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第二章 增值税
◆考情分析
本章是税法I中的重点章节 ,近三年平均分数38分,占总分数的27%左右, 各种题型均出现。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单选题
9分
9分
9分
多选题
12分
12分
12分
计算题
8分
8分
6分
综合题
10分
9分
9分
合 计
39分
38分
36分
◆本章内容与结构:十一节
第 一 节 增值税概述
第 二 节 纳税人
第 三 节 征税范围(掌握)★★
第 四 节 税率★
第 五 节 增值税的减税、免税★
第 六 节 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掌握)★★★
第 七 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
第 八 节 特定企业(或交易行为)的增值税政策
第 九 节 申报与缴纳
第 十 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一节 出口退(免)税★
◆本章新增及变化内容:
(1)第 一 节 概述 增加“2009年增值税的改革”(P78)
(2)第 二 节 纳税人两类纳税人划分标准(P81)
(3)第 四 节 税率:13%低税率货物有调整、征收率内容新增较多(P91、P96)
(4)第 六 节 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规定(P114);
固定资产处理的相关规定与政策衔接(P115)
(5)第 八 节 特定企业(或交易行为)的增值税政策:油气田企业增值税管理规定有变化;新增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
(6)第 十 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 :专用发票缴销的处理;专用发票发售差错处理
(7)第十一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增加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具体问题P169
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一、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对从事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一)关于增值额--理论增值额
制造环节
批发环节
零售环节
合 计
增值额
150
50
60
260
销售额
150
200
260
实行增值税的国家,据以征税的增值额是一种法定增值额,并非理论上的增值额。
(二)法定增值额
是指各国政府根据各自国家的国情、政策要求,在增值税制度中人为确定的增值额。
法定增值额不一定等于理论增值额,不一致的原因:
1.扣除范围不同
2.对外购固定资产处理方法不同
二、增值税的类型(三种)
区分标志——扣除项目中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不同
类 型
特 点
优 点
缺 点
1.生产型增值税
(我国1994-2008)
1.确定法定增值额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价款
2.法定增值额>理论增值额
保证财政收入
不利于鼓励投资
2.收入型增值税
1.对外购固定资产只允许扣除当期计入产品价值的折旧费部分
2.法定增值额=理论增值额
完全避免重复征税
给以票扣税造成困难
3.消费型增值税 (我国从2009年1月1日开始执行)
1.当期购入固定资产价款一次全部扣除
2.法定增值额<理论增值额
体现增值税优越性,便于操作
减少财政收入
【例题·多选题】按对外购固定资产价款处理方式的不同进行划分,增值税的类型有( )。
A.生产型增值税
B.收入型增值税
C.消费型增值税
D.积累型增值税
E.分配型增值税
[答疑编号1074020101]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增值税按照对外购固定资产处理方式的不同可划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
三、增值税的性质及原理
(一)增值税的性质
1.以全部流转额为计税销售额
2.税负具有转嫁性
3.按产品或行业实行比例税率
(二)增值税的计税原理
1.按全部销售额计税,但只对其中的新增价值征税
2.实行税款抵扣制
3.税款随货物销售逐环节转移,最终消费者承担全部税款
四、增值税与其他流转税的配合
(一) 交叉征税:如我国增值税与消费税
(二) 平行征税:如我国增值税与营业税
五、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间接计算法--实行增值税的国家广泛采用的计税方法
六、增值税的特点
(一)增值税的特点
1.不重复征税,具有中性税收的特征
2.逐环节征税,逐环节扣税,最终消费者承担全部税款
3.税基广阔,具有征收的普遍性和连续性
(二)增值税的优点
增值税的优点是由增值税的特点决定的
1.能够平衡税负,促进公平竞争
2.即便于对出口商品退税,又可避免对进口商品征税不足
3.在组织财政收入上具有稳定性和及时性
4.在税收征管上可以互相制约,交叉审计,避免发生偷税
七、我国增值税建立与发展(P80)
第二节 纳税人
一、增值税纳税人的基本规定
凡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人。
【例题·多选题】依据增值税的有关规定,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增值税应税劳务而在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的,增值税的扣缴义务人有( )。
A.代理人
B.银行
C.购买者
D.境外单位
E.境外个人
[答疑编号1074020102]
『正确答案』AC
二、增值税纳税人的分类
1.划分目的:配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2.基本依据:
(1)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是否健全,是否能够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
(2)企业规模的大小
三、两类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一)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以其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
批发或零售货物的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
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
一般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
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二)小规模纳税人管理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它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例题·多选题】(2009年)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实行简易征收办法
B.不得自行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C.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D.一经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不得再转为一般纳税人
E.可设置专职会计人员,也可聘请兼职会计人员
[答疑编号1074020103]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按简易方法计算,即按销售额和规定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同时,销售货物也不得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以申请由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三)一般纳税人管理
1.下列纳税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个人
