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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和人事教育管理准则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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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和人事教育类 1、宿州市审计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2、宿州市审计局政务公开制度 3、宿州市审计局办公大楼管理暂行规定 4、宿州市审计局请销假制度 5、宿州市审计局办公电话管理使用制度 6、宿州市审计局年休假制度 7、宿州市审计局工作餐及接待制 8、宿州市审计局经费管理暂行规定 9、宿州市审计局考勤制度 10、宿州市审计局建设节约型机关的规定 11、宿州市审计局文明礼仪公约 12、宿州市审计局首问责任制行为规范 13、宿州市审计局电梯管理与使用制度 14、宿州市审计系统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实施方案 15、宿州市审计局关于鼓励审计人员在职自学的规定 16、宿州市审计局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 17、宿州市审计局档案工作制度 18、宿州市审计局保密管理制度 19、宿州市审计局档案管理制度 20、宿州市审计局档案保管制度 21、宿州市审计局借用档案规定 22、宿州市审计局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23、宿州市审计局查阅人事档案规定 24、宿州市审计局干部档案检查核对制度 25、宿州市审计局干部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26、宿州市审计局干部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 27、宿州市审计局干部档案保管保密制度 28、宿州市审计局干部档案查(借)阅制度 29、宿州市审计局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 宿州市审计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提高市审计局行政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实行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保障审计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高效优质运转,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局长办公会议是市审计局行政领导讨论、决定本局重要的政务工作和行政事务工作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和县处级领导参加,由办公室负责会务和记录工作;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根据会议议题,指定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 第三条 局长办公会议的内容 (一)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重要会议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 (二)讨论形成以市审计局名义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重要请示、报告等。 (三)研究制定面向全市审计机关的重要通知、决定、通报等。 (四)研究本局全年工作计划、重大基本建设项目、涉及职工福利事项以及重要专项工作。 (五)听取本局主要工作的运行情况和实施结果;必要时听取局长办公会议及其他会议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 (六)听取科室重要事项的汇报。 (七)需要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局长办公会议的准备 (一)需要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的议题,应当有情况、有分析、有意见,事实清楚,准备充分,否则不得提交会议讨论。 关于审计结果类问题,各业务科室必须在事实清楚、依据充分、定性准确,并形成比较成熟的处理意见后,方可提交会议。 关于制度建设类问题,各科室在提交议题前,必须充分调研,认真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在基础工作完备、实施条件成熟后,方可提交会议。 关于基本建设、专项工作、福利待遇等经费支出问题,各科室在提交议题前,必须在广泛进行调研。科学制定方案后,方可提交会议。 关于情况通报及其他问题,也应当在准备充分,并根据工作实际、提出处理意见后,方可提交会议。 (二)不涉及其他科室的单项事宜,经分管局领导审阅同意,报请局长审批确定后,交办公室列入议题;涉及其他分管局领导或其他职能部门的事宜,必须事先沟通、协调,取得统一或基本统一意见后,经所涉及的其他厅领导审阅,分管局领导同意,报请局长审批确定后,交办公室列入议题。如对会议议题有异议,应在会议召开前向主持人提出。分管局领导未能出席会议时,一般不讨论决定该局领导所分管工作。 (三)办公室应当在会议召开前将会议时间、地点、会议议题等提前一天通知参加、列席会议人员。会议原则上不受理临时动议的议题,由于特殊原因必须临时增加议题时,应在会前事先征得局长(或局长指定的会议主持人)同意,并在会议开始时向全体与会者作出相应说明。