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CCCF
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认证技术规范
CNCA/CTS 0014-2010
自动寻的喷水灭火装置认证技术规范
Th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auto-scan water extinguishing equipments
2010-12-30发布 2010-12-30实施
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发布
前 言
本技术规范是自动寻的喷水灭火装置认证依据。
本技术规范由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单位: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张强、余威、刘程、张立胜、陆曦、陈映雄、孙宏、冯伟
自动寻的喷水灭火装置认证技术规范
1.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特定条件下使用的自动寻的喷水灭火装置的性能检测及产品认证。
灭火装置应用于不同场所的设计方案应通过相应试验确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135.3-20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3部分 水雾喷头
GB5135.6-2003 通用阀门
GB15631-2008 特种火灾探测器
GB12791-2006 点型紫外火焰探测器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自动寻的柱型射水灭火装置
自动探测着火部位,喷射柱状水流灭火的装置,由探测组件、水炮、传动机构及电磁阀组等组成。
3.2
自动寻的扇型射水灭火装置
自动探测着火部位,喷射扇形水流灭火的装置,由探测组件、水喷嘴、传动机构及电磁阀组等组成。
3.3
自动寻的洒水型灭火装置
自动探测着火部位,喷洒水灭火的装置,由探测组件、雨淋喷头及电磁阀组等组成。
4.型号规格
灭火装置型号标记应符合以下规定:
ZT X —X
流量系数
喷射形式(Z:柱形喷射,S:扇形喷射,P:均匀喷洒)
自动寻的灭火装置
5.要求
5.1 外观与标志
5.1.1 灭火装置外观表面应光洁,不应有划痕、龟裂、凹陷、凸痘、毛刺等缺陷。金属零件不应有锈斑、腐蚀、污渍、泛盐等现象。
5.1.2 灭火装置的机械构件应完整,无松动、破损、卡死等现象。
5.1.3 在灭火装置的明显位置应设置永久性标志,标志应正确、清晰,内容应至少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和商标、厂名、生产日期等。
5.2 性能参数
灭火装置的性能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灭火装置的基本性能参数
参 数
柱型射水灭火装置
洒水型灭火装置
扇型射水灭火装置
工作压力范围
/MPa
0.6~1.0
0.25~1.0
0.25~1.0
最小工作流量
/(L/s)
5
5
5
最小保护半径
/m
20
5
8
最大寻的时间
/s
60
30
30
5.3流量系数
把灭火装置固定在安装架上,在试验管路上安装流量计和精密压力表。
启动水泵使灭火装置喷水,测量最大工作压力、额定工作压力和最小工作压力下的流量。每个装置流量系数K 的任一测量值和平均值均不应超过生产商公布值的±10%。
5.4 探测性能
将一套灭火装置安装在最大安装高度,在保护半径处放置一个钢制油盘,油盘直径:400mm,油盘高度:100mm,加入工业乙醇1.6L,点燃油盘火以诱发装置启动,试验时风速应不大于2m/s,试验压力为额定工作压力,灭火装置应能够及时启动喷水工作,寻的时间应符合表1的要求。
5.5 洒水均匀性
将4只洒水型灭火装置按正方形安装在最小安装高度的位置;灭火装置间距为保护半径的倍,以4只灭火装置地面投影为中心,在4只装置所围成的正方形内将集水盒按“米”字型布置,集水盒的边长为500mm,深度不小于400mm,集水盒间距不大于500mm。启动水泵,试验压力为额定工作压力,连续洒水3min,停止喷水,测量各集水盒内的集水量并计算洒水密度。
