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JG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发布
2003年-××-××发布
2004年-××-××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
JG×××—2004
居住区智能化系统设备产品技术要求
(征求意见稿)
.
目 次
前言
示例 1.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示例 2.引用标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
示例 3.定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1.1 3.1家庭智能控制器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1.2 3.2现场设备 错误!未定义书签。
示例 4.安全防范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1.3 4.1住宅报警装置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1.4 4.2访客对讲装置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1.5 4.3周界防越报警装置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1.6 4.4.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1.7 4.5. 电子巡更装置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
示例 5.管理与设备监控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1.8 5.1 自动抄表装置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1.9 5.2 车辆出入及停车场管理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1.10 5.3背景音乐与应急广播装置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1.11 5.4 物业管理计算机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1.12 5.5 设备监控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
示例 6.通讯网络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1.13 6.1 系统功能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1.14 6.2 系统构成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1.15 6.3 系统设备基本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1.16 6.4 系统接口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1.17 6.5 系统检测与调试 错误!未定义书签。
示例 7.居住区智能化控制机房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1.18 7.1机房的选址及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1.19 7.2 机房设备布置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1.20 7.3 机房面积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1.21 7.4 机房管线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1.22 7.5 控制机房的防雷与接地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1.23 7.6机房电源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1.24 7.7 机房照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1.25 7.8 机房消防和安防 错误!未定义书签。
示例 8.居住区管网系统及配线设备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1.26 8.1系统的功能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1.27 8.2系统的构成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1.28 8.3室外管网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1.29 8.4室外设备及安装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1.30 8.5室内管线敷设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1.31 8.6室内设备安装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1.32 8.7缆线及管网的检测 错误!未定义书签。
示例 9.庭智能化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1.33 9.1系统功能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1.34 9.2系统构成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1.35 9.3基本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1.36 9.4接口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1.37 9.5安装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1.38 9.6系统检测 错误!未定义书签。