参加、列席会议人员在会议召开前,应当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第五条 局长办公会议的召开 (一)局长办公会议一般两周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确定。 (二)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主持。如遇特殊情况,局长可以委托一名局领导主持。局长办公会议的参加、列席人员应当准时到会。因故不能到会的,须经会议主持人批准同意。 (三)会议对所议事项应当发扬民主,各抒已见,畅所欲言,集思广益,参加会议的每位局领导均应对那些必须做出决议的议题发表意见或表明态度,会议主持人一般应末位表态,然后按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形成决议。会议允许发表反对意见或保留个人意见,但形成决议后,每位成员必须坚决执行。会议主持人对会议作出的决议,应当指明决议的执行主体,提出执行决议的具体要求。 (四)全体与会人员均可对所讨论的议题发表意见,由该议题陈述者进行补充说明或解答。 第六条 局长办公会议决议的执行 (一)《局长办公会议纪要》是执行局长办公会议决议的依据。办公会议议事结果,由办公室整理形成会议纪要,经会议主持人签发后,发至参加、列席会议的人员,必要时发至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二)局长办公会议作出决议后,要严格按照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分项由分管局领导或会议指定的局领导负责督促科室尽快贯彻执行;接受决议执行任务的科室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向分管局领导报告。 (三)在执行决议过程中,如因多种因素造成决议无法实施,应当及时向分管局领导报告,分管局领导应当及时向局长报告,并经局长办公会议再次讨论决定后按新决议实施。 如果因调研论证不充分、相关资料不真实、情况汇报不全面、实施决议不认真等主观因素或故意因素,造成决议失误或无法实施,除按上述程序办理外,应当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负有报告责任的科室和相关人员,应当及时履行报告责任,重大问题应当随时报告,如未报告或未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追究责任。 凡经会议决定的事项,不得擅自改变。在紧急情况下需临时调整原决议,可由局长调整或由局长征求有关局领导意见后进行调整,但应在下次局长办公会议上通报。 (四)对局长办公会议决议事项,由办公室负责督办,并及时向局长报告结果。时效性强的重大决议的执行情况,办公室应当按项指定专人督办。 第七条 局长办公会议审议或者决议的事项,除经会议决定可以在指定范围内传达或者因工作需要向有关人员布置外,对应当保密的内容,与会者必须严守会议秘密。对擅自漏露会议内容,轻者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局长办公会议的会议材料、纪要以及原始记录,按规定归档。查阅局长办公会议原始材料,须经局长批准。 第八条 凡属于分管局领导职权范围内应该处理的问题,局领导之间能够协商解决的问题,局长能够决定的问题,一般不再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局领导对自己分管的工作,可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一些专门问题,处理具体业务工作。涉及全局工作大局的重大问题,必须提交局长办公会议或局务会议研究。 第九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宿州市审计局政务公开制度 为加强审计机关的政风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权力的监督机制,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把推行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密切领导与群众的联系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促进审计机关廉洁、勤政、务实、高效。 二、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必须保密的事项外,结合审计监督工作的实际,对下列政务内容实行公开: (一)对社会公开的内容: 1、局领导分工; 2、局机关机构设置,各科室工作职责; 3、办文和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和结果; 4、审计执法法律法规依据、内容、责任、权限; 5、审前公示、审计结果公告; 6、审计责任追究和监督举报办法; 7、其他应对社会公开的事项。 (二)机关内部公开的内容 1、干部调整、提拔等人事安排及奖惩; 2、财务管理及收支情况; 3、大宗办公物品采购; 4、重大工程项目方案、审批、招标及实施情况; 5、固定资产的处置情况; 6、职工工资、福利、医保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政策规定情况; 8、涉及全局性重要工作事项的决策; 9、领导班子廉政勤政情况; 10、其他应当在机关内部公开的事项。 (三)政务公开的主要办法和途径 1、 设置政务公开栏,定期或不定期地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 2、建立意见箱和举报电话,由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3、坚持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制度,凡属领导班子重大决策前、党组民主生活会前、较大的人事调整前,都必须采取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将群众意见及时反馈; 4、坚持审计业务公开制度,每星期五下午各科室负责人在全局会议上汇报本周工作进展情况及下周打算; 5、在实施审计项目时,应当向被审计单位领导及有关人员提供法律法规依据,特别在进行审计处罚时,必须出示法律法规,确保审计处罚定性准确,依法得当; 6、坚持审计回访、审前公示、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广泛接受来自社会方方面面的监督; 7、凡属干部提拔、接受新党员、评优评先等事项,必须坚持公示,并将公示结果通报群众和有关部门。 本制度由全局人员监督执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宿州市审计局办公大楼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加强对办公大楼的综合管理,保障文明办公和高效运作,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根据独立办公楼管理的特点,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办公大楼若干管理暂行规定: 一、大楼安全保卫、治安消防工作的管理规定 (一)坚持实行门卫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在后院设立值班室,建立来客来访登记验证制度,检查人员进出情况,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大楼。 (二)坚持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在交接班时要将情况交清接明。 (三)坚持严格的查楼制度。门卫每日上午7:30前,下午下班时间后半小时,夜间10时各查楼一次,节假日增加查楼次数。 (四)坚持贵重及大件物品和办公设施出门证制度。凡从大楼出门的大件物品、办公设施等均需经局领导或办公室签字,否则,一律不得放行。 (五)坚持做好消防工作。办公室每周检查一次消防栓箱内消防水带是否完好齐全,各科室人员不得随意打开消防栓箱。每日下班前做好防火检查,不留火源(烟头),增强防火意识,做到警钟长鸣,常备不懈。 (六)坚持停车场值班制度 1、自行摩托车必须停放在车棚内,停放时服从看管人员的统一安排,整齐停放。 2、自行车看管时间为上班时间至下班后半小时,夜晚不予看管。一楼大厅内严禁停放自行车,违者每次罚款10元。 3、看门卫不得远离岗位,不得他人替代,在自行车看管时间内,如有丢失须按价赔偿。 (七)各科室工作人员应养成随手关灯、关水、关窗、关空调、关计算机、关门、锁门的习惯,增强节约和安全保卫意识。 (八)办公楼内严禁小商小贩以及各类推销人员进入,门卫要严格把关。 (九)如遇紧急情况,可拨打110(匪警)、119(火警)、120(急救)电话求助。 二、大楼水、电、卫生设备的保养和使用管理规定 水、电、卫生设备维修,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各科室积极协助配合,确保各种设备正常运转。 (一)办公楼内的配电房严禁非专业人员拉闸、维修及进入。不得私自乱接电源、电线,严禁在办公室使用电炉、电水壶。自动电开水器严禁其他人员操作,每季度末清洗一次。 (二)洗手间的公共用水,注意随手关上闸阀,防止跑、冒、滴、漏。对于损坏、不灵的闸阀要及时通知办公室维修。 (三)卫生间禁止堆放各种杂物,大小便做到便纸入篓,随时冲洗,养成良好习惯,保持地面、墙面的整体清洁卫生。 (四)公共部位的清洁卫生如大厅、走廊、楼道、卫生间、会议室、接待室等由保洁人员负责。各科室办公区卫生由本科室人员打扫。全体人员务必养成讲卫生的良好习惯,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烟蒂、乱倒污水。 (五)垃圾处理实行袋装化,各科室要将办公垃圾于每天下午下班时送置每层楼梯口,统一由保洁人员及时清运处理。 三、办公楼报刊、邮件收发规定 (一)局机关报刊由传达室人员统一送到二楼阅览室,局长室由传达室人员送至办公室。 (二)挂号邮件、快件、急件严格办理登记收发手续,不错记,不漏记,任何人不准扣压和私拆各种邮件。 (三)对保密涉外等重要邮件,按照秘密等级迅速传递到办公室,必要时可直接交给主要领导,并按照收进、发出的日、时、分进行严格登记签字。 四、办公大楼公用部分钥匙管理的规定 办公大楼公用部分钥匙由办公室人员保管,不得随意转交他人,不得随意配备,同时注意安全,便于警卫、治安消防管理,便于设备巡检维修、保养保洁;便于整个大楼统一综合管理。局长室以及各科室应将本科室钥匙交一把送办公室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自行配备钥匙。 五、公共场所秩序的管理规定 (一)自觉遵守办公大楼的管理规定,爱护大楼的各种设备,积极参与大楼的管理。 (二)进入办公大楼要爱护公物,不大声喧哗,工作时间严禁在办公室内打牌、下棋,严禁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晚上无特殊情况不得在办公室内进行非业务活动,以便于晚间安全保卫。 (三)严禁乱贴标语、广告等宣传品,禁止乱涂乱画,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带入办公大楼。 (四)节假日办公大楼一般不开门,有事需要开门时要注意及时锁门。 六、局机关会议室管理规定 机关会议室是局机关对外接待宾客和召开各种会议的场所,使用对象范围为:全局职工大会、局党组会议、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及局长主持召开的其他各类型会议等。 (一)大、小会议室及接待室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各科室如需使用会议室时必须在使用前一天通知办公室,统一安排使用。