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建筑面积68212.7m2,主要建筑功能为住宅。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抗震设防分类为丙类,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建筑的场地类别为Ⅱ类,建筑场地土类型为中硬场地土,剪力墙抗震等级为三级,框架抗震等级为四级,基础形式为筏板基础,裙房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
1#楼建筑面积为19079.3m2,建筑物高度为57.2m,主楼地上为17层(1-2层商铺,3-17层住宅),一层商业层高最高6m,最低4.7m,二层商业配套层高3.9m,住宅层高2.9m,地下1层,裙房建筑功能为商铺,地上2层,本工程±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28.70m。
21#楼建筑面积为13992m2,住宅总套数为136套,建筑物高度为54.2m,主楼地上为17层,1层层高3.65m,2~16层层高为2.9m,地下1层层高4.95m,本工程±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26.00m。
22#楼建筑面积为8677.8m2,建筑物高度为54.2m,地上17层,住宅1~16层层高2.9m,17层层高2.95m,商铺一层层高5.2m,二层层高3.35~3.894m本工程±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25.00m。
23#楼建筑面积为13992m2,建筑物高度为54.2m,主楼地上为17层,1层层高3.65m,2~16层层高为2.9m,地下1层层高4.95m,本工程±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26.00m。
2#地下室建筑面积为12471.6m2,层高3.95m。
二、工程安全特点
因本工程设计及施工环境,土方工程开挖面积大,基坑开挖深;建筑物较为密集,栋号之间最小间距约为37.67m。
三、主要措施
主要措施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有关规范等,认真对施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脚手架施工方案、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拆及使用方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等进行程序化审批。在审查中发现内容编制不全或缺乏具有针对性、安全性及方法、措施、操作程序、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制度、机构人员岗位责任等内容不全,一律不予审批实施。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管理机构不落实,不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或安全员配备不能到位、或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明确,不予审批本工程开工报告。
对安全重点防范部位和危险性较大的工序施工,实行跟踪监督及旁站监理;定期巡查和检查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和安全标志及安全防护措施的设置情况。发现施工现场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接受隐患整改的,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或停止施工,并将情况用书面形式报告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如工程施工承包单位能按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要求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在经监理工程师复查确认符合规范标准后,及时批准工程复工。如造成严重后果,移交司法部门追研法律责任。
发生安全事故,坚持按事故调查处理报告规定的程序,坚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未达到《施工合同》、《监理合同》规定要求,均按合同中规定的有关内容对责任方进行处罚。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召开监理例会、安全生产专题会,逢会必抓安全,随时分析和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动态,及时制定预防措施,并不断总结经验,确保施工安全。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首先要抓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技术措施方案的落实,对施工承包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费开支计划要严格进行审查、检查和监督使用,确保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专款专用,不出现挪用或少用,如发现问题,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责令限期整改。
施工垂直运输设备安装、脚手架搭设等完工后,实行专项检查验收及使用制度,对施工单位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有关“施工安全”和建筑安全检查标准、规范、规程等其它有关规定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如检查验收不合格,不允许投入施工使用。
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要求,开展对施工(现场)过程的检查和定期检查与安全监理抽查、复查相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确保施工安全。
四、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检查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
安全管理检查保证项目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应急救援。一般项目应包括:分包单位安全管理、持证上岗、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安全标志。
一)安全管理保证项目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全生产责任制
1)工程项目部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3)工程项目部应有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工程项目部应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
5)对实行经济承包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中应有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6)工程项目部应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7)按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应编制安全资金使用计划,并应按计划实施;
8)工程项目部应制定以伤亡事故控制、现场安全达标、文明施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9)按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进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
10)应建立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目标的考核制度;
11)按考核制度,应对项目管理人员定期进行考核。
2、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1)工程项目部在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有针对性,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设计计算;
3)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4)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有关部门审核,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批准;
5)工程项目部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3、安全技术交底
1)施工负责人在分派生产任务时,应对相关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应按施工工序、施工部位、施工栋号分部分项进行;
3)安全技术交底应结合施工作业场所状况、特点、工序,对危险因素、施工方案、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进行交底;
4)安全技术交底应由交底人、被交底人、专职安全员进行签字确认。
4、安全检查
