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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措施及选址可行性分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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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保措施及选址可行性分析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影响分析结果,对高台县城集中供热工程采用的环保措施及其可行性进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控制措施。 4.1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项目所排放的废气污染物主要是SO2、烟尘,污染防治需考虑煤质、烟囱高度、脱硫除尘器等方面,使排放的废气污染物满足排放标准的要求,扩散后的落地浓度满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4.1.1锅炉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锅炉废气污染物的防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燃煤采用低硫煤,可以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对锅炉废气采用脱硫除尘装置进行治理。 4.1.2脱硫除尘工艺及技术论证 ⑴ 高效脱硫工艺简介 目前,国内锅炉烟气若达到高脱硫,一般都采用湿法脱硫,较常见的技术成熟、应用较为广泛的湿法脱硫技术有石灰法工艺、钠钙双碱法工艺、氧化镁法工艺、石灰石法工艺等。各工艺主要技术指标见表4-1。 表4-1 脱硫装置主要技术指标 序号 脱硫效率 脱硫方法 液气比(l/m3) 钙(镁)硫比 循环液 pH 值 1 >90% 石灰法 >5 <1.10 5.0~7.0 2 氧化镁 >2 <1.05 5.0~7.0 3 石灰石法 >10 <1.05 5.0~6.0 4 双碱法 >2 <1.10 5.0~8.0 ⑵本工程脱硫除尘工艺 本工程选用高效水浴脱硫除尘器,其工作原理为:烟气进入湿式除尘器,由湿式除尘器副筒下部切向进入旋转向上运动,内喷淋装置向下喷淋吸收液,并在筒壁形成一层很薄的不断下流的水膜,一方面烟气中的尘粒在离心力的作用下被甩向周边筒壁,为水膜粘附并沿壁面流下排走;另一方面螺旋上升的烟气与内喷淋装置喷出的细小液滴相遇,由于这些液滴具有极大的表面积,可保证烟气与吸收液的充分接触,从而有效捕集烟气中的尘粒。在接触过程中,烟气降温,SO2溶解并与吸收液中碱性物质发生反应被去除(SO2+ Ca(OH)2→CaSO3·1/2H2O+1/2 H2O),完成一级脱硫除尘;经一级净化后的烟气由副筒上部进入主筒,经导流板后螺旋向下运动,冲击水封灰斗内的水面,产生的泡沫与烟气碰撞,接触凝聚后完成二级除尘;烟气进入外除尘室后,经导流板加速后沿外室内壁旋转上升,在离心力的作用下,烟气脱水并完成三级除尘,净化后的烟气由上部出口排出。 锅炉烟气经过湿式脱硫除尘器除尘脱硫后,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见表4-1。 表4-2 项目废气排放一览表 锅炉 耗煤量t/a 烟气量 万m3/a 烟尘 SO2 NOx mg/m3 t/a mg/m3 t/a mg/m3 t/a 近期 3×29 MW 38123 45747 治理前 1360 622.159 778 355.812 230 105.218 治理后 68 31.322 467 177.906 230 105.218 远期 4×29 MW 55068 66082 治理前 1360 898.715 778 513.968 230 151.989 治理后 68 45.244 467 256.984 230 151.989 本工程采用的脱硫除尘工艺,采用水浴除尘器,对锅炉烟气进行湿法加碱脱硫处理,除尘效率≥95%,脱硫率≥50%。烟气处理后,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中的限值要求,其处理措施是可行的。 4.1.3烟囱高度确定及可行性分析 机械通风时烟囱的主要作用是使烟气污染物的排放满足有关合计保护的要求。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和《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08中锅炉烟囱高度确定的有关规定,每个新建锅炉房只能设1个烟囱,烟囱高度应根据锅炉房总容量按表4-3确定。 表4-3 锅炉房烟囱最低允许高度 锅炉房总容量 t/h <1 1~<2 2~<4 4~<10 10~<20 20~<40 MW <0.7 0.7~<1.4 1.4~<2.8 2.8~<7 7~<14 14~<28 烟囱最低允许高度 m 20 25 30 35 40 45 锅炉房装机总容量大于28MW(40t/h)时,其烟囱高度应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要求确定,但不得低于45m。