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目录
(1)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2)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3)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4)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5)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6)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7) 外包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8)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9) 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10)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1)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2)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3)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4) 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15)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16)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17) 安全投入管理制度;
(18)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9)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20) 网吧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
1 总则
1.1 为进一步强化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受法人授权委托,为企业安全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负责公司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安全主任为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做好公司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各部门主管为该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的实施,并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各班组长是该班组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组织本班组安全生产职责的实施,并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各级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3 安全生产工作,人人有责,有岗必有责。每个员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1.4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
2 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2.1 遵守国家、省、市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2.2 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为公司安全生产的最高领导机构。
2.3 审核公司安全生产组织结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2.4 对年度安全目标,管理方案及重大安全事宜进行审议决策。
2.5 对年度安全管理计划进行研究,明确安全管理指导方针,工作原则及相关的主题活动。
2.6 研究、解决公司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
3 各级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3.1 行政部
3.1.1 遵守国家、省、市及地区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3.1.2 负责制订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
3.1.3 负责制订、评审、修订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1.4 负责招聘公司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如安全主任)和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并对他们进行有关管理。
3.1.5 负责组织新进员工的“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和公司员工的日常教育培训工作。
3.1.6 负责组织危险岗位的教育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3.1.7 负责组织外来人员及承包商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1.8 负责新建、扩建、改建及技措工程的“三同时”建设。
3.1.9 负责本部门新进员工的“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2 网管部
3.2.1 遵守国家、省、市及地区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2.2 协助技术部制订、评审、修订本部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3.2.3 组织、落实本部门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2.4 负责对本部门新进员工进行“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监督、督促班组落实“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2.5 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定期组织本部门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向公司主管部门报告,并制定有关的安全技术措施。
3.2.6 负责本部门各类设备、设施、消防器材等的安全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并做好有关记录。
3.2.7 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工作会议,落实公司有关安全方面的精神、指示。
3.2.8 组织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预案演练和各项安全活动。
3.2.9 负责编制本部门生产的产品有关安全方面的使用说明书。
3.2.10 参与本部门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统计上报工作。
3.2.11 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安全管理档案、台帐。
3.3 技术部
3.3.1 遵守国家、省、市及地区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3.2 制订、评审、修订本部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3.3.3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技术资料档案。
3.3.4 负责对本部门新进员工进行“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
3.3.5 负责组织制订、评审、修订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3.6 组织、落实本部门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3.7 负责对消防器材、设施的安全检查。
3.4 收银部
3.4.1 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
3.4.2 协助制订、评审、修订本部门安全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3.4.3 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对本部门新进员工进行“部门”级安全培训教育。
3.4.4 组织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
3.4.5 建立、完善本部门的档案、台帐。
3.5 财务部
3.5.1 遵守国家、省、市及地区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3.5.2 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3.5.3 按照国家、省、市及地区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3.5.4 建立安全投入费用台帐(档案),安全费用专款专用。
3.5.5 负责公司资产安全监督工作,负责保险投保、索赔等事务。
3.5.6 组织对本部门人员的日常安全培训教育及新进员工的“部门”级安全培训教育;建立、完善本部门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4 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4.1 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有以下安全职责:
4.1.1 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组织结构和配备各级安全管理人员。
4.1.2 建立、健全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1.3 审核公司年度安全生产方针、目标、指标。
4.1.4 监督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1.5 监督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1.6 监督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1.7 监督公司开展各类安全检查、开展重大隐患治理工作。