外单位借用会议室应经局领导同意。 (二)参加会议人员应讲文明、讲公德。室内禁止吸烟,应爱护室内一切财物,如有损坏应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按价赔偿。 (三)会议结束时应通知办公室人员到场清点,检查室内的设备、家具等是否损坏和短少并及时锁门。 (四)会议室要保持肃静、清洁、整齐,室内桌椅、沙发等不准随意搬出。 七、多功能活动室管理与使用规定 多功能活动室主要用于大型会议、培训、娱乐等集体活动,由局统一组织。娱乐活动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特殊活动须经局领导同意。 八、图书阅览室管理与使用规定 图书阅览室为全局人员阅读学习的场地,开放时间为上班时间,室内报刊杂志以及图书要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将室内报刊杂志带到室外,图书借阅制度另行制定。 九、健身房和乒乓球室管理规定 (一)健身房仅供我局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健身活动,无关人员请勿入内。 (二)健身房周一至周五开放,每天下午下班前半小时和下班后半小时。 (三)健身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健身器材,初次使用者应主动咨询正确使用方法,以防意外事故。 (四)健身人员锻炼时要循序渐进,量力而行,注意自我保护,确保人身安全。 (五)健身设备属高档活动器材,使用时应注意保护,严禁乱扭乱扳。违反操作规程、随意拆卸器材而造成器材损坏者要予以赔偿,健身器材一律不得外借。 (六)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大声喧闹,不随地吐痰,不吸烟,不乱扔物。 (七)健身人员锻炼时请穿运动鞋。 十、监督检查评比制度 局机关成立监督检查评比领导小组,陈志强副局长任组长,张挺、孔琰、穆成利为副组长,其他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管理大楼卫生、治安等相关工作,每月组织一次检查评比,并将检查情况在全局会议上讲评、通报。 宿州市审计局请销假制度 一、请公假规定: (一)探亲假: 1、职工探望配偶的(不在本地区工作),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30天; 2、职工探望父母亲的(不在本地区),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二)婚假 1、婚假1-3天。 2、根据有关规定,对晚婚的初婚者延长婚假(晚婚系指男女双方按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依法登记结婚者)。 (三)产假 1、产假90天,其中产前15天。难产或双生增假10天。 2、晚育的初产妇,延长假期30天。 3、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延长假期30天。夫妻不在一地工作的给予男方20天照顾。在一地工作的给予5天。 (四)丧假 1、职工直系亲属死亡的给予5天丧假。 2、直系亲属在外地的并需要本人去料理丧事的的给予10-15天。 二、请假程序及批准权限 1、职工请假必须一律填写请假审批表,按规定审批后方可离开,并将审批表交办公室。期满后及时到办公室销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如期上班者,要提前一天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工作人员请假一天,由本科室负责人审批,科长请假一天以上和工作人员二天以上的由分管局长审批,科长请假二天和工作人员请假三天以上者由局长审批,五天以上的由局办公会议集体研究批准。请病假三天以上者须持医院科室证明。 宿州市审计局办公电话管理使用制度 为加强机关办公电话管理使用,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控制办公经费的支出,制订本制度: 1、每个科室原则上安装一部办公电话; 2、电话费实施包干制,每部电话每月一般不超过80元。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000元。 3、按规定限额全年节约话费,奖励本人节约话费的50%, 4、局领导电话费每月原则上限额200元,节约不奖,超额不补。 宿州市审计局年休假制度 为保障全局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休假条例》、《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享受年休假的对象为参加工作满五年以上的工作人员。 年休假分为四个档次: (一)参加工作满1年不满10年,每年休假5天; (二)参加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每年休假10天; (三)参加工作满20年以上,每年休假15天。 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期,年休假期当年享受,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得跨年度使用。年休假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公休日。 二、年休假报批程序 享受年休假人员在每年年初将年休假报告单交局办公室,由办公室提交局长办公会议根据年度工作部署统一调整休假人员和时间安排。