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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中介服务机构和创业投资发展
创业投资中介服务机构是指通过设计、创立和运用各种金融投资工具及手段,沟通和联接创业投资中的创业者和创业投资者,为创业企业发展及创业投资公司行为提供融资、财务、科技及法律等咨询服务的独立性中介组织机构。创业投资中介服务机构一般由金融投资、财务管理、企业管理、法律顾问、工程技术、市场营销、分析研究等方面的专家构成,具备人才、经验、资源、渠道、背景和专业能力上的综合优势,以便为客户提供高水平的策略性服务,实现创业产业与金融创业资本的有效结合。创业投资的中介服务机构是创业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创业投资行为,保证创业投资过程的成功实现以及使创业资本处于良性循环状态的关键因素。
创业资本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具体包括投资银行、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创业投资协会、创业投资保险机构、专利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信评估机构和信息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以及代理人和投资顾问等,其职能分别为提供证券承销、融资服务、独立审计、认定会员资格并代表会员游说政府、分散创业企业及创业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依照相关的法律制度进行专利保护、法律见证、进行资信评级和信息咨询、资产评估和沟通创业投资市场资金的余缺,形成对创业投资的有效服务和社会监督,使投资者能够依据各中介服务机构的独立意见和评价,做出正确的投资选择和决策。
资信评估机构
信息咨询机构
技术来源 技术价值 技术交易
投资过程
中介机构
投资主要业务
项目选择
投融资
资金来源 相关管理
管理运营
人才选择 财务管理
产品营销
增值退出
时机选择 交易实现
专利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创业投资协会
创业投资保险机构
会(审)计师事务所
资产评估机构
投资银行
代理人和投资顾问
图7-4 创业投资与主要中介机构的关系
实践表明,一方面,我国的中介服务机构很少从事和创业投资相关的业务,即使是无形资产评估、知识产权保护等一般性的业务也未得到广泛深入地开展;另一方面,社会也未充分地认识到中介服务机构对创业投资发展的重要影响作用,相反,中介服务机构本身由于制度不健全和运营不规范等存在的诸多风险,不仅阻碍了创业投资的健康发展,而且形成了创业投资的新的风险。
一、各种中介服务机构对创业投资的支持作用
从图中可以看到,从创业投资的项目论证、技术鉴定、融资包装和经营咨询等服务,到资本运营、撤出等过程都和市场中介服务机构相关联。因为创业投资运作过程中的高风险,为了减少创业投资中各交易主体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亦即对创业投资项目的技术资产、投资期限、产品的市场需求、股权交易、人力资源等方面不确定性的了解,需要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中介服务机构不但为双方创造交易接触条件,而且为交易双方顺利签约提供保障,有效地控制和分散投资风险,提高创业投资的效益。下面具体阐述各主要中介服务机构的特征及其职能。
(一)投资银行为创业企业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投资银行是资本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最重要的中介服务机构,美国著名金融专家罗伯特·索贝尔曾经说过:“投资银行是华尔街的心脏,也是华尔街之所以存在的最重要原因。”由于创业投资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健全的资本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因此投资银行对创业投资发展的作用就显得极为重要。
投资银行对创业投资发展的作用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投资银行可以帮助成熟企业上市,从而使创业投资的撤出成为可能。其二,投资银行也为那些虽不成熟,但已具备一定实力和条件,需要融资的创业企业进行以私募形式为主的融资,从而使公司迅速达到上市水准。融资是投资银行的专长,他们拥有庞大的资金渠道,掌握着各种资金的投资领域、对项目的要求等具体情况。这种强有力的融资服务,对亟待发展的创业企业尤为关键。其三,投资银行大都设有创业投资部,可以直接对有潜力的创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无论属于以上三种中的哪一种情况,在选择投资对象、市场调研和未来的财务顾问等方面,投资银行都起到重要的作用,如为需要融资的创业企业提供再融资服务,策划公司上市等。投资银行为创业企业提供的融资服务具体包括:企业上市顾问、私人贷款、租赁、协助企业进行并购,其中以帮助企业上市最为重要。
