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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林要追求综合效益最大化
作者:武国堂 日期:20051216
工程造林发展到现在,必须突破原有的以成活率、保存率或林分质量为主的单一目标管理模式,树立全面、科学的质量观,以综合效益最大化作为质量管理的最终目标。
所谓综合效益最大化,就是在现有投资水平和技术条件下,依靠对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和生产过程的科学管理,使工程造林的生态、经济、社会综合效益达到最高。这里所说的“最高”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是基于一定条件、相对于原有水平的“最高”,因此它不是遥不可及的空想,而是完全可以达到的目标。实现综合效益最大化,是对工程造林质量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在实践中,必须把握好以下几点:
在理论指导上,要坚持分类经营、分区施策。公益林和商品林因其主导功能不同,其建设、经营的理念和方式、方法也有明显差异。长期以来,在以木材生产为主的林业建设思想指导下,我国在森林资源培育上主要沿用前苏联用材林经营的理论体系,对防护林经营的理论研究不够,各类防护林建设和经营缺乏成熟理论的指导,存在很多问题。这种状况,已难以适应我国林业建设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的要求。必须按照分类经营的原则,积极推动营造林理论的创新,对不同林种的建设和管理进行深入研究,完善公益林、商品林经营的理论体系,以更好地指导生产实践,提高森林资源培育的质量和成效。
在分类经营的基础上,还必须做到分区施策。即根据不同区域经济社会对森林的主导需求,确定不同的森林培育目标和建设模式。从河北情况看,在坝上和山区,社会对森林的主导需求是防沙治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维护生物多样性,工程建设要着眼于建立稳定的防护林体系和自然保护区体系,坚持生态优先,同时兼顾群众的经济需求。在平原地区,社会对森林的主导需求是改善农业生产环境、发展高效林业产业。为此,要在农区大力进行高标准农田林网建设,在严重沙化地区营造防风固沙林。同时,要把造林绿化与农业结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发展果品和林板等林业产业。在沿海地区,社会对森林的主导需求是抵御海啸和风暴潮等自然灾害的危害。因此,要扩展和丰富沿海防护林的规模和内涵,构筑规模宏大、结构稳定、功能齐全的沿海综合防护林体系。在城镇和村屯,社会对森林的主导需求是建设舒适、优美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以改善城镇生态为目标,绿化与美化相结合,建立城郊森林、城边林带、城中绿岛有机结合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
在规划设计上,要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造林绿化必须遵循生态适应性规律和地域分布规律,做到因地制宜,适地适树,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要从规划设计抓起,认真研究工程实施区域的自然和社会条件,科学合理地确定建设内容和建设方式,优化生产要素配置。要根据不同的立地条件选择适宜的绿化方式,坚持飞、封、造结合。在坝上高原和深远山区,人工造林难度大、成本高,而且形成的人工纯林生态功能较差,所以要大力推行封山育林和飞播造林,充分利用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恢复和增加林草植被,不仅绿化速度快、成本低,而且生态效益显著。要根据不同的立地条件选择合理的植被配置,坚持乔、灌、草结合。要摒弃“灌木不是林”的思想,在不适宜栽植乔木的地方,积极发展灌木和草本。有条件的地方,要尽可能多地营造乔、灌、草结合,立体配置的混交林,充分利用土地和空间资源,提高森林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要根据不同的立地条件选择最优的树种组合,坚持外来树种与乡土树种相结合。在积极引进、利用外地优良树种、品种的同时,要特别重视推广使用优良乡土树种,充分发挥其适应性和稳定性强、造林成本低的优势,提高绿化水平,促进生态建设。
在生产管理上,要坚持既管质量、又管资金。质量是工程造林的生命线,没有质量就不可能谈效益,造林质量事关全局。要进一步完善造林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系统化的质量管理,切实把造林质量搞上去。合理使用资金,在确保其安全运行的基础上,使有限的投资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这是林业工程建设必须重点考虑的问题。目前,一些地方还存在着挪用、截留、浪费工程建设资金的情况,个别地方的问题还很严重。要改革林业工程投资管理体制,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管理的检查监督,确保林业项目资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运行。(作者系河北省林业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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