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一)1.1 总则1.1.1 消防工作贯彻防止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坚持专业部门专业人员与群众相结合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1.1.2 企业必须设置有重要领导和各职能部门领导参与防火安全委员会;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级负责人应对本单位内消防安全负责,分厂对应设置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及其领导下义务消防组织.1.1.3 本厂任何单位,个人均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防止火灾,汇报火警义务,均有参与有组织灭火工作义务.1.1.4 本厂成品,原料都为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必须按照国务院3月15日施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严格管理.为保证我厂生产发展中消防安全,进入厂内生
2、产区严禁吸烟.1.1.5 凡在厂生产区域用明火,焊接,气割等动火作业执行HG23011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并须向安全防火部门汇报,并填写用火许可证,经安全消防部门实地检查同意办好审批手续并采用安全防备措施,方可动火,重大事项须经厂长同意后方可进行.1.1.6 为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班日检查,分厂周检查,全厂月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制度.企业确定专职消防安全检查监督人员,每日对全厂进行现场检查.各部门对查出各类波及本部门消防安全问题和隐患,都要认真看待,及时组织整改.1.1.7 对新入厂工人,学徒,外来工,以及实习,参观,短期劳动等人员在进入生产区工作前,必须由安全,消防部门,分厂,班组三
3、级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注意事项教育后考试合格,才能上岗位参与操作.1.1.8 组织群众性防火演习和119等消防活动,以提高消防作战技能.1.1.9 各级领导常常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职工消防意识.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培训计划,全厂结合实际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1.1.10 为保障企业生产和周围环境安全,必须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1.1.11 根据奖惩措施,及时奖励消防工作成绩显着部门和个人,惩处违反消防制度(导致灾害事故)责任者.1.2 各级领导职责1.2.1 消防安全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既厂长是我厂消防安全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部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
4、单位消防安全状况.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同意实行年度消防工作计划.3,为本单位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经费和组织保障.4,确定逐层消防安全责任,同意实行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操作规程.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贯彻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波及消防安全重大问题.6,根据消防法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7,组织制定符合本部位实际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行演习.1.2.2(副厂长)消防安全职责:1.2.2.1 在厂长领导下,分管全厂消防安全工作,遵守与贯彻党和国家消防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及上级指示和决定.1.2.2.2 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
