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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 告
控告人:黔西县协和乡木弄村坝子组村民:王有富、袁吉国、王有祥、袁华贵等。
被控告人:协和乡人民政府
被控告人:协和乡响鼓洞煤矿
控告事项:侵吞克扣农民土地房屋损害赔偿款;违法乱纪,雇凶对农民实施暴力毒打。
控告事实及理由:自2003年以来,对地处木弄村的响鼓洞煤矿实行扩建。由于过度开采,无必要的防范措施,短短几年时间,使本村坝子组多户村民的宅基下陷,墙壁开裂,饮水水源下沉干枯,耕地不同程度垮塌,给生活在这里的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处于恐惧之中。
面对生产生活环境被严重破坏,受损害的村民去找煤矿负责人论理,要求给予经济赔偿。该负责人承认村民被损害的事实,他说:“你们的房屋开裂下陷,水源干枯无水吃,我们和乡政府去检查过,是知道的”,“我们煤矿作过赔偿预算,共54.7万元,已拨给乡政府去了,你们去找乡政府就行了”。
既然赔偿款已拨给乡政府,我们就到乡政府去找,乡政府的领导避而不谈得到煤矿的赔偿款,说什么“要商量好再说”,我们等待乡政府“商量”一年多时间未果。
在赔偿没有着落的情况下,我们又去找煤矿,煤矿负责人说:“赔偿你们的钱一千天都要给你们的,你们先回去,我通知乡政府来人和你们协商处理就行了”,村民听从招呼,各自回家等候。
煤矿负责人表面上用好言安抚我们,实际上却在暗中与乡政府的某些人共谋,采取违法手段对付受害村民。2008年8月29日上午,受害村民接到矿上的通知,说乡政府领导来矿上,要我们迅速去协商赔偿的事。我们被邀的村民刚到煤矿办公室门前,“接待”我们的是一帮打手。他们从乡政府的车上取下铁棍、木棒,向毫无戒备的村民穷追猛打,当场打伤十余人,其中重伤四人。煤矿负责人撕下了伪善的面纱,气焰十分嚣张地说:“谁要和我们煤矿作对,我们决不客气,打伤医,打死埋就是了。”乡党委书记史开斌当场接着补充说:“谁要再来阻挠响鼓洞煤矿,你们就给我打,不要手软,打出事我负责”。
事后我们得知,这是煤矿和乡政府的主要领导共同筹划的一起违法犯罪的暴力事件。为平息矛盾,制服受害的村民,煤矿和乡政府主要领导在协和街上雇凶30余人,设酒宴款待,备了铁棍、木棒等凶器,用乡政府的小车分批送往矿上,为毒打村民做了充分的准备。凡是这次被雇用的凶手,每人发300元佣金,包括前去的乡政府干部和派出所干警,都领了这肮脏的钱。
煤矿和乡政府的主要领导不是依法依政策处理同村民的社会矛盾,而是妄图用武力镇压,逼迫村民就范,降低标准,听从摆布,随意打发村民就了事。乡政府派人同村民协商,不讲明国家规定的赔偿标准,不讲明矿上给了多少赔偿款,同村民讨价还价,比如房屋搬迁户的赔偿先给5.8万元,土地赔偿一千元一亩,后谈到给8万元,土地赔偿在外。这样,我们同邻近石仁村的赔偿相比较,差距较大,没有达成赔偿协议。
必须严肃地指出,在赔偿问题上,协和乡政府和响鼓洞煤矿存在着猫腻和腐败,这是赔偿至今不能实现的根本原因。响鼓洞煤矿同乡政府事先订有一个不敢分开的协议,煤矿出赔偿款54.7万元,由乡政府包干使用,少支出不退回煤矿,余款归乡政府所有。所以乡政府尽量压价赔偿标准,由于有帐可进,有脏可分。村民不服就采取暴力镇压,明目张胆地侵犯村民的合法权益,这是公然的以身试法,不计犯罪后果,侵吞克扣赔偿款。
控告请求:
一、请求政府和有关执法单位,依法保护村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和经济权利,责令响鼓洞煤矿及协和乡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标准,赔偿因煤矿开采给房屋、土地、饮水造成损害村民的赔偿。采取有力措施,改善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环境。
二、责令响鼓洞煤矿和乡人民政府向被打伤的村民赔礼道歉,并给予适当的经济赔偿。
三、对违法乱纪煤矿和乡政府主要领导问责,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追究对村民实施暴力毒打的组织策划者和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
农民给史开斌书记的总结:史开斌嘴大喳,吃穷百姓吃垮国家。只要得贿赂,什么政策法规不管它。利用手中的权力,镇压农民功劳“大”。
控告人(代表):王有富、袁吉国、王有祥、袁华贵
二OO年八月十三日
附:协和乡土管站丈量被损害房屋土地的平方面积及单价原件和村民房屋墙壁开裂的照片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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