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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主义劳动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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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西雅:论社会主义劳动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纪念《鞍钢宪法》诞生五十周年 推荐《论社会主义劳动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韩西雅 在纪念《鞍钢宪法》诞生五十周年之际,向读者推荐这篇《论社会主义劳动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文章是2001年写成的。写这篇文章的由来已在文首说明。 社会主义劳动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实质是:在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的国家中,工人阶级当家作主、管理企业、管理整个国家经济、以至管理整个国家的问题;就是要建立和完善同资本主义民主绝对不同的、人类最先进的民主制度——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问题。 这个问题,马克思主义的导师们,马、恩、列、斯都有过重要的论述和不同程度的实践。 中国共产党,从建党之始起,就把这个问题看成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革命战争年代,在各个革命根据地,党都掌握过专政之权,管过企业、管过经济,都不同程度地进行过劳动群众当家作主、民主管理的实践。 新中国诞生以后,从根本大法上确立了工人阶级是国家的领导阶级;指导思想上明确了工人阶级是企业和国家的主人,党和政府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法制上制订了职工民主管理企业的法律和制度。 这样一个科学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要在整个国家中推行,是一次伟大的试验、探索,在实践中很自然地会出现不同的结果、经验和教训,会受到不同社会意识的影响,不可避免地出现认识上的分歧、矛盾、甚至斗争。 毛泽东同志是在党的主要领导人中最坚定的站在无产阶级立场上,从建国之始就殚精竭虑,孜孜以求地探索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确保工人阶级当家作主的典范。他在生产关系问题上,十分重视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制度基本建立以后,怎样处理好社会主义劳动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问题。正是从这个着眼点出发,毛泽东同志才对1958年出现的,以“两参一改三结合”和政治挂帅、大搞群众运动的企业管理新鲜经验予以高度评价,称之为“鞍钢宪法”。对1960年中共鞍山市委《关于工业战线上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开展的报告》以高昂的语言歌颂说:“……这个报告,……创造了一个鞍钢宪法。鞍钢宪法在远东、在中国出现了。” 在这个时期,毛泽东同志对于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研究是规模宏大、内容丰富的,他亲自下去调查研究,阅读大量各级党政的报告、资料,特别是邀约同志一起,认真阅读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著作。在此过程中,发表了大批论断和批注。这就大大超出了鞍钢宪法的范围,涉及对社会主义企业的建设和管理、社会主义经济、以至整个社会主义国家建设,甚至涉及到社会主义国家之间、不同社会制度国家之间的关系问题。 这些论断和批语,都是即席发表的,不加整理,看似分散;加以整理、概括,却就成了一个体系。本文以毛泽东同志十分重视的“社会主义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为题,把自建国以始、整个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毛泽东同志发表的有关论断和批语概括成以下五个方面:“一、所有制问题基本解决以后,最重要的问题是不断地改进和变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二、必须破除人与人关系中的资产阶级法权,建立平等、互助、合作关系。三、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工人阶级管理企业、管理上层建筑。四、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是处理社会主义社会和企业内先进与落后之间的关系的重要方法。五、正确处理劳动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必须政治挂帅。”这样五个方面,就构成了一个体系。 这个体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头十年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产生的,是在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伟大胜利,积累了丰富的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产生的。可以说是毛泽东同志在社会主义建设理论探索中一方面的最新成果。