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现场抽查考核工作流程
一、考核对象
地州级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财政部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以及其他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医疗卫生机构。
二、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包括: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和综合满意。
三、考核流程。
(一)组织管理
通过查阅地州级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文件,核实地州级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2012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展报告中组织管理情况。同时,核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落实情况,核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督导的情况,并与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获取的资料相互映证。并填写完成《现场抽查考核表》(附件2)中组织管理部分。
(二)资金管理
通过核查县级卫生、财政行政部门资金(指标)下达文件和有关会计账簿、凭证,访谈有关人员,核实2012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展报告中资金管理情况。同时,核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实际资金到位情况、支出情况、是否进行专项核算、村卫生室补偿情况、核实各基层机构报表数据与机构实际收支金额之间的差异。并填写完成《现场抽查考核表》(附件2)中资金管理部分、《2011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统计表》(附件4)和考核记录工具(附件6)。
(三)项目执行
按照《2012年现场考核指标》(附件3)和《现场考核和查表》(附件7)要求随机抽查、核对各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档案和资料,查看工作现场。随机抽查居民健康档案、预防接种服务资料、儿童健康管理档案、孕产妇健康管理档案(或孕产妇保健手册)、老年人健康管理档案、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档案、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档案、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档案、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有关记录和相应门诊日志,使用相应的档案核查表记录抽查情况。查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有关工作记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记录,查看健康教育场地、印刷材料、宣传栏、健康教育讲座记录和有关资料。对重要资料,通过复印、拍照、收集原件或电子版等方式留存,以备复核。并填写完成《现场抽查考核表》(附件2)中项目执行部分、《2011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业务执行情况统计表》(附件5)和考核记录工具(附件6)。
(四)综合满意
按照《2012年现场考核指标》(附件3)要求,在考核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辖区内,随机选择居民和医务人员进行综合满意度问卷调查(附件8)。并填写完成《现场抽查考核表》(附件2)中综合满意部分和考核记录工具(附件6)。
通过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和综合满意现场考核完成《现场考核各地(州、市)综合得分表》(附件9)
附件2 现场抽查考核表
一、组织管理考核
1.3.1 信息系统建设
指标说明:核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信息系统,实现居民健康档案录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录入。
考核对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三级指标
数据资料来源
考核对象
评分标准
得分
扣分原因
机构得分
备注
县(区)得分
1.3.1 信息系统建设(2分)
基层医疗卫生系统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信息系统。
机构1:
建立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以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的信息系统:1分
信息系统功能: 1.电子档案 2.随访服务 3.数据统计
4.管理考核
5.档案和门诊医生工作站联通
6.中心和站互联
7.全区联网
8.系统建设的经费来源
实现电子健康档案、随访服务信息录入:1分
机构2:
建立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以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的信息系统:1分
信息系统功能: 1.电子档案 2.随访服务 3.数据统计
4.管理考核
5.档案和门诊医生工作站联通
6.中心和站互联
7.全区联网
8.系统建设的经费来源
实现电子健康档案、随访服务信息录入:1分
考核人: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审核人:
三、项目执行考核表
3.1.1 抽查的健康档案合格情况
