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重庆市巫山县水溪套电站
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二O一O年五月三十日
目录
前言
第一章 该项目选择
第一节 该项目必要性
第二节 项目目标任务
第三节 项目区确定
第二章 基本情况
第一节 项目所在县基本情况
一、自然地理概况
二、经济社会概况
三、水能资源及开发情况
四、其它能源情况
第二节 项目区基本情况
一、主要生活燃料及用量
二、经济情况
三、电网情况
四、生活用电量及到户电价
第三章 该项目选择
第一节 项目区代燃料用电需求分析
第二节 代燃料电站站址选择和水能计算
第三节 代燃料电站装机容量确定
(附代燃料电站工程特性表)
第四节代燃料电站建设管理
第四章 代燃料供电
第一节 项目区电网完善改造方案
第二节 代燃料供电方案
第三节 代燃料电站余电解决方案
第五章 投 资
第一节 投资计算依据
第二节 电源投资
第三节 电网完善改造投资
第四节 其他投资
第六章 资金筹措及代燃料电价
第一节 代燃料户电价承受能力分析
第二节 项目资本金测算
第三节 资金筹措方案
第四节 代燃料电价计算
第七章 效益分析计算
第一节 生态效益
第二节 社会效益
第三节 经济效益
第八章 项目管理
第一节 组织机构
第二节 项目管理体制
第三节 发、供、用电管理
第四节 项目区目标管理
第九章 地方出台的优惠政策建议
第一节 地方出台的优惠政策
第二节 建议
附件:
1、水溪套代燃料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
2、巫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报送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
3、中国 银行巫山支行贷款承诺函;
4、巫山县丰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重庆电力公司签订的“巫山县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供电协议”;
5、巫山县人民政府与巫山县丰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巫山县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该)实施目标责任书”;
6、巫山县人民政府与项目所在地各乡(镇)签订的“巫山县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该)项目目标任务书”;
7、巫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巫山县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8、巫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
9、巫山县丰源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
前 言
巫山县位于四川盆地东部低中山区,地处长江三峡腹心地带,东邻湖北省巴东县,南接湖北省建始县,西依重庆市奉节县,北靠巫溪县和湖北省神农架林区。县境南北长80.3km,东西宽61.2km,幅员面积2958km2。巫山县辖11个镇、15个乡、345个行政村(居委)、2425社,总人口61.2万,其中农业人口51.34万。耕地面积48.4万亩,农业人均耕地面积0.94亩。
全县水能资源极为丰富,具有发展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的资源优势。我县经济发展的目标是将巫山县建成三峡库区生态经济强县,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建设是我县生态经济强县建设的重要举措。我县是水行政主管部门为政府管电职能的地方电力,我县地方电力以小水电为主体、实行自发自供。实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符合我县实际,我们将采取一切措施组织实施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建设。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水溪套电站扩建工程作为代燃料电站建设项目,将水溪套电站生态建设开发区的笃坪乡作为我县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项目该区。