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第一部分 安全管理
序号
评价项目
标准分
查证方法
扣分条款
扣分标准
扣分
查评依据
备注
安全管理
1200
1
安全目标
40
查阅企业制定的安全目标、保证措施、安全工作计划文件和实施情况记录,查阅企业签订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文本,抽查4个部门(车间)和4个班组
① 企业未制定年度安全目标、保证措施、安全工作计划
40
《中国华电集团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华电生制〔2011〕113号)第11、12条
未以红头文件下发视为未制定
② 企业制定的保证措施无针对性和可操 作性
5/项
③ 企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未结合安全目标和保证措施制定
10
④ 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未下发到部门(车间)、班组
2/部门或班组
⑤ 企业制定的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无具体的实施资料
2/项
⑥ 企业、部门(车间)、班组、个人的安全目标不符合四级控制的要求
1/项
⑦ 部门(车间)或班组未制定年度安全目标及保证措施或安全目标及保证措施未履行编、审、批手续
2/部门或班组
⑧ 部门(车间)或班组制定的保证措施无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1/部门
⑨ 部门(车间)未根据企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结合本部门(车间)安全目标保证措施制定本部门(车间)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安全工作计划未履行编、审、批手续
1/部门
⑩ 班组未根据部门(车间)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结合本班组安全目标保证措施制定本班组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或安全工作计划未经过编、审、批手续
1/班组
⑪ 部门(车间)或班组制定的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没有具体的实施资料
1/项
⑫ 目标未实现评价年度内企业安全
5/项
2
安全生产责任制
140
2.1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40
查阅企业责任制文本
① 企业未制定各部门(车间)、各岗位安全职责
40
1.《中国华电集团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华电生制〔2011〕113号)第13~20、57、58条
2.《中国华电集团电力生产安全工作奖惩管理办法(A版)》第2、3、6、14、37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
4.《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5.《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电监会令第2号)第九条
6.《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第二条
② 任一部门(车间)、岗位人员无明确的安全职责
2/岗位(部门)
③ 企业未与部门(车间)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5/部门
④ 企业与部门(车间)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没有明确双方责任及奖惩兑现办法
5
⑤ 部门(车间)未与班组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5/班组
⑥ 部门(车间)与班组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未明确双方责任及奖惩兑现办法
5
⑦ 班组未与职工个人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5/人
⑧ 班组与个人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未明确双方责任及奖惩兑现办法
5
⑨ 企业、部门(车间)、班组未按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规定兑现奖惩
2/部门或班组
2.2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100
2.2.1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30
查阅安全文件,查阅安全例会记录,查阅“两措”计划
① 未批阅处上级安全文件
5/次
1.《中国华电集团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华电生制〔2011〕113号)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② 职代会资料中无安全工作总结和任务的内容
5/次
③ 未主持召开年度安全工作会议和月度安全分析例会
5/次
④ 未定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5/次
⑤ 未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的落实
5
⑥ 未配备合格的安全监督人员
10
⑦ 安全监督人员的岗级低于同等生产技术人员
5/人
2.2.2
部门(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20