5、和所属各部门消防安全负责人;1.2.2.3 发动全厂职工,根据本单位生产特点和用火,用电等状况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教育职工切实遵守;1.2.2.4 针对本单位职工思想,结合生产和消防工作,组织安全,消防,保卫,工会等部门,运用本单位宣传工具,用多种形式向职工群众进行消防安全教育;1.2.2.5 常常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和发现火险隐患等不安全原因,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对重大火险隐患,必须及时进行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亲自督促和掌握整改状况;1.2.2.6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专职消防队,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1.2.2.7 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
6、符合国家规定消防安全疏散标志;1.2.2.8 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1.2.2.9 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1.2.2.10 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定期举行消防运动会,使全厂职工熟知本厂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搞好消防演习;1.2.2.11 本厂发生火灾,迅速及时组织指挥全厂职工扑救,并且告知公安消防部门,待公安消防部门抵达现场时及时汇报灾场状况.平时定期向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汇报本厂消防安全工作;1.2.2.12 认真贯彻奖惩制度,表扬和奖励防火安全工作好部门和个人,对于违反防火制度单位和个人予以教育批评,直至处分,以便提高广大职工群众对防火安全工作
7、积极性和责任性.1.2.3 分厂长,副厂长(企业经理,副经理,各部,室部长,副部长,主任,副主任)消防安全职责.1.2.3.1 负责领导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认真执行,切实贯彻消防安全工作指示和规定,常常检查消防安全措施.1.2.3.2 定期布置,总结防火安全工作,常常向部门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督促和指导职工切实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1.2.3.3 对新来工人,学生,以及实习,参观,外来工等人员在工作前进行防火安全技术知识和消防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教育;1.2.3.4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发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等不安全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和整改.对本部门不能处理
8、问题应立即上报厂部争取迅速处理;1.2.3.5 根据分厂(单位)生产特点和生产变化状况,及时组织分厂(单位)干部和工人修订生产岗位防火责任制,要切实可行,重视实效;1.2.3.6 负责部门消防器材保养(作为交接班内容),不准用于非消防工作上,做到灭火机用完后及时告知消防队换药,黄砂池及时加满,太平桶挂放原处等,以保持完好状态;1.2.3.7 发生火灾事故要及时组织本厂(单位)进行扑救,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1.2.3.8 车间内原料堆放不适宜过多,一般应按24小时生产量备料,防止意外;1.2.3.9 协助厂部和有关部门追查火灾事故原因,并积极向有关部门提供状况,对肇事者提出初步处理意见.1.2
9、.3.10 负责保持本辖区内消防道路畅通.1.23 工段长和班组长消防安全职责.1.231 负责本工段(班)防火安全工作,详细地组织贯彻有关防火安全措施;1.232 在组织生产作业时,负责向工人详细交待防火注意事项和安全操作规程,检查危险作业场所,并协助采用防止措施,保证生产安全;1.233 常常向班组职工进行防火安全宣传教育,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工艺操作规程,应及时修订生产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针对性强,不停完善;1.2.3.4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上班前,下班后,节假日前后),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2.3.5 加强领导,组织,发动群众保护消防器材,设施,保证发生火灾时有效好用;1.2.3.6
10、 协助厂安所有门,消防队做好防火安全工作;1.2.4.7 发生火灾时要及时组织扑救,保护现场,协助领导调查火灾原因,提供状况,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1.2.4 保卫部门消防安全职责.1.2.4.1 负责工厂区交通,爆炸物品,剧毒物品及要害岗位管理;1.2.4.2 参与重大火灾事故调查,并负责保护事故现场;1.2.4.3 加强对经济警察和门卫人员防火安全教育和业务训练工作.对消防重点部位定期巡检,做好工厂保卫工作,保证消防安全;1.2.4.4负责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年检审工作及平常对口车管工作;1.2.4.5负责破坏事故调查处理;1.2.4.6负责对消防重点部门管理人员和供销储运部门危险物品采购,运
