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双齿围沙蚕的人工育苗生产试验
胡守义 马跃华 马国宏
双齿围沙蚕(Perinereis aibuhitensis Grub)隶属环节动物门,多毛纲,游行多毛目,沙蚕科,围沙蚕属。俗称海虫、海蛆、海蜈蚣。栖息于潮间带的泥砂底质,在摄食利用沉积有机质的同时,促进有害物质氧化分解,起到改善底质结构和生态环境的作用,尤其对于有机质沉积丰富、污染较重地区效果更佳。本种在海水增养殖生产和海洋渔业上都有重要的经济意义,俗称“万能钓饵”。目前,沿海各地都在招商引资开发滩涂养殖沙蚕,急需苗种,故苗种生产有较大的开发潜力。笔者曾于1999年在普兰店城子坦地区,利用海参育苗结束的空闲时间,进行过小型的双齿围沙蚕的人工育苗生产试验,对双齿围沙蚕的生物学特性进行了详细的观察,对其人工育苗工艺进行了初步的尝试。现对试验过程做以整理,供广大从业者参考。
1 育苗设施
育苗室为玻璃钢瓦结构,四面通风,水泥池2个,底面积20㎡,水深1.5m。
2 饵料培养
饵料池面积约为育苗池面积的40%,一级培养容器三角烧瓶100个;二级培养容器为透明塑料袋或塑料桶(10L/袋或50L/只)。
3 其他设施
可以利用现有育苗厂设备,保证给排水、饵料、充气、控温、海水沉淀过滤等基本条件。
4 亲蚕的采捕与选择
在5-6月份大潮汛期夜间,用密网捕捞群浮的异沙蚕体,亲蚕的选择标准是:体表无损伤、富有弹性、反应敏捷。沙蚕为雌雄异体,但只在生殖期前才在中、后部体腔内发育出生殖腺,生殖细胞成熟后落入体腔内,经肾孔或体壁裂开排出体外。沙蚕大多在生殖前发生形态上的变异——生殖态,而转变为异沙蚕体,主要表现在:眼睛变大;围口节触须变长;体中、后部疣足舌叶加宽变扁;刚毛变为桨状;雌体青绿色,体前部疣足触须膨大,而雄体乳白色、足部红色。
5 亲蚕的投放
亲蚕在投放前用5%食盐水浸泡5min以杀灭病原体,雌雄比例为2:1,投放密度为15条/㎡。一般2d内即可完成精卵排放。排放后捞出亲蚕,换水2-3次,洗去多余的精液,以防水质败坏。受精卵的密度控制在1万粒/L左右,获受精卵6亿粒。半小时用木耙搅动池底一次,在水温25-27℃,受精卵经数小时发育为担轮幼虫,2d后可发育至三刚节幼体,转入幼体培育阶段。此期间应经常采水样用显微镜检查发育情况。
6 幼体培育
在水温26-28℃情况下约2d孵出三刚节疣足幼体24000万尾,孵化率40%。幼体各部有纤毛适合游泳,以体内的卵黄油球为营养,不需投喂饵料,三刚节幼体培育密度为100万个/㎡,由于试验条件所限,多余幼体放弃培育。2d后进入四刚节疣足幼体时期,消化道开始打通,卵黄油球消失,需及时投喂饵料。四刚节幼体培育密度为50万个/㎡。饵料以酵母和盐藻、扁藻、小硅藻等单胞藻为主,酵母1×10-6,单胞藻15万cells/L,每天投喂2次。当到达五刚节疣足幼体后可以再适当添加螺旋藻粉0.5×10-6,以后根据幼体摄食情况酌情添加。五刚节疣足幼体后,幼体身体上的纤毛逐渐减少不再游泳,开始进入底栖匍匐生活,需要及时投入直径0.1mm左右的细沙作附着基,细沙不能太厚,3-5mm即可,培育密度以1万-2万个/㎡为宜,随着幼体的发育,培育密度也应逐渐降低。经20d左右的培育,发育至十刚节幼体期,最后共出池十一刚节幼体12万尾,平均出苗3000尾/㎡。
7 日常管理
7.1 换水与充气
前期用100目筛绢过滤换水,每天换水一次,每次1/2,后期每天2次,每次换水量加大到2/3。到达八刚节疣足幼体期后,采用80目筛绢换水。幼体潜沙后适当降低充气量。
7.2 病害防治
一旦发现原生动物,大量换水;也可在水中泼洒18×10-6的甲醛和0.6×10-6的高锰酸钾,12h后换水。
7.3 盐度控制
育苗的适宜盐度为25‰-28‰,在换水时一定要注意盐度的变化,特别是前期更要注意不使盐度剧烈变化。进入刚节幼体后,幼体对盐度变化的适应能力有所增强。
7.4 苗情检查
