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课题负责人评职加分需要准备材料
2012年三评办法
以下情况取消参评
1、学年挂科(双学位课程除外)
2、学年内无故逃课被记录3次以上(含3次),请假5次以上(含5次)
综合成绩
计算方法。学院所开设课程相加后平均再乘以0.8,公共课相加后平均再乘以0.2,校选课不在统计范围内。
思想素质发展
一、组织发展
优秀党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分别加
3、
2、1分
二、学生干部(年级、学生会不可重复,取高值分数)
年级:年级干部、班长或团支书分别加
8、6分,班委其他委员、寝室长分别加
4、2分社团: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部长或副部长、优秀成员分别加
8、
4、2分
校(学生会、社联、校报、广播站、青协组织)主席或副主席、部长或副部长、优秀成员分别加
8、
4、2分
身心素质发展
一、在大学期间校级以上(含校级)体育比赛活动中获得名次者:
参加院级各类体育比赛,取得1-
2、3-
4、5-
6、7-8名者分别加
4、
3、
2、1分参加校级各类体育比赛,取得1-
2、3-
4、5-
6、7-8名者分别加
5、
4、
3、2分;参加省级各类体育比赛,取得1-
2、3-
4、5-
6、7-8名者分别加
6、
5、
4、3分;参加国家级各类体育比赛,取得1-
2、3-
4、5-
6、7-8名者分别加
7、
6、
5、4分。
二、在校园体育活动中积极参加奖
每参加一项校级体育活动,每人加1分;参加学院体育活动者,每人每项加1分;
体育类院、校比赛不可累计加分,两类比赛都参加的加分项按较高者统计。
人文素质发展
一、校园文化活动中表现突出者
院级获奖者按其名次分别加分:一等奖
3、二等奖
2、三等奖1分;其它奖项1分;校级获奖者按其名次分别加分:一等奖
5、二等奖
4、三等奖3分;其它奖项1分;省级获奖者按其名次分别加分:一等奖
8、二等奖
7、三等奖6分;其它奖项2分;国家级获奖者按其名次分别加分:一等奖
10、二等奖
9、三等奖8;其它奖项2分;
三、在报刊杂志上发表文学作品、通讯稿件、美术作品等文艺作品者:
在国家、省、地市级报刊、电台上发表作品者,每篇分别加
6、
4、2分;在校内刊物上发表新闻作品者,通讯、消息、简讯分别加
2、
1、0.5分;
在校广播站、学校网站及学院网站上发表新闻作品者,消息、简讯1-5篇加1分,6~10篇加2分,(此项最多可加2分)。
科学素质发展
在校级以上知识、科研竞赛活动中(包括丘才廉论文奖)获得名次者,在“挑战杯”竞赛中获奖者。
一、各类知识竞赛,
市级
一、
二、三等奖的获得者,分别加
6、
4、2分;其它奖项1分省级
一、
二、三等奖的获得者,分别加
10、
6、3分;其它奖项1分国家级
一、
二、三等奖的获得者,分别加
15、
8、4分;其它奖项2分
二、科研竞赛,
市级
一、
二、三等奖的获得者,分别加
10、
8、6分;省级
一、
二、三等奖的获得者,分别加
15、
10、8分;国家级
一、
二、三等奖的获得者,分别加20、
15、10分;
四、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报刊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在各级出版社出版专著者:
在各级出版社出版专著者,每部著作加25分;
在公开性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者,每篇文章加10分;在《历史文化论坛》上发表学术论文者,每篇加5分;
在校内其他内部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包括报告文学)者,每篇加3分。
五、取得市级以上(含市级)科技创新(技术创新)奖励证书者:
获得市级、省级、国家级科技创新或技术创新奖励者,每人每项加
10、
15、20分。
六、取得发明(产品)专利者
每人每项加25分
七、各类证书获得者
律师、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高级程序员等专业资格证书类:每项得2分取得导游资格证书者(旅游管理专业):外语类加5分,汉语类加2分;
社会实践发展
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社会活动,成绩显著者:
获得校级表彰者,每人每次加3分;获得省级表彰者,每人每次加5分;获得国家级表彰者,每人每次加8分;
二、参加社会实践、勤工俭学等社会活动的征文比赛,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或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者:
校级
一、
二、三等奖获得者,分别加
4、
3、2分;省级
一、
二、三等奖获得者,分别加
6、
5、4分;国家级
一、
二、三等奖获得者,分别加
8、
6、5分。
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社会实践、勤工助学等文章者,每篇5分。
三、参加校、院组织的社会服务以及勤工助学活动中表现突出者,每人每项活动加1分。
历史文化学院2010级普通本科学生
奖励补充细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的执行《河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奖励条例》,引导历史文化学院普通本科学生的全面发展,特根据《历史文化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奖励实施细则》制定本补充细则。
第二条:依据学校和学院的相关规定给与的荣誉称号和奖励种类设立
第二章
奖励条件补充细则
第三条:关于一些问题的界定
一
同类比赛和非同类比赛的界定:同类比赛指一个团队或个人参加的同一主体、同一性质的比赛,例如:参加“挑战杯”大赛的团队,按最终获得的最高奖项加分,不重复加分:不同类比赛指个人或组织参加的非同一个比赛,例如:分别参加“河大杯”和运动会的人员应累加加分项。
二
发表作品的累加问题。针对同一事件或同一方面的同一作品,只要其主体不变,内容大体相同,就界定为同一作品,不重复加分;否则按非同一作品,累计加分。同一作品界定为一个范围,不重复出现。
三
作品的第一人称界定:第一作者指各类称呼的第一人,例如:记者李伟通讯员王芳
摄影
张震
三者都是第一作者,加分项相同。
四
级别的界定。所有证书和相关的证明性材料都以相应的印章为准;国家级、省级、地市级相应的加盖组织单位的公章,校级级别等同于地市级,但其界定以加盖“河南大学”公章为准,其余加盖“河南大学党委宣传部”“河南大学学生处”“河南大学团委”等公章的相关证明性材料为院级,加盖“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公章的为院级,加盖其他公章的一律低于院级。
五
活动骨干分子的界定:以院系为主体组织参与的校级活动、院系活动,活动结束后由院相关组织者界定活动骨干分子,出具证明,加盖公章,存档备用;以年级为主体组织参与的比赛(如:太极拳比赛),由年级自行界定活动骨干分子,两者待遇相同。
六
以团队形式出现的比赛(包括。“河大杯”篮球赛、排球赛、足球赛,运动会的接力项目、集体项目,以院、校为单位组织的比赛),队员得到与获得奖项相应的加分。八
相应的校、院活动由院系开具相关证明材料。
九
校级以上的一些比赛中(体育类除外)按名次出现的奖项,第1名按一等奖,
2、3名按二等奖,
4、
5、6名按三等奖评定第四条:相应奖项的补充细则:
一
“思想素质发展先进个人”的评定补充细则:
1、对于参加党、团组织生活以及校、院、年级、班级组织的政治活动和集体活动积极参与,并维护集体利益,能较好的完成集体分配的任务的个人,优先考虑;无故不参加上述活动的人员,又屡教不改的取消评比资格。
2、年级或班级学生干部、社团干部或成员不累积加分
3、学生干部的工作成绩由年级统一考核量化,综合各方面意见决定成绩突出的人员进行加分。二
“身心素质发展先进个人”的评定补充细则:
加分项给予实际参与比赛获奖的同学。三
“社会实践发展先进个人”的评定补充细则:
1、同一性质的按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加分。
2、由院系组织的社会实践、社会服务、勤工助学等活动,骨干分子由院里评定,自行组织和由年级承担组织的由年级自行评定。
四
“人文素质发展先进个人”的评定补充细则:
1、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相应活动的人员优先,界限由学院界定。
2、校园文化活动包括学校、学院相应的活动(包括院迎新晚会、送毕业生晚会等相应的大型活动),以院系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3、各类发表作品加分项均以第一作者计
五
“科学素质发展先进个人”的评定补充细则:
各类资格证书获得按发证时间,当年加分
(除去身份工作加分项外,所有加分项必须以持有证书或证明为准,证书或证明丢失即视为无用。积极活动参加者证明为临时开则无效)
班级干部统计证书、证明时希望实事求是,注意证书、证明时间,必须为上学年时间,即并未在上次三评中使用过的,以防重复加分。
第12页 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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