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得享受年休假待遇: (一)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 (二)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 (三)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 (四)工作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 三、符合年休假条件的工作人员在休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受影响。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按规定假期每天奖励300%元的工资奖励。 宿州市审计局工作餐及接待制度 一、接待范围与原则 范围:外地或本市审计系统来我局联系工作,交流经验或汇报工作者,上级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者,以及经研究同意召开的各种工作会议。 原则:节约从简,对口接待,尽量减少陪餐人员。除会议与上级来人外,原则上只招待一餐,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 二、接待标准与办法 1、标准:(1)本市各县审计机关股室人员因公来我局需就餐者,每人每餐20元,陪餐者1人。(2)本市各县审计局长因公来我局需就餐者,每餐不超过200元,分管局长和有关科室负责人可陪餐。(3)本局召开的会议,每人每天不超过50元,只需招待一餐的,每人标准按30元掌握。(4)省厅领导和兄弟地市领导来我局从事公务活动的,一律由办公室承办接待工作。 2、办法:需要就餐者,必须填写《工作餐申请单》,经局长或分管局长和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到指定地点就餐。各县审计机关零散来我局办理公务的,每人每餐20元,就餐地点自选。 召开各类会议必须由承办科室填写《会议审批表》和会议经费预算单,经审批后,到指定地点就餐。 外出从事公务活动的一律不报销就餐费,特殊情况要经局领导审批。 宿州市审计局经费管理暂行规定 一、报帐程序: 报帐人报发票时需先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再由分管局长签报后方可报销。 报帐时间集中在每星期四上午,超过500元以上的发票在星期三之前通知会计发票数额,以便会计人员统计金额集中领取。无特殊情况其他时间一律不准报帐。 二、购物: 购物需经局领导同意后方可购买,大宗支出(500元以上)需两人以上经手,一次性支出超过1000元需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方可购买,否则不予报销。 三、借款: 借款人出据借条时需经分管局领导签字审批,购物或出差回来后一个月内冲帐,否则从下月工资中扣除。 四、财务公示 财务支出每月公示一次。 宿州市审计局考勤制度 一、考勤时间界定 凡是正常(法定)工作时间均为考勤时间。 二、组织领导 1、成立以梁兆强同志为组长,张挺、邬振春、穆成利、王晓茜为成员的考勤小组,负责组织考勤、检查、监督考勤工作。 2、考勤小组负责对考勤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进行裁决。 三、考勤办法 1、由办公室负责考勤,每月初在局内网上公布上月考勤情况。 2、出勤人员应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实行指纹机签到考勤。在上班时间10分钟后签到者为迟到,下班时间提前15分钟以上签退者为早退。在规定的上班时间30分钟以后和下班30分钟以前签到、签退以及未签到、签退者一律先默认为旷工。凡开会、出差、因病、因事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时签到且未告知,或未能事先履行请假手续的,要及时填写《延时签到审核卡》,报经梁兆强同志审批后送局办公室作为修改考勤情况的依据。 3、如遇下雨下雪和集体活动等特殊情况由考勤小组临时决定考勤时间(具体要求在公告板上通知)。 4、每迟到或早退1次各扣发当月考勤奖5元,病事假1天扣发10元,旷工1天扣发20元,直至当月考勤奖全部扣完为止。 5、每月累计忘记签到、签退3次算作1次迟到或早退,扣发当月考勤奖5元。 6、考勤与岗位目标考核相结合,年终纳入综合考评。 7、本制度自二00六年1月份起执行。 宿州市审计局建设节约型机关的规定 为建设节约型机关,建立健全节约机制和工作目标责任制,发扬艰苦奋斗和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精神,确保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工作落到实处,现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规定: 严格控制公务经费开支 (一)办公用品:统一由办公室购置定期发放,零星办公用品到办公室签字领取。 (二)电话费:实行包干使用,超额不补,结余留用。因私事需要打长途电话者到办公室交费。 (三)水电费:全体工作人员要注意节约用电、用水,杜绝长明灯、长流水。打开水够喝即可,打扫卫生尽量节约用水。室内空调不得低于26度,要做到人走关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提倡临下班提前一小时关空调和三楼以下不坐电梯,每天下班前打扫办公室卫生,不准用空调吹干地面。 (四)车辆燃油、维修:严格控制用车,各科室到市内单位送达审计文书一般不派车,如遇下雨、下雪等恶劣天气,可请示分管领导派车。到省厅或外地办公事,本着节约原则,一人前往不派车,多人前往合用一台车。汽车燃油一般使用IC卡加油,如遇特殊情况先请示后加油,汽车维修必须先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到指定点维修。 (五)会议、业务招待:各部门召开会议要填制会议签到单报到办公室,下级单位来人办事,要尽量减少陪餐人员。