1)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2)安全检查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定期进行并填写检查记录;
3)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后,应由相关部门组织复查。
5、安全教育
1)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当施工人员入场时,工程项目部应组织进行以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企业安全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3)当施工人员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每年度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6、应急救援
1)工程项目部应针对工程特点,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应制定防触电、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起重及机械伤害、防火灾、防物体打击等主要内容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
2)施工现场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培训、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3)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应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二)安全管理一般项目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包单位安全管理
1)总包单位应对承揽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进行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资格的审查;
2)当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时,应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3)分包单位应按规定建立安全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
2、持证上岗
1)从事建筑施工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行业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2)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3、生产安全事故处理
1)当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及时报告;
2)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3)应依法为施工作业人员办理保险。
4、安全标志
1)施工现场入口处及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2)施工现场应绘制安全标志布置图;
3)应根据工程部位和现场设施的变化,调整安全标志牌设置;
4)施工现场应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
5、“三宝”、“四口”、“五临边”
“三宝”: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
“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防护,预留洞口坑井防护,通道口防护,阳台、屋面临边防护。
“五临边”:基坑周边防护;楼面周边防护;楼梯口和梯段边防护;井架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两侧边防护;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周边防护等均要符合安全检查标准、规范要求。
五、文明施工
文明施工检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 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 的规定。
文明施工检查保证项目应包括: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管理、现场办公与住宿、现场防火。一般项目应包括:综合治理、公示标牌、生活设施、社区服务。
一)文明施工保证项目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现场围挡
1)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 2.5m 的封闭围挡;
2)一般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 1.8m 的封闭围挡;
3)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2、封闭管理
1)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大门,并应设置门卫值班室;
2)应建立门卫职守管理制度,并应配备门卫职守人员;
3)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工作卡;
4)施工现场出入口应标有企业名称或标识,并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3、施工场地
1)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
2)施工现场道路应畅通,路面应平整坚实;
3)施工现场应有防止扬尘措施;
4)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设施,且排水通畅无积水;
5)施工现场应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污染环境的措施;
6)施工现场应设置专门的吸烟处,严禁随意吸烟;
温暖季节应有绿化布置。
4、材料管理
1)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按总平面布局进行码放;
2)材料应码放整齐,并应标明名称、规格等;
3)施工现场材料码放应采取防火、防锈蚀、防雨等措施;
4)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应采用器具或管道运输,严禁随意抛掷;
5)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储藏在专用库房内,并应制定防火措施。
5、现场办公与住宿
1)施工作业、材料存放区与办公、生活区应划分清晰,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2)在施工程、伙房、库房不得兼做宿舍;
3)宿舍、办公用房的防火等级应符合规范要求;
4)宿舍应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床铺不得超过 2 层,通道宽度不应小于 0.9m;
5)宿舍内住宿人员人均面积不应小于 2.5m2,且不得超过 16 人;
6)冬季宿舍内应有采暖和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
7)夏季宿舍内应有防暑降温和防蚊蝇措施;
8)生活用品应摆放整齐,环境卫生应良好。
6、现场防火
1)施工现场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措施;
2)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和作业场所的防火设计应符合规范要求;
3)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4)施工现场灭火器材应保证可靠有效,布局配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5)明火作业应履行动火审批手续,配备动火监护人员。
二)文明施工一般项目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综合治理
1)生活区内应设置供作业人员学习和娱乐的场所;
2)施工现场应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责任分解落实到人;
3)施工现场应制定治安防范措施。
2、公示标牌
公示标牌:在施工现场的进出口处设置的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及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等。
1)大门口处应设置公示标牌,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2)标牌应规范、整齐、统一;
3)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语;
4)应有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
3、生活设施
1)应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并落实到人;
2)食堂与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3)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
