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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环境卫生及饮水卫生.docx

上传人:xrp****65 文档编号:8852641 上传时间:2025-03-04 格式:DOCX 页数:33 大小:62.07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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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环境卫生及饮水卫生 技术方案 自然灾害破坏了人们原有的生活居住环境,主要表现在房屋住所、饮水水源、供水管网、排水系统等基本生活设施遭到破坏,甚至迫使人们迁移到临时住所或者投亲奔友。生活环境的恶化不仅使得人们缺少安全的饮水和食物,而且日常的人畜粪便及垃圾、污水难以正常处理,加上环境卫生状况恶化,可造成鼠、蚊、蝇等病媒生物的增加,这都增加了疾病传播的风险。 自然灾害中环境卫生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做好水源保护和饮水消毒,提供安全的饮用水;二是做好灾区临时安置点的环境卫生;三是设置临时厕所、垃圾收集站点,做好粪便、垃圾及生活污水的消毒、清运等卫生管理工作,控制病媒生物的孳生;四是按灾害发生地的实际情况妥善处理人和动物尸体。 1做好水源保护和水质处理,提供安全的饮用水 为保证灾民能够得到安全的饮用水,必须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水质的消毒处理以及水质的检验。 1.1饮用水水源的选择 ①自然灾害发生后应迅速对原有水源卫生状况进行评估,集中式供水的水源地受到破坏或污染严重时,应立即选择新的水源地,建立新的取水点。对于被淹没了的水井或供水构筑物应停止供水,待水退后经彻底清洗消毒后方可继续供水。 ②水源的选择原则是水量充足、水质良好、便于防护、经济技术合理。选择顺序是应选择泉水、深井水、浅井水,其次才考虑河水、湖水、塘水等。 ③如条件许可,最好的办法是就地打机井或手压井,水源周围要保持清洁卫生,附近没有厕所、畜圈、垃圾及废水排出口,应避免在低洼地或过去是污染源的地方取水。 ④在内涝地区,应划出水质污染较少的水域作为饮用水取水点,禁止在此区域内排放粪便、污水与垃圾。 ⑤在流动的洪水地区,应在上游水域选择饮用水水源取水点,并划出一定范围,严禁在此区域内排放粪便、污水与垃圾。 ⑥只有河、塘、湖水可作水源时,要选择位置适当的上游河段或水塘,取水点要向河中心伸延一些,有条件的地方宜在取水点设水码头,也可在岸边挖砂滤井取水。水塘选定后,只能专供饮用水,不得做它用。 1.2饮用水水源的防护 1.2.1灾前做好充分准备,防止有毒有害物的污染 ①对于有毒有害的化学物品,应在自然灾害形成前,迅速将其转移到安全地带,一时无法转移的应加强保护,防止扩散或外溢。 ②对于露天堆放的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渣或废水池,也应及时清运到安全地带,或加高加固围堤。 ③对于放射性物质,应妥善使用和管理放射源,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含放射性的固体废弃物和废液污染水体。 ④应突击迁移水源防护带沿岸的粪坑,清除垃圾堆和无害化处理厕所内的粪便。 1.2.2饮用水源要防止人为污染 ①集中式供水的的饮用水水源应按照《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的要求划定水源保护区,禁止在此区域排放粪便、污水与垃圾。深井的井室、河水取水点及防护带内有专人值班防护,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②泉水要注意出水口的卫生防护,清除出水口周边杂草、污物,在露头处建水池,进行消毒,加盖加锁。 ③河水要分段使用,上段作为饮水水源的,应设有明显标志及禁止事项的告示牌,即不得停靠船只,不能有游泳、捕鱼和打捞等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 ④大口井要建井台、井栏、井盖,备有专用的公用水桶。井的周围30米内禁止设有厕所、猪圈以及其他可能污染地下水的设施。 ⑤机井或手压井周围要保持清洁,防止污水沿井壁下渗,污染浅层地下水,周围30米内不得有厕所、畜圈、垃圾及废水排出口,应避免在低洼地或过去是污染源的地方取水。 1.3水质的处理与消毒 1.3.1缸(桶)水消毒处理 自然灾害发生后,若取回的水较清沏,可直接消毒处理后使用。若很混浊,可经自然澄清后(如澄清效果不佳,可使用明矾进行混凝沉淀和虑沙过滤)再进行消毒。