查阅安全文件,查阅安全分析会记录,查阅“两措”计划,查阅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查阅安全大检查及不安全事件资料
① 未阅处上级安全文件,未按照上级批阅组织贯彻落实或无落实的支持性材料
5/次
1.《中国华电集团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华电生制〔2011〕113号)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② 未主持召开本部门(车间)月度安全分析例会
10/月
③ 车间领导未组织制定本部门(车间)“两措”计划,并落实厂部(公司)下发的“两措”计划
2/天
④ 未按规定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并对班组安全活动情况提出意见
2/次
⑤ 对危险性较大的工作,未组织制定“安全措施、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并落实工作
2/次
⑥ 未组织制定本部门(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次
⑦ 本部门(车间)发生的不安全事件未做到“四不放过”,或未组织吸取其他单位不安全事件的经验教训
2/次
⑧ 抽查车间安全第一责任者不清楚自己的岗位安全职责
2/人
⑨ 未组织开展和检查本部门(车间)危险点分析和防范措施的制定、落实工作
2/次
2.2.3
班组长
20
至少抽查5个(5个及以下全查)班组日志,查阅危险点分析记录,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查阅安全大检查资料,抽查考问5名班组长
① 未按照规定组织召开班前会、班后会
2/次
《中国华电集团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华电生制〔2011〕113号)
② 班前会未进行“交清工作任务,交清安全措施”的“两交清”工作,班后会未对当日工作和安全情况进行小结
2/次
③ 未组织开展危险点分析和防范措施的制定、落实工作
2/次
④ 危险点分析不认真、防范措施未落实
2/次
⑤ 未主持召开安全日活动
2/次
⑥ 抽查班组长不清楚自己的岗位安全 职责
2/人
2.2.4
生产副职(总工程师)
30
查阅有关文件、规程
① 未审批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以及单独巡视高压设备人员名单
10
《中国华电集团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华电生制〔2011〕113号)
② 未及时组织本企业负责的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5/次
③ 未组织制定“两措”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5/次
④ 未及时组织制定或修订运行规程、检修规程等安全生产规程制度
10
⑤ 每月未做到至少参加一个班组的安全 活动
5/次
3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80
3.1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生产技术部门,运行、检修部门等)
30
查阅有关文件、制度和记录
① 未按照上级要求制定、落实“两措”计划,并按季度进行总结
10
《中国华电集团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华电生制〔2011〕113号)第二十六、三十六~三十八条
② 未及时组织设备异常运行、隐患的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5/次
③ 未组织、参与不安全事件调查,未组织防范措施的落实或没有相关记录
5/次
④ 未及时组织制定、修订运行、检修规程和生产管理制度
5/次
⑤ 对危险性较大的工作未制定保证安全的措施或措施不完善
5/次
⑥ 未对“两票”进行抽查、统计、分析、考核或没有相关记录
5/月专业
⑦ 未按照上级公司要求开展反事故措施、事故通报防范措施的制定、落实工作
5/次
3.2
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50
3.2.1
安全监督机构
20
查阅有关文件、记录
① 企业未设立独立的安全监督部门
10
1.《中国华电集团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华电生制〔2011〕113号)第二十一~二十八、三十九~四十二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九~二十一条
3.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09)第七~十一条
4.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安全监督规定》(中国华电生制〔2006〕1152号)第九~十八条
② 企业安全监督部门未由行政正职主管
10
③ 专职安全监督人员的数量、素质和工作装备不满足现场需要
5/项
④ 主要生产部门(车间)未配专职安监人员,其他部门(车间)未配兼职安全监督人员
10/车间
⑤ 生产班组未配专(兼)职安全员
5/班组
⑥ 未建立三级安全网或安全网人员不符合要求
10
⑦ 安全监督人员未经过上级或地方政府组织的培训,未持证上岗
5/人
3.2.2
安全监督工作
30
查阅有关文件、制度和记录
① 未组织编制“安措”计划
10
1.《中国华电集团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华电生制〔2011〕113号)
2. 《中国华电集团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华电生制〔2010〕611号)
3.《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A版)》
