记录。
未设健康教育展架不得分,种类与内容不符合要求扣1分。
(4)播放音像资料(2分)
(4)乡镇卫生院、社区中心有必要的播放设备和场所,有播放种类、次数和时间记录,每年播放音像资料不少于6种。
查看播放记录及每日播放持续时间记录。
未有播放设备不得分,播放种类不符合要求扣1分。
记录不全扣0.5分。
(5)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更新。(3分)
(5)健康教育宣传栏(乡镇卫生院、社区中心)不少于2个,(村卫生室、站)不少于1个;每季度更新1次。有栏目内容样稿或照片资料。
查看机构户外、健康教育室、输液室等是否设置宣传栏。
查看宣传栏更新内容样稿、照片等资料记录。
未设健康教育宣传栏不得分;内容不符合要求或未定期更新扣2分。(未按规定期数刊出,每少1期扣0.5分,扣完为止。)
(6)定期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健康知识。(4分)
(6)每年利用健康主题日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乡镇卫生院、社区中心)不少于6次;每年开展健康教育讲座(乡镇卫生院、中心)不少于12次,(村卫生室、站)不少于6次。
有活动记录表(时间、地点、主题、主讲人、参加人数等)
查阅主题日宣传活动方案、记录、活动照片等资料。
查阅讲座记录、居民签到册、讲座照片等资料。
健康知识咨询活动少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健康教育讲座少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资料记录不全酌情扣分。
三、预防接种
(12分)
(7)为适龄儿童接种一类疫苗;实行预防接种计算机管理。(8分)
(7)a适龄儿童建卡率、建证率达98%以上 ,卡证符合率达90%以上。b麻风联合疫苗(包括含麻疹疫苗成分的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达到95%以上。c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包括白破疫苗)、流脑疫苗(包括A群流脑疫苗和A+C群流脑疫苗)、苗全程适龄儿童接种率,以县为单位达90%以上;乙脑疫苗、甲肝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达到90%以上。D在家分娩的儿童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达75%以上;住院分娩儿童首针及时接种率达95%以上。e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应急接种目标人群的接种率达到70%以上。 定期开展查漏补种工作。实行预防接种计算机管理。
按照《免疫规划综合评审方案》执行
a-e有一条未达标扣1分;未定期开展查漏补种工作扣1分;未实施预防接种信息计算机管理扣2分。
(8)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在卫生行政部门的组织下开展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和群体性接种工作(2分)
(8)强化免疫接种率和群体性接种率≥95%;对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进行疫苗接种。
按照《免疫规划综合评审方案》执行
强化免疫接种率和群体性接种率每下降5个百分点各扣1分。
(9)发现、报告预防接种的疑似异常反应,协助调查处理。(2分)
(9)能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能协助专业机构完成现场调查和处理。
查看疑似接种异常反应报告记录本;查看疑似接种异常反应个案调查记录。
未建立疑似异常反应报告记录本不得分;不能协助专业机构完成现场调查和处理扣1分。
四、传染病防治(18分)
(10)对辖区发现的传染病进行登记并及时报告,参与现场疫点处理。(6分)
(10)建立传染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法定报告传染病无漏报;能够协助专业机构开展疫点处理,排查密切接触者,留观随访,指导病家落实消毒预防等措施。
查阅传染病登记本、门诊日志。
从《中国疾病监测报告信息系统》随机下载10份有关传染病报告卡信息,与传染病登记本、门诊日志进行核对,查验登记、网络直报是否及时、准确、完整。
未建立传染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不得分;不能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各扣1分;不能协助专业机构开展疫点处理扣1分。传染病漏报1例不得分。
(11)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4分)
(11)结合本地区人群特点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的健康知识宣传,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开展咨询服务,咨询服务率100%。社区居民结核病、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85%。
查阅结核病、艾滋病等健康知识宣传活动记录。
查阅咨询服务登记本。
随机抽取10名社区居民进行问卷调查,获得防治知识知晓率。
未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不得分;结核病、艾滋病防治相关指标未达规定各扣1分。
(12)配合专业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4分)
(12)根据专业机构的要求,配合专业机构对辖区内的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规范化治疗管理,做到送药到手、看服到口、做好治疗记录。辖区内的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治疗管理率达到100%。
查阅根据专业机构提供的病人名单,非住院结核、艾滋病病人管理登记本、治疗记录等资料。
不能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不得分;辖区内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治疗管理率每下降5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13)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开展食品、饮用水安全与职业卫生监督。(4分)
(13)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辖区内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安全、职业卫生及公共场所卫生进行监督;协助开展相关从业人员培训;收集并报告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相关信息。
查阅卫生监督活动记录、培训资料。
查阅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安全信息报告记录。
未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辖区内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安全、职业卫生及公共场所卫生进行监督扣2分;未协助开展相关从业人员培训扣1.5分;未收集并报告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相关信息扣1.5分。
五、儿童保健(13分)
(14)为辖区内0-36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掌握辖区儿童数量及分布。(5分)
(14)辖区内0-36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掌握辖区儿童数量及分布;0-36个月儿童保健建册率≥75%以上。
查阅该社区一月内的新生儿名单,查验是否记录新生儿姓名、父母姓名、分娩时间、地点、家庭详细地址。
随机抽查10名新生儿,入户或电话查验是否建立儿童保健手册。
未掌握辖区儿童数量及分布情况不得分。
0-36个月儿童未建保健册不得分;0-36个月儿童保健建册率每降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15)开展新生儿访视。(2分)