新建锅炉房烟囱周围半径200m距离内有建筑物时,其烟囱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 项目锅炉房拟采用高度为60m,出口内径为3.2m的单管烟囱。 本次烟囱高度确定按地面绝对最大浓度的计算公式: 对近三年高台县气象站地面气象观测资料进行了统计,当地冬季平均风速2.28m/s,冬季主导风向为西北风,风频13.61%。冬季大气稳定度以中性(D类,稳定度频率22.50%)、稳定(E、F类,稳定度频率分别为35.28%和31.94%)为主。室外温度为-4.6℃,气压866hPa。 供热工程远期烟气及污染物排放速率75m3/s,SO2 19.568g/s。 项目锅炉房拟采用高度为60m,出口内径为3.2m的单管烟囱。 冬季各稳定度及其对应的SO2最大落地浓度为:中性(D),Cmax为0.0504mg/m3;稳定(E、F),Cmax分别为0.0315mg/m3和0.0094mg/m3。 SO2小时平均最大落地浓度低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设计中烟囱高度取60m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的要求。 拟建项目热源厂周边建筑物高度较低,设计中确定的60m烟囱远远高于周边建筑,符合烟囱高度要高于周边建筑物3m以上的要求。 本项目可研中确定的60m烟囱高度可行。 4.1.4煤库及上煤系统粉尘控制 ①煤棚粉尘控制 项目热源厂内设有半封闭式煤棚一座,粉尘主要产生于煤库运煤及卸煤过程中,为减少煤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当煤含水量偏低时,要求项目热源厂做好煤库的洒水降尘工作,减少煤库运煤及卸煤作业中引起的扬尘。 煤棚的地面应进行防渗处理,并应有排水坡度和排水措施。 ②燃煤破碎及上煤系统粉尘控制 燃煤破碎及输煤过程中将产生大量煤尘,浓度约为2400~3200 mg/m3,为防止燃煤破碎系统及上煤系统产生的煤尘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项目热源厂在卸煤、破碎及转运过程中进行了喷淋降尘工作,项目热源厂锅炉房单独设置燃煤破碎楼,上煤系统采用内设皮带输送机的密闭式输煤通廊,在接口处设有布袋式除尘器。破碎楼设置吸尘罩和除尘器。破碎楼设置有一套吸尘罩布袋除尘机组,除尘效率大于99.5%。 ③渣场粉尘控制 项目热源厂锅炉灰渣经过冷渣机冷却后喷洒适量的水进一步降温,产生的为半湿灰渣,灰渣产生粉尘很小,要求设置至半封闭渣场堆存,并且灰渣要及时清运至生产企业回用,因此对环境影响很小。 ④运输车辆 进出热源厂运煤及灰渣车辆必须加盖篷布运输,严防煤尘散落。 以上措施保证粉尘含量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周界外最高点浓度限值≤1.0mg/m3的要求。 4.2废水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项目热源厂生产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软水水处理排污、炉排降温水及脱硫除尘废水。烟气脱硫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脱硫废水,其水质主要为偏酸性,悬浮物及Cl-浓度高,脱硫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脱硫塔补水,不外排。其他废水排入沉淀降温池,经过沉淀降温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水力出渣和除尘。 热源厂职工生活洗浴废水经室外排水检查井排入化粪池处理,最终外排至附近城市污水管网。 换热站产生的换热废水污染物含量极少,属于清净下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地面水环境》,该部分废水不计入污水排放量,水质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12—1999),就近排入城市下水管网。 以上废水回用和处理措施是可行的。 4.3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燃煤炉渣、除尘器回收下来的粉煤灰及脱硫过程中产生的烟气脱硫渣。炉渣、粉煤灰为湿灰渣,与烟气脱硫渣混合后可用于建材生产,作为水泥厂生产水泥的添加混合材。 4.3.1灰渣成分及处置要求 ⑴ 灰渣成分 粉煤灰渣化学成分主要是Si、Al、Fe、Ca和Mg的氧化物,占90%左右,其他成分还有K2O、Na2O、未燃烧的碳,少量P、S等化合物及多种微量元素,其化学组成受煤的种类、产地、锅炉炉型及灰的回收方式的影响。 ⑵ 灰渣浸出毒性分析 按《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GB5086规定的方法,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污染物浓度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或者是pH值在6至9范围之外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属于第Ⅱ类工业废物。灰渣一般具有高碱性,pH值一般大于9,本评价将灰渣作为第Ⅱ类工业废物。 ⑶ 处置要求 本工程灰渣临时堆存场地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规定。 ⑷ 贮存、处置场所分析 工程灰渣临时堆存场地设置水泥混凝土防渗处理措施。同时,灰渣临时堆存场四周设置排水管,排水管接至渣场渗滤水处理系统,经处理后回用。 4.3.2固体废物最终去向 根据国家综合利用政策及设计规程要求,本工程灰渣可出售做为建材利用,可实现综合利用,利用率可达到100%,灰渣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4.3.3渣场存储周期 渣场面积259m2,按堆存高度1.5m计算,可堆存渣灰约389t,每天最大产渣量为75t,渣场可储存5天左右。 热源厂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点收集,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处置。 本项目固废处理处置措施可行。 4.4噪声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4.4.1热源厂噪声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热源厂的主要噪声源为:锅炉房的引风机、鼓风机、锅炉安全阀排汽、循环水泵产生噪声,其噪声源强在85~110dB(A)之间。噪声对周围的声环境特别是工作场所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噪声的治理采用以下措施: ①采取“静闹分开”的原则,将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集中布置,分别设置了鼓(引)风机间、水泵间等,并与要求安静的控制室、值班及办公室分开。 ②引风机、鼓风机选用低噪声风机,集中布置在密闭的除尘间内,墙上安装进风消声器。鼓、引风机间采用消音进风口,风机加消音器,室内作吸声处理,建筑物围护结构设置隔音门和隔音窗。 ③水泵间采用最佳比例的悬挂吸音吊顶,用于降低室内噪声和噪声对外界的辐射。循环水泵选用低转速风机,并且设置防震基座,水泵进出水管采用橡胶软接头。 ④除尘间和水泵间采用双玻璃密闭隔音门窗。 ⑤对强噪声源所在的泵房、引(鼓)风机房,在室内设置吸音墙裙、吸音吊顶和悬挂强吸收体,吸收和降低反射声强度,达到降噪效果。 ⑥在烟道与锅炉排气出口连接处安装排气消声器。 ⑦在热源厂四面厂界绿化,种植高大的乔木,以达到消声、抑尘、净化空气、美化环境的效果。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热源厂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Ⅱ类区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同时达到《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规定的要求。 拟建项目热源厂噪声治疗措施可行。 4.4.2换热站噪声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项目换热站的主要噪声源为循环水泵,其噪声源强在75~110dB(A)之间。换热站噪声会对周围的声环境特别是居民区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高台县城区集中供热工程近期设置换热站8座,其中新建3座,充分利用原有锅炉房的小区管网,将城区原有较大规模的5座供热锅炉房改为热力站。拟改造为热力站的锅炉房为县医院供热站、城关医院供热站、供热公司、盐业公司供热站和兴隆物业供热站。 热力站可采取以下噪声控制措施: ①从设备选型入手,选用低噪声热力泵和水泵。 ②单独设置密闭的水泵工作间,采用防震基座。 ③墙体和顶棚均安装吸声结构,门窗采用双玻璃密闭隔声门窗。 ④水泵进出水管采用橡胶软接头。 经现场调查,拟改造的锅炉房与环境敏感点的距离多在30m以上。以上供热锅炉房改造为热力站后,原有的锅炉鼓引风机等较大的噪声源将不复存在,换热站在安装低噪声水泵,单独设置循环水泵房且采用隔音门等降噪隔音措施,换热站工作期间的昼夜噪声将比原有锅炉房水平有所降低,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将低于现有锅炉房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换热站采取半地下式设置、选用低噪声循环水泵、单独设置密闭的水泵工作间、水泵工作间采用双玻璃密闭隔音门窗、设置防震基座、水泵进出水管采用橡胶软接头等措施后,可使项目换热站厂界噪声基本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Ⅱ类区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拟建项目噪声治理措施可行。 