是对中国的、以至国际社会主义运动的理论贡献。 这个体系是毛泽东同志亲自领导中国党、国家和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中形成的思想体系,可以说是毛泽东思想关于科学社会主义建设思想的成果,是毛泽东思想一个方面的新成果。是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宝库的贡献。 从那时到现在,时间已经过去整整半个世纪。在此期间,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国际社会主义运动,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演变。生活越演变,中国无产阶级和革命人民越是向往科学社会主义,越是缅怀产生鞍钢宪法那个揭开人类社会主义历史新篇章的新时代,越是体会毛泽东同志的思想是颠扑不破的马克思主义真理,是指引我们坚持在科学社会主义大道上战斗前进的光辉明灯。 毛泽东同志的思想博大精深。本文所郑重奉献给读者的,是毛泽东同志亲自发表的论断、批语、思想。至于作者所作的编写工作,在于说明毛泽东同志是在什么场合、针对什么问题,发表这些论断、批语、思想的,是记录了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社会主义中国的某些历史进程。凡有阐释,水平所限,不妥之处,在所难免。敬请高明同志指正。 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论社会主义劳动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读《毛泽东读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批注和谈话》,联系20世纪50年代的情况) 韩西雅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起,毛泽东同志就着手探索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的实际相结合,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他发表了《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著作,都是探索中的重大成果。 1958年,他又提出了《关于读书的建议》,并亲自带头和同志们一起读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和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下册。在读书过程中,他作了许多批注,发表了许多谈话。 在读书过程中,毛泽东同志对于社会主义劳动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比较重视,发表了重要意见。 1997年,《毛泽东读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批注和谈话》一书出版。 本文是作者在阅读该书中毛泽东同志关于社会主义劳动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批注和谈话以后,联系20世纪50年代我国有关这个问题的一些实际情况写的。是作者的学习体会。 社会主义劳动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中、社会主义经济中、也是整个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中,都要不断正确处理。 毛泽东同志的有关批注和谈话,迄今仍有重要指导意义。20世纪50年代的情况,已经成为历史,对现实也有参考价值。至于文中表达的作者个人观点,那完全是探讨性的,可以商榷,可以批判, 一、所有制问题基本解决以后,最重要的问题是不断地改进和变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一)生产关系包括所有制、劳动生产中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分配形式三个方面。 毛泽东同志说:“马克思、思格斯、列宁、斯大林认为,生产关系包括所有制、劳动生产中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分配形式三个方面。”(《毛泽东读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批注和谈话》,67页,以下称《批注和谈话》) 生产关系这三个方面,是又相区别,又相统一的辩证体系,相互作用,缺一不可。其中,所有制是基础。有什么生产资料所有制,就要有与之相适应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劳动成果的分配形式,这是问题的主要方面。另一方面,劳动生产中人与人之间酌相互关系和分配形式又可以反作用于所有制,影响所有制的存在和发展。 资本主义私人占有生产资料,资产阶级的目的是凭借资本,购买也被视为商品的无产阶级的劳动力,强使无产阶级为其劳动,创造新价值,实行按资分配,从中剥削无产阶级的剩余价值。为此,资产阶级必然要与之相适应地建立一种由他们自己及其代理人少数人管理、统治、压迫属于多数的被雇佣的无产阶级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把无产阶级置于不平等的、被奴役的地位之上,使之尽力劳动,尽可能多地提供剩余价值。这种资本主义制度必然引起无产阶级的反对。资本主义企业中,不仅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和斗争,资产阶级还千方百计制造和挑拨无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和斗争,妄图从中渔利。资本主义制度下这样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阻碍了生产力的顺利发展。