4.1.8 督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4.1.9 监督公司开展年度考核、总结。
4.2 安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负责人为企业直接责任人,负责公司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负有以下安全职责:
4.2.1 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4.2.2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2.3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2.4 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2.5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2.6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2.7 接受政府部门安全培训考核,并取得有关规定要求的证书;审批年度培训计划、安全培训教育经费,确保培训措施落实到位。
4.2.8 负责特别(或危险)作业申请的审批、监督、管理。
4.3 各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部门经理/主管)安全生产职责
4.3.1 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
4.3.2 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3.3 监督、检查本部门执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情况,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4.3.4 组织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并落实事故隐患整改。
4.3.5 负责审定本部门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监督落实。
4.3.6 负责组织本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并及时如实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部门报告。
4.3.7 负责检查、考核本部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3.8 保证本部门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做到安全费用专款专用。
4.3.9 参加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4.3.10 组织员工完成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4.4 安全主任安全职责
4.4.1 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4.4.2 参与制定、评审、修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4.3 协助行政部做好公司日常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新进员工的“公司”安全培训教育授课;负责复岗、调(转)岗员工、危险岗位员工、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授课;负责检查、督促、监督部门(部门)级、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负责危险岗位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授课;负责对外来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公司安全培训教育或交底;负责对事故责任者和相关群众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对违章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审核“部门级”安全培训教育大纲;
4.4.4 负责公司安全宣传栏内容的编制、上栏。
4.4.5 协助行政部检查、监督、考核各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活动。
4.4.6 辅导、检查、督促各部门做好安全设备(设施)、消防器材、防护器材、职业卫生设施、急救器具的管理。
4.4.7 不定期对生产现场进行巡查,发现事故隐患,立即落实整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4.8 协助企业负责人做好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协助技术部做好事故分析、统计、上报工作。
4.4.9 参与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评审和修订和应急预案演练。
4.4.10 对各部门、各部门、各班组安全员进行安全技术指导。
4.4.11 协助企业负责人制定公司安全检查计划;协助企业负责人组织公司综合安全检查;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制订防范整改措施,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检查、监督、跟踪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对每季度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并上报安全生产监管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且应归档管理;协助企业负责人组织重大隐患治理项目的评估、立项、申报及项目实施的检查、监督工作,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应采取有效的临时防范措施,并立即报告街道安监办。
4.4.12 负责对直接作业环节(危险作业)进行审批、重点安全监督和管理。
4.4.13 负责外包工程的安全检查、监督管理。
4.4.14 参与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等过程的安全审查、评估及安全监督、管理。
4.4.15 参与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参与劳动防护检查与考核;参与职业卫生隐患检查及治理。
4.4.16 协助行政部制定劳保用品的配备标准、对劳保用品采购、使用、发放、废弃进行监督管理。参与验收采购部购买的劳防用品。
4.4.17 协助企业负责人制定安全投入计划,对安全投入费用进行审查,并监督安全投入的实施。
4.5 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4.5.1 遵守公司和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4.5.2 检查、监督、考核岗位指标及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4.5.3 负责新进员工的“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
4.5.4 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并做好记录;班组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本部门主管和安全主任,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4.5.5 严格劳动纪律,制止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检查、监督本辖区内的各种作业。
4.5.6 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及时向本部门主管、安全主任、安全第一责任人报告。
4.6 班组安全员安全职责
4.6.1 组织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活动。
4.6.2 组织班组员工学习、遵守公司和本部门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6.3 负责新进员工的“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负责“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大纲的编制、PPT的制作和授课或现场实操培训;负责试卷的编制、阅卷评分、成绩登记工作。
4.6.4 负责落实班前班后安全教育;
4.6.5 每天对本班组所辖区域的生产设备、设施及消防、安全、卫生设施进行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并做好记录;班组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及时上报本部门主管和公司领导,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4.6.6 负责本班组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
4.6.7 教育、检查、督促、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佩戴、使用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
4.6.8 发生事故时,要立即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本部门主管、安全主任、安全第一责任人。
5 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5.1 学习和遵守公司安全规章制度。
5.2 遵守本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5.3 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时,及时、如实向班组长、部门主管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保护现场,并做好详细记录。
5.4 参加各种安全培训、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5.5 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5.6 负责本岗位交接班和班中的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整改。
6 电工安全生产职责
6.1 遵守国家、省、市及地区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6.2 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6.3 持证上岗。