项目该区现有人口17213人、总户数5200户,其中:实行代燃料总户数4000户、人口16000人、保护“四区”面积 33万亩,提高项目区森林覆盖率 12%,一年可节约木材1.3 万立方米,减少毁林3万亩,减少有毒气体排放8300万立方米,我们已成立了“巫山县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县政府出台了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若干优惠政策,县政府分别与项目法人、项目所地在各乡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和项目目标任务书,项目法人与供电部门签定了供电协议,银行已承诺贷款,所有这些都为我县实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打下坚实基础,我们将积极动员全县各部门、各阶层、特别是项目区广大农户力量,共同参与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的建设,为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取得该工程良好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巫山县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该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是在县委、县政府直接领导下,以水务局为主,抽调县属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编制小组,在对现有成果资料、该区各乡镇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充分地比较、分析、论证、计算编制而成。
第一章 该项目的选择
第一节 该项目的必要性
实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项目是党中央国务院认可持续发展战略高度作出的决策。对巫山的退耕还林、生态保护工作和改善山区广大群众的生存条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退耕还林、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
党中央、国务院在实施退耕还林战略中,将“小水电代燃料”项目作为解决退耕还林后农民做饭、取暖等生活燃料和农村能源问题的重要措施,提出要求同经济建设、江河治理、生态保护、扶贫开发结合起来。实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是保证退耕还林战略能够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的重要保证。
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需要
巫山县生态环境脆弱,全县绝大多数地区生存条件差,贫困人口集中,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长期以来,农村生活燃料一直以薪柴为主,大量采伐和使用薪柴,不仅破坏当地生态环境,同时也造成了大量的污染,严重影响了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实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建设,把广大农村居民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可靠地解决当地农民的照明和生活用电,极大地丰富了小水电代燃料户的文化生活。
三、完善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和投入机制的需要
国家投资的资本金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出资代表,实行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三权分离。水行政主管部门从市场择优选择生态电站经营者,经营者行使生产经营权。组建巫山县小水电代燃料户用电管理协会,由代燃料户代表、该区乡人民政府领导和县水务局组成,协会对水溪套生态水电站的建设、运营、保障供电到代燃料用户用电、禁止砍树烧柴保护退耕还林等森林植被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四、完善降低代燃料电价的政策和措施的需要
该项目实施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确保以退耕还林、保护森林植被为重点的大规模生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而只有最大限度地降低代燃料电价,农户才不会砍柴煮饭,才不会造成新的水土流失,才能确保退耕还林退得下,稳得住,不反弹,真正做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而要想降低代燃料电价,只有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并不断地加以完善,才能促使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顺利推进。