20世纪后半叶,为了缓和矛盾,资本主义也采取了某些“工人参于管理”等改善人际关系的手段,以图调动无产阶级的积极性。但是,他们剥削、压迫的本质不可能根本改变,无产阶级革命、资本主义灭亡、社会主义兴起,不可避免。 社会主义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由联合起来的劳动者集体占有生产资料,就是要消灭压迫和剥削,由劳动者自己当家作主,自觉生产劳动,并分配劳动成果。 为了真正达到这个目的,在基本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同时,必须处理好劳动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使全体劳动者人人都有当家作主的权力,从而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创造出尽可能多的新价值,实行按劳分配,为劳动者集体创造日益美好的生活。 如果不然,在建立公有制以后,人们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仍由少数人掌握管理大权,多数人却处于元权状态。一方面是少数管理者发号施令管理多数人,另一方面多数劳动者对少数管理者的行为无权干预,这种不受监督的少数人擅权的结果,必然导致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唯心主义、官僚主义和腐败,公有的生产资料的支配权为少数人占有,少数掌权者必然不可能进行真正正确有效的管理;并且必然要以权谋私,侵占多数公有者的利益,生产资料公有的实质也将丧失而虚有其名;分配也就不可能是真正公平的按劳分配,整个社会主义的实质也将应演变而丧失,这就是劳动生产中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对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深刻的反作用.为了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必须正确处理劳动生产中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 然而,现代大工业生产,要求把工人阶级组织成为具有铁的纪律、服从高度集中统一、千百万人听一个人指挥的产业大军,加上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差别的存在,少数脑力劳动者管理多数体力劳动者的状况还将不可避免地长期存在。在此情况下,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的劳动生产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必须本着平等、互助,合作的精神,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把集中统一建立在广泛民主的基础之上。 (二)所有制性质相对稳定的时期内,在劳动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不断变革。毛泽东同志提出一个论点:所有制性质相对稳定的时期内,在劳动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却不能不是不断变革的。所有制方面的革命,在一定时期内是有底的,人们在劳动生产和分配中的相互关系,总要不断地改进,这方面很难说有什么底。 他说到:原始社会的公有制度,时间很长,几万年都是同样性质的,但是人们在劳动生产中的相互关系却有很多变化.我们的国营企业,解放以后,一直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性质,而在这十年中间,人与人在劳动生产中的关系,变化却是很大的。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整个国民经济变成单一的全民所有制以后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它还是全民所有制。但是,人们在劳动生产和分配中的相互关系,总要不断地改进。当然全民所有制的企业,集体所有制的企业,在所有制方面还要有它的变化,有它的发展。例如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将来还会从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过渡到共产主义全民所有制。但是所有制的变革在一定时期内总是有底的,总是不能没有限度的。可以设想,将来全世界实现共产主义以后,人们在劳动生产和分配中的相互关系,还会有无穷的变化,这方面很难说有什么底。但是所有制方面不会有多大变化。(均见《批注和谈话》319、805、806页) 毛泽东同志的这些论断体现了辩证唯物主义的质量互变律,也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不断革命论和革命发展阶段论,是马克思主义的论断。这是因为所有制的变革是生产关系的一次质的飞跃。劳动生产中人与人的相互关系和分配形式的改变,从整个生产关系来说,具有量变性质。所有制的变革必须经过革命;劳动生产中人与人的相互关系随着生产力的量变所要求的变革,却可以通过内部的改革渐进发展。所有制这种生产关系的质变,既不可避免,也必然不断出现,但是质变必须在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才能出现,在量变积累时期里,质总是相对稳定的.认识了这个规律,就应当自觉地去推动劳动生产中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发展,为巩固和发展所有制、以至巩固和发展整个生产关系而努力。 毛泽东同志的这个论断又是对人类社会生产关系发展规律、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十年中我国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新实践的总结。