正常受精卵早期油球清晰充实,胚胎内结构有流动感;当到达膜内担轮幼虫期时,胚胎在膜内转动灵活,活力强。三刚节疣足幼体检查幼体的活力和疣足上的刚毛是否有脱落;四刚节疣足幼体检查消化道的发育情况,及时投喂适口饵料,观察胃内是否饱满,肠道蠕动是否正常;当幼体发育到五刚节时,体上游泳纤毛已基本消失,幼体转向底栖,这时应及时投置细沙作附着基,同时注意幼体密度。随着刚节数的增加、幼体的长大,密度应进一步降低,否则因争夺空间和饵料引起相残,幼体断尾明显增加,造成死亡,影响出苗率。
沙蚕为优良鱼类的饵料,为垂钓者所喜爱。随世界游钓渔业的发展,一向采捕于天然所产已供不应求。国外已着力发展沙蚕养殖以应需求。我省滩涂面积广大,具备有发展沙蚕养殖的客观条件。
沙蚕系环节动物。扁平细长、体侧长疣足、状如陆上娱蚣,故民间又俗称之为沙娱蚣。闽南所谓沙蚕,实为星虫之误。
沙蚕多栖潮间带的砂砾、泥砂地。食性是偏于动物性的杂食动物。漂流于海中的鱼、虾、贝类尸体,柔软的海藻及有机物残渣都会摄食。其适盐低限为14%,低于此限,不易成活。适温性强,在0—50℃温度下不会死亡,但10℃以下不摄食。40—50℃摄食仍旺盛。在干燥的砂中,只要含有5%的水份,仍可生存4天。产卵温度16—30℃。
养殖时,对水质要求不高。除含有强酸,强碱或混有其他毒物的海水外,一般海水中均可正常生活。水体要保持流动状态,可在滩涂上养殖,也可在水池中蓄养。滩涂养值要避开河口区域。池内养殖须在池中装置气面,盖上沙,沙粒径为0.5—2.0毫米,沙厚度以淹没气石为度。要有进出水孔,以利水流动。养殖时要不断充水充气。种虫最好预先采集,经一段时间蓄养,这样种虫体健,生殖力高。种虫用量以计划生产200公斤计算,约需种虫1500只。蓄养水池水深保持3厘米,投放种虫后的第二天傍晚可开始排出,并开始充气和投饵,可采用白天换水,晚上停止。充气则需连续不断,经过10天以后。就可驯饵、其后白天投饵一次,投饵后2—3小时内停止换水,其他时间为流水饲养。
生殖季节,成熟种虫多在19—24时浮出。这时水位保持在3—5厘米,停止换水,用小拖网把成熟种虫掬取。按性比♀1♂1—3比例放入另一容器内,让其自行繁殖。采卵槽水深3—4厘米。水温比蓄养池高1—2℃。底部铺上塑料布、以便附卵。
把受精卵放置养成池让其孵化。孵出的稚虫可用小球藻饲养,孵化后10天可换水,并改投动物性饲料,其投饵方法如同饲养种虫。经4—5个月饲养,即达钓饵要求。收获时可用3毫米网目的筛子,收集虫体。
饲养中应注意:
①要连续充气。
②水位除产卵期的夜间,从卵的采收到稚虫的潜入底质期间外,以能略为淹盖砂面的程度即行。
③不要过量投饵,若残饵严重、可用水管在沙表面喷射,便其浮起,和水一起将残饵冲掉。
④饲养过程中不可换沙,以免弄伤虫体。
沙蚕是环节动物门、多毛纲、游走目、沙蚕科的一种无脊椎动物,中国近海就有80多种。沙蚕体似蠕虫,身体由很多体节组成。沙蚕栖居泥沙中,随着潮水涨落而运动,幼体摄食低等藻类,潜入泥沙后则以腐屑和动植物碎片为调料,属杂食性动物。对温度和盐度的适应能力较强,多为雌雄异体,无明显的生殖系统,仅在生殖前期形成生殖腺,出现体色或形状上的变化。在水温20℃左右排出的卵3~5天可孵出幼体,孵化后9~14天即可潜入泥沙中生活。在天然环境中,多为一年生,交配产卵后就相继死去。沙蚕生长迅速,几个月可达到商品规格。
1.粗放型土池养殖
(1)养殖场地的选择根据沙蚕的生态习性,养殖场地要进排水方便,无工业污染,池塘底质以细、软泥为主,场地选择好后,首先要进行机械翻耕、松土,深度为30厘米左右,以利于沙蚕幼虫潜栖。翻耕好的池子用生石灰、漂白粉杀灭敌害生物。
(2)施肥沙蚕幼体放养前一周内,应施发酵的有机肥450~750千克/公顷,提高土池初级生产力,以培育沙蚕的饵料生物。放养苗种为刚节幼体,时间9~10月份,密度以250条/米2为宜。放苗后,春、秋、冬季各施肥一次,肥料为发酵后的鸡鸭粪750千克/公顷,稻草450千克/公顷。用菜籽粕、豆饼、玉米面或饲料的下脚料等低值饵科,来满足沙蚕对营养的需要,投饵量根据滩涂面条件及沙蚕生长情况加以调节。
(3)苗种放养场地准备好后,将人工繁育的菌种放养到大面积的土池中,这种养殖方式的清池和进水要求严格,进水和排水闸门要分设,进水闸门安装60目筛绢网,排水闸门安装100目筛绢网,保证敌害生物不能进入土池内,并防止沙蚕幼体排出池夕L。