示例 10.家庭网络通信配线箱(简称通信配线箱)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1.39 10.1系统功能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1.40 10.2系统构成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1.41 10.3基本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1.42 10.4安装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1.43 10.5系统检测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
居住区智能化系统设备产品技术要求
JG ×××××- 2004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居住区智能化系统与产品的应用技术标准。主要包括安全防范、管理与监控、通信网络和家庭智能化等系统的功能、构成、有关产品的技术性能、设备选型、安装要求,以及居住区物业管理中心(智能化控制中心)及室外管网的环境、布设方法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居住区智能化系统的产品应用,作为产品选择与系统配置的技术依据。
有关防火及燃气泄漏等涉及消防、安全的问题,应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引用标准
1.1.1.1.43.1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1.1.1.1.43.2 CJ/T174 《 居住区智能化系统配置与技术要求》
GB4993 《电子测量仪器安全要求》
GB5018 《电气装置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8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 6587 《 电子测量仪器 基本安全测试》
GB7401 《彩色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
GB10408.1 《入侵探测器通用技术条件》
GB10408.2 《超声波入侵探测器》
GB10408.3 《微波入侵探测器》
GB10408.4 《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
GB10408.5 《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
GB10408.6 《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
GB10408.7 《超声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
GB10408.8 《振动入侵探测器》
GB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B/T16572 《防盗报警中心控制台》
GB16796 《安全防范报警设备 安全要求实验方法》
GB15207 《视频入侵报警器》
GB15209 《磁开关入侵探测器》
GB/T15211 《报警系统环境试验》
GB/T15408 《报警系统电源装置﹑测试方法和性能规范》
GB/T16677 《报警图像信号有线传输装置》
GB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25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
收规范》
GB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6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4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GB50198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T 50211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T 50312 《建筑与建筑物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T50314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T 50321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A/T368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GA/T72 《楼宇对讲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
YD5048 《城市住宅区和办公楼电话通信设施验收规范》
YD5077 《程控电话交换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
YD/T926.3 《综合布线用连接硬件技术要求》
YD/T926.3 《大楼通信综合布线系统》
GB50200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Y/T 121 《有线电视系统测量方法》
GY/T 148 《卫星数字电视接收机技术要求》
GY/T 149 《卫星数字电视接收站测量方法》
GY/T 150 《卫星数字电视接收站测量方法-室内单元测量》
GY/T 151 《卫星数字电视接收站测量方法-室外单元测量》
CECS 119 《城市住宅建筑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00年版)》
