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旅游安全生产方案(一):旅游局安全生产实施方案2011
2012旅游局“安全生产年”
活动实施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
的通知》(国办发[2012]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旅游安
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旅游事故发生,确保我县旅游安全生
产形势平稳有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
治理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企业主题和政
府监管责任,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实施隐患
排查治理工程,夯实旅游安全生产基础,为实现旅游行业又好又快
发展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年”活动,使广大旅游从业人员
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提高,旅游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规范;建立旅
游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旅游发展理念;全面落
实县政府下达的旅游安全生产各项指标,争创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
位;保持旅游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避免一般事故,确保不发生【旅游安全生产方案】
重特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旅游安
全环境。
三、工作内容
(一)实施范围
全县旅游行业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对象和范围为【旅游安全生产方案】
全县旅行社、星级饭店、aa级旅游景区等旅游企业。
(二)工作重点
1、旅行社、星级饭店、aa级旅游景区等旅游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员工培训教育
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2、星级饭店的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设置、数量和形
式以及保持畅通情况;公共区域及逃生通道的外窗金属护栏符合安
全疏散和应急救援要求情况;火灾自动报警、消防栓、灭火器等设
施的配备和完好情况;周围违章建筑、室外广告牌搭建是否影响人
员逃生和灭火救援;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情况;锅炉等特种设备检验
情况和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旅行社用车是否认真执行《旅行社旅游安全用车备案制度》;
租用车辆是否签订安全责任协议;是否存在疲劳驾车和酒后驾车;
旅行社是否使用“黑车”行为等。
4、aa级旅游景区内有关设施、设备维修检测检验情况和岗位
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5月20日前)。各旅游企业要制
订“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落实工作措施,并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相关的工作方案请于5月
20日前上报县旅游局。
(二)排查实施阶段(2012年5月20日至10月底)。按照“政
府领导、部门监督、企业负责、群众参与”的原则,各旅游经营单
位自行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通过排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
理工作台帐,并对排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认定、分类、梳理和建档,
及时落实专人、落实资金限期整改,县旅游局将定期对旅游经营单
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隐患排查整改不
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督查验收阶段(2012年11月至12月)。在各旅游企业
自行检查整改的基础上,县旅游局会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旅游经营
单位“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验收。
在“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县旅游局将组织
督查组不定期对各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五、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县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顺利开展,决定成立
绥滨县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系
统“安全生产年”活动。
组 长: —— 县旅游局局长
成 员: —— 县旅游局科员
—— 县旅游局科员
—— 县旅游局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旅游局行业管理股,——
任主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是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确定的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各旅游企业需高度重视,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整改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进一步增强隐患治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旅游企业,要组织领导机构,做到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牵头,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排查隐患。各旅游经营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防控的责任主体。建议成立隐患排查治理专门机构,制定落实活动方案,深入开展排查工作;把排除隐患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经营活动的日常管理,要定期组织人员全面排查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一般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对一般隐患应做到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确保做到动态管理;要依法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拨出专项资金用于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要定期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重大事故隐患,一经发现立即上报,并逐级上报至县旅游局备案。
(三)广泛宣传,强化监督。各旅游企业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开展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对事故隐患的
识别能力,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知识培训,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和监督,形成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促进隐患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绥滨县旅游局
二o一二年三月三日
旅游安全生产方案(二):关于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知的精神和 “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排查安全隐患,使我县旅游行业保持安全健康的良好态势。
二、检查范围【旅游安全生产方案】
全县所辖旅游景区、饭店、旅行社等旅游企业
三、检查内容:
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及行业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一)旅游景区:重点检查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安全通道、安全出口、安全标识和应急防范措施、应急演练及备案情况;景区内车船设备的安全;暑期、汛期安全提示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饭店: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安全通道、消防应急演练的情况及食品安全。
(三)旅行社:重点检查旅行社租车是否有资质证照、签订租车协议,旅游保险是否足额到位。
四、检查方式
(一)各旅游企业全面自查自纠。
旅游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责。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拉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
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对本单位安全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各旅游企业每月将隐患排查表于月底前报旅游局安全科。
(二)成立联合检查小组。
我局将会同安监、消防等相关部门按照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相关要求对全市旅游企业进行重点督导、检查,彻底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五、时间安排