2.工厂化人工养殖
这种方法20世纪80年代首见于日本,首先在室内进行人工育苗,继而投苗放养,育苗时水池不铺沙,放苗养成时则要铺30厘米左右的粗沙。每日换水,投饵2~3次,配上充气设备,只要供水及时,温度适宜,密度合理,饵料充足,6个月即可养成商品规格,产量一般为3千克/平方米。
用于繁殖的沙蚕亲体,可在每年沙蚕繁殖季节之前到产地直接收购,亲体要求体质健壮、完整、反应灵敏。收购后的沙蚕一般未达到异型体,需进行蓄养。蓄养时可直接投放到养成池中,也可在水泥池或40目大网箱内进行,水深要求40~50厘米,密度不超过2~3千克/平方米。每隔2~3天换一次水,投喂酵母粉、豆饼等饵料,待沙蚕达到异型体后,用网捞取,用于沙蚕幼虫的繁育。
3.捕捉方法
常见的捕捉方法有两种,一是徒手捕捉,沙蚕在泥沙中穴居,头上尾下,深度在25~40厘米,在软性底质中可直接用双手挖。二是用铁锹、尖头铲或三齿耙等工具挖掘,随退潮而下,动作迅速就可挖到。
无公害双齿围沙蚕:人工育苗技术规范
[2006-04-04] ·作者: ·来源:浙江农网
前 言
本部分主要依据多年来科研推广成果,浙江省双齿围沙蚕科研与养殖生产实践经验,并结合国内外研究成果,同时参考了国家的有关标准而制定的。
B33/ 597-2006《无公害双齿围沙蚕》按部分发布,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人工育苗技术规范;
──第2部分:养殖技术规范;
──第3部分:质量安全要求。
本部分为DB33/ 597-2006的第1部分。
本部分由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玉环县水产技术推广站、宁波大学。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蒋霞敏、王春琳、王德波。
无公害双齿围沙蚕:人工育苗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无公害双齿围沙蚕Perinereis aibuhitensis (Grube)人工育苗的育苗设施、亲体挑选与培育、产卵与孵化、幼虫培育、出苗、包装与运输等。
本部分适用于无公害双齿围沙蚕的室内人工育苗,其它种沙蚕的室内人工育苗可参照实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NY 5071 无公害食品 渔用药用使用准则
3 术语和定义
本部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异沙蚕体(heteronereis)
是沙蚕科为代表的一种特有的生殖现象。在产卵排精前夕,其体形发生变化,生活方式由底栖爬行转为快速游动,这种具有生殖态的虫体称为异沙蚕体。
3.2
疣足幼虫(nectochaeta)
是担轮幼虫期后的幼虫,刚出膜时具有3对疣足,以后新体节在尾节前部不断长出,具触手、触角和1对触须和肛须。
3.3
刚节幼体(setiger juvenile )
当第1刚节疣足前伸成第2对触须,并构成围口节的一部分、新体节也在尾节前部不断长出时,此变态后的个体称为刚节幼体。
4 育苗设施
4.1 育苗室
为玻璃钢瓦结构,四面通风,水泥池20~30只,每只底面积20 m2~50m2。
4.2 饵料培养设备设施
饵料池总面积约为育苗池面积的40%,具体要求见表1
表1 饵料培养设备设施
设备设施 容积或面积 水深
一级培养容器(三角烧瓶) 1000ml,5000ml -
二级培养容器(透明塑料袋或塑料桶) 10L/袋或50L/只 -
三级培养池(水泥池) 20m2~40m2 0.6 m~1.0m
4.3 配套设施
具备供电、供水、供气、增温等系统,其中供水系统的砂滤池应配备4只,进行二级沙滤。
5 亲体挑选与培育
5.1 挑选时间与地点
4月~9月,大潮讯来临前1d~5d,中高潮带泥质滩涂或养殖塘。
