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广州信安包装有限公司新增生产设备建设项目
建 设 单 位 (盖 章):广州信安包装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6年09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止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广州信安包装有限公司新增生产设备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广州信安包装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KOBAYASHI MASANOBU
联系人
李文君
通讯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潮田工业区华山路9号
联系电话
15815826637
传真
020-84869199
邮政编码
511447
建设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潮田工业区华山路9号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N 轻工--22、塑料制品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0430.2
建筑面积
(平方米)
16034.18
总投资
(万元)
5446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15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2.75%
评价经费
(万元)
0.7
预计投产日期
2015年已投产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工程内容
广州信安包装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潮田工业区华山路9号,于1997年12月正式投产。广州信安包装有限公司于1996年成立时原名称为番禺市胜安包装有限公司,由番禺市万鼎职业有限公司建设管理,随后信安(番禺)包装有限公司于1997年租用了番禺市胜安包装有限公司的用地及建筑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并将其更名为信安(番禺)包装有限公司,直至 2007年6月20日信安(番禺)包装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广州信安包装有限公司。广州信安包装有限公司具体生产的产品为:a.企鹅包;b.卷膜;c.普通袋。根据客户提供的设计模板和产品要求,在塑料薄膜上进行图案印刷,然后再通过复合、分切、制袋、封管工序形成最终产品。
原番禺市胜安包装有限公司曾于1996年11月19日取得番禺市环境保护局签发的《关于《番禺市胜安包装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番环管影字(97)001号),并于2000年3月3日取得番禺市环境保护局 “同意验收,治理设施从即日起投入运行”的审批意见(番环管验字(2000)239号)。
随着业务的不断增长,原有厂房建筑已不敷应用。因此,原信安(番禺)包装有限公司(已第一次更名)在原有生产厂区的东面扩建单层仓库1栋,扩建后原信安(番禺)包装有限公司总占地3043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834.18平方米。该扩建项目于2004年1月14日取得广州市番禺区环境保护局签发的《对《信安(番禺)包装有限公司仓库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番环管影字[2003]005号),并于2015年8月12日取得广州市番禺区环境保护局签发的《广州市番禺区环境保护局关于信安(番禺)包装有限公司仓库扩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穗(番)环管验[2015]72号)。
为顺应公司的发展需求及响应国家环保政策,现广州信安包装有限公司(已第二次更名)拟进行第二次改扩建,在原有厂区和生产设备的基础上新建了一栋一层的厂房,以及对生产设备等进行了调整:
(1)减少了1套6色印刷机、1套真空镀铝机、2台4t燃油锅炉,同时增加了1台ndc测厚仪(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另行申报)、1套10色印刷机、2套干式复合机、16套注塑机、18套制袋机、1套收卷机、38套封管机、1台3t/h燃气锅炉、1台2t/h燃气锅炉、19台冷却塔、5套UV无极光解氧化净化设备、7台空压机(常开空压机为3台)、37台中央空调等设备,并将原有的1套8色印刷机升级为更先进的8色印刷机。
(2)本次改扩建在原有厂区里新建了一栋一层的生产厂房,改扩建后广州信安包装有限公司的占地面积不变,总建筑面积增至16034.18平方米。新增员工83人(新增员工均不在厂内住宿),扩建完成后年产企鹅包增加1.38亿个、卷膜增加13897卷、普通袋增加3942万个。