从现在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利用3个月的时间集中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部署发动阶段(6月20日前)
制定方案、下发文件并召开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并在网上发布方案,明确相关要求,要求各旅游企业进行自查。
第二阶段:全面检查治理阶段(6月21日至9月20日) 在充分宣传发动、全面摸排、周详细化的基础上,对全市a级景区、星级宾馆、旅行社做到“全覆盖”检查。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9月21至9月底)
全面复查、重点抽查、审理案件,进行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明确任务和目标,做好安全隐患排查。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按照要求,把事故频发、隐患突出的环节,作为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集中力量实施有效排查。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落实、规范工作程序,切实达到排查彻底,整改到位。
(三)搞好宣传,及时反馈。各旅游企业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企业员工都参与到此次行动中。提高安全意识,真正做到旅游安全工作全覆盖。
旅游安全生产方案(三):2016旅游业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各县(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营造浓厚氛围,推动各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为遏制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旅游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良好态势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条件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时间和活动主题
活动时间:2016年6月1日-30日。
活动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组织机构
成立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旅游局林业江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旅游局党组成员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督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担任。各县(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要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月领导组织机构。
四、活动内容及工作任务
(一)开展宣传警示教育。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业要积极召开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会,进一步增强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要开展生产安全警示教育培训活动,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6版)》、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刻度》、安全生情景剧《平安是福》等,在各自的网站上发布安全生产警示内容,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以及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和做法,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片,利用流动字幕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提示信息,邀请专家、学者讲解安全生产注意事项;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要与当地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统一向旅游企业发放安全生产知识手册和宣传资料。
(二)召开旅游安全工作会议,签定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旅游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落实各单位旅游安全生产责任,强化旅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确保完成2016年度旅游安全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和《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办法》以及《2016年度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市旅游局于6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召开全市旅游行业安全工作会议,与局直属单位、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业签订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书。
(三)开展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治理行动。按照自治区旅发委和市安委要求,结合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开展以旅游饭店、农家乐、景区(点)、各游乐设施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用电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集中组织执法行动,采取明查暗访、联合检查等方式,查处旅游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整治安全隐患。
(四)组织开展旅游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旅游企业应对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检验我市旅游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在演练周期间,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业要组织开展一次本单位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市旅游局采取随机型抽查各旅游企业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市旅游局将在6月底组织一次全市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五)配合市安委会开展安全咨询日活动
按市安委《关于对全市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安排的通知》市安委办[2016]22号文件要求,6月16日上午9:00-12:00在阳桥至古南门路段开展咨询日活动,市内各单位要安排人员参加此次安全咨询日活动;市旅游局监督管理处负责制作安全日版报参加评比,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旅游公共服务管理处各派出1名咨询人员于6月16日上午8:30分在局门口集中,负责发放宣传资料;旅游公共服务管理处要积极开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宣传活动,在旅游网络系统开展旅游安全生产宣传内容,并打出“安全生产月”口号。各旅游企业要制作宣传“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相关内容的宣传资料、板报等,积极配合市安委组织的安全生产咨询日各项活动。
(六)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在安全生产月组织开展的活动
一是要组织本单位召开全体员工大会。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项要求和本单位的活动方案(计划)传达贯彻到每一个人,动员本单位的职工积极投身到活动中,人人争做安全生产积极分子,为本单位治理隐患和防范安全事故做出贡献。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工作方案(计划)要落实到内部工作机构和所属单位。
二是要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月”环境布置。在“安全生产月”期间,为全面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社会氛围,以环境的感染力促进“安全生产月”活动形成高潮,各单位要在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职工聚集场所和周边地区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宣传挂图。
三是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台账。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实际,建立完善系列安全生产管理台账(按市旅游局要求建立旅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台账由各县(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自行到市旅行社协会购买)。
四是完善危险场所安全生产标志牌。存在危险因素和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标志牌是防范事故的重要措施,是落实《安全生产法》的具体行动,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把悬挂安全标志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内容抓好落实。各单位要对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一次检查,发现应当悬挂安全标志而没有悬挂,或悬挂不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标志的,或因陈旧其颜色和符号已模糊不清的,要立即补充或更新。