5.2 挑选要求
5.2.1 亲体(未变异沙蚕体)
健康、身体无损伤,肉红色或青绿色,体表具光泽,体长180 mm~270mm,具150刚节~230刚节(规格160条/Kg~300条/Kg)。
5.2.2 异沙蚕体
躯干部已明显分为3区,未上浮或刚上浮的异沙蚕体。
5.3 亲体培育
5.3.1 培育池
以室外土池(667 m2~1334m2)或室内水泥池(20 m2~50m2)铺沙厚5 cm~10cm为宜。
5.3.2 环境条件
——水质:应符合NY5052的规定;
——水温 15℃~33℃;
——盐度 15~30;
——光照 2000 Lx~10000Lx;
——溶氧 4mg/L以上
5.3.3 培育密度
室外100条/m2~150条/m2,室内水泥池800条/m2~1000条/m2。
5.3.4 日常管理
5.3.4.1 换水
室内每日换水一次,日换水量100%,并干露1 h~2h。室外3d~5d换水一次,日换水量30%~50%,
5.3.4.2 投饵
室内每日投饵1次~2次,投喂扁藻1×104cell/ml~2×104cell /ml或新月菱形藻5×104cell /ml~8×104cell /ml),同时添加鱼粉(0.5 g/m2~2g/m2)或豆饼粉(0.5 g/m2~2g/m2)。
5.3.4.3 充气
用60号~80号散气石连续微量充气。
6 产卵与孵化
6.1 孵化池
水泥池催产,孵化前放满过滤海水,池中布2只~4只网箱(8~10目)。
6.2 产卵
立即用网勺将刚上浮异沙蚕体捞起,按雌雄比例3:1,放在网箱中,每只网箱放0.5kg~1kg异沙蚕体。让异沙蚕快速游动、自然产卵排精。经6h~12h产卵排精后,将匍匐于箱底的异沙蚕体和网箱移去,进行原池孵化,
6.3 孵化密度
5粒/ml ~20粒/ml。
6.4 条件
水温22~33℃,盐度15~25,连续充气,气头1个/m2,药物使用按NY 5071规定的执行。
7 幼虫培育
7.1 翻池
发育至单轮幼虫期或3刚节疣足幼虫时,用350目尼龙筛绢网箱进行缓水翻池,除去多余的精液。
7.2 密度
3个/ ml ~10个/ml。
7.3 培育条件
同5.4。
7.4 日常管理
7.4.1 换水
4刚节疣足幼虫期前采取日添加水5 cm ~10cm,后期日换水1次,换水量为1/3~全换。
7.4.2 投饵
3刚节疣足幼虫期末起投喂新月菱形藻、微绿球藻、球等鞭金藻等。投喂密度:球等鞭金藻和新月菱形藻5×104cell/ml~8×104cell/ml;4刚节疣足幼虫期起增投扁藻、角毛藻等,投喂密度:扁藻1×104cell/ml~2×104cell/ml、角毛藻3×104cell/ml~5×104cell/ml;5~6刚节疣足幼虫起最好增投鱼粉等。一般每日投饵1次~2次。
7.4.3 投放附着基
当幼体发育至5刚节疣足幼虫时,及时投放泥或细沙附着基。一般投放经60目~80目过滤、消毒过的细泥沙,厚度约1cm。以后随着幼体生长逐渐增加沙的厚度。
8 出苗
8.1 规格
11刚节以上的幼沙蚕。
8.2 质量
大小均匀,苗种健壮,能迅速爬行与钻泥沙。
8.3 出苗方法
用水泵冲泥沙赶苗出池。
8.4 计量
采用称重法,将沙蚕苗全部从育苗池取出,去掉沙与杂质后称总重。
9 包装与运输
9.1 包装
用30cm×60cm×10cm的泡沫盒分装,每盒装沙蚕苗0.5 Kg ~1.0Kg,5盒~10盒叠在一起,中间放冰袋,外套纸箱。
9.2 运输
10℃~15℃干法运输。
无公害双齿围沙蚕:质量安全要求
[2006-04-04] ·作者: ·来源:
前 言
本部分3.2为强制性条款。
DB33/ 597-2006《无公害双齿围沙蚕》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人工育苗技术规范;
──第2部分:养殖技术规范;
──第3部分:质量安全要求。
本部分为DB33/ 597-2006的第3部分。
