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上海理工大学先进制造科技创新地(分析测试中心)
职业健康安全与
环境管理方案
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4月
目 录
1. 编制说明 1
1.1目的 1
1.2适用范围 1
1.3依据文件 1
1.4管理规定 1
2. 项目概况 1
3. 管理承诺、方针及目标 3
3.1管理承诺 3
3.2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方针、管理目标 3
4.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规划 4
4.1 组织机构及职责分配表 4
4.2 部门、项目体HSE管理职责和权限 4
4.3 资源配置 10
4.4 工程重大危险源和环境因素及管理方案 12
4.5 风险分析和隐患整改 12
4.6 合规性评价 13
5. HSE实施和运行 13
5.1 培训 13
5.2 协商与交流 15
5.3 文件与资料控制 16
5.4 施工现场的运行控制 17
5.5 应急管理与救护 29
6、HSE检查与纠正措施 30
6.1 检查和监督 30
6.2 事故处理与预防措施 30
6.3 安保体系(HSE)管理审核 30
附 图
附图1:项目组织机构图
附图2:项目部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要素及职能分配表
附图3:HSE管理组织机构图
附图4: 工伤事故急救特色医院
1. 编制说明
1.1目的
针对上海理工大学先进制造科技创新基地(分析测试中心)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目标和指标。制定并实施管理方案,以确保公司的方针,分公司的目标,指标及项目体目标,指标的实现。
1.2适用范围
本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方案适用与上海理工大学先进制造科技创新基地(分析测试中心)项目和相关管理活动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
1.3依据文件
1.3.1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上海现行HSE 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文件。
1.3.2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手册、程序文件。
1.3.3公司相关制度。
1.3.4第一分公司相关制度。
1.4管理规定
此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方案由上海理工大学先进制造科技创新基地(分析测试中心)项目经理部安全员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编制,项目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审批。
2. 项目概况
2.1工程地理位置
本工程位于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580号上海理工大学校区内,场地内一栋建筑(分析测试中心大楼)设有地下室。
场地西侧为上海光学仪器研究所建筑,北侧为机械学院建筑,东侧为校区内道路及绿化空地,南侧也为校区道路及保卫处办公楼等建筑,根据业主提供资料和现场踏勘,拟建基坑周边环境概况如下:
(1)基坑西侧:该侧基坑边线与红线最近距离约9.2m。基坑边线外22.3m为光仪所实验楼为4层砖混结构,采用浅基础,天然地基形式,靠近光仪所实验楼有多条管线,为上水、光缆、下水和电缆管线。
(2)基坑东侧:该侧基坑边线与红线最近距离约10.6m。用地红线外为校区道路和绿化空地,道路两侧分布有下水、电缆管线,与基坑边线最近距离为12. 4m。
(3)基坑北侧:该侧基坑边线与红线最近距离约为15.0m,红线外有下水和电缆管线,与基坑边线最近距离约19.6m,最近建筑机械学院距离基坑边线约为22m,机械学院为3层砖混结构,采用浅基础,天然地基形式。
(4)基坑南侧:该侧基坑边线与红线最近距离约4.0m。用地红线以外7.7m为校园道路,道路名称为勤勉大道,为一般道路,路宽约7.5m。道路两侧有多条管线,为下水管线、电缆管线、上水管线,与基坑边线最近距离为4.9m。道路外侧为保卫处办公楼,最近建筑距离基坑边线约为21.3m。
2.2 工程概况
上海理工大学先进制造科技创新基地(分析测试中心)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主体为一幢高层建筑,总建筑面积约29983.39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2996.2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6987.12平方米;地下1层,地上11层,建筑高度49.8米,建筑层高有6.0M、4.2M、4.1M。
其高程的±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5.200米(吴淞工程)。
(1)本工程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上部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二级,地基基础安全等级为二级,桩基设计等级为甲级。
(2)本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0g,多遇地震下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0.08。