该扩建部分已于2015年投产,由于仓库扩建验收手续于2015年仍未办理完毕,无法进行此次扩建的报批程序:现仓库扩建验收手续已办理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重新办理此次扩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本)的相关规定:“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的;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的;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生产,工艺以注塑、吹膜、印刷、复合、制袋、分切、收卷、封管为主,不含酸洗、磷化、电镀、喷漆工艺(本项目工艺流程详见营运期工艺流程图)。因此,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以广州信安包装有限公司为建设单位,广州信安包装有限公司新增生产设备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为项目名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与本项目相关技术指标
1、改扩建前后厂区主要建筑
改扩建前后厂区主要建筑情况见下表1。
表1 改扩建前后主要建筑情况明细表
编号
建筑名称
总建筑面积(m2)
层数
备注
1
主厂房
6428.68
1
原有项目
2
次厂房
3200
1
本项目报批
3
宿舍
1750.37
5
原有项目(1层为员工餐厅,2~5层为宿舍)
4
配电房
502.46
2
原有项目
5
锅炉房
194.17
1
原有项目
6
仓库
3658.5
1
原有项目
7
油墨房
300
1
原有项目
合计
16034.18
/
/
改扩建完成后,全厂总建筑包括1栋1层的主厂房、1栋1层的次厂房、1栋5层的宿舍、1栋2层的配电房、1栋1层的锅炉房、1栋1层的仓库、1栋1层的油墨房,总建筑面积为16034.18m2。
2、改扩建前后产品方案及规模
本改扩建项目主要对企鹅包、卷膜、普通袋生产规模进行扩建,产品方案及规模具体变化情况见下表2:
表2 改扩建前后产品方案及规模变化情况
序号
产品名称
改扩建前产量
改扩建后产量
改扩建后增减量
1
企鹅包
2.82亿个
4.2亿个
+1.38亿个
2
卷膜
15000卷
28897卷
+13897卷
3
普通袋
3000万个
6942万个
+3942万个
3、改扩建前后主要原辅材料
改扩建前后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变化情况见下表3:
表3 改扩建前后主要原辅材料及能耗变化情况一览表
序号
原辅材料名称
主要成分
改扩建前用量(吨/年)
改扩建后用量(吨/年)
改扩建前后增减量(吨/年)
1
PET薄膜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
100
159
+59
2
铝箔
铝
70
100
+30
3
PE胶粒
聚乙烯
1800
2367
+567
4
油墨
异丙醇、乙酸乙酯、醋酸正丙酯、颜料、聚氨酯树脂
20
25
+5
5
混合溶剂
正丙酯80%:异丙醇15%:丙二醇甲醚5%
53
60
+7
6
乙酸乙酯
99.5%乙酸乙酯
150
160
+10
6
胶粘剂
主剂
聚酯多元醇57%、乙酸乙酯42%
144
150
+6
固化剂
聚氨酯树脂75%、乙酸乙酯24%、甲苯二异氰酸酯0.5%
36
37.5
+1.5
原辅材料性质:
(1)PET:即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 由对苯二甲酸二甲酯与乙二醇酯交换或以对苯二甲酸与乙二醇酯化先合成对苯二甲酸双羟乙酯,然后再进行缩聚反应制得。属结晶型饱和聚酯,为乳白色或浅黄色、高度结晶的聚合物,表面平滑有光泽。在较宽的温度范围内具有优良的物理机械性能,长期使用温度可达120℃,电绝缘性优良,甚至在高温高频下,其电性能仍较好,但耐电晕性较差,抗蠕变性,耐疲劳性,耐摩擦性、尺寸稳定性都很好。PET分为纤维级聚酯切片和非纤维级聚酯切片。①纤维级聚酯用于制造涤纶短纤维和涤纶长丝,是供给涤纶纤维企业加工纤维及相关产品的原料。涤纶作为化纤中产量最大的品种。②非纤维级聚酯还有瓶类、薄膜等用途,广泛应用于包装业、电子电器、医疗卫生、建筑、汽车等领域。
(2)PE:中文名称聚乙烯,呈粉末状,它是由重复的–CH2–单元连接而成的。聚乙烯是通过乙烯( CH2=CH2 )的加成聚合而成的。聚乙烯无臭,无毒,手感似蜡,具有优良的耐低温性能(最低使用温度可达-70~-100℃),化学稳定性好,能耐大多数酸碱的侵蚀(不耐具有氧化性质的酸),常温下不溶于一般溶剂,吸水性小,电绝缘性能优良;但聚乙烯对于环境应力(化学与机械作用)是很敏感的,耐热老化性差。密度较小(0.910~0.925g/mL,25℃),收缩率为1.5~5%,可用于制作农用、食品及工业包装用薄膜,电线电缆包覆及涂层,合成纸张等;保持贮藏器密封、储存在阴凉、干燥的地方,确保工作间有良好的通风或排气装置。
(2)混合溶剂:醇类溶剂和酯类溶剂。
(3)乙酸乙酯:乙酸乙酯是无色透明液体,低毒性,有甜味,浓度较高时有刺激性气味,易挥发,对空气敏感,能吸水分,使其缓慢水解而呈酸性反应。能与氯仿、乙醇、丙酮和乙醚混溶,溶于水(10%ml/ml)。能溶解某些金属盐类(如氯化锂、氯化钴、氯化锌、氯化铁等)反应。相对密度0.902。熔点-83℃。沸点77℃。折光率1.3719。闪点7.2℃(开杯)。易燃。
(4)胶粘剂:胶粘剂的类型是属聚氨酯胶粘剂,主要由异氰酸酯,多元醇,聚酯和环氧树脂,填料,主剂和固化剂组成。具备优异的抗剪切强度和抗冲击特性,适用于各种结构性粘合领域,并具备优异的柔韧特性。同时还具有优异的缓冲、减震功能,以及反应活性高,常温能固化,耐冲击等很多优异的性能。
4、改扩建前后主要设备
表4 改扩建前后主要生产设备变化情况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数量
设置位置
备注
改扩建前
改扩建后
改扩建前后增减量
改扩建前
改扩建后
1
吹膜机
1套
1套
0
主厂房
主厂房
2
真空镀铝机
1套
0套
-1套
主厂房
——
取消镀铝工艺
3
6色印刷机
1套
0套
-1套
主厂房
——
机械拆除
4
8色印刷机
1套
1套
0
主厂房
主厂房
5
10色印刷机
0套
1套
+1套
——
主厂房
6
干式复合机
1套
3套
+2套
主厂房
主厂房
7
挤出复合机
1套
1套
0
主厂房
主厂房
8
注塑机
3套
19套
+16套
主厂房
主厂房
9