4)食堂使用的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5)食堂的卫生环境应良好,且应配备必要的排风、冷藏、消毒、防鼠、防蚊蝇等设施;
6)厕所内的设施数量和布局应符合规范要求;
7)厕所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8)必须保证现场人员卫生饮水;
9)应设置淋浴室,且能满足现场人员需求;
10)生活垃圾应装入密闭式容器内,并应及时清理。
4、社区服务
1)夜间施工前,必须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2)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3)施工现场应制定防粉尘、防噪音、防光污染等措施;
4)应制定施工不扰民措施。
六、准备阶段监理控制要点
1、审查承包单位办理的安全监督手续。
2、审核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
3、审核承包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建立的安全责任制。
4、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大型、重点工程应有专门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5、检查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情况。
6、场区内交通与安全标识。
七 、施工阶段监理控制要点
一)基坑工程
基坑工程安全检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及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 和《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 的规定。
基坑工程检查保证项目应包括:施工方案、基坑支护、降排水、基坑开挖、坑边荷载、安全防护。一般项目应包括:基坑监测、支撑拆除、作业环境、应急预案。
1、基坑工程保证项目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方案
①基坑工程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开挖深度超过 3m 或虽未超过 3m 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应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②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③开挖深度超过 5m 的基坑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或开挖深度虽未超过 5m 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当基坑周边环境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专项施工方案应重新进行审核、审批。
2)基坑支护
①人工开挖的狭窄基槽,开挖深度较大并存在边坡塌方危险时,应采取支护措施;
②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且无地下水的自然放坡的坡率应符合规范要求;
③基坑支护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
④基坑支护结构水平位移应在设计允许范围内。
3)降排水
①当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有地下水时,应采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
②基坑边沿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放坡开挖时,应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
③基坑底四周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设排水沟和集水井,并应及时排除积水。
4)基坑开挖
①基坑支护结构必须在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严禁提前开挖和超挖;
②基坑开挖应按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分层、分段、均衡开挖;
③基坑开挖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土层;
④当采用机械在软土场地作业时,应采取铺设渣土或砂石等硬化措施。
5)坑边荷载
①基坑边堆置土、料具等荷载应在基坑支护设计允许范围内;
②施工机械与基坑边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6)安全防护
①开挖深度超过 2m 及以上的基坑周边必须安装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的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
②基坑内应设置供施工人员上下的专用梯道。梯道应设置扶手栏杆,梯道的宽度不应小于 1m,梯道搭设应符合规范要求;
③降水井口应设置防护盖板或围栏,并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2、基坑工程一般项目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坑监测
①基坑开挖前应编制监测方案,并应明确监测项目、监测报警值、监测方法和监测点的布置、监测周期等内容;
②监测的时间间隔应根据施工进度确定。当监测结果变化速率较大时,应加密观测次数;
③基坑开挖监测工程中,应根据设计要求提交阶段性监测报告。
2)支撑拆除
①基坑支撑结构的拆除方式、拆除顺序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
②当采用机械拆除时,施工荷载应小于支撑结构承载能力;
③人工拆除时,应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④当采用爆破拆除、静力破碎等拆除方式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要求。
3)作业环境
①基坑内土方机械、施工人员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②上下垂直作业应按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③在电力、通信、燃气、上下水等管线 2m 范围内挖土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并应设专人监护;
④施工作业区域应采光良好,当光线较弱时应设置有足够照度的光源。
4)应急预案
①基坑工程应按规范要求结合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支护变形、漏水等影响基坑工程安全的不利因素制定应急预案;
②应急组织机构应健全,应急的物资、材料、工具、机具 等品种、规格、数量应满足应急的需要,并应符合应急预案的要求。
3、基坑围护施工的安全监理
1)审查基坑围护施工承包单位的资质及现场施工和技术负责人的资格,对进场施工设备及机具进行检查。
2)审查施工单位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特别是对技术交底及安全交底记录的检查。
3)配合机械作业的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之外工作。如果必须在回转半径之内工作时,须在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后方可开始。机上机下人员应随时联系,确保安全。
4)基坑开挖时,应有防护措施,防止人员及工具杂物等坠入。重型机具及车辆不准在基坑附近停置。
5)采取明排水施工时,应保证基坑边坡的稳定和地基不被扰动。
6)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且地下水位低于基坑底面高程,且挖方深度在5m以内边坡不加支撑时,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规范规定。
7)基坑支撑的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a、支撑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支撑部件的型号、尺寸、支撑点的布置、板桩的入土深度、锚杆的长度和直径等应经过计算确定。
b、不防碍基坑开挖及构筑物的施工。
c、支拆方便
8)雨期施工时基坑开挖必须采取防止坑外雨水流入基坑的措施,坑内雨水应及时排出。
9)雨期施工当基坑边坡不稳定时,其坡度应适当放缓,对软土边坡应采取保护措施。
10)支撑必须牢固安全。
4、基坑施工的安全监理
1)进行基坑施工时,需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a、熟悉水文地质勘察资料,检查基坑施工专项施工方案。注意检查基坑施工在开挖过程中技术安全措施。
b、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的管线排列的情况,必要时协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搬迁处理。
c、场地整平,清除地上和地下3.5m以内的障碍物。
2)挖土过程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3)在开挖基坑时,要求施工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取得联系,必须设置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壤结构。