4.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使用规定(试行)》(中国华电生制〔2008〕1613号)
② 未对“安措”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按季度进行总结
5
③ 未参与“反措”计划的编制审查
5
④ 部门(车间)安全监督人员未每月对100%的班组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并提出评价和改进意见
5/次
⑤ 未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不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处理,或未按照上级公司要求开展事故经验教训吸取工作
10/次
⑥ 未每月对“两票”进行抽查、考核
5/月
⑦ 未按要求组织开展季节性、重要节日、专项等安全大检查活动
5/项
⑧ 未监督安全检查活动的闭环管理工作
3/项
⑨ 未组织开展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以及单独巡视高压设备人员资格公布工作
5
⑩ 未对安全工器具、起重机具、登高用具、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测、试验工作进行重点监督或无记录(漏检数量超过该项器具的30%)
2/项
⑪ 未对安全工器具的购置、发放、使用、报废进行监督检查(不符合项超过总数的20%)
3/次
4
规程制度
50
查阅企业提供的安全文件和班组存放文件情况
① 企业未根据上级安全生产文件要求及时制定并发布本企业的管理制度
3/项
《中国华电集团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华电生制〔2011〕113号)第二十九~三十五条
② 企业未每年公布有效的规程制度清单
5
正式文件
③ 各部门、各岗位配备的规程、制度不全,实际配备与清单(企业每年公布的有效的规程制度清单)不符
2/项
④ 现场存放失效的安全法律、法规、文件、规程、制度
1/项
⑤ 未按照要求每年对现场规程进行复查(补充)修订,并书面通知有关人员(不需修订的也应出具经复查人、批准人签名的“可继续执行”的书面文件,并书面通知有关人员)
5
⑥ 未每隔3~5年对现场规程进行一次全面修订
15
⑦ 规程、制度的补充修订未履行编、审批手续
5/份
⑧ 规章制度中有不符合上级规定或相互矛盾的条款
1/处
5
两票三制
80
查阅制度文本,抽查2个车间、4个班组
① 企业未按上级文件要求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两票”实施细则(办法)
50
1.《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使用规定(试行)》(中国华电生制〔2008〕1613号)第一章
2.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试行))》中国华电生制〔2010〕611号)第3.2~3.9条
② 企业制定的“两票”实施细则(办法)有不符合上级要求的内容
5/处
③ 企业未制定设备定期轮换、交接班、巡回检查制度(简称“三制”)
40
④ 企业未制定危险点分析制度
30
⑤ 未进行危险点分析和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或危险点分析不全面、措施不完善
5/份
⑥ 工作票、操作票填写不规范、错误,或电子票回填不及时
5/份
⑦ “两票”中的措施未落实
10/项
⑧ “两票”保存时间少于6个月
5
⑨ 存在没有资格人员办理工作票现象
20/次
⑩ 存在无票作业现象
40/次
⑪ 行文公布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未进行安全规程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
10/人
⑫ 制定的设备定期轮换、交接班、巡回检查制度未执行或执行不严,特殊情况未进行时不执行规定
20/次
⑬ 设备定期轮换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执行无记录或记录不及时
3/份
⑭ 未行文公布单独巡视高压设备人员
10
⑮ 单独巡视高压设备人员未经培训合格
3/人
6
应急管理
30
查阅制定的应急预案文本和定期演练、培训计划等有关记录
① 企业未制定应急管理制度
10
1.《中国华电集团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华电生制〔2011〕113号)第十五章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经营预案编制导则》AQ9002-2006第4条
3.《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4、5条
4.《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5~10条
5.《电力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试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3、4条
6.《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导则(试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5~10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33、36、45、47、50、68~77条
② 应急预案不全面,缺少综合、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人身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环境事故、网络与信息、重大危险源、危化品、供热、黑启动等预案,没有按照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中的目录编制