11、送等人员政审工作.1.2.5 安所有门消防安全职责:厂安所有门负责全厂消防安全管理,兼任厂防火办公室工作职责.安所有门负责人是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负责,具有法定资格.消防安全管理人对部位消防安全负责人负责,组织实行贯彻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行平常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消防安整年度和保障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贯彻.拟订消防安全工作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组织实行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组织实行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保证其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
12、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行和演习.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委托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向消防安全负责人汇报消防安全状况,及时汇报波及消防安全重大问题.1.2.5.1企业在安所有门设置专职防火员,为厂消防安全监督员,负责全厂消防监督.职责如下: 根据国家消防法,规定,陕西省消防条例,对全厂进行防火安全监督管理.参与厂消防安全制度制定和修改.1.2.5.2 .1 组织消防安全知识技能宣传教育,组织指导义务消防活动;1.2.5.2.2 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督促火险隐患整改;1.2.5.2.3 负责消防灭火器材计划,发放和配置,并对全厂消防器材,设施进行监督检查;1.2.5.2.4 监督检查
13、建设项目防火设计规范执行状况,参与工程竣工验收;1.2.5.2.5 参与火灾事故调查,处理;1.2.5.2.6 与有关部门共同确定防火重点部位,贯彻防止火灾措施;1.2.5.2.7 负责本厂特殊(甲级)一级(乙级)动火审批和动火监督管理;1.2.5.2.8 建立健全全厂防火档案;1.2.5.2.9 组织开展消防作战计划,消防预案演习活动.1.2.6 各部门专(兼)职消防安全员消防业务受厂安全防火部门指导.其消防职责:1.2.6.1 协助单位负责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发现重大消防隐患及时汇报厂部.1.2.6.2 负责本单位消防灭火器材配置,领发,检查和更换;1.2.6.3 组织本单位职工和义务消防
14、员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学习与训练活动;1.2.6.4 参与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和产品安全操作规程.应根据本单位安全条件,结合变化状况,建立完善各生产和工作岗位防火责任制,并常常检查督促;1.2.6.5 填报火灾事故登记表和火灾事故台帐.1.2.7 生产(调度)部门消防安全职责:1.2.7.1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同步,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消防安全工作;1.2.7.2 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项目验收和试运转工作,对不符合国家消防规定,不应安排生产;1.2.7.3 参与因操作引起火灾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和记录汇报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措施.1.2.8 技术(质检
15、)部门消防安全职责:1.2.8.1 技术部门负责组织制定或修改多种工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事故紧急处置措施.1.2.8.2 组织制定或修改质量检查安全(消防)操作规程,加强化验工作过程中明火管理.1.2.8.3 做好防火防爆动火安全分析工作,并对分析精确性负责.1.2.9 设备部门消防安全职责.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对动设备,锅炉,受压容器,防静电装置和避雷设施以及安全阀进行检查,测试和鉴定工作,保障生产设备安全运行.对新增设备和设施进行科学,规范,严格验收,杜绝隐患.1.210 设计部门和项目建设部门消防安全职责.1.2.10.1 设计部门(人员)在设计新建,扩建,改建和革新工程项目时,要按照国家