制袋机
2套
20套
+18套
主厂房
次厂房
10
收卷机
2套
1套
-1套
主厂房
主厂房
11
分切机
4套
4套
0
主厂房
主厂房
12
封管机
0套
38套
+38套
——
次厂房
增加封管步骤
12
4t/h燃油锅炉
2台
0台
-2台
锅炉房
——
燃油锅炉拆除
13
3t/h燃气锅炉
0台
1台
+1台
——
锅炉房
14
2t/h燃气锅炉
0台
1台
+1台
——
锅炉房
15
活性炭吸附设备
6组
1组
-5组
主厂房
主厂房
更换成UV无极光解
16
UV无极光解氧化净化设备
0套
5套
+5套
——
主厂房
17
冷却塔
0台
19台
+19台
——
主厂房13台、次厂房6台
1台10t、1台30t、7台40t(其中6台40t在次厂房里)、4台60t、3台70t、2台125t、1台180t
18
水冷式中央空调
0台
37台
+37台
——
主厂房26台、次厂房11台
19
空压机
0台
7台
+7台
——
主厂房4台、次厂房3台
20
ndc测厚仪
0台
1台
+1台
——
主厂房
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另行申报
4、改扩建前后劳动定员和生产天数
本项目改扩建前原有项目共有员工300人,其中200人在厂内宿舍住宿,年工作288日,每天三班,每班8小时。项目内设有员工餐厅及厨房,员工均在原有项目内就餐(早、午、晚餐三餐)。
改扩建项目新增员工30人,在厂内宿舍住宿的人数减少176人,年工作天数不变,工作班数减少一班,每班工作时间增加2小时。即改扩建后共有员工330人,在厂内宿舍住宿的人数为24人,年工作288日,每天两班,每班10小时。厂区内设有员工餐厅,改建后约有200人就餐。改扩建前后劳动定员和生产天数变化情况见下表5。
表5 改扩建前后劳动定员和生产天数变化情况
序号
劳动定员和生产天数
改扩建前
改扩建后
改扩建前后增减量
1
员工人数
300人
330人
+30人
2
厂内住宿人数
200人
24人
-176人
3
厂内就餐人数
300人
200人
-100人
3
年工作天数
288天
288天
0
4
工作班数
3班
2班
-1班
5
每班工作时间
8小时
10小时
+2小时
5、改扩建前后给排水系统
给水系统:改扩建前后用水均由市政自来水管网供水,改扩建前后用水变化见下表6。
表6 改扩建前后用水变化情况
序号
用水环节
改扩建前
改扩建后
改扩建前后增减量
1
生活用水
12672t/a
4907.52t/a
-7764.48 t/a
2
食堂用水
6480t/a
4320
-2160t/a
3
冷却塔循环水补充水量
0
55296t/a
+55296t/a
4
锅炉补充水量
20160 t/a
11520 t/a
-8640 t/a
5
机器冷却水
40t/a
140 t/a
+100 t/a
合计
39352 t/a
76183.52t/a
+36831.52t/a
排水系统:改扩建前原有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食堂含油废水、锅炉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原有项目产生的含油废水(隔油隔渣预处理)和生活污水(粪便废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系统(A/O系统)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一时段一级标准后与锅炉废水一起排入附近的鬼涌,再进入莲花山水道。冷却塔循环水及机器冷却水均为循环使用,不向外排放,只需定期补充用水。
改扩建后广州信安包装有限公司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食堂含油废水、锅炉废水,项目产生的含油废水(隔油隔渣预处理)和生活污水(粪便废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系统(A/O系统)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与锅炉废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前锋净水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桥水道。冷却塔循环水及机器冷却水均为循环使用,不向外排放,只需定期补充用水。
改扩建前后废水排放变化情况见下表7
表7 改扩建前后废水排放变化情况
序号
废水
改扩建前
改扩建后
改扩建前后增减量
1
生活污水
11404.8t/a
4416.77 t/a
-6988.03 t/a
2
食堂含油废水
5832 t/a
3888 t/a
-1944 t/a
3
锅炉废水
1452t/a
830 t/a
-622 t/a
合计
18688.8 t/a
9134.77t/a
-9554.03t/a
6、改扩建前后供电情况
改扩建前后供电均由市政电网统一供给,均不设备用发电机;改扩建前原有项目年用电量500万度/年,改扩建后总体项目年用电量981万度/年。
7、其他
改扩建前原有项目不设中央空调和分体式空调,改扩建后各车间均采用水冷式中央空调;改扩建前后各车间均为无尘车间,新鲜空气需经滤网过滤后再集中抽入车间内。
三、四置情况
广州信安包装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潮田工业区华山路9号,东面紧邻广州市志成制衣有限公司,南面紧邻黄河路、36m为广州番禺旭东阪田电子有限公司潮田工厂和安骏检测,西面紧邻华山路、38m为服装厂和仓库,北面紧邻美惠佳超市和厂房。本项目四置图详见附图2。
四、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1、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布的《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和《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4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的产业政策。