5/种
③ 应急预案内容不符合规定和现场实际情况
5/种
④ 未对应急预案进行定期培训、演练,未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
5/种
⑤ 企业未根据国家、上级要求和演练情况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5/种
⑥ 应急物资、设备没有做到专项管理和专项使用
5
⑦ 应急物资、设备未建立台账,缺少使用情况记录和试验记录,存在未按规定使用现象
5/种
⑧ 应急物资及设备账、卡、物不相符
5/项
7
反违章管理
50
查阅资料
① 企业未制定反违章管理办法(含处罚规定)并成立反违章组织机构
30
1.《中国华电集团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华电生制〔2011〕113号)第十一章
2.《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反违章管理指导意见》(中国华电生制〔2005〕512号)第一章
② 企业制定的反违章管理办法不符合上级公司的有关要求
2/项
③ 未建立企业、部门(车间)、班组三级违章档案
8
④ 三级违章档案记录不全
1/人
⑤ 企业、部门(车间)、班组未按要求定期开展装置性违章检查
5/次
⑥ 发生违章,未进行通报(曝光)
5/次
⑦ 发生违章,未分析违章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5/次
⑧ 防范措施未落实
5/项
⑨ 违章责任人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人
⑩ 未对违章责任人进行教育、培训
5/人
现场检查
① 现场检查发现违章
5/处
② 未按上级反违章工作要求开展相应活动
5/次
8
外包工程、租赁、临时 用工及外来人员管理
80
检查工程项目合同,查阅资质审查资料
① 企业未制定发(承)包工程、劳务派遣工、其他形式用工及外来人员管理制度或制度不符合上级要求
15或2/处
1.《中国华电集团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华电生制〔2011〕113号)第十一章
2.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发(承)包和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试行)》(中国华电生制〔2007〕1213号)第一章
3.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试行))》中国华电生制〔2010〕611号)第2.1.6~2.1.8条
② 未对承包队伍、租赁公司、劳务派遣公司进行资质审查,或存在资质不合格队伍施工现象
20/次
③ 工程开工前没有对承包队伍、租赁公司、劳务派遣公司,以及售后服务、厂家技术指导、安装调试、试验人员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和技术交底或培训、交底没有记录
20/次
④ 发(承)包工程项目、租赁项目未签订安全协议
40/次
⑤ 未签订正式的工程、劳务承包商务合同
10/次
⑥ 有危险性的生产区域和工程项目,未制定专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未对承包方进行专项的安全技术交底
20/次
⑦ 对承包方及其有关人员,未建立其施工简历,登记施工人员有关简况,如文化程度、体检证明、安全考试成绩、违规记录等
5/次
⑧ 工程项目的承包方存在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无资质、假冒资质和借用资质施工现象
20/次
⑨ 安全交底存在代签名现象,安全培训考试存在代答试卷和阅卷不认真现象
5/人
⑩ 承包队伍施工人员未经安全、技术培训上岗
20/人
⑪ 劳务派遣工及外来人员从事有危险的工作无监护人
20/次
⑫ 承包队伍施工人员、劳务派遣工及外来人员未持证或佩戴标志上岗
5/人
⑬ 劳务派遣工及外来人员日常安全管理、培训教育未与正式员工同等对待,如参加班会、安全活动等
5/人
⑭ 发(承)包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未执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缴费额执行合同规定)
5/次
9
安全例行工作
310
9.1
安全检查
120
查阅有个文件和记录
① 企业未按要求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
20/次
《中国华电集团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华电生制〔2011〕113号)第八章
② 安全大检查未按要求落实班组自查、部门(车间)复查、厂部抽查的要求或检查无记录
10/次或20项
③ 企业、部门(车间)、班组未按要求逐级制定检查计划、检查表、检查卡,并经过审批
50
④ 制定的安全检查计划、检查表、检查卡不符合企业、部门(车间)、班组实际情况
5/项
⑤ 工作中未按检查表、检查卡逐项落实检查工作
5/项
⑥ 企业、部门(车间)未按要求逐级制定安全大检查整改措施、计划
10/次
⑦ 整改措施计划未实现闭环管理
5/项
⑧ 安全大检查无总结
5/次
9.2
安全例会
50
查阅制度、记录
① 未制定安全生产分析会相关制度
20
《中国华电集团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华电生制〔2011〕113号)第八章
② 企业、部门(车间)未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分析会
5/月
③ 安全生产分析会未形成会议纪要(记录),会议纪要未下发到部门(车间)、班组贯彻落实
5/次
④ 安全生产分析会部署的工作未闭环
5/项
⑤ 安全分析会议未实行签到制度或制度执行不严格
10/次或1/人
9.3
安全监督网例会
30
查阅例会记录
① 未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网例会
5/次