16、有关消防安全规范进行设计.1.2.10.2 保证新建,扩建,改造,修理工程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2.10.3 对本部门职工及临时工,外来工进行消防安全责任教育.1.2.10.4 对承建,承包本厂建设项目单位,应当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原则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本部门应派遣专职安全员对施工现场实行监督检查及工作联络.1.2.11 物业部门和保健卫生部门消防安全职责:1.2.11.1做好生活区,办公区和公共场所,食堂防火工作. 1,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贯彻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教育.2,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3,保障疏散信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
17、畅通.4,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1.2.11. 2 督促和检查保健卫生部门平时做好急救急性中毒,火灼伤等工伤人员医疗器材和急救药物准备工作.1.2.12 储运部门消防安全职责:1.2.12.1制定物资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运送管理制度,做好物资和危险化学品安全防火工作,保证物资管理安全.1.2.12.2 做好交通,车船和装卸安全工作,根据上级规定制定交通管理制度,车船行驶和装卸安全工作细则,教育车船驾驶人员遵守交通规则.1.2.12.3 做好从事危险品运送,司驾人员安全和消防培训领证上岗工作.1.2.12.4 对本部门车船等交通事故负责调查分析和汇报工作.1.
18、2.12.5 负责本部门所属机动车辆船只维护保养和年审工作.1.2.12.6 对外单位来厂购置运送危险化学品车船进行监督和检查.1.2.12.7 做好劳动保护用品和防尘,防毒,防暑降温设备发放工作.1.2.12.8 做好本部门人员消防安全技术,消防知识教育和考核工作.1.2.13 分厂,部门专职消防安全员职责:1.2.13.1 在安所有门领导下,分工抓好本厂消防器材管理和业务训练工作.1.2.13.2 常常开展安全防火宣传,使本部门职工确立人民消防人民管,贯彻防止为主,防消结合方针.1.2.13.3 参与消防运动会消防知识讲座和传授灭火器材使用措施,使每个职工纯熟地掌握灭火器材使用.1.2.1
19、3.4 定期对分管区消防器材检查,换药,保养,常常检查分管区消防水源和道路,保持畅通.1.2.13.5 常常督促各班组执行防火制度,对违反制度者,有权制止.1.2.13.6 但凡有碍厂内消防安全状况,有权监督,并及时向厂部或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和反应状况.1.2.13.7 对生产区使用明火要严格控制,督促办理用火手续,贯彻措施,责任到人,并负责对动火现场检查.1.2.13.8 加强对义务消防员领导,组织消防业务训练工作,使每个义务消防员熟悉消防业务,在扑救火灾中充足发挥其作用.二,消防安全组织与设施2.1 消防组织2.1.1 本厂设置厂安全防火委员会,厂安全防火委员会主任由厂长担任.各分厂,科室部
20、门,企业第一负责人为防火委员会委员,防火委员会根据企业生产特点,检修状况,季节变化及上级规定制定安全防火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全体会议,布置工作.2.1.2 各分厂,部门,企业第一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防火负责人,应根据本部门生产,经营特点和上级安全防火规定,设置本部门安全防火管理网络.2.1.3 本厂安全防火委员会常设工作机构,办公室设置在厂安全防火部门,负责协调处理贯彻安全防火工作计划贯彻,检查工作.负责向安全防火委员会汇报及请示安全防火工作.2.1.4 本厂根据消防法,及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在安全防火主管部门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受市消防支队指导,接受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扑救火灾调动.专职消防
21、队建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专职消防队实行24小时轮番值班待命工作制.2.1.5 消防队平时无出车任务时,需进行正常业务训练和阶段性考核,不停提高队员业务,身体素质.本厂根据生产实际设置义务消防队伍,并有计划地进行消防知识及业务培训,演习,年培训时间不少于10小时.2.2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2.2.1 本厂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影响程度,给专职消防队配置消防车辆,设置固定泡沫站.2.2.2 本厂根据生产装置区域易燃易爆危险特性及影响范围,在生产装置区域,办公区域,生活区域及仓库,储运维修等区域按有关防火设计规定及防火工作规定,配置对应灭火器材.2.2.3