2、与地方环保政策相符性分析
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2014-2017年)》中(六)印刷行业规定:“鼓励使用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环保型油墨、胶粘剂,禁止使用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油墨、胶粘剂” 、“产生VOCs废气的工艺线应尽可能设置于密闭工作间内,集中排风并导入VOCs控制设备进行处理。无法设置密闭工作间的生产线,VOCs排放工段应设置集气罩、排风管道组成的排气系统” 、“对车间有机废气进行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净化效率应达到90%以上”。(十二)塑料制造及塑料制品行业规定:“热熔、注塑、烘干等涉VOC排放的各生产工序环节应在密闭的车间内进行,必须安装有符合环保要求的废气收集系统和净化处理设施” 、“废气总净化效率应达到90%以上”。
本项目属印刷、塑料制造及塑料制品行业,厂区内各车间均已采取封闭处理。印刷所用的油墨为环保型凹印油墨,已通过《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油墨》(HJ/T 371-2007)检测并且取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详见附件19);本项目印刷车间及复合车间产生的VOCs废气集中排风后由风管引至UV无极光解氧化净化设备净化处理,各排气筒有机废气污染源监测合格达标排放(详见附件12、13),净化率可达95%。综上分析,本项目符合地方相关环保政策。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广州信安包装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潮田工业区华山路9号。本项目属于改扩建性质,改扩建前原有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有机废气、锅炉废气、废包装桶、废抹布、废包装材料、废有机溶剂、噪声、食堂含油废水、锅炉废水、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员工的餐饮垃圾、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原有项目最早成立于1997年,因历史久远,原环评资料均无对原有项目污染源强进行详细的核算,现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对原有你项目污染情况进行简要分析:
1、 扩建前原有项目工艺
废气、噪声、废包装材料
废气、废包装材料、噪声
废气、噪声
废气、噪声、废抹布、废包装桶、设备清洗废水、锅炉废水、锅炉废气
包装
制袋
注塑
吹膜
·
分切
印刷
复合
真空镀铝
收卷
废包装材料、噪声
噪声
2、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
(1)废水
原有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食堂含油废水、锅炉废水,机器冷却水和冷却塔循环水均为循环使用,不向外排放,只需定期补充用水。
①生活污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原有项目员工为300人,其中200人在厂区内住宿,参考《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 1461-2014),在厂区内住宿的员工生活用水量按200升/人·日(参考特大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量),不在厂区住宿工作人员用水产生量按40升/人·日(参考不设食堂的机关事业单位用水量),则原有项目生活日用水量为44t,年用水量为12672t,排水系数取用水系数的90%,,则原有项目生活污水日排放量为39.6t,年排放量为11404.8t。
②食堂含油废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原有项目员工为300人,厂区内设有员工厨房和餐厅,所有员工均在厂区内就餐(早、午、晚餐三餐),参考《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 1461-2014),食堂用水产生量按75升/人·日(参考快餐服务用水量),则原有项目食堂日用水量为22.5t,年用水量为6480t,排水系数取用水系数的90%,则原有项目食堂含油废水日排放量为20.25t,年排放量为5832t。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厂区内设有处理能力为60m3/d的污水处理系统(A/O系统),原有项目产生的含油废水(隔油隔渣预处理)和生活污水(粪便废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系统(A/O系统)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入附近的鬼涌,再进入莲花山水道。类比同类型项目,原项目污水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见下表8。
表8 改扩建前原项目污水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污染物名称
CODCr
BOD5
SS
NH3-N
动植物油
