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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论
1.1项目提出的背景
腐植酸类产品是发展生态农业和绿色食品的高科技产品之一,同时还具有十分广泛的用途。近几十年来,人类对粮食需求的急剧增长和对土地的掠夺性索取以及无节制的施用化肥,导致土地日益贫瘠,虽然农作物产量有所增加,但土质恶化,作物品质下降,化肥利用率降低,环境污染也日益严重。本项目产品腐植酸盐产品是采用风化煤制成的优良肥料,属天然有机活性物质,使用此类产品是减少污染、改良土壤、提高肥效、改善作物品质、增强作物抗病能力的重要措施之一。据专家预测,本世纪的农业化学品将是有机生物制剂与无机化肥并存时代。所以,开发腐植酸类产品是适应当今世界生态化农业可持续发展潮流的一项重大举措。
灵石县风化煤为当地优势资源,理论储量为5亿吨,现保有储量约3亿吨。利用风化煤生产腐植酸钠、腐植酸钾一方面既可以使资源利用最大化,也可为灵石经济发展起到带动作用。
山西广宇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煤炭资源加工利用、肥料研发、销售为主的民营股份制企业,成立于2013年,为充分利用灵石县风化煤中的优质腐植酸资源,贯彻山西省煤炭综合改革试验区的精神,以废弃煤—风化煤为原料拟建立一个服务于绿色工业、农业的腐植酸高技术企业。企业拟采用现代公司经营理念,打造我省首个现代化腐植酸企业。
灵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备案[2014]55号文对“灵石县腐植酸资源综合利用科技研发及产品销售中心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灵石县永吉大道东南侧,天翔钢材市场院内。西北侧为县城主干道永吉大道,隔永吉大道为延安村新区住宅小区,西南侧为北王中村居民区,东北侧为空地,东北侧260米处为灵石汽车站,东侧为延安村居民区。
本项目占地面积10800m2,建筑面积9150m2,建设内容包括科技研发楼、中试中心、产品销售中心、仓库及辅助用房,购置科技研发设备、质量检测设备、中试中心生产设备、信息化设备等,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热、供气、电气等基础设施。
1.2评价任务的由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于山西广宇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8月16日正式委托山西凯尔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赴现场实地踏勘,并详细调查项目所在区域的自然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了解项目周围居民、企事业单位等敏感因素相关信息,同时收集了灵石县总体规划和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资料,详细了解周边市政基础设施配套情况。根据调查结果,结合项目工程内容,进行了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开展了声环境现状监测及公众参与工作,征求了灵石县环保部门意见,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省、市各级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按照有关技术规范,编制完成《灵石县腐植酸资源综合利用科技研发及产品销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
2014年11月30日,灵石县环境保护技术评估中心在灵石县主持召开了由山西凯尔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灵石县腐植酸资源综合利用科技研发及产品销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查会,我单位根据技术审查意见对报告进行了认真修改和完善,现报请审批。
1.3 编制依据
1.3.1 任务依据
1、山西广宇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灵石县腐植酸资源综合利用科技研发及产品销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委托书, 2014年8月16日。
2、灵石县发展和改革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灵发改备案[2014]55号)对“灵石县腐植酸资源综合利用科技研发及产品销售中心项目”备案通知。
1.3.2 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9.1);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2005.4.1);