对确因业务工作需要招待的必须经局长批准,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六)报刊征订:党报和机关刊物、业务书刊统一由办公室征订,各部门不得点名定报纸和刊物。 二、设备购置和管理 (一)对确需购置的贵重或大件办公用品,由部门申请,报办公室提请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统一向市政府采购中心申请办理。 (二)对便携式电脑、数码照相机和录音笔的管理,按照《宿州市审计局关于下发若干规章制度的通知》(宿审办〔2006〕15号文件)执行。 三、办公自动化管理 为实现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审计,我局计算机已经实行了局域网联网,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各部门的文件资料必须纳入微机管理,及时存到E盘,分管领导可以随时调阅和检查,以便掌握工作情况。公文的办理应坚持“质量第一,注重效用”的原则。文件资料的校对阶段一律在微机上进行,并通过用友GRP办公辅助系统传给分管领导定稿,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打印。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压缩文件资料的张数和份数,避免浪费。 从现在起文件资料一律实行双面用纸,业务取证材料能用数码相机取证的不得复印,对确需复印的材料,要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复印,对外原则不复印,特殊情况需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印。文件资料的格式由办公室统一掌握,各部门不得擅自更改格式、字号、行间距等。 宿州市审计局文明礼仪公约 为加强审计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审计干部文明素养,努力构建和谐机关,根据《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和有关规定,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公约。本公约规定的办公、审计、生活等方面的文明礼仪,是审计干部在日常工作、家庭生活和公共场所中应当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办公礼仪 1、工作中称谓,下级对上级应以姓氏加职务相称,下级对上级或同级时,应视被称呼者年龄在姓氏前加“老”、“小”相称,在党内会议或活动中均应以“同志”相称。 2、工作中下级应尊重上级,服从领导;上级应关心下级,注意倾听意见和建议。领导交办事项和部署的工作,进展情况或完成情况应及时汇报。 3、工作中应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心胸开阔,冷静稳重,不应随便发怒或指责他人。 4、工作时着装应整洁、美观、得体、大方。符合国家公务人员职业特点;出席重要公务活动时,男士应穿西装,打领带,女士应穿职业装或套装。 5、接待客人时要热情周到,举止得体。客人到达时应主动起身相迎,询问来访目的。相互介绍时应先向长者引见年轻者,向女士引见男士,向职位高者引见职位低者。自我介绍时,应先向对方问好,再依次说出自己的单位、姓名和身份。 6、彼此握手时用力要适中,年轻者、男士、职位低者应先等长者、女士、职位高者伸手后再接握。递送名片应在相互介绍之后,递送者应将名片文字正面朝向对方,双手呈上,接受者应双手接过,浏览后方可收藏。 7、相互交谈时双方应保持一定距离,讲话者目光应照顾到在场的每个人,运用手势时切忌指点对方;聆听者应目光专注,保持呼应,但不得随意打断别人说话。接拨电话时应互致问候,礼貌谦恭,言简意赅。接听时应在3遍铃声之内,主叫时应主动自我介绍并证实对方身份。 8、参加会议时应严格遵守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应在指定位置就座,若没有指定位置,应主动向前、向中心座位靠拢;会中应关闭通讯工具,不得随意走动、交头接耳或做与会议内容无关的事情;会后应礼让退场,并将废弃物带出会场。 9、由于工作失误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带来不便时,应及时道歉。道歉时态度要真诚,不可敷衍了事。 审计礼仪 1、审计人员进驻审计现场前,应与被审计单位事先沟通,告知时间,送达审计通知书,进点后必须严格遵守所在单位的各项管理规定和审前纪律规定。 2、审计开始前,审计组应召开见面会,向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说明来意,相互介绍,融洽气氛,并宣读《审计署关于加强审计纪律的规定》,欢迎监督。 3、审计过程中,需要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或向有关人员询问情况时,态度要和蔼,语气要适中,不得高高在上,盛气凌人。借阅资料要打借条,询问情况要做笔录。 4、与有关人员讨论问题时,态度要平和,道理要讲清,对提出的不同意见要正确对待,耐心解释,不得强行要求对方在审计底稿上签字。 5、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时,应由带队领导将完整的《审计报告》文本呈送给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阅示,交换意见过程中要始终做到有理有节,不卑不亢。 6、审计结束时,要主动与被审计单位领导道别,感谢被审计单位提供的条件,完好无损地交还办公室及其有关设备,退还借阅资料,如需带走资料,应向被审计单位讲明原因。 7、审计人员应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于按要求整改、收效较好的单位要给予肯定,对整改措施不力的要言辞中肯地讲清利害关系,敦促其尽快有效整改。 8、外出审计住宿和就餐时,应尊重服务人员,多用礼貌用语,少用命令式口气,不应刁难、歧视服务人员。 