五、积累小水电代燃料经验的需要
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是兴国之本、富民之策。实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不仅可以引导和帮助当地群众脱贫致富,而且还可以为电网和当地政府增加收入。推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是我国地方电力建设的重要举措,必将逐步推广,因此积累“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的建设经验尤为必要。
第二节 项目目标任务
我县实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项目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是:保护国家或重庆市人民政府认定的退耕还林面积-----亩,保护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亩,保护天然林保护面积---------亩。
通过建设代燃料生态电站和县电网调节代燃料供电余缺,完善该项目电网结构,对该项目区实行代燃料到户电价,可以长期稳定地解决该项目区农村居民生活燃料。
第三节 项目区确定
经县委、县府对全县各乡镇的生态经济情况反复比较论证,将我县水溪套生态建设开发区的笃坪乡作为我县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项目该区。也是我县退耕还林、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天然林保护和自然保护的重点区域,是实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理想的集中连片区。可以将代燃料电站、代燃料电网和代燃料人口和保护“四区”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便于实施和管理。
该项目区的1个乡,笃坪乡位于巫山东南部,与湖北省巴东县税家乡连界,距县城102千米。辖笃坪、天蒜、对合、龙淌、向阳、雪花、鹤溪、狮岭、长槽、腰栈10个行政村,总户数5200户、总人口17213人,通过实地调查,符合小水电代燃料的村有10个,代燃料户数5200户、人口17213人,保护“四区”面积335630亩。其中:保护退耕还林125680亩,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面积87020亩,天然林保护区面积123000亩。
第二章 基本情况
第一节 项目所在县基本情况
巫山县位于长江三峡库区腹心,为重庆市东大门,幅员2958平方公里;南北长80.3公里,东西相距61.2公里,东接湖北省巴东县,南连湖北省建始县,西毗奉节县,北靠巫溪县和湖北省神龙架林区。全县辖26个乡镇,人口61.2万。巫山为中国地理由西向东地势的第三大台阶,县内大巴山脉屏于西北、巫山山脉绵延东南,七曜山东端自西穿插其中,长江自西向东横切中部,形成南北高而中间低的优势。最高点海拔2691.8米,地势陡峭、沟谷密布、峡谷幽深,地貌基本上为中山、低山、丘陵平坝三大类,山多地少。巫山是国定贫困县、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
(一)水能资源
县境内有大小河流62条,长江自西向东横贯县境中部,有长江、大宁河两大水系网络,大溪河、官渡河、抱龙河、小溪河、三溪河、马渡河、红岩河、福田河等8条支流和54条小溪,水系呈树枝状分布。我县溪河河床落差大,水能资源丰富,理论水能总蕴藏量达27.42万千瓦,可开发水能13.52万千瓦。全县兴建各类水利设施3064处,有效灌溉面积5.47万亩,保证灌溉面积4.34万亩。
(二)生物资源
农业以粮食生产为主,主要粮食作物为水稻、小麦、玉米、薯类、洋芋等,经济作物主要为油料、水果、烤烟、蔬菜等。2006年粮食总产量20.64万t,平均亩产203kg,农民人均粮食402kg。鸟桕产量居全国第三、梭草产量居全国第二;魔芋年产量2万斤;中药材庙党、贝母、北岸连、黄柏、厚朴、味牛夕等久负盛名、行销市场;生猪全年出栏46万余头,商品羊14万余只;全县烤烟基地5.09万亩,产烟18万担;栽桑总量超1亿株、产茧6000担;野生松子、核桃和天麻等产品已通过国家有机食品验证;森林覆盖率31.5℅、森林蓄积量268.4万m2、森林面积131万亩;农村劳动力36万余人,年均劳动力输出10余万人。
(三)矿产资源
矿产资源贮量惊人,煤、铁、硫铁矿、石灰岩、硫的储量最为丰富 ,铜、硫铁、粘土旷的储量也较丰富,且有一定开采价值。其中:煤炭5.7亿吨 ,原煤1.7亿吨,铁矿1.53亿吨,石灰石10亿吨,石煤5亿吨,大理石1亿立方米 ,石膏8000万吨。水资源方面:境内雨量充沛,溪河众多且比较大,易于集中落差,理论水能蕴藏量27423万吨。可开发量达352万千瓦