新中国成立,党和国家从开始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起,随即对劳动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不断地进行了许多必须的变革。 (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我国生产资料公有制企业中人与人关系的变革大体经历了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祛除原来同生产资料私有制相适应的劳动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主要有:明确确定全国工人阶级和各个企业的职工是国家和企业的主人,工人阶级和企业职工有管理国家和企业的权利和职责,党和国家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及时地从中央到基层,把全国工人阶级组织到统一的工会之中,国家及时制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确定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原则,作出了国营、公营企业中建立工厂管理委员会与工厂职工代表会议的决定。针对原来在企业中压迫工人阶级的旧制度,发动群众进行了工矿企业的民主改革,对企业内部的反革命势力、帮派、反动会道门头子进行清理,开展了反对、取消封建把头、“拿摩温”和搜身制等等一整套压制工人的管理制度。建立工厂、车间、班组三级生产管理和生产责任制、交接班制、质量检验等生产管理制度,真正吸收工人参加管理,一大批民主改革和生产改革中的优秀工人被提拔到各级生产管理岗位上采,大批工人积极分子被选人工厂管理委员会,直接参与企业管理工作。明确实行厂长负责制的国营企业的厂长必须尊重工会,一切生产管理上的重大问题,必须与工会商量,取得工会的同意和支持。党委对工会工作要进行领导和支持,党委和行政要帮助工会解决实际问题。 工厂中的工会组织应当配合行政,帮助行政实现管理民主化。明确工厂企业中党、政、工三位一体的关系。针对原来企业中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同工人之间存在的矛盾,开展对双方的思想政治教育,帮助工人认识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是搞好企业不可缺少的力量,他们也是依靠工资收入的脑力劳动者,是工人阶级中的一个阶层,应当主动团结他们; 同时教育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认识到轻视体力劳动、轻视工人是不对的,广大工人群众最有觉悟,最大公无私,应当向工人群众学习,通过教育,消除双方的隔阂,增强工人阶级内部的团结。 在民族资产阶级私有的工商企业中,在改变所有制以前,就通过劳资协商会议、签订集体合同,直至公私合营的一系列又团结又斗争的工作。公私合营以后,也同样地建立起了同国营企业一样的职工当家作主的民主管理体制。 通过这一阶段的民主改革,确立了职工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工人们说:“民主改革是工人在解放后的第二次翻身。”在公有制企业中初步形成了劳动生产中人与人之间的新型关系。 十分明显,对于广大工人阶级群众来说,正是劳动生产中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这种变革和分配中对工人群众实际利益的改善,才使他们从切身利益中深刻体会到了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无比优越性,才使他们的社会主义觉悟和积极性大大提高,才使生产力得到大解放。 第二个阶段,在祛除了私有制下的人与人关系以后,究竟应当建立怎样的新型人与人关系?碰到了两种思想和状况。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6年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全国的生产资料基本上消灭了私有制,实现了公有制。毛泽东同志说:“所有制问题基本解决以后,最重要的问题是管理问题,即全民所有的企业如何管理的问题,集体所有的企业如何管理的问题,也就是人与人的关系问题。这方面是大有文章可作的。”(《批注和谈话806页》。) 然而,在所有制问题基本解决以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企业究竟应当怎样管理?劳动生产中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究竟应当如何处理?就我国来说是一个有待解决的新问题。从上述第一阶段的情况来看,一方面,由于党的阶级观点和群众观点认为: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党的责任就是要使群众认识自己的利益,并且团结起来,为自己的利益而奋斗;工人阶级是中国社会中最先进的领导阶级,是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党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也由于党从实践中认识到工人阶级身上蕴藏着无穷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只要顺应他们的迫切要求,把压在他们身上的那套压迫、剥削工人阶级的反动制度废除,生产力就可得到大解放。使我们在一开始就作出了比较正确的决定,初步开创了尊重广大职工群众当家作主的民主管理制度。 另一方面,由于实行了公有制的是现代大工业企业,它要求高度集中的管理和指挥,这方面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同资本主义私有企业仍有共同之处。