22、本厂在各重要通道与建筑物,重要生产装置,站点,码头,仓库等区域设置固定消火栓.重要危险品储运点配置泡沫灭火管与泡沫站联结.2.2.4 本厂在甲类危险品储存容器采用固定式泡沫灭火和自然水喷淋冷却装置相结合措施,保证储罐容器安全.3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3.1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3.1.1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调配消防器材由消防队另行制定详细定.3.1.2 消防车辆必须每日进行启动,出车检查,保证消防车临战状态.3.1.3 泡沫站要进行定期盘车,阶段性定期启动,防止卡死,并做好记录.3.1.4 消火栓每季度进行一次出水检查,作好记录.3.1.5 灭火器材由消防队配置到各部门,并作好地点,数量,型号,
23、规格等记录交由使用部门安全员负责.不符合使用规定或临时使用过灭火器材,须由使用部门安全员负责在24小时之内告知消防队进行调换.3.1.6 消火栓供消防灭火专用,未经申请得到安全消防部门同意,严禁启动私自使用于其他作业,若作为生产作业之用,应计算用水量摊入生产成本.3.1.7 消防器材是扑灭初起火灾有效工具,任何人不得私自移位和进行数量,品种上变动,使用过后必须放回原位,按照谁使用,谁汇报原则告诉安全员.3.1.8 消防队要贯彻专人对全厂消防设施,器材检查,维修,并做好记录.3.1.2.1 熟悉全厂消防器材定点,定位,分布状况,对本包管区消防器材定点,定位,器材品种,性能,使用措施要了如指掌.3
24、.1.2.2 轻水,干粉,1211灭火器应放置在被保护对象附近和取用以便,安全地方,不可放在日照,火烤或易受潮,受腐蚀地方,要防止剧烈震动和碰撞.每周检查一次压力表,每隔六个月检查一次重量,发现低于使用压力红线或重量低于标明重量十分之九时,应重新充气,灌药.轻水泡沫灭火器使用有效期为两年,在温度低于摄氏4度时采用防冻,保暖措施.3.1.2.3 二氧化碳灭火器每隔三个月检查一次重量,如发现重量减少十分之一时,应查明原因,加足气体.寄存地点温度不得超过摄氏42度,且不能靠近热源,防止因温度升高,内压加大而使安全膜破裂而失效.3.1.2.4 做好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工作,每周须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上报队
25、部汇总.3.1.2.5 消防队对全厂消防器材每月抽查一次,消防器材好坏和消防器材包管负责人奖金挂钩,按月奖总额百分之二十考核.3.1.2.6 消防水泵:每周必须启动运转一次,阀门也应常常启动和关闭,保证灵活好用;电动机接地电阻每年雨季前要测量与否符合规定;管线和阀门在冬季还应采用防冻措施.3.1.2.7 空气泡沫比例混合器:应常常清洁完好.每次使用后,要用水泵吸取清水,冲洗混合器,贮液罐和管路.贮液罐平时应装满泡沫液并保持密封.3.1.2.8 固定喷淋管(冷却水)每年夏季前检查管线,阀门与否完好.喷林管与否畅通,如发现喷淋管有腐蚀,管内生锈结垢而受阻等现象时,应进行及时更换.3.1.2.9 消
26、火栓:每月或重大节日前,必须对消火栓进行一次检查和保养.检查消火栓井盖与否完好,出水口与否完整无损,启闭杆与否灵活,必要时应加注润滑油.启动消火栓,检查供水状况,放净锈水后关闭查看有无漏水现象.检查并清除消火栓周围障碍物.发现密封件有老化变质时,应及时更换.外表油漆剥落,应及时补漆.3.1.9 每年12月份,由消防队提出消防设施,器材等更新计划,报安全防火部门审核,报厂部研究处理更新费用.三 职工安全防火守则3.2.14.1 全厂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防火制度和消防措施.3.2.14.2 本厂消防器材和设备未经同意不得私自用于非消防工作上.3.2.14.3发现火警火灾时,必须做到机智勇敢,迅
27、速扑救,及时向厂消防队报警,报警电话(119).3.2.14.4全厂职工必须严格坚守工作岗位,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3.2.14.5职工在操作时发现设备,管道破裂,可燃气体外溢时,必须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并及时采用有效措施,杜绝火灾发生.3.2.14.6仓库堆放危险物品和原材料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分类堆放.3.2.14.7职工对本厂灭火器,消火栓和报警器等消防器材,未经安全消防部门同意,不得私自借给他人或其他单位,不得乱动,导致事端如经发现,进行批评教育,按经济损失状况进行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3.2.14.8职工要保证所在部门周围交通道路畅通,防止发生火警时阻塞道路影响扑救工作.企业消防安全管理