(3)本工程为框架结构体系,框架为二级抗震等级。场地为无液化场地;地下水及土对钢筋混凝土结构具有微腐蚀性。
(4)本工程采用桩基础+筏板基础形式,桩采用直径为700mm的钻孔灌注桩,混凝土设计强度C30,桩长36米;本工程桩数共296根。预估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为2070kN,单桩极限承载力标准值为4080kN。正式桩施工前须进行试沉桩,且不少于两根。
3. 管理承诺、方针及目标
3.1管理承诺
上海理工大学先进制造科技创新基地(分析测试中心)工程项目经理是HSE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兹代表项目经理部在施工过程中对业主、社会、公司及员工作如下承诺:
a) 遵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
b) 遵循业主方有关HSE的管理制度和要求;
c) 贯彻执行公司的HSE方针;
d) 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投入一定的资金,有效的保护生态资源,保护环境,预防事故;
e) 创造安全文明的工作环境,保证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f) 执行节能降耗工作各项规定。
3.2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方针、管理目标
3.2.1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方针
增强意识,遵守法规,标本兼治,预防事故,持续改进,提高绩效。
3.2.2管理目标
1) 重大火灾、管线、设备、交通、物资和职业危害、环境事故为零;
2) 各类物资与能源消耗控制在预算指标和项目目标成本计划之内;
3) 噪声、污水、粉尘、光污染、建筑废弃物等排放等不超标;
4) 不发生考核类的关于环境因素的不良事件的发生;
4.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规划
4.1 组织机构及职责分配表
4.1.1 上海理工大学先进制造科技创新基地(分析测试中心)工程项目经理部组织结构图(附图1)
4.1.2 上海理工大学先进制造科技创新基地(分析测试中心)工程项目经理部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要素及职能分配表(附图2)
4.1.3 HSE管理组织机构图(附图3)
4.1.4 HSE管理工作小组
组 长:钱青
副组长:钱良生 王彩军
组 员: 郑勇纲 杨培明 赵越 陈柏龙 王斌 周荣兴 张国超等
4.2 部门、项目体HSE管理职责和权限
4.2.1经理HSE管理职责
a. 组织编制并审批HSE重大危险源和重大环境因素清单,HSE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b. 全权负责本项目和检查监督项目HSE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c. 保证本项目和项目HSE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所需要的资源。
4.2.2副经理HSE管理职责
a. 对本项目部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总负责,对本单位HSE负直接责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b. 参与制定本项目HSE管理方案和拟定HSE奖惩办法,建立和不断完善HSE管理制度;
c. 按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计划并合理组织资源配置;
d. 定期组织HSE检查,积极开展HSE竞赛活动;
e. 对职工进行安全,遵纪守法及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法制教育,经常督促各级职能部门做好本职范围内的HSE工作;
f. 主持现场重大安全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并落实预防措施。
4.2.3 主管HSE副经理HSE管理职责
a. 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识别、获取、更新本项目适用的HSE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发布HSE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b. 依据公司HSE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负责制定本项目的HSE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
c. 按公司HSE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负责建立、实施和保持本项目部HSE管理体系;
d. 负责重大HSE信息处理的审批;
e. 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和环境进行监督和检测;
f. 负责组织本项目的HSE事故、时间和不符合项的评审、处置,制定实施本项目部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g. 负责配合公司HSE管理体系的审核。
4.2.4 项目工程师HSE职责
a. 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本项目部HSE危险源、环境因素的辩识、评价、控制的策划;
b. 审核本项目部HSE管理方案;