4.4.3振动防治措施 热源厂的循环水泵、鼓引风机及换热站的循环水泵在带负荷运行和无负荷空运行时,在热源厂及换热站外近50米长的管线周围均能感受到的微弱振动,且振动能量突出的频段基本不变,在125Hz频率处影响最大,对附近居民有一定影响。因此要加强管理,杜绝热源厂的循环水泵、鼓引风机及换热站的循环水泵在带负荷运行和无负荷空运行,以减少震动因素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4.5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为了有效控制和落实施工期各类污染的治理及防治,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聘请专门的环境监理监督施工期各类环保治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4.5.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气污染物排放主要是施工扬尘,来源于管沟开挖土方填挖、灰土拌合和灰土物料运输及施工操作等过程,产生量和浓度与施工文明程度、施工方式、物料和环境有关。 根据有关施工期间灰土拌合场站TSP监测结果,拌合站50m处TSP浓度一般<1.0mg/m3,到了150m已基本无影响。灰土运输车往来引起的扬尘是最严重的尘污染,一般在道路下风向50m处,TSP>10.0mg/m3,150m处仍为4.0mg/m3以上。项目施工中车辆运输将会产生较严重的二次扬尘污染和汽车尾气污染,需要运输车辆在道路沿线的敏感区域行驶时,采取严格的施工管理和保护措施。 由于本项目管线工程施工期较短,就某一具体工段而言,施工期大致在20天内,临时堆放的土方采用土工防尘网。 根据同类工程施工情况,扬尘的影响范围一般在50m内。由于热源厂周围、供热管线沿线存在环境敏感目标,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小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①施工方应在用地周边进行彩钢板围档,围档设置高度不低于1.8m。 ②管沟开挖时,对作业面和土堆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湿度,以减少扬尘量;施工弃土及建筑垃圾要及时运走,以防长期堆放表面干燥而起尘或被雨水冲刷。 ③运输车辆应保持工况良好,不应超载运输,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定时洒水压尘,减少运输扬尘。 ④热源厂及新建换热站施工现场尽量实施粉状建材物料统一堆放管理,水泥等尽量利用附近的现有库房堆放,并尽量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防止包装袋破裂。 ⑤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⑥遇有4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施工,并做好遮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扬尘;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 ⑦实行封闭式施工,施工土方要定点堆放,对土堆、料堆作业面等采用洒水、遮盖物等措施,可有效地防治扬尘,对运输过程中车斗要加盖防尘罩。 ⑧施工道路要硬化,要在工地出口处设置车轮泥土冲洗设备,确保车辆不带泥土驶出工地进入城区,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应避开环境空气敏感点,如城区居民居住地、医院、学校等人群集中区。装卸渣土严禁凌空抛撒,指定专人清扫路面,定期对路面喷水防止较大扬尘。 4.5.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清管废水排放。 施工期生活用水量3.0~4.5m3/d,排水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施工期每天生活废水平均产生量为3.0m3。施工期废水排放量为450m3,全部用于喷洒地面或周边的绿化。 清管试压废水排至施工场地内临时设置的沉淀池中,经沉淀后部分回用于下一管段,多余污水可就近用于管线附近道路绿化带浇灌及降尘加湿用水,如有剩余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于管道施工地段大部分位于城区的建成区内,周围有完善的市政雨污水网络,管道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能排入附近的市政雨污水管网。 