6.4 妥善保管电工工具,严禁他用,并定期检查、校验。
6.5 现场施工用的电气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6.6 禁止带负荷拉合闸;禁止带电作业。
6.7 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6.8 参加再教育培训及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6.9 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6.10 及时修理、更换损坏、老化的电器设备(设施)。
7 相关记录
《安全生产责任书》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1 目的
1.1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各种人身伤亡事故及造成重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在安全生产中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规定。
1.2 安全生产奖惩贯彻“以责论处”的原则。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在安全生产中取得成绩的部门和有关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责任人员给以批评和处罚,对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规程制度虽没造成严重后果的,也要给以批评和处罚。
1.3 安全生产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重奖;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应给予重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机构和全体员工。
3 职责
3.1 技术部负责制定、评审、修订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3.2 安全主任负责审核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3.3 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审批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4 程序
4.1 考核对象:公司各部门、各班组、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等。
4.2 考核小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
4.3 考核频率:
4.3.1 公司对安全主任、各部门及部门负责人每年考核一次。
4.3.2 各部门对班组长每年度考核一次。
4.3.3 对员工进行不定期的考核。
4.3.4 每年考核一次,每年2月底前对上一年度各部门、各部门主管、安全主任的安全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4.4 考核形式:对安全主任、部门、班组及其负责人的考核采用考核表(见附表)评分形式。对员工考核采取不定期检查的形式。
4.5 考核评价:考核分值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上为优良,考核得分在60分及其以上为合格;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为不及格。
4.6 考核要求
4.6.1 各部门、各班组应确保本单位员工的行为、设备、工作过程和工作环境安全、无危害,保护员工人身安全,公司财产不受损害;对于具有明显或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应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隐患;按照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整改)制度的要求发现、治理(整改)事故隐患;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
4.6.2 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任何部门和班组在一个年度的工作中发生一起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含基数,下同)以上的无伤亡安全事故,考核分数为不及格。安全主任、部门安全负责人、班组安全负责人、班组安全员和直接责任人均按此执行。
4.7 考核内容:安全主任、各部门、各班组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职责的落实情况。
4.8 考核办法:根据安全主任、各部门、各班组及其负责人在《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的安全职责进行考核。
4.8.1 奖励。
4.8.1.1 对于部门、班组及其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数在85分以上的予以200-500元的奖励;
4.8.1.2 个人的奖励,个人有下列情形的予以50-200元的奖励。
1) 热心企业安全工作,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成绩显著的。
2) 模范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止违反安全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的。
3) 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避免火灾及其他事故发生的。
4) 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 对查明火灾等事故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 在安全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
4.8.2 考核
4.8.2.1 对于安全主任、部门、班组及其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数在60分以下的予以扣除200-500的部门奖金。
4.8.2.2 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第一次警告、第二次通报批评、第三次辞退的处分,因为违章违纪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1) 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中违纪违规。
(2) 安全检查或交接班制度执行不严、无完整记录。
(3) 伪造交接记录、设备运行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等记录。
(4) 生产作业过程中,不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不佩戴防护用品。
(5) 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检修规程。
(6) 在多人合作的工作场所未履行应有监护和协作责任。
(7) 未能及时落实隐患整改的。
(8) 由于个人原因造成事故发生的。
4.8.3 考核程序
4.8.3.1 安全主任、部门及其负责人的考核由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考核通过,交财务人员负责执行。
4.8.3.2 个人的考核由各部门管理人员、各班组长报安全主任审批,交财务人员负责执行。
5 支持性文件
6 相关记录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记录》
《安全生产奖惩记录》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 总则
为规定安全会议内容、形式和会议责任人要求,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的管理。
3 引用文件
无
4 职责
4.1 班前、班后会由班组或部门主管负责召开。
4.2 部门级安全会议,由部门主管负责主持召开。
4.3 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由安全主任负责主持召开。
4.4 专业性安全生产会议由各主管职能部门主管负责主持召开。
4.5 紧急会议视情况由企业负责人或各部门主管决定主持召开。
4.6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由企业负责人主持召开。
5 程序
5.1 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积极、主动地做好预防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5.2 会议内容以安全生产为主,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5.2.1 了解前一阶段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和需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和任务。
5.2.2 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传达上级部门有关安全工作通知和文件的精神。
5.2.3 表彰先进事迹,通报违章违纪、不良现象和不安全行为。
5.3 会议形式和会议责任人
5.3.1 班前、班后会由班长或部门主管负责召开,在每天上班前15分钟开始,时间一般5—10分钟,地点由各部门自定。在各班组交接班记录中进行记录。
5.3.2 部门级安全会议要求每月一次,由部门主管负责召开,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并在部门安全记录中进行会议记录。
5.3.3 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由总经理决定,每两月至少一次,由行政部负责记录。
5.3.4 各专业性安全会议由各主管职能部门主管负责,根据需要召集有关人员召开,由召集人负责记录。
5.3.5 紧急会议视情况由总经理或部门主管决定召开。
5.4 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5.5 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
5.6 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对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到允许。