本部分的制定中,参照了世界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FAO/WHO)的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标准CODEX STAN 193-1995,Rev.1-1997 《食品中污染物和毒素通用标准》、欧共体委员会规则(EC)NO(466/2001)《规定食品污染物最高限量的委员会规则》。
本部分由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农业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检中心(舟山)、宁波大学、玉环县技术推广站。
本部分起草人:郑斌、蒋霞敏、王春琳、王德波。
无公害双齿围沙蚕 :质量安全要求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无公害双齿围沙蚕的质量安全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
本部分适用于无公害双齿围沙蚕活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T 5009.190 海产食品中多氯联苯的测定
NY 5070-2002 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
SC/T 3015 水产品中土霉素、四环素、金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SC/T 3018 水产品中氯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SC/T 3022 水产品中呋喃唑酮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
DB33/T 563 水产品中磺胺类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
3 质量安全要求
3.1 感官
肉质厚、富有弹性、活力强、爬行迅速、体表有光泽、体色为青色,含杂质(泥)率应小于1%。
3.2 安全指标
土霉素、氯霉素、呋喃唑酮、磺胺类的限量应符合NY 5070-2002的规定。
有毒、有害物质最高限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有毒、有害物质最高限量
项 目 指 标
无机砷,mg/kg ≤ 0.5
甲基汞,mg/kg ≤ 0.5
铅,mg/kg ≤ 0.5
镉,mg/kg ≤ 1.0
多氯联苯amg/kg ≤ 2.0
PCB 138,mg/kg ≤0.5
PCB 153,mg/kg ≤0.5
a仅适用于海水产品,并以PCB28、PCB52、PCB101、PCB118、PCB138、PCB153和PCB180总和计。
4 试验方法
4.1 感官检验
在光线充足,无异味的环境中,将试样倒在白色搪瓷盘或不锈钢工作台上,按本标准3.1条的规定进行双齿围沙蚕的感官检验。
含杂质(泥)率的测定:
式中:
G——含杂质(泥)率,单位为%;
W1——商品双齿围沙蚕的取样量,单位为克(g);
W2——洗净沥干后双齿围沙蚕的质量,单位为克(g)。
4.2 无机砷
按GB/T 5009.11中的规定执行。
4.3 铅
按GB/T 5009.12中的规定执行。
4.4 镉
按GB/T 5009.15中的规定执行。
4.5 甲基汞
按GB/T 5009.17中的规定执行。
4.6 多氯联苯
按GB/T 5009.190中的规定执行。
4.7 土霉素
按SC/T 3015中的规定执行。
4.8 氯霉素
按SC/T 3018中的规定执行。
4.9 呋喃唑酮
按SC/T 3022中的规定执行。
4.10 磺胺类
按DB33/T 563中的规定执行。
5 检验规则
5.1 组批规则
以同一养殖场中、同时收获的养殖条件相同的双齿围沙蚕为一批次。