c. 协助HSE副经理、生产副经理的HSE运行控制,应急准备、监测、检查和纠正措施的相关程序的管理工作。
4.2.5 综合办HSE职责
a. 负责对于与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活动有关的行政文件、外来文件的控制管理;
b. 负责项目部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的管理;
c. 按《培训劳务管理程序》实施控制与管理工作;
d. 负责项目部废弃物的处置与管理;
e. 负责项目部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适用法律及其他要求方面的指导,并负责解释各单位在法律方面的疑问;
f. 确定项目体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职责;
g. 负责组织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记录管理的监督检查;
h. 负责组织项目部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内审、管理评审及外审的联系协调工作;
i. 负责制定本项目部员工教育培训计划,确保其工作可能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及重大危险源相关岗位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都得到相应的培训;
j. 负责汇总分析本单位体系运行和相关信息;
k.将分包单位应承担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责任纳入合同;
l. 组织项目对劳务分包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与环保知识的培训,负责对劳务分承包方施加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影响,按《劳务分承包方管理程序》,负责对运行过程的监督检查并记录;
m. 其他(见通用职责)
4.2.6 项目经济师HSE职责
a. 负责向顾客宣传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方针和本单位HSE目标指标;
b. 收集反馈顾客对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方面的反馈意见;
c. 其他(见通用职责)。
4.2.7 施工员HSE职责
a. 负责专业分包队伍的考察与合同签订,将分包单位应承担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责任纳入合同;
b. 组织各项目对专业分包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与环保知识的培训,负责对专业分包方施加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影响,负责对运行过程的监督检查并记录;
c. 负责废水排放的监督管理;
d. 参加第一分公司组织的检查并记录;
e. 负责对回访保修工程中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指导;
f. 其他(见通用职责)。
4.2.8 技术员HSE职责
a. 在技术方案编制过程中坚持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原则;
b. 负责应急准备与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的管理工作;
c 组织解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技术问题
d 其他(见通用职责)。
质量员HSE职责
a. 负责测量和监视设备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b. 其他(见通用职责)。
4.2.10 安全员HSE职责
a. 负责识别项目部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和环境因素、重大环境因素,编制相应的清单,上报分公司安全环保科;
b. 负责制定项目部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指标及管理方案,并实施监督管理;
c. 负责对项目体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的制定、实施的监督管理;
d. 负责识别、获取、更新本单位适用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法律法规;
e. 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系统的安全教育工作;
f. 参与组织第一分公司主有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各项目体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体系运行情况;
g. 按程序参与对项目特殊类脚手架、电气设备的验收规范;
h. 负责可能发生的伤亡事故、机械事故、急性中毒、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准备及响应,负责事故、事件及不符合的调查与处理;
i. 其他(见通用职责)。
4.2.11保卫、消防HSE职责
a. 负责项目部年度及重大节日、大型活动的应急准备及相应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b. 负责项目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c. 负责对项目部易燃易爆品库房等重要地点的安全防范工作;