生活污水(11404.8t/a)
产生浓度(mg/L)
250
150
200
25
——
产生量(t/a)
2.85
1.71
2.28
0.28
——
食堂含油废水(5832t/a)
产生浓度(mg/L)
650
300
400
25
120
产生量(t/a)
3.79
1.75
2.33
0.15
0.70
生活污水+食堂含油废水(17236.8 t/a)
产生浓度(mg/L)
385.22
200.73
267.45
25
40.61
产生量(t/a)
6.64
3.46
4.61
0.43
0.70
排放浓度(mg/L)
60
20
30
10
5
排放量(t/a)
1.03
0.34
0.52
0.17
0.09
③锅炉废水:原有项目设有两台4t/h燃油锅炉,锅炉运行期间,新鲜水进入锅炉后,大部分转化为蒸汽,为印刷及复合工序烘干产品供热,有小部分蒸汽损耗,同时大部分蒸汽冷凝水循环利用,再次进入锅炉加热。原有项目设三塔式流动床软水器1台,锅炉房产生的废水量较少,包括三塔式流动床软水器产生的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和锅炉运行期间产生的定期排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每台锅炉每日补充水量为35t,即原有项目锅炉总新鲜水用水量为20160t/a,软化水处理器产生的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70t/a;锅炉定期排水为1382t/a。再生废水含盐量比较高,主要含有Ca2+、Mg2+等离子;锅炉运行期间产生的定期排水含盐、碱量较大的炉水和沉积的水渣、污泥、松散状的沉淀物。软化水处理器产生的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和锅炉运行期间产生的定期排水水质中污染物浓度相对较低,属清净下水,直接排入市政管网。
④机器冷却水:原有项目注塑工序需要使用冷却水进行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蒸发量即可,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原有项目机器冷却水年补充蒸发量约为40t/a。
(2)废气
原有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吹膜、注塑、制袋工序产生的废气,印刷、复合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食堂油烟废气,锅炉废气。
① 吹膜、注塑、制袋工序产生的废气:原有项目吹膜及注塑工序原材料均为聚乙烯、聚丙烯胶粒。吹膜工序需将PE胶粒在吹膜机上加热使之融化再吹成薄膜,吹膜工序工作温度约为150℃,不超过PE的分解温度(380℃),不会有PE被分解。注塑工艺的热熔过程温度可高达250-300度,热熔过程是在注塑机内部完成,处于严格密闭状态,废气会在冷却后被重新固定到产品中,脱模的时候由于温度已明显下降,只有少量未被固定的助剂、残余未聚合单体挥发出来。因此吹膜及注塑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类。类比同类型的塑料生产项目,吹膜及注塑过程中非甲烷总烃的产生量按照原材料的0.01%估算,原有项目PE胶粒年使用量为1800t,则项目吹膜、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量为0.18t/a。吹膜及注塑车间均采取封闭作业,通过车间内安装水冷式空调不定时换气以加强车间内自然通风后,该部分废气均在吹膜及注塑车间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外排的污染物浓度远低于《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的限值要求,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制袋工序为通过电加热(200℃)使原材料在短时间软化、粘合和冷却定型,并未达到PE及PET的分解温度(分别为380℃和300℃),不会有PE及PET被分解,仅有微量的有机废气挥发出来,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因制袋过程中加热时间很短,此部分废气的产生量极少,难以定量分析,本次环评仅对其作定性分析。制袋车间为封闭无尘车间,通过车间内安装水冷式空调不定时换气以加强车间内自然通风后,该部分废气在制袋车间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其外排的污染物浓度远低于《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的限值要求,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②印刷、复合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原有项目印刷及复合过程中需使用油墨、混合溶剂、乙酸乙酯、聚氨酯胶粘剂,印刷机需定时使用混合溶剂洗版,此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印刷及复合车间每天工作24小时,年工作288天;洗版属印刷工序的一部分,在印刷车间进行。原有项目使用的油墨和胶粘剂均不含重金属成分。油墨、混合溶剂、乙酸乙酯和聚氨酯胶粘剂的主要成分见下表9。
表9 项目涂料主要成分一览表
序号
涂料名称
主要成分
所占比例
是否属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1
油墨
异丙醇
1%~10.5%
是
乙酸乙酯
5%~20%
是
醋酸正丙酯
5%~20%
是
颜料
0%~45%
否
聚氨酯树脂
10%~20%
否
2
混合溶剂
正丙酯
80%
是
异丙醇
15%
是
丙二醇甲醚
5%