5.7 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的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5.8 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会议召集人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6 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7 相关记录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发生,减轻职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 引用文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3.3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4 .职责
4.1 行政部负责制定、评审、修订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主任负责审核,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审批。
4.2 行政部负责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安全主任负责审核,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审批。
4.3 行政部负责组织新进员工的“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和员工日常教育培训,负责建立、完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4.4 安全主任负责新进员工的“公司”安全教育培训授课;负责复岗、换岗员工、危险岗位员工、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授课;负责检查、监督“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的落实。
4.5 安全主任负责对外来人员及承包商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6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教育培训,负责新员工的“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完善本部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4.7 各班组负责新员工的“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
5 程序
5.1 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5.1.1 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主任必须由安全生产小组监督行政部门对其进行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5.1.2 公司主要负责人发生改变时,行政部应及时安排人员参加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员教育培训。
5.1.3 公司安全主任发生变动时,行政部负责招聘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注册安全主任资格的人员,无上岗资格的人员不得录用、转正和任命,或者安排有关人员参加安全主任取证。
5.1.4 其它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行政部和安全主任负责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由行政部报送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办理任职手续。
5.1.5 行政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主任具体负责有关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授课。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有:
5.1.5.1 国家、省、市及地区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5.1.5.2 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指标。
5.1.5.3 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5.1.5.4 消防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电气管理、设备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
5.1.5.5 风险管理、事故案例、事故应急管理等知识。
5.2 从业人员教育培训
5.2.1 行政部负责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熟悉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5.2.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且应按规定定期组织其参加复审。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行政部不得安排其上岗作业。
5.2.3 新、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行政部负责组织编制、修订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有关员工进行专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2.4 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从业人员,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5.2.5 危险岗位应经公司专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3 新从业人员教育培训
公司对新招聘录用的从业人员,除按照相关规定需要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育培训考核外,还必须进行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学时不应少于24学时,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5.3.1 新员工的“公司”安全教育培训
5.3.1.1 新员工的“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由行政部负责组织,安全主任具体负责实施。
5.3.1.2 “公司”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应少于8学时。
5.3.1.3 行政部负责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的编制、PPT的制作。
5.3.1.4 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的审批。
5.3.1.5 “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
1) 国家、省、市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2) 安全、消防、职业卫生、劳动保护等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知识。
3) 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指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管理规定等。
4) 公司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安全防范措施、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5) 有关事故案例等。
5.3.1.6 行政部负责组织新员工“公司”考试,“公司”考试采用笔试形式,安全主任具体负责试卷的编制、阅卷评分、成绩登记工作。
5.3.1.7 行政部负责“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人员的签到、拍照、建档工作。
5.3.1.8 “公司”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应包括:培训大纲、PPT课件、培训签到记录、培训考试照片、成绩登记表。
5.3.2 “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
5.3.2.1 “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分别由各部门负责组织,部门主管具体负责实施。
5.3.2.2 “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应少于8学时。
5.3.2.3 部门负责人负责“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的编制、PPT的制作。
5.3.2.4 安全主任负责审核“部门级” 安全教育培训大纲。
5.3.2.5 “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
1) 本部门安全生产特点。
2) 公司、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设备、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 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防范措施。
4) 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措施等。
5.3.2.6 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新员工“部门级”考试,“部门级”考试采用口试或笔试形式,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试卷的编制、阅卷评分、成绩登记工作。
5.3.2.7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部门级”教育培训人员的签到、拍照、建档工作。
5.3.2.8 部门负责人负责将本部门的“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的签到记录、培训考试照片、成绩登记表、培训大纲及PPT课件复印后,将原件交行政部归档,复印件本部门保存。
5.3.3 “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
5.3.3.1 “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由各班组负责组织,班组长具体负责实施。