装置的平均洒水密度按公式(1)计算:
ρ平均=Q/D2 (1)
式中:ρ平均-平均洒水密度,mm/min;
Q-单只灭火装置在额定工作压力下的流量,L/min;
D-装置安装间距,m。
低于平均洒水密度50%的集水盒数应小于集水盒总数的10%。
5.6 喷洒精度
5.6.1 扇型射水灭火装置
将一套灭火装置安装在最大安装高度的位置,以灭火装置与保护半径上的任意一点之间的连线在地面上的投影做一条标志线,在保护半径处放置一个钢制油盘,油盘直径:400mm,油盘高度:100mm,加入工业乙醇1.6L,点燃油盘火以诱发装置启动,试验时风速应不大于2m/s,试验压力为额定工作压力。灭火装置应能够对准火源射水,喷射水流应能覆盖油盘,最远射水点应不超过试验火源1m。射水过程中在地面上形成的主射水线应均匀,应不超出地面标志线两侧300mm。
5.6.2 柱型射水灭火装置
将一套灭火装置安装在最大安装高度的位置,在保护半径处放置一个钢制油盘,油盘直径:400mm,油盘高度:100mm,加入工业乙醇1.6L,点燃油盘火以诱发装置启动,试验压力为额定工作压力,试验时风速应不大于2m/s。灭火装置应能对准火源射水,喷射水流应能覆盖油盘,射流覆盖区域应不超过以油盘中心为圆心,直径为1.2m的圆形区域。
5.7 射水强度
将一套柱型射水灭火装置安装在最大安装高度的位置,在保护半径处放置一个直径为1200mm集水桶,集水桶高度不小于1000mm,试验压力为额定工作压力,试验时风速应不大于2m/s,调节装置对准集水桶位置,开启装置射水,射水时间3min。试验后,集水桶的集水量不小于总射水量的75%。
5.8 水压密封与强度性能
5.8.1 将柱形和扇形射水灭火装置的水路总成固定在试验架上,封闭出水口,施加1.5倍最大工作压力的水压,保持3min。装置在试验过程中应无渗漏。
5.8.2 将柱形和扇形射水灭火装置的水路总成固定在试验架上,封闭出水口,施加3倍最大工作压力的水压,保持3min。装置在试验过程中应无变形或损坏。
5.9 耐腐蚀性能
装置的耐氨应力腐蚀性能、耐盐雾腐蚀性能应符合GB5135.3-2003 中第5.8.1、5.10条的要求。
5.10 耐气候环境性能
装置应符合GB15631-2008 中第4.1.7条规定的要求。
5.11 耐机械环境性能
装置应符合GB15631-2008 中第4.1.8条规定的要求。
5.12 电磁兼容
装置应符合GB15631-2008 中第4.1.9条规定的要求。
5.13 环境光线干扰性能
装置应符合GB15631-2008 中第4.2.6条规定的要求。
5.14 工作可靠性
5.14.1柱形和扇形射水灭火装置
5.14.1.1将一只灭火装置安装在最大安装高度,在最大保护半径处,用直径为400mm,工业乙醇油盘火诱发装置启动寻的动作并对准目标射水,试验压力为最大工作压力。试验共进行10次,每次间隔不少于2min。
5.14.1.2将一只灭火装置固定在试验管路上,通电并使灭火装置不停顿的水平回转,试验压力为最大工作压力,观察水平回转角度和转动的平稳性。装置应准确定位、启动动作可靠,无故障。装置应转动灵活,水平回转角应不小于360°。
5.14.2 洒水型灭火装置
将灭火装置安装在最大安装高度,用直径为400mm,工业乙醇油盘火诱发装置启动喷水,试验压力为最大工作压力。试验共进行10次, 每次喷洒时间不少于30s。每次间隔不少于2min,最后一次连续喷水2min。装置应准确定位、启动动作可靠,无故障,连续喷洒稳定。
5.15 灭火性能
5.15.1 试验火模型
试验火模型由木垛和正方形钢质引燃油盘构成,引燃油盘的尺寸为:400mm×400mm×100mm,支架高度为250mm±10 mm;
木条应经过干燥处理,其含水率保持在10%~14%;木条的横截面为正方形,边长为40mm±1mm,长度为500mm±10mm;木条分层堆放,上下层木条成直角排列,共72根木条,共12层,每层6根,每层的木条应间隔均匀,固定牢固。引燃采用1.0L 93#车用汽油。
5.15.2 试验条件
灭火试验应在室内进行,试验室应有足够的空间,通风条件满足木垛自由燃烧的要求。
5.15.3 柱形和扇形射水灭火装置试验步骤
灭火装置安装在最大安装高度,通电使其处于监视状态;试验火模型放置在灭火装置的最大保护半径处地面上,在引燃油盘内倒入深度为60mm~70mm的清水,再加入汽油,木垛放在引燃油盘上方支架上;
遮住灭火装置上的探测传感器使灭火装置处于非寻的状态;