(2)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3)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2.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向税务机关提供下列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 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3.纳税人一经认定为正式一般纳税人,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第三节 征税范围
分类
内容
一般规定
1.销售或进口的货物
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特殊规定
1.视同销售货物(8项)
2.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行为
3.增值税特别规定:
(1)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9项)
(2)不征收增值税的货物或收入(12项)
(3)增值税与营业税征税范围划分(5项)
一、我国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一)销售货物
(二)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
(三)进口货物
【例题·多选题】根据我国现行增值税的规定,纳税人提供下列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的有( )。
A.汽车的修配
B.房屋的修理
C.汽车的租赁
D.受托加工白酒
E.加工服装
[答疑编号1074020201]
『正确答案』ADE
二、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征税规定
(一)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计税销售额
(二)销售代销货物;
(1)计税销售额
(2)收取的手续费,属于兼营收入
【例题·计算题】某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受托代销某品牌服装,取得代销收入9.36万元(零售价),与委托方进行结算,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额1.24万元。
[答疑编号1074020202]
『正确答案』某商贸企业:销项税=9.36÷(1+17%)×17%=1.36(万元)
进项税=1.24(万元)
此业务应纳增值税=1.36-1.24=0.12(万元)
【例题·计算题】某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为甲公司代销货物,按零售价以5%收取手续费5000元,尚未收到甲公司开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则该商业企业代销业务税务处理。
[答疑编号1074020203]
『正确答案』零售价=5000÷5%=100000(元)
应纳增值税销项税=100000÷(1+17%)×17%=14529.91(元)
应纳营业税=5000×5%=250(元)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它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
共同点:
1.均没有货款结算,计税销售额必须按规定的顺序确定,而不能用移送货物的账面成本;
2.涉及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符合规定可以抵扣;
不同点:
购买的货物用途不同,处理也不同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当计算销项税额的有( )。
A.将自产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B.将购买的货物委托外单位加工
C.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D.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E.将自产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答疑编号1074020204]
『正确答案』ACE
三、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征税规定
(一)混合销售行为
1.含义:即在同一销售行为中既包括销售货物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
2.税务处理:对于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 销售行为,均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对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
3.关于混合销售行为的几项特殊规定
(1)运输行业混合销售行为的确定
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与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
(2)电信部门混合销售行为的确定
电信单位(电信局及经电信局批准的其他从事电信业务的单位)自己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信服务的,属于混合销售,征收营业税;对单纯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不提供有关电信劳务服务的,征收增值税。
(3)林木销售和管护的处理
纳税人销售林木以及销售林木的同时提供林木管护劳务的行为,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纳税人单独提供林木管护劳务行为,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取得的收入中,属于提供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属于其它收入的照章征收营业税。
(二)兼营非应税劳务
1.含义:是指纳税人的经营范围既包括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
2.特点: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与提供非应税劳务不同时发生在同一购买者身上,即不发生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
3.税务处理: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三)比较混合销售与兼营非应税劳务
行 为
判 定
税务处理
混合销售
强调同一项销售行为中存在两类经营项目的混合,二者有从属关系
依纳税人经营主业,只征一种税
兼营非应税劳务
强调同一纳税人的经营活动中存在两类经营项目,二者无直接从属关系
依纳税人核算水平
1.分别核算:征两税
2.未分别核算:税务机关核定
【例题·多选题】根据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下列混合销售行为中,应征收增值税的有( )。
A.企业生产销售门窗并负责安装
B.宾馆提供餐饮服务并销售烟酒饮料
C.电信部门为客户提供电信服务同时销售电话机
D.批发企业销售货物并实行送货上门
E.邮政部门提供邮寄服务并销售邮票
[答疑编号1074020206]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BCE均是营业税纳税人的混合销售,按规定属于征收营业税的行为。只有AD是符合题意的。
【例题·单选题】某电梯股份公司下设独立核算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销售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安装公司和维护公司。2009年4月销售公司向非关联公司销售电梯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0万元,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60万元、增值税61.2万元;安装公司取得安装收入140万元;维护公司取得测试服务收入60万元。该股份公司下设的3家公司2009年4月应纳增值税、营业税共计( )万元。(本月取得的发票均在本月认证并抵扣)
A.82 B.80.8 C.101.6 D.108.8
[答疑编号1074020207]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安装公司取得安装收入属于营业税应税范畴;维修公司的测试属于营业税范畴。应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合计=800×17%-61.2+140×3%+60×5%=82(万元)