5.2 抽样方法
5.2.1 双齿围沙蚕抽样数量见表2。
5.2.2 用于安全指标检验的样品总量不得少于400g。
表2 双齿围沙蚕抽样数量
批量(kg) 取样量(kg)
<500 1
501~1000 2
1001~5000 5
5001~10000 10
≥10001 15
5.3 检验分类
产品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5.3.1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由生产单位质量检验部门执行,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
5.3.2 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为本部分中规定的全部项目。
a)新建养殖场的养殖双齿围沙蚕;
b)双齿围沙蚕养殖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d)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一次的周期性检验。
5.4 判定规则
5.4.1 感官检验所检项目应符合3.1的规定;检验结果中有两项及两项以上指标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允许重新抽样复检,如仍有不合格项则判为不合格。
5.4.2 安全指标的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则判本批产品不合格,不得复检。
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 标志
应标明双齿围沙蚕的品名、规格及产地。
6.2 包装
6.2.1 包装材料
所用包装材料应坚固、洁净、无毒、无异味。
6.2.2 包装要求
收购的双齿围沙蚕冲洗干净后,放到包装内,规格为60×30×10的暂养箱放沙蚕2kg~3kg,排列放置,不能挤压,保持箱内温度为10℃~12℃。
6.3 运输
6.3.1 用保温车运输,车内温度不应超过15℃,如需用冰降温,降温幅度每小时不应超过2℃。
6.3.2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异味,运输中防止日晒、虫害、有害物质的污染,不得靠近或接触有腐蚀性的物质。
无公害双齿围沙蚕:养殖技术规范
[2006-04-04] ·作者: ·来源:浙江农网
前 言
本部分主要依据多年来科研推广成果,浙江省双齿围沙蚕科研与养殖生产实践经验,并结合国内外研究成果,同时参考了国家的有关标准而制定的。
B33/ 597-2006《无公害双齿围沙蚕》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人工育苗技术规范;
──第2部分:养殖技术规范;
──第3部分:质量安全要求。
本部分为DB33/ 597-2006的第2部分。
本部分由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玉环县水产技术推广站、宁波大学。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蒋霞敏、王春琳、王德波。
无公害双齿围沙蚕第2部分:养殖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无公害双齿围沙蚕(Perinereis aibuhitensis (Grube))养殖方式、苗种、养殖管理、采捕、包装、运输等操作技术。
本部分适用于无公害双齿围沙蚕的养成,其它种的沙蚕养殖可参照实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NY 5070 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