一、自然地理概况
巫山位于重庆市东北部,三峡库区腹心,素有“渝东门户”之称,地跨长江巫峡两岸。东邻湖北省巴东县,西接奉节县,南与湖北省建始县毗连,北与巫溪县及神农架林区接壤。县城位于大宁河与长江交汇处,县城距三峡大坝124公里 ,上溯重庆480公里,东下宜昌167公里。介于东经109.11',北纬30.45'~ 32.28'之间,县境东西最大距离61.2公里,南北最大距离80.3公里。总面积2,95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0,274公顷。
最低海拔仅73.1米,最高海拔2680米,立体气候特征明显。大宁河小三峡位于巫山之侧,全长50公里,有龙门峡、巴雾峡、滴翠峡组成,以峰奇秀、水奇清、石奇美闻名遐迩。三峡蓄水形成了凝翠湖、琵琶湖、双龙湖、大昌湖。巫山现已成为整个三峡风景区的几何中心,以距县城130公里半径之内,囊括了三峡大坝、神农架、神农溪、天坑地缝等著名的风景名胜。巫山县属亚热带湿润气候区,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境内年平均气温18.4℃,平均霜降日数10.8天,年均日照时数1542.2小时,年均降雨量1041毫米,降雨主要集中在5—9月,夏季暴雨,伏旱交替出现,秋、冬、春季易出现连续干旱,耕地面积48177公顷,森林覆盖率为29.6%。
二、经济社会概况
巫山县辖11个镇、15个乡、345个行政村(居委)、2425社,总人口61.2万,其中农业人口51.34万。耕地面积48.4万亩,农业人均耕地面积0.94亩,是一个典型的经济贫县、财政穷县。
到2004年底,总装机容量3.51万千瓦,其中水电装机(小水电)2.31万KW时,火电装机(小火电)1.20万KW,由于种种原因,火电目前已经停产。在枯水期,巫山电网最大出力只能达到4000KW,县电网全年供电量只有8166万KW·h。
2004年,巫山县最大日负荷为39000KW,全年供电总量为23246万KW·h。巫山县电网需由重庆电网送入电量5080万KW·h,占总用电量的38.4%,负荷高峰时,需由重庆电网送入容量3.5万KW,占日最大负荷的89.7%。
巫山电网内仅有一回110KV线路与重庆电网联系,随着巫山负荷的发展,仅靠现有110KV输变电设备已经不能满足该县负荷发展的需要,而35KV线路虽已初步形成供电网络,但由于单线单变较多,电网的输送能力和可靠性较低。
综上所述,巫山县电网的装机容量和电网结构已不能满足负荷要求,电网稳定水平较低。这已经严重制约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也加重了重庆电网的供电负担。
三、水能资源及开发情况
该县地处亚热带,气候温和,雨量充足,多年平均降雨量均在1000mm以上。长江自西向东横贯县境中部60公里,54条溪河纵横交错。全县水资源总量达21.8亿立方米,人均理论占有量3500立方米,由于受地理条件和经济条件制约,开发利用程度低,人均实际占有水资源仅700多立方米,仅为全市平均水平的1/2,全国平均水平的1/3。全县水能蕴藏总量达27万千瓦,可开发利用的约6万千瓦,现已开发利用3万多千瓦。县内水土流失严重,尚有1350平方公里的土地亟待加强治理。由于水资源分布不均,加之山高坡陡又无大中型水利工程蓄水,全县59万人中有饮水不安全人口31.5万人。水利基础设施弱,全县仅有3座小(一)型水库,8座小(二)型水库,中型渠堰1条,城乡水环境污染严重。
四、其他能源情况
贮量较大的有:煤矿5.7亿吨、铁矿1.53亿吨、石灰石10亿吨、石煤5亿吨、大理石1亿立方米、石膏8000万吨,耐火泥和粘土矿储量十分丰富,太阳能、风能开发在我县尚未起步。
第二节 项目区基本情况
一、主要生活燃料及用量
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涉及我县的笃坪乡,农户的主要生活燃料是薪柴、秸秆和煤炭,每户的用量是7451.7公斤/年,每户的生活燃料费支出355元/年。该乡生活燃料的年总用量是5915万公斤。
二、经济社会情况
该乡的农户收入主要依靠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外出打工,人均年纯收入1461元,人均年现金收入682元。农村居民住房为土木结构住房、砖瓦结构住房和砖混结构住房各占30%。
按水溪套生态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项目区经济发展以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养殖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作为生态经济开发区的主要产业,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率为13.5%。
三、电网情况
项目区内大部分的10KV及以下的配电工程均为七、八十年代由广大农户筹资建设的,线路质量低劣。实施该项目区的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就必须完善项目区的电网的供电结构。
