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安全管理档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汇编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武汉市江汉大学文理学院消防安全管理,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 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和职责一、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消防安全责任人(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员工二、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学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应履行下列职责:a) 组织审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资金预算方案;b) 确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c) 组织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月
2、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d) 每月至少参加一次防火检查;e) 组织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负责筹措整改资金。二、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履行下列职责:a) 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资金预算方案;b) 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c) 组织防火检查,每月至少一次;d) 组织整改火灾隐患;e) 组织建立消防组织,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宣传教育、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f) 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每月至少一次。三、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a) 分析研究本部门、岗位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b) 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实施日常防火检查、巡查;c) 落实火
3、灾隐患整改措施;d) 管理、维护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e) 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f) 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演练;g) 记录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完善消防档案;h) 完成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四、其他人员其它人员应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熟知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常识,发生火灾时及时引导群众疏散。二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目 录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 一般规定二、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十、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理要求九、 消火栓系统管理要求三、 电气防火管理八、 灭火器管理要求七、 建筑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要求六、 安全疏散设施
4、管理要求五、 可燃物、火源管理要求四、 电气防火管理要求十二、火灾隐患整改十一、防火检查十四、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十三、消防宣传、培训十五、火灾事故处理一、一般规定新建、改建、扩建或者变更用途、重新进行内部装修,应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申报审核。开业前,应向公安消防部门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使用或者开业。二、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将容易发生火灾、火灾容易蔓延、人员和物资集中、消防设备用房等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并实行严格的管理。三、 电气防火管理电器设备应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禁止非电工人员作业,徒工在作业时需有证电工监护。防爆、防潮、防尘的部位
5、安装电气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每年应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性能检测。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的防火要求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a) 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应裸露,并应留有70cm70cm的检修孔1至2处;b) 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应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 c) 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d) 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A级材料隔热;e) 不应用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线路的敷设还应符合国家
6、技术规范有关要求。四、 电气防火管理要求应加强电气防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a) 增加用电负荷应办理审核、审批手续;b) 上课期间不应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作业;c) 不应在办公区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d) 非上课时间应关闭非必要的电器设备;e) 停送电时,应在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五、 可燃物、火源管理要求应加强可燃物及明火设施管理,采取下列措施:a) 校内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b) 校内禁止使用溶剂汽油和可燃气体做燃料的取暖炉具;c) 上课期间严禁明火维修作业和油漆粉刷作业;d) 实行明火审批制度,落实现场监护人和防范措施;e 配电设备等电气设备周围不应堆放可燃物;f) 应及时清除
7、烟头等火种或可燃物;g) 装修施工现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应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督,禁止在运行中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六、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要求应落实下列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措施:a) 防火门、防火卷帘、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火灾应急广播等设施应设置齐全、功能完备;b) 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图示,在常闭防火门上设有警示文字和符号;c) 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不应遮挡、覆盖疏散指示标志;d) 上课期间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禁止在公共区域的外窗上安装金属护栏。七、
8、 建筑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要求应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日常管理,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齐全,并能正常工作。对配备的灭火器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具备资格的维修单位实施的功能性检查。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场所,每年应由具备资格的单位进行一次功能测试。八、灭火器管理要求对灭火器应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类型、数量、部位和维护管理责任人。灭火器应保持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应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灭火器应放置在指定部位,并摆放稳固,不应被挪作它用、埋压或将灭火器箱锁闭。九、消火栓系统管理要求消火栓系统管理应达到下列要求:a) 消火栓不应被遮挡、挤占、埋压;b) 消火