工程施工期生产废水(搅拌机用水、建材喷洒水等)对沿线区域的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4.5.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三类:一是管道敷设开挖回填时产生的废土石方;二是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三是路面开挖的废沥青。 (1)生活垃圾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施工单位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2)工程弃土 管线施工过程中,挖掘的土壤应分层堆置,管线置入后重新按照原有土层结构进行回填,废弃土方全部回填造地。 (3)废沥青 在路面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废沥青属于危险废物,不得随意处置,沥青搅拌站重新加工后用于道路铺油。 本项目固体废物相对简单,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 施工结束后立即清理现场,恢复原貌。作业区设排水沟,使积水及时排出,从而减少水土流失。 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对施工固体废物暂存点要采取必要的防渗、防水土流失措施,避免对土壤、地下水、地表水造成影响。在暂存、堆置及相应处理处置方式合理的条件下,本项目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小。 4.5.4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昼间施工大部分机械噪声距施工场地40~60m以外可达到标准要求,夜间在200m~300m以外可达到标准限值要求。 热源厂周围100m内没有居民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点,热力管网的敷设施工要穿过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考虑到施工过程中采用的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较大,建议施工期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1)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工况,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 (2)在居民分布相对集中的地段,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尽量压缩工区汽车数量和行车密度,运输车辆尽可能的少鸣笛,特别是在午休时间。 (3)地方道路交通高峰时间停止或减少施工运输车辆通行,减少噪声影响;设置临时便道和警示标志,专人输导交通。 (4)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施工机械设备,能在棚内操作的尽量进入操作间,不能入棚的,可适当建立单面声障。对挖掘机、装载机等相对固定的高噪声机械设备,应在机械设备周围设置隔声墙,材料选用砖石料、混凝土、木材、轻型多孔吸声复合材料,隔声墙应超过设备1.5m以上,墙长要能使噪声敏感点阻隔在噪声发射角以外,顶部可用双层石棉瓦加盖。 (5)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震动噪声。整体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有条件的应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在锅炉房基础处理过程中,必须考虑采取减振措施,以减轻对周围环境和居民住宅区的影响。 (6)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且应尽可能使强噪声源的机械设施交叉和分段施工,避免大量挖土机等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同时,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日间,严禁夜间(22:00-07:00)施工。 (7)合理布局施工现场,设备运行点应尽量远离已有在用的建筑物,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8)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尽量减少夜间运输量;适当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尤其进入城区道路等声敏感区时应限速禁鸣;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 (9)对施工场地噪声除采取以上减噪措施以外,还应与附近单位、居民建立良好的社区关系,对受施工干扰的单位和居民应在作业前予以通知,并随时向他们汇报施工进度及施工中对降低噪声采取的措施,求得公众的理解。