四、生活用电量及到户电价
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审批的巫山县“同网电价”方案,到户电价为0.54元/kwh。2009年全县农村居民生活用电量5239万kwh,人均年用电量为85.6kwh,该项目区农村居民年生活用电量为126.5万kwh,人均年用电量为45.2kwh。
第三章 代燃料电站
第一节 项目区代燃料用电需求分析
一、代燃料装机容量的确定
我县小水电代燃料该区总户数4000户,户均小水电代燃料装机容量按1.2KW计,该区需小水电代燃料装机容量4800KW,线损及厂用电按8%计,该区需小水电代燃料发电装机容量5184KW,按此规模,初定水溪套代燃料水电站装机容量为5000KW。
我县小水电代燃料集中连片该区范围是笃坪乡1个乡6个村,代燃料总户数为4000户,该区内最大负荷 KW,年用电量万KWH,代燃料年用电量万 KWH,年电炊用电量 KWH,电取暖年用电量 KWH。户均代燃料年用电量 KWH、年电炊用电量KWH、电取暖年用电量 KWH。户均装机容量为 KW,户均代燃料年用电量为 KWH。
根据代燃料该区电力电量平衡结果和我县水电资源情况,该项目区代燃料生态电站装机容量为 KW。
二、户均代燃料设备及用电量
代燃料用电器具包括电饭锅、电炒锅、电水壶、电暖气、电热器等。每个用电器具的设备容量——、每天用电时间——、每年的用电时间——。
三、户均代燃料装机容量和年用电量
户均代燃料装机容量按照户均设备容量和设备容量综合需用系数进行确定,户均代燃料装机容量为1.2 KW;户均代燃料年用电量按户均用电器具件数、容量、用电时间计算,户均代燃料年用电量为 ——KWH。
四、该区代燃料装机容量和年用电量
按照我县该区代燃料总户数和户均装机容量、年用电量确定代燃料装机容量为——KW,年用电量为——万KWH。
第二节 代燃料电站站址选择
按照充分利用水能资源、开发条件好、单位造价低、有较好调节能力、离项目区距离较近、装机容量能满足代燃料需求的代燃料生态电站选择原则,结合我县水能资源现状,确定我县代燃料生态电站为水溪套电站。
水溪套水电站工程位于巫山县笃坪乡境内,坝址位于小溪河流域中游段,小地名黄岩子;厂址位于坝址下游约1.4km处。厂址距巫山县城约140km。取水枢纽与电站厂区均有已成公路相通,工程施工对外交通方便。其开发任务是以代燃料生态保护为主的水力发电,无其它综合利用任务。坝区和厂区都有公路穿过,对外交通方便,施工用电源和邮电通讯以通至工地。本工程建筑物全部处于砂岩地区,施工场地开阔,整个枢纽工程相对集中,工程简单。目前,已完成初步设计工作。
第三节 代燃料电站基本情况
根据水溪套代燃料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水溪套电站位于巫山县笃坪乡龙淌村二社,距巫山县城约140公里,系引水式开发的径流电站,工程开发的主要任务是发电,无其它综合利用要求。电站设计引用流量4.5m3/s,设计水头183m,装机容量2×800+2×2500kw,年平均发电量2253.5万kw.h,年利用小时数3413h,属Ⅴ等小(2)型工程。工程总投资为3884万元。单位千瓦投资为5884.8元/kw。根据总进度编制原则及各单项工程施工技术论证,本阶段安排总工期23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为3个月,主体工程工期18个月。主体工程施工从第一年11月至第三年4月,主体工程直线工期为18个月。第二年5月初第一台机组发电,6月底第二台机组发电。
水溪套电站工程特性表
序号及名称
单位
数 量
备 注
一、水文
1、流域面积
坝址以上流域面积
km2
73.6
厂址以上流域面积
km2
78.3
2、利用的水文系列年限
年
33
3、代表性流量
多年平均流量
m3/s
3.05
坝址处设计洪水洪量
m3/s
443
P=10%
坝址处校核洪水洪量
m3/s
535
P=2.0%
厂址处设计洪水洪量
m3/s
560
P=5.0%
厂址处校核洪水洪量
m3/s
687
P=2.0%
坝址施工导流标准及流量(p=20%)
m3/s
6.0
11月至次年3月
4、泥沙
多年平均悬移质输沙量
万t
3.69
多年平均推移质输沙量
万t
0.74
二、拦河坝
特征水位
坝前正常挡水位
m
596.5
坝前设计洪水位
m
599.5
坝前校核洪水位
m
596.8
三、工程效益指标
发电效益
装机容量
kw
6600
多年平均发电量
万kw.h
2253.5
年利用小时数
h
3413
四、淹没及工程占地
1、淹没耕地
无
2、迁移人口
无
3、工程永久占地
亩
34.4
4. 工程临时占地
亩
24.2
五、主要建筑物及设备
1、挡土建筑物
型式
闸坝
地基特性
砂卵砾石
地震基本烈度
度
VI
设防烈度
度
VI
最大坝高
m
5.4
2、坝顶长度
m
37.6
冲砂闸孔口尺寸
m×m
2*2
进水闸孔口尺寸
m×m
1.8*2.7
坝顶高程
m
596.5
3、引水建筑物
引水型式
无压隧洞
长度
m
1950
断面尺寸
m×m
2.2*3.0
宽×高
4、前池
型式
洞内前池
正常高水位
m
588.55
最高水位
m
589.05
最低水位
m
586.75
总容积