d. 按《消防管理程序》对项目体的运行过程实施监督检查,并形成记录;
e. 参加第一分公司组织的检查并记录
f. 其他职责(见通用职责)。
4.2.12材料员HSE职责
a. 在材料选型时,优先采购安全卫生与环保型的产品;
b. 在与供货商或租赁方签定经济合同时,将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及环保要求纳入合同中,并对其施加影响;
c. 负责易燃易爆、油品及化学品的采购、运输、储存、发放等过程的监督管理与控制;
d. 负责废弃物控制的监督管理;
e. 负责节能节材的监督管理工作;
f. 其他职责(见通用职责)。
4.2.13 机管员HSE职责
a. 在设备选型时,优先采购安全卫生与环保型的产品;
b. 在与租赁方签定经济合同时,将有关的HSE要求纳入合同中,并对其施加影响;
c. 负责对施工机械配备、验收、使用、维护的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
d. 参与项目体井架等大中型机械的验收;
e. 其他职责(见通用职责)。
4.2.14 成本员HSE职责
a. 在核定项目制作成本时,充分考虑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方面的费用;
b. 对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基金予以重点保证;
c. 对项目由于特殊情况发生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费用给予确认;
d. 其他职责(见通用职责)。
4.2.15 项目经理部HSE职责
a. 按项目施工大纲规定完成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职责分配、危险源识别与重大危险源的确定,项目环境因素识别与重大环境因素确定,根据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目标指标,制定本项目的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
b. 在本公司《环境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换版后,各项目在一个月内将更新的项目《环境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安全环保科。
c. 负责本项目体系运行的实施工作,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相关第三层次文件如:作业指导书等;
d. 每月组织对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的自查,并形成记录。
e. 对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提出的问题,制定并实施整改措施;
f. 其他职责(见通用职责)。
4.2.16 项目部的通用职责
a. 负责识别本部门的环境因素、本单位或项目的危险源、环境因素;
b. 负责确定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实施;
c. 对内审、管理评审及体系运行检查发现的不符合制定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整改;
d. 负责本项目的节能降耗工作
e. 负责将获取到的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法律法规清单之外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报公司安全环保科;
f. 对自身无法解决的不符合项或重大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问题,以信息交流的形式上报公司安全环保科统一处理。
4.3 资源配置
4.3.1 管理人员
配备的管理人员应持有效的证件,并能胜任岗位的员工,项目体必须配置专职HSE管理人员。
4.3.2 外分包队伍及班组人员
a. 外分包队伍在项目施工中应明确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HSE管理体系,每50人以上配置专(兼)职HSE管理人员,具体管理施工过程的HSE工作人员;
b. 班组人员:应符合法定用工年龄(18~50周岁),身体健康,具有一定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持有“五证”。
4.3.3 机电设备(包括检测设备)
a. 配置的设备必须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能达到环保要求,并经过验收合格;
b. 机电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教育,持有相应的操作证;
c. 电气设备设置应按建设部JGJ46-2005标准进行实施。
d. 检测设备:
配置有效的检测工具:扭矩扳手、钢卷尺、游标卡尺、电阻测试仪,测声仪,按程序定期对安全设施、电气、机械、噪音进行检测,对污水的排放、粉尘用目测进行检测。
4.3.4 安全防护设施及材料
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及材料应满足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和环保的要求;
a. 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应按照建设部JGJ130-2001,JGJ59-2011,JGJ80-91标准规范实施;
b. 特殊类防护设施(附着式脚手架、电动吊篮)应按建设部建(2000)230号、DB31/95-1998标准执行;