指标说明:核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的健康档案是否真实,档案填写是否符合2011年国家规范要求。 抽查的健康档案合格率=抽查真实档案中填写合格的份数/抽查的真实档案总份数×100%。
考核对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三级指标
数据资料来源
评分标准
考核对象
考核记录
备注
县(区) 合计
县(区)得分
3.1.1 抽查的健康档案合格情况 (6分)
随机抽查居民健康档案。 考核的每县(区)随机抽查2011年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
抽查档案数应满足至少10份不失访档案(不足10份全部抽取,剩余份数随机抽查2012年档案补足)。
满分6分。 得分=(抽查的健康档案合格率/90%×6分)-(不真实档案数×1.5分)。
抽查的档案合格率≥90%,得分=6分-(不真实档案数×1.5分)。 有2份及以上不真实档案,本项为0分。
机构1:
抽查总数:
抽查总数:
失访数:
不失访数:
失访数:
其中真实数:
不真实数:
不失访数:
真实合格数:
真实不合格数:
其中真实数:
合格率:
机构2:
抽查总数:
不真实数:
失访数:
不失访数:
真实合格数:
其中真实数:
不真实数:
真实不合格数:
真实合格数:
真实不合格数:
合格率:
合格率:
考核人: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审核人:
3.2.1 健康教育活动
指标说明:核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2011年国家规范要求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的情况。
考核对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三级指标
数据资料来源
考核对象
评分标准
得分
扣分原因
机构得分
备注
县(区)得分
3.2.1 健康教育活动(5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场地和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机构1:
有健康教育场地:1分
健康教育印刷材料种类数:
2011年健康教育讲座次数:
健康教育印刷资料种类符合要求:1分
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符合要求:1分
健康教育讲座符合要求:2分
机构2:
有健康教育场地:1分
健康教育印刷材料种类数:
2011年健康教育讲座次数:
健康教育印刷资料种类符合要求:1分
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符合要求:1分
健康教育讲座符合要求:2分
考核人: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审核人:
3.6.1 抽查的健康体检表完整率
指标说明:抽查的健康体检表完整率=抽查填写完整的健康体检表数/抽查的健康体检表数×100%。
考核对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三级指标
数据资料来源
评分标准
考核对象
考核记录
备注
县(区)合计
县(区)得分
3.6.1 抽查的健康体检表完整率
(5分)
随机抽查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档案,核查健康体检表。 考核的每县(区)随机抽查10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档案,核查2011年7月以后的健康体检表记录(不足10份全部抽取,剩余份数随机抽查2012年档案补足)。
满分5分。 得分=(抽查的健康体检表完整率/70%)×5分。
抽查的健康体检表完整率≥70%,得分按5分计算。
抽查的10份健康体检表中允许有1份辅助检查项目标注“拒查”。出现第二份及以上存在“拒查”项的健康体检表的,认为此健康体检表不完整。
机构1:
抽查总数:
抽查总数:
完整数:
不完整数:
完整数:
完整率:
机构2:
抽查总数:
不完整数:
完整数:
不完整数:
完整率:
完整率:
考核人: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审核人:
3.7.1 抽查的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情况
指标说明:核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管理的高血压患者按照2011年国家规范提供健康管理服务的情况和血压控制情况。 ①抽查的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抽查的真实档案中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高血压患者管理的人数/抽查的真实的年内管理高血压患者人数×100%。
②抽查的患者血压控制率=抽查的真实档案中最近一次年内随访血压达标人数/抽查的真实的年内已管理高血压人数×100%。
考核对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三级指标
数据资料来源
评分标准
考核对象
考核记录
备注
县(区)合计
县(区)得分
3.7.1 抽查的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情况(5分)
随机抽查的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档案,核查2011年服务记录。 考核的每县(区)随机抽查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档案,抽查档案数应满足至少10份不失访档案(不足10份全部抽取,剩余份数随机抽查2012年档案补足)。
满分5分。 ①抽查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4分;
得分=(抽查的规范管理率/60%×4分)-(不真实档案数×1分);
抽查的规范管理率≥60%,得分=4分-(不真实档案数×1分);
有2份及以上不真实档案,得分为0分。 ②抽查患者血压控制:1分;
得分=抽查的患者血压控制率/40%×1分; 抽查的血压控制率≥40%,得分=1分;
血压控制达标值为<140/90mmHg。
机构1:
抽查总数:
抽查总数:
失访数:
失访数:
不失访数:
其中真实数:
不失访数:
不真实数:
真实规范数:
其中真实数:
真实不规范数:
真实档案中血压控制人数:
不真实数:
机构2:
抽查总数:
真实规范数:
失访数:
不失访数:
真实不规范数:
其中真实数:
不真实数:
规范管理率(%):
真实规范数:
真实不规范数:
真实档案中血压控制人数:
真实档案中血压控制人数:
血压控制率%
考核人: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审核人:
3.8.1 抽查的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情况
指标说明:核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管理的2型糖尿病患者按2011年国家规范提供健康管理服务的情况和血糖控制情况。 ①抽查的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抽查的真实档案中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的人数/抽查的真实的年内管理糖尿病患者人数×100%。
②抽查的患者血糖控制率=抽查的真实档案中最近一次年内随访空腹血糖达标人数/抽查的真实的年内已管理糖尿病患者人数×100%。
考核对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三级指标
数据资料来源
评分标准
考核对象
考核记录
备注
县(区)合计
县(区)得分
3.8.1 抽查的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情况(5分)
随机抽查的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档案,核查2011年服务记录。 考核的每县(区)随机抽查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档案,抽查档案数应满足至少10份不失访档案(不足10份全部抽取,剩余份数随机抽查2012年档案补足)。
满分5分。 ①抽查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4分;
得分=(抽查的规范管理率/60%×4分)-(不真实档案数×1分);
抽查的规范管理率≥60%,得分=4分-(不真实档案数×1分);
有2份及以上不真实档案,得分为0分。
②抽查患者血糖控制:1分;
得分=抽查的患者血糖控制率/35%×1分;
抽查的血糖控制率≥35%,得分=1分;
空腹血糖控制达标值为≤7.0mmol/L。
机构1:
抽查总数:
抽查总数:
失访数:
失访数:
不失访数:
其中真实数:
不失访数:
不真实数:
真实规范数:
其中真实数:
真实不规范数:
真实档案中血糖控制人数:
不真实数:
机构2:
抽查总数:
真实规范数:
失访数:
不失访数:
真实不规范数:
其中真实数:
不真实数:
规范管理率(%)
真实规范数:
真实不规范数:
真实档案中血糖控制人数:
真实档案中血糖控制人数:
血糖控制率(%):
考核人: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审核人:
3.9.1 抽查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指标说明:抽查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抽查每年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管理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人数/抽查的登记在册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100%。
考核对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三级指标
数据资料来源
评分标准
考核对象
考核记录
备注
县(区)合计
县(区)得分
3.9.1 抽查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4分)
随机抽查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档案,核查2011年服务记录。 考核的每县(区)随机抽查5份确诊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档案(不足5份全部抽取)。根据档案记录,核查所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2011年国家规范要求。
满分4分。 得分=抽查的规范管理率/50%×4分。
抽查的规范管理率≥50%,得分按4分计算。
机构1:
抽查总数:
抽查总数:
规范管理数:
未规范管理数:
规范管理数:
规范管理率(%):
机构2:
抽查总数:
未规范管理数:
规范管理数:
未规范管理数:
规范管理率(%):
规范管理率(%):
考核人: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审核人:
附件3
2012年现场抽查考核要求
服务内容
抽查对象
核查表
抽查要求
核查方式
样本机构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居民健康档案
核查表一
每县(区)中至少随机抽查10份2011年建立的不失访的居民健康档案(不足10份全部抽取,剩余份数随机抽查2012年档案补足)。
(1)通过电话核查或入户核查,核对档案记录是否真实;
(2)在真实档案中,根据档案记录,核查档案填写是否符合2011年国家规范要求。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
健康教育
健康教育场地和资料
—
抽查样本机构健康教育场地配置、资料和工作记录。
根据现场情况和资料,核查是否按照2011年国家规范要求,提供健康教育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预防接种
幼儿园2~4岁适龄儿童
幼儿园麻疹疫苗接种情况调查表
每县(区)各抽查2所幼儿园(其中县抽乡镇幼儿园,市辖区抽查城区幼儿园),随机抽查2~4岁儿童10名(不足10名全部抽取)。
(1)记录调查儿童接种证查验及含麻疹成分疫苗第二剂接种时间,核查儿童含麻疹成分疫苗第二剂接种情况;
(2)核查儿童接种证查验登记情况;
(3)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核对该儿童含麻疹成分疫苗第二剂接种记录,核查社区儿童预防接种登记与幼儿园查验接种登记是否相符。