GB5016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T50328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JB/T6808
JB/T6809
JGJ/T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CJ/TD4 《居住区智能化系统配置与技术要求》
TIA/EIA 570A 《Residential Telecommunications Cabling Standard
(家庭通讯布线标准)》
3.定义
3.1家庭智能控制器
是指完成住宅内各种数据采集﹑控制及通信传输的设备(或设备组合),具有家庭安全防范﹑设备监控或信息通信的功能。
3.2现场设备
是总指家庭内(含住宅周围)的传感、监视、探测以及执行联动机构等装置,如:各种入侵探测器、温湿度传感器、带脉冲或数据接口的计量表、电磁阀、警铃/号、各种家用电器等。
4.安全防范系统
4.1住宅报警装置系统
4.1.1 系统功能
当住宅发生紧急情况时,由安装在住宅室内外的各种报警装置向居住区物业管理中心报警,物业管理中心应实时处理与记录报警事件。
4.1.2 系统构成
4.1.2.1户门、阳台、外窗安装开关式传感器、入侵传感器(如红外微波传感器、超声波传感器、激光传感器)等装置,发生非法入侵时,自动报警提示住户,并向物业管理中心报警。图4.1 为住宅报警装置框图。
4.1.2.2室内安装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燃气泄漏探测器,发生火警及燃气泄漏时自动报警提示住户,并向物业管理中心报警。
4.1.2.3室内易触及和隐蔽处设置报警开关或无线报警按钮,用于向物业管理中心报警。
开关式传感器
入侵传感器
感烟(温)探测器
至物业管理中心
紧急报警开关或按钮
燃气泄漏探测器
图4.1 住宅报警装置框图
4.1.3 系统设备的基本要求
4.1.3.1住宅报警装置应符合如下规范标准的规定
GB10408.1 《入侵探测器通用技术条件》
GB10408.2 《超声波入侵探测器》
GB10408.3 《微波入侵探测器》
GB10408.4 《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
GB10408.5 《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
GB10408.6 《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
GB10408.7 《超声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
GB/T10408.8 《振动入侵探测器》
GB15209 《磁开关入侵探测器》
GB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4.1.3.2住宅报警装置的安全性要求如下:
a)装置设备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安全性规定。
b)装置设备任何部分的机械结构应有足够的强度,并能防止由于结构不稳定、移动、突出物和锐边造成对人员的损伤。
c)报警装置应有防触电保护。
4.1.3.3住宅报警装置的可靠性要求如下:
a)系统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不应小于5000小时。
b)住宅受到入侵时,应发出报警,在户内报警时间≤5秒,物业管理中心接到报警时间≤10秒。
c)住户内可根据需要显示报警和故障信号,物业管理中心应以声光显示报警及故障状态。
4.1.3.4住宅报警装置的环境适应性要求如下:
a)报警装置所使用的设备应符合GB/T15211《报警系统环境试验》的要求。
b)安装在室内环境中的报警装置的工作温度为-5oC~50oC,相对湿度小于90%。安装在室外环境(含阳台上)的报警装置的工作温度为-25 oC ~55 oC,相对湿度小于100%。
c)报警装置应根据环境的电磁波及声﹑振动等干扰源的测量情况,选用符合要求的设备。
d)报警装置的电磁兼容性应符合GA/T368《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的要求。
e)报警装置的电源装置应符合GB/T15408《报警系统电源装置﹑测试方法和性能规范》的规定。
4.1.3.5传感器与控制器连接线缆要求
传输线路应采用耐压不低于250V的铜芯绝缘多股电线。每芯截面不应小于0.3mm2。
4.1.4 系统设备安装要求
4.1.4.1户门、阳台、外窗的报警装置不应装在入侵时易于拆卸的位置。
4.1.4.2信号线及电源线应有保护套管防护。
4.1.4.3系统应做接地保护。
4.1.4.4报警装置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完成预埋管、预留件等工作,并通过验收合格。
4.1.4.5各类设备产品应进行进场验收,查验出厂合格证、产地证、产品技术资料,对于实行许可证和安全认证的产品,应有产品许可证和安全认证标志。
外观检查应有铭牌、附件齐全、电气接线端子完好,表面无缺损,涂层完整。
4.1.5 系统检测要求
4.1.5.1按GB10408.1~8入侵探测器系列标准的有关要求,检查、调试系统探测器的安装位置、探测范围、灵敏度、报警状态后的恢复时间、防拆保护等功能与指标。
4.1.5.2按GB12663《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要求检查报警装置的本地、异地报警、防破坏报警、布撤防、自检及显示功能。
4.1.5.3检查紧急装置报警的响应时间。
4.1.5.4系统联动功能检测,应符合设计要求。
4.2访客对讲装置系统
4.2.1系统功能
在住宅楼道入口处安装门口机及防盗门电控锁,住户可通过室内机开启楼道入口防盗门。如选用联网型,在居住区主要出入口安装管理员机,实现联网控制。
4.2.2 系统构成
系统分直通型和联网型两类。室内机分为可视对讲与不可视对讲两类,可视对讲又分为彩色与黑白显示两类。联网型的管理员机也分为可视、不可视两类,可视又分为彩色与黑白显示两类。图4.2.1为直通型对讲装置框图;图4.2.2 为联网型对讲装置框图。
室内机
室内机
门口机
电源
电控锁
图4.2.1 直通型对讲装置框图
室内机
室内机
门口机
门口机
电控锁
电源
管理员机
监视屏
电源
图4.2.2 联网型对讲装置框图
4.2.3 系统设备的基本要求
4.2.3.1系统设备应符合如下标准及规范的规定:
GB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A/T72 《楼宇对讲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