这些企业本来的管理制度就是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形成的,我们既认识到社会主义企业同资本主义企业的本质区别,意识到不能照搬他们的做法,但也不可避免地要一定程度地有所借鉴;特别当时有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的企业管理经验,我们就把学习苏联看成是一条重要的途径,问题却正在于苏联经验中既有许多体现社会主义本质、区别于资本主义的先进东西;同时却也包含有从资本主义承袭过来的东西。 这两方面的状况,就使我们在探索我们自己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的管理制度,研究劳动生产中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时两种思想都影响我{门,并表现为长时期地存在两种不同认识的分歧、甚至矛盾和斗争。实际上这种不一致,从建国之初到1959年时,一直存在。 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党中央,一贯主张我们既“必须向一切内行的人们(不管什么人)学经济工作”,又必须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向别人学习时采取分析的态度,结合中国的实际,走自己的路。毛泽东同志本人,从《论十大关系》到如此认真地读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做了那么多批注和谈话,就是他孜孜不倦探索的具体体现。 (四)在公有制基础上建立劳动生产中人与人关系时碰到两个问题。 现在回顾当时历史,不同认识从根本上来说,集中在两个问题上:一个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究竟是使全体人员中建立起平等、互助、合作的人与人的相互关系,由全体人员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共同生产经营管理呢?还是由少数人掌握经营管理大权,管理多数人去劳动生产呢?另一个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的全体人员中、工人阶级队伍内部是不是存在矛盾?是什么样的矛盾?应当如何处理? 第一个问题,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如何管理。前面我们讲到了建国初期的企业领导制度,首先建立的是工厂管理委员会和职工代表会议制度。关于工厂管理委员会,1950年国务院财经委员会发出关于国营、公营工厂建立工厂管理委员会的指示,规定工厂管理委员会是在企业主管机关的领导下的企业行政组织,由厂长(或经理)、副厂长(或副经理)、总工程师(或主要工程师)及其他生产负责人和相当于以上数量的职工代表组成。厂长、副厂长(或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及工会主席为当然委员,以厂长(经理)为主席,当厂长与管委会出现分歧时,在请求上级指示的同时,可先按厂长意见执行。职工代表由工会召集全体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工厂职工代表会议由工会主席召集,定期召开,职工代表会议有权听取与讨论管理委员会的报告,检查管理委员会对工厂经营管理及领导作风,对管理委员会进行批评和建议。职工代表会议决议,须经管理委员会批准,由厂长命令颂布后方为有效。 这样一套规定,实际上是职工群众集体管理与厂长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这种制度对提高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激发他们的社会主义积极性,使职工自觉地、有组织、有纪律地生产劳动,发展生产力,促使企业负责干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树立民主管理意识,防止主观主义、官僚主义、独断专行;以及培养广大工人阶级群众管理企业和经济的能力,都有重要意义,随后,当企业中党的力量日益发展,在企业开展肃清反革命、进行民主改革等带有政治性的斗争提上日程,党组织的作用日益重要以后,全国企业领导制度先后转变为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这对在企业中加强党的政治核心领导,民主改革的完成,起了积极作用。 1953年,国家开始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企业更把生产任务提到中心位置,加强生产经营中的管理工作,更被重视。国家就更重视学习苏联经验。1954年中共中央批示国营工矿企业把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改为厂长负责制。实际上是学习苏联的“一长制”,建立厂长、车间主任、工段长的三级一长负责制,建立生产指挥系统的单一领导关系,并相应地建立职能部门的专责制和生产工人的岗位责任制。“一长制”虽然对建立一些管理制度,强化管理起了一些作用,但出现了削弱党的领导、民主管理制度中断、厂长独断专行等现象。证明“一长制”是不利于社会主义企业的。1956年,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批评了“一长制”,决定重新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1957年中共中央又决定在企业中同时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并使职工代表大会制的内容比解放初的职工代表会议又有了许多发展,十年间企业管理制度、企业劳动生产中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的这一个翻复,既反映两种管理思想的存在,又说明企业管理制度、企业劳动生产中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必须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而改变;更说明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劳动生产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必须建立在平等、互助、合作的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之上。 