28、制度汇编(二)安全 -03-15 20:38:51 阅读30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五,禁火区,动火,用火及防火与防爆管理制度5.1范围5.1.1本制度制定了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品,危险性分类,区域,火灾防止,消防组织及其他消防安全规定.5.1.2本制度规定条款合用于本厂各处室,分厂,独立法人单位及进入本厂所有工作作业人员.5.2 基本原则: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防止为主,防消结合方针,有效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和减少火灾危害.为新,改,扩建设项目提供三同步工作根据.保护国家,企业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维护企业内部安全稳定,保证企业长期持续发展.3 防火防爆区域划分:根据GBJ16-87建
29、筑设计防火规范,劳人护19873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YHS01-78炼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HG23011-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原则对企业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品区域火灾爆炸危险性予以划分.5.2.1 禁火区.本厂自进入防火门卫区域均为禁火区.禁火区域内,除工艺规程中确定工艺持续用火外,其他间断性用火,固定动火点,临时动火作业均需按有关审批手续办理后,才准予作业.禁火区内严禁吸烟.车辆进入需按有关规定采用措施后进入作业.5.2.2 易燃易爆场所确实定:HG230H-1999厂区动火作业规程规定生产,使用和储存物品场所符合GBJ16-87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区域
30、均为易燃易爆场所. 5.2.2.1炼油分厂火灾,爆炸危险场所部门原电力部原则原化工部原则防爆等级动火等级0区1区2区零级一级二级Q1级Q2级Q3级甲类 乙类 丙类催化工段反应区 主控室 循环水泵房分馏区 主风机房 厂区机动车道稳定吸取区 循环水场气压机房 装置区道路火炬区炉区泵区换热区常减压工塔区 厂区机动车道换热区 主控室精制区 装置区道路脱硫区炉区泵区油库工段液化气罐区 卸油站 液化气罐区 装置区道路 厂区机动车道发油站 油码头 发油站成品油罐区 卸油站原油罐区 油码头渣油罐区 成品油罐区中间泵房 原油罐区成品油泵房 渣油罐区中间泵房成品油泵房其他化验室办公用房维修班5.3.2.2机电企业
31、火灾,爆炸危险场所,部门原电力部原则原化工部原则分类防爆等级动火等级0区 1区 2区特级 一级 二级 Q1级 Q2级 Q3级甲类 乙类 丙类电气工段电工班电工班 厂区机动车 配电间仪表工段仪表间仪表间厂区机动车道机修工段冷 作 车 间厂区机动车道钳工班车 工 车 间其他办 公 用 房5.3.2.3环氧分厂火灾,爆炸危险场所,部门原电力部原则原化工部原则分类防爆等级 动火等级0区 1区 2区特级 一级 二级 Q1级 Q2级 Q3级甲类 乙类 丙类合成工段反应区 操作室 反应区 操作室薄膜脱苯区 薄膜脱苯区 装置区道路 厂区机动车道包装区 包装区污水处理区 污水处理区危险品罐区 危险品罐区盐脚池
32、盐脚池真空泵房 真空泵房硬树脂工段反应区 操作室 反应区 操作室包装区 包装区危险品罐区 危险品罐区真空泵房 真空泵房 厂区机动车道薄膜脱苯区 薄膜脱苯区盐脚池 盐脚池小品种工段新反应区 操作室 操作室老反应区 装置区道路 厂区机动车道包装区 物料储存间合成反应区真空泵房 真空泵房盐脚池 包装区其他化验室 化验室 办公用房维修班5.3.2.4动力分厂火灾,爆炸危险场所,部门原电力部原则 原化工部原则 防爆等级 动火等级0区 1区 2区特级 一级 二级 Q1级 Q2级 Q3级甲类 乙类 丙类水冷工段操作室 操作室 冷冻机房 冷冻机房 厂区机动车道循环水间 循环水间循环水塔 循环水塔氮气站 装置区
33、道路空压站 氮气站空压站锅炉工段 操作室 操作室 厂区机动车道锅炉室 锅炉室水处理区 水处理区装置区道路热电工段总变电所 装置区道路自发电 总变电所 厂区机动车道自发电污水站 操作室 操作室 厂区机动车道装置区 装置区道路 装置区其他化验室 化验室 办公用房维修班5.3.2.5储运企业火灾,爆炸危险场所,部门原电力部原则原化工部原则 分类防爆等级 防火等级0区 1区 2区特级 一级 二级 Q1级 Q2级 Q3级甲类 乙类 丙类新危险品库危险品罐区 操作室 危险品罐区 操作室仓储区 仓储区厂区机动车道老危险品库 危险品罐区 操作室 危险品罐区 操作室仓储区 仓储区 厂区机动车成品仓库库区 操作室
34、 设备库操作室 库区 厂区机动车道建材库钢材库船厂被修油船 港池 办公室 被修油船 办公室港池汽修厂 汽修场地 汽修间 汽修场地 汽修间厂区机动车道其他洗桶间 洗桶间 办公用房气瓶库 气瓶库 场地5.3.2.6双酚A分厂火灾,爆炸危险场所部门 原电力部原则 原化工部原则 分类防爆等级 动火等级0区 1区 2区特级 一级 二级 Q1级 Q2级 Q3级甲类 乙类 丙类反应区 包装区 反应区 主控室结晶区 结晶区 离心机操作室 厂区机动车道离心分离区 离心分离区危险品罐区 危险品罐区装置区道路塔区 塔区炉区 炉区泵区 泵区薄膜脱苯酚区 化验室 薄膜脱苯酚区 化验室 办公用房维修工段5.3.2.7离子