m3
1020
5、压力管
型式数量
根
1
长度
m
310
主管内径
m
1.4
6、厂房
型式
地面式
地基特性
砂岩
主厂房平面尺寸
m
37.8×12.5*14.9
长*宽*高
发电机层地坪高程
m
404.45
最低尾水位
m
399.8
校核洪水位
m
406.79
设计洪水位
m
408
7、主要设备
水轮机
台数
台
2
一期2台
型号
CJA237-W-125/2×14
额定出力
kw
2632kw
额定水头
m
183.00m
额定流量
m3/s
1.62m3/s
发电机
台数
台
2
型号
SFW2500-14/2150
额定容量
kw
2500
额定电压
kv
6.3
额定电流
A
286.4
额定转速
r/min
428.5r/min
调速器
台数
台
2
型号
CJWT-Ⅰ
主变压器
型号
S9-6300/35
容量
KVA
6300
台数
2
8、输电线路
电压
kv
35
回路数
回
1
六、施工
1、主体工程量
土石方开挖
m3
12154
土石方回填
m3
1158
石方洞挖
m3
22398
浆砌石
m3
7179
砼砌石
m3
3425
砼浇筑
m3
7179
2、主要材料
水泥
t
28
钢筋
t
225.2
锯材
m3
194
炸药
t
25
油料
t
32.6
3、所需劳动力
总工日
万工日
7.4
平均高峰人数
人
250
高峰工人数
人
320
4、施工临时房屋
m2
480
5、施工动力来源
就近10KV线路T接
用电高峰负荷
kw
260
6、对外交通
距离
km
140
厂址至巫山县城
七、经济指标
1、工程静态总投资
万元
3884
2、单位千瓦投资
元/kw
7768
3、单位电能投资
元/kw.h
2.87
4、年运行费用
万元
82.47
5、单位发电成本
分/kw.h
15
6、单位发电经营成本
分/kw.h
6
7、财务内部收益率
%
7.02
8、上网电价
元/kw.h
0.342
9、贷款偿还年限
年
6.32
10、投资回收期
年
14.06
第四节 代燃料电站建设管理
一、水溪套代燃料电站的建设
水溪套电站的建设将在巫山县小水电代燃料工程领导小组领导下,在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组织实施下,由巫山县丰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建设的项目业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的规定进行工程项目建设,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和降低工程造价。采取一切措施,确保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地方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二、技术措施
水溪套水电站作为我县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骨干电源点,在电站设计和建设中,我们将按照建立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广泛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建立计算机控制、监视、操作自动化系统,实行少人值班,降低工程造价和生产运行费用。
人员编制:根据水电站编制定员标准并结合水溪套电站具体情况,初步拟定全厂生产管理及后勤服务人员编制:该工程项目法人为“巫山县丰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业主意见,拟设厂长1人,副厂长1人,技术负责人1人。根据管理需要和“高效、精简、优化”的原则设置生产管理、技术管理、经营管理等中层机构,保证电站安全、高效生产。按照“小水电企业定员定编标准”之规定,结合电站现状,初步拟定水溪套电站工程编制定员11人,人员构成分别由运行人员、检修人员和管理人员构成,分别担负电气机械运行检修、水工建筑维护、水工观测、通讯、车辆维修、行政、警卫等工作任务。其中:运行检修人员7人,占63.64%;管理人员3人,占27.27%;服务人员1人,占9.09%。
三、代燃料电站的管理
在巫山县小水电代燃料工程领导小组领导下,组建巫山县小水电代燃料户用电管理协会,由代燃料户代表、该区乡镇人民政府领导和县水务局组成,协会对水溪套生态水电站的建设、经营管理等全过程进行监管。县水务局作为主管我县地方电力的行政主管部门,对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的资产,实行监管职责和出资人地位,对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进行有效地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生态电站使用权量化到各代燃料户,实行代燃料户用电协会,由县水务局选派生态电站经营者,行使经营权,代燃料户用电协会监督的体制,以确保小水电代燃料不反弹,同时不断提高生态电站效益。