《中国华电集团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华电生制〔2011〕113号)第八章
② 安全网例会无记录
③ 会议未按规定签到
1/人5/次
9.4
班组安全活动
70
查阅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抽查4车间,6个班组
① 班组安全活动不能保证每周或每个轮 值2h
5/次
《中国华电集团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华电生制〔2011〕113号)第八章
② 企业、部门(车间)未提前布置安全活动内容
5/次
③ 班组安全活动内容不符合要求或记录不规范
5/次
④ 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5/人次
⑤ 部门(车间)领导未按规定抽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并提出评价意见和要求
5/次
⑥ 安全活动未实行签到制度,或签字不及时或存在代签名现象,或者未参加学习人员没有补学记录
10或5/人次
9.5
月报简报
40
查阅月报、简报
① 未做到每月编制、下发一期安全情况 简报
5/月
《中国华电集团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华电生制〔2011〕113号)第八章
② 未及时对上级的安全快报、通报、季报、月报、周报、简报等进行组织学习
5/次
③ 未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出日常报表和不安全情况汇报
5/次
④ 部门(车间)、班组未组织学习安全周报、简报、通报或没有学习记录
5/次
10
重大危险源管理
30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① 企业未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或制定的管理制度不符合上级要求
10或1/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8、30~33、56、83、85条
2.《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协调字〔2005〕125号)第1~24条
3.《危险危害因素辨识(OHSAS18000)》第4、10、15~25、34~36、47、48、51条
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5.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9)第4条
6. 《中国华电集团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华电生制〔2011〕113号)第十四章
② 未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
2/项
③ 企业未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5/处
④ 未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且未按要求向政府和上级备案
2/项
⑤ 未对重大危险源制订预控措施,或者措施未落实
2/项
⑥ 未对员工进行重大危险源知识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1/人
11
反事故错事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简称“两措”计划)
40
查阅“两措”计划、大小修和月度工作计划
① “两措”计划未履行编、审批手续
20
《中国华电集团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华电生制〔2011〕113号)第六章
② “两措”计划未列入大修、技改工程计划,未做到资金、人力、设备材料三落实(“两措计划”项目已列入批准的检修等可执行计划,物资等相关部门已作出工作部署,即认为三落实)
2/项
③ “两措”计划未分解列入月度工作计划中落实
2/项
④ 未按季对“两措”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统计、总结
5/次
⑤ “两措”计划项目完成率不足100%,未按计划实施的项目无审批手续
2/项
⑥ “两措”计划项目完成后无情况反馈和验收签字记录,缺少效果评价
2/项
⑦ “反措”计划未从改善设备、系统可靠性、消除重大设备缺陷、防止设备事故、环境事故等方面编制,项目内容不具体,无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5
⑧ “安措”计划未从改进管理方法、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等方面编制,项目内容不具体,无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5
12
安全教育培训
100
12.1
培训计划和实施
30
查阅企业、车间、班组培训文件、计划文本和分解修订资料
① 企业、部门(车间)、班组未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10
《中国华电集团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华电生制〔2011〕113号)第七章
② 年度培训计划未按月进行分解并实施
5/项
③ 每年未至少进行1次现场急救、消防 培训
5/项
④ 存在未阅卷或阅卷不认真现象
1/份
⑤ 未按上级要求开展相应培训工作
5/次
⑥ 未按要求参加上级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活动
10/次
⑦ 培训活动无记录
5/次
⑧ 培训活动未签到
1/人
⑨ 年度培训未总结
5/次
12.2
新员工入厂教育
20
查阅新员工入厂教育的有关培训计划、考试资料