五是组织开展“六个一”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深入开展“六个一活动”即:读一本安全生产的书、看一部安全教育录相片、提一条安全生产建议、查一次安全事故隐患、搞一次旅游安全生产培训、开一次安全事故形势分析会。
五、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夯实安全生产社会基础,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思想水平的根本措施,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开展集中性、突击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对于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业要在本方案的指导下,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成立机构,制措施,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到位,力求取得最佳的社会效果。
2、各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准备好活动期间的各项工作,市旅游局在活动结束后进行总结,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将活动情况汇总上报,同时在旅游网或行业内进行通报。
3、各区(县)旅游局请于6月26日下午15:00前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总结以电子版和书面(传真)报送至市旅游局监管处。
4、此次活动将纳入年度旅游系统安全责任考评内容。
旅游安全生产方案(四):2016年旅游局安全生产活动方案5篇
第1篇:旅游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16年7月至10月,集中开展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检查范围
全区所有星级酒店、旅行社、a级景区和旅游交通运输企业
三、检查内容
1、检查各旅游企事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
2、按照“四不两直”方式,采取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自查和督查和明查暗访相结合的工作方法,迅速将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求落实到全区各旅游经营单位和企业。
四、检查重点
旅行社:重点对旅游保险、旅游合同以及租用旅游客运车辆签旅订合同的有关安全条款,明确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和处理赔偿办法。是否切实加强旅游包车安全管理,根据运行里程严格按规定配备包车驾驶人。各旅行社是否租用具备营运资质的旅游车辆,严格审查旅游包车车辆年检和驾驶人资质情况,驾驶员遵守安全规程情况等进行检查。对旅行社导游人员的安全培训,是否做好行前安全教育,对旅游车辆驾驶人的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是否要求导游人员及时提醒、劝止,并及时投诉等情况。治理旅行社承包挂靠经营情况。旅行社责任险和意外险交纳情况。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演练等情况。
旅游星级饭店:会同相关部门重点对消防、监控、食品卫生和特种设备进行检查。对人员聚集、容易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演练等情况。
a级旅游景区(点):重点对游乐设备设施的安全作业规程及安全管理、安全标识系统、事故隐患监控、应急救援等方面进行检查。对旅游景区(点)摊贩经营食品的卫生状况也要进行重点检查。
旅游运输企业:是否对经营行为、车辆和驾驶员进行100%排查,确保旅游车辆安全,不“带病”上路情况,是否落实夜间2时-5时休息规定等。
五、强化检查整改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企业自查是基础、政府督查是关键、消除隐患是核心、遏制事故是目标”的工作原则,深入排查,严格整改。
1、强化综合督查。重点督查旅游企事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部署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落实隐患“零容忍”要求并进行彻底整治情况,以及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等,对重大隐患,将挂牌督办、一盯到底。
2、严格执法落实整改。对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问题,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并跟踪落实整改。对查出重大隐患、问题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严肃追究责任。每次检查,都要认真填写检查情况表,详细记录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的名称、检查人员、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以及被检查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对被检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价,并由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对因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坚决做到“四不放过”。
3、着眼建立长效机制。各旅游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建立细化到每个岗位的日常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定期向行业管理部门报备隐患排查情况和整改结果。
第2篇:旅游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区安委会和市旅游局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部署,结合我区旅游实际,就区旅游局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t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结合旅游业实际,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结合旅游业实际,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为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区旅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6月1日—6月30日。在全区旅游企事业单位中组织开展活动。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决定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四、活动形式
(一)开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活动。通过视频讲座、座谈等方式组织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讲话精神,大力营造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邀请安监局等有关领导亲临现场检查、指导咨询活动,通过安全图片展览、现场发放宣传品等形式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深化“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加大舆论宣传力度。
(三)开展不同形式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组织旅游企事业单位职工观看安全主题宣传片《生命的红线》、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的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组织有条件的旅游企事业单位进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相关旅游企业共同参加观摩学习,提高旅游企事业单位应急处置能力和职工自我保护意识。
(五)组织开展《旅游法》等法律知识宣传活动。组织本地区旅游企事业单位做好《旅游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宣传旅游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为旅游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六)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利用一周时间开展旅游安全和旅游市场秩序大检查,排除和解决一批旅游安全隐患和困扰安全管理的问题。联合安监、卫生、消防等部门重点加强对星级饭店、a级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以及旅行社租用车辆和大型旅游活动的安全排查工作,集中消除旅游安全盲区、死角和隐患,并做好跟踪整改工作的落实。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要加强领导,认真谋划,精心部署,落实人员和经费,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立足创新,增强实效。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坚持结合实际,结合自身特点,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开展卓有成效的活动。通过开展活动,提升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尤其是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为全面完成全年度旅游安全目标任务,稳定全区旅游安全形势做出应有贡献。
