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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坚工程考核评估附表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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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1年各市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任务考核评估表 序号 攻坚工程任务及评分值 2011年攻坚工程具体考核指标 考评方法 评分标准 得分 得(扣)分原因 一、攻坚工程总体目标 新发艾滋病感染环比指数* 全市新发艾滋病感染者△: 2010年 例 2011年 例 环比指数为 在治艾滋病病人病死率* 在治艾滋病病人病死率 二、攻坚工程保障措施(100分) 防艾办机构人员落实*(50分) 市本级防艾办实体化(10分) 1、查阅市、县编委文件以及卫生局“三定”方案; 2、查阅人员落实资料。 市本级防艾办未实体化扣10分 市本级按现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的责任状要求落实防艾办人员编制及专业技术人员(10分) 市本级防艾办人员编制 人,专业技术人员编制 人,未达到责任状要求的按比例扣分 市本级防艾办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全部到位(10分) 市本级防艾办人员到位 人,专业技术人员到位 人,未到位的按比例扣分 所辖县(市、区)防艾办实体化(20分) 所辖县(市、区)防艾办未实体化的按比例扣分 专项经费投入*(50分) 市本级按照全市人口数(含所辖区、市、县)1元/人的标准,落实艾滋病防治经费。(30分) 查阅财政文件以及经费到位凭证 全市人口数 万人,市本级防艾专项经费 万元,不足的按比例扣分。 所辖县(市、区)按辖区人口数1元/人的标准,落实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20分) 没有按要求落实防艾专项经费的辖区县(市、区)按比例扣分。 三、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150分) 大型防艾宣传活动(20分) 市本级组织开展1次多部门联合的大型防艾宣传活动。 查看相关文件及现场工作资料 未开展的扣20分 市防艾成员单位宣传活动及培训工作(30分) 市级各部门将防艾宣传教育工作列入本部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15分); 随机抽查3个以上攻坚工程有宣传教育任务部门的工作计划及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的资料。 无工作计划的,扣5分;没有组织开展宣传工作的,扣10分。 开展本系统业务单位的干部职工的防艾知识培训工作。(15分)。 随机抽查1个攻坚工程有宣传教育任务部门及所属所有单位的防艾培训资料。 没有开展防艾培训的,按比例扣分。 新录用公务员培训(10分) 对2011年市本级新录用的公务员全部进行防艾知识培训。 查阅人事部门的录用公务员名单及培训资料。 未开展防艾培训的,全扣。 学校防艾宣传教育(20分) 艾滋病健康教育课初中6课时,高中和中职4-6课时,高校开设讲座或健康教育课。(10分) 抽查市城区初中、高中或当地职高、大中专院校各1家,查阅学校相关文件、教案、课程表。 有1家无教案、课程表的扣5分。 校内青少年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10分) 知晓率专题调查。 知晓率未达标按比例扣分。 公众防艾宣传教育(20分) 乡乡有防艾音像宣传品,村村有宣传挂图或标语,户户有宣传手册。(10分) 随机抽查1个乡镇(街委会)、1个村委(社区)5户居民进行现场查看 每1个不达标的扣2分,扣完为止 公共场所、场站、口岸、各类交通工具放置防艾知识材料(10分) 随机抽查车站1个,公共场所或交通工具4个。 每1个不达标的,扣2分。 公众防艾知识知晓率*(30分) 城市居民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10分),农村居民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70%以上(10分),校外青少年达75%以上(10分)。 开展知晓率调查。 不达标的分别按比例扣分。 高危行为人群、流动人口宣传教育(20分) 高危行为人群、流动人口艾滋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分别达90%、80%。 哨点监测和知晓率专题调查 不达标的按比例扣分 四、依法治理性与毒品传播艾滋病(100分) 打击卖淫嫖娼(10分) 每年开展至少一次全市或区域性的打击卖淫嫖娼专项整治活动。 查阅相关文件及资料 未开展的,扣10分。 旅馆业和娱乐服务场所规范化管理(20分) 实现85%住宿业安装治安管理信息系统;(10分) 随机抽查5家宾馆饭店等住宿场所。 未达标的按比例扣分 实现 70%娱乐服务场所安装视频监控系统。(10分) 随机抽查5家娱乐服务场所。 未达标的按比例扣分 旅馆业和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经营者培训(10分) 组织对城区范围内的旅馆业和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的经营者和管理人员进行艾滋病知识培训。 查阅旅馆业和公共娱乐服务场所资料及培训工作资料。 