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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考评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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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绩效考评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局、省局关于加强企业绩效考评的政策要求,结合企业自身实际,以全面提升企业基础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为目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客观准确、公平合理的评价各单位(部门)及岗位员工工作质量,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分层、分类、分岗的绩效考评体系,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局(公司)所有单位(部门)及在岗员工,考评权在省局(公司)的本公司人员及县局(营销部)、物流中心实行年薪制的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二、组织实施办法 第三条 为确保绩效考评工作的有效开展,市局(公司)成立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国月 范造来 副组长:陆 军 张国晶 李兴东 黄春雨 成 员:李建民 孔令名 祁卫国 高瑞松 高秀臣 王志英 迟彦强 程立新 纪国英 王宝军 朱宏博 杨志勇 刘晓龙 柏敬茹 王光宪 绩效考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计划科。 主 任:张国晶(兼) 副主任:孔令名 周华军 徐艳萍 三、绩效考评方式 第四条 绩效考评工作实施横向考核与纵向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形式分为三级: (一)一级绩效考评 1、考评领导小组授权综合计划科按照绩效考评细则对市局(公司)本级11个职能科室、2个专业部门、2个直属单位的正、副职岗位分别进行一级绩效考评。考评结束后,再由考评成绩排名后三位的部门负责人(如出现成绩并列情况按部门排序选择后三位部门负责人)或市局(公司)绩效考评领导小组抽选部门负责人,代表市局(公司)绩效考评领导小组按照绩效考评细则对综合计划科正、副职岗位分别进行一级绩效考评。 2、绩效考评领导小组授权安全保卫科对各县局(营销部)、物流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一级绩效考评;授权办公室、人事劳资科、监察科、思想政治工作科对各县局(营销部)、物流中心的党风廉政工作进行一级绩效考评;授权财务管理科、审计科对各县局(营销部)、物流中心的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一级绩效考评;授权卷烟销售管理科对各县局(营销部)的营销网建工作和物流中心的网建配送工作进行一级绩效考评;授权综合计划科对各县局(营销部)和物流中心的基础管理工作进行一级绩效考评;授权专卖监督管理科对各县局(营销部)的专卖工作进行一级绩效考评;授权物流中心对各县局(营销部)的卷烟配送工作进行一级绩效考评。 综合计划科按照省局(公司)年度考评内容、市局(公司)年度工作重点、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于年初制定本年度的《承德市烟草专卖局(公司)XX年度机关各部门正、副职一级绩效考评细则》。 办公室、专卖监督管理科、财务管理科、审计科、人事劳资科、安全保卫科、监察科、思想政治工作科、卷烟销售管理科、综合计划科、物流中心要根据各自考评任务,以被考评单位的工作职责为依据,围绕省局(公司)年度考评内容和市局(公司)年度工作重点,于年初制定本年度的《承德市烟草专卖局(公司)XX年度各县局(营销部)、物流中心一级绩效考评细则》。 (二)二级绩效考评 1、市局(公司)本级各部门设有下属部、室、队的,部门负责人按照绩效考评细则对所属部、室、队负责人岗位进行二级绩效考评(由部门副职兼下属部、室、队负责人的直接落实三级绩效考评)。 2、县局(营销部)、物流中心的主管领导按照绩效考评细则对下属科、室、部负责人岗位进行二级绩效考评。 市局(公司)设有下属部、室、队的部门负责人、县局(营销部)和物流中心的分管领导要根据各自考评职责,围绕工作重点和岗位职责于年初制定本年度的《承德市烟草专卖局(公司)XX部门XX年度二级绩效考评细则》。 (三)三级绩效考评 1、市局(公司)本级各部门不设下属部、室、队的,部门负责人按照绩效考评细则对本科室各岗位员工直接进行三级绩效考评。 2、市局(公司)本级各部门设有下属部、室、队的,所属部、室、队负责人按照绩效考评细则对其各岗位员工进行三级绩效考评。 3、县局(营销部)、物流中心下属科、室、部负责人按照绩效考评细则对所属各岗位员工进行三级绩效考评。 市局(公司)本级下设部、室、队的部门,所属部、室、队负责人、市局(公司)其他部门负责人和县局(营销部)、物流中心下属科、室、部负责人要根据各自考评职责,围绕工作重点和岗位职责于年初制定本年度的《承德市烟草专卖局(公司)XX部门XX年度三级绩效考评细则》。 第五条 市局(公司)卷烟销售管理科(营销中心)正职岗位一级绩效督察考评最终得分=(卷烟销售管理科长一级绩效考评得分+营销中心主任一级绩效考评得分)÷2。 县局(营销部)的营销网建工作、专卖工作、安保工作、卷烟配送工作、财务审计工作、基础管理工作、党风廉政工作考评的权重为2:2:2:1:1:1:1,每季度考评结束后,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各考评小组上报的各项工作得分,汇总一级绩效考评最终得分。 