是
3
乙酸乙酯
乙酸乙酯
99.5%
是
4
胶粘剂
主剂
聚酯多元醇
57%
否
乙酸乙酯
42%
是
固化剂
聚氨酯树脂
75%
否
乙酸乙酯
24%
是
甲苯二异氰酸酯
0.5%
是
原有项目的印刷工序中油墨的使用量为20t/a,参照《上海市印刷业VOCs排放量计算方法(试行)》中塑料表印油墨的VOCs质量含量为60%,则印刷工序中油墨产生的VOCs为12t/a,加上稀释油墨用的混合溶剂用量53t/a,印刷工序中产生的总VOCs为65t/a;复合工序中胶粘剂用量180t/a,参照《上海市印刷业VOCs排放量计算方法(试行)》中胶黏剂的VOCs质量含量为30%,则复合工序胶粘剂产生的VOCs为54t/a,加上稀释用的乙酸乙酯用量150t/a,复合工序产生的总VOCs量为204t/a;胶粘剂中甲苯二异氰酸酯的含量为0.5%,甲苯二异氰酸酯可分解为甲苯挥发,根据分子式可知甲苯(92)相对分子质量占甲苯二异氰酸酯(174)相对分子质量52.9%,则甲苯的含量为0.264%,甲苯的产生量为0.095t/a(VOCs的产生速率为75.74kg/h,甲苯的产生速率为0.014kg/h);则原有项目总VOCs产生量为269.095t/a。原有项目印刷车间及复合车间均为封闭无尘车间,原有项目未对印刷、复合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处理,通过车间内安装水冷式空调不定时换气以加强车间内自然通风后,在印刷车间及复合车间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其外排的VOCs及甲苯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且总VOCs的产生量较大,不能满足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总VOCs的排放限值要求,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③食堂油烟废气:原有项目设有员工食堂及厨房,厨房炉具使用液化天然气,液化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燃烧产生的SO2及NOx对大气环境影响很小。因此,原有项目员工食堂主要产生食堂油烟废气。原有项目设有1个厨房,位于宿舍一楼,厨房内共设有4个炉头,共有300名员工在原有项目内就餐(早、中、晚餐三餐)。据对南方城市居民的类比调查,目前居民人均日食用油用量约为30g/(人·d),则原有项目食用油消耗量为9kg/d,烹饪过程中油烟挥发量占总耗油量的2~4%,本项目按4%计,即油烟产生量为0.36kg/d,原有项目年工作288天,年产生量为103.68kg/a。原有项目未对食堂油烟废气进行处理,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通过约18m高的烟囱在宿舍楼顶层向上排放。其外排的食堂油烟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不能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④锅炉废气:原有项目共有两台4t/h燃油锅炉,日工作小时数为24h,年工作288日,即年工作小时数为6912h。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年耗油量共为4100t/a。原有项目使用的柴油为180#重油,含硫率为2%。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第十分册)的产污系数,产排污情况如下表10所示。
表10 锅炉废气中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污染物
SO2
NOX
烟尘
烟气排放量
产污系数(kg/t-油)
19S①
3.6
3.28
15366.93Nm3/t-油
小时产生量(kg/h)
22.54
2.14
1.95
9115.22 Nm3/h
产生量(t/a)
155.8
14.76
13.45
6.3×107Nm3/a
产生浓度(mg/m3)
2473
234.3
213.5
GB13271-2014
排放标准(mg/m3)
300
400
60
——
① 产排污系数表中二氧化硫的产排污系数是以含硫量(S%)的形式表示的,其中含硫量(S%)是指燃油收到基硫分含量,以质量百分数的形式表示。
原有项目未对锅炉废气进行处理,锅炉废气通过约30m高的烟囱在锅炉房楼顶向上排放。由表10可知,原有项目排放的锅炉废气不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 -2014)中的在用燃油锅炉标准限值,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3)噪声
原有项目噪声主要为吹膜机、真空镀铝机、印刷机、复合机、注塑机、制袋机、收卷机分切机、引风机等各种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及食堂厨房作业时产生的噪声,其声源强度为70~95dB(A)。原有项目生产设备均设在封闭无尘车间,锅炉安置在专用的锅炉房内并紧闭原有项目边界一侧的窗户,食堂厨房作业时采取全封闭作业。经采取各类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后,使原有项目所产生的噪声在原有项目各边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的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原有项目的混合溶剂包装桶在混合溶剂使用完毕后由供应厂商回收并循环利用,根据环函[2014]126号,原有项目的混合溶剂包装桶不属于固体废物,也不属于危险废物。因此原有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餐饮垃圾、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废包装桶、废抹布、废包装材料、废灯管、废有机溶剂。原有项目使用的设备及工艺较为先进,生产过程中不产生边角料。