NY 5072 无公害食品 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
3 养殖方式
3.1 平涂粗养
3.1.1 场地的选择
应选择地势平坦、每潮汛可自然纳潮2次~4次以上的中高潮滩涂,以泥、或泥沙富含有机质的滩涂。
3.1.2 改造
在养殖区下限筑一条长堤,高10 cm ~20 cm,防止幼苗的流失外逃和防止低潮区养殖贝等其他生物清塘时农药的危害。滩面在养殖前要铲除大米草等并进行翻耕,将滩面翻深约20 cm,同时清除敌害生物。放苗前3d~7d滩面施以发酵、晒干并碾碎的猪粪、牛粪等有机肥料。
3.2 蓄水养殖
3.2.1 场地的选择
同3.1.1。
3.2.2 改造
生长大米草的内湾或底质较硬的高潮带可通过筑堤蓄水、深翻施肥等的措施,改造成养殖场地。面积为0.3 hm~67hm,水深20cm~50cm,设排水沟渠,清塘,药物使用按NY-5071的规定进行,放苗前3d~7d滩面施以发酵、晒干并碾碎的猪粪、牛粪等有机肥料。
3.3 土塘养殖
3.3.1 场地的选择
面积为0.3 ha~67ha,水深20cm以上的土塘均可利用。
3.3.2 改造
养殖前10d清塘,药物使用按NY 5070 和NY 5072的规定进行,放苗前3d~7d滩面施以发酵、晒干并碾碎的猪粪、牛粪等有机肥料。
4 苗种
4.1 规格
为自然苗种和人工苗种,放苗规格为11刚节以上。
4.2 放养和密度
4.2.1 放养方法
平涂粗养采用干涂播苗,蓄水养殖和土塘养殖采用蓄水播苗。两种方法均先将苗种轻轻地与发酵、晒干、碾碎过筛的猪粪、牛粪等有机肥料拌匀,然后在涂面上均匀撒播。放苗宜在大潮退潮后进行,有较长的干露时间,涨潮前1h应停止播苗。
4.2.2 放苗密度
蓄水养殖为45万条/hm~120万条/hm,平涂粗养为15万条/hm~45万条/ hm, 土塘养殖为45万条/hm~120万条/hm。
5 养殖管理
5.1 巡查
每天巡查一次,尤其是大潮汛期间,应加强防范,发现堤坝漏洞及时补堵。发现蟹类、螺类等敌害立即清除,数量多时用蟹笼等网具加以捕捉。
5.2 施肥
以发酵的鸡鸭粪、猪粪培养生物饵料效果为佳,施肥应做到少量均匀,在退潮后进行,应有较长的干露时间。
5.3 投饵
平涂粗养利用天然饵料来满足沙蚕的生长,蓄水养殖和土塘养殖必须投饵。养殖前期采取施肥为主,逐步增加鱼粉、豆粉等粉末饵料。养殖后期可投小杂鱼虾的鱼糜或豆粕粉、菜籽粕粉,兑水泼洒。投喂时需注意勤投细喂,
5.4 换水
平涂粗养随潮水纳水,蓄水养殖一个潮汛期更换2次~3次。进排水时,应注意盐度变化,雨天不宜进水。进排水口要加上滤网,网目孔径可随着沙蚕的生长而变大。
5.5 晒滩
宜经常干露晒滩,蓄水不宜太深,以30cm~40cm为宜。
6 采捕
6.1 采捕季节
宜避开双齿围沙蚕的繁殖高峰(4月~5月和9月~10月)起捕,其余各季节可根据市场需求随时起捕。
6.2 起捕规格
为200条/kg ~400条/kg。成体采收一般采用捕大留小,多次轮捕的方法。
6.3 采捕方法
采捕前要放水凉滩或选择退潮时进行,一般采用徒手捕捞或借助特制齿耙,动作要轻柔得法,避免机械损伤和虫体断裂。
7 包装
7.1 挑拣
捕起的沙蚕要放在较大、透气的容器内,避免过分挤压和日晒雨淋,然后再集中分拣,剔除断残和异沙蚕体。
7.2 吐泥
用盐度为15以上的海水清洗2次~3次,暂养6 h ~8h,不能运走,必须放在低温(10℃左右)处暂存。
7.3 包装
按客户的要求包装,包装时,除对包装器具清洗、消毒外,用60cm×30cm×10cm的泡沫框分装,底部放少量的蛭石。每框装沙蚕2 Kg ~5Kg,5框~10框叠在一起,中间放冰袋,外套纸箱或泡沫箱,
8 运输
采用10℃~15℃干法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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