点燃汽油。当汽油烧尽,再继续让木垛自由燃烧2min.预燃结束,恢复灭火装置的寻的状态进行自动寻的,开启阀门、启动水泵,进行喷水灭火,启动计时,试验压力为最低工作压力,记录开始寻的到确定火源,开始喷射的时间,即寻的时间。观察木垛燃烧情况。
启动喷水,6min内木垛明火应熄灭。
5.15.4 洒水型灭火装置试验步骤
灭火装置安装在最大安装高度,将4个灭火装置的喷头按正方形布置,装置间距为最大保护半径的倍,每个灭火装置都由一个独立电磁阀进行控制;
将试验模型放置在喷头布局正方形对角线交叉点的地面投影处,在引燃油盘内倒入深度为60mm~70mm的清水,加入汽油,将引燃油盘放在木垛的正下方;
点燃汽油。当汽油烧尽,再继续让木垛自由燃烧2min,预燃结束,人工开启电磁阀、启动水泵,让4个灭火装置同时进行喷水灭火。
启动喷水,6min内木垛明火应熄灭。
5.16 标准器件
5.16.1 电磁阀组应符合GB5135.6-2003中的规定。
5.16.2 特种火灾探测器应符合GB15631-2008中的规定。
5.16.3 点型紫外火焰探测器应符合GB12791-2006中的规定。
5.16.4 其他标准器件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6检验规则
6.1抽样
6.1.1 抽样方式
所有样品均在工厂生产的合格品中随机抽取。
6.1.2 抽样基数
每种规格产品的抽样基数不少于样品数量的2倍。
6.1.3样品数量
由生产单位合理确定主型产品,产品认证单元划分参见附录A,样品数量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6.2 判定准则
装置试验项目全部合格,该产品为合格。出现A类项目不合格,则该产品为不合格。B类项目不合格数大于等于2,该产品为不合格,产品判定准则见表2。
表2 自动寻的喷水灭火装置检验项目及判定准则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分类
不合格分类
型式试验
例行检验
确认检验
A类
B类
1
外观与标志
★
★
—
—
★
2
性能参数
★
—
★
★
—
3
流量系数
★
—
★
★
—
4
探测性能
★
★
—
★
—
5
洒水均匀性
★
—
★
★
—
6
喷洒精度
★
—
★
★
—
7
射水强度
★
—
★
★
—
8
水压密封与强度性能
★
★a
—
★
—
9
耐腐蚀性能
★
—
★
—
★
10
耐气候环境性能
★
—
★
★
—
11
耐机械环境性能
★
—
★
—
★
12
电磁兼容
★
—
—
★
—
13
环境光线干扰性能
★
-
★
★
—
14
工作可靠性
★
—
★
★
—
15
灭火性能
★
—
—
★
—
16
标准器件
★
—
—
★
—
a 指水压密封。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自动寻的喷水灭火装置产品认证单元划分、型式试验项目及样品数量
A.1单元划分
自动寻的喷水灭火装置产品单元划分符合表A.1的规定。
表A.1 产品认证单元划分
序号
产 品 名 称
单 元 划 分 原 则
1
自动寻的喷水灭火装置
1.分型产品可与其主型产品作为一个申请单元;
2. 灭火装置的探测形式不同不能作为一个申请单元;
3. 灭火装置的结构不同不能作为一个申请单元;
4. 灭火装置材料不同不能作为一个申请单元;
A.2型式试验项目
A.2.1主型产品
主型产品检验项目为《自动寻的喷水灭火装置认证技术规范》中5. 1至5.14的全部适用项目。
A.2.2分型产品
分型产品检验项目为《自动寻的喷水灭火装置认证技术规范》中5.1、5.2、5.3、5.4、5.5、5.12、5.13、5.14的适用项目。
A.3 型式试验样品数量
自动寻的喷水灭火装置型式试验样品数量应符合表A.2的规定。
表A.2 认证送检数量
产品名称
主型产品
数量/套
分型产品
数量/套
公布值
备注
自动寻的柱型射水灭火装置
6
4
1.最大、额定、最小工作压力
2.流量系数
3.保护半径
4.最大、最小安装高度
自动寻的扇型射水灭火装置
6
4
1.最大、额定、最小工作压力
2.流量系数
3.保护半径
4.最大、最小安装高度
自动寻的洒水型灭火装置
20
10
1.最大、额定、最小工作压力
2.流量系数
3.保护半径
4.最大、最小安装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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