①生活垃圾:原有项目共有员工300人,其中200名员工在厂区内住宿,在厂区内住宿的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按1.0kg/人·d计,不在厂内住宿的员工生活垃圾按0.5kg/人·d计,则原有项目生活垃圾年产生量为72t,每日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及处置。
②餐饮垃圾:原有项目300名员工均在厂区内就餐(早、午、晚餐三餐),员工产生的餐饮垃圾按0.5kg/人·d计,则原有项目餐饮垃圾年产生量为43.2t,每日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清运及处置。
③污水处理系统污泥: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原有项目污水处理系统污泥的年产生量为5t,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及《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2009年),原有项目产生的污泥不属于危险废物及严控废物,由建设单位每年清理一次并交给环卫统一处理。
④废包装桶:原有项目废包装桶主要来源于外购的油墨、胶粘剂使用后产生的废弃包装桶,均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HW49危险废物。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原有项目废包装桶的年产生量为3.5t,单独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和处置。
⑤废抹布:原有项目印刷和复合时对印刷机和复合机进行擦拭会产生少量的废抹布,年产生量约为0.05t,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HW49危险废物,单独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和处置。
⑥废包装材料:主要为原材料购入后的废纸筒、废包装袋等,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原有项目此类固废年产生量为17.2t,废纸筒收集后由相关单位收购后进行二次利用、废包装袋每日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及处置。
⑦废灯管:原有项目使用电灯管作为照明设备,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原有项目废灯管年产生量为150支,一支废灯管约重200g,即原有项目废灯管年产生量为0.03t。废灯管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HW29危险废物,单独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和处置。
⑧废有机溶剂:原有项目印刷机需定期使用混合溶剂洗版,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原有项目洗版用的混合溶剂的年使用量为3t,废有机溶剂年产生量为2.0t,废有机溶剂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HW12危险废物,单独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和处置。
3、行政处罚处理情况
建设单位拟建本改扩建项目时在印刷车间和复合车间内设置了集中排风口(共设7个排风口),并安装了7台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印刷、复合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但由于活性炭吸附设备的处理效率未能达到要求,根据2015年5月13日广州市番禺区环境监测站对广州信安包装有限公司各排放口大气污染物采样监测的结果,广州信安包装有限公司的1#、3#、5#、7#废气处理后排放口均不能达到《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Ⅱ时段规定的排放限值(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限值为120mg/m3),因此广州市番禺区环境保护局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番环罚[2016]41号)(详见附件),责令建设单位立即改正,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罚款叁万元整。
建设单位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把废气处理设施由活性炭吸附更换成UV无极光解氧化净化设备(处理效率高于95%),并缴纳了罚款叁万元整。根据建设单位委托广州京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12日对广州信安包装有限公司6个处理后有机废气排放口(原有7个有机废气排放口,其中1个有机废气排放口因建设单位车间调整而废除)的大气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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