我县已实行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对实现“小水电代燃料户”采取清洁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和绿色能源证书,保障农民减负增收的到户电价和用电保证率。
在水溪套代燃料水电站建设期间,为保障代燃料用电户的供电,一是利用现有装机容量为3200KW的电站向代燃料用电户供电,二是利用我县自发自供电地方电网的有效调节保障代燃料用电户的供电。
本工程建成后,多年平均发电量2253.5万千瓦时,年发电利用小时3414小时,年销售收入585.8万元,年创税后利润238.02万元,财务净现值283.17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8.68% ,投资利润率8.0%,投资利税率8.08%,投资回收期14.06年,贷款偿还期6.32年,经济净现值495.82万元,经济内部收益率11.29%。单位千瓦投资7764.83元/kw,单位电能投资2.87元/kw.h,单位发电成本0.15元/kw.h,单位发电经营成本0.06元/kw.h。
水溪套水电站工程作为我县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主要电源,年发电量2253.5万千瓦时,不但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也具有较显著的社会效益、扶贫效益和环境效益。
工程的兴建有利于地区经济和环境的持续协调发展。目前,巫山县电网严重缺电,年外购电量近5080万千瓦时,三峡工程将淹没我县水电装机容量2550千瓦,电力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水溪套水电站工程,作为巫山县电网的骨干电源,对缓解巫山的电力严重不足,促进我县工农业生产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对加快我县脱贫致富的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预计该工程的建设可以拉动我县GDP增长1.2个百分点,可以使0.58万户、18万贫困人口脱贫;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我县近2万户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解决2万人、278万头牲畜的饮水问题,通过引、提工程措施,可以新增和改善灌面1.5万亩。同时,该工程作为我县“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的骨干电源项目,对于保护我县森林植被,促进退耕还林还草,减少有害气体排放,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四章 代燃料供电
一、枯水期代燃料供电方案和丰水期余电消化方案
1.枯水期代燃料供电方案
水溪套水电站为小溪河流域中游白龙洞暗河发电的小型水电站。该电站始建于1978年,1980年3月投产发电,装机容量4×800KW,设计水头183m。2008年7月4日,巫山县小溪河流域突降大暴雨,引发洪水,进而产生泥石流将该电站厂区淹没。为尽快恢复重建水溪套电站,并考虑到原电站装机规模偏小,弃水量较多等实际情况,本次设计将水溪套电站恢复重建与扩建增容相结合。我县电网还可以与国家电网相连的110KV线路向国家电网购电。因此,在枯水期,完全可以通过水溪套代燃料水电站供电和县电网调节等方式确保代燃料户用电。
2.丰水期余电消化方案
目前,巫山县电网严重缺电,年外购电量近5080万千瓦时(主要是购国家电网的电和邻近万州区电网的电),再加上三峡工程将淹没我县水电装机容量2550千瓦,电力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因此,水溪套代燃料水电站丰水期的余电完全可以在本县电网内消化。同时,水溪套水电站工程,作为巫山县电网的骨干电源,对缓解巫山县的电力严重不足,促进我县工农业生产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对加快我县脱贫致富的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农户全年生活燃料保证方案
我县地方电网具有较强的调枯、调峰能力,加上具有不完全年调节性能的水溪套代燃料水电站建成投产后,基本上可以保障代燃料户的用电,代燃料户用电保证率可以达到 90 %。
丰水期除较长时段的伏旱(我县一般在每年的7-8月出现高温伏旱期,伏旱期长的可达到50多天,一般年份在10-20天左右)外,水溪套代燃料水电站可以充分地保障代燃料户的用电。枯水期水溪套代燃料水电站以发电炊用电高峰负荷为主,电取暖等代燃料户的用电将通过电网调节给予保障。较长时段的伏旱期、枯水期电网无法调节的时段、电源及电网检修和事故期,预计占全年供电时段的10%的非保证供电期间,农户的生活燃料问题将采用节能蜂窝煤灶为主,有条件的可以用液化气和沼气,形成多能互补,可靠地解决农民生活燃料问题。