(三)营造氛围,宣传典型。要围绕“安全生产月”主题,充分利用企业网络,开设专栏等形式,宣传本地区、本企业的先进典型,传播安全理念,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第3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坚持旅游产业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厉打击旅游行业各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解决旅游行业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规范旅游安全秩序,切实维护广大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区旅游产业健康发展。
二、领导小组
三、专项治理重点内容
强化旅游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不断净化旅游安全生产环境,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强化对星级饭店的设施设备、旅行社租用车辆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和重点整治:
(一)非法经营行为
1、未取得相应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经营旅游业务的行为。
2、无导游证人员从事导游活动。
3、景区、宾馆、饭店、旅行社未取得旅游服务质量等级标志而擅自使用等级标志、称谓的,或虽已取得旅游服务质量等级标志而使用等级标志、称谓不实的等等。
(二)违法经营行为
1、旅行社转让、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
2、旅行社不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的。
3、旅行社为旅游者安排或者介绍的旅游活动含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内容的。
4、旅行社未取得旅游者同意,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的。
5、旅行社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的。
6、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在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未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的。
7、旅游经营者未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的。
8、旅游经营者未及时将发生的旅游安全事故向旅游主管部门报告的。
9、旅游经营者使用的车辆及驾驶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的等等,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旅游企业要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打非治违”工作实施方案,促进工作落实。各旅游企业要充分利用本单位网站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旅游行业“打非治违”宣传教育,引导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强化督查,从严惩处。各旅游企业要强化旅游安全综合治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抓好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以及旅游黄金周、高峰时段和突发事件等联合安全监管和安全保障。各旅游企业要开展定期开展旅游安全自查工作,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通过相关专业部门及时纠正和整改。
(三)统筹协调,务求实效。各旅游企业要把旅游行业“打非治违”工作与落实旅游安全生产责任、推进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密切结合,统筹协调,务求工作实效。各旅行社要加强日常安全工作的管理指导,一步完善旅游包车预约书制度和租用旅游车辆协议;加强对导游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明确相应职责和监督责任,使导游懂得如何提示、纠正驾驶人的酒驾、超速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完善制度,及时反馈。各旅游企业要根据文件要求,及时梳理总结旅游行业“打非治违”的好经验、好做法和新措施、新成效,上升为规章制度,着力构建“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并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及时将经验做法、成效举措和相关数据报送区旅游局。
第4篇:旅游局平安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有关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工作部署,紧紧围绕跨越发展、宜居的工作大局,以团结、稳定、鼓劲、参与、正面宣传为主旋律,最大限度地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政法综治工作,提高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为推动全区安定稳定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二、宣传内容
(一)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维稳与维权统筹兼顾的重要部署和举措。
(二)大力宣传我区近年来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推进平安创建,加大投入.构建技防、物防、人防、心防四位一体,立体式、全覆盖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所取得的成绩,宣传我区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情况,合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区治安形势持续好转的良好局面,使广大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社会稳定带来的实惠,切实增进对政法综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大力宣传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要大力宣传近年来中央和省、市、区、关于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重点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治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及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工作等方面经验做法、取得的成绩;特别是要宣传近年来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积扳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大防控体系建设、大调解机制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平安结对共建、基层系列平安创建、综治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等重点工作的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效,要广泛宣传基层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开展群防群治的工作。
(四)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社会矛盾排查化解,特别是开展行业调解工作,构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体系,形成社会矛盾排查化解长效机制所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宣传各地各部门创新社会治理,不断完善社区服务,以及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活动,改变治安混乱地区面貌的措施和做法。
(五)大力宣传全区各级政法机关把群众工作贯穿于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清理评查活动的各个环节,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案结事了、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全力以赴解民困、化民怨,公正廉洁、文明规范执法的做法和成效。宣传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清理评查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宣传政法机关破解涉法涉诉信访难题,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做法和经验。
(六)大力宣传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宣传落实综治和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的情况;宣传各级党政领导认真履行“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认真履职,不断提高驾驭社会治安大局能力,加强对综治和平安建设领导的措施和成效;宣传综治委成员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责任齐抓共管,积极参与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措施和成效。
(七)突出宣传治安防范知识和打击整治成果。要从进一步提高公众治安防范意识、自我防范能力出发,宣传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各类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治安防范知识;如实加大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打黑除恶、打击“两抡一盗”、打击邪教、打击传销等事关民生专项行动成果的宣传,震慑违法犯罪,鼓舞士气,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三、宣传形式
宣传形式采取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集中宣传开展一次较大型的主题活动;日常宣传突出“二个一”活动。
