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气候气象学资料 07hk
试卷构成
一、单选题(25分,每题1分)
二、多选题(15分,每题1.5分)
三、名词解释(15分,每题3分)
四、简答题(共25分)
五、案例分析(共20分)
复习注意:
选择题:请结合相关知识点复习,不要断章取义。
名词解释:请灵活记忆,不要死记硬背。只要意思说得对即可得分。
简答题:只回答知识要点,不用展开。
案例分析相关总结:
1.讼的类型:
行政诉讼:民告官,也就是将行政机关作为被告的案子。诉讼类别:司法审查之诉 ,请示履行职责之诉 ,请示行政侵权赔偿之诉
民事诉讼:
2.违反环境法的责任形式
(1)行政责任
1)责任形式
警告,罚款,暂扣,没收,行政拘留(公安机关执行),责令作为,限期作为
2)处罚的机关
具有行政监督管理权的行政机关
特别注意: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民事责任
1)责任形式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2)处罚机关
人民法院。
特别注意:环境侵害的民事责任,有监督管理权的行政机关只能调解。
3)民事责任的追究方式
传统方案:
A.当事人双方进行协商;
B.协商不成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调解处理。
C.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或者:
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民事责任的应记要点
A.无过失责任的构成与适用
无须证明加害人在主观方面的过失
无须证明加害行为违法或者具有违法性
对加害行为与侵害或者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的证明,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B.民事责任的免责条件
不可抗力因素,第三人的过错责任,由受害者自身责任引起的。
有特殊规定的,依据特殊规定
案例分析答题要点:
(1)分清讼的形式
(2)分清各方责任
(3)判定承担责任的形式
注:回答问题要明确,理由应充分
第一章
1.环境法的定义:环境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与改善环境,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目的二元论:是指法律规定环境立法具有双重目的。首先,是保护人的健康,其次是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实际上体现了环境与发展相协调的原则,多数国家采取此种主张。
3.环境法的性质:(1)环境法产生的背景不是阶级矛盾,而是人同自然的矛盾。
(2)环境法保护对象及任务来看,不表现阶级利益的根本对立和冲突。
(3)环境法在一定程度上受经济规律制约,但主要的、根本的是受自然规律、生态学规律的制约。当社会规律、经济规律同自然规律不一致的时候,最终起决定作用的是自然规律。
4.环境权:环境权是指环境法律关系主体就其赖以生存、发展的环境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和承担的基本义务,即:环境法律关系主体有享用适宜环境的权利,也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5.环境法律关系定义:环境法律关系是指环境法主体之间,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与资源的活动中形成的由环境法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第二章(只看选择题即可)
第三章 不考
第四章
1.预防原则的含义:是指在国家的环境管理中,通过计划、规划及各种管理手段,采取防范性措施,防止环境损害的发生。
2.预防原则的确立依据:
(1)环境问题一旦发生,往往难以消除和恢复,甚至具有不可逆转性
(2)事后治理环境污染和破坏的费用巨大,在经济上不合算
(3)对环境损害的事后救济得不偿失
(4)环境问题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可变性很大,对它的认识也具有科学的不确定性
3.协调发展原则的含义:
是指为了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使环境保护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将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建设一道,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简称:三项建设三同步和三统一)
4.怎样实现协调发展:
(1)把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制订国家环境保护计划
(3)把环境保护纳入有关部门的经济管理与企业管理中去
(4)建立循环经济型社会
(5)建立绿色GDP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5.受益者负担原则的含义(网上找的):只要从生态环境或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获得实际利益,就应当对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因此而产生的价值减少承担相应的责任,主要责任形式是支付相应的补偿费用。
6.怎样贯彻实施受益者负担原则
7.公共参与原则的含义:是指在环境保护领域里,公众有权通过一定的程度或途径参与一切与环境利益相关的决策活动,使得该项决策符合广大公民的切身利益。在我国,公众参与原则通常也被表述为依靠群众保护环境的原则。
8.协同合作原则概念:是指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在国家内部各部门之间,在国际社会国家(地区)之间重新审视原有利益与环境利益的冲突,实行广泛的技术,资金和情报交流与援助,联合处理环境问题。
第六章
1.土地利用规划制度定义:指国家根据各地区的自然条件、资源状况和经济发展需要,通过制定土地利用的全面规划,对城镇设置、工农业布局、交通设施等进行总体安排,以保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环境影响评价的定义: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3.三同时制度的定义:一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包括小型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自然开发项目,以及可能对环境造成损害的其他工程项目,其中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和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三同时”制度是我国首创的。