四、征税范围的特别规定
(一)其他按规定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内容(9项,注意多选题)
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
3.典当业销售的死当物品,寄售商店代销的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4.★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工厂、车间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其他构件或建筑材料,凡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的建筑工程的,应视同对外销售,在移送使用环节征收增值税。
5.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应征收增值税。
6.执罚部门和单位查处的属于一般商业部门经营的商品,具备拍卖条件的,由执罚部门或单位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公开拍卖。其拍卖收入作为罚没收入由执罚部门和单位如数上缴财政,不予征税。对经营单位购入拍卖物品再销售的,应照章征收增值税。
7.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应当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8.★印刷企业自己购买纸张,接受出版单位委托,印刷报纸书刊等印刷品的征税问题。
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自行购买纸张,印刷有统一刊号(CN)以及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图书、报纸和杂志,按货物销售征收增值税。
9.缝纫,应当征收增值税。
【例题·计算题】某建筑公司,附设工厂(一般纳税人)生产A、B两种建筑材料,本月销售A种建筑材料取得销售收入29万元(含增值税),将生产的B种建筑材料移送本企业承包的建筑工程使用(当月未完工),该批材料的生产成本ll万元。
[答疑编号1074020301]
『正确答案』则销售A建筑材料应缴纳的增值税=29÷(1+17%)×17%
销售B建材应缴纳的增值税=11×(1+10%)×17%
(二)不征收增值税的货物和收入(12项,注意单选题、多选题)
1.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工厂、车间在建筑现场制造的预制构件,凡直接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不征收增值税。
2.因转让著作所有权而发生的销售电影母片、录像带母带、录音磁带母带的业务,不征收增值税。
3.供应或开采未经加工的天然水,不征收增值税。
4.对国家管理部门行使其管理职能,发放的执照、牌照和有关证书等取得的工本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5.对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6.邮政部门、集邮公司销售集邮商品,应当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7.对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会员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8.代购货物行为,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
(1)受托方不垫付资金;
(2)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
(3)受托方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如系代理进口货物,则为海关代征的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9.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征收增值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是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
10.纳税人代行政部门收取的费用是否征收增值税问题。
纳税人代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收取的费用,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不属于价外费用,不征收增值税。
11.代办保险费、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征税问题。
纳税人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从事汽车销售的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不作为价外费用征收征增值税。
12.★关于计算机软件产品征收增值税有关问题。
(1)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对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维护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不征收增值税。
(2)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
【例题·多选题】(2009年)下列各项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有( )。
A.货物期货
B.银行销售金银
C.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
D.印刷图书、报纸、杂志
E.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双方共同拥有
[答疑编号1074020302]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征收营业税;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
(三)增值税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划分(5项)
1.邮政部门发行报刊,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收增值税。
2.★纳税人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方式开展经营活动时,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对销售自产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收入征收增值税,提供建筑业劳务收入征收营业税:
(1)必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
(2)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
凡不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对纳税人取得的全部收入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3.对从事公用事业的纳税人收取的一次性费用是否征收增值税问题。
对从事热力、电力、燃气、自来水等公用事业的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一次性费用,凡与货物的销售数量有直接关系的,征收增值税;凡与货物的销售数量无直接关系的,不征收增值税。
4.融资租赁业务征收增值税问题。
(1)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2)其他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5.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部分收入征税问题
(1)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5%)征收营业税。
(2)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按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