物流中心的网建配送工作、安保工作、财务审计工作、党风廉政工作、基础管理工作、经济运行考评的权重为2:2:2:1.5:1.5:1,每季度考评结束后,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各考评小组上报的各项工作得分,汇总一级绩效考评最终得分。 四、绩效考评内容 第六条 绩效考评内容由信息化自动绩效考评部分和信息化辅助考评两部分组成。 (一)信息化自动绩效考评部分 1、市局(公司)各部门岗位和物流中心考评内容中设定信息化考评部分。包括:经济运行、劳动纪律、学习与宣传、安全管理四大项自动判别内容。其中经济运行分为卷烟销售总量,一、二类卷烟销量,三类卷烟销量三项经济指标。分别完成各项经济运行指标得基本分,每增减一个百分点增减1%相应分值。劳动纪律、学习与宣传、安全管理的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绩效考评系统。 2、县局(营销部)暂不设定信息化考评部分,直接按照各岗位绩效考评细则开展考评。经济运行指标挂钩办法依照《XX年县局(营销部)经济运行指标考核办法》执行。 (二)信息化辅助绩效考评细则 通过各岗位对自身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进行细化、量化式梳理,考评者结合省、市局(公司)工作重点和本部门各岗位承担的工作职责,制定出被考评者的绩效考评细则,设定考评指标,确定评分标准和指标分值。 信息化辅助绩效考评细则得分=每项工作得分的累计加分结果。 五、绩效考评方法和周期 第七条 绩效考评采用信息化自动判别和信息化辅助判别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级绩效考评按季开展,二、三级绩效考评按月开展。季、月未考评者将岗位细则考评结果录入到绩效考评系统,次季首月、月1号上午绩效考评系统将自动生成各岗位季、月最终绩效考评得分。 六、绩效考评总分设定和计算方式 第八条 市局(公司)各岗位和物流中心二、三级岗位信息化自动绩效考评总分为30分,信息化辅助绩效考评细则总分为70分。 市局(公司)一级绩效考评岗位总得分=季度信息化自动绩效考评得分+季度信息化辅助绩效考评细则得分×70% 物流中心一级绩效考评总得分=网建配送工作×20%+安保工作×20%+财务审计工作×20%+党风廉政工作×15%+基础管理工作×15%+经济运行得分 市局(公司)一级绩效考评岗位和物流中心年度考评总得分=全年各季度总得分÷4 市局(公司)、物流中心二、三级绩效考评岗位月度考评总得分=月度信息化自动考评得分+月度信息化辅助绩效考评细则得分×70% 市局(公司)、物流中心二、三级绩效考评岗位年度考评总得分=全年各月度总得分÷12 第九条 县局(营销部)一、二、三级绩效考评总得分为100分。 县局(营销部)一级绩效考评总得分=营销网建工作×20%+专卖工作×20%+安保工作×20%+卷烟配送工作×10%+财务审计工作×10%+基础管理工作×10%+党风廉政工作×10% 县局(营销部)年度一级绩效考评总得分=全年各季度总得分÷4 县局(营销部)二、三级绩效考评月度得分,按每月实际考评结果计算;年度总得分=全年各月度总得分÷12 七、奖励办法 第十条 市局(公司)适用本办法的各岗位全体员工纳入绩效考评体系,考评结果和绩效工资挂钩,绩效工资按照最终得分发放。 第十一条 奖励措施: (一)市局(公司)各部门 1、每月(季)考评结束后按照实际得分进行兑现绩效工资,每得一分,奖励该岗位绩效工资总额的1%。 2、一级绩效考评实行季考评季兑现,每月提前预发绩效工资,季度末月进行综合兑现。每季度考评结束后,综合计划科汇总各部门正、副职岗位一级绩效考评得分并报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审核签字,送市局(公司)人事劳资科,由人事劳资科负责具体的绩效考评结果应用。 各部门正、副职每季度末月绩效工资=季度绩效工资÷100×本季度实际得分-预发绩效工资 3、二、三级绩效考评实行月考评月兑现。考评结束后,由人事劳资科按照绩效考评系统得分负责考评结果应用。 各部门各岗位员工月绩效工资=月绩效工资÷100×本月实际得分 (二)县局(营销部) 1、各县局(营销部)一级绩效考评结果与员工绩效工资总额剩余部分进行挂钩,即:县局(营销部)员工绩效工资总额剩余部分(以下简称“挂钩绩效工资总额”)=全部绩效工资总额-经济运行考核挂钩总额。每得一分,奖励该单位“挂钩绩效工资总额”的1%,县局(营销部)进行二次分配。 2、一级绩效考评按季度开展,季度考评结束后兑现。每月提前预发“挂钩绩效工资总额”,季度末月进行综合兑现。考评结束后,综合计划科汇总各一级绩效考评小组考评得分,并报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审核签字,送市局(公司)人事劳资科,由人事劳资科按本办法兑现各单位“挂钩绩效工资总额”。 县局(营销部)季度末月“挂钩绩效工资总额”=“挂钩绩效工资总额”÷100×季度实际得分-预发“挂钩绩效工资总额” 3、二、三级绩效考评实行月考评月兑现。考评结束后,考评者填写《二、三级绩效督察考评绩效工资发放报送单》并签字确认,报送本单位办公室,由本单位办公室按本办法兑现绩效工资。 县局(营销部)各岗位员工月绩效工资=(月绩效工资-经济运行考核挂钩额度)÷100×本月实际得分 (三)物流中心 1、每月(季)考评结束后按照实际得分进行兑现绩效工资,每得一分,奖励该岗位绩效工资总额的1%。 2、一级绩效考评每季度开展一次,季度考评结束后兑现。每月提前预发绩效工资,季度末月进行综合兑现。每季度考评结束后,综合计划科汇总各一级绩效考评小组考评得分,并报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审核签字,送市局(公司)人事劳资科,由人事劳资科负责具体的绩效考评结果应用。 3、二、三级绩效考评实行月考评月兑现。考评结束后,由人事劳资科按照绩效考评系统得分负责考评结果应用。 八、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局(公司)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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