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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筹建指挥部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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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学校筹建指挥部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办法 第一条为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更好地为教职工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上级工会有关工会经费使用的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原则。 (一)坚持经费独立管理的原则。工会独立建立银行帐户,实行单位核算,根据审定的预算,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管财务主席“一支笔”审批。 (二)坚持遵纪守法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三)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工会经费应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教职工教育和群众性活动方面。 (四)坚持预算管理原则。一切费用均应纳入预算,并按上级工会要求,认真编报和执行。 (五)坚持勤俭节约原则。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节约开支,依靠教职工用好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六)坚持民主管理原则。要定期公布帐目,接受会员监督和经审会审查。 (七)坚持为教职工服务原则。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 第三条 工会经费的分配办法。 工会经费来源主要由行政按工资总额的2%拨给及工会会员交纳的会费,其中: (一)行政拨交经费的40%上缴上级工会; (二)划给各部门工会会员活动费(均按上年底在册人数计算),由各部门工会掌握使用; (三)开展全校性、有指导性、示范性校内活动的承办部门,校工会在经费上给予支持。 (四)其余由校工会统一掌握使用。 第四条 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 (一)校工会掌握经费的使用范围: 1、全校性的工会活动,包括开展教职工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组织参观考察以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等费用; 2、工会干部关心教职工的走访慰问等费用; 3、每年度补贴教职工暑期休息休养等费用; 4、组织教职工社团及组织校教职工代表队参加各类体育竞赛、文娱会演等费用; 5、建设“教工之家”费用; 6、组织新会员培训和工会干部政治学习、业务培训等费用; 7、评选表彰奖励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等费用; 8、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等费用; 9、校工会办公室日常办公开支等费用; 10、接待上级工会、兄弟院校来宾及对外交往等费用。 以上经费数额开支较大时,均需申报具体费用开支情况,提交校工会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实施。 (二)各部门工会掌握经费的使用范围:为便于开展各种群众性的活动,更好地为教职工会员服务,校工会每年划拨给各部门工会会员活动经费,其使用范围是: 1、部门工会开展会员思想政治教育和宣传文体活动的费用; 2、部门“教工之家”建设费用; 3、组织部门工会会员参观考察的费用; 4、部门工会干部关心慰问本部门教职工的费用。下拨给部门工会的会员活动经费,每学期由校工会按规定数额下拨。部门工会的会员活动费不得以现金形式下发,所有支出,均须由部门工会主席签字,在计划内使用,凭票据到校工会财务出纳处报销(具体见报销办法)。 第五条 报销办法。 (一)办理报销手续,一律须由经办人、证明人填写“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报销单”,附发票物品清单凭据,到校工会财务出纳处办理报销。 (二)若需提取现金用于先进等奖励,应由经办人附《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签收单》,做到手续完备。 (三)借款,须由经办人填写“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暂借经费凭单”,由工会主管财务主席签字后方能借款,并要求当月结清。 (四)开具支票,须由经办人,主管签字,所有发票均需有“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工会”抬头,及时销帐。 (五)对教职工进行临时困难补助,由工会小组长根据教职工的困难情况,申请补助金额每人次200元,填写《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单》,部门工会主席签字,由部门工会主席(或生活委员)报校工会办公室主任审核后,到财务处报销。 (六)对特困教职工的帮困补助,按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职工帮困基金会章程》办理。 第六条 校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受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监督和审查。每年向会员公布帐目,接受会员监督。 第七条 校工会财务每月按规定编报工会财务月报表,每季度编报资产负债表,一式三份,须经工会经审会负责人、工会财务负责人审阅签章并加盖公章后报上级工会。 第八条 每年末进行工会经费收支决算,印发至基层工会小组,并报上级工会。 第九条 每年末编制下一年度工会经费收支预算,(不得编制赤字预算),并提交校工会全委扩大会议审议后报上级工会。 第十条 因计划变动或其他特殊原因未列入年度工会财务预算的经费支出,或虽然已列入年度财务预算,但需突破原预算指标的经费支出,需由经办部门提出,经校工会全委扩大会议和工会经审会集体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校工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5页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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