常用的消毒剂为漂白精片或泡腾片。使用方法为每担水(50公斤)加漂白粉精片1片或泡腾片1片。先将漂粉精片或泡腾片压碎放入碗中,加水搅拌至溶解,然后取该上清液倒入缸(桶)中,不断搅动使之与水混合均匀,盖上缸(桶)盖,30分钟后测余氯不低于0.3mg/L即可使用。若余氯达不到,则应增加消毒剂量,缸(桶)要经常清洗。同时应注意:漂白粉精片和泡腾片易吸水潮解,应保存于密封塑料袋或玻璃瓶中。 1.3.2手压井的消毒 手压井一般只经过消毒处理,水质即可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基本要求。消毒方法同缸(桶)水消毒处理。 1.3.3大口井的消毒 1.3.3.1直接投加法  投消毒剂前先测量井水量及计算投药剂量,水井一般为圆筒状即 井水量(吨)=井水深(米)×0.8×[水面直径(米)]2 漂白粉的投加量(克)= 加氯量应是井水需氯量与余氯之和,最好能通过检测找出数据,但实际工作中不易做到,可根据井水水质按一般清洁井水的加氯量为2mg/L,水质较混浊时增加到3~5mg/L,以保证井水余氯在加氯30分钟后在0.7mg/L左右,有条件的地区可进行水质细菌学检验。 投加的方法是根据所需投药量,放入容器中,加水调成浓溶液,澄清后将上清液倒入水桶中,加水稀释后倒入水井,用水桶将井水震荡数次,使之与水混匀,待30分钟后即可使用。井水的投药消毒至少每天2次,即在早晨和傍晚集中取水前进行。 1.3.3.2持续消毒法  将一定量(约500克)的漂白粉或漂粉精片(有效氯60~70%、0.2克/片),装入开有若干个小孔的饮料瓶中,加水搅拌后放入井中,利用取水时的震荡作用使药液流出,达到持续消毒的目的。该法操作简便节省人力和药量,水中余氯较稳定,一次投药可维持数天,但每隔3~5天捞出饮料瓶检查是否阻塞,随时添加消毒剂,饮料瓶上的小孔数应根据余氯量在0.7mg/L左右而定,并同时系一空瓶,使药瓶漂浮在水面下10cm处。若水井较大,可同时放数个持续消毒瓶。 1.3.3.3过量氯消毒法  适用于水井被洪水淹没;新井开始使用前、旧井修理或掏井后;井水大肠菌值显著变化 ;在肠道传染病疫点并疑与水有关和水井落入脏物等情况下。 方法是:先将井水掏干(若井水中查出致病菌,应先消毒后再掏干),清除井壁和井底的污物,用3~5%漂白粉溶液(漂粉精减半)清洗后,再按加氯量10~15mg/L投加漂白粉(或漂粉精)即每吨水加40克干漂白粉计,等待10~12小时后把井水打完,待再来水即可消毒取用,必要时经细菌学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蓄水池(箱)的清洗消毒可参照此法。 1.3.4运转正常的自来水厂的水质处理及消毒 在洪涝灾害期间,这类水厂应根据源水水质的变化,及时使用或加大混凝剂和消毒剂的使用量(常用的混凝剂有聚合氯化铝、聚合硫酸铁、硫酸铝、明矾等),以保证生活饮用水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保证出厂水的余氯在0.7mg/L左右。在此重点介绍漂白粉消毒方法。 漂白粉溶液的配制:在装有漂白粉的溶药缸中加入少量水,调制成无块浆糊状,然后加水搅拌成10%~15%的溶液,即一包50公斤的漂白粉需用400~500公斤的水配制。再将该溶液放入投药缸,用水调成1~2%浓度(第一次配制后的漂白粉渣仍有有效氯,可用水搅拌1~2次继续配制)。 漂白粉的投加:可分为重力投加和压力投加两种方式。重力投加即将漂白粉溶液投加于水泵吸水管或清水池中,若在清水池投加必须经4~24小时澄清;若在泵前投加则不必澄清。深井水加氯可在加药缸底部上约20cm处打孔装上水笼头(调节加氯量),通过食用塑料管沿井壁直接投入到水井中。压力投加即将药液向压力管道投加,要经常检查投药缸的液面变化是否正常,管道是否通畅,尽量避免药渣流入管道而发生堵塞。 1.3.5被淹没的自来水厂的水质处理及消毒 被淹期间不能制水,在水退后先清出构筑物内的淤泥后清洗并排空污水,对管道进行彻底的消毒和清洗,向管道中投加消毒剂,保证水中游离性余氯含量不低于1mg/L,浸泡24小时以后排出。清水冲洗后可使用。对于覆盖范围较大的配水系统,可以采用逐段消毒、冲洗的方式。 1.4使用一体化净水设备  自然灾害发生后,可使用一体化净水设备对原水进行处理和消毒。对于使用的一体化净水设备要求每小时可产水2~5吨,对水源水质要求不高,可直接以沟塘水、河水等地表水和地下水为水源。可有效去除胶体、悬浮物颗粒、溶解盐类、有机物以及微生物,效果可靠。 1.5运送安全卫生水  瓶装水运输方便,水质安全,可用来解决应急饮水问题。用于送水的设备,无论是水车、消防车、洒水车、水箱(可用卡车、拖拉机载运)或聚乙烯塑料水桶,在运水前,都必须对盛水容器进行彻底的清洗和消毒,待运水的余氯含量至少要达到0.5mg/L,运水人员要专职且身体健康,分水时要有专用的清洁用具,待运水储存不得超过2天,中间加一次漂粉精片,加量按20片/吨水或等效的其它消毒剂,并进行水质检测,防止运送的水受到二次污染,以确保运送水的卫生质量。