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固体废物管理
作
业
指
导
书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编制单位:浙江二建甘肃分公司银滩雅苑项目部
编制日期:2011年8月9日
目 录
1、目的
2、适用范围
3、编制依据
4、职责
5、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和管理
1 目的
1.1为了确保工程建设中的废弃物的处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尽可能将生产和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所造成的污染降至最低限度,保障人体健康。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2 适用范围
2.1适用于本工程生产和生活中产生的废弃物的处置和管理。
3 编制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标准管理办法
3.2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QESH)综合管理手册和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QESH)管理体系文件
4 职责
4.1 工程科负责施工现场区域内的废弃物管理;
4.2 办公室负责项目部生活、办公废弃物管理;
4.3 质安科负责监督检查本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
5 固体废弃物处置和管理
5.1 固体废弃物分为危险固体废弃物与一般固体废弃物。
5.1.1 危险固体废弃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的废弃物。在电厂建设过程中主要有油类(如废弃油桶、油漆工具及其它化学材料用具、容器等)、矿物油类(如废润滑油、机油桶;含油抹布、维丝、木屑)、废旧电池、日光灯、胶卷、废旧电脑、废硒鼓、废磁盘、打印/复印废墨盒、废色带、废复写纸、化学危险品容器、电气安装调试产生含PCBS废电容器及废绝缘油等。
5.1.2 一般固体废物:建筑垃圾、设备开关箱产生的包装废料、保温材料焊条焊头、生活垃圾。
5.2 废弃物的处置应依据综合利用、保护环境的原则,可回收利用的要尽量回收,不得利用的要及时清理,不得任意丢弃,无害废弃物应指定专人负责集中烧毁;有害废弃物应收入仓库,待落实好回收单位一次性回收。
5.3 工程科应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施工废弃物的处理情况。
5.3.1在施工现场进行合理的施工总平布置,设置一定面积的临时堆场,临时堆场总体上可分成二部分,一部分放置可回填利用的土方,另一部分放置最终需丢弃的其它泥土及无法再利用的建筑垃圾等。
5.4 视实际情况将无法再利用的泥土及其它垃圾等及时运至由当地政府及环保部门批准的最终堆场内。
5.5 生活、办公废弃物
5.5.1 固体废弃物品的管理
5.5.2办公用废弃物应按照是否可再生分类放置,可再生废弃物统一收集,定期送到回收地点,实现其循环利用价值;对不可再生废弃物统一收集,合理处置。
5.5.3生活垃圾在制定地点堆放,联系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5.5.4 尽量减少纸张的使用量,努力做到无纸化办公。
3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