应冲减进项税金的计算公式调整为: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手写板提示】商业企业以不含税价500元每件从厂家购入商品,再以不含税价500元每件卖给消费者,商业企业按照销售额的10%从厂家收取返利收入,则该业务中应该冲减的进项税额为50÷1.17×17%,商业企业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500×17%-(500×17%-50÷1.17×17%)
【例题·单选题】下列表述不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是( )。
A.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工厂、车间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凡用于本单位或本单位的建筑工程的,均应视同对外销售,在移送使用环节征收增值税
B.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委托方的不征收增值税
C.建筑安装企业采用包工包料形式提供建筑劳务时,从建设单位收取的工程价款中的材料价款,属于向建设单位销售建筑材料,应缴纳增值税
D.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行使其管理职能,发放的执照、牌照和有关证书等取得的工本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答疑编号1074020303]
『正确答案』C
第四节 税 率
一、增值税税率体现着货物的整体税负——了解
增值税税率体现货物的整体税负。
增值税税率对应的计税销售额为不含税销售额,如果税率为17%,此税率相当于价内税的14.5%[即1/(1+17%)×17%]
二、确定增值税税率的基本原则以及增值税税率的类型——4种
1.基本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列举的外,税率为17%;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税率也为17%。
2.低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列举货物
3.零税率:出口货物
4.其他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三、13%低税率货物
见教材(P91),学习中注意:记大类:共20类;具体范围中记特例(即不属于13%的货物有什么)
(一)农业产品
1.植物类
(1)粮食: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等粮食复制品,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及淀粉,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2)蔬菜: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4)茶叶: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兑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6)药用植物:中成药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2.动物类
(1)水产品: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2)畜牧产品:各种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蛋类的罐头、用鲜奶加工的各种奶制品也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二)食用植物油
(三)自来水
农业灌溉用水、引水工程输送的水等,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四)暖气、热水
利用工业余热生产、回收的暖气、热气和热水也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五)冷气
(六)煤气
(七)石油液化气
(八)天然气
天然气包括气田天然气、油田天然气、煤矿天然气和其他天然气。
(九)沼气
本货物的范围包括:天然沼气和人工生产的沼气。
(十)居民用煤炭制品
居民用煤炭制品是指煤球、煤饼、蜂窝煤和引火炭。
(十一)图书、报纸、杂志
(十二)饲料
直接用于动物饲养的粮食、饲料添加剂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十三)化肥
(十四)农药
用于人类日常生活的各种类型包装的日用卫生用药(如卫生杀虫剂、驱虫剂、驱蚊剂、蚊香、清毒剂等),不属于农药范围。
(十五)农膜
(十六)农机
以农副产品为原料加工工业产品的机械,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农用汽车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机动渔船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森林砍伐机械、集材机械不属于本货物征收范围。
农机零部件不属于本货物的征收范围。
(十七)食用盐
(十八)音像制品
(十九)电子出版物
(二十)二甲醚
【例题· 单选题】(2009年)根据增值税的现行规定,下列货物中适用13%税率的是( )。
A.饲料添加剂
B.出版社出版的图书
C.农业灌溉用水
D.蚊香
[答疑编号1074020401]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农业灌溉用水不征收增值税。
【例题·多选题】依照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货物销售,适用17%增值税税率的有( )。
A.粮店加工切面销售
B.食品店加工速冻水饺销售
C.粮食加工厂加工玉米面销售
D.果园销售水果
E.印刷厂印刷资料
[答疑编号1074020402]
『正确答案』BE
四、增值税征收率
(一)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的规定
自200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不再设置工业和商业两档征收率。(P96)
1.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征收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只能够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二)一般纳税人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征收率规定
1.依6%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自来水: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其购进自来水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
2.依4%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3)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按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相关规定执行。
(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物品
纳税人
销售情形
税务处理
计税公式
一般纳税人
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未抵扣进项税额)
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售价÷(1+4%)×4%÷2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按正常销售货物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提示】该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在购进当期已抵扣
增值税=售价÷(1+17%)×17%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售价÷(1+3%)×2%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
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售价÷(1+3%)×3%