第二个问题,社会主义制度下,工人阶级队伍的内部矛盾。这个问题在工会工作中突出地反映出来。 1.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第一次扩大会议。 1949年6月,当时主持全国总工会日常工作的副主席李立三同陈伯达讨论一个理论问题时发表了《在公营企业中贯彻公私兼顾政策问题的几点意见》。李立三在肯定公曹企业里公私之间的利益一致的前提下,指出在公曹企业中还存在工人阶级的整体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长远利益与日常利益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的性质是阶级内部的,没有对抗性,可协调的,是应当用公私兼顾的方法采解决。李指出:这种公私利益之间的矛盾反映在行政与工会的关系上:,行政所处的地位和环境多代表公的利益,很难照顾到每个工人的利益;工会是工人群众的组织,它所处的地位和环境就是多关心工人的日常利益。因此,行政与工会必须互相协商、互相帮助、补充,才能真正贯彻公私兼顾的政策.行政与工会有时在某些具体问题上发生争论,就是工人阶级内部以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来求得某些具体问题上公私利益矛盾的一致,也就是工会与行政互相帮助、补充的一种表现形式。李认为:在工厂企业中加强党的统一领导是很必要的,党委集体讨论工厂企业中的重大问题,可以避免在公私兼顾问题上发生大的偏差。李的这篇意见,既符合实际情况;又符合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是完全正确的。 1950年7月,中共中央中南局第三书记邓子恢在中南总工会筹委扩大会议上作的《关于中南区的工会工作》报告,分析了工会工作普遍出现脱离群众的现象及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明确提出工会工作的具体立场与工会组织必须代表和维护工人利益的问题。邓认为工会工作发生脱离群众的现象,首先是工会工作者缺乏明确的阶级立场,工会工作者未能及时地反映与切实代表工人阶级利益和工作方法中存在着相当严重的官僚主义。他认为,在公营企业中,工会工作者的立场和态度,也不应该与行政管理人员混同起采。虽然双方都是为了国家,双方也同是为工人的利益服务,基本立场是一致的;但应该认识彼此岗位不同,任舞不同,因而彼此的具体立场也应有所不同.如果有些企业管理者犯了主观主义,或者是一个漠视工人利益的官僚主义者,厂方作事,就很容易违反工人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工会工作者盲目地跟着厂方走,不加批评,甚至强迫工人执行,结果不仅造成工会脱离工人群众,而且给特务分子以破坏机会,反对工会,造成工人队伍分裂,这对工人、对生产、对国家都是极端不利的。因此,邓主张,如果厂方某些规定与措施对工人不利时,工会工作者必须根据工人意见,与厂方商量修改。如厂方主观主义、官僚主义,不接受工会意见,工会应该代表工人向厂方提出抗议,向上级申诉,以至向法庭控告,以达到维护工人利益的目的。对子工会与政府的关系,邓子恢也提出;工会与政府人员的立场在基本一致的前提下,也应有所区别的观点。 十分明显,邓子恢在这里所论述的是工会如何克服脱离群众现象的问题,但更深层次反映的却是在我们的公营企业和政府机关中都出现了主观主义、官僚主义、不关心群众、不尊重群众、损害工人阶级利益的现象。也就是说,出现了工厂领导同职工群众、政府工作人员同工人阶级群众之间的人民内部、工人阶级内部的矛盾。真正要处理的正是这类矛盾。现在看采,这正是一个在所有制问题基本解决以后,要求正确地解决好劳动生产中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一个问题。邓子恢敏锐地、较早地提出了这个问题。 邓子恢的报告报送了中共中央,刘少奇为中共中央批转这个报告所拟的批语是:“这个报告很好,各地可照邓子恢同志做法,在最近三个月内认真探讨一次工会工作,并向中央作一次报告,以便加强各级党对工会工作的注意,改善工会工作。”这个报告经过毛泽东、周恩来、朱德、任弼时和李立三阅后转发各中央局和省、市委,并先后由《长江日报》、《工人日报》、《人民日报》发表。 工会工作遇到的问题引起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的关注。1951年1月,毛泽东曾找李立三谈了一次关于工人运动问题,并批发了中共西北局关于职工运动的报告,指出工会工作存在脱离群众的严重缺点。同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毛泽东讲到工会工作时说:“工会脱离群众的现象是有的,但工会工作者都是热心家,只是对业务不熟悉,基本问题是我们进行教育不够,问题不在干部,而在我们。四中全会一定要讨论工会工作,并以管好工厂、工会工作为中心来研究。全总过去工作有成绩;成绩很大,问题甚多。有些工厂企业中,党、工会同群众的关系不正常,脱离群众现象很多,全党都要注意这个问题。” 邓子恢的报告发表后,在东北城市工作会议上有人提出邓的文章是在宜传“机会主义原则和理论”。中共中央东北局书记高岗认为邓文“欠妥”,混淆了思想界限,并于1951年4月撰写了《论公营工厂中行政与工会立场一致性》的文章,针锋相对地批判邓文。高岗认为,公营工厂中没有剥削,没有阶级矛盾,行政与工人利益是一致的,行政与工会没有立场的不同。高不同意工会工作者与行政管理干部基本立场一致而具体立场有所不同的观点。认为具体立场不同的说法,模糊了工人阶级在国家政权中的领导地位,模糊了公营企业的社会主义性质,模糊了公营企业与私营企业的本质区别。高岗将这篇文章送毛泽东审阅,并拟在《东北日报》上发表。4月29日,胡乔木就此事写信给毛泽东和刘少奇。