4.2.3.2系统设备的安全性
a) 同4.1.3.2 a)
b) 同4.1.3.2 b)
c) 同4.1.3.2 c)
d) 门口机应具有防水、防尘、防震、防拆等功能。
4.2.3.3系统设备的可靠性
a) 系统应有可靠的供电电源,在市电断电后,备用电源要保证系统正常工作8小时以上。
b) 系统不受时间、环境的影响,接到信号,应立即动作。
c)系统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应不低于1000小时。
4.2.3.4系统设备的环境适应性
同4.1.3 .4
4.2.3.5系统输出信号应满足以下要求
a)语音图像清晰。
b)电控锁的控制可靠、稳定。
4.2.3.6系统设备间的连接线缆
a)控制信号传输线路应采用耐压不低于250V的铜芯绝缘线,截面≥0.5mm2。
b)门口机与电控锁之间的连线采用耐压不低于500V的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
缆,截面≥0.75mm2。
c)视频传输应采用视频同轴电缆,并满足相关要求。
4.2.4 系统设备安装要求
4.2.4.1电控锁应装在不易拆卸,并有足够强度的位置。
4.2.4.2信号线及电源线应有保护套管防护。
4.2.4.3同4.1.4. 3
4.2.4.4同4.1.4. 4
4.2.4.5同4.1.4. 5
4.2.5 系统检测
4.2.5.1按国家标准GA/T72《楼宇对讲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检查系统的选呼、通话、电控开锁等功能。
4.2.5.2检查可视访客系统的图像质量。
4.3周界防越报警装置系统
4.3.1 系统功能
对封闭式管理的居住小区周界设置防越探测装置,并与物业管理中心联网使用,采用电子地图,配置声光提示,及时发现非法越界者并能及时显示报警路段和报警时间,自动记录与保存报警时间。有需要的小区,还可增设闭路电视实时监控,与周界防越系统联动。
4.3.2 系统构成
系统由安装在设防周界上的探测器(或传感线缆)、报警接收/通信主机及传输电缆组成。
报警接收/通信主机安装在物业管理中心。接收探测器报警信号,显示发生警情的路段、时间,对周界进行分区布撤防。图4.3 为周界防越报警装置框图。
传感线缆
探
测
器
报警接收/通信主机
至物业管理中心
图4.3 周界防越报警装置框图
4.3.3 系统设备基本要求
4.3.3.1系统设备的基本要求同4.1.3. 1
4.3.3.2系统设备的安全性
a) 同4.1.3. 2. a)
b) 同4.1.3. 2. b)
c) 探测器和传感线缆应具有防水﹑防尘﹑防震﹑防拆功能。
4.3.3.3系统设备的可靠性
a)同4.1.3. 3. a)
b)发生入侵时,在物业管理中心接到报警时间≤10秒。
c)物业管理中心以声光显示故障状态。
4.3.3.4系统设备环境的适应性同4.1.3. 4
4.3.3.5系统设备连接线缆应满足室外远距离传输的环境和技术性能要求。
4.3.4 系统设备的安装要求
4.3.4.1探测区底座和支架应固定牢靠。
4.3.4.2传感线缆的固定构架应牢靠。
4.3.4.3导线的外接部分不得外露,并留有适当余量。
4.3.4.4同 4.1.4.3。
4.3.4.5同 4.1.4.4。
4.3.4.6同 4.1.4.5。
4.3.5 系统检测
4.3.5.1检查系统组成部分,如探测器(传感线缆)、接警主机等设备,保证正常工作。
4.3.5.2检查系统布、撤防、报警功能。
4.3.5.3对与闭路电视系统联动的检查联动功能。
4.4.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4.4.1 系统功能
在居住小区的主要出入口、主要通道、停车场、电梯轿厢及公建的重要部位安装
摄像机进行监控,物业管理中心自动/手动切换系统图像,对摄像机云台及镜头进行控制,并对重要部位进行长时间录像。在需要时,系统可与周界防越等保安系统联动。
4.4.2 系统构成
系统由摄像、传输、监视及控制等四个主要部分组成。当需要记录监视目标的图像时,应设置录像装置。在监视目标的同时,当需要监听声音时,可配置声音传输,监听和记录系统。图4.4 为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框图。
摄像机
摄像机
传输线路
控 制 器
监视器
录像机
录
其他装置
图4.4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框图
4.4.3 系统设备基本要求
4.4.3.1系统设备应符合如下标准、规范的规定:
GB50198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15207 《视频入侵报警器》
GB/T16677 《报警图像信号有线传输装置》
4.4.3.2系统报警装置的安全性
同 4.1.3. 2 a). b). c)
4.4.3.3系统报警装置的可靠性
同 4.3.3. 3
4.4.3.4系统报警装置的环境适应性
同 4.1.3. 4
4.4.3.5系统设备的连接线缆
连接线缆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满足室外远距离传输图像和控制信号传输的要求。
4.4.4 系统设备安装要求
系统设备的安装要求应符合:
GB50198《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3.1~3.5的规定。
4.4.5 系统检测
4.4.5.1系统的工程验收应遵照GB50198-94《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4.1~4.5要求进行。 4.5. 电子巡更装置系统
4.5.1 系统功能
在居住小区内的设定路线进行巡更管理,并予以记录。物业管理中心可读取巡更记录的信息,实现对保安巡更工作的有效管理。
4.5.2 系统构成
1.2
编码片
编码片
编码片
显示器
1.1.1.1.1.1 手持读卡器
1.1.1.1.1.2 传送单元
计算机
键盘
打印机
物业管理中心
图4.5.1 离线式巡更系统
巡更点
巡更点
1.1.1.1.1.3 网络收发器
前端控制器
前端控制器
显示器
计算机
键盘
打印机
物业管理中心
图4.5.2 在线式巡更系统
4.5.3 系统设备的基本要求
4.5.3.1系统设备应符合如下标准及规范的规定:
GB10408.1-2000 《入侵探测器通用技术条件》
GB12663-2001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4.5.3.2系统设备的安全性:
同 4.1.3. 2 a). b). c).
