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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与防护要点笔记5
河北医科大学石家庄第三医院 影像中心主任
石家庄职业经济学院 客座教授 杨庆生 2016、/10
1、 X射线诊断质量控制设备要求:
l 验收检测—设备安装完毕或重大维修后,应进行验收检
l 测,合格后方可启用,由供货商、医疗卫生单位协助有
l 资质的第三方共同实施。
l 状态检测—应每年进行一次状态检测,状态检测由获得
l 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实施。
l 稳定性检测—状态检测合格的设备,在使用中,医疗卫
l 生单位应定期进行稳定性检测。
2、 主要依据:
3、 《医用常规X射线诊断设备影像质量控制检测规范》(WS 76-2011);
4、 《计算机X射线摄影CR质量控制检测规范》(GBZ187-2007);
5、 《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装置影像质量保证检测规范》(GB/T17589-1998);
6、 《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GBZ130-2002);
7、 《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监测规范》(GBZ138-2002);
8、 《口腔X射线机》(YY/T 0010-2002);
9、 《乳腺X射线摄影质量控制检测规范》(GBZ186-2007)等。
10、 放射事故报告制度
11、 发生或者发现放射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尽快向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二小时。
12、 《放射事故报告卡》由事故单位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出。
13、 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的,还应当同时报告当地环境保护部门。
14、 事故的分级:
l 责任事故:违反有关规定,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
l 技术事故:因设备质量或故障造成的事故
l 其他事故:除因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以外的放射事故
15、 事故的分类:
l 一类:人员受超剂量照射事故
l 二类:放射性物质污染事故
l 三类:丢失放射性物质事故
l 事故的级别:
l 一般事故
l 严重事故
l 重大事故(国务院卫生部处理)
l 特别重大事故
l 放射事故调查结案
放射事故调查结束后,由负责立案的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后结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结案后三十日内,负责查处的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应当写出《放射事故结案报告》逐级上报卫生部、公安部。
16、 放射事故的处理原则:
l 处理要及时,迅速采取相应的措施
l 首先要控制和消除事故源,防止事故蔓延
l 注意社会影响。放射事故,无论大小,损失如何,都会给工作人员和附近居民和社会造成精神和心理影响。所以,在处理放射事故中,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所采取的措施和舆论宣传都要恰如其分。
l 做好事故处理过程中剂量检测工作。
l 放射事故报告、立案制度
l 部门负责,分级管理制度
l 卫生部门:超剂量照射事故
l 卫生部:监督、管理、指导全国放射事故的调查处理;
l 省级卫生厅局:严重、重大事故
l 市级卫生局:一般事故
l 公安部门:同位素丢失、被盗事故
17、 放射事故的报告:发生放射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尽快向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放射事故报告表》由事故单位在24小时内报出。
18、 放射事故处理方法
l 人员受超剂量照射事故处理方法:
l 首先调查取证,并做好监督文书。
l 根据受照人员在“源”区停留时间、与“源”的距离、 “源”的活度等,采用标准人及热释光个人剂量计,现场模拟实验,迅速估算受照剂量,判断事故级别,对危险源采取应急安全处理措施。
l 事故单位应立即安排受照人员接受医学检查。
l 放射性污染事故:
l 首先控制污染源,封锁现场,并关闭通风系统以防污染扩散,迅速展开检测,严防对食品、蓄禽及水源的污染。
l 事故单位对受到放射性污染或损伤的人员,应立即安排接受医学检查和应急救援措施。
l 迅速确定放射性同位素种类、活度、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
l 污染现场上未达到安全水平以前,不得解除封锁。
l 放射事故结案报告(撰写提纲)调查起止日期及调查地点和事由调查人员构成情况事故概况及应急处理情况事故调查情况(一)调查方案及调查方法;(二)调查重点事项(包括:人员伤亡、现场勘察及有关技术检测数据、人证、物证收集)事故原因分析及事故级别的判定
19、 申请放射工作卫生许可必备条件
(一)建设项目的放射防护设施,经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同意;
(二)有放射性同位素准购批件;