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
7、《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8.4.1);
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1);
9、《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3年2月29日;
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11.29);
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2008.10.1);
12、《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规定》(国发[2005]39号);
13、《山西省环境保护条例》(1997.7.30);
14、《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1996.9.3);
15、《山西省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2004.11.27);
16、《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1998.01.01);
17、《山西省节约能源条例》(2000.5.28);
18、《山西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2011.1.1);
19、“关于印发《山西省用水定额》的通知”(晋政办发[2008]1号);
20、《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的通知》(晋环发[2010]136号);
21、《山西省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暂行规定》(晋环发[2011]160号);
2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06年2月);
2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晋政办发〔2009〕107号“关于印发《山西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的通知” 及附件《山西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2009年8月);
24、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晋环发[2012]136号“关于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通知”,2012年4月17日;
25、《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
26、《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
27、《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主要污 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办法》的通知(晋环发〔2014〕151号)
1.3.3 技术依据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19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
6、《山西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DB14/67-2014)。
1.3.4 参考依据
1、《灵石县腐植酸资源综合利用科技研发及产品销售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原则与方法》,国家环境保护局开发监督司编著;
1.4 评价目的和指导思想
1.4.1 评价目的
1、对项目施工期、运营期开展详细的工程分析,弄清该项目存在的主要污染环节及环境问题。
2、调查本工程所处地区环境特征和环境现状,掌握本工程污染源以及运营后排污环节对环境的影响方式,及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制定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结合国家及山西省环保政策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明确工程的环境可行性。
3、对项目选址合理性进行分析,将外围环境对项目的不利影响降到最小。
4、提出项目实施环境保护的监管要求,为项目环境保护设计提供指导,为项目运营期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1.4.2 评价指导思想