供水量可参考如下:临时救援而设的门诊和医院每人每天40~60升,后勤供应处每人每天20~30升,集中居住的庵棚、帐蓬等每人每天15~30升,最低不应低于3~5升。 1.6自然灾害恢复期的供水设施消毒 ①被水淹没过的水源或供水设施重新启用前必须清理消毒,检查细菌学指标合格后方能启用。 ②经水淹的井必须进行清淘,冲洗与消毒。先将水井掏干,清除淤泥,用清水冲洗井壁、井底,再掏尽污水。 ③待水井自然渗水到正常水位后,进行超氯消毒。漂白粉投加量按井水量以25~50mg/L有效氯计算。浸泡12~24小时后,抽出井水,在待自然渗水到正常水位后,按正常消毒方法消毒,即可投入正常使用。 1.7饮水水质检验      应按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GB5750一2006)检验。 ①水源水检验项目:浑浊度、pH、色度、氨氮以及其他有关项目。 ②饮水检验项目:浑浊度、余氯、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色度、臭和味以及其他有关项目。其中浑浊度和余氯两项每日每批处理水均测定,以便指导水处理措施的进行。 2灾区临时安置点的卫生要求 灾区临时安置点是灾后人们临时集中居住的地区,必须事先尽可能进行选址和规划并保证居住安全和卫生。主要的工作原则如下: ①选择交通便利、有饮水水源、对人体安全有保障的场所或地点,需要搭建临时住所时,临时住所之间应保留充分的空间,预防因人口过密造成传染病的流行。在应急情况下,可先安置,后完善。 ②建立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加强安置点的卫生管理,确保临时住所的环境卫生。尽可能地保持原来建制,按户编号,各户之间能够相互了解,许多卫生问题可以有组织有领导地解决。 ③搭建临时住所应选用轻质建筑材料,棚子顶上不要压砖头、石块或其他重物,以防棚子倒塌伤人。 ④临时住所要能遮风防雨,满足通风换气和夜间照明的要求。南方要设法降低室温,防止中暑,北方应注意夜间保暖防寒。取暖做饭要注意安全,有人看管,预防一氧化碳中毒与火灾的发生。 ⑤临时住所要提供一定数量满足受灾群众需求的供水点、饮食点和医疗卫生服务点。 ⑥在临时居住地修建的临时厕所要布局、数量合理,避免污染环境,禁止随地大小便。 ⑦设置垃圾收集站(点),修建污水、雨水等排水系统,并及时消毒。禁止乱倒垃圾、污水,保持居住环境卫生。 ⑧加强家禽、牲畜管理,禁止在灾区临时安置点内饲养畜禽。 ⑨临时住所应设置纱帘,以防蚊蝇袭扰。监测鼠、蚊、蝇等媒介生物密度,适时进行消杀。 3修建临时厕所,加强粪便处理; 临时厕所不仅是灾区人民的必要生活设施,更是保持环境卫生,减少疾病发生与传播的必要措施。 ①修建的临时厕所应达到应急性、便利性和实用性的要求,要做到粪池不渗漏,粪便不外溢,避免污染周围环境;远离水源,防止污染水源,;每日清洁,防止蚊蝇孳生;发生肠道传染病的病例或流行时,粪便必须有专人负责进行及时消毒处理。 ②在灾区临时安置点的厕所位置和数量要按人口密度合理布局,一般可按照每45人一个蹲位配置或者1个蹲位/25名女性、1个蹲位和1个便池/35名男性设置。有条件时可使用商品化的移动性厕所。 ③临时厕所可选择粪便与尿液分别收集的设施,尿液及时排放,粪便每日施加生石灰或漂白粉消毒。 ④尽量利用现有的储粪设施储存粪便,如无储粪设施,应选择远离水源地点、地势较高的地方挖一圆形土坑,用防水塑料膜、石灰、水泥等防水材料作为土池的衬里,向坑周围延伸20厘米左右,粪便倒入坑内储存。简易粪坑要挖深,每两天撒一次生石灰,生石灰层厚5cm,以防蚊蝇孳生,粪坑装满后,要加土覆盖,另选新的粪坑或将粪便清出进行高温堆肥处理; ⑤在特殊困难情况下,为保护饮用水源,可采用较大容量的塑料桶、木桶等容器收集粪便,装满后加盖,送至指定地点暂存,待灾害过后运出处理。有条件时用机动粪车及时运走;船上居民的粪便,应容器收集后送上岸集中处理,禁止倒入水中,以防止血吸虫等病的传播。 ⑥对临时厕所要落实专人管理,确定专人保洁,负责厕所的清扫、消毒,每日喷洒灭蝇药2次,及时掏清粪便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对于使用马桶收集粪便的,粪便要倒入粪坑,禁止随地乱倒,不能在取水点附近、井边洗刷马桶。 ⑦集中治疗的传染病人粪便必须用专用容器收集,进行消毒处理。散居病人的粪便采用两种方式处理。一是使用漂白粉,粪便与漂白粉的比为5:1,充分搅合后,集中掩埋;二是使用生石灰,粪便内加入等量的石灰粉,搅拌后再集中掩埋。 ⑧牲畜的粪便要及时清理,收集入集中粪池或高温堆肥处理; 4垃圾污水的收集与处理 ①根据灾民临时住所的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收集站点,收集垃圾的容器按每25人左右提供一个容器并加盖,容积约为50~100升。 ②必须要有专人负责垃圾的收集,运送和处理,垃圾要做到及时清理,集中堆放处理,日产日清,不得任意倾倒。 ③临时住所要修建污水沟,生活污水应定点倾倒,并远离饮水水源。 ④及时对垃圾站点与污水倾倒处进行消毒杀虫,经常喷洒消毒杀虫药如漂白粉、生石灰、敌百虫等,防止蚊蝇孳生。 ⑤传染性垃圾必须消毒处理,有条件的可采用焚烧法处理。 ⑥垃圾粪便的无害化处理 收集的垃圾粪便要因地制宜,选择地势较高、远离水源和临时居住点的地方集中堆放,四周要挖排水沟,集中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 l           高温堆肥 在平地上选宽2米,长6~10米的地基,在地面上挖宽16厘米、深12厘米的“卅”形沟,沟的间距1.5米,在沟上盖秫秸把,然后把混匀的堆料(垃圾、人畜粪尿、土、水各四分之一)堆在沟上,做成底宽2米(不要堵住通风道口),堆高1.5米,顶宽1.5米的堆,最后用泥封好。第二天即可升温,第四天温度可高达50~60℃,20天左右就能腐熟,达到无害化的目的。 如果条件差,可将混匀的堆料制成不湿不干,用铁锹一拍成饼,一抖即散的堆料,放在平地上用泥封好。 l           坑式堆肥 坑深1米以上,直径1.2米,坑沿四周砸出土梗,防止雨水流入,堆料入坑,坑口最好用秸秆铺上,用土压严,可每日向其表面喷洒杀虫剂1~2次,或洒一层生石灰,以防生蛆。 l           密封发酵法: 把粪尿贮存在用不透水材料(砖、水泥或三合土夯实)制成的贮粪便池或缸中,加盖密封3个月左右。 5妥善处理人和动物尸体。 自然灾害期间,人畜尸体经腐生菌腐化分解后(特别是夏季气温高时)污染环境和水源,可致尸碱中毒。应认真做好人与动物尸体的卫生处理。 5.1尸体处理的一般要求   对逝者处理时必须给予充分尊重的原则;及时就地清理和尽快掩埋处理的原则;必须需要辨明身份而不能马上处理者,应尽快留取辨别检材后及时处理,尽量缩短尸体存放时间。 5.2尸体暂时存放地的要求  存放地点应远离水源、避开人员活动区,避开低洼地。 ①存放时间在平均气温低于20℃的情况下,自然存放不宜超过4天,放入存尸袋的可适当延长存放时间,但应在尸体上下洒盖漂白粉,降低尸体腐败的速度,减少异味,尸体出现高度腐烂时应及时进行火化或掩埋处理。 ②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适宜适当集中存放,便于管理。 5.3尸体包裹要求 ①首选统一制作的裹尸袋。 ②可因地制宜选用死者生前使用的被褥等进行包裹。 ③在尸体高度腐烂时在裹尸袋内要加棉织物吸收液体,并适当喷洒漂白粉或其他消毒除臭剂。 ④尸体的包裹要尽量严紧结实。 ⑤对轻度腐烂的一般性尸体,无须进行消毒除臭处理,为减轻周围环境的臭度,在尸体周围环境可适当喷洒消毒除臭剂。 5.4尸体的运输要求 ①使用专门的尸体运输车辆。 ②尸体装车前要在车厢里衬垫液体吸收物,液体吸收物清除前需对液体吸收物与车厢进行消毒处理。 ③尸体运输尽量选择人群较少的路线。 5.5尸体的处理与掩埋要求 ①火化处理场可正常运行时,进行火化处理应为首选方法。 ②对甲乙类传染病死亡者,应做彻底消毒后,以最快速度运出火化或者2米以下深埋。 ③对高度腐烂的尸体应进行消毒除臭处理。 ④尸体埋葬的场所应由当地政府指定,不得随意乱埋。 ⑤选用土葬,应尽可能选择2米以下深埋的方式;埋葬人数集中量大时或有特殊原因不能选择深埋方法时,如为避免对地下水的污染等,经现场卫生专家集体决定可选用浅埋(1米)的方法。 ⑥在城镇、乡村外选择好埋尸地点,在便于运输又不影响城镇、乡村生活、活动和景观的地点选择尸体掩埋地。应选择土壤结构结实、地下水位低的场所;掩埋场所还应选择地势较高的地点;埋葬地点必须远离水源地;尽量选择人口密集区的下风向。 5.6场所消毒要求 尸体清理后需要对其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可选用含氯制剂如漂白粉液喷洒消毒。 5.7尸体清理工作人员防护要求 一般(非传染病死者)尸体的清理、运输人员需要一定的防护意识和卫生防护设备,要戴医用防护口罩、穿着工作服、戴手套、穿胶鞋。尽量避免意外擦伤,出现外伤时需要及时进行医疗处理。应注意及时洗手并注意个人卫生。 5.8动物尸体处理要求 对环境清理中清出的家畜家禽和其他动物尸体应用漂白粉或生石灰处理后进行深埋处理。地点应选择地势高,地下水位低,远离水源及居民点的地方,挖土坑深2米以上,在坑底撒漂白粉或生石灰,把动物尸体先用10%的漂白粉上清液喷洒(200ml/m2),作用2小时后,装入塑料袋,投入坑内,再用干漂白粉按20~40g/m2洒盖于尸体上,然后覆土掩埋压实。 6自然灾害后期的环境清理 自然灾害后期,大力开展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对室内外进行彻底的环境清理,改善环境卫生。对遭受灾害的室内外环境进行彻底的清理消毒,做到先清理、后消毒、再回迁,尽最大可能消除导致疫病发生的各种隐患。 ①自然灾害结束后,灾民搬回原居住地时,应首先对原住房的质量进行安全性检查,确认其牢固性。然后打开门窗,通风换气,清洗家具,清理室内物品,整修家庭厕所,修缮禽畜棚圈,全面清扫室内和院落,清除垃圾污物。必要时将房间的墙壁和地面进行消毒。对室内和临时居住点带回的日常生活用品可进行煮沸消毒或在日光下曝晒。在有条件时,可用2%-5%的洁灭净洗消液将衣被浸泡15-20分钟后再进行洗涤。待室内通风干燥、空气清新后万可搬入居住。 ②组织群众清理室外环境,整修道路,排除积水,填平坑洼,清除垃圾杂物,铲除杂草,疏通沟渠,掏除水井内污泥,修复厕所和其他卫生基础设施,掩埋禽畜尸体,进行环境消毒,控制疫病发生的危险因素,使灾区的环境卫生面貌在短期内恢复到灾前水平。 自然灾害发生后,往往会产生一些公共卫生问题,历史上屡见洪涝、地震、旱灾等自然灾害后,出现霍乱、伤寒、菌痢等肠道传染病暴发流行,发病和死亡人数远远超过灾害本身造成的人员伤亡。因此,灾后必须组织有效的卫生防疫工作,严防肠道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达到灾后无大疫的目标。 1肠道传染病概述 肠道传染病是病原体经口侵入肠道并引起腹泻和/或其他脏器及全身性感染的一类疾病,包括甲类传染病中的霍乱,乙类传染病中的伤寒和副伤寒、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脊髓灰质炎、甲、戊型病毒性肝炎,丙类传染病中的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以及其他通过肠道传播的传染病,本方案重点论述细菌性和病毒性两类常见肠道传染病。 1.1细菌性肠道传染病     细菌性肠道传染病主要有霍乱、伤寒、菌痢及感染性腹泻病等。 1.1.1霍乱的症状与治疗 霍乱是由O1群和O139霍乱弧菌引起的急性肠道传染病,发病急、传播快、波及面广、危害严重的甲类传染病。临床特点为起病突然,剧烈腹泻。一般为无痛性腹泻 (偶有腹痛)。每日几次至几十次的腹泻,大便呈黄水样,米泔样,可出现不同程度的脱水,肌肉痉挛 (小腿痉挛)。治疗原则:轻度脱水,以口服补液为主,中、重型脱水者,立即进行静脉输液抢救,症状减轻后改为口服补液。同时给予抗菌药物治疗,以减少腹泻量和缩短排菌期,可选用四环素、强力霉素与氟哌酸。 1.1.2伤寒的症状与治疗    伤寒、副伤寒是由伤寒杆菌和副伤寒杆菌甲、乙、丙引起的急性消化道传染病。临床上以持续高热、相对缓脉、特征性中毒症状、脾肿大、玫瑰疹与白细胞减少等为特征,肠出血、肠穿孔为主要并发症。治疗原则:首选药物为氟喹诺酮类,儿童、孕妇可用头孢曲松、氯霉素等。肠出血者应暂禁食,大量出血者应输血,肠穿孔时应及早手术治疗。 1.1.3痢疾的症状与治疗    痢疾是由痢疾杆菌引起的急、慢性肠道传染病。急性菌痢临床表现为腹泻、腹痛、里急后重、可伴有发热。脓血便或粘液便,左下腹压痛,申毒型可急性发作,高热,并有感染性休克症状,有时出现脑水肿,甚至出现呼吸衰竭。治疗原则:要注意水电解质平衡,可给口服补液盐,必要时可输液,其它如对症治疗,降温、治腹痛。药物治疗可用吡哌酸、诺氟沙星,中毒型菌痢用环丙沙星。    1.1.4感染性腹泻的症状与治疗    感染性腹泻是由侵袭性大肠杆菌、肠产毒大肠杆菌和空肠弯曲菌等引起的炎症性或分泌型腹泻。其临床表现,腹泻为稀便、水样便、脓血便等,伴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发热、腹痛,症重者因大量失水引起脱水甚至休克等。治疗原则:对症治疗,改善并纠正水电解质平衡失调,同时对不同的病原体给予相应抗生素治疗。 诊断:主要以分离出各疾病的病原菌为准。在流行区内以第一例病原学诊断为准,以后发生的病例可根据典型的临床症状进行临床确诊。 1.2病毒类肠道传染病 1.2.1病毒性腹泻的症状与治疗 引起人类腹泻的病毒有很多种,但最值得注意的是轮状病毒(B组)腹泻,又名成人腹泻轮状病毒。该病毒 1982年被确定为大规模病毒性腹泻流行的病因,发病高峰年份曾造成百万人口发病的大流行,且流行缺乏严格的季节性。因此,在洪水灾害发生期间及发生后应对该病的流行予以重视。潜伏期约52小时,病程为2.5天~6天,黄色水样便,伴有腹胀、恶心、呕吐等临床症状。临床上应注意与霍乱相区别,其呕吐和腹泻症状比霍乱轻,病死率较低。治疗:无针对成人腹泻轮状病毒的特效药物,主要是对症治疗,口服补液加静脉补液。 1.2.2甲型肝炎的症状与治疗     甲型肝炎(简称甲肝),是由甲肝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历史上曾引起过多次大流行。洪涝等灾害容易引起病毒的散播,是重点防治的病毒病之一。 1.2.2.1症状   ①急性无黄疽型肝炎 近期内出现连续几天以上,无其他原因可解释的乏力、食欲减退、厌腻、恶心、腹胀、稀便、肝区疼痛等,儿童常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精神不振、不爱动等,部分病人起病时常有发热,但体温不高,或近期有甲肝流行,就可作出诊断。