4.许可制度定义:凡是对环境有不良影响的各种规划、开发、建设项目、排污设施或经营活动,其建设者或经营者,需要事先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颁发许可证后才能从事该项活动,这就是许可证制度
5.环境法上申报许可的特征:
(1)须由特定的环境利用行为人申请
(2)须以解除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上的一般禁止为前提
(3)须为环境利用行为人受益
6.排污申报登记的定义:是指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噪声或产生固体废物者,按照法定程序就排放污染物的具体状况,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登记和注册的过程。
7.排污收费的定义:排污收费制度也称征收排污费制度,它是指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以及向环境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排污者,按照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根据排污收费标准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设立的收费机关缴纳一定的治理污染或恢复环境破坏费用的法律制度。
8.经济刺激制度的定义及形式:是指在环境保护行政管理过程中,充分运用市场经济手段,通过市场调节结合鼓励和奖励措施的实施,使得环境污染防治行政变被动为主动、使排污单位变消极治理污染为积极预防污染的方法。
9.自然资源所有权的定义:自然资源权属制度是法律关于自然资源归谁所有、使用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谁承担的一系列规定构成的规范系统。
10.环境标准定义及分类:
定义:指为了保护人群健康、保护社会财富和维护生态平衡,就环境质量以及污染物的排放、环境监测方法以及其他需要的事项,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制定的各种技术指标与规范的总称。
分类:(1)按照制定标准的级别:1)国家标准2)地方标准(地方级,实际上是省级,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
(2)按照类别:1)环境质量标准2)污染物排放标准3)环境基础标准4)环境监测方法标准5)环境标准样品标准6)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11.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定义:
环境质量标准:是为保护自然环境、人体健康和社会物质财富,并考虑技术、经济条件,对环境中有害物质和因素所做的限制性规定。
污染物排放标准:是为实现环境质量标准,结合技术经济条件和环境特点,限制排入环境中的污染物或对环境造成危害的其他因素所做的控制规定。
第七章
环境行政决策的定义:是指行政机关就拟议中的环境利用行为可能造成的环境妨害、环境损害以及可能的环境风险与各环境利用行为的成本效益等一并作出分析判断,并最终作出决定的行为。
第八章
1.追究环境法律责任的原则:
责任法定的原则、责任自负的原则、罚当其责的原则、追究责任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2.环境行政责任:是指从事违反国家或地方有关环境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的、受到相应行政制裁的法律后果。
3. 罚款、罚金、赔偿金区别:
(1)性质不同。罚款是行政制裁的一种形式,罚金是刑罚的一种形式,二者都带有惩罚性,而赔偿金则是对受害人的损失的一种补偿方式。
(2)罚金和罚款不一定同不法行为造成的损失等额,就是说可以高于损失额,而赔偿金是等额的,不能高于损失额。
(3)处以罚金或罚款可以是犯罪或违法的“未遂”,即只实施了犯罪或违法行为,尚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民事赔偿则必须是已经造成了损害结果。
(4)罚金和罚款按照法律规定,一般是上缴国库的,赔偿金则要支付给受害人。
(5)在环境法中,对法人科处的罚金或罚款是不能列入生产成本的,只有在无过错的情况下支付的赔偿金,才可以列入生产成本。
4. 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 (2)罚款 (3)暂扣或者吊销行政机关颁发的有效文书。 (4)没收有关违法取得的财产 (5)行政拘留
5. 环境污染侵害的特点:
(1)加害主体的不特定性
(2)加害行为的合法性
(3)因果关系的复杂性
(4)损害范围的广泛性
(5)侵害时间的漫长性
6. 无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1)实行无过失责任无须证明加害人在主观方面的过失
(2)无须证明加害行为违法或者具有违法性
(3)对加害行为与侵害或者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的证明,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
7. 无过失责任的免责事由:(1)不可抗力因素(先决条件:损失必须完全是不可抗力因素引起,同时损害必须及时采取了合理措施仍然不可避免的。)(2)第三人的过错责任 (3)由受害者自身责任引起的
8.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1)防止性的方式
(2)补偿性的方式 ①财产损失的赔偿 ②人身伤害
(3)处罚性的方式
9. 破坏环境与资源保护的犯罪定义:是指违反国家环境法律的规定,向环境排放污染物或非法进口固体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并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以及破坏自然资源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10. 破坏自然资源类犯罪的种类:与自然资源有关的犯罪,是指违反环境保护法和自然资源法的规定,造成土地、森林、矿产、渔业、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的破坏,情节严重或者数量较大的行为。
第九章
1. 环境污染防治法的定义:是指国家为预防和治理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对产生或可能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原因活动(包括各种对环境不利的人为活动)实施管理,以达到保护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进面达到保护人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目的而制定的同类法律的总称。