5.3.3.2 “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应少于8学时。
5.3.3.3 “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
1) 岗位生产流程、生产设备、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
2) 安全装置、防护设施、消防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器具)的性能、作用及正确使用方法。
3) 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岗位事故预防、应急处理措施。
4) 事故案例等。
5.3.3.4 “班组级”教育考试以实际操作作为考核标准,班组长具体负责员工考试,考试成绩报行政部,记录入档。
5.3.3.5 各班组负责本班组的“班组级”教育培训人员的签到、拍照,班组长负责将本班组的“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的签到记录、培训考试照片交行政部归档。
5.3.4 新员工的教育培训管理
5.3.4.1 新从业人员的“三级”教育培训,每一级培训考试结束,各自负责填写本级别的新员工“三级”教育培训卡,行政部依据“三级”教育卡和培训实习期间考核情况办理转正手续,制作上岗证。
5.3.4.2 行政部负责建立、完善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5.4 其它人员教育培训
5.4.1 从业人员转岗、骨干顶岗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应分别进行“部门”和“班组”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5.4.2 安全主任负责对外来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教育培训。
5.4.3 安全主任负责对外来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进入。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安全教育培训。
5.5 日常安全教育
5.5.1 公司应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安全日活动计划,不定期开展安全日活动。
5.5.2 公司所有员工(除特殊情况外)都应参加安全日活动。
5.5.3 应记录安全日活动形式、内容,参加的人员应在活动记录表上签名,安全日活动主要内容包括:
5.5.3.1 学习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
5.5.3.2 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
5.5.3.3 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5.5.3.4 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触电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组织员工进行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
5.5.3.5 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
5.5.3.6 开展查隐患、反习惯性违章和“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活动;
5.5.3.7 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录相。
5.5.3.8 进行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
5.5.3.9 其它安全活动。
5.6 教育培训管理
5.6.1 行政部根据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制订公司《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报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
5.6.2 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按照培训计划实施教育培训,并做好相关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5.6.2.1 每次培训前,应提前三天通知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
5.6.2.2 公司内部组织的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在《培训签到表》上签名。培训迟到或不参与的员工由培训责任单位通知行政部按照公司有关劳动纪律进行考核。
5.6.2.3 对须进行考试的培训项目,由培训责任部门安排人员对培训考试考核结果进行评分。
5.6.2.4 每次培训结束后,培训责任人单位应将《培训签到表》交行政部备案。
5.6.2.5 公司组织的培训由行政部记入《员工培训登记表》,并将考试记录(包括考试卷)整理归档;各部门班组组织的培训,由部门、班组归档。新员工“部门级”、“班组级”培训除外。
5.6.3 行政部应收集参加培训人员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的意见,并会同安全主任分析评估反馈意见,及时调整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5.6.4 安全主任应配合行政部不断完善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建立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5.6.5 员工出外培训,须填写《员工出外培训申请表》,并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序得到批准后参加培训。参加培训后,将培训取得的效果和证书反馈行政部。
5.6.6 行政部负责建立公司员工培训档案,在档案中记录培训的内容。
5.6.7 特种岗位的资格要求
5.6.7.1 公司对特种岗位的资格要求由各单位在《员工岗位资格和培训要求》中加以明确规定。
5.6.7.2 特殊岗位的资格要求,由用人单位联络政府主管部门或和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办班或送外培训,取得合格证的员工可以报销培训费用。
5.6.8 员工培训档案的建立
5.6.8.1 行政部负责建立公司员工培训档案。员工培训档案应包括:
1) 岗位名称;
2) 培训日期;
3) 培训项目名称;
4) 培训考核结果。
5.6.9 培训记录的保存
5.6.9.1 公司行政部负责保存公司一级培训记录;负责保存新员工“三级”培训记录。
5.6.9.2 各培训单位(行政部及其它部门、各班组)负责保存各自培训的记录、并定期归档。
5.6.9.3 各部门、班组有关安全方面的培训记录复印一份后原件交公司行政部保存。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 目的
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档、监控工作,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班组的生产、服务等活动。
3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
4 职责
4.1 行政部负责制定、评审、修订本制度。
4.2 技术部负责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事故隐患的建档、监控工作。
4.3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所管辖区域内的设备、设施、器材、技术、安全操作规程等进行安全检查。
4.4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隐患治理(整改)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治理,暂时不能治理的,要上报安全主任,并制定有关安全技术措施。
4.5 所有员工负责本岗位的巡回检查;负责本人所管辖区域的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整改;本人不能处理、整改的,应立即报告班组长或部门主管。
4.6 安全主任不定期地对公司各生产、贮存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对员工的作业行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要求相关单位整改;发现不安全行为,立即制止,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
5 程序
5.1 安全检查内容
5.1.1 查思想: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责任心;忽视安全的思想有否克服,出了事故是否从思想上认真吸取教训。
5.1.2 查领导: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坚持安全和生产“五同时”,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执行情况,落实整改措施等。
5.1.3 查制度:查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
5.1.4 查生产和员工操作:各种原料是否按规定投入,各单元操作是否按规定操作,操作原始记录是否如实记录。
5.1.5 查设备:仓库、通道、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状况是否良好,员工劳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5.2 安全检查形式
5.2.1 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由责任部门负责整改,安全主任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并如实上报。
5.2.2 班组级安全检查,由班组长负责,每月一次,检查情况报安全主任。
5.2.3 部门专项检查,由部门主管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提交责任班组整改。
5.2.4 经常性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都必须结合自己的职责,深入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即时指出。
5.3 隐患整改
5.3.1 事故隐患原则上由隐患所在部门负责整改,做到“三定”即:定措施、定责任人、定完成期限。
5.3.2 在隐患整改中做到:班组能整改的不推公司,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整改。如该部门受条件限制,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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