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临朐县明星服务企业综合考核
评选办法(试行)
为做大做强我县商贸服务企业,尽快形成主业突出、管理先进、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商贸服务企业群体,提升服务业发展整体水平,经研究决定,对全县商贸服务企业进行综合考核,开展评选明星服务企业活动。为此,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和意义
(一)鼓励商贸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引导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和现代化方向发展,提升商贸服务业整体水平。
(二)引导商贸服务优势企业发挥品牌效应,优化资源配置,尽快形成以大企业、品牌企业为主导的发展格局,加快流通现代化进程。
(三)挖掘一批商贸服务业代表性企业,对其创业成长、经营业绩、成功案例、服务社会等方面进行剖析和宣传,推介成功经验,为全县服务业发展提供有益借鉴。
(四)加深社会各界对商贸服务业优势企业的了解,扩大影响,吸引国内外投资者和合作伙伴。
二、考核评选原则
坚持“自愿、公开、公正、科学”的原则,主要从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两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一)经济效益:评价经营主体的缴税能力。
(二)社会责任:
1、当年税金解缴率;
2、企业五项保险统筹金征缴率;
3、当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发生重大商品质量、服务质量事故;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重大环保责任事故;违反《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侵害职工合法权益;发生偷税行为被立案查处或当期欠税数额较大;违反《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拖欠员工工资。
三、考核评选范围及名额
县内独立核算且盈利的商贸服务业经营单位,包括商贸经营、现代物流、餐饮休闲和商品交易市场等经营主体,均可参加评选。每年评选20名。
四、考核指标体系
指标数据以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和统计报表为准。综合考核指标体系见下表:
临朐县明星服务企业综合评价考核指标
项目
指标
单位
效益指标
缴纳税金总额
万元
社会指标
税金解缴率
%
五项保险统筹金征缴率
%
(一)效益指标。缴纳税金总额:指当年实际缴纳的税金。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关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二) 社会指标。税金解缴率:指报告期实际缴纳税金与应缴纳税金的比例。计算公式为:
×100%
税金解缴率=
报告期实际缴纳税金
报告期应缴纳税金
五项保险统筹金征缴率:指当年实际缴纳的五项保险基金与应缴保险基金的比率。计算公式为:
×100%
五项保险统筹征缴率=
报告期实际缴纳的保险基金
报告期应缴纳保险基金
五、考核评选办法
(一)数据确认。报名参选单位根据当年度实际经营业绩提报数据,经相关部门核对后进入评选程序。
(二)基数确定。以所有参选单位为计算样本,以某项指标的平均值作为该指标的基数。
(三)分值计算。参选单位的某项指标与基数的比乘以100得出该单位该项指标的基础分值。基础分值乘以权重得出该单位某项指标得分。将各项考核指标最终得分汇总排序,每行业确定前5名为候选单位。
(四) 指标权重。参选单位基础得分按以下指标和权重进行换算。
临朐县明星服务企业综合考核指标权重
项目
指标
权重(%)
效益指标
税金总额
70
社会指标
税金解缴率
10
五项保险统筹金征缴率
20
六、考核评选程序
(一)由符合评选入围条件的商贸服务企业自愿申报,填写《临朐县明星服务企业考核评选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供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决算报表。
(二)由县评选办对商贸服务单位提供的指标进行审核测算排序,提出“临朐县明星服务企业”建议名单,报县政府审定。
(三)“临朐县明星服务企业”每年评选一次,不搞终身制,以鼓励商贸服务企业公平竞争。
七、表彰办法
当选企业由县政府授予“临朐县明星服务企业”称号,颁发荣誉牌匾和荣誉证书。
八、配套措施
(一)积极推介示范单位。由“临朐县明星服务企业”评选办公室对当选单位进行宣传推介,推广其成功经验。
(二)建立评选举报制度。对考核资料不实,采取弄虚作假手段骗取荣誉的企业,一经查实,取消荣誉称号,收回荣誉牌匾和证书,予以通报批评,并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九、组织领导
县委加快服务业、旅游业发展工作委员会负责考核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贸易、财政、劳动、国税、地税、工商等部门参加的“临朐县明星服务企业”考核评选办公室,统一组织数据审查、综合考核、评选确认工作。
附件:1.临朐县明星服务企业考核评选申报表
2.企业年度经营情况表
3.有关名词解释
附件1:
临朐县明星服务企业考核评选申报表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详细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移动电话:
申报声明:
本企业自愿参加全县明星服务企业综合考核评选。本企业将按照考核评选要求,如实报送有关资料,如有虚假等不实行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注:申报表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和企业印章。
附件2:
企业年度经营情况表
企业名称(盖章)
主营业务
注册资本(万元)
从业人数(人)
销售(营业)额(万元)
市场商品交易额(亿元)
缴纳税金总额(万元)
税金解缴率(%)
养老统筹金征缴率(%)
县国税局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县地税局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县财政局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县工商局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县贸易局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
有关名词解释
流通企业:独立核算,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从业人员100人以上,从事商品流通、国内贸易的企业。包括批发及零售贸易企业。
物流企业:独立核算,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从业人员100人以上,专门从事物流配送活动的企业。包括原材料及生产要素物流、采购物流、销售物流、仓储物流、第三方物流、加工物流、运输物流等。
餐饮企业:独立核算,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从业人员50人以上,对食物进行现场烹饪、调制,并出售给顾客主要供现场消费的企业。包括饭馆、菜馆、饭铺、冷饮馆、酒馆、茶馆及企事业单位对外营业的食堂等。
住宿业:独立核算,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从业人员100人以上,有偿为顾客提供临时住宿服务的企业。包括宾馆、旅馆、招待所等。
美容美发企业:独立核算,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上,从业人员10人以上,从事美容、美体、化妆及理发、染发、美发的企业。
休闲企业:独立核算,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从业人员20人以上,面向社会开展以增进人的身心健康和休养、娱乐为主要经营内容的企业。包括各类健身场所、农家乐、洗浴场所、棋类游艺场所等。
商品交易市场:拥有经营业户100个以上,占地面积20亩以上的各类批发、零售市场。
抄送:县纪委、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
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4月27日印 (共印9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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