① 新员工入厂(含实习人员、代培人员、劳务派遣工)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培训合格
5/人
《中国华电集团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华电生制〔2011〕113号)第七章
② 三级安全教育执行不严格,阅卷不认真或未阅卷
5/人
12.3
员工上岗培训
20
抽查2个检修部门(车间)、1个运行部门(车间)新员工上岗的培训计划、考试资料
① 运行、检修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合格即上岗
5/人
1.《中国华电集团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华电生制〔2011〕113号)第七章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第三十八、三十九条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总局令第30号)
②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取得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合格证书
5/人
③ 集控运行人员未按规定取得仿真机操作合格证书
5/人
④ 工作人员各类操作证书、资格证书存在超期现象
3/人
⑤ 企业、部门(车间)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清册
3/人
12.4
在岗生产人员培训
30
抽查2个检修部门(车间)、1个运行部门(车间)有关的培训计划和考试资料,抽查4个班组现场考问、技术问答、反事故演习、事故预想等现场培训情况,并进行现场考问
① 班组未组织开展现场考问、技术问答、反事故演习、事故预想等现场培训活动
15
《中国华电集团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华电生制〔2011〕113号)第七章
② 在岗生产人员未按规定接受现场考问、技术问答、反事故演习、事故预想等现场培训
5/人
③ 现场考问、技术问答中无安全方面的内容
5/项
④ 离开工作岗位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运行人员重新上岗前未经跟班实习和安全考试合格,离开工作岗位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检修维护人员重新上岗前未经安全考试合格
5/人
⑤ 生产人员调换岗位未经适应新岗位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试合格
5/人
⑥ 抽查生产人员未掌握触电现场急救方法、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2/人
⑦ 工作人员在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前未经过相关培训合格
2/人
对照事故通报、违章通报抽查
⑧ 事故责任者、违章者再次上岗前未进行规程制度培训、现场实习和考试合格
5/人
查阅有关的培训计划和考试资料
⑨ 新聘任的生产领导人员未经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程制度和岗位安全职责的学习考试
5/人
13
安全生产考核与奖励
30
查阅有关制度、记录
① 企业未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办法,或办法不符合上级要求
20或2/处
1.《中国华电集团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华电生制〔2011〕113号)第十九章
2.《中国华电集团电力生产安全工作奖惩管理办法(A版)》第一章
② 部门(车间)未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办法,或办法不符合上级要求
10或2/处
14
30
查阅当年发生的各类不安全事件,检查“四不放过”落实情况
① 未对不安全事件原因进行分析
10/次
1.《中国华电集团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华电生制〔2011〕113号)第十八章
2.《中国华电集团电力安全事故调查规程(试行)》(中国华电生制〔2010〕576号)第一~四条
② 原因分析不清楚
5/次
③ 未对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5/次
④ 未根据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
10/次
⑤ 整改措施未落实
10/项
⑥ 未对责任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教育
10/次
⑦ 不安全事件“四不放过”资料不齐全
3/次
15
安全性评价
80
查阅有关安全性评价文件、资料
① 企业未每年开展一次自查评工作
20
1.《中国华电集团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华电生制〔2011〕113号)第六十四条
2.《中国华电集团发电企业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规定》(中国华电生制〔2004〕460号)第二、三、五~十三、三十二条
② 查评工作存在漏项现象
5/项
③ 未对查评发现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
5/项
④ 未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和预防 措施
5/项
⑤ 未把预防措施列入整改计划或“两措”计划
2/项
⑥ 查评结束后未写出各专业和总体书面查评报告
5
⑦ 整改计划完成率:一般问题不足100%,涉及设备改造的重大问题不足80%
10
⑧ 对未完成的重大问题未采取防止扩大的措施
10/项
⑨ 未按时实施的整改项目无审批手续
5/项
