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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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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镇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xx县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系列部署,切实加强日常管理,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圆满完成脱贫任务,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县各乡镇(含xxx)、县级部门、xxx个贫困村“第一书记”(常驻人员,下同)、驻村工作队、驻村农业科技人员。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 (一)各乡镇(100分)1.组织保障(10分) (1)组织领导(3分)。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落实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每月召开1次脱贫攻坚专题会,制定脱贫攻坚方案,实行挂图作战,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和干部目标考核。 (2)驻村帮扶(3分)。落实“三联一驻”定点帮扶,落实班子成员联系片,安排机关干部职工、村社党员干部、致富带头人与贫困户结对帮扶,实现结对帮扶全覆盖;严格“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落实考勤、考核制度,如实反映“第一书记”出勤情况;非贫困村由乡镇驻村干部和村“两委”组建驻村工作队。 (3)信访维稳(4分)。建立健全脱贫攻坚信访维稳工作机制,及时化解脱贫工作中的信访矛盾。 2.项目推进(30分) (1)项目规划(3分)。到村到户规划应尊重群众意愿、张榜公示,贫困户“五个一批”规划精准,做到因村因户施策。 (2)项目进度(11分):到村到户项目有序推进,保证质量。(3)质量监管(6分):成立监管小组,建立健全监管制度,落实专人负责项目现场监管,配合主管部门做好质量验收等工作。 (4)资金管理(6分)。严格按照脱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精准使用项目资金,脱贫项目发包合规合法,项目资金使用公示公开,到户项目资金到户率达100%,项目验收合格后,报账、兑付及时。 (5)后续管理(4分)。建立完善项目建后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人,管护效果好。 3.脱贫成效(30分) (1)贫困村出列(10分)。出列贫困村实现“六有”(有通村硬化路、安全饮用水、生活用电、卫生室、文化室、宽带网),贫困发生率低于4%、有集体经济收入等脱贫硬性指标达标。 (2)贫困户脱贫(15分)。脱贫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贫困标准,贫困户认可度达90%以上,在信息系统中及时准确标注贫困人口预脱贫、脱贫情况,贫困户有安全住房、家庭无因贫辍学学生。 (3)长效机制(5分)。出列贫困村有支柱产业,脱贫户有长效增收措施,有脱贫跟踪机制等。 4.资料规范(30分) (1)软件资料(20分):脱贫攻坚文件、简报、相关规划资 一1一料齐全规范,建档立卡“六有”资料完备规范,分村制定脱贫规划、“八步工作法”精准识别对象、“五个一批”行动计划、项目实施资料准确完善等。 (2)信息报送(10分)。按时报送脱贫攻坚简报,完成课题调研报告,准确及时报送各类表册和信息资料,各项脱贫数据精准无误等。 5.奖惩得分(加减分各10分) (1)加分情况。创新脱贫攻坚工作方法、管理举措及经验在县级以上交流推广、简报被县级以上采用,募集社会扶贫资金。 (2)扣分情况。本年内脱贫攻坚工作被纪检监察、检察、审计等部门查证属实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年内出现群访、越级访、极不稳定事件;简报、数据、表册等资料报送不及时、不准确、不真实,被县级以上督查通报点名批评。 (二)县级相关部门(100分)1.共同指标(50分) (1)组织领导(3分)。成立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定期研究脱贫工作,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脱贫工作,派驻帮扶队伍,细化帮扶目标任务,实行挂图作战。 (2)制度完善(3分)。建立工作例会制度、联系帮扶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等。 (3)工作保障(5分)。加强驻村工作队和常驻人员督促管理,实现常驻人员脱产驻村。 (4)计划总结(4分)。年初有脱贫攻坚帮扶计划,每季度有帮扶和项目推进情况报告,年终有脱贫工作总结。 一2一(5)信息报送(10分)。按要求及时报送脱贫信息,有省级目标考核任务的24个县级部门(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县委农工委、财政局、人社局、教育局、交通局、民政局、农牧业局、林业局、水务局、经信局、旅游局、住建局、卫计局、发改局、环保局、文广局、依法治县办、文明办、审计局、国家统计局xx调查队、扶贫移民局)每月不低于4条,其他部门每月不低于2条;脱贫攻坚课题报告,有课题任务的21个县级部门(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农工委、县委党校、财政局、人社局、教育局、交通局、民政局、农牧业局、林业局、水务局、经信局、人行xx县支行、旅游局、住建局、卫计局、发改局、国土局、扶贫移民局)要深入开展工作调研,形成高质量的课题研究成果;其他部门该项分值计入脱贫信息报送情况考核。 (6)驻村帮扶(25分) 主要考核部门(单位)对驻村帮扶工作队督导和履职情况。制定项目建设管理制度、脱贫攻坚资金实施细则;因村因户施策,细化脱贫规划;发挥自身优势,帮助支持帮扶村推进项目建设,争取资金支持,驻村工作队长跟进项目实施;建立帮扶台账,开展结对帮扶,贫困户认可帮扶成效。 2.专项指标(50分) 有专项指标的(部门)单位,按照本项考核;无专项指标的单位(部门),本项按照共同指标得分情况折算后记为本项考核得分。 (1)资金整合(30分) 一3一有涉农资金的单位,严格按照建设性资金不低于50%,非建设性资金不低于35%的标准进行整合,按时完成指挥部下达的资金整合任务。 (2)项目建设(10分) 有脱贫项目建设任务的部门(单位)主要考核项目实施机制、实施进度、检查指导和竣工验收等情况,以及完成上级下达的考核目标任务。 (3)项目管理(10分) 完成指挥部下达的行业扶贫建设任务,严格质量管理、项目验收,及时拨付资金,完善项目建后管护机制。 3.奖惩得分(加减分各10分) (1)加分情况。全年有2条以上精准脱贫信息,有1篇以上调研文章被县级以上采用,帮扶村产业发展模式被推广,部门年度向上争取资金与去年相比有较大增长。募集社会扶贫资金达到20万元加1分,每增加10万元递加1分,最高加5分。 (2)扣分情况。本年内脱贫攻坚工作被纪检监察、检察、审计等部门查证属实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或被媒体披露,经调查属实的问题;简报、数据、表册等资料报送不及时、不准确、随意变更数据等情况;被县级以上督查通报点名批评。 (三)“第一书记”(100分)1.建强基层组织(15分) (1)帮助建强帮扶村“两委”班子、党员队伍,发现培养后备干部;建立健全村党组织班子及成员党建责任清单工作机制,落实党建责任制;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 一4一(2)督导用好管好村级组织工作经费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无违规操作记录;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干净整洁,运行规范。 (3)创建村级微信、qq群,凝聚作用发挥较好。 2.推动精准脱贫(20分) (1)宣传脱贫攻坚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 (2)帮助村开展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结合实际指导制定实施整村脱贫规划和贫困户脱贫计划。 (3)完成到户规划,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群众发展产业,壮大集体经济,帮助贫困户选准一条产业发展路子。 3.为民办事服务(15分) (1)密切联系群众,了解民需民盼,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商议脱贫办法,有详细脱贫致富措施。 (2)带领村级组织开展上门服务、全程代理、民事村办等工作。 (3)走访慰问贫困户、五保户、残疾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困难群体,有影像资料或其他佐证资料。 (4)协助村“两委”整改落实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4.提升治理水平(15分) (1)落实“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民主管村“五权”模式,完善村务监督等相关制度,推动党务村务公开,不断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 (2)落实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弘扬文明新风,引导群众跟党走、听党话、感党恩,自力更生脱贫奔康。 (3)组织村干部学法用法,帮助干部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一5一5.党员精准脱贫示范工程(5分) 实施党员精准脱贫示范工程,强化“第一书记”职责,抓好示范项目的启动和落实。 6.执行制度纪律(15分) (1)严格脱产驻村制度。“第一书记”任职期间与派出单位工作完全脱钩,原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党组织关系转到派驻村。 (2)严格日常考勤制度。严格履行书面请销假制度,“第一书记”原则上吃住在任职村,与村干部同出勤同考核,每月在村工作时间不得低于工作日总数的三分之二(15天),女同志原则上在乡镇住宿,男同志在有条件的村级活动场所、村干部或农户家住宿。 (3)严格工作日志制度。“第一书记”任职期间工作日记记录工作事项、主要措施、办理结果和群众评价等内容。 (4)严格定期汇报制度。每月末将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问题及突发事项以书面形式报送派驻乡镇党委和派出单位。 (5)严格廉洁自律制度。严格遵纪守法,无散布有损大局的言论、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公款大吃大喝、在任职村报销个人费用、虚报骗取工作经费、接受礼金、礼品等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各种活动。 