①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政策及当地发展规划的要求,以清洁生产、总量控制、达标排放的思想为指导,贯彻国家环保政策、产业政策和能源政策,做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②始终贯彻“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做到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体现既要发展经济,又要保护环境的要求,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
③评价工作要突出实用性、针对性强的特点,使评价工作能对建设项目的优化设计、运行期的优化管理起到指导性作用。
④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力求评价客观公正、科学合理。评价结论必须明确、公正、可信,评价中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应确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
1.5 评价重点、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的确定
1.5.1评价等级确定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中评价等级的分级方法确定评价等级,确定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如下:
1、大气环境
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供热热源为集中供热,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科技研发过程产生的少量废气、热风炉产生的废气、燃气蒸汽发生器产生的废气、喷雾干燥产生的粉尘、破碎机产生的粉尘、餐厅厨房产生的油烟等。依据HJ2.2-2008,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所有污染物的最大地面质量浓度为9.21 ug/m3,计算出Pi为产生于热风炉的氮氧化物,计算出Pi为4.61%,由于Pi<10%,可得出大气评价等级为三级。
表1-1 大气环境评价等级
污染物
Ci(ug/m3)
Pmax(%)
D10%最远距离(m)
评价等级
热风炉
氮氧化物
9.21
4.61
242
三
2、水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1993),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划分主要依据项目污水排放量、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受纳水域的规模以及水质。本项目排水主要为软水站排水、反应釜蒸汽冷凝水、浓缩系统蒸发冷凝液、职工生活污水、科技研发中心及质量检测中心产生的废液。厨房的含油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化粪池,最终同其他生活废水一同排入灵石县污水处理厂。软水站排水、反应釜蒸汽冷凝水、浓缩系统蒸发冷凝液排入厂区内的循环水池,然后回用于中试中心生产用水。质量检测中心产生的检测废液进行单独收集,收集后转存于废液专用储存容器内,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故排放的废水为生活污水。本项目废水水质相对简单,无特殊的污染因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1993)划分评价等级的方法,本项目地表水评价等级低于三级,只进行简单的环境影响分析。
3、声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评价等级划分规定,“建设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GB3096 规定的 1 类、2 类地区,或建设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达 3dB(A)~5dB(A)(含 5dB(A)),或受噪声影响人口数量增加较多时,按二级评价”。
本项目属于声环境1类功能区,项目建设后噪声设备主要中试中心的试生产设备,设备安装于封闭的车间内并增加隔声减震措施,声级增加量为3dB(A)~5dB(A)(含 5dB(A)),因此确定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二级。
4、生态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中关于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的规定,本项目用地面积10800m2,小于2km2,所在区域生态为一般区域。因此生态评价等级为三级。生态影响评价级别判断详见表1-2。