1.帮助成熟创业企业上市
在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活动中,投资银行所处的地位和发挥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它不仅是企业上市的财务顾问和保荐人,而且还是企业所发行股票的承销商。投资银行处理新股发行的技巧和经验是保证企业IPO成功的关键。有些时候,市场对新股发行反应冷淡往往不是上市企业本身的问题,也不是市场的问题,而是由于投资银行对于新股发行的组织、宣传、表述和市场推介等工作不当。而市场反应不强烈所产生的后果是严重的,很可能将长期影响股票的价格和销售,而且还会影响企业今后增发新股的可能性。可见,投资银行责任之重大。为了使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能够顺利实施,投资银行必须不辱使命。在企业上市的整个过程中,投资银行进行服务的方向主要包括:上市的统筹协调工作、市场推广工作、报销和分销工作、上市后的跟进服务,等等。
2.帮助不成熟创业企业私募发行
创业企业在成长初期无论是资产指标还是财务指标都达不到公募发行的要求,因此私募发行就成了创业企业融资的重要途径。与公募发行相比,私募发行的优点在于:(1)对创业企业来说,要求较低,易被主管机关批准;(2)所需文件、资料比较少,能节约发行时间和发行成本;(3)支付给投资银行费用也较低;(4)由于私募的证券流动性较差,创业企业往往要提供较高的收益率作为补偿,因此对于某些流动性要求不是很高的机构投资而言,能带来更高的收益。创业企业与投资者由投资银行作为中介牵线搭桥,最终就发行条件达成协议,而这些条件在大范围的公募发行情况下是不可能被接受的。为了保证创业企业私募发行的成功,投资银行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帮助创业企业制定商业计划书,一个好的商业计划书能够帮助创业投资者对一家寻找资金的企业作出评估。
3.直接参与创业投资
投资银行的创业投资部不仅作为中介服务机构为新兴公司融资或管理风险基金,而且也直接对新兴公司进行股权投资。投资银行直接投资于新兴公司,其目的除了获取高额回报率外,还有将新兴公司推介上市的打算。除了少数比较富有进取心和冒险精神的投资银行介入早期的创业投资投资活动外,大部分投资银行偏向于对处于成长后期的新兴公司提供风险资本,如二级资金、桥梁资金和借贷收购资金。二级资金用来支持新产品已经打开销路,但生产规模急需扩大的企业,以供他们添置设备、厂房或增购原料。桥梁资金用来支持处于首次公开招股前的未成熟阶段的新兴公司。这类公司已初具规模实力,产品和市场较为稳定,投资风险较处于创业期的公司小。借贷收购资金用来支持新兴的经理层收购一家现成的企业生产线扩大生产规模。当然,借贷收购资金也能为创业企业家回购提供资金。投资银行提早介入有公开招股上市可能的公司的股权投资,不仅能使它在新兴公司进行首次公开招股时揽到承销业务,而且也能大大提高新兴公司股票的价值,上市后在二级市场出售它所持有的股份,以获得丰厚的回报。
由于创业企业的风险很大,因而投资银行往往要求发行公司(创业企业)提供很高的私募发行报酬,一般来说,这类私募活动的平均报酬率为5%~6%,高的可达8%~10%。此外,投资银行还常常要求发行公司提供认股权证,一般要求该认股权占私募总额的10%,并规定在私募后5年内,投资银行有权按私募发行价的120%购买该认股权证所代表的股票。这样一旦创业企业股票上市并价格上涨,投资银行就处于非常有利的地位。如果创业企业经营不善,投资银行可不执行认股权。在很多情况下,尤其当私募发行比较棘手时,投资银行还要求发行公司保证日后的私募发行或公开发行均在该投资银行办理。
另外,投资银行还为创业企业提供收购兼并业务服务。当创业企业发展至一定时期,需要以并购的方式出让时,如果没有投资银行的介入,这一过程很难实现。投资银行首先要安排兼并。在投资银行内部一般都设有收购兼并部门,专门从事企业并购工作。他们需要通过现有的资源网以多种手段查明哪些持有超额现金的公司处于业务扩张或者希望进入该领域等需要,从而想并购创业企业。他们代表创业企业与这些公司进行有关收购价格、策略、条件、时间、财务安排等收购条款的全面而详细的沟通和洽谈,最后,确定一家有能力的收购公司来完成收购,同时也保证企业被收购的价格是合理的。如果创业企业不希望自己被并购,为了防止敌意收购的发生,往往又需要投资银行帮助企业设计并实施反收购、反兼并的策略,以防范和抵御敌意收购的进攻。另外,在反并购的过程中投资银行还能根据创业企业的需要为其提供融资服务以用于增持本公司的股份。
(二)会计师事务所是创业投资经营效益和财务风险的监督者
信息披露制度是创业投资有效运行的基础,注册会计师和审计师制度则是信息披露制度规范化的必要保证。在创业投资这一专业投资行为中,创业企业会计信息披露的公开、有效、及时和充分,是投资者充分了解创业企业成长情况,做出正确决策的前提,也是取得投资者信任的保证。