c. 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同时要按公司标准化文明标准;
d. 安全网、密目网、钢管、扣件、安全网等防护设施的材料采购,使用应按公司程序文件实施、使用、验收。
4.3.5 劳动防护用品
a. 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禁止使用伪劣产品;
b. 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佩带安全帽,2米(含2米)以上,无防护设施必须佩带安全带,架子搭设工佩带平底防滑胶鞋,在噪音超过85分贝的区域内提供听觉保护设备,在粉尘作业区域及凿砼、锯割作业提供防护眼镜。
4.3.6 大临设施搭设
工程开工前,项目体对工程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大临设施HSE管理进行前期策划,编制前期大临设施方案,并报第一分公司相关部门审核,主管副经理审批,报公司备案,并实施。
4.4 工程重大危险源和环境因素及管理方案
4.4.1建立项目部《重大危险源及其控制计划清单》和《重大环境因素及控制计划清单》。
4.4.2 项目体建立各项目重大危险源及控制计划清单,重大环境因素及控制计划清单。
4.4.3 项目体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方案纳入《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计划》
4.5 风险分析和隐患整改
在系统识别的基础上,对施工作业危险性进行分析,采取LEC评价法对危险源风险评价,采取有效风险控制和削减措施,把风险控制在尽可能低的程度,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和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4.5.1 风险分析
项目体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技术、HSE管理人员对本项目的危险源与环境因素进行风险分析,评价重大危险源和重大环境因素,编制项目《危险源辩识与风险调查评价表》、《环境因素识别与影响评价表》,并实施有效控制。
4.5.2 隐患整改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危机安全生产或环境保护的因素,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环境破坏的施工生产设施隐患,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等安全隐患,记录在《安全检查记录表》(安6-1)中,并实施限期整改,对时间长、资金投入大的隐患治理项目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立项,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和概算,报第一分公司安全环保科和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a. 第一分公司、公司、上级部门检查签发《整改通知单》项目体落实整改后,项目体验收,第一分公司复验;
b. 一般性隐患整改,由项目安全部门签发《整改通知单》,专项检查发现的一般性隐患,由检查组织部门签发《整改通知单》;
c. 一般性隐患由项目安全部门组织隐患分析,填写《事故隐患处理表》(安7-1), 施工经理负责组织隐患整改;
d. 一般性隐患整改后,由项目安全部门组织验收;
e. 重大隐患:由检查部门当即签发书面停工通知,通知项目经理,按“三定”落实整改,由检查部门进行验证。
4.6 合规性评价
建立分公司和项目体合规性评价。
5. HSE实施和运行
5.1 培训
a. 由项目副经理、办公室组织对本单位全体管理人员进行公司HSE管理体系文件的培训、教育;
b. 各部门科长负责组织对各系统管理人员进行HSE管理体系文件的培训、教育;
c. 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相关管理人员组织对项目全体施工人员和相关人员进行HSE管理体系文件的培训、教育;
5.1.1 培训范围
a. 第一分公司全体管理人员
b. 施工作业人员
c. 承包商人员
d. 相关方人员
5.1.2 培训内容
a. 公司HSE程序文件
b. 项目体HSE方针、目标、指标;
c. 项目体HSE管理方案;
d. 国家、地区及公司有关HSE法律、法规、标准和管理制度;
e. 项目体HSE管理制度及HSE管理知识;
f. 岗位技能和操作过程;
g. 医疗保健和急救知识;
h. 应急救生和营救培训。
5.1.3 实施要点
a. 管理人员培训教育、岗位证书由专人进行汇总、超出有限期、有关部门向主管考核部门做好培训、复证;
b. 分包施工经理,由项目部组织对其进行现场HSE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技术总交底;
c. 特殊工种(架子工、电工、焊工、提升设备搭设工、塔吊驾驶员、挂钩指挥工、起重工、电动吊篮操作工)人员必须经政府部门岗位技能培训持证外,进入工地,项目体对其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d. 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卷扬机、木工机械、砂浆机、搅拌机、井架)除必须经企业内部培训持证外,作业前,项目体对其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e. 施工作业人员按工种岗位,项目体对其进行安全技术的教育;
f. 第一分公司、项目体适时组织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的有关规范、通知、文件的教育;