4)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坍塌可能时,及时要求施工人员立即离开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5)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间距离不应小于2~3m ,堆土应在1m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m。
6)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上行走和站立。
7)开挖时应在地面的适当的地方设置沉降及位移观测点,进行必要而完备的监测,发现情况,立即进行处理。
8) 开挖时要做到随挖随撑,严禁开挖至两根以上支撑空间后再进行支护。
9)当支撑妨碍基坑开挖时,挖掘机械的操作要慎重,必须严格按照指挥人员的指挥进行操作。
10)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及安全装置的可靠性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11)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12)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破坏和拉损支撑。
13)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基础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在与挖空基坑2m以内,挖土机不能行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塌方翻车。
14)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地面堆载超荷而引起土体位移、围护桩位移或支撑破坏。
15)开挖土方必须要有挖土令,要求实施深基坑开挖施工动态过程控制。
16)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平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17)配合机械进行清坡、清底的施工人员,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18)清坡、清底的施工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做好清底,不得超挖。如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应严格按照设计人员设计处理,以免影响底板质量。
19)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20)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2m高护栏,并在护栏上悬挂安全警示标志,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扶梯。
21)施工场内道路必须硬化,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引导。
22)车辆进出工地必须对车轮进行冲洗,以免工地泥浆带出工地污染城市道路。
二)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 的规定。
扣件式钢管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保证项目包括:施工方案、立杆基础、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杆件间距与剪刀撑、脚手板与防护栏杆、交底与验收。
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保证项目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方案
①架体搭设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结构设计应进行计算,并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②当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时,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2)立杆基础
①立杆基础应按方案要求平整、夯实,并应采取排水措施,立杆底部设置的垫板、底座应符合规范要求;
②架体应在距立杆底端高度不大于 200mm 处设置纵、横向扫地杆,并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应设置在纵向扫地杆的下方。
3)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
①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应符合规范要求;
②连墙件应从架体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取其它可靠措施固定;
③对搭设高度超过 24m 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结构可靠拉结。
4)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①架体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间距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②纵向剪刀撑及横向斜撑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③剪刀撑杆件的接长、剪刀撑斜杆与架体杆件的固定应符合规范要求。
5)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①脚手板材质、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铺板应严密、牢靠;
②架体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网间连接应严密;
③作业层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
④作业层外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 180mm 的挡脚板。
6)交底与验收
①架体搭设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文字记录;
②当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时,应进行分段验收;
③搭设完毕应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应有量化内容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2、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一般项目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横向水平杆设置
①横向水平杆应设置在纵向水平杆与立杆相交的主节点处,两端应与纵向水平杆固定;
②作业层应按铺设脚手板的需要增加设置横向水平杆;
③单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插入墙内不应小于 180mm。
2)杆件连接
①纵向水平杆杆件宜采用对接,若采用搭接,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 1m,且固定应符合规范要求;
②立杆除顶层顶步外,不得采用搭接;
③扣件紧固力矩不应小于 40N·m,且不应大于 65N·m。
3)层间防护
①作业层脚手板下应采用安全平网兜底,以下每隔 10m 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②作业层里排架体与建筑物之间应采用脚手板或安全平网封闭。
4)构配件材质
①钢管直径、壁厚、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②钢管弯曲、变形、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③扣件应进行复试且技术性能符合规范要求。
5)通道
①架体应设置供人员上下的专用通道;
②专用通道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三)满堂脚手架
满堂脚手架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 和《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31 的规定。
满堂脚手架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施工方案、架体基础、架体稳定、杆件锁件、脚手板、交底与验收。一般项目应包括:架体防护、构配件材质、荷载、通道。
1、满堂脚手架保证项目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方案
①架体搭设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结构设计应进行计算;
②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2)架体基础
①架体基础应按方案要求平整、夯实,并应采取排水措施;