最近的一项调查显示,社会公众对会计师的信任度已由1996年的45%上升到81%。注册会计师审计创业企业会计信息的过程,同时也是在监督创业企业经营效益,也有利于社会对企业经营实施监督的制度的形成。
具体来说,会计师事务所以审计监督职能为主,其在创业投资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创业投资机构的投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以提交董事会,作为投资建议时的参考。
第二,在进行投资之前,对创业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尽管创业投资更注重目标企业的项目、人员和公司成长性,而并不十分注重目前的财务指标,但这一过程也是需要的,同时它也可以为企业的某些评估行为提供依据。
第三,为创业企业提供财务咨询服务并帮助企业解决内部出现的各种财务问题。
第四,在创业企业首次上市之前,审计其以前经营年度的业绩以及对公司重组提供意见。这是在创业资本即将退出阶段会计师事务所体现的重要职能。具体内容如下:
1.审核上市前的财务报表
由于证券交易所、证券承销商以及公众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财务资料有着严格的要求。因此,公司在上市之前,一般都委托一个国际知名的会计师机构担任其核数师和申报会计师。另一方面,上市公司也希望藉此提高公司的会计和财务管理水平。
美国的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任何企业(包括海外公司)如果想发行或出让股份给公众人士认购,必须编制一份售股章程,呈交公司注册处登记备案。同时,上市公司每年必须编制财务报告寄送股东阅览,并举行股东周年大会,其中一项指定的议程就是通过该项财务报告。
刊载上述招股文件及年度报告内的财务资料,必须由注册的专业会计师审核并作出报告。而美国会计师协会也明确要求,执业会计师要遵守国际认可的审核准则,有关的财务资料也要根据国际认可的同等会计准则来编制。具体来说,会计师参与企业上市的工作,大致可分为3个部分:(1)上市的前期工作,主要是审核公司以前经营年度的业绩和对公司重组提供意见;(2)上市时的核心工作,主要包括编制会计报告、审核盈利预测以及审核招股文件中的其他有关内容,如审核公司的债务报告、营运资金及其他财务资料;(3)上市后的财务工作,主要是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和中期财务报告,以及审阅并报告有关交易的财务资料。
2.协助公司的重组工作
许多公司在上市前,都要对其资产、负债以及结构等进行有利于公司上市的重组。为此,会计师机构一般主要在六个方面提供意见:
(1)组织控股公司,集中关联业务。拟上市的创业企业一般主要由创业投资机构和创业企业家控股,为了筹划上市,大股东通常成立一家控股公司,将所有关联业务尽量注入控股公司,使控股公司能够集中主要的业务和控制权,否则,如果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在其他公司拥有权益,而该公司的业务必然直接或间接与上市公司的业务构成竞争,造成利益上的冲突,则上市公司将被认为不适合上市而失去上市资格。控股公司的组建避免了有关利益冲突,通过公开发行控股公司的股票,可以申请上市。
(2)规范上市公司管理人员的服务合约。公司上市时,应与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签订正式的服务合约,包括明确合理的报酬。
(3)安排职工认股计划,允许上市公司的职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但是,在股票发行数量和认购价格方面都要遵守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
(4)改善管理结构。增强管理的透明度,变家族式管理为开放式、专业化的管理,消除家族利益和公司利益不分的状况。
(5)改进财务管理。加大财务管理的力度,改善财务管理的欠缺。公司上市前,应重整资产和债务,结清所有股东和董事与公司的往来账项。
(6)安排税务计划。进行税务调整,安排适合于公司业务发展的税务计划。
(三)创业投资协会是自发组织起来弥补政策缺失的行业自律组织
由创业投资主体和创业投资对象自发组织起来的行业自律组织,能在许多方面发挥政府和主管部门难以发挥的作用。英国的“创业投资基金公会”的自律作用就非常明显。为维护创业投资业的信誉,创业基金公会对其会员的资格认定有一套十分严格的规定,因此,只有成为创业基金公会的一个正式会员,才可能获得投资者的信任,发起与设立创业基金。该组织对会员的创业投资业务进行直接监管,会员单位在从事创业投资基金动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公会的章程与其他法规,否则随时可能面临被取消会员资格,并进而招致社会信誉丧失殆尽的危险。在创业投资市场发育初期,建立行业协会成为必要,其原因在于:
第一,创业投资体系的建设和管理经验需要一个较长时期的积累过程,在初始阶段,会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单靠政府解决处理,就会延缓创业投资体系的成长进程。
第二,首先使创业投资机构内部形成一个可供社会评估和监督的市场体系,降低其与其他市场体系进行市场交易的社会成本。其次是与外部构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增强其与其他利益共同体进行合作的效率。
第三,即使政府重视创业投资体系的建设,但某些现实中急需的法规和法令的出台,总有一个相对较长的出台时滞,这必然造成一定的管理真空,行业协会的自律性协议就是填补这一管理真空的最佳方式。
第四,创业投资体系建设初始阶段有两个伴生现象:一是创业投资知识缺乏;二是专门人才不够。这就需要创业投资协会促进会员机构间的业务联系,担负组织培训的任务,通过相关业务培训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行业协会还可与国际对接、加入世界性同类机构,在政府不便发挥作用的领域发挥作用。
美国创业投资协会(National Venture Capital Association,NVCA)会员均为创业投资公司,有24年历史,目前拥有240家会员(全美有600~700家创业投资公司),主要靠会费收入和一些专业会计师或律师事务所的捐款运作,后者捐款的目的是希望创业投资公司和创业企业成为他们的客户。该会现有5名工作人员,主要任务是代表会员游说政府,筹办每年一次的研讨会,编撰出版创业投资年度报告。游说政府的主要焦点是要求政府建立有利于高创业企业的管理条例,改革税制和法律构架,推行有利的外贸政策。这些游说活动通常与其他游说团体一起行动。
(四)创业投资保险机构分散创业企业及创业投资人承担的风险
1.创业投资保险制度的内容
为了防止创业投资基金或创业投资公司、创业企业由于承担过大的风险,造成严重亏损,甚至破产倒闭而对国家金融秩序、经济发展和公众利益造成损害,许多国家都建立了创业投资保险制度,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其主要做法是,设立创业投资者保护协会,要求所有注册的创业投资基金或创业投资公司都必须成为该协会会员,并按照经营毛利的一定比例交纳会费,以建立保险基金,用于创业投资基金或创业投资公司、创业企业财务困难或破产时的债务清偿。创业投资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设立专门的、非盈利性的创业投资保险机构。
第二,建立专门的、由创业投资保险机构管理的创业投资保险基金。监管部分要求登记注册的所有创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公司和接受创业投资的创业企业都必须向该保险基金缴纳一定金额的款项(保险费),用于遇到财务困难或破产时的资金补偿。
第三,设立创业投资报告制度。即要求各创业投资经营机构必须向创业投资保险机构提交各种财务报表和经营报告,随时准备接受创业投资保险机构对其经营风险和经营状况的调查和评估。
第四,允许创业投资保险机构在某些紧急情况下,向财政部或中央银行融资,以应付创业投资经营机构大面积亏损,或者严重倒闭事件发生,或者严重侵害创业投资者利益的事件发生时,保险基金不足的困难。
第五,创业投资保险制度一般规定,如果某创业投资经营机构破产殃及到该机构的投资者时,创业投资保险机构应当对该投资者给予补偿。同时还规定对每一投资者的最高清偿限额,以免保险机构的无限清偿责任,同时促使投资者主动分散风险,降低创业投资经营机构之间竞争的激烈程度。
2.创业投资保险机构的职责
创业投资保险机构的职责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积极监督各创业投资经营机构的风险状况与经营状况,对创业投资协会和各创业投资经营机构所提供的各种资料进行分析评估,以便及时地发现问题。倘若发现某家创业投资经营机构承担的风险已经过高,则应对其发出警告,并密切监视其在此后一段时间的经营状况,直到该创业投资经营机构的业务经营重新走上正轨为止。
第二,妥善地管理创业投资保险基金。一般来讲,创业投资保险机构可以考虑采用以下两种基金资金的运作方式:一是存款于国有大银行:二是可将部分资金投资于风险程度低、流动性强的国家债券。绝不允许基金用于股票、公司债券、房地产或者期货、期权、互换等衍生金融工具的投资。也就是说,该基金的管理应当以安全性与流动性为首要目标,不允许进行任何形式的高风险、低流动性的投资。而基金的投资收益应当成为基金的一部分,不应被任何机构与个人挪用或侵吞。
第三,对创业投资经营机构之间的兼并进行监督,以防止在兼并过程中发生损害投资者利益、危害创业投资市场稳定发展的行为。