2. 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度与措施:
(1)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和排污申报登记制度
(2)达标排污收费、超标排污惩罚
(3)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控制和许可制度
(4)限期治理制度
(5)实行大气污染事故报告处理和采取应急措施制度
3. 防治燃煤产生的大气污染的措施:
(1)提高燃煤品质,减少燃煤污染
(2)加强对城市燃煤污染的防治
(3)对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实行严格的区域性污染防治措施
4. 关于水污染防治原则的规定:
(1)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开发利用相结合原则
(2)水污染防治与企业的整顿和技术改造相结合原则
(3)严格保护生活饮用水原则
5. 关于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规定:
(1)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制度
(2)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核定制度
(3)征收排污收费和超标排污收费的“双收费”制度
(4)划定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制度
(5)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制度
(6)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制度
(7)禁止新建无水污染防治措施的小型企业
6. 关于水污染防治基本措施的规定:
(1)综合性水污染防治措施
(2)防治地表水污染的措施 ①控制新建排污口 ②禁止从事某些污染水体的行为 ③要求某些可能污染水体的行为必须采取防污染措施,并使废水达标排放。 ④科学、合理地施用化肥和农药,控制化肥和农药的过量使用 ⑤水污染事故
(3)防止地下水污染的措施 ①禁止某些可能污染地下水的行为 ②要求某些可能污染地下水的行为采取防污染措施
7. 关于防治陆源污染物对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规定:
(1)要求沿海排污者严格执行环境标准和有关规定
(2)规范入海排污口位置的选择:入海排污口位置的选择,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3)要求入海河口的水质处于良好状态
(4)禁止从事某些可能严重污染海洋环境的行为
(5)实行陆源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制度
8. 关于防治海洋倾倒废弃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规定:
(1)海洋倾倒许可证制度
(2)海洋倾倒废弃物分类和名录制度
(3)海洋倾倒区的划定和关闭
(4)禁止在海上焚烧废弃物和在海上处置放射性废弃物或者其他放射性物质
9. 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特别规定:
(1)实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制
(2)实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制
(3)实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制
(4)关于危险废物的处置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设对危险废物进行集中处置的设施
(5)有关危险废物发生污染事故时的强制应急措施和处理规定
10. 化学危险物品的概念:指根据我国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规定的分类标准中所列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共分七大类。
第十章(看选择题)
第十一章
1.国际环境法定义:国际环境法是国际法的一个分支,它是调整国际法主体间在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环境过程中产生国际关系的具有拘束力的原则、规则以及有关习惯的总称
2.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一、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二、预防原则
三、谨慎性原则
四、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五、国际合作的原则
六、主权原则与不损害别国环境的原则
3.我国参加的国际环境法公约(至少能说出6个)
(1)《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2)《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3)《南极条约》
(4)《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公约》
(5)《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
(6)《关于消耗臭氧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
(7)《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
(8)《1969年国际干预公海油污染事件公约》
(9)《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
(10)《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11)《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
综合:
1.环境法的基本原则:(1)预防原则(2)协调发展原则(3)受益者负担原则(4)公众参与原则(5)协同合作原则
2.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1)土地利用规划制度(2)环境影响评价制度(3)三同时制度(4)许可证制度(5)征收排污费制度(6)经济刺激制度
3.自然资源保护的基本制度
(1)自然资源权属制度(2)自然资源规划制度(3)自然资源调查和档案制度(4)自然资源许可制度(5)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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