表1-2 生态影响评价级别判断表
工程占地(水域)范围
影响区域生态敏感性
评级级别
指标
面积≤2km2或长度≤50km
一般区域
三级
本项目情况
0.010800km2
一般区域
1.5.2 评价重点
根据新建工程所处区域的环境状况、工程分析以及环境影响识别和筛选结果,对新建工程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固体废物、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影响进行评价和分析,其中重点评价水环境、固体废物和大气环境影响,并注重工程分析和清洁生产分析、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论证,对生态环境作定性分析,对声环境作一般性评价。
1.5.3 评价范围的确定
根据确定的评价级别和评价区域自然、社会环境特征,结合工程的排污特点,确定评价范围如下:
(1)环境空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对不同评价级别工作的深度要求,结合本次工程大气污染排放特征,该地区主导风向、厂区周围关心点分布以及该地区地形、地貌,确定本次环境空气影响评价范围以厂区为中心,以5km为边长的矩形,面积约25km2的评价范围。
(2)地表水环境:本项目排水主要为软水站排水、反应釜蒸汽冷凝水、浓缩系统蒸发冷凝液、职工生活污水、质量检测中心产生的检测废液。厨房的含油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化粪池,最终同其他生活废水一同排入灵石县污水处理厂。软水站排水、反应釜蒸汽冷凝水、浓缩系统蒸发冷凝液排入厂区内的循环水池,然后回用于中试中心生产用水。质量检测中心产生的检测废液进行单独收集,收集后转存于废液专用储存容器内,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水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为项目排水生活污水进入灵石县污水处理厂的水质达标性。
(3)声环境:项目规划范围及其四周200m的区域。
(4)生态环境:生态影响评价的范围为项目建设用地范围。
1.6评价标准和保护目标
1.6.1评价标准
一、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本项目位于农村地区,属二类区域,故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1-3。
表1-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标准
级别
评价标准值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二级
项目
SO2
µg/m3
NO2
µg/m3
PM10
µg/m3
年平均
60
40
70
24小时平均
150
80
150
1小时平均
500
200
-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山西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DB14/67-2014),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属汾河支流静升河(集广村—入汾河),水环境功能为农业用水保护,水质要求为Ⅴ类,故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水体的标准限值。标准值见表1-4。
表1-4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
污染物
pH
溶解氧
CODCr
BOD5
氨氮
标准值
6~9
≥2
≤40
≤10
≤2.0
污染物
挥发酚
石油类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硫化物
粪大肠菌群(个/L)
标准值
≤0.1
≤1.0
≤0.3
≤1.0
≤40000
3、地下水环境
根据地下水环境质量功能区划分,评价区属于Ⅲ类区域。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区标准。
表1-5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序号
污 染 物
标准值(Ⅲ类)
序号
污 染 物
标准值(Ⅲ类)
1
PH
6.5-8.5
6
NO2-N
≤0.02
2
总硬度
≤450
7
NO3-N
≤20
3
氟化物
≤1.0
8
铅
≤0.05
4
氨 氮
≤0.2
9
铁
≤0.3
5
细菌总数(个/mL)
≤100
10
大肠杆菌
(个/L)
≤3.0
4、声环境标准
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农村地区,根据环境噪声质量功能区划分,评价区属于1类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临永吉大道一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标准值见表1-6。