此时做化验检查会发现血清谷丙转氨酶异常升高。甲型肝炎的特异诊断,需要检查病人血清甲型肝炎IgM抗体。 ②急性黄疽型肝炎 除具有急性无黄疽型肝炎的症状外,同时还伴有小便赤黄、眼巩膜变黄、全身皮肤变黄,少数病人可有大便变灰。   ③急性重症型肝炎 急性黄疽型肝炎病人出现高烧、严重的消化道症状,如食欲缺乏、频繁呕吐、重度腹胀、乏力、黄疽加重。出现肝昏迷的前驱症状,如嗜睡、烦躁不安、神志不清等。当发展成肝昏迷者,因抢救不及时或不当极易死亡。    1.2.2.2治疗    ①轻型病人 一般甲型肝炎预后良好,特别是儿童,不变成慢性,病死率很低。在急性期应注意休息,饮食以清淡可口为宜,如普通的米面食品、易于消化的蔬菜、水果,补充多种维生素。除重症病人外,可给豆制品、鸡蛋、瘦肉等高蛋白食品。忌饮酒、少油腻、可喝茶水,避免劳累、手术和服用有损肝脏的药物。原则上不需要服保肝药,但可补充维生素C和复合维生素B。病人一般都会在几个月内恢复。     ②重症病人 因病死率较高,必须住院抢救治疗。在急性黄疽型肝炎中,如果黄疽继续加重,就要预防发展成重症型肝炎的可能性,尽量就地住院隔离治疗。 2灾区肠道传染病主要流行因素    灾害发生后,灾区主要表现在水电设施遭到破坏,城市严重缺水,粪便、污物得不到及时清理,病原体污染水源、厕所等外环境,造成环境污染;大量人畜死亡,尸体清理困难,腐烂发臭,蚊蝇孽生;卫生机构瘫痪,医疗服务不能满足需求。在房屋倒塌,灾民居住集中,人--人间接触的机会增加,由于灾害的发生,自然环境被破坏、正常生活生产次序被打乱,当地群众身体抵抗力下降,上述种种原因给霍乱、菌痢、感染性腹泻等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带来了机会。 3灾区肠道传染病的防控措施 3.1开展应急监测和预警 灾害发生后,灾区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灾种、灾害范围、波及的人群、医疗机构受损情况以及当地原有肠道传染病发病情况,因地制宜、整合卫生资源,在灾区建立或完善肠道传染病疫情监测系统,确定监测内容、报告程序和方法,开展应急监测,实行日报制度,每天分析疫情的动态,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预警,为灾后肠道传染病的防控科学依据。 3.2加强疫情报告 3.2.1常规病例报告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或责任报告人发现霍乱、菌痢等疑似病例、确诊病例以及病原携带者,应于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3.2.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3.2.2.1报告单位、程序和方式 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同时进行网络直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采用最快的通讯方式或建立手机疫情报告系统报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疾控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对信息进行审核,确定真实性,2 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同时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3.2.2.2报告内容 包括事件名称、事件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人数、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步工作计划等。整个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中信息还应形成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 3.3及时有效处置疫情 灾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疾控、临床等人员及时赶赴疫情发生地,按照突发事件处置的原则和方法,积极查找危险因素,采取以隔离治疗病人和带菌者、三管一灭一宣传(即管理食品、水、粪便,灭蝇、健康教育)、消杀、预防服药和应急接种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按照“早、小、严、实”的工作原则,即“时间要早、范围要小、措施要严、落在实处”,在最短的时间将疫情控制在最小的范围,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 3.4开展健康教育 在灾区开展预防肠道传染病的宣传,防止“病从口入”,重点向群众宣传不喝生水喝开水;食物要彻底煮熟,剩余食品吃前要彻底再加热,并趁热吃;不吃未煮熟的食物,可削皮、剥壳者例外;不吃腐烂变质食物,熟食品要有防蝇设备;接触排泄物后,应立即洗净手;即使安全处理病人的排泄物。