三、代燃料用电器解决方案
我县是国定贫困县,,、笃坪乡农民人均年纯收入仅为1461.00 元,为保障,、笃坪乡农户实行以电代燃料的积极性,农户代燃料用电器的资金采取农户自筹为主(65%),国家给予适当补助(35%)方案予以解决。对于特困户、病灾户的电炊、电取暖用电器的资金解决采取国家补助为主(75%),农户自筹为辅(25%)方案予以解决。同时,为降低农户用电器的购入成本和质量,代燃料户的用电器由县小水电代燃料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购置。
第五章 资金筹措及代燃料电价
第一节 投 资
一、项目总投资及构成
1.代燃料电站投资及组成:
(1)建筑工程为1665.00万元,
(2)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为835.11万元,
(3)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为268.44万元,
(4)临时工程为106.21万元,
(5)独立费用为573.41万元,
(1)至(5)部分合计:3448.17万元。
基本预备费为172.41万元,
送出工程为200万元,
建设期间还款利息为43.33万元,
移民环境投资为18.5万元,
工程总投资为3882.41万元
2.电网建设及改造投资:
3.进户线改造投资:
4.特困户户内线改造投资:
5.特困户病灾户电炊、电取暖器补助投资:
二、资金筹措方案
我县实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笃坪乡共需总投资 万元,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及筹集的办法如下:
(一)地方配套资金
1.县配套资金:县财政投资1000万元,水溪套电站工程固定资产投资为2788.96万元,
2.市配套资金:
(二)其它资金:
1.代燃料该区 ,、笃坪乡 的复建项目补偿资金 万元;
2.业主自筹联资金:
业主自筹资金500万元
(1)原水溪套及其发电收益入股:水溪套代燃料技改扩建电站是在原装机容量为3200KW的原水溪套电站基础上技改扩建,原水溪套资产及其技改扩建电站建设期中原电站的发电收益500万元,
(2)县电力企业入股:
第二节 代燃料电价
一、电价计算的条件
我县实施小水电代燃料电价的计算条件是:综合考虑发电成本、供电成本、过网费用、贷款偿还、农户代燃料电价承受能力等因素,代燃料电站及我县地方电网的实际,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计算发电电价、供电电价、农户代燃料电价和余电上网电价。
二、发电电价及组成
(一)、发电成本
1.发电年折旧费:按固定资产投资计入施工期利息乘以综合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形成率按代燃料电站总投资的95%计,发电年折旧率按电站按代燃料电站主要工程年综合折旧率3%计算。发电折旧费为:
施工期利息=500×0.0612×0.5=15.3万元
固定资产原值=1982×95%+15.3=1898.2万元
基本折旧费=1898.2×3%=56.9万元,
2.修理费:按不计施工期利息的固定资产原值的1%计,为:
1982×95%×1%=18.8万元,
3.工资:按代燃料电站定编定员9人计,每人每年按0.96万元计。
工资总额为=11×0.96=10.56万元;
4.职工福利费:福利资金按工资总额的40%计,福利费为:4.224万元;
5.材料费用:按《小水电站经济评价规程》,材料费定额为5元/kw计,材料费为1.25万元;
6.其它费用:按《小水电站经济评价规程》,其它费定额为24元/ kw计,为6.0万元;
7.库区维护费:按0.001元/kw.h计,为0.9万元。
8. 企业管理费及保险费:管理费用按人工工资定额的30%计,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按国务院条例的计费采用30%,则管理费用及保险费用为5.2万元。
利息支出为固定资产投资在生产期内应付的利息。
摊销费暂不考虑。
以上合计,发电成本为98.2万元。
(二)利润及其它
1.利润:发电收入扣除成本和销售税金附加即为发电利润,再扣除应交所得税后为税后利润(本企业免征所得税)。可分配利润为税后利润减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分别按税后利润的10%、5%提取。可分配利润再扣除代燃料农户利润即为未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贷款期间全用于还贷。
经计算,还清贷款后的年发电利润为 万元;年可供分配利润为。。。。。万元。
损益表见附表
2. 税金:水电项目应交的税金包括增值税,销售税金和所得税。
(1)增值税:本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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