幼儿园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0~6岁儿童健康管理
儿童健康管理档案
核查表二
每县(区)中至少随机抽查10份档案,至少包括新生儿2份、1岁以内3份、1~3岁5份(不足10份全部抽取,剩余份数随机抽查2012年档案补足)。
根据档案记录,核查所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2011年国家规范要求。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以及其他提供相应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
孕产妇健康管理
孕产妇健康管理档案
核查表三
每县(区)中至少随机抽查10份2011年分娩的孕产妇健康管理档案或孕产妇保健手册(不足10份全部抽取,剩余份数随机抽查2012年档案补足)。
根据档案记录,核查所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2011年国家规范要求。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以及其他提供相应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档案
核查表五
每县(区)中至少随机抽查10份不失访的档案,其中至少有4份为65岁以下高血压患者(不足10份全部抽取,剩余份数随机抽查2012年档案补足)。
(1)通过电话核查或入户核查,核对档案记录是否真实;
(2)在真实档案中,根据2011年的档案记录,核查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2011年国家规范要求;
(3)核查2011年最后一次随访记录的血压达标情况。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
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档案
核查表六
每县(区)中至少随机抽查10份不失访的档案,其中至少有4份为65岁以下糖尿病患者(不足10份全部抽取,剩余份数随机抽查2012年档案补足)。
(1)通过电话核查或入户核查,核对档案记录是否真实;
(2)在真实档案中,根据2011年的档案记录,核查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2011年国家规范要求;
(3)核查2011年最后一次随访记录的血糖达标情况。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档案
核查表七
每县(区)中至少随机抽查5份确诊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档案(不足5份全部抽取,剩余份数随机抽查2012年档案补足)。
根据2011年的档案记录,核查所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2011年国家规范要求。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
传染病网络直报记录和门诊日志
—
抽查样本机构2011年6月的传染病报告记录和相应门诊日志。若6月未发生传染病,则顺延抽查7月。
根据报告记录和门诊日志,核查是否按照2011年国家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报告了传染病病例。了解传染病发病情况。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报告卡
—
抽查样本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的记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宣传教育资料、制度建设文件等。
根据报告记录和有关资料,核查是否按照2011年国家规范和卫生应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报告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建立了相应报告管理制度。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实施计划、协管工作记录
—
抽查样本机构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工作实施计划,以及按照要求开展各类协管服务的记录。
根据报告记录和有关资料,核查样本机构是否按照2011年国家规范要求,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或进行相应准备。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居民
样本机构辖区居民
居民调查问卷
每县(区)至少随机访谈10名样本机构辖区内获得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常住居民,重点包括:慢性病患者3人、孕产妇3人、儿童家长2人、老年人2人。
(1)调查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综合满意度;
(2)了解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知晓情况。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基层医务人员
样本机构内医务人员
医务人员调查问卷
每县(区)至少随机访5名样本机构内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医务人员,重点包括:管理人员1人,医生2人,预防保健人员1人,护士1人。其中每个县至少访谈一名村医。
(1)调查基层医务人员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工作的综合满意度;
(2)了解村医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获得相应补助经费的情况。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
附件5