5月15日,刘少奇在胡乔木的倌上批示:“我意高岗同志文章暂不发表,待四中全会讨论此问题时当面说清楚,高文可送邓子恢同志一阅。”刘还写信给高岗,建议在四中全会时讨论这个问题,文章暂时以不发表为好。 党内在工会问题上出现意见分歧和争论后,刘少奇曾于1951年6月间撰写了一篇读邓子恢、高岗两篇文章的长篇笔记。刘在噻笔记》中肯定邓写文章的必要性,认为邓的基本思想是正确的,所谓立场问题在基本上也是不错的。虽然邓文中有些提法不清楚,说法有毛病。刘的《笔记》侧重从理论上分析了国营企业内部矛盾问题。他开宗明义提出了,在工厂内部人与人的生产关系上存在着矛盾。国营工厂内部的基本矛盾,就是国营工厂管理机关与工人群众之间的矛盾,就是国营工厂内部的公私矛盾,刘认为,这是一种根本上非敌对的、工人阶级和人民内部的矛盾,是应该用同志的、和解的、团结的办法来处理的矛盾关系。但是一种不容否认的、客观存在的、真正的矛盾,是在长时期内要我们来认真地加以调整和处理的矛盾。由这种矛盾所构成的国营工厂内部的各种关系,就是国营工厂中完全新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目前在国营工厂中所发生的一切问题,差不多都是从这个基本问题 上发生出来的,或与这个基本问题有关系的。如果不能正确地处理这个问题,就不能正确地处理国营工厂中的一切问题。 鉴于处理、调节这种矛盾的需要,刘认为国营工厂中由工人群众组织工会,并由工会代表工人群众和工厂管理机关调处各种有关双方的问题,就是必要的。工会工作者与国营,工厂管理人员,在关涉工人阶级整体利益的问题上,他们的利益和立场是共同的、一致的;但在关涉双方的各种个别问题上,他们彼此之间是各自站在同对方相矛盾的地位与立场上。 刘少奇的这篇《笔记》是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原理,对国营企业中的矛盾进行科学分析的、对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和工会运动具有重大意义的文献。但因形势的变化,未能公开发表。直到34年以后,才以啜国营工厂内部矛盾和工会工作的基本任务》为题,编入了《刘少奇选集》,与世人见面。 20世纪50年代上半叶,中国正处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高潮之中,党和国家的任务千头万绪。党的七届四中全会到1954年才召开,集中处理了高岗、饶漱石反党分裂活动事件,对于1951年亟需讨论的工会问题,就于1951年12月改由全国总工会召开党组第一次扩大会议来解决。 结果,这次会议并未对工会工作的基本经验和存在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更没有严肃认真地对国营企业中的矛盾问题和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关系问题进行科学的探讨。而是一开始就集中对李立三进行了批判。会议通过的《关于全国工会工作的决议》,对孪的“错误”归纳为三点:一是强调国营企业中的公私矛盾,其结果就会把工会变成为完全狭隘的经济主义的组织;二是否定了党对工会的领导,犯了极其严重的工团主义错误;三是领导方法是主观主义、形式主义、事务主义,甚至是家长制的。并给李立三戴了“经济主义”,“工团主义”两顶帽子,称李表现了社会民主党的倾向,这种社会民主党的倾向是完全反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是对于职工运动和党的事业极其有害的。 现在看来,建国以后党内在工会问题上出现的第一次争论,最深层的问题实际上是承认不承认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本实现以后,企业内工人阶级内部还存在矛盾的问题;是承认不承认生产资料公有制基本建立以后,还要经过不断努力,建立和完善人与人之间新型的,适合生产力发展需要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问题。李立三、邓子恢、刘少奇酌探索是完全必要的,他们的认识基本上是正确的、并且是有先见之明的。可惜他们的努力受到了错误的干扰。 全总党组第一次扩大会议所造成的后果,就是在一段时间里工会工作中只强调国营企业内部利益的一致性,讳言矛盾‘只强调要职工努力生产,不敢保护职工的经济、民主权利;只强调工会服从党的领导,不敢讲在党的领导下发挥工会的独立组织作用。这就助长了企业党、政领导干部的主观主义、官僚主义、不关心群众、不尊重职工民主权利的作风的发展,使企业中客观存在的矛盾得不到及时处理。 2.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第三次扩大会议。 党内在工会问题上的又一次斗争,从50年代中期以后逐步发展起来,集中表现在1958年全总党组第三次扩大会议对赖若愚等人的批判。 全总党组一次扩大会议以后,李立三调离全总,由赖若愚主持全总工作。 随着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改造的逐步深入,至1956年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基本完成,人民内部矛盾逐渐突出并成为国家生活中普遍存在的居主要地位的矛盾。工矿企业中领导同职工群众之间,国家利益同职工个人利益之间的矛盾,明显突出出来.企业领导干部作风上的严重官僚主义,命令主义,不尊重职工民主权利,听不得不同意见,有些干部滥用职权,对职工群众态度恶劣,引起群众严重不满,导致矛盾激化。 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工会不能切实保护职工的利益。群众埋怨工会不替工人说话,说工会同行政“一鼻孔出气”,是“行政的尾巴”。导致工会脱离群众的现象日益严重。而一些企业领导干部却认为工会配合不够,认为群众监督是同加强企业管理唱对台戏;工会强调维护职工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是“群众的尾巴”。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工会干部自叹是“三夹板”干部,情绪苦闷,无所适从。 