生活礼仪 1、养成正确使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十字礼貌用语的良好习惯,使自己的语言更具魅力,使他人倍感温暖。 2、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个人仪表应整洁美观,经常梳理头发,修剪指甲,清洁口腔;就餐时应用公用餐具为客人夹菜,与不吸烟者或女士共餐时应避免吸烟或征得同意;使用洗手间和厕所后应冲刷干净;公共场合切忌随地吐痰、乱扔杂物,避免当众剔牙、挖鼻孔等不文明行为。 3、与人相处要守时、守信,不得无故迟到或临时改变约定;拜访亲朋好友要提前预约,尽量避开用餐时间,晚间拜访不宜久留。 4、开玩笑应适度。要因人、因时、因环境、因内容而定,忌开庸俗玩笑,忌拿他人生理缺陷开玩笑。 5、驾车或骑车外出时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礼让,切忌无照及酒后驾车。 6、乘坐公交工具时应以长者为尊,妇孺为重,排队上车,顺序下车,将座位主动让给需要帮助的乘客。 7、家庭中应以孝为先,以爱为本,以情为重。家庭成员间应相互理解,相互尊重,以礼相待;科学教育子女,注意方式方法;多做换位思考,共同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 8、邻里间应相互关照、谦让,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和公用设施。晚间室内声响不宜过大,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宿州市审计局首问负责制行为规范 为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树立文明形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特别制定具体行为规范如下: 一、凡外单位同志来局办事,或群众来访来电,被首问人员则为第一责任人,其职责是对来人来电需办之事服务到底。 二、属于被首问者工作职责范围的,应按照法规和政策认真接待,及时办理。 三、不属于自己工作职责但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的,要负责介绍给经办人或科、室负责人。 四、不属于本科、室工作职责范围,但属于本局职责范围的,要负责介绍到相关科、室。 五、不属于本局工作职责范围的,要依据法规、政策及职责详细告之应找的机关单位,并将该机关单位、地址、路线介绍清楚,保证来人(来电)得到满意的答复。 六、凡具体经办人、科、室负责人不在,或经办科、室暂时无人时,被首问人要在“首问责任人接待来访情况登记表”上详细记录来人姓名,反映事由等情况,并负责及时转告。 七、首问责任人在接待过程中要做到热情、亲切、耐心细致、文明礼貌、服务周到,对来人应主动让座送水,对老弱病残人员要送至楼下。 宿州市审计局电梯管理与使用制度 一、电梯开放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星期日与节假日一般不开放,如遇特殊情况,须经过局办公室同意方可开放。 二、乘坐电梯者必须安全操作,不准在电梯内打闹;不准在电梯壁上乱写乱画;不准用手以外的物件操作电梯;不准在电梯内运载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电梯内大声喧哗、随意吐痰。 三、乘坐电梯如遇突然停电或遇因电梯故障停止运行,请按电梯内报警键或用手机通知办公室打开电梯门,并及时检修排除故障。 四、电梯钥匙必须专人保管,不得借与他人使用。 宿州市审计系统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文明办、文行办关于开展“十佳文明行业”评选活动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全市审计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市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宿州市审计系统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实施方案》,围绕建立审计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开展“十佳文明行业”活动,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审计职业道德建设为主题,以提高审计人员文明素质为目标,以优质服务为重点,以加强“两风”建设为举措,进一步推广《审计机关文明礼仪公约》,树立良好的审计形象,提高行业的社会满意度,推动审计事业与文明创建同步发展,努力为我市经济建设健康发展服务。 指导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根本工作方针。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促进文明创建和审计工作在服务宿州奋力崛起中,实现自身又好又快发展。 2、坚持致力于全面提高审计队伍素质。要切实抓好队伍建设这个根本,注重全面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审计队伍。 3、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推进。要把改善基础设施、美化工作环境同建设精神文明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不断提高审计机关文明创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4、坚持以审计工作成果检验文明创建成效。