35、分厂火灾,爆炸危险场所,部门原电力部原则 原化工部原则 分类 防爆等级 动火等级0区 1区 2区特级 一级 二级 Q1级 Q2级 Q3级甲类 乙类 丙类阳离子工段反应区 操作室 反应区 操作室真 空 泵 房 真 空 泵 房 厂区机动车道包装区 包装区危险品罐 危险品罐区 装置区道路废酸罐不饱和工段反应区 操作室 反应区 操作室 厂区机动车道包装区 包装区装置区道路珠体工段反应区 操作室 反应区 操作室 厂区机动车道包装区 包装区装置区道路其他化验室办 公 用 房维修站5.33 其他区域为非易燃易爆场所,各类化验室内临时动火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工艺性常规用火需办理申请,贯彻防火措施,经厂安全消防
36、部门审批同意后实行.5.4 动火,用火类型5.41 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也许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临时性作业为动火作业.5.42 在禁火区内进行工艺持续明火作业为工艺用火作业.5.43 在禁火区进行长期有规律间断性明火作业为技术用火作业.5.44 在禁火区固定场所进行长期,无规律间隙性焊接与切割,喷灯,电钻,砂轮等也许产生火焰,火花作业称为固定动火作业.除上述四种类型动火,用火作业称为其他动火作业5.4.5其他动火作业5.5 各类动火,用火作业规定:5.51 工艺用火按工艺操作规程办理;操作岗位,使用人,部门技术负责人,必须明确.5.52 技术
37、用火作业必须由用火部门提出申请,负责人签订意见,制定使用规定制度,贯彻操作人员,报厂安全,防火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作业.5.521 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一年,操作人员如有变动,需要重新办理.5.522 用火许可证须悬挂在作业明显点备查.5.523 用火许可证上应有用火种类,设备名称,使用人,单位负责人,用火措施,使用保管人,安全消防措施,有效期,审批部门等有效内容.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三)安全 -03-15 20:37:00 阅读40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5.53 固定动火作业固定动火作业必须划定固定区域作为固定动火作业区.固定动火作业区设置应遵照如下原则办理.5.531 应设置
38、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上风向.5.532 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阴井,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不不小于30米.5.533 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他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5.534 生产正常放空或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5.535 固定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他杂物,应配置一定数量消防灭火器材.5.536 固定动火区要设置明显标志,贯彻专人管理.5.537 申请设置部门按以上原则选择固定动火区,制定详细可操作规定制度,由部门负责人签订意见,贯彻动火区安全防火负责人,报企业安全,防火部门负责人审查同意.5.538 固定动火作业区许可证有效
39、有效期为一年.若固定动火区周围发生重大技术改造或其他重大环境变化,原动火区许可证,即行自动废止,必须重新申报设置新固定动火区,私自继续使用,应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作出对应惩罚.5.54 其他用火按动火作业看待.禁火区严禁用于生活明火使用.5.6 动火作业 5.61 动火分类: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甲级)动火作业,一级(乙级)动火作业和二级(丙级)动火作业三类.5.611 特殊危险(甲级)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动火作业.5.612 一级(乙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动火作业.5.613 二级(丙级)动火作业:除特殊(甲
40、级)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乙级)动火作业以外动火作业.5.614 遇节,假日或其他特殊状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5.62 动火分析5.6 21 动火分析由动火分析人进行.凡在易燃易爆装置,管道,储罐,反应釜,阴井等部位及其他认为应进行分析部位动火时,由作业项目负责人提出,动火分析人现场进行取样动火分析,对分析成果负责签字.5.622 动火分析取样点要有代表性,特殊(甲级)动火分析样品应保留到动火结束.5.623 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时,必须重新取样分析.如现场分析手段无法实现上述规定者,应由企业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签字同意,另做详细处理.