表1-6 声环境质量标准 dB(A)
位 置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 间
夜 间
建设场地
1类
55
45
临永吉大道一侧
4a类
70
55
二、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
项目中试中心产生的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表1-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排气筒高度(m)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无组织排放监测点
监控点
浓度值(mg/m3)
颗粒物
120
15
3.5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0
本项目燃气热风炉产生的烟尘、SO2、NOX污染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限值。
表1-8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烟气黑度(林格
曼黑度,级)
烟囱高度
烟尘
SO2
NOX
20m
20
50
200
≤1
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标准。
表1-9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标准
规模
小型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 18483-2001)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2.0
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
60
2、废水
本项目排水主要为软水站排水、反应釜蒸汽冷凝水、浓缩系统蒸发冷凝液、职工生活污水、质量检测中心产生的检测废液。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的化粪池,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污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灵石县污水处理厂。排放的生活废水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B等级限值。标准值分别见表1-10。
表1-10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B等级限值
污染物名称
CODCr
BOD5
NH3-N
SS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
500
350
45
400
3、噪声
(1)施工期
建筑施工期间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表1-11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
昼间
夜间
70
55
(2)营运期
建设项目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和4类标准,即1类:昼间55dB,夜间45dB;4类:昼间70dB,夜间55dB。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建筑垃圾及运行期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科技研发中心及质量检测中心产生的检测废液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标准。
1.6.2 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与生态环境现状,并结合评价区各项环境功能区划,确定评价区内具体环境保护对象见表1-12。
表1-11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类别
保护对象
方位
距离(m)
保护级别
施工期和运行期
环境空气
延安村居民区(厂址东侧)
E
2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北王中村居民区
W
105
延安村新区
WN
109
延安村居民区(厂址西侧)
N
217
灵石客运汽车站
EN
290
地表水
静升河
S
20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水质标准
噪声
延安村居民区(厂址东侧)
E
26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