7.信息报送(15分) 每月上报精准脱贫信息2条,围绕推动派驻村脱贫奔康,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每年形成1篇调研报告。 8.奖惩得分(加减分各10分) 一6一(1)加分情况。组织协调落实扶贫项目资金,积极引导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引进企业或业主参与脱贫攻坚;全年采用精准脱贫信息5条以上,当年内有1篇以上调研文章被县级以上采用,产业发展模式被推广,意见建议被采纳;组织义诊、支教、志愿者服务等活动。 (2)减分情况。有被通报点名批评的情况;有工作弄虚作假、到派出单位乱报销费用的情况;“第一书记”工作月报表缓报、谎报、不报的情况。 (四)驻村工作队(100分) 1.建章立制(5分)。建立驻村在岗工作制度、请销假制度、工作例会学习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勤政廉洁制度、联系报告制度、项目推进和管理制度等七项工作制度。 2.政策宣传(10分)。做好精准脱贫宣传工作。组织村党员干部群众学习中省市县脱贫工作会议文件精神,采取多种方式宣传脱贫攻坚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 3.帮扶措施(15分)。协助制定整村脱贫规划、帮扶措施和扶贫专项方案,准确归类“五个一批”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对象,落实帮扶责任人,建立帮扶工作进度台账。 4.数据信息(5分)。建档立卡资料完善,贫困户表册填写真实,数据信息录入准确,各类脱贫信息资料报送及时。 5.资金管理(10分)。帮助帮扶村建立脱贫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监督帮扶村按规定使用脱贫项目资金。 6.项目推动(45分) (1)到村项目(33分):培育1-2个立村产业,有序推动 一7一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改善工程,推进新村建设项目,开展能力扶贫工程,做好扶贫小额信贷、扶贫互助社等金融扶贫工作。 (2)到户项目(12分)。切实制定到户脱贫规划、帮扶措施,有序推进到户项目实施,严格到户资金管理,无集访、越级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 7.到岗到位(10分)。驻村工作队常驻人员每月驻村工作不少于15天,查阅村考勤簿、个人工作日志、“第一书记”工作日志,考核到岗情况;驻村工作队长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关键节点、重要时段必须蹲点跟进。 (五)农业科技人员(100分) 1.规划编制(8分)。协助帮扶村编制产业脱贫规划,确定主导产业,细化帮扶措施。 2.培育典型(25分)。根据贫困户实际需求,培育3-5户示范户,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贫困村引进种养业(粮经作物、畜牧业、渔业)示范新品种3个以上;为贫困村指导培育1-2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发展1个主导产业。 3.技术服务(35分): 为贫困村引进1-2项新型种养业技术,且推广面达到95%;对帮扶村贫困户每年进行集中技术培训不少于4次,到每户产业发展农户指导不少于2次;年度内,对推广到贫困户的新技术、新业态进行点对点培训指导不少于5次;每季度对示范户进行1次点对点指导培训,全年不少于4次。 4.信息报送(20分)。按时报送农业科技帮扶信息及上级要求的各类脱贫信息资料,认真总结撰写技术帮扶经验和做法。 5.履职情况(12分)。建立贫困户帮扶台账,撰写帮扶日记,一8一如实记录帮扶进度及成效;每月驻村帮扶时间不少于5天,通过查阅村考勤簿、个人工作日志,并与“第一书记”工作日志相互印证,考核到岗情况。 6.奖惩得分(加减分各10分) (1)加分情况。脱贫工作方法和产业发展机制经验在省市县推广,所报送的信息被采用。 (2)减分情况。被纪检、检察、审计等部门查出的违规违纪,或被媒体披露,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经调查属实的问题。 三、考核组织实施 (一)考核方式 采取平常督查、半年考核和年终考评的方式进行考核。 1.平常督查:采取日常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督查工作。①日常督查:每月进行1次,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对“第一书记”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县扶贫移民局牵头对各乡镇XX县区级部门的日常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县农牧业局牵头对驻村农业科技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相关乡镇和派出单位负责对“第一书记”的出勤考核和驻村工作队日常工作情况进行督查。②专项督查:每月进行1次,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XX县区委组织部、扶贫移民局和农牧业局等相关单位对脱贫项目实施、资金管理、措施落实和帮扶部门履职情况专项督查,主要以暗访为主。平常督查情况及时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督查组进行汇总。 2.半年考核。