g. 每天施工作业前,项目体督促分包做好工种作业HSE交底。做好三上岗工作;
h. 每周项目体定期召开安全例会、讲评HSE有关信息。
5.2 协商与交流
信息交流分为内部信息交流与外部信息交流、信息交流与协商的途径可以是口头或书面文件,第一分公司由主管副经理领导,安全环保科负责,办公室进行资料来往收集汇总。项目部由项目经理领导,安全员负责,项目部资料员专门进行各种书面及其他形式的资料来往的收集、汇总、编号和传达。
内部信息交流的主要内容是
a. 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方针和第一分公司、项目体的相关目标、指标、管理方案;
b. 重大危险源和信息;
c. 重大环境因素和信息;
d. 管理者代表和员工代表的信息包括其职责的信息;
e. 职责和权限的信息;
f. 培训信息;
g. 监视、测量信息;
h. 不符合与纠正信息;
i. 内审、外审、管理评审信息;
j. 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信息
k. 紧急状态及应急的相应信息等。
l. 员工的抱怨信息等;
外部信息交流的主要内容是
a. 相关方的有关管理制度的学习、传达;
b. 公司HSE方针及第一分公司、项目体的相关目标、指标通告相关方;
c. 相关方的投诉等信息
d. 来自政府、上级公司、行业、协会的信息;
e. 其他外部相关方的信息
f. 来自上级公司、行业、协会的信息;
g. 其他外部相关方的信息;
5.3 文件与资料控制
第一分公司对HSE管理文件和资料实施控制,确保在对HSE管理体系运行起重要作用的所有场所都能得到和使用文件资料的有效版本。
5.3.1 文件、资料的控制范围
a. 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
b. 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计划;
c.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
d. 技术文件包括内部和外来的(上级有关部门提供或顾客提供外买的)与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例如:图纸标准规范规程作业指导书等;
e. 管理文件包括内部和外来的与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例如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上级与公司的管理制度、作业指导书等;
5.3.2 文件的审批和发放
5.3.2.1 文件审批
a. 项目体《HSE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由主任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签发;
b. 作业指导书或操作规程由项目经理部主管审批;
c. 安全技术交底书由施工负责人签字认可。
5.3.2.2 文件发放
a. 项目体发放文件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受控加盖受控章发放;
b. 对受控文件的发放,建立发放记录。
5.3.3 文件的控制
a. 确保在用HSE文件和资料为有效版本。对所有发放和使用的作废或失效的文件资料,必须由文件发放部门及时回收、标识或销毁,确保防止错用、误用;
b. 项目部HSE管理体系文件由公司办公室控制发放、回收、修订;
c. 项目体HSE实施程序和记录、台帐等HSE管理资料,由办公室安全环保科项目综合办及安全部门实施控制。
5.3.4 文件的变更
在文件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实施单位应及时向外交发放管理部门反映。但在文件修改批准前,仍应按照原文件执行,不得擅自更改。文件更改是,其更改审批应按照原编制或修订审批程序进行。
5.4 施工现场的运行控制
对施工过程中涉及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进行综合控制和管理。
5.4.1 材料采购
由项目经理主管,第一分公司材料科为主管部门,通过对采购过程进行控制。
a. 安全防护设施材料(钢管、扣件、安全笆、安全网、密目网等);
b. 劳防用品(安全帽、安全带、防护镜电焊防护面罩、手套、防躁耳塞等);
c. 手持电动工具、电气设备、电器器材(潜水泵、电箱、电缆、太阳灯等);
d. 工程材料(油漆、木料、涂料等)。
按国家的有关安全、劳防、电气、环保的标准进行检验,以符合HSE要求。
5.4.1.1实施要点
合格供应商
a. 本工程材料采购供应的供应商应在公司和第一分公司发布的合格供应商名录表中选择。供应商应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是具有较好质量信誉、经工商行政和有关监督机构所批准,有经营许可范围的企业;
b. 由于工程需要,如采购供应需在公司提供的合格供应商名录表外,则必需对该供应商进行评价,并经公司、第一分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c. 进沪企业应出示由国家颁布、地方颁发的许可证,还必须持有上海市建管办核发的有效期内的进沪许可证。
采购文件的审批
由项目部材料员列出项目部所需各类材料清单,编制采购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批同意后上报第一分公司材料科进行采购。
5.4.1.2 控制要点
材料采购和验收控制点:由第一分公司材料科人员负责,对项目所需要安全设施材料、劳动防护用品、手持电动工具、电气设备,有设计到环境保护要求工程材料进行采购,由项目体材料员会同安全员进行验收。
5.4.1.3 采购资料的管理:对合同书、协议书、质保书等应根据各类资料的类别和用途分别装订成册,妥善保存。
5.4.1.4人员(包括分包方)的管理