北王中村居民区
W
105
延安村新区
WN
109
生态环境
评价区土壤、植被
/
绿化率为12.6%
第二章 自然及社会环境概况
2.1 地理位置
灵石县位于山西省中部,晋中市南端,太原盆地与临汾盆地间的隆起带,东倚太行山,西靠晋中山,汾河从其中部通过。北与介休、孝义毗邻,东与沁源接壤,南靠霍州,西与交口县、汾西县交界。地理坐标为东径111°24′~112°0′,北纬36°40′~37°0′之间。全县总面积约1206平方公里。
本项目位于灵石县永吉大道东南侧,天翔钢材市场院内。项目占地面积10800m2,建筑面积9150m2,建设内容包括科技研发楼、中试中心、产品销售中心、仓库及辅助用房,购置科技研发设备、质量检测设备、中试中心生产设备、信息化设备等,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热、供气、电气等基础设施。
本项目地理坐标为东经111°50.061′,北纬36°50.904′,西北侧为县城主干道永吉大道,隔永吉大道为延安村新区住宅小区,东北侧为空地,东北侧260米处为灵石汽车站,东侧为延安村居民区。
项目地理位置图见图2-1,环境保护目标图见图2-2,项目周边关系图2-3。
2.2 自然环境概况
2.2.1 地形、地貌
① 地形
灵石县地处太原盆地与临汾盆地两大断陷盆地之间的隆起带,全县地形起伏较大,高低悬殊。县境东部的霍山区,地形较高,霍山主峰牛角鞍,海拔2566.6m;花石崖,海拔2523.6m,为县内最高点。西部属晋中山,县境边界为中华山,海拔1355m,为西部最高点。中部为汾河谷地,汾河从桑平峪村流入灵石,海拔740m;在石桥下流出灵石境内,海拔580m,为晋中市最低点。纵观全县地形,呈现出东西高,中间低的宽缓槽型地形。由于地质构造运动和长期以来风雨洪流冲刷形成山峦起伏,沟壑纵横的土石山地。
根据现场踏勘,厂区内地形平坦。
② 地貌
灵石地处构造隆起带,地层出露齐全,地质构造发育,使得全县地貌形态复杂。各地地貌形态特征分述如下:
侵蚀构造地貌:侵蚀构造地貌仅包括侵蚀断块单斜中山,分布于县境东部的霍山区,主要由变质岩类及小面积碳酸盐类、碎屑盐类组成。构造以单斜为主,多南北向断层及北东东向断层,属构造运动强烈抬升区。海拔一般为1300~2500m,相对高差400~1000m。区内雨量丰沛,流水侵蚀切割强烈。山高、谷深、坡陡、脊尖,盖层分布区常见单面山。
侵蚀堆积地貌:本地貌仅包括侵蚀强烈的梁峁状黄土塬地,分布于霍山以西广大地区。本区由于新构造运动表现为震荡型隆起,因而汾河节节下切,形成峡谷,两岸发育有多级阶地。两侧以黄土(红土)堆积为主,其后期又受流水强烈侵蚀作用,破坏了原始黄土堆积的地貌景观,形成了比较典型的梁峁状黄土地形。该区一般海拔900~1200m,切割深度一般为50~200m。本区北部及东西外侧地形略高。黄土冲沟常呈“U”字型,沟壁陡峭。近汾河地带沟谷底部基岩常被切割外露,地形破碎,多以窄梁为主。一般梁长约百米至数公里,宽数十米至数百米。黄土柱、黄土陷穴,崩塌及滑坡等比较发育,水土流失严重。
堆积地貌:山麓冲击洪扇:主要分布在霍山山前一带,由山麓冲洪积扇群组合而成。海拔900~1080m。岩性为砾卵石、漂石。从扇顶向下颗粒由粗变细,地形切割微弱,地面比较平坦,坡降约1~3°。
山间谷底:分布于汾河及其较大支流形成的谷底。谷宽100~800m,两岸发育有河漫滩地及断续分布的Ⅰ~Ⅱ级阶地。它们分别高出河床0.5~1、2~5、15~30m,阶面较平坦,是主要的耕作区。汾河在夏门以上及南关以下比较宽阔,夏门至南关段峡谷,仅宽100~200m。
本项目厂区所地地貌为侵蚀堆积地貌。
2.2.2 地质构造
灵石县境内的地质构造由两部分组成:东部属霍山隆起,中西部为霍西凹陷。霍山隆起是由一系列北北东方向的背斜和向斜组成,断层以北北西方向为主,而北东方向的断层次之,断层的性质多正断层。霍西凹陷,也是由一些宽缓的北东方向的背斜和向斜组成,断层则以北东方向和近于东西方向的两组断层组成。汾河谷地是沿两大构造断层处发育形成的。境内地质特征是以古生界沉积岩石地层为主,地质构造比较简单,主要表现断裂和褶皱,而断裂主要集中在两渡、南关、西许以东及军寨以南。
本项目拟建场地及场地附近无全新活动断裂,无崩塌、滑坡、地面塌陷、沉降、泥石流、地面裂缝等危及本工程安全的其它不良地质作用。
2.2.3 水文
根据《晋中市第二次水资源调查评价报告》(2005年3月),灵石县1980~2000年平均河川径流量为0.357亿m3,地下水资源量多年平均值为0.4575亿m3。
① 地表水
灵石县地表水全境属黄河流域汾河水系。主要河流有汾河及其一级支流静升河、仁义河、交口河、段纯河。
汾河:发源于山西省宁武县西南管涔山雷鸣寺上游的宋家崖,穿越太原盆地,从介休白岸和本县桑平峪之间入境,两岸高坡徒,形成峡谷。汾河向西南流经两渡镇附近之曹村,会曹村沟,至景家沟村汇三交河(圪台河),到县城北汇静升河,南流到玉成汇市村沟折向西流,之夏门口汇交口河,折向西南到三湾口汇段纯河,到沟峪滩汇沟峪滩河、到南关镇北汇仁义河,到石柜、石桥与霍州什林之间出谷。其中夏门镇至南关镇之间,河道宽百米左右,最狭处仅数十米,汾水切穿山岩,奔流而南,同蒲铁路和太三公路凿洞劈山而过,是汾水关,或称“灵石口”。汾河在灵石境内全长约60km,占总长度的8%。境内平均纵坡1.7‰。