41、5.624 使用测爆仪或其他类似手段分析时,检测设备必须经被测对象原则气体样品标定合格,防止导致分析数据超值误差.5.625 使用测爆仪或其他类似手段时,被测气体或蒸汽浓度应不不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20%为合格.5.626 使用其他分析手段时,被测气体或蒸汽爆炸下限不小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不小于等于0.5%为合格;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爆炸下限不不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不小于等于0.2%为合格.5.63 动火作业准备5.631 清洗,分析.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物品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在易燃易爆场所管道,容器,储罐,塔,釜等生产
42、设施上动火作业时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后方可动火作业.5.632 清理封堵.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用撤离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封闭,用不燃物复盖,采用对应防火措施.5.6321 在高处作业时,必须办理登高作业证.其下部地面可燃物应撤离现场,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用不燃物复盖封闭,并采用对应防火措施.5.6322 拆除管道动火作业,必须查明其内部介质及走向,采用对应防火措施.5.6323 凡在有可燃物或难燃物构件凉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用防火隔绝措施,防止火花溅落引起火灾.5.
43、6324 凡在与周围生产装置安全动火间距局限性规定间距范围内动火,必须采用不燃物隔板与周围生产装置隔断,封闭,保证无火花溅射到动火区外,同步伴随施工高度增长,采用对应可靠防备措施.5.633 工具可靠.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可靠,不准带病使用.电焊机回路接地线,应搭接在动火点近来而不影响动火作业部位,不得通过生产管线,生产装置等导通连接.氧气,乙炔瓶间距保证在5m以上,并与动火点间距保证在10m以上,高空作业时,气瓶必须有遮盖物,并不得放在有火花垂直落下方位.5.634 人员,器材贯彻.动火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合格证,保证动火工具完好,气瓶摆放符合规定,气管无损坏.多人动火必须指定一名动火项
44、目负责人.动火项目负责人对动火负全面责任,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详细理解作业内容,动火部位及周围状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制定,贯彻,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防火注意事项,作业完毕后,组织动火人现场检查,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5.635 监火人由动火点所在单位指定,佩带明显标志.应指派具有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消防知识人员担任.负责动火现场监护和检查,随时扑灭飞溅火花,发现异常状况应及时告知动火人停止作业,及时联络有关人员采用措施.监火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不得兼作其他工作.动火作业完毕后,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最终离开现场.5.64 动火作业暂停5.6
45、41 手续不具有,动火人有权柜绝动火.5.642 监火人不在现场,动火人暂停动火.5.643 五级风(含五级风)以上严禁动火,确需动火时,应作升级作业管理.5.644 铁路沿线(25m以内),遇装有化学危险品火车通过或停留必须立即停止动火.5.645 动火现场出现异常状况,立即暂停动火.5.65 动火作业变级5.651 凡厂,车间或单独厂房所有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用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危险性大小,制定维修方案经厂安全防火部门同意,动火作业可按二级(丙级)动火作业管理.5.652 遇节日,假日或其他特殊状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5.653 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危险(甲
46、级)动火作业管理,但在生产不平衡,设备,管道等腐蚀严重时不准进行动火.5.66 动火安全作业证申请及管理5.661 动火作业点单位主管负责人指定作业项目负责人,监火人,办证人,确定动火人,终审同意二级(丙级)动火证,报审一级(乙级)动火证,会审特殊(甲级)动火作业证.5.662 作业项目负责人,正常状况由工段长或值班长担任,签订:动火地点,动火方式,作业内容,动火时间,动火级别,安全措施,动火安全措施编制人,组织实行人等内容,交办证人报主管领导审批.作业项目负责人应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安全负责,参与制定,负责贯彻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衔接,对审批手续不完备动火安全作业证有制止动
47、火权力,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状况,应立即告知停止动火作业.5.663 厂安全防火部门负责终审同意一级(乙级)动火安全作业证,报审特殊(甲级)动火作业证.5.664 分管管厂长或总工程师终审同意特殊(甲级)动火作业证.5.665 动火作业点当班班长在动火前验票签名,才能正式开始动火.5.666 动火作业所在部门安全员应负责检查本规定执行状况和安全措施贯彻状况,对各动火点进行巡回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5.667 凡动火作业证上波及人员都应亲自签名.各级动火作业审查同意人审批动火作业证时要亲自到现场,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状况,确定与否作动火分析,审查并明确动火等级,检查完善动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安全作业证办理与否符合程序,在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字同意动火作业.5.668 动火安全作业证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