a. 第一分公司由生产副经理主管,劳人科(负责劳务分包)、工程科(负责专业分包)负责做好分包方的管理,督促检查项目体分包管理工作;
b. 项目体由项目经理主管,项目分包专管员负责做好日常的分包管理。
5.4.2.1 合格分包商
工程施工分包队伍必须在公司合格分包商名录中选择。由于工程需要,分包队伍如需要选择在公司合格分包商名录外的,必须由第一分公司主管分包部门进行评价。外地进沪施工分包单位,需要具备进沪许可证。
5.4.2.2 对分包方的管理
a. 分包合同:第一分公司与分包进行协商,就工程相关问题达成协议,订立合同(合同中应包含我司对分包施工队伍的关于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等方面要求),签订双方安全协议(含治安、消防、综合治理等内容);
b. 由分包方提供相关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名单,并对下属施工人员建立有关安全管理体制档案,由项目安全部门进行核实、备案,检查、督促分包方的配合和实施。分包方对分包项目制订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技术部门应将其纳入我司编制施工方案中进行管理,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和确认。
5.4.2.3 控制点
a. 分包方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和施工人员,必须是企业自有职工或符合市劳动局规定的可用人员,不得违章私招乱用;
b. 进场一周内将施工人员的“五证”登记造册,并送交工程项目部归档;
c. 非操作人员(包括家属和儿童)不得住入施工现场的工地宿舍;
d. 组织相关部门做好日常对分包队伍施工过程中的关于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工作执行的检查、考评工作,对不符合我司相关要求的,有权对该队伍予以清退。
5.4.2.4 对分包方控制资料的管理
a. 资质证明:分包方应具有相应资质证明。内容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经营手册、外省市企业进沪施工许可证等,复印件由工管部劳人科、工程科和项目体留存;
b. 队伍情况:分包应提供相关人员、安全人员的名单汇编成册,相应的管理网络,建立相应安全管理体系等,分包对安全措施方案,项目有关部门应进行认真审核;
c. 日常对分包队伍进行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检查,进行分包队伍阶段性的评价资料的收集。
5.4.3 施工用电
施工用电项目体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编制专项方案,第一分公司相关部门审核,主管副经理审批报公司,项目体会同第一分公司安全、动力部门对现场用电布置、设备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4.3.1 实施要点:
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和项目体施工用电方案进行实施,采用“三相五线制”和“三级供电、二级保护”供电制;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上岗证书,并经常进行检查、维修。
5.4.3.2 控制点:
a. 项目体每周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施工用电检查评分标准进行检查。
b. 开展对电工、作业人员用点安全技术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c. 做好季节性、雨天的检查工作。
5.4.3.3 管理资料
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和临时用电验收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项目体留存,工管部留存用电验收记录。
5.4.4大型施工机械设备
施工用大型机械设备,由项目体根据需求向第一分公司生产副经理申请,由第一分公司机械管理人员负责管理。
5.4.4.1实施要点
a. 塔吊在组装前,编制安装、施工方案,并有主管部门审核;
b. 以公司基层单位的机械为主;
c. 在公司内机械满足不了的情况下,方可外借,第一分公司机管人员要对外机械单位进行评定,合格后方可建立租赁关系,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5.4.4.2 实施程序
a. 机械安装、拆除作业时应设置警戒区域,专人监护;
b. 装拆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上岗操作证,专人负责装、拆作业;
c. 安装完毕,按程序文件进行验收,合格后报市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d. 使用过程要按机械操作规程,指派持有相应上岗证书操作人员作业,并对其进行安全技术规程教育交底;
e. 在雷雨、大风(6级以上)停止作业,并采取预防措施,以确保机械安全;
f. 定期对机械进行专项检查,并留有记录。
5.4.4.3管理资料
项目体留存机械租赁合同、协议文本、验收检查、专项检测、交底等记录。
5.4.5 中小型机械设备
项目体负责施工中小型机械的验收、检查、检测的日常管理、督促机械人员做好机械保养、维修工作,并做好验收、检查记录。
5.4.5.1 实施要点
a. 按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对机械进行验收、检查、督促管理;
b. 进场的机械使用过程中要符合HSE要求采取措施。
5.4.5.2 实施控制
a. 机械使用前,项目体要对机械进行验收;