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县委组织部、县目标督查办、相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组成考核组,采取查、看、听、评的方式,7月底前完成半年考核工作。 一9一查,即查阅工作台账、工作日志、会议记录、民情日记、相关表册、自查报告和工作总结等资料。 看,即实地察看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立村(到户)产业培育、民生保障、社会事业发展、脱贫成效等情况。 听,即由考核组主持召开考核会议,乡镇党委组织党员、村组干部、村民代表参加会议,听取“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农业科技人员半年及年度述职报告、工作总结。 评,即民主测评,由参加会议的干部群众对“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农业科技人员进行测评,量化评分。 3.年终考评。按半年考核的方式进行。 综合平常督查、半年考核、年终考评结果,评定被考核对象的考核等次,次年1月底前完成年度考核工作。 (二)计分办法 1.“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农业科技人员年度考核得分=半年考核和年终考评平均得分×0.6+两次测评平均得分×0.4。 2.县级部门年度考核总分=(“第一书记”年度考核得分×0.7+驻村工作队年度考核得分×0.3)×0.4+单位半年考核得分和年终考评得分的平均分×0.6;派出有多个“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的县级部门年终考核总分=(“第一书记”年度考核平均得分×0.7+驻村工作队年度考核平均得分×0.3)×0.4+单位半年考核和年终考评平均分×0.6。 3.乡(镇)年度考核总分=“第一书记”年度考核平均得分×0.2+乡镇半年考核和年终考评平均分×0.8。 四、考核等次及结果运用 一10一 (一)考核等次1.各乡镇(含xx) 脱贫攻坚工作实行专项目标考核,由县委、县政府进行奖惩。对项目乡镇(含xx)按考核总得分从高到低,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获奖单位由县委、县政府参照市上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2.县级部门 对县级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按考核得分从高到低,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获奖单位由县委、县政府参照市上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3.“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农业科技人员 根据平常督查、半年考核、年终考评、民主测评结果综合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者纳为优秀等次评定范围,75-90(不含90)分的为称职,60-75(不含75)分的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 (二)结果运用1.各乡镇(含xx) 对年度目标考核中得分在75分以下的,对单位主要领导实行约谈,对分管领导予以诫勉;对年度目标考核中得分在75分以下、未完成年度减贫目标任务且排位最后3名的责任单位,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予以免职。 2.县级部门 对年度目标考核中得分在75分以下的,对单位主要领导实 一11一行约谈,对分管领导予以诫勉;对年度目标考核中得分在75分以下、未完成年度减贫目标任务且分类排位最后3名的责任单位,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予以免职。属上级垂管的单位,将按照权限,向其主管部门建议给予相应处理。 3.“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农业科技人员 根据平常督查、半年考核、年终考评、民主测评结果与个人生活补贴、评先评优、提拔任用和所在单位的目标考核挂钩。“第一书记”每季度的考核结果与年终目标奖挂钩: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和称职的,全额发放年终目标奖;基本称职的,按80%发放年终目标奖;不称职的,取消年终目标奖,并启动问责程序。对履职不力的“第一书记”、农业科技人员及时召回,且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是优秀年轻干部人才递进培养计划学员、后备干部的取消相应资格,取消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驻村帮扶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反响恶劣的,撤除工作队队长原单位职务,并对队员进行相应处罚。 凡因失职渎职,严重影响工作进度与质效,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的责任。 附件: 1.xx县脱贫攻坚工作考核表(乡镇含xx) 2.xx县脱贫攻坚工作考核表(县级部门)3.xx县脱贫攻坚工作考核表(“第一书记”)4.xx县脱贫攻坚工作考核表(驻村工作队)5.xx县脱贫攻坚工作考核表(农业科技人员) 一12一 第15页 共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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