第四,在创业投资经营机构发生严重亏损,并有可能造成财务危机时,创业投资保险机构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如果经过调查评估后确认创业投资经营机构的困难仅仅是暂时的,而不是毁灭性的,创业投资保险机构可以帮助该创业投资经营机构重新组织经营管理,并要求在一定时间内改善经营状况,否则将宣布其破产。在一定条件下,还可以考虑给创业投资经营机构融资,以帮助其摆脱经营困难。而如果确认创业投资经营机构已经难以摆脱经营困难,无法向投资者承担其经济责任时,创业投资保险机构可通过法院宣布其破产,与此同时,负责该创业投资经营机构的债务清偿,并负责处理破产后的有关善后工作。
(五)专利事务所完善了创业企业的自我保护及投资人的知情权
专利事务所主要因为以下两个目的而设立:(1)保护创业企业的创新技术;(2)投资人检验上市公司是否已采取了可能的措施来保护知识产权。也就是说,她设立的宗旨是加强创业企业的自我保护以及保证投资人的知情权。
创业企业拥有一个科技项目或产品合法的专利权,可以形成较大的市场竞争力,容易获得较高的垄断性市场收益;同时也容易被其他厂家仿造,一旦被仿造,创业企业的市场份额和利润将减少,严重的会导致企业的技术开发费用无法回收。如果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可以有效地制止创新技术成果被模仿,为创业投资减少市场风险。
具体来说,专利事务所的工作发挥了以下三点职能:(1)有了自己的专利技术作基础,公司可以自由进入市场而不会被起诉;(2)通过申请专利,公司就可以告诉投资人,本公司拥有多少专利,起到吸引投资和提高信誉的作用;(3)申请专利可以防止竞争对手进入自己的潜在市场。
我国已经实施了《技术合同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并参加了有关保护知识产权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版权伯尔尼等国际公约组织。尤其在技术成果交易中,专利事务所可以对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完全自创的知识产权如“专有技术”及商业秘密等实施有力地保护。
(六)律师事务所为创业投资提供法规保障
由于创业投资是一种高风险的商业活动,因此,如何用法律手段来保护创业投资机构和创业企业的合法权益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而这一职能就需要由律师机构来实现。律师事务所可以对企业进行审查,律师维护委托人合法权利,从企业外部控制风险,提高相关创业企业的可信度,如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产权归属、有无重大诉讼、债权债务状况。起草和修改公司章程与契约、参与谈判、审查各种法律文件、设计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对具体的法律事项提供咨询和出具法律意见书。
创业投资的全部过程都离不开专业律师机构的参与。在创业投资的发展过程中,专业律师通过投资契约和一系列的法律文件,为创业资本的运营从制度上提供了保障。律师机构对创业投资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创业投资机构成立时的法律顾问。这时律师的主要职责是草拟、修改和完成合伙协议(公司章程),对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利益关系从法律上加以界定。
第二,创业资本运作过程中的法津顾问。创业投资的商业谈判、合同缔结过程,都需要律师的协助。律师首先根据投资双方初步达成的意向完成投资协议。然后,再根据双方对协议条款的最终谈判结果进行修改,并提交双方确认,完成协议的最后签署。
第三,在创业资本退出时,律师机构发挥着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律师机构主要负责创业企业并购时的法律协议以及企业公开发行时的法律事务。其中包括:(1)从法律角度帮助企业决定与上市有关的事宜;(2)注册将要上市的控股公司,准备有关公司的组织章程;(3)与承销商和会计师一起分析、策划、安排,以最有效的方式对即将上市的公司进行重组,并准备有关的收购或买卖和约;(4)复合现存的重大和约,并在适当的情况下做出修改;(5)复合诉讼及索赔的牵连;(6)复合及报告公司物业的所有权;(7)准备雇员服从计划、服务合约、有关遗产税及其他税项的赔偿保证和其他重大和约;(8)准备所有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纪录;(9)准备及协助董事完成利益声明书、责任书和授权书;(10)提供公司有关承销的法律意见;(11)参与有关准备招股章程的多次会议;(12)为公司及董事提供有关他们在上市时的责任和上市之后的持续性责任的法律意见。