未组织开展培训的,全扣 干预支持覆盖率(10分) 85%以上的歌舞厅、夜总会等娱乐、公共服务场所支持艾滋病防治干预工作。张贴(设置)严禁卖淫嫖娼等内容的宣传画(警示牌)。 随机抽查5家饭店、5家娱乐场所。 未达到要求的按比例扣分 吸毒人员社区戒毒管理(20分) 逐步建立强制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和美沙酮维持治疗的衔接机制,新发现吸食海洛因等传统毒品吸毒人员年环比下降15%,戒断巩固3年以上吸毒人员年递增10%,社会上70%吸毒人员处于有效管控状态。 查看2010年、2011年公安禁毒部门的吸毒人员管理资料。 新发现吸食海洛因等传统毒品吸毒人员年环比下降未达标的扣5分; 戒断巩固3年以上吸毒人员年递增未达标的扣5分; 社会上吸毒人员处于有效管控状态未达标的扣10分。 吸毒人员接受干预率(10分) 美沙酮、针具交换、强制戒毒和社区戒毒综合干预措施覆盖70%以上的吸毒人群。 查看相关工作资料。 2011年综合措施覆盖吸毒人数 ,在册吸毒人数 ,覆盖率 。未达标的按比例扣分。 美沙酮维持治疗在治人数与保持率(20分) 美沙酮维持治疗开诊时间一年以内的门诊,在治人数不低于100人;开诊时间1—2年之间的门诊,在治人数不低于150人;开诊时间二年以上的门诊,在治人数不低于200人。(10分) 数据来源艾滋病综合防治数据信息系统 在治人数低于规定要求的,按比例扣分。 治疗年保持率达70%以上。(10分) 治疗年保持率低于规定要求的,按比例扣分。 五、推广使用安全套(100分) 安全套放置率*(30分) 全区公共服务场所(包括酒店、宾馆、小旅店和招待所,歌舞厅、卡拉OK、酒吧、咖啡屋和茶馆,桑拿、健身室、洗脚店、美容美发店等场所)的安全套或宣传资料的放置率达85%以上。 现场随机抽查10家公共服务场所。 未达标的按比例扣分 安全套发售点(20分) 农村、社区设置安全套发售点(装置)普及率达80%以上。(10分) 随机抽查村屯、社区等5个。 未达标的按比例扣分 车站、机场、码头、加油站等公共场所区域设置安全套发售点(装置)普及率达80%以上。(10分) 随机抽查车站、加油站等公共场所5个。 未达标的按比例扣分 安全套推广工作(20分) 充分利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组织推广使用安全套工作 随机抽查村屯(社区)5个计生服务点查看是否有避孕套(安全套)供应或推广宣传广告。 每1个村屯(社区)不符合要求,扣4分 安全套使用(30分) 为性病诊疗机构的就诊者、艾滋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及其配偶提供免费安全套。(10分) 现场查看和哨点监测资料 抽查1家性病诊疗机构和CDC咨询点,无免费发放安全套记录的各扣10分; 各类高危行为人群安全套使用率达到80%以上。(20分) 吸毒、暗娼、男男性行为人群安全套使用率不达标的按批例扣分。 六、健康干预与传染源管理(100分) 高危人群干预覆盖率*(30分) 暗娼、吸毒人群有效措施干预覆盖率达80%以上;男男性行为人群有效措施干预覆盖率达50%以上。 数据来源于艾滋病综合防治数据信息系统 不达标按比例扣分 当年新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流调率(20分) 新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流调率达到90%。 数据来源于艾滋病综合防治数据信息系统 不达标按比例扣分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随访干预比例(10分)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干预比例不低于70%。 数据来源于艾滋病综合防治数据信息系统 不达标按比例扣分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CD4 检测率(10分)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CD4 检测率不低于50%。 数据来源于艾滋病综合防治数据信息系统 不达标按比例扣分 HIV/AIDS的配偶/固定性伴的HIV抗体检测率(20分) 新报告HIV/AIDS的配偶/固定性伴HIV抗体检测率达到55%。 数据来源于艾滋病综合防治数据信息系统 不达标按比例扣分 规范化性病门诊(10分) 全市(含所辖市、县)规范化性病门诊覆盖率达70%以上。 由自治区皮防所提供相关数据资料 不达标按比例扣分 七、艾滋病监测能力建设(100分) 防治专业体系建设(20分) 市、县疾控中心设立防控艾滋病专门科室;(10分) 现场查看卫生局或疾控中心的文件资料 市、县疾控中心未设立防控艾滋病专门科室的,按比例扣分。 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设专人负责艾滋病防治工作。(10分) 抽查2家乡镇卫生院或社区服务中心 无专人负责的,每1家扣5分。 监测点、哨点建设(20分) 建立市、县两级哨点监测网络。市、县根据要求完成监测哨点工作。 查看哨点监测工作记录 不达标的按比例扣分 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建设(20分) 每市(县)必须建立3家(疾控中心、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艾滋病筛查实验室。(10分) 艾滋病筛查实验室数据由自治区CDC提供。 市县每少建立1家艾滋病筛查实验室,扣2分,扣完为止。 累计报告HIV/AIDS超过200人的县(市)要在70%的乡镇卫生院建立艾滋病检测点,其它县(市)要在50%的乡镇卫生院建立艾滋病检测点。