一是以平安为主题向旅游从业人员发送一条平安手机短信,提高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
二是组织开展一次以综治、平安建设为主题的干部、职工学习座谈会;
三是各旅游企业3月20日前在单位悬挂综治平安宣传横幅,宣传综治平安建设工作;
四是各旅游企业至少应办一期综治平安建设宣传专栏;
五是要到挂钩村至少开展一次综治平安宣传活动;
六是策划采写“政法综治平安建设”专稿。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综治宣传月活动室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各旅游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制定周密计划,抓好责任落实。
(二)突出宣传主题。要围绕“打两抢、防盗窃、保平安、促和谐”宣传主题,突出宣传打击犯罪、服务大局和创新举措的内容,大力营造声势大、气势足、氛围浓的舆论环境。
(三)注重宣传效果。要充分利用宣传月活动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宣传形式上求声势,在宣传力量上求整合,在宣传效果上求实效,确保宣传活动达到推进平安创建工作的目的。
第5篇:旅游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我区旅游行业安全经营的良好局面,为我区旅游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加快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中心城区率先崛起的步伐,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重要指导思想,落实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突出重点,依法整治,全面提升我区旅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整治目标
通过深化对我区各景区(点)的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将我区的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建立较为完善的旅游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做到全年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确保我区旅游业发展实现“健康、安全、效益”的目标。
三、整治的范围与内容
(一)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个旅游企业要联动排查,健全经常化、制度化的排查工作机制,把各种不安全不稳定的隐患问题排查彻底。
1、配合相关部门对各旅游企业、旅游景区的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整治。
2、旅游景点的安全工作会同其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进行监管。
(二)各景区(点)、各旅游企业,其相关的设施、设备,安全制度、服务规范等项目都必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并通过相关部门的检查、检验、检测和检疫。
景区(点)的整治内容、安全防火、饮食卫生;景区内道路、弯道警示标志;景区内旅游车辆、停车场、消防、防盗救护等设备齐全、完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危险地段防护设备齐备、有效,标志明显,认真执行旅游、公安、消防、交通、安全生产、质监等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巡查定期、定时,流动巡检工作落实,能有效维护治安秩序。建立紧急救援体系,突发事故处理能力强,事故处理及时、妥当,记录档案准确、齐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有效;安全培训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实施;导游的讲解有提示注意安全内容。
四、主要措施
1、组织领导
各景区也要结合景区实际,制定具体的整治工作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宣传教育
区旅游局向各旅游单位公布此次专项整治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各旅游单位组织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岗位人员的安全意识。
3、自查整改
各旅游景区要经常性地对照公安、消防、交通、卫生、质监等部门的标准及安全规定,逐一进行整改;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专人负责旅游安全工作,每月要召开旅游安全工作会议,分析旅游安全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完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做到每项旅游安全工作都有记录、有档案。
4、督查整改
区旅游局将协同文化、公安、消防、交通、卫生、安全生产、质监等部门经常性地对景点、景区进行督查,对不按要求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旅游单位,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要加大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力度,各旅游单位的法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监督,严格检查,对本单位的旅游安全工作负总责。旅游主管部门,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一定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体制建设,全方位强化安全监管工作,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实行安全责任追究;有关安全生产按纪律处分、行政处罚和法律措施要坚决落实到位。同时,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要按照省、市政府安全责任的规定进行追究。
2、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发挥媒体、宣传牌(栏)、警示标志及导游人员的作用,把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引向深入,切实提高员工和游客的安全意识。
3、加强信息传递。凡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必须在2小时内向区政府和区旅游行政部门及相关责任部门报告,要全力组织抢救,及时调查事故原因,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坚决杜绝各种延报、误报、瞒报、漏报事故的现象,对隐瞒不报或拖延事故报告时间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制定行政领导值班制度,落实值班人员,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遇到重大安全问题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旅游安全生产方案(五):2016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4篇
第1篇: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而且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重要指示精神,巩固安全大检查成效,整改行业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和市旅游局《关于在全市旅游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和统一部署,从2016年10月至12月,在全市旅游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方案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旅游行业,重点为旅游景区。
二、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方面: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尤其是消防通道及消防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要求。
2、特种设备方面:重点检查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检验情况。
3、涉旅餐饮安全方面:旅游景区(点)餐饮安全监管情况。
4、隐患整改方面:市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政府领导,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和督查、企业自查、市暗访督查方式进行,具体分以下三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阶段:10月31日前,旅游局制定专项检查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本次检查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工作要求,指导旅游单位专项检查工作。
(二)集中检查、督查阶段:11月1日至12月15日。
1.各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立即整改落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2.旅游局深入旅游单位,指导和推动企业的自查自改工作,确保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3.接受市督查组对专项检查情况的督查。
(三)总结阶段:12月中旬,各旅游单位对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总结,旅游局归纳总结专项行动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责任,抓好具体落实。各旅游单位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自查到位。
(二)落实整改,务求实效。要把本次专项检查作为深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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