②架体底部应按规范要求设置垫板和底座,垫板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
③架体扫地杆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3)架体稳定
①架体四周与中部应按规范要求设置竖向剪刀撑或专用斜杆;
②架体应按规范要求设置水平剪刀撑或水平斜杆;
③当架体高宽比大于规范规定时应按规范要求与建筑结构拉结或采取增加架体宽度、设置钢丝绳张拉固定等稳定措施。
4)杆件锁件
①架体立杆件间距,水平杆步距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②杆件的接长应符合规范要求;
③架体搭设应牢固,杆件节点应按规范要求进行紧固。
5)脚手板
①作业层脚手板应满铺,铺稳、铺牢;
②脚手板的材质、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
③挂扣式钢脚手板的挂扣应完全挂扣在水平杆上,挂钩处应处于锁住状态。
6)交底与验收
①架体搭设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文字记录;
②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时,应进行分段验收;
③搭设完毕应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应有量化内容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2、满堂脚手架一般项目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架体防护
①作业层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
②作业层外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 180mm 的挡脚板;
③作业层脚手板下应采用安全平网兜底,以下每隔 10m 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2)构配件材质
①架体构配件的规格、型号、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②杆件的弯曲、变形和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3)荷载
①架体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②施工均布荷载、集中荷载应在设计允许范围内。
4)通道
①架体应设置供人员上下的专用通道;
②专用通道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四)悬挑式脚手架
悬挑式脚手架检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 和《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31 的规定。
悬挑式脚手架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施工方案、悬挑钢梁、架体稳定、脚手板、荷载、交底与验收。一般项目应包括:杆件间距、架体防护、层间防护、构配件材质。
1、悬挑式脚手架保证项目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方案
①架体搭设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结构设计应进行计算;
②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③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2)悬挑钢梁
①钢梁截面尺寸应经设计计算确定,且截面型式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②钢梁锚固端长度不应小于悬挑长度的 1.25 倍;
③钢梁锚固处结构强度、锚固措施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④钢梁外端应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与上层建筑结构拉结;
⑤钢梁间距应按悬挑架体立杆纵距设置。
3)架体稳定
①立杆底部应与钢梁连接柱固定;
②承插式立杆接长应采用螺栓或销钉固定;
③纵横向扫地杆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④剪刀撑应沿悬挑架体高度连续设置,角度应为 45°~60°;
⑤架体应按规定设置横向斜撑;
⑥架体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结构拉结,设置的位置、数量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4)脚手板
①脚手板材质、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
②脚手板铺设应严密、牢固,探出横向水平杆长度不应大于 150mm。
5)荷载
架体上施工荷载应均匀,并不应超过设计和规范要求。
6)交底与验收
①架体搭设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文字记录;
②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时,应进行分段验收;
③搭设完毕应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应有量化内容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2、悬挑式脚手架一般项目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杆件间距
①立杆纵、横向间距、纵向水平杆步距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②作业层应按脚手板铺设的需要增加横向水平杆。
2)架体防护
①作业层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
②作业层外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 180mm 的挡脚板;
③架体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网间连接应严密。
3)层间防护
①架体作业层脚手板下应采用安全平网兜底,以下每隔 10m 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②作业层里排架体与建筑物之间应采用脚手板或安全平网封闭;
③架体底层沿建筑结构边缘在悬挑钢梁与悬挑钢梁之间应采取措施封闭;
④架体底层应进行封闭。
4)构配件材质
①型钢、钢管、构配件规格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②型钢、钢管弯曲、变形、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五)高处作业吊篮
高处作业吊篮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 的规定。
高处作业吊篮检查保证项目应包括:施工方案、安全装置、悬挂机构、钢丝绳、安装作业、升降作业。一般项目应包括:交底与验收、安全防护、吊篮稳定、荷载。
1、高处作业吊篮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方案
①吊篮安装作业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吊篮支架支撑处的结构承载力应经过验算;
②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2)安全装置
①吊篮应安装防坠安全锁,并应灵敏有效;
②防坠安全锁不应超过标定期限;
③吊篮应设置为作业人员挂设安全带专用的安全绳和安全锁扣,安全绳应固定在建筑物可靠位置上,不得与吊篮上的任何部位连接;
④吊篮应安装上限位装置,并应保证限位装置灵敏可靠。
3)悬挂机构
①悬挂机构前支架不得支撑在女儿墙及建筑物外挑檐边缘等非承重结构上;
②悬挂机构前梁外伸长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规定;
③前支架应与支撑面垂直,且脚轮不应受力;
④上支架应固定在前支架调节杆与悬挑梁连接的节点处;
⑤严禁使用破损的配重块或其他替代物;
⑥配重块应固定可靠,重量应符合设计规定。
4)钢丝绳
①钢丝绳不应存断丝、断股、松股、锈蚀、硬弯及油污和附着物;
②安全钢丝绳应单独设置,型号规格应与工作钢丝绳一致;
③吊篮运行时安全钢丝绳应张紧悬垂;
④电焊作业时应对钢丝绳采取保护措施。
5)安装作业
①吊篮平台的组装长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和规范要求;
②吊篮的构配件应为同一厂家的产品。
6)升降作业
①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操作吊篮升降;
②吊篮内的作业人员不应超过 2 人;
③吊篮内作业人员应将安全带用安全锁扣正确挂置在独立设置的专用安全绳上;
⑤作业人员应从地面进出吊篮。
2、高处作业吊篮一般项目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交底与验收
①吊篮安装完毕,应按规范要求进行验收,验收表应由责任人签字确认;
②班前、班后应按规定对吊篮进行检查;
③吊篮安装、使用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文字记录。
2)安全防护
①吊篮平台周边的防护栏杆、挡脚板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②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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