⑩ 整改项目完成后无情况反馈和验收签字记录
5/项
16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30
查阅资料
① 企业未按上级要求组织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工作
10
1.《关于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10〕5号)第一、二条
2.《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AQ/T9004-2008)第5、6条
3. 《中国华电集团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华电生制〔2011〕113号)第七十三~七十六条
4.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发电)创建活动验收标准》(中国华电生制〔2010〕507号)第一、二条
5.《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第4、5条
② 企业未制定安全文化实施方案
10
③ 制定的安全文化实施方案不符合上级要求
2/处
④ 无执行实施方案的资料
5/项
⑤ 部门(车间)、班组未按照要求开展 工作
5/项
第二部分 劳动安全和作业环境
序号
评价项目
标准分
查证方法
扣分条款
扣分标准
扣分
查评依据
备注
劳动安全和作业环境
900
1
劳动安全
670
1.1
电气安全
220
1.1.1
电气安全用具
60
1.1.1.1
电气安全用具购置
10
抽查1个部门电气安全用具的产品许可证、出厂试验合格证、产品鉴定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电气安全用具无“三证一书”
5/件
2004年以后购置的必须有
1.1.1.2
绝缘操作杆、绝缘手套、绝缘靴、验电器
15
检查运行和检修各2个班组,按照清册全数查评
① 班组、现场无清册(台账)
5
1.《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A版)》第二十二~二十四、二十八~四十二条
2.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试行))》中国华电生制〔2010〕611号)第19.2条
3.《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GB 17622-2008)第5条
4.《足部防护电绝缘鞋条件》(GB 12011-2009)第3.1、4.2、7条
5.《电容型验电器》(DL 740-2000)第4、5条
6.《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电发〔2000〕589号)
7.《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 621-1997)第C.1、C.2条
8.《带电作业用便携式接地和接地短路装置》(DL/T 879-2004)第4、5条
② 清册(台账)与实际不符
2/件
③ 无试验合格证或超过有效期使用
5/件
④ 现场放置的工器具中有报废品
5/件
⑤ 验电器的自检功能不正常
2/件
⑥ 存放环境差,未做到定置管理
1/件
⑦ 绝缘手套漏气、有机械损伤、绝缘靴 老化现象
5/件
⑧ 绝缘杆绝缘部分表面有裂纹、破损或 污迹
5/件
⑨ 存在其他一般问题
1/处
1.1.1.3
携带型短路接地线
15
抽查运行部门及2个班组,检查现场接地线使用情况
① 班组、现场无清册
5
② 清册与实际不符
3/条
③ 无试验合格证、超有效期使用
5/条
④ 编号不齐全、不清晰,编号安装不牢固
2/条
⑤ 存放位置无编号,存放位置与编号不 对应
2/条
⑥ 使用中的接地线模拟图板标示、工作票(操作票)、装设地点三处编号不一致
5/条
⑦ 接地线绝缘部分表面有裂纹、破损
5/条
⑧ 现场使用接地线截面小于25mm2
5/条
⑨ 携带型接地线导线、线卡、连接部分不牢固、导线断股、螺丝松动
3/处
⑩ 存在其他一般问题
1/处
1.1.1.4
10
现场抽查拷问5名工作人员
① 被抽查人员未完全掌握使用方法
2/人
② 现场发现不按规定使用或使用方法不正确
2/处
1.1.1.5
10
抽查两个班组定期检查和试验记录
① 未制定定期检查和试验制度
5
② 检查试验无记录或记录不全
2/件
③ 未按规定进行试验或检查方法不正确
2/件
1.1.2
手持电动工具
40
1.1.2.1
手持电动工具(手电钻、手砂轮等)
20
抽查不同部门的4个班组,按照清册全数查评
① 班组无清册
5/班
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T3787-2006)第3~5条
2.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试行))》中国华电生制〔2010〕611号)第19.3~19.5条
3.《可移动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1部分 一般要求》(GB 13960.1-2008)第8.12.1.1条
② 清册与实际不符
2/处
③ 绝缘电阻不符合要求
5/台
④ 无试验记录(报告)或试验记录(报告)不正确
2/台
⑤ 无借用记录或记录不齐全
2/班
⑥ 机械防护部分不完整
5/台
⑦ 无规范的存放点或放置混乱
2/班
⑧ 保护接地(零)连接不正确、不牢固、不可靠
5/处
⑨ 电源线未使用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或护套软线。未按Ⅰ类工具有关要求单相设备采用三芯电缆,三相设备采用四芯电缆
3/台
⑩ 外壳及手柄有裂纹、破损,无手柄
3/台
⑪ 插头、电源线不完整、有破损
2/台
1.1.2.2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10
抽查2个部门、班组制度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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