要立足审计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把文明创建工作的根本着眼点放到增强凝聚力、调动积极性、促进审计事业健康发展上来,以文明创建推动审计工作开展,以审计工作成果检验文明创建成效。 三、主要目标 1、建设一支过硬的审计队伍。要采取切实措施,不断加强审计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业务技能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廉政勤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党组提出的“要有辩证敏锐的思维,要有精湛娴熟的技能,要有务实严谨的作风,要有团结和谐的意识,要有廉洁从政的品质”的“五句话要求”,为审计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智力和精神动力支持。 2、营造一个良好的内外环境。要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审计文化建设,通过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进一步增强审计机关的凝聚力、创造力和审计人员的认同感、归属感、自豪感,营造一个健康向上、团结和谐的内部工作氛围。要认真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对审计工作提出的“依法、程序、质量、文明”的要求,树立文明审计理念,建立文明审计机制,提高文明审计水平,使审计工作更多得到审计对象及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3、形成一套管用的长效机制。要建立起党组统一领导、干部职工全员参与的领导机制、责任机制和工作机制,确保文明创建工作落实到位、形成常态、扎实推进。 四、重点内容 1、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工作。要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广大审计人员,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不移地坚持解放思想,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坚定不移地促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坚定不移地为建设小康社会奋斗,进一步打牢审计机关的思想政治基础。 2、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要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着力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增强党组织的活力和向心力。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化解消极因素,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使审计人员的工作激情和创造精神得到最大限度的调动和保护。 3、加强审计职业道德和廉政建设。要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大力弘扬“依法、求实、严格、奋进、奉献”的审计精神,引导广大审计人员严格遵守“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客观公正”的审计职业道德。要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审计人员廉洁从审的自觉性,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和各项廉政规定。要继续开展“家庭助廉”等活动,把廉政文化的作用辐射到家庭、社会和八小时以外。 4、加强载体创新和活动开展。要从审计机关和审计工作的特点出发,选择和创设一些贴近审计工作实际、内容健康向上、形式生动活泼、方便群众参与的活动载体,注重发挥各类协会和群团组织的作用,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并尽可能形成一些具有单位特色、每年相对固定开展的活动形式,不断增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吸引力、影响力和实效性。要继续大力开展“创建文明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大力开展建设学习型机关活动;大力开展建设节约型机关活动;大力开展评选“审计能手”、“优秀审计组长”活动;大力开展文明礼仪活动;大力开展参与社会共建和公益活动;大力开展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参与健康有益的活动,从中增强体魄、愉悦身心、陶冶情操,共享创建成果。 五、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审计机关要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与审计中心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精心规划,设定目标,落实措施,切实加强领导。要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在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中普遍实行“一岗双责”的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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