2011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业务执行情况统计表
县(市、区)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
项目年度
期间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累计建档人数(人)*
规范化电子建档人数(人)*
0~6岁儿童健康管理人数(人)
孕产妇健康管理人数(人)
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人数(人)*
高血压规范管理人数(人)*
糖尿病规范管理人数(人)*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人数(人)
2011年度项目
2011.1.1-12.31
2011.1.1-2012.1.31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填报说明:
1. 此表由考核的样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除村卫生室)填报。考核组现场收取表格。
2. 各样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须填报上报2011年度医改进展监测的数据(统计时间截至2012年1月31日),以及2011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业务执行情况(统计时间截至2011年12月31日)。
3. 标“ * ”号的服务项目业务执行数据,需要与县(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2011年度医改进展监测报表相应数据核对(统计时间截至2012年1月31日),考核指标“1.2.5 数据审核”情况。
附件6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档案现场抽查考核记录表
核查档案:
考核单位: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考核人:
编号
核查方式
联系情况
真实性
规范性
高血压/高血糖
备注
电话
入户
失访
真实
不真实
规范
不规范
血压达标
血糖达标
现场抽查考核记录
总计
说明:
1. 现场抽查考核记录表适用于在进行现场档案核查、问卷调查时,及时记录工作情况,并作为填写相关考核操作表和统计指标得分的原始资料。
2. 现场抽查考核记录表由负责现场核查或问卷调查的专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符合考核工作内容的对应栏目表格中画“√”。不需要核查的内容不用填写。接受考核的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含村卫生室)均需要单独填写一张记录表,并完成“总计”。 3. 考核专家需完整填考核指标、考核单位、考核时间和考核人。
4. 现场抽查考核记录表在完成每个县或区的考核时,由联络员统一收取和整理,作为复核时的参考。
5. 在督查中如发现有其他较典型、较严重的问题,或亮点经验,应在备注中记录,并及时留存相关证据、资料。
五、居民和医务人员问卷调查记录表
调查对象:
考核单位: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考核人:
编号
核查方式
结果记录
备注
电话
面对面访谈
问卷实际得分
问卷应得分
现场抽查考核记录
总计
满意度(%):
说明:
1. 现场抽查考核记录表适用于在进行现场档案核查、问卷调查时,及时记录工作情况,并作为填写相关考核操作表和统计指标得分的原始资料。
2. 现场抽查考核记录表由负责现场核查或问卷调查的专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符合考核工作内容的对应栏目表格中画“√”。不需要核查的内容不用填写。接受考核的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含村卫生室)均需要单独填写一张记录表,并完成“总计”。 3. 考核专家需完整填考核指标、考核单位、考核时间和考核人。
4. 现场抽查考核记录表在完成每个县或区的考核时,由联络员统一收取和整理,作为复核时的参考。
5. 在督查中如发现有其他较典型、较严重的问题,或亮点经验,应在备注中记录,并及时留存相关证据、资料。
附件7
核查表一 居民健康档案核查表
说明:
1. 随机抽取2011年居民健康档案核查。第一步:核查健康档案的真实性。第二步:核查真实的健康档案是否符合2011年国家规范要求。每县或市辖区至少核查10份不失访健康档案。
2. 根据核查情况,判断档案记录是否真实,档案填写是否符合2011年国家规范要求。
3. 将各题回答结果填在“回答”栏中。
问卷序号
回答
1
基础资料
1.1
地区: 省 市 县/区 乡/社区
(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
—
1.3
档案编号
—
1.4
姓名
—
1.5
性别 ①男 ②女
1.6
联系方式:
2
居民健康档案联系情况
2.1
回答问题者与核查对象的关系:
①本人 ②家属 ③其他( ) ④未联系上(结束问卷,作为失访)
2.2
您个人/核查对象有居民健康档案吗?
①有健康档案 ②记不清或不了解(结束问卷,作为失访)
③没有健康档案(视为不真实,结束问卷)
2.3
您知道自己/核查对象,在过去一年内接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的健康体检的具体内容吗?
①知道 ②记不清或不了解(结束问卷,作为失访)
2.4
居民健康档案是否失访 ①失访(结束问卷) ②不失访(转入真实性核查)
3
居民健康档案真实性核查
3.1
与健康档案中的各项体检记录不符的内容
(根据档案记录选择核实,有1项与记录不符,即为不真实)
①测量血压 ②进行心、肺等检查 ③生活方式(吸烟、饮酒情况)
④疾病用药情况
3.2
这些体检服务是免费的吗
①是 ②不是(收费金额及原因: )
3.3
居民健康档案是否真实 ①真实 ②不真实
4
居民健康档案规范性核查
4.1
健康管理档案相应表单及内容是否符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要求
①是 ②否(视为不规范)
4.2
居民“个人基本信息表”填写空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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