4.5.3.3系统设备的可靠性:
同 4.3.3. 3
4.5.3.4系统设备的环境适应性:
同4.1.3. 4
4.5.3.5系统设备的连接电缆
在线式系统线缆要求同4.1.3. 5
4.5.4 系统设备安装要求
同 4.1.4
4.5.5 系统检测
4.5.5.1物业管理中心与巡更点之间的信息传输。
4.5.5.2巡更路线的改变功能。
5.管理与设备监控系统
5.1 自动抄表装置
5.1.1 系统功能
通过安装水、电、气、热等具有信号输出的表具,并将表具计量数据远传至物业管理中心或相关报表,实现自动抄表。在计算机上实时、准确地反映每户表具的数据、及金额、交费情况,可选用手持抄表设备作为辅助手段。
5.1.2 系统构成
系统主要由脉冲(数字)表头、多级数据采集模块与计算机组成。
5.1.3 系统设备的基本要求
5.1.3.1 系统装置安全性能应符合:
GB/T 6587.7 《电子测量仪器 基本安全测试》中的Ⅱ类测量仪器安全要求。
5.1.3.2 系统备用电源能工作24小时。
5.1.3.3系统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不小于5000小时。
5.1.3.4年累计误差小于两个仪表基本计量单位。
5.1.3.5系统要具有密码锁定功能。
5.1.3.6自动抄表装置不影响原水、电、气、热等表的精度、耐用性和防爆性。
5.1.3.7 系统装置的工作环境:工作温度-25℃--55℃,相对湿度≤100%。
5.1.3.8系统装置的机械结构必须要具有足够的强度,并能防止由于装置的结构不牢固、外表面上锐边对人体造成伤害。
5.1.3.9系统其它应符合各自行业标准中的要求。(据说有两个新的行业标准将颁布)
5.1.4 系统装置的安装要求
5.1.4.1系统装置安装应符合如下的标准及规范的规定。
GB5018 《电气装置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303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5.1.4.2一级数据采集模块安装位置应靠近表,与强电区隔离及防爆区应隔离。与表之间的信号线及电源线应有保护套管防护。
5.1.4.3 数据采集模块应封闭安装。
5.1.5 系统检测
5.1.5.1系统工程验收检测包括:
一次抄表成功率检测,管理中心计算机对住户有采集器以每固定的间隔抄读,应共要进行不少于100次的抄读。保证抄表成功率≥ 98%
一次抄读成功率=100%
5.1.5.2对系统进行数据抄读总差错率试验,管理中心计算机对住户的表的累计用量数据以10分钟间隔进行抄读,数据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数据量不少于480组,得出的数据抄读差错率应小于1%。
数据抄读总差错率=100%
5.1.5.3 进行停电检测,要求系统在停电24小时内能正常工作。
5.2 车辆出入及停车场管理系统
5.2.1 系统功能
系统应能自动记录车辆出入的时间;自动计费和打印各种报表;自动控制防砸车。需要时,可提供多出入口联网控制,使进出小区的所有车辆处于计算机的实时监控之下。可提供图像对比、车辆识别、车位显示、车辆引导、问讯对讲、与安防/消防监控系统联动受控等功能。
5.2.2 系统构成
系统由发卡机、读卡器、识别卡、挡车器、车辆信息采集器、系统控制器、停车费显示器、计算机、打印机及系统软件等组成。
需要时,可增设车位显示屏、车辆导向牌及视频识别设备。
系统示意图如下(恒业应已改掉重画)
5.2.3 系统设备的基本要求
5.2.3.1系统控制器应遵循国际标准的通信协议,应能适应标准的国际通用网络。
5.2.3.2系统控制器应具有开放性和不同厂家同类产品的互换性。
5.2.3.3系统控制器应具有抗干扰性,抵抗强电干扰及其它各类电磁干扰。
5.2.3.4系统电气设备绝缘强度应满足相关规范规定的要求。
5.2.3.5系统设备的环境适应性等同4.1.3.6条。
