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财政收入规模
一、 绝对量指标
衡量财政收入规模的绝对量指标是财政总收入。主要包括中央和地方财政总收入、中央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本级财政收入、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收入、地方上解中央收入、税收收入等。财政收入的绝对量指标系列,具体反映了财政收入的数量、构成、形式和来源。
二、 相对量指标
衡量财政收入规模的相对指标反映政府对一定时期内新创造的社会产品价值总量(即国民收入GDP)的集中程度,又称为财政集中率(K)。这一指标一般表示为:财政收入规模
其中,FR表示一定时期内(一年)的财政收入总额。它可以根据反映对象和分析目的的不同,运用不同的指标口径,如中央政府财政收入、各级政府财政总收入、预算内财政收入、预算内和预算外财政总收入等,常用的是各级政府预算内财政总收入。同样地,式中的国民收入也可运用不同的指标口径,如国内生产总值、国民生产总值等。 财政收入的相对指标具有较强的分析意义。
全国财政收入规模的绝对规模数据
中央及地方财政收入规模的绝对规模数据
三、 我国财政收入绝对规模变化趋势的原因分析
我国的转轨时期是指1978 年经济体制改革以来的时间,在此期间我国财政收入规模的变化主要来体现在两个方面,即绝对数和相对数的变化。
(一)我国财政收入规模的绝对变化
1978 年到2007 年我国财政收入的规模随着经济的不断增长而增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由1978 年的1132.26亿元到2007 年的51304.00 亿元,扩大了近45倍。回顾29 年的发展历程,我国财政收入绝对数的增长又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水平徘徊阶段,财政收入由1978的1132.26亿元上升至1982的1212.33亿元,年均增长率仅为1.72;二是缓慢发展阶段,财政收入由1982的1212.33亿元上升至1992年的3483.37亿元,年均增长率为11.11%;第三是高速增长阶段,财政收入由1992 年的3483.37 亿元上升到2007 年的51304.00 亿元,年均增长率为19.64%。
(二)原因分析
改革开放近三十年来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财政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我国财政收入保持着较高的增长幅度。
1978—2005年,我国财政实力不断增强,不含债务的财政收入从1132.26亿元增加到31649.29亿元,按现价的可比口径计算,增长了25倍左右,年均增长15%左右。特别是1994年财税体制改革以来,财政收入实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
1994—1997年,财政收入年均递增18.8%,年均增加额超过1000亿元。随着国家财力的不断增强,财政对国家政权建设以及经济建设的保障能力不断提高。
1978 —2005年,不含债务的财政支出从1122亿元增加到33930.28亿元,同口径比较,增长了25.2倍,年均增长15.7%。国家财政通过资金投入和制定实施相应的财政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有力地支持了国家重大改革措施的出台和重要方针政策的实施,促进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在财政体制改革进行的同时,我国税收征管工作进行了大力改进,其成效十分显著。在每年连续增收的1000多亿税金当中,直接来自于加强税收征管效果的部分占有较高的比重。如1999年,通过打击走私,关税收入猛增800多亿,占当年税收增量的50%以上;2001年强化税收征管增加的收入近700亿,约占全年税收增量的26%。应该注意的是,随着税收征管制度的规范化和征管技术条件的不断成熟,税收征管因素对税收收入影响的弹性将会大大降低
我国财政的增长还离不开财政改革的不断推进。财政工作出现了一系列积极的变化:在财政体制上,突破了过去高度集中、统收统支的供给型管理模式,又跨越了过渡性的财政包干制,初步建立起合理划分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的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体制;在税收制度上,突破了过去受产品经济影响的过于单一的税制结构,不断拓宽税收调节领域,建立了以增值税为主体、消费税和营业税为补充的新型流转税制度,同时建立和完善了所得税制度;在国有企业管理和利润分配上,突破了过去将国有企业作为行政机构附属物进行直接管理的模式,确立了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主体地位,逐步理顺了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
在预算编制上,改革了传统的单式预算制度,初步实行了由经常性预算和建设性预算构成的复式预算制度;在财会制度上,改变了长期以来按所有制、行业和部门设置财务会计制度的做法,实行了新的《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采用了国际通行的会计语言;在分配政策上,打破了平均主义“大锅饭”,确立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政策;在财源建设上,改变了过去主要依靠全民所有制企业提供积累的单一型财源结构,积极拓展非国有经济以及社会、个人的财源,培植开辟来自第三产业的新兴财源;在资金筹措上,转变了过去既无内债又无外债的旧观念,努力拓展国内外融资渠道,充分运用国内外一切可用财力为经济建设服务;在资金使用上,进一步加强了监督,讲求资金使用效益和依法理财;在宏观调控上,突破了过去不重视价值规律作用的直接控制方式,综合运用预算、税收、国债、补贴等政策工具,积极参与宏观经济调控,促进经济总量的平衡和经济结构的优化。与此同时,财政职能和管理方式正在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实现重大转变,逐步由微观管理转向宏观管理,由直接管理转向间接管理,财政法制建设也取得了较大的进展。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分配都是以价值形态进行的。无论是以流转额为征收对象的流转税,还是以所得额为征收对象的所得税,财政收入都是以货币金额结算的。因此,作为价值货币表现的价格如果发生变化,将会直接反映到财政收入的变化上来。这里有几种情况需要分析。首先,物价水平的变化对流转税收入影响明显。流转税与价格直接挂钩,随着物价的上涨,流转税的税基相应扩大,从而使名义税收增加。其次,物价水平的变化对所得税的影响情况有些复杂。就企业所得税而言,物价的升降并不一定导致企业利润水平的同样变化。再次,物价水平的变化也影响定额征收的税收收入。在市场经济中,税收基本上是从价征收制,这对于税收与经济之间的相互适应关系具有良好的保证作用。 在经济增长水平、政府分配政策和价格水平等既定的前提下,税收制度的设计与税收征收管理的水平也对财政收入规模有较大影响。前面的各项因素只是为财政收入准备了潜在的源泉,而现实的收入规模如何还取决于具体的征收制度和征管成效,即能否实现应收尽收,最大限度地减少收入的流失,并做到保护财源,创造财源。
——《角落》
从财政收入占比来看,2011年我国可比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为28.9%,同比提高1.8个百分点,但仍低于世界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低于工业化国家平均水平16.4个百分点,即使在发展中国家,我国财政收入占比也属偏低,只略高于泰国,新加坡及少数非洲国家。
政府收入占GDP比重
政府各项收入占GDP比重
税收
社会保障
捐赠
其他收入
工业化国家平均值
45.3
29.9
10.1
0.3
5
发展中国家平均值
35.5
20.8
7.6
1.2
5.9
各国平均值
39.9
24.9
8.8
0.9
5.4
中国
28.9
22
5
0.2
美国
34.4
21.6
7
—
5.8
加拿大
41.4
29.6
5.2
—
6.6
澳大利亚
35.9
29.5
—
—
6.5
英国
41.7
29.4
8.3
0.3
3.8
法国
49.7
26.8
18
0.1
4.8
德国
43.9
24
16.5
0.2
3.3
挪威
58.1
34.3
9.1
—
14.8
瑞典
56.4
35.9
12.9
0.1
7.5
新加坡
21.6
14.4
—
—
7.2
泰国
21.1
17.4
0.9
0
2.8
俄罗斯
47.9
27.2
6.1
—
14.6
注:1.“—”表示该指标在该国家不存在,或无统计2.数据来源:除中国外,均来自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政府财政统计年鉴2008)3.中国为2011年度数据,来自财政部网站。4.限于篇幅表中只摘取了部分主要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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