在股票发行中,由于有许多法律问题体现在合同文件以及谈判过程中,需要向律师咨询和在律师的指导下才能顺利进行。在实践中,发行人和投资银行往往分别聘请有证券执业资格的律师担任自己的法律顾问。发行人的法律顾问主要承担以下业务:协助拟募股创业企业进行发行前的一些重组方案设计;参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行准备工作;协助创业企业排除影响该项股票发行与上市的各类法律问题;协助发行企业签署和取得为发行和上市股票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并保障发行准备工作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对发行公司的有关法律事实进行尽责调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工作报告;根据委托,协助公司签署承销协议并参加有关的谈判。聘请的律师的主要职责包括:对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服务机构的有关事实进行尽责审查;协助主承销商进行发行准备工作;为主承销商编制招股说明书和招股文件;独立地进行调查取证,并验证招股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工作报告;协助主承销商签署承销协议和分销协议,并参加有关的谈判。
(七)资信评估机构和信息咨询机构是创业投资运营的信息来源和信用基础
投资者往往缺乏评定新发明项目的知识,对其技术及市场前景难以把握,造成创业项目高风险而成功率低。另外,交易双方由于缺乏创业项目的不确定性因素的信息,或彼此间的信息不对称都会影响交易进行,从而也会加大创业投资的风险。资信评估机构主要通过证券评级和企业资信评估来传递信息、掌握风险以降低整个社会的信息成本,为创业投资者提供对创业企业的信用担保。投资者的信任是创业投资繁荣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如果有来自于专业市场机构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即通过资信评估机构对项目评价认可,将有利于投资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另一方面,创业投资家是创业投资机构的核心要素,如果没有创业投资家,就吸引不到大量的创业资本,创业投资活动也就无法展开,更谈不上前面所说的评定创业企业的新发明项目以及寻求对创业企业的信用担保。那么,创业投资家是凭借什么得以募集大量的创业资本?凭借的就是创业投资家本身的信誉。而创业投资家的信誉又是由准来评定的呢?这项工作也必须交由评估机构完成。
综合以上两方面,具体来说,资信评估机构的工作可以划分为对创业企业、投资项目的技术先进性等进行评估以及对创业投资人信誉的评价,以保证创业投资运作过程顺利进行。
1.对创业企业、投资项目的技术先进性等进行评估
当某一项目申请创业投资的时候,在经过初步的接触认为可以考虑之后,创业投资机构都要请专业的评估机构对项目的构想和创意、技术的先进性、市场的商业前景、需要投资的额度、目标企业的价值等进行全面而完整的评估,以此作为创业投资机构是否对其进行投资的参考或者作为在履行投资程序时所遵循的依据。保证了所选择投资项目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这些都需要标准认证机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以及科技项目评估机构的参与。
标准认证机构是对高科技领域门类繁多、情况复杂而设立的对企业是否属于高科技范畴以及它所开发的技术的先进性水平进行鉴别的中介机构。由于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等方面的特殊优惠,由于科技创业投资系统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了投融资、股票交易等方面的有利条件,为避免“假冒伪劣”现象的发生,维护创业投资领域的正常运行秩序,客观上需要有根据、有标准对企业的高新技术身份进行强有力鉴别的中介服务机构。这类中介服务机构应主要由科技、金融、管理、市场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知识产权评估机构是依据市场机制对高科技企业中知识产权价值进行评价估量的中介服务机构,其评估结果将为该类企业中科技成果或无形资产所占股权比例提供可参考的科学依据。这种知识产权的估值,对创业时期所需货币资金较少且科技含量高、市场导入过程顺畅的高科技企业尤为重要;对符合条件可在二板市场或场外交易市场上市的高科技企业来说,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可作为上市审批部门对申请上市企业总资产规模评价的依据。