5.2.3.6 控制器接口的技术标准: JB/T6808 及JB/T6809
具体参数如下:
模拟量接口:
模拟量输入: 控制电压:0-10V ;控制电流:4—20mA
模拟量输出: 同上。
数字量接口:
数字量输入: 5V ;D/A转换时分辨率≥8位
数字量输出: 继电器输出时:“接通”状态接点电阻<1Ω
“断开”状态接点电阻>1MΩ
可控硅输出时:外接电压≤220V
额定电流≤1A
5.2.3.7系统中的视频设备应符合如下规范的有关要求:
GB50198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7401 《彩色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
GB/T16677 《报警图像信号有线传输装置》
5.2.4 系统设备安装要求
5.2.4.1读卡器宜与发卡机合装于出入口平台内,距挡车器不少于2.2米,距地高度宜为0.8—1.2米。
5.2.4.2摄像机通常安装于车辆行驶的正前方偏左的位置, 摄像机距地高度宜为2.2米,在驾驶员停车刷卡时,摄像机距驾驶员宜为4-6米。?
5.2.4.3挡车器的安装必须留有挡杆上下摆动的空间。如受空间限制,可设置折臂式挡车器。
5.2.5 系统检测及调试
5.2.5.1 发卡机的检测及调试
当车辆在信息采集器读感距离内时,请求发卡,发卡机应自动出卡。每车只发一卡。无车时请求发卡,不应出卡。
5.2.5.2挡车器的检测及调试
在接收到动杆指令后,挡车器的抬杆或落杆时间应在1-3秒内连续可调。在挡车器落杆过程中,车辆处在挡杆正下方时,挡杆应能立即停止下落,防止车辆被砸。
5.2.5.3读卡器的检测及调试.
使用各类无效卡时,系统应无反应。使用有效识别卡时,在规定的读卡距离内,系统应在1—3秒钟内抬杆或显示停车费金额。
5.2.5.4停车费显示器(系统)的检测及调试
读卡后,显示器正确显示停车费金额。
5.2.5.5系统软件的检测及调试
系统软件要保证功能齐全、人机界面友好。
5.3背景音乐与应急广播装置系统
5.3.1系统功能
系统平时用于播放背景音乐。紧急状态下自动切入紧急广播,并能实现分区输出。需要时系统可与安防、消防联动。
5.3.2 系统构成
系统由音源(电子语音盘、录/放音、话筒等设备)、功率放大器、分区输出盘、扬声器、控制器等组成。需要时可增加音频处理设备、计算机管理系统等。
系统示意图如下:(恒业应已改掉重画)
5.3.3 系统设备的基本要求
5.3.3.1 扬声设备的分布应能覆盖整个居住区, 每个扬声设备的声场宜为30-50分贝。每个扬声器分配的功率宜为标称功率的2/3。
5.3.3.2 功放的最大输出功率应不低于正常广播所需功率的1.5倍。功放等主要器件宜有备用设备。
5.3.3.3 系统设备的安全性同5.2.3—⑷条。系统设备的环境适应性同4.1.3—⑸条。.
5.3.4 系统设备安装要求
5.3.4.1系统设备的安装应安全可靠,室外设备应能防雨、防尘。
5.3.4.2设备间应确保电气连接的可靠性,不得开路或短路,以免损坏设备。
5.3.4系统检测及调试
5.3.4.1系统功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5.3.4.2系统接收到安防、消防系统联动信号后,应自动切换,并播放预定的内容。
5.4 物业管理计算机系统
5.4.1 系统功能
1.2.1.1.1.1 居住小区应在物业管理中心建立计算机系统,并配备相应的支撑平台和应用软件,实现物业的计算机自动化管理。
1.2.1.1.1.2 系统基本功能包括物业公司管理、托管物业管理、业主管理和系统管理四个子系统,其中物业公司管理子系统包括办公管理、人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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