(15)新生儿访视2次,新生儿访视率≥75%;
随机抽查10名新生儿,查阅访视记录表并入户或电话核实,每名新生儿访视次数不得少于2次。
未按规定开展新生儿访视不得分,开展次数不够缺1次扣1分; 新生儿访视率每下降5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16)开展儿童系统管理。(6分)
(16)1岁以内婴儿每年随访4次,第2年和第3年幼儿每年随访2次。0-36个月儿童系统管理率≥55%。
随机抽查10名0—3岁儿童,查阅随访记录并入户或电话核实。
未按规定开展儿童系统管理不得分;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每下降5个百分点各扣0.5分,扣完为止。
六、妇女保健
(13分)
(17)为辖区内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掌握孕产妇数量及分布。(5分)
(17)为辖区内孕产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掌握孕产妇数量及分布,建册率≥75%。
查阅该社区一月内的孕妇名单,查验是否记录孕妇姓名、家庭详细地址、联系方式。
随机抽查10名孕妇(社区孕妇数量不足10人的则全部检查),入户或电话查验是否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
未掌握辖区孕妇数量及分布情况不得分。
孕产妇未建册不得分;建册率每下降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18)开展产前访视、产后健康管理。(5分)
(18)对建档孕产妇进行产前访视不少于5次。
随机抽查10名孕产妇,查阅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产前访视缺1次扣1分;
(19)开展产后访视,指导产后避孕工作。(3分)
(19)产后访视不少于1次、产后42天健康检查1次,产后访视率≥75%。开展产后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咨询。
随机抽查10名孕产妇,查阅产后方式记录表和健康检查记录表。
未开展产后访视不得分;产后42天未进行健康检查不得分。产后访视率每下降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未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咨询扣1分。
七、老年人保健(7分)
(20)每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体格检查和健康指导。(7分)
(20)掌握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口数量;为6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每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和健康指导。65岁以上老年人建档率、每年一次体检率≥50%。
查阅该社区65岁以上老年人名单,查验是否记录姓名、家庭详细地址、联系方式。
随机抽查10名65岁以上老年人,查阅健康档案、健康体检表,并入户或电话核实。
不掌握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基本资料不得分;65岁以上老年人建档率、每年一次体检率每下降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健康档案完整率低于90%的扣1分。
八、慢性病管理
(10分)
(21)对35岁以上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4分)
(22)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4分)
(21)对确诊的高血压患者进行登记管理,随访不少于4次;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100%;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60%。
(22)对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随访不少于4次;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100%;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60%。
查阅门诊日志、健康档案、高血压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等资料。
随机抽查10名高血压患者,进行入户或电话核实。
查阅门诊日志、健康档案、糖尿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等资料。
随机抽查10名糖尿病患者,进行入户或电话核实。
未对35岁以上高血压患者进行登记管理不得分;随访少1次扣0.5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每下降5个百分点分别扣0.5分,扣完为止。
未对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不得分;随访少1次扣0.5分;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每下降5个百分点分别扣0.5分,扣完为止。
(23)建立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制度。(2分)
(23)对所有35岁以上人群门诊首诊测血压。
查阅门诊记录。查是否建立高血压高危人群登记本。
未开展35岁以上人群门诊首诊测血压不得分。
未建立高血压高危人群登记本的扣1分。
发现1例35岁以上门诊病人未测血压,不得分。
九、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6分)
(24)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3分)
(24)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至少在20%以上,以后逐年提高(3分)
地区级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确定本辖区承担本项目的专业精神卫生机构的文件或资料。
地区级或县级专业精神卫生机构对患者的转出记录和社区接收记录。
地区级对县级专业精神卫生机构进行培训,县级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相关医生的培训记录。
县级专业精神卫生机构对本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的收集及分析。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对患者的评估记录、健康档案及登记资料。
地区级无相关文件或资料扣0.5分;县级无相关资料扣0.5分。
转出和接收记录缺失扣0.5分,未进行患者转出扣1分。
地区培训0.05分,县级培训0.25分,未进行培训扣0.5分。
资料不完整扣0.1分,无资料则扣0.5分。
辖区重性精神疾病病人的管理率每下降5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25)在专科机构指导下对居家的重性精神病人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3分)
(25)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在85%以上(3分)
按要求对患者进行随访管理,查阅随访记录。
对出现复发或加重征兆的患者,要进行处理或指导转诊。查阅相关资料。
对患者及其家属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
对病情稳定患者进行康复训练。
查阅每年1次对患者进行的综合评价资料。
患者管理费用及时、足额拨付给社区管理人员。
资料不完整扣0.5分,未随访扣2分。
未进行相关处置扣0.25分
未开展健康教育扣0.25分
未开展康复训练扣0.25分
为未开展综合评估扣0.25分
未及时、足额发放管理费用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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