科技项目评估机构是专门接受创业投资机构或证券市场监管部门以及其他机构的委托,对某些专业领域中的高科技项目进行客观的市场前景伴价的中介服务机构。创业投资项目的选取关系到投资的成败,好的项目不仅要求技术上的先进性、独创性与高进入壁垒,还要求科技项目转化为商品后能为市场所接纳,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与此同时,产品的生产、流通等环节应易于管理,但是能同时满足以上三项条件的高科技项目是凤毛麟角,因此如何从众多项目中选取符合上述条件的项目成为风险投资专家所面临的最具挑战性的难题。欧盟为此专门建立了一套科技评级体系用于解决这一问题。该体系独具特色:首先是充分考虑到高科技产业的行业差异,针对不同行业制定出特殊的评估模块;其次是分别从科技、管理、商业三个角度对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分析指标高达40多项,保证了项目评级的全面性和适用性;再次,也是最主要的特点是建立庞大的专家委员会,其中既有研究机构的技术专家,也有市场、管理、金融与法律界的专家,因此评级结果具有权威性;最后,该体系还组织了一个包括政府、金融机构、创业基金和产业基金在内的“发起人委员会”对评级项目进行直接投资。另外,该体系附设的科技项目信息市场也吸引了众多私人投资者。
2.对创业投资人信誉的评价
评估机构对创业投资的作用在风险资本投入创业企业之前就已经开始了。这一作用就是对创业投资家的评估。创业投资家是创业投资机构的核心要素,如果没有创业投资家,就吸引不到大量的创业资本,创业投资活动也就无法展开。那么,创业投资家是凭借什么得以募集大量的创业资本?凭借的就是创业投资家本身的信誉。而创业投资家的信誉又是由准来评定的呢?这项工作非评估机构莫属。评估机构对创业投资家的信誉评价,既为创业资本投资人选择专业合伙人提供了便利,同时也凸显了创业投资家的行为价值和社会价值。评估机构对创业投资家的信誉评价是基于多方面因素的,其中包括创业投资家的个人素质、职业背景、从业经验和能力以及投资业绩等等。
除资信评估机构外,信息咨询机构作为专业性的机构,其收集、传递信息的功能较之其他机构更为迅速准确,能够辅助创业投资者进行信息分析与决策,减少不必要的投资失误,最大限度地控制风险。
荷兰国际集团(ING集团)联合荷兰教育部及多家欧洲机构成立了专业性科技评级机构,为金融投资者和政府机构提供对科技发明项目的评价尺度。该体系对每一项目分3个领域进行评级,分别为技术、管理及商业性。
在技术方面细分为独特性、成熟程度、模仿难度、应用能力和开发成本;在管理方面细分为对市场及技术的认识程度、过去的开发成果、技术力量及资金实力;在商业性方面细分为市场优势、市场大小、市场份额、客户评价及专利。
项目经过专业机构评估后,对于创业者,能够比较了解项目各方面的可行性,避免一般偏重于项目的技术性而忽略了其他影响因素,从而能更有效地吸引投资者,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和商业化的速度;对于创业投资个人或机构,可以节约项目的筛选成本,增加投资项目的命中率及成功率,有效地提高基金投资回报。
(八)资产评估机构为创业资本的介入和撤出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创业资本一般多通过参股形式投资到创业企业,因此,确定知识产权的价值和技术人股的份额十分重要,建立一套公平、科学和有效的评估系统,则是发展创业投资的必要环节。
资产评估机构介入创业投资,其主要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评估、出具资产证明等。尤其是权威性的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的评估机构,在这些方面可以提高社会认知的可信性而有不可或缺的作用;此外,在风险资本退出中,无论是创业企业的公开发行、兼并和收购,还是企业回购,必须依据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才能有效顺利地进行。
(九)代理人和投资顾问沟通了创业投资市场资金的供给与需求
20世纪80年代,由于创业投资市场的快速发展和大量的创业投资公司、创业投资者的涌人,使得创业投资市场参与者之间的交往和了解变得更加困难。创业投资者很难对新的创业企业进行评价,而创业企业对新的潜在投资者的决策过程也缺乏了解。缺少直接交流和沟通使交易双方的研究和评估费用都大幅度上升,也使得那些具有很好条件的寻求资金的创业企业很难找到最有利的创业投资者。这样就产生了对代理人和顾问的一种需求,他们的作用就是要解决市场参与者之间信息沟通方面的问题。
1.创业投资公司的代理人
创业投资公司的代理人是上世纪80年代以来才有的现象。以美国为例,该国在1985年以前只有5家创业投资公司的代理人公司。从那时起,代理人公司的数量已增长了3倍多,1994年已达16家,其中7家已经各自为创业投资公司筹集了超过10亿美元的创业投资。
一般来说,大多数创业投资公司并不是用代理人来筹资,部分原因在于潜在投资者不太看好利用代理人为其筹资的创业投资公司,因为这可能暗示该创业投资公司在投资者那里筹资不大顺利。但以下四类创业投资公司例外:没有筹资经验的创业投资公司;对机构投资者不熟悉的创业投资公司;试图筹集大量资金的创业投资公司;专营传统风险的创业投资公司。
那些专长于非风险投资的大合伙公司常把公共养老基金作为自己的筹资目标。公共养老基金投入的决策过程涉及到投资官员、受托人和养老顾问三方,因此必须小心的发展和这些群体的关系。这种情况下,即使创业投资公司很有经验并且拥有威望较高的普通合伙人,他们也愿意利用代理人的经验和关系去从大的养老基金处筹资,而非自己去筹资。某些创业投资公司利用代理人筹集资金,目的是把主要精力集中在投资活动上。