(三)涉及放射性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排放的,应当有经环境保护行政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放射工作场所及设施、设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放射防护要求;
(五)有符合规定的放射防护措施和防护检测仪器设备;
(六)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经健康检查、放射防护专业知识和相关法规知识培训合格,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
(七)设置放射防护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放射防护管理人员;
(八)建立健全放射防护责任制和放射防护规章制度;
(九)符合放射卫生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20、 放射工作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
l 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
l 许可证审核、复验(每两年一次)
l 许可变更
l 许可证注销
l 许可证遗失补发
l 禁止条款:禁止伪造、涂改、转让、出租
21、 对放射工作单位的要求
l 设置放射防护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放射防护管理人员,建立放射工作管理档案。
l 制定并实施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
l 定期对放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放射防护检测和检查。
l 组织本单位放射工作人员接受放射防护法规、专业技术的知识培训。
l 制定并落实放射事故预防措施与应急预案,发生放射事故,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报案。
l 对放射工作场所设置规定的警示标志 (第十九条)
l 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放射源的仪表和容器应当贴有电离辐射标志。
l 放射性同位素的储存场所醒目处,应当设置电离 辐射警示标志。
l 放射工作场所出人口,应当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含密封型放射性同位素装置和仪表以及射线装置使用和调试维修场所,应当设置必要的警示装置。
l 在室外、野外从事放射工作及其野外作业放射性同位素临时储存场所应当划出安全防护区域,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必要时,设专人警戒;
l 开放型放射工作场所按有关标准分为控制区、监督区时,可采用国际通用颜色(红、黄)作为工作区域标志;在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应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
装置类别
医用射线装置
非医用射线装置
Ⅰ类
射线装置
能量大于100兆电子伏的
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加速器(不含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的加速器)
医用加速器
能量大于100兆电子伏的加速器
Ⅱ类
射线装置
放射治疗用X射线、电子束加速器
工业探伤加速器
重离子治疗加速器
安全检查用加速器
质子治疗装置
辐照装置用加速器
制备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装置(PET)用放射性药物的加速器
其它非医用加速器
其他医用加速器
中子发生器
X射线深部治疗机
工业用X射线CT机
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
X射线探伤机
Ⅲ类
射线装置
医用X射线CT机
X射线行李包检查装置
放射诊断用普通X射线机
X射线衍射仪
X射线摄影装置
兽医用X射线机
牙科X射线机、放射治疗模拟定位机
a.
乳腺X射线机及其它高于豁免水平的X射线机
b.
169、机房要求
机型 最小有效使用面积 最小单边长(米)
CT机 30 4.5
双管或多管头X射线机 30 4.5
单管头X射线机 20 3.5
透视专用机、碎石定位机 15 3
乳腺机、全身骨密度仪 10 2.5
牙科全景机、局部骨密度仪 5 2
口内牙片机 3 1.5
170、CT机房的防护
一般工作量下的CT机房屏蔽应有16cm混凝土或20cm砖或2mm铅当量的厚度,较大工作量时的机房屏蔽应有20cm混凝土或37cm砖或2.5mm铅当量的厚度。
CT机房外人员可能受到照射的年有效剂量应小于0.25mSv,机房外表面0.3m处的空气比释动能率应小于7.5μGy/h。
171、不同类型X射线机房的屏蔽防护铅当量厚度
设备类型 有用线束方向 非有用线束方向
铅当量,mm 铅当量,mm
透视机房、全身骨密度仪机房、 1 1
口内牙片机房、牙科全景机房
(无头颅摄影)、乳腺机房
标称125kV及以下的摄影机房、口
腔CT、牙科全景机房(有头颅摄影) 2 1
标称125kV以上的摄影机房 3 2
介入X射线设备机房 2 2
CT机房 2~2.5
2016-10 完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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