对受施工影响较大的居民或单位,应给予适当的补偿。此外,施工期间应设热线投诉电话,接受噪声扰民的投诉,并对投诉情况进行积极治理。 在采取以上噪声管理和防治措施后,施工噪声的环境影响可降至最低,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标准规定。 采取以上施工期环境影响控制措施后,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将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是可行的。 4.6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4.6.1对道路交通的影响分析 施工期间,施工单位要动用大量的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增加施工区域相邻路段的车流量,对施工路段的交通产生干扰,在高峰期可能造成拥挤、堵塞。 本项目一次管道建设大多在县城主干道,道路两侧居民、学校及企事业单位等敏感点分布众多,施工过程不免要影响道路的通行能力和道路两侧居住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的职工、车辆的通行。要求采用分段、封闭施工方式,以减少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 施工时间段,施工过程不会对道路交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对施工路段居民及企事业单位职工的生活与工作产生的影响是短暂可逆的。 4.6.2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分析 工程施工期间,可能会对道路交通带来一定得干扰,造成相邻道路交通增大、拥挤,这将给道路两侧居民的出行、工作及生活带来影响及不便,可采取分流、绕行等临时措施。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将影响城市市政工程中地面和地下各种管线和管道,如给排水管道、通讯电力管线等,可能会造成临时中断,不会影响市民的长期正常使用。 4.6.3防治措施 ⑴施工前应充分做好各种准备工作,对工程涉及的内容如:道路、供电、通信等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提前协同有关部门确定拆迁、与拟建道路对接等方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保证社会生活的正常状态。 ⑵为使工程施工对附近居民生活和道路交通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施工期间,在道路高峰期,应制定分流规划,以防造成相邻道路交通堵塞,必要时需与公安交通部门配合,以确保城市交通的畅通和正常运行,并应提前利用电视、广播、报告等媒介出告示和通知。 ⑶在施工现场安置告示牌,说明工程主要内容、施工时间等,敬请公众谅解由于施工带来的不便,并在告示牌上注明联系人、投诉热线等。 ⑷施工期间用水量和用电量较大,为此施工单位应提前与有关部门联系,确定管线接引方案,并做好临时管线的接引工作,对局部容量不足地段,应事先进行水电管线的改造,防止发生临时停水、停电,影响沿线居民及工矿企业、机关单位的正常供电供水。 ⑸施工照明灯的悬挂高度和方向要明显,且要考虑不影响居民夜间休息。 4.7环境绿化计划 绿化是减轻环境污染,提高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植物具有吸收空气中污染物质的能力,尤其是乔木树体高大,叶面积系数大,吸收净化能力较强。同时,生态植被的好坏,可影响到周围人群的劳动、生活的情绪。 鉴于热源厂自身环境的特殊性以及高台地区风沙较大,因此应对厂区进行绿化,绿化面积达到总面积的46%。绿化树种以生长情况良好的速生树和观赏性强的树种为主,以灌木、绿篱为辅进行绿化配置。厂区与外部之间行植侧柏、樟子树、油松等常绿乔木,在建筑物入口部位设置草坪、花池及建筑小品等。树种主要选择一些叶面系数较大和吸附性强、抗二氧化硫较强的树种,如刺槐、白榆、臭椿、国槐;此外,毛白杨、大叶榆等也可选种。植树绿化不但可以减轻污染,同时也可起到防噪降噪的效果。 4.8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4.8.1热源厂选址合理性分析 供热工程热源厂位于西一环东侧,南二环南侧,站家渠北侧,占地面积21783m2(32.67亩)。 本节从热负荷分布、城市规划、市政条件、环境影响等四个方面对热源厂的选址合理性进行分析。 (1)热负荷分布 高台县城区集中供热工程供热范围东到东环路,西至月牙湖公园,南到巷正公路,北至黑河南岸,覆盖整个县城城区。按照节约投资的原则,对2008年新建的益民物业供热站锅炉房予以保留,益民物业供热站的供热范围为东环路以西,高火路以东,人民东路以北,黑河南岸以南。