1956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八次代表大会提出,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要开展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刘少奇在《政治报告》中讲到工会时提出,应当密切关心群众生活,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向一切企业中违法乱纪、侵害群众利益、不关心群众生活的官僚主义现象进行勇敢的斗争。 全总主席赖若愚在“八大”上作了{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作用》的发言。他认为,在工人阶级取得政权以后,最根本的任务就是努力发展生产,不断提高社会生产力,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工业国,但是,发展生产,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并不是工会独特的任务,而是所有党的组织、国家机关、经济机关和全体人民共同的任务,在实现这个共同任务的斗争中,工会的作用就在子联合和团结全体工人阶级,保护职工群众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并且以共产主义精神来影响、教育广大职工群众,发挥中国工人阶级艰苦奋斗、克勤克俭的传统,以创造性的劳动和负责精神,来建设社会主义的新生活。工会只有联系了群众,才能发挥作用,这就要求工会组织必须认真地关怀和保护职工群众的利益.在我们的阵营中,不可避免地会长期存在着各式各样的官僚主义倾向。 职工群众的物质利益和政治权利,还有可能遭到官僚主义的侵害。在我们的国家里,国家利益和职工群众的利益是一致的。同时,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失调也是常有的现象,也就是说两者之间是有一定矛盾的。工会既要教育职工群众正确对待国家利益,又要组织职工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这样才能有效地联系群众,把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工会还必须发挥职工群众的监督作用,这是防止和纠正官僚主义有效的办法之一。群众监督的最主要的方法就是建立和健全民主制度,吸引群众参加生产管理。职工参加管理的主要形式是在企业中建立健全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现在,工会组织还没有普遍地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群众监督还非常薄弱。主要原因是缺乏必要的支持。这就要求工会应具有参与劳动立法和监督其实施的法定权利。在工人阶级执掌政权以后,工会拥有许多权利,因而它不可避免地要参与执行国家机关的某些职能.工会的这种机能随着社会发展有日益增强的趋势。赖在发言中,还阐明了正确处理工会同党、同行政的关系和积极开展工会的独立活动等问题。 赖若愚的这个发言,提出了“工会的独特作用”的论点,要求工会“具有参与劳动立法和监督其实施的法定权利”,并认为工会“不可避免地要参与执行国家机关的某些职能。”这个发育既严格地建立在马列主义基本原理的基础之上,又从现实出发,对社会主义社会工会的规律作了新的阐明,又针对当前实际情况,符合实际需要,是富有深刻的洞察力和开拓精神的。 1957年2月,毛泽东发表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在此期间,我国社会上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在各方面反映出来。1956年下半年后,在一些城市中连续发生规模不同的工人罢工、清算事件,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工人运动中出现这种情况,不能不令人深思。到1957年上半年,各地工人闹事事件不断增加。 全国总工会组织力量、包括赖若愚本人在内,深入下去调查研究,给中共中央上报了《关于职工罢工请愿情况的调查报告》。1957年3月,中共中央转发了这个报告,同时发出《关于处理罢工、请愿问题的指示》。接着又发出《关于研究有关工人阶级的几个重要问题的通知》。“指示”和“通知”的总精神是,随时注意调整社会主义内部关系存在的问题,首先是克服官僚主义,扩大民主,同时加强群众中的思想政治教育,要求研究,如何调动工人阶级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的积极作用。包括:职工参加企业管理及如何进一步吸引职工群众参加国家政治、经济生活问题,特别是参加对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的监督及城市政权工作问题;关于如何正确地实现“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工人生活”的原则;关于工人阶级内部团结和教育问题;关于企业中党、工会和青年团组织如何适应新的情况,改进自己的工作等问题。 根据这个情况,1957年中,赖若愚连续发表文章,他提出工会对待群众闹事时,关键是不能脱离群众。工会要支持群众的正确意见,使工会真正代表群众利益,在群众中树立威信,只有当工会首先尽到这一方面责任以后,才有可能说服群众的不正确意见。对于群众的不正确意见,工会应该站在群众之中来说服群众。工会要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根本问题是发扬民主。有了民主,才能体现出工会是群众自己的组织.赖若愚还说:工人阶级对国家的领导,实质上就是工人阶级的党——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的领导;但不能说党可以领导,工人阶级不能领导。因为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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