9、栓应有明显标识;c) 消火栓箱不应上锁;d) 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理要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理应达到下列要求:a) 洒水喷头不应被遮挡、改动位置或拆除;b) 报警阀、末端试水装置应有明显标识;c) 定期进行测试和维护;d) 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管理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管理应达到下列要求:a) 探测器等报警设备不应被遮挡、改动位置或拆除;b) 不应违章关闭系统,维护时应落实安全措施;c) 应由具备上岗资格的专门人员操作;d) 定期进行测试和维护; e) 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十一、防火检查应对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情况进行巡查和检查
10、。检查前,应确定检查人员、部位、内容。检查后,检查人员、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存入单位消防档案。一、巡查巡查频次上课期间,防火巡查应至少每2小时进行一次。放学后,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巡查内容巡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a)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b)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c) 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d)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e) 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f) 放学后,清除烟头等杂物情况;g) 其它需巡查的情况。二、定期防火检查检查频次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全面防火检查。检
11、查内容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a) 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b)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c) 消防水源状况;d) 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e) 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f)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g) 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h) 防火巡查开展情况;i) 其它需检查的内容。十二、火灾隐患整改对火灾隐患应采取措施整改。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逐级上报至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公安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申报检查、验收
12、。整改要求发现下列火灾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改正,并做好记录:a) 违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b) 使用甲、乙类可燃液体、气体作燃料的明火取暖炉具的;c) 违反规定吸烟、乱扔烟头、火柴的;d) 违章动用明火、进行电(气)焊的;e)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锁、遮挡、占用,影响疏散的;f) 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或挪作他用的;g) 常闭式防火门关闭不严的;h) 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i) 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j) 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为。对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员,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
13、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业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十三、消防宣传、培训上学期间,应告之安全疏散、逃生方法。春、冬季防火期间应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学校教职工及学生应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全员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参加公安消防部门组织的专门培训。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应经公安消防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应做好记录。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宣传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a) 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b) 本单位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
14、火措施;c) 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d) 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e) 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f) 新职工上岗消防安全培训后,应达到“四懂、四会”要求。注:“四懂”即懂火灾的危险性、预防火灾措施、火灾扑救方法、火场逃生方法。“四会”即会报火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十四、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组织机构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应包括下列组织:a) 指挥员:公安消防队到达之前指挥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b) 灭火行动组:扑救初起火灾,配合公安消防队采取灭火行动;c) 通讯联络组:报告火警,与相关部门联络,传达指挥员命令;d)
15、 疏散引导组:维护火场秩序,引导人员疏散;e) 安全防护救护组:救护受伤人员,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f) 其它必要的组织。 预案内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a) 发现火情,首先报警,讲明起火单位、部位、时间、单位详细地址,可燃物质、火势等情况;b) 通讯联络组立即迎接消防车辆,并视情况与供水、供电、医院等单位联络;c) 指挥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关闭相关阀门,切断电源,利用灭火器材实施扑救;d) 不能控制火情时,现场指挥员应立即下达所有人员撤离命令;e) 疏散引导组尽快有秩序疏散人员;f) 安全防护救护组配合医护人员抢救受伤人员;g) 火灾扑灭后,寻找可能被困人员,保护火灾现场,协助
16、事故调查;h) 指挥员组织填写事故报告。演练的组织 演练时应在入口处设置带有“正在进行消防演练”字样的标志牌。演练结束,应总结问题,做好记录,修订预案内容。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应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其他单位每年组织一次)。十五、 火灾事故处理火灾事故的处置发生火灾事故应按照制定的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程序进行处置。火灾扑灭后,单位指挥员应组织填写事故报告,并协助消防机构进行事故调查。火灾原因认定后,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本单位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火灾事故现场保护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保护现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清理、破坏或伪造火灾现场。三 灭火与应急疏散预
17、案一、灭火与应急疏散示意图疏散灭火接警处置报 警发生火情通讯二、处置程序报警:确认火警之后通过启动火灾报警按钮或就近拨打火警119报告公安消防机构和本单位的消防安全主管部门。报警内容应明确:报警人的身份、起火部位、燃烧物质、火势等。接警处置:接警后各组织机构应按分工立即赶到各作战岗位,切断全部非消防电源和可燃气体气源,并派人保证消防车道畅通,引导消防车辆进入本单位。发生火灾后救人为主,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开展灭火抢险工作。疏散引导组织本单位人员疏散到室外安全地带,安全防护救护组,维持秩序,防止交通阻塞,影响灭火救援。灭火行动组赶到失火现场后,应先疏散着火部位易燃易爆物品,阻止火势蔓延,指挥员根据火场情况发布灭火命令,灭火行动组迅速对着火部位实施两头包围,并进行灭火。公安消防部队到后,迅速向公安消防部队提供火场详细情况,听从公安消防部队的指挥,配合他们一起灭火。明火扑灭之后,应成立监护小组,对火场进行监护,防止死灰复燃,直至公安消防机构同意解除现场监护后方可撤离。火警确认后,通讯小组应确保应急广播正确播放,指挥中心灭火命令的正确发布,保证各组织机构及时的横向联系。安全防护小组应对火场上疏散和救援出来的人员身体情况进行检查,对伤员进行及时和基本的护理,并协助维持场外的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