供热范围内其余供热面积由本次集中供热工程负责供热。 由热源厂选址看,考虑到环保因素,热源厂位于城区西南角,靠近热负荷中心。 (2)城市规划 高台县城集中供热工程为“城镇集中供热建设和改造工程”, 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第一类鼓励类中第十九款城市基础设施及房地产中的第8条“城镇集中供热建设和改造工程”,为国家鼓励类建设项目。集中供热工程热源厂用地和供热范围符合《高台县城总体规划》(2007-2025年)中的有关供热规划。 高台县城市供热工程规划中提出:将城区分为六个供热分区,每个分区新建(扩建)锅炉房一座,生活采暖锅炉全部采用热水锅炉。供热对象选择应先满足居民家庭、中小型公共建筑和小型企业用热,选择比较集中的用户作为供热对象,以达到供热系统的经济性。 本项目位于高台县城区供热规划中的热四区(热负荷149.12MW),据高台县城建局出具的证明,“本供热工程管网敷设方案及热力站布置,符合高台县县城总体规划要求”。 本项目的选址符合高台县供热工程规划。 (3)市政条件 本项目主要消耗资源为燃煤。高台县长期以来均使用山丹县席国栋煤矿的煤,煤质灰分11.5%,炭分59.08%,硫分0.35%,为国家Ⅲ类烟煤,符合供热锅炉的要求。 根据高台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供电保函,可满足公而锅炉房用电要求。 G312和连霍高速从县城南面经过,为锅炉房物料运输提供了方便的运输环境。 根据高台县自来水公司提供的水质资料,供水水量和水质均满足供热锅炉房用水要求。 (4)环境影响 热源厂位于城区西南角,当地冬季盛行风向为西北风,热源厂不在城区的上风向。锅炉房采取除尘脱硫等环保设施后,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燃煤废气污染物排放对城区环境空气影响小。锅炉房选址离最近的居民住宅区约100m,锅炉房运行期噪声对居民区声环境影响满足有关声环境质量标准。 综上所述,热源厂的选址靠近热负荷中心,交通方便,用地合理,可满足环境保护和城市发展规划的要求,工程选址合理。 4.8.2热力站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集中供热范围内近期、远期热力站分别为8座和20座,其中利用原有燃煤锅炉房改建的热力站5座,新建热力站近期为3座,远期12座。 本工程热力站位置的选择根据供热能力和热用户的具体分布情况,综合考虑供热系统整体布局的经济合理性和运行管理的方便性。由热力站的布局看,热力站的位置靠近供热区域中心或热负荷最集中区的中心。同时为充分利用原有锅炉房的小区管网,尽量将原有较大规模供热锅炉改为热力站。 热力站的选址根据热负荷的分布状况,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及现有的管线布置情况来决定,本项目各热力站选址可行。 4.9工程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热源厂平面布置,结合地形、声源方向性、建筑物的屏蔽作用及绿化植物的吸纳作用等因素进行布局,将锅炉房锅炉房、水处理间、鼓(引)风机房、输煤廊、控制室、破碎楼、煤库、渣仓等在满足工艺流程的情况下有机地结合起来,集中布置在东部成为生产区,锅炉房西面预留发展端。西面布置辅助生产用房、机修、仓库和仓库,从而使整个总平面工艺流程顺畅,空间环境合理,使用方便。 为有效的组织人流、物流,使热源厂内外人货、洁污分流,热源厂设有两个出入口。 根据噪声源的具体情况,在平面布置上尽量将人流较多的辅助性建筑远离噪声源。 拟建项目热源厂平面布置合理。 4.10热源厂煤棚及渣场设置合理性分析 热源厂内设3000m2半封闭式煤棚1座, 259 m2渣场1座,对煤棚进行了半封闭设计。项目区冬季盛行风向为西北风,煤棚和渣场位于热源厂东端,在下风向。厂区生产排放的污染物对生活区影响相应较小。 综上,拟建项目热源厂煤棚及渣场设置合理。 4.11环保投资估算 集中供热工程环保投资为360.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3.53%,环保投资估算见表4-4。 表4-4 环保投资估算表 序号 治理设施名称 数量 环保投资(万元) 总投资中的比例(%) 备 注 1 高效水浴除尘器 3套 120 0.33 2 石灰水制备设备 1套 5 0.01 3 上煤系统除尘(破碎楼) 1套 10 0.03 4 煤库及上煤洒水降尘设备 2套 5 0.01 布袋除尘器 5 烟气在线自动监测仪 1套 100 0.28 环评要求(监测烟尘及SO2) 6 化粪池 1座 5 0.01 7 平流沉砂池 1座 5 0.01 8 热源厂鼓风机降噪 15 0.04 9 热源厂引风机降噪 15 0.04 10 换热站降噪 25 0.07 11 半封闭式煤库及防渗措施 1座 25 0.07 12 半封闭式渣场及防渗措施 1座 10 0.03 13 绿化 10222m2 20 0.06 14 合计 36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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