静升河:古名小水河。发源于沁源县花坡崖上棋盘白安场,从介休兴地村入县境,经径介、集广岛静升镇,南汇红岩底沟和三齐沟,水向西流到延安汇草桥沟,到南王中汇后悔沟和小峪沟至县城流入汾河。全长34.5 km,境内流长18 km。流域面积282 km2,本县内流域面积210km河床平均纵坡27‰。静升河常年清水流出,年平均洪峰流量285m3/ s,最大的洪峰流量为294m3/ s,测算常年径流量约为1498万m3。上游植被较好,下游河水污染严重。
本项目所在地表水为静升河,项目距离静升河约20m。地表水系图见附图2-4。
② 地下水
据《晋中地区水资源评价资料》记载,全县地下水总量3937万m3 ,可开发量为3409万m3,由于境内山多沟深,各地开发条件不同,差异很大。
据历年井及地质探孔资料,全县地下水可分为五种地质类型。
A、沿汾河、段纯河下游河谷主要含水层为中奥陶纪石灰石岩溶裂隙水,含水层厚度约50~100 m,由北往南水位埋深递减,城周围灰岩井水位埋深约150~200 m之间,涌水量为30~50 m3/h,由于受汾河大面积补给,水量稳定、水质较好,含水层与下游霍县郭庄泉有连通关系。汾河干支补给量为3 7 16 万m3,可开采量为1294 万m3,段纯河的补给量为1044 万m3,可开采量为261 万m3。
B、交口河河谷石炭纪层间岩溶及裂隙水,为海陆相交互沉积层,主要含水层为石炭纪太原统石灰岩层,其中以石灰岩水较为丰富,含水层厚约3~4m,相对隔水层为KF 的页岩,出水量为30~40m3/h,该层水由于隔水层构造影响,有时出露地表,交口河谷内地下水补给量为1033万m3,可开采量为238万m3。
C、英武乡、两渡镇汾河地堑西侧面为上古生界及中古界层间裂隙水,含水层为三叠纪、二叠纪底部砂岩,水量较少、稳定性差,埋深随地形起伏而定。
D、静升河沿岸及静升、马和盆地内为第四纪地层及陷落盆地疏散层,水位埋深20~30m,成井出水量一般在60m3/h,族介农场的井深111 m,水可上升到井口,涌水量达158m3/h。
E、县境西南部为第四纪红黄土丘陵山区潜水,含水层为半胶结砂卵石及薄砂层、粘土钙粒层等,埋深不等,水位受季节和降雨影响很大。
境内地下水资源比较丰富,但是由于县境内山多沟深,90%以上是山区,所以地下水分布很不均匀,而且绝大部分土地位于丘陵山区,农业灌溉条件很差,河谷地带虽有少量土地可以实施灌溉,但由于水源不足,灌溉面积保证率很低。同时也存在着用水浪费现象,灌溉技术落后,渠道渗漏十分严重。全县1206 km2面积内,417 km2短缺人畜吃水,占面积的34.5%,基本满足用水面积682km2,占总面积的56.5%,满足灌溉地区面积为107km2,占总面积的9%。
2.2.4 泉域
郭庄泉出露于霍州市南7km处东湾村至郭庄村汾河河谷中,南北分布长度约12km,面积约0.5km2。天然状态下,泉水以泉群或散泉形式出露,大小泉眼其60d多个。泉水出露标高516 -521m。1956-1984年多年平均流量为8.17m3/s,由于泉域岩溶水开采等人类活动影响及降水量的减少,1985-1995年泉水平均流量为6.29m3/s。天然状态下,泉水年际不稳定系数为1.45,属稳定型泉水。
泉水水化学类型为HCO3·SO4-Ca·Mg型,矿化度为430~920mg/L,总硬度为445.7mg/ l,水温为16 – 18.5℃。
泉域分布范围包括临汾地区的汾西、霍州、洪洞,晋中地区的灵石、介休,吕梁地区的汾阳、文水、孝义、交口等市(县)。属汾河复向斜,处于吕粱山大背斜和霍山大背斜之间。向斜西翼(即泉域西部)广泛分布奥陶系可溶岩地层,中部大面积覆盖石炭系、二叠系煤系及砂页岩地层,是汾西煤田的主要组成部分。奥陶系中统灰岩、白云质灰岩是泉域内主要岩溶含水层,总厚约350 - 550m,为泉域岩溶水提供了巨大帕调蓄空闸。泉水于郭庄一带出露是由于近东西向的郭庄背斜隆起,岩溶含水层在汾河侵蚀作用下出露于河谷,成为地下水排泄通道:另一方面近东西向下同柏断层、万安断层形成的阶梯状断裂带使南侧石炭、二叠系地层成为良好的阻水带,使岩溶地下水受阻溢出地表形成侵蚀溢流泉。泉域多年平均(1956 -1984牛)降水量为552.4mm。
汾河是贯穿泉域的最大河流,自灵石索洲至霍州市什林的40km河段,河谷切割奥陶系灰岩,成为渗漏河段。其主要支流有时竹河、团柏河、午阳涧河、静升河、仁义河、涧河等。
泉域范围
西部边界:北中段:大体平行于紫荆山断裂带,为地表分水岭边界。边界走向由北向南自八道年山-交口县土湾垴子( 2046.3m)-棋盘山-石口-隰县五鹿山东-泰山粱(1625.8m)。西南段:以青山峁背斜、山头东地垒以及其南部短轴背斜与龙子祠泉域为界。边界走向由西北向东南自泰山梁-青山峁( 16252m)上村山(1432.7m)-青龙山( 1332.6m)-西庄。
北部边界:为汾河向斜翘起端,亦以地表分水岭为界,西段与柳林泉域相邻。边界走向由西向东,自土湾垴南( 1980.6m)-文水拐岭底-汾阳桑枣坡-朱家庄-文水神堂。
东部边界:北段:汾阳市到灵石马河之间为一北北东向大断裂,东盘新生界地层较西盘下落800 - 1200m,此断层不仅构成太原盆地与灵石隆起的边界,也成为郭庄泉域的阻水边界。南段:马河以南为走向南北的霍山断裂,形成泉域阻水边界。整个边界走向由北向南,自神堂-汾阳杏花村-见喜-孝义司马一大孝堡一介休义棠东-秦树-灵石西许-霍州冯村-李曹东一闫家庄东。
南部边界:以万安断层为阻水边界。边界走向由西至东自洪洞西庄-康家坡一堤村南一南沟一闫家庄东。
按上述边界刚定的泉域面积为5600km2,其中裸露可溶岩面积1400 km2。按行政区域划分:吕梁地区2991km2,临份地区1552 km2,晋中地区1057 km2。