(三)纳税人销售旧货适用征收率的规定
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五节 增值税的减税、免税(共19项)
增值税的减税、免税类型:
免税、即征即退100%、即征即退50%、先征后退、规定法定征收率、起征点
一、销售自产农业产品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二、粮食和食用植物油
1.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
对销售食用植物油业务,除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的销售继续免征增值税外,一律照章征收增值税。
2.享受免税优惠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可继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属于一般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单位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购进的免税粮食,可依照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3.凡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均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并进行纳税申报、日常检查及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各项管理。
三、农业生产资料
下列货物免征增值税:
1.农膜。
2.自2008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生产销售的磷酸二铵产品免征增值税。
3.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
4.有机肥。
四、军队军工系统
【例题·单选题】(2008年)某军队军工系统的下列业务中,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是( )。
A.军队系统企业为部队生产弹药
B.军需工厂对民众销售服装
C.军工工厂为生产军需品而相互提供模具
D.军队系统企业生产并按军品作价原则在系统内部销售钢材
[答疑编号1074020403]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军队系统各单位从事加工、修理修配武器及其零配件、弹药、军训器材、部队装备的业务收入免征增值税;军事工厂之间为了生产军品相互提供货物以及为了制造军品相互提供的专用非标准设备、工具、模具、量具等免征增值税;对军工系统以外销售的,按规定征收增值税。
五、公安司法部门
六、资源综合利用产品
(一)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
1.再生水。
2.以废旧轮胎为全部生产原料生产的胶粉。
3.翻新轮胎。
4.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特定建材产品。
(二)对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
(三)即征即退
(四)即征即退50%
(五)对销售自产的综合利用生物柴油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七、电力
(一)农村电网维护费
(二)三峡电站
三峡电站自发电之日起,其对外销售的电力产品按照增值税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电力产品的增值税税收负担超过8%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三)葛洲坝电站
自2003年1月1日起,葛洲坝电站对外销售电力产品按应税收入的17%计算纳税,税收负担超过8%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四)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自2004年1月1日起,对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电力产品,增值税税收负担超过8%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八、医疗卫生
(一)避孕药品和用具
避孕药品和用具免征增值税。
(二)医疗卫生机构
1.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
2.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药房分离为独立的药品零售企业,应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
3.对于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卫生服务收入(含疫苗接种和调拨、销售收入),免征各项税收。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卫生服务收入不得享受这项政策。
(三)血站
对血站供应给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免征增值税。
(四)国产抗艾滋病药品
自2007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对国内定点生产企业生产的国家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免征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增值税。企业对于免税药品和征税药品应分别核算,不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五)供应非临床用血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九、修理修配
对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政策
十、煤层气抽采
十一、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
十二、进口免税品销售业务
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免税货物,征收率为4%。
十三、进口仪器、设备
十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十五、软件产品
2000年6月24日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随同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硬件和机器设备等一并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嵌入式软件,如果能够按规定分别核算嵌入式软件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等的销售额,可以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凡不能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予退税。
【例题·单选题】某软件开发企业2008年3月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取得销售额68000元,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月购进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为1346元;支付运费300元,取得的国有运输企业开具的运费发票上列示:运输费用200元,保管费60元,押运费40元。该企业上述业务实际应负担的增值税为( )元。
A.10200 B.2040 C.10193 D.2010
[答疑编号1074020404]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
应纳税额=68000×17%-1346-200×7%=10200(元)
实际税负=10200÷68000=15%,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实际应负担税额=68000×3%=20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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