b. 对使用中躁声、粉尘、光源达不到标准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c. 操作人员要经过企业内部培训考核,持有操作证,并定认定机;
d. 项目体经常定期对机械进行检查;
e. 机械设备的防护装备必须齐全有效,严禁带病运转。
5.4.5.3 管理资料
机械设备一览表和机械验收单项目体留存。
5.4.6脚手架工程
脚手架工程搭设、拆除按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进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按建筑施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2000)230号文件)进行。
5.4.6.1实施要点
a. 施工前,编制相应的脚手架搭设、拆除方案,并经过工管部审批,报公司;
b. 搭设人员按编制方案和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搭设;
c. 对挑、爬等特殊类脚手架在编制方案时进行计算;
d. 脚手架分阶段进行验收,由设计人员,安全员、搭设人员共参与,分段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使用或续搭。
5.4.6.2 实施控制
a. 搭设人员必须持有相应操作证,操作人员在作业前项目体必须对其进行针对性安全技术规程交底,双方签字;
b. 作业人员作业中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带和登高防滑鞋;
c. 作业区域设置警戒区域,并有人监护;
d. 搭、拆作业的材料严禁抛扔;
e. 脚手使用过程中防止随意拆除脚手任何部位和拉结,由于工程需要必须拆除时,应报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同意,采取相应措施方可专人拆除。
5.4.6.3 管理资料
脚手架方案、方案审批表、安全技术交底、脚手架验收单。
5.4.7 临边防护
临边防护设置按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要求进行。
5.4.7.1 实施要点
a. 编制施工方案纳入临边防护的技术措施;
b. 项目在设置临边防护时应按方案制定的措施和行业标准。
5.4.7.2 实施控制
a. 作业人员在安全保证的期于设置时,应正确佩带好防护用品;
b. 设置临边防护时,应安排二人或二人以上一同工作;
c. 会造成重大后果临边要立即设置;
d. 设置的防护设施要有安全颜色标识并验收;
e. 项目体对临边加强检查,及时设置。
5.4.7.3 管理资料
临边防护措施的方案、验收资料由项目体保存。
5.4.8 模板施工
模板排架施工按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03-200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要求进行。
5.4.8.1 实施要点
a. 模板排架施工前编制模板排架方案,并对排架的设置进行计算;
b. 模板排架搭设按行业标准及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
5.4.8.2 实施控制
a. 项目施工负责人在模板排架施工前和拆模前,对其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双方签字;
b. 在2米(含2米)以上模板施工卒作业人员佩带安全带,超高排架施工要采取防坠落措施;
c. 模板排架搭设完毕后,按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共同验收;
d. 模板、排架拆除前,由施工人员申请,项目主管人员审批同意,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拆模;
e. 搭设、拆除作业区域设置警戒线,设专人监护;
f. 模板施工完毕后应即使做好手清工作,废弃物集中堆放在指定区域。
5.4.8.3 管理资料
项目体保存排架方案审批表、安全交底书、拆模申请。
5.4.9 基坑施工
基坑施工按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要求进行。
5.4.9.1实施要点
a. 基坑施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报分公司审批;
b. 按行业规程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5.4.9.2 实施控制
a. 项目体施工负责人、技术员对作业人员进行作业指导交底,双方签字;
b. 对基坑进行检测,发现塌方、渗水及时采取措施;
c. 机械作业时,派专人进行指挥;
d. 凿桩做好防噪音措施;
e. 土方外运做好车辆的清洗。
5.4.9.3 管理资料
项目体留存方案、方案审批表、作业指导书交底、机械验收等资料。
5.4.10防火安全
防火安全按《上海市消防条例》、《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沪公发(2002)399号)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进行。
5.4.10.1实施要点
a. 现场、生活区、办公区按规定设置相应消防器材;
b. 建立义务消防组;
c. 建立消防管理制度。
5.4.10.2 实施控制
a. 按规定设置易燃易爆仓库,易燃易爆危险品随时进库存放;
b. 动火作业办理动火证,配备消防器材,并有人监护;
c. 现场设置吸烟室,禁止随意吸烟和吸油烟;
d. 经常进行巡查,发现苗子随时消除;
e.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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