教育儿童不要随地大小便。劝阻灾区群众在肠道传染病流行季节不吃“大席”。指导消杀药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告知群众出现腹泻症状时应及时就诊、自觉隔离;鼓励群众积极配合疫情调查以及消杀工作等。 3.5评估 根据灾区肠道传染病发生的种类、数量、暴发疫情发生的范围与影响、各项救灾防病工作的进展情况,对肠道传染病的总体防控措施、实施、效果等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防控策略和措施,指导灾区的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减少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及早控制肠道传染病疫情,保证灾区大灾之后无大疫目标的实现。   2.3流行性乙型脑炎 流行性乙型脑炎简称“乙脑”,是由乙脑病毒引起、主要侵犯中枢神经系统的急性传染病。传染源主要是家畜(猪、牛、羊、马)和家禽(鸭、鹅、鸡等)。潜伏期一般为10~15天。三带喙库蚊为乙脑的主要传播媒介。 2.3.1诊断和治疗 病人有蚊虫叮咬史, 突然起病,高热、头痛、呕吐、意识障碍,抽搐,病理反射征阳性等脑实质病变表现为主,脑膜刺激征较轻。血白细胞及中性粒细胞增高;脑脊液检查呈无菌性脑膜炎等;从脑组织、脑脊液或血清中分离出乙脑病毒或脑脊液、血清中特异性IgM抗体阳性或恢复期血清中特异性IgG抗体滴度比急性期有4倍以上升高,或急性期抗体阴性、恢复期血清抗体阳性者,均可确诊。 2.3.2治疗原则 目前尚无特效抗病毒药物,主要是对症、支持、综合治疗。必须重视对症治疗,要认真把好“三关”,即高热关、惊厥关和呼吸衰竭关。具体办法如下: 2.3.2.1降温 高烧易发生惊厥,可加重脑水肿,诱发呼吸衰竭,故必须及时降温,最好把体温控制在38.5℃以下(肛表),头部温度力争降到36℃左右,其方法有物理降温、药物降温和激素等。 2.3.2.2镇静 乙脑患者因头痛剧烈,常有烦躁不安,因颅压增高易发生惊厥,故应给以适量镇静剂以防止发生惊厥。如果遇抽搐患者则应尽快地用镇静剂予以控制。 2.3.2.3防止呼吸衰竭 重症病例早期可发生颅压增高。在防治颅压增高上首先要防止痰堵造成换气不佳的缺氧,故应多让病人侧睡,防止昏迷时舌根后坠。若已出现痰堵,可考虑气管插管或切开,以改善肺部的换气功能。当出现脑水肿或脑疝,引起呼吸衰竭时,应立即给以脱水剂。如病人有缺氧表现,则应早期给氧,如病人出现呼吸表浅或节律不齐时,应采用呼吸兴奋剂。 此外,支持、综合治疗亦应重视,如认真细致的护理,高热量多维生素的营养性流质,保持水和电解质平衡、预防继发感染等。 如治疗不及时病死率高达约10%-20%左右,部分病人(约30%左右)遗留不同程度的后遗症,如痴呆、半身不遂、精神失常、记忆力和智力减退等。因此,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病人对降低病死率和致残率是很重要的。 2.3.3自然灾害对乙脑流行的影响 在乙脑流行期和流行期前一个月内自然界环境因素的变化,特别是自然灾害(旱灾、洪涝灾害、地震等)的发生对乙脑的流行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2.3.3.1洪涝灾害对乙脑流行的影响 ①灾害发生在乙脑流行期前一个月内,由于孳生场所的增多,蚊虫的数量大大增加,猪的自然感染率增大,蚊虫的带毒率大幅度升高,人的居住环境差,可致乙脑发病人数剧增,发病高峰前移。极有可能引起大的暴发流行。 ②灾害发生在流行期间,因孳生场所的增多,蚊虫密度增大,居住环境及居住条件的改变使得人被蚊虫叮咬的机会增多,蚊虫吸食急性期病人血而带毒的机率增大,蚊虫的带毒率增加,人的感染机率增大,从而导致乙脑发病人数明显上升。特别是在特大洪涝灾害之后,由于人口高度密集,居住环境差,病人防蚊设施差,蚊虫密度很大,极易导致大范围内的乙胞暴发流行。 ③灾害发生在流行后期,虽然草生场所增多,蚊虫密度增大,居住环境差而使蚊虫叮咬人的机会增多,但此时猪的毒血症时期已过。蚊虫的带毒率降低,带毒时间短,因此不会对乙脑的流行产生很大影响。局部地区可能暂时出现乙脑发病人数的增加或流行时间后移,但难以造成大的暴发流行。 ④气象因素。乙脑流行期间及流行期前一个月内的降雨、日照和气温对三带喙库蚊的繁殖和活动有直接影响。三带喙库蚊出现的早晚及数量的多少都会影响猪的感染和病毒的扩散。 2.3.3.2地震对乙脑流行的影响 人的户外活动增多,居住环境改变,被蚊虫叮咬的机率增大,蚊虫的带毒率增加,因而可引起乙脑发病人数的增加,但由于受媒介密度、气候等因素的影响,乙脑可能在局部发生流行,难以形成大的暴发流行。 2.3.3.3旱灾对乙脑流行的影响 旱灾之后,野外三带喙库蚊的孳生场所大量减少,使其数量大大减少,同时将栖息和孳生场所迁移到人居室周围的半清水及少量积水中,一般情况下,密度大大下降。因此旱灾期间乙脑不会出现暴发流行,发病率略有下降。 2.3.4预防与控制 2.3.4.1防蚊灭蚊 洪涝灾害之后,要发动群众,充分利用蚊帐、居室内喷洒滞留型灭蚊药或驱避剂,居室周围喷洒高效低毒杀虫剂;加强人畜隔离手段,改善居住环境,降低居室周围的蚊虫密度,减少被蚊虫叮咬的机会;排除居住环境周围的各种积水,清除杂草,减少其孳生地,可以大大降低蚊虫的密度,有效防止灾后乙脑的流行。 地震灾害之后,加强防蚊设施,注意人畜隔离,在居住环境内喷洒滞留型高效低毒杀虫剂和驱避剂;必要时可在居住环境及周围进行一次高效、低毒、短滞效杀虫剂的超低容量喷洒。 2.3.4.2管理好家畜 对猪圈、马厩附近的蚊虫孳生地要定期进行药物处理,用乙脑减毒活疫苗对幼猪实行人工免疫。 2.3.4.3预防接种 高危人群可进行流行性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或灭活疫苗的应急接种。2.3.4.4早期隔离治疗病人 治疗尚无特效抗病毒药物,可试用三氮唑核苷、干扰素等。主要是对症治疗,重点是处理好高热、抽搐和呼吸衰竭等危重症状。 2.4、疟疾 经按蚊叮咬而感染疟原虫所引起的虫媒传染病。儿童发病率高,大都于夏秋季节流行。不同的疟原虫分别引起间日疟、三日疟、恶性疟及卵形疟。 2.4.1诊断和治疗 病人有在疟疾流行区居住或旅行史,近年有疟疾发作史或近期曾接受过输血的发热患者都应被怀疑。 具有典型的周期性寒战、发热、出汗可初步诊断。不规律发热,而伴脾、肝肿大及贫血,应想到疟疾的可能。凶险型多发生在流行期中,多急起,高热寒战,昏迷与抽搐等。流行区婴幼儿突然高热、寒战、昏迷,也应考虑本病。在血中找到疟原虫即可确诊。 间日疟可以选用氯喹加伯氨喹进行治疗;对于恶性疟可以选用以下任一种方法进行治疗:①青蒿琥酯片加阿莫地喹片②双氢青蒿素哌喹片③复方磷酸萘酚喹片④复方青蒿素片 对于重症疟疾,可以选用以下任一种方法治疗①蒿甲醚注射剂②青蒿琥酯注射剂,患者病情缓解并且能够进食后,改用ACT口服剂型,再进行一个疗程治疗。③咯萘啶注射剂 2.4.2自然灾害对疟疾的影响 ①灾期由于水体面积扩大,积水坑洼增多,使蚊类孳生场所增加。 ②洪涝灾期灾民居住集中在庄台或堤坝上,人口密度大,居住条件简陋,卫生条件极差,多数灾民住在无防蚊设备的庵棚、帐篷内,人群暴露机会增加。 ③灾区人群流动性大,往往可将传染源带入新的居住地,如当地人群中原有的免疫水平低下,极易引起暴发流行。 ④洪涝灾期大牲畜数量减少,导致蚊虫叮吸血频率增加,感染机会也相应增加。 ⑤由于灾期食物短缺、营养不良、过度疲乏、精神紊乱等因素影响,使机体抵抗力普遍下降,对疟疾易感性增加。 ⑥有的灾区原来是疟疾高发区,因受洪涝影响,延误了规定的预防服药时间,也可导致局部地区的疟疾暴发流行。 2.4.3预防与控制 对灾区的疟疾防治应采用综合措施: ①加强疫情监测,建立疫情监测点,及时准确掌握疫情,分析趋势,进行预测,为制订防治对策提供科学依据。 ②加强发热病人的血检,及时发现传染源,予以根治,系统治疗现症病人,防止传染源的积累与扩散。 ③做好预防服药,在恶性疟疾及间日疟高发地区(发病率大于5%的乡)及灾民集中点,在洪涝灾期每半月进行一次预防服药,做到送药到手,看服到口。可选用磷酸哌喹片:每月1次,每次服600mg,睡前服。 ④灭蚊防蚊 进行药物喷洒灭蚊,对疟疾高发和蚊媒密度较高的地区及水利工地和灾民集居地的庵棚和住房内用氯氰菊酯对人、畜房进行室内滞留喷洒。在普遍使用蚊帐地区,用溴氰菊酯(10-20g/ m2)浸泡或喷洒蚊帐灭蚊。提倡使用蚊香,蒿、艾等野生植物烟熏驱蚊,应用酊剂、霜剂、液剂等驱避剂直接涂抹于暴露的皮肤等驱蚊,有条件住户装置纱门、纱窗。改变露宿习惯,减少蚊虫叮咬。 ⑤大搞卫生运动,清除杂草污泥,填平坑洼,改善环境卫生,减少和消除蚊媒孳生场所。 ⑥广泛开展疟疾防治卫生常识宣传,提高灾民自我保健意识与防护能力。 2.5血吸虫病 血吸虫病是经钉螺传播的一种寄生虫病。血吸虫发育的不同阶段,尾蚴、童虫、成虫和虫卵均可对宿主引起不同的损害和复杂的免疫病理反应。由于各期致病因子的不同,宿主受累的组织、器官和机体反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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