(10分) 查看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检测点验收的相关资料。 乡镇卫生院未建立艾滋病检测点按比例扣分。 扩大检测覆盖面(20分) 完成全市总人口10%筛查任务。 数据来源于艾滋病综合防治数据信息系统。 全市人口数 ,筛查数 。筛查率为 %。 自愿咨询检测服务(20分) 每市(县)必须建立3家(疾控中心、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门诊,开展艾滋病抗体、梅毒、丙肝的检测工作。 数据来源于艾滋病综合防治数据信息系统。 不达标的按比例扣分 八、艾滋病医疗救治(100分) 救治网络建设 (20分) 自治区今年新确定的抗病毒治疗点全部要开展抗病毒和抗机会性感染治疗工作。 查看治疗点审核记录及治疗点现场工作情况 新确定的治疗点未开展抗病毒和抗机会性感染治疗工作的,按比例扣分 救治队伍建设 (20分) 自治区今年新确定的每个艾滋病治疗关怀点要有3人以上专职医生、护士和咨询员组成并经培训合格的医疗救治队伍。 查看工作人员培训证书 医务人员每少1人扣5分;未培训合格上岗的,每人扣5分,扣完为止。 救治服务覆盖率*(30分) 对符合治疗条件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给予抗病毒治疗或中医药治疗的比例达80%以上。 数据来源于艾滋病综合防治数据信息系统。 不达标的按比例扣分 治疗病人的病毒载量和CD4检测(30分) 病毒载量检测比例达50%以上。(15分) 数据来源于艾滋病综合防治数据信息系统。 不达标的按比例扣分 CD4检测比例达50%以上。(15分) 数据来源于艾滋病综合防治数据信息系统。 不达标的按比例扣分 九、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100分) 组织保障(20分) 市、县两级制定有母婴阻断工作管理及技术方案,指定机构和专人负责母婴阻断服务工作。 现场查看相关工作文件资料 无工作管理及技术方案的,按比例扣分。 婚前保健人群抗体检测(20分) 婚前保健人群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率分别达到90%以上。 数据来源于广西妇幼保健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不达标的按比例扣分 孕产妇艾滋病检测率*(30分) 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率分别达到90%以上。 数据来源于广西妇幼保健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不达标的按比例扣分 阻断措施落实(20分) 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婴儿抗病毒药物应用率分别达到85%以上。(20分) 数据来源于广西妇幼保健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不达标的按比例扣分 儿童抗体检测(10分) 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艾滋病病毒抗体全程检测率达到90%以上。 随访工作记录 不达标的按比例扣分 十、公安监管场所防治艾滋病(40分) 艾滋病筛查(20分) 公安监管场所新入监、所人员3个月内接受艾滋病筛查率为100%。 筛查报表人数/新入监所人数 不达标的按比例扣分 转介服务(20分) 刑释解教或保外就医正在治疗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关押单位与其户籍或暂住地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定点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转介率为95%。 成功转介HIVAIDS数/出监所的HIVAIDS人数 不达标的按比例扣分 十一、艾滋病社会救助(70分) 社会救助政策及组织保障(10分) 落实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加强艾滋病影响人员救助工作的通知》(桂民发[2011]31号)文件精神,制定并下发市级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查看文件资料 无实施方案的,全扣。 关怀救助覆盖率*(30分) 根据当地低保政策,将随访到的50%以上的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庭纳入保障救助范围。 查看有关救助发放资料 达不到要求的,按比例扣分 艾滋病致孤儿童的救助(20分) 80%以上的艾滋病致孤儿童得到符合自治区保障政策要求的生活及医疗救助。 查看有关资料 未达到要求的,按比例扣分 医疗保障(10分) 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及受艾滋病影响儿童,资助他们参加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救助费用按规定报销后仍有困难的,民政部门在医疗救助基金中适当解决,给予二次救助。 查看有关资料 未达到要求的,按比例扣分 十二、防治艾滋病科研与技术推广(40分) 科技研究与推广 促进艾滋病相关研究项目立项、开展技术推广与应用普及 市本级至少批准一项市级的防治艾滋病科研项目 市本级未批准科研项目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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