重点保护区范围
郭庄泉域岩溶水排泄带是我国北方大水矿床之一,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其中团柏矿、圣佛矿、白龙矿、南下庄矿,存在带压开采突水问题。因此在划定重点保护区时除考虑泉水集中出露带、现有重点水源地外,为防止矿坑突水,保护岩溶水免遭破坏,也是重要依据。据此划定的泉域重点保护区范围:以汾河河谷为中心,北起什林大桥,南到团柏河口,东部以辛置-邢家泉-三孔窑-朱杨庄-什林镇为界,西部以申村韩家垣,上柏团-滩里-前庄-后柏木沟-许村为界。保护区范围约145km2。其中团柏等四矿面积84.4km2,探明煤炭储量9.16亿吨。
泉域岩溶地下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
郭庄泉为全排型泉水。天然状态下,泉水多年平均流最即为泉域岩溶水补给量。岩溶水主要接受西及西北部裸露可溶岩区降水入渗补给,向东南方向径流。其次为汾河什林段河道渗漏补给,多年平均渗漏补给量为1.01m3/s,占岩溶水资源量8.17m3/s的12.4%。
考虑到郭庄泉流量急剧减少的现实,日以电力工业及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为主要供水对象,确定P=97%皋水流量为泉域岩溶水可开采量,为638m3/s。
泉域排泄区岩溶水不同程度遭受污染。主要污染物为一般化学物和有毒物,有机污染物在局部地段含量稍高。排泄区上游段水质较好,仅受到轻微污染。
郭庄泉域岩溶水是霍州电厂、汾西灌区、霍州矿务局以及上游灵石、汾阳、孝义、交口等市(县)工农业及城乡居民生活的重要水源。历史上即引泉水灌溉.1965年在泉水下游修建了著名的“七一”渠,引泉水灌溉汾西灌区的26万亩耕地。1967年在泉口凿井37眼,取水能力为6.0m3/s,建成霍县电厂特大型水源地。
1993年泉域岩溶水总取水量15947万m3( 5.06 m3/s),其中临汾地区14326万m3,吕梁地区1077万m3,晋中地区544万m3。泉域内已有岩溶水井206眼,开采利用171眼。井采岩溶水15796万m3,提引水仅151万m3。供工业及城市生活15688万m3,农业灌溉及农村生活仅259万m3。泉口取水占泉域岩溶水总取水量的85%。
本项目在郭庄泉域内,但不在泉域重点保护区内,项目与郭庄泉域的位置关系图见附图2-5。
2.2.5 气候气象
灵石县属于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全年总的气候特征是春旱多风,夏热多雨,秋凉气爽,冬寒少雪。年平均气温为11.3℃,一月份最冷,平均气温-4℃ ,极端最低气温可达-10.5℃ ~-15.8℃ ,七月份最热,平均气温24℃ ,极端最高气温可达39.2℃,年均降水量570mm,一年内各月降雨极不均匀,以7~8月份为最多,而12月份最小,无霜期约184天。
2.2.6 土壤、植被、动物
根据灵石县土壤普查结果,本县属于碳酸盐褐土向淡褐土发展的过渡地带,以淡褐土为主碳酸盐褐土与淡褐土的分界线在灵石县境内的韩信岭和灵石口,在一定范围内呈复域存在。淡褐土从南到北均有分布,主要分布在汾河、静升河二级阶地和洪积扇中下部,由于汾河峡谷分隔二级阶地狭小,淡褐土分布呈不连续态。碳酸盐褐土在南焉韩信岭及王禹、段纯、夏门等乡镇的残塬上有零星不明显的分布。草甸土主要分布于汾河、静升河、仁义河的一级阶地和河漫滩,由于河谷狭窄,阶地不甚完整,与淡褐土交替复域呈不连续分布。
灵石县共有树种40多科200余种。森林资源主要分布在石膏山林场、介庙林场和富家滩林场,占到全县森林资源的78.5%。材用树木有:落叶松、油松、侧柏、白皮松、柞、桦、榆、杨、柳、槐、椿、泡桐等;经济林木有:核桃、花椒、枣树、柿树、苹果、梨、山楂等。主要特产有野生沙棘、酸枣和荆条蜂蜜,是山西省三大荆条蜜产区之一,蜜质为国家一级品。另外,灵石县有白羊草、野苜蓿、狗尾草等野生牧草170余种。药用作物种类较多,有党参、贝母、元胡、羽叶、三七、大黄、芮仁、黄芪、苇昌蒲、甘草等各类药材206种。
灵石县境内主要野生动物有豹、狼、山猪、山羊、野兔、獾、乌鸦、喜鹊、燕、雉鸡、蛇等五十余种。其中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有麝、捞鱼鹳,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有金钱豹,属于国家三级保护动物的有青羊。
经现场勘查及询问附近村民,项目所在地周围未见国家珍稀野生保护动植物物种。
2.2.7 资源
灵石县境内地下矿藏资源丰富,已探明的矿物有煤、铁、石膏、硫铁矿以及铜、钼、钛、钒、钨、稀土等32种稀有金属和非金属矿。其中煤炭、石膏、硫铁矿储量丰富,品质优良。全县含煤面积860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71.3%,地质储量为91亿吨,且品种齐全,多为肥煤、焦煤、瘦煤和气煤,尤为突出的是含灰份在10%以下,含硫1%以下的优质主焦煤达12亿吨,被誉为“煤海瑰宝”。石膏储量达17.2亿吨,矿石纯度达90%-98%,为特级品和一级品,享有灵石“雪花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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