创业投资公司的代理人能经常收到来自需要筹资帮助的创业投资公司的建议书。他们在寻找客户时不需要费力太大,尽管他们进行的活动和创业企业的代理人差不多。他们为潜在的投资者提供广泛的评估服务。他们的成功关键取决于他们在机构投资者中的信誉。这一信誉源于他们持续地提供给创业投资者高质量的出售书。因此,他们在选择筹资用户时非常小心。一旦他们答应帮助某一特定的创业投资公司,代理人就要准备基金的出售备忘录并把它发送给潜在的投资者。然后,他们就要组织一个项目展示会,并和潜在的投资者进行直接的会谈。创业投资公司的代理人也可以利用自己对目前市场状况的了解,代表投资者去谈判。
由于参与竞争的公司少,以及从公共养老基金之类的基金中筹资这一任务的特殊性,创业投资公司的代理人索取的佣金很高。通常的比率是筹集资金额的2%加上在创业投资公司的附带权益。受这种回报的吸引,某些投资银行也成立了一些筹资小组。随着这些新进入者的加入,市场参与者预期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他们期望筹资代理人能在某种程度上缩短筹资期限。
2.创业企业的代理人
创业企业代理人的作用就是帮助创业企业从创业投资公司或创业投资者那里筹集股权资金,并代表创业企业和潜在的投资者进行谈判。从事创业企业代理人业务的主要是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早在风险公司发展初期,它们已在创业投资资金融资活动中居主导地位。随着创业投资公司在创业投资领域所占的份额越来越大,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的作用已降低了许多。通常,只有那些大的非创业投资企业才使用代理人。部分原因是代理费用比率随着筹资规模的增加而降低,而小创业企业往往没有资金能力雇用代理人。另一部分原因则是大创业企业更喜欢和能提供代理人服务的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建立联系。
对创业企业来说,代理人的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
(1)提供研究和评估服务
代理人发挥这一作用必须经过以下几个步骤:选定创业企业的可能候选人;初次评估创业企业;综合调查评估与发行营销,其中包括填写并发送出售备忘录,以及与潜在投资者充分沟通。具体环节如下:
代理人验明那些可能获得创业投资的创业企业,搜集该企业的各种信息,并把信息传递给潜在的投资者。代理人可通过公关经理和股市分析家来寻找其创业投资市场上的客户。公关经理首先通过分析银行已有顾客的筹资需求来选择目标。而股市分析家则通过寻找潜在的初次公开上市的候选公司而获得客户。在这些被选择评估的公司中,偶而也会有一两家虽未获准公开上市但却有股份融资需求的公司。
一旦创业企业被选定为创业投资者的可能候选人,代理人就开始和该企业讨论这种融资方式的可能性。通常创业企业的管理者对创业投资市场了解很少,他们非常需要那些关于股票售价和投资者将对创业企业政策施加何种影响方面的信息。为此,代理人要对创业企业的动作和财务特性进行初次评估,以判断出售能否成功。如果初次评估进行得很顺利,而且创业企业对发行股票的方式很满意,那么,代理人就会得到一份委托契约去进行下一步的综合调查与评估并开始发行营销工作。
取得发行权后,代理人开始收集创业企业的各种信息,并把信息发送给潜在的投资者。代理人首先要做的工作就是写一份出售备忘录(又叫做“出售书”),这份出售书包括有关创业企业的业务、财务、经营历史以及管理队伍等方面的信息。这些信息都是通过访问创业企业的经营收入、现金流量、市场价值、出售证券的情况以及业务收入主要用途的5年规划。和公开发行的证券募集书不同的是,出售书中可以包括公开发行的证券募集书中所禁止的规划和预测。出售书完成后,代理人还要把它发给20~100位潜在投资者。识别潜在投资者是代理人的主要工作之一,通常每个代理人公司都拥有大量关于潜在投资者的行业偏好、营业类型和投资期限等方面的数据资料。潜在投资者大多是私人股份的创业投资公司,但也有一部分是养老基金和捐赠基金这样的机构投资者。对那些寻求私人股份的创业企业来说,公司收购者也是其潜在的投资者。在发送完出售书后,代理人就要和创业企业的高级主管们一起准备“项目展示”,并访问潜在的投资者以讨论出售书的细节。对投资者和投资顾问来说,访问是向创业企业管理者询问出售书的细节并评估该企业管理质量和特色的好机会。而项目展示则是投资者评价项目的好机会。项目展示通常要在潜在投资者集中的地方进行。
(2)提供谈判服务
代理人代表客户即创业企业同潜在的投资者谈判,并利用自身对市场条件的了解来帮助创业企业获得较优惠的条款。项目展示后,有兴趣的投资者在向代理人递交条件文件之前,还会进一步的综合调查与评估,或叫审慎调查过程。这些文件说明了投资者将要投资的条件,包括价格以及在此价格下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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