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福建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系统(新)》和《国家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接口》操作说明
第一节 系统介绍 (02)
第二节 系统安装与初始化 (04)
第三节 系统设置 (07)
第四节 流出人口登记 (11)
第五节 流入人口登记 (24)
第六节 流出查询 (36)
第七节 流入查询 (40)
第八节 统计报表 (43)
第九节 数据维护与交换 (46)
第十节 国家平台接口 (52)
二00九年八月一日
第一节 系统介绍
《福建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系统(新)》是在原《福建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系统》(2005年开发)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省人口计生委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管理的新要求,结合各级流动人口管理人员及系统操作人员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进行改造和扩展。同时,为了更好的和国家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进行系统对接,减轻系统操作人员负担,在《流动人口全国交换平台批量数据交换规范》和《流动人口全国交换平台实时数据交换规范》的引导下,我们开发出了《国家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接口子系统》,并且将此子系统的功能整合到《福建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系统(新)》中。
一、《福建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系统(新)》主要改造内容如下:
(一) 改变系统运行模式。
原有系统运行模式为各级独立运行,数据定期逐级上传同步的方式。现改造成数据集中模式。也就是说,新系统运行之后,除省级以外,各级均不再保留本级的数据库,所有的数据变动和操作直接在省人口计生委的流动人口数据库中实时进行,各级负责变动和管理本级数据。
本模式的实行,实现了全省流动人口数据实时集中,从而大大提升了系统的应用价值。同时,由于减少了数据交换环节,减轻了各级操作人员操作负担。
(二)支持全员流动人口管理
通过改造系统数据结构和改造系统流程,使得新系统极大程度的满足全员流动人口管理的需要。
(三) 加强流动人口数据库和育龄妇女数据库的数据交换
提高流动人口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对于流动人口管理的积极作用是非常重大的。因此,增强流动人口数据库和育龄妇女数据库的数据交换和同步功能,也是本系统的一个改造重点。
(四)加强现居住地和户籍地之间的信息交换。
二、《国家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接口子系统》主要功能如下:
(一)构建WEBSERVICE平台
按国家提供WSDL接口定义标准,采用SOAP协议,构建福建省流动人口WEBSERVICE服务平台,实现与国家PADIS流动人口平台的数据交换。
(二)实时交换业务
l 跨省育龄妇女个案信息查询;
l 跨省育龄妇女信息协查请求;
l 协查跨省育龄妇女协查反馈。
(三)批量数据交换
l 交换文件批量上传;
l 交换文件批量下载。
三 系统使用要求和运行环境
(1) 操作系统 WINDOWS XP 以上版本
(2) 网络条件。因本系统运行在外网上,因此要求需要使用本系统的终端设备必需接入互联网。为了保证系统的运行顺畅,尽可能提供好的上网条件。
(3) 屏幕分辨率为1024*768以上。最佳分辨率为1024*768。
注:为了更好的推广新系统的应用,省里提供了培训运行环境和实际运行环境。各级如要开展系统操作培训,只需要安装专门的培训客户端软件即可。
第二节 系统安装及初始化
一 系统安装
由于本系统是数据集中模式,因此各级不再需要安装后台数据库。各级仅需安装专门下发的《福建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系统(新)》客户端安装程序即可。客户端安装程序可以在省人口计生委FTP服务器上公开下载。
本系统专门提供了自动升级平台。除第一次安装需安装客户端程序之外,以后均可通过升级平台自动或手动完成系统升级。
客户端安装办法和原系统安装办法相同。
二 系统初始化
完成客户端程序安装之后,第一次进入系统,则系统会提示系统注册。即弹出一个 [系统初始化] 窗口,其中要求填写 [注册地址]、[注册号码] 等各项内容,填写完成后点击 [确定] 按钮,程序会根据填写的信息对系统进行初始化操作,确定该系统的级别。如下图:填写完之后重新登录系统:
注意:由于新系统模式是全省数据集中模式,因此为了保障数据安全,各级要保管好自已注册码。注册码可向上一级流动人口管理部门获取。也可以直接向开发商获取。一旦注册之后,即使重新安装客户端程序,系统仍将保持原有的注册信息。
对于培训客户端程序,注册码为空即可。
初始化后, 点击电脑桌面上图标,出现如下图所示的用户登陆界面:
选择用户代码,输入相应用户密码,然后点击“确定”,如果用户名及密码合法,即可登陆本系统。
初始进入系统时,用户代码和用户密码必需由上级提供。
注:培训程序用户名为:000,口令为:888888
进入系统后,系统的界面显示如下主窗口:
如果本级有未反馈协查或有未阅读公文,系统将显示在主窗口中。
注:系统左下角有一数据库连接按钮“…”,当网络断线导致数据库连接断开时,可直接点击此按钮,重新连接数据库,用户可以不退出系统,继续使用本系统。
第三节 系统设置
一、用户组
用户组管理是系统模块的子模块之一,提供给系统管理员对系统用户组及其权限进行增加、删除和修改的管理功能,同一用户组中的用户成员权限是相同的。
本系统用户组由省级统一维护(增加、修改或删除)。各级可维护本级用户的组归属。即每一个用户属于哪一个组,从而决定了不同用户的权限。
二、用户管理
用户管理是系统模块的子模块之一,提供给系统管理员对用户成员进行增加、删除、修改的操作,同时对每个用户成员进行分组。
各级不仅可以对本级用户维护,也可以对下级用户维护。如图:
注:初始用户名和密码由上一级提供。
三、权限管理
权限管理是系统模块的子模块之一,提供给系统管理员对用户组依模块进行授权。
注:本系统权限管理由省级统一维护。
四、修改密码
修改用户密码是系统模块的子模块之一,提供给用户对自己密码进行维护修改的功能。
五、系统字典维护
系统字典维护是系统模块的子模块之一,提供给系统管理员对系统字典的数据进行维护的功能。为了整个系统的一致性及系统规范性,除个别数据字典外,系统字典维护只在省级系统才能进行。需要维护的数据字典主要有:
(1) 流出人口双查轮次维护
(2) 流入人口双查轮次维护
本系统将流出人口和流入人口的轮次分开维护,便于实际操作。
六、地址码维护
地址码维护是系统模块的子模块之一,提供给系统管理员对地址码进行维护的功能。
本系统地址码由省级统一维护。如各级需增减地址码,需上报省里统一维护。
七、用工单位(出租户)维护
用工单位维护是系统模块的子模块之一,提供给系统管理员对用工单位进行维护的功能。
八、系统参数设置
系统设置是系统模块的子模块之一,提供给用户对系统的通用属性进行设置的功能,本模块只对系统运行所需的参数进行设置维护。如本级用户基本资料、常住人口软件数据库IP地址、数据库名称;主界面设置;报表统计期间、方式。
注:本系统参数可各级自行设置,不会相互影响。
九、系统操作日志
系统操作日志模块是系统模块的子模块之一, 通过对登录系统的操作人员的身份、登录时间、操作内容、离开系统的时间等的实时跟踪和记录,并把这些记录保存到工作日志中,以便系统管理员对系统中的操作进行监控和事后追查,提高系统的安全性。
为了减少操作日志空间,各级系统管理员需定期对操作日志进行清除。
十、数据备份
数据备份是系统模块的子模块之一,提供给系统管理员对数据库进行维护的功能。按系统默认操作,备份文件将被存放在程序安装主文件夹下的 [bak] 子文件夹中。
本系统数据备份由省级统一操作,其他各级无需操作此模块。
十一、数据恢复
数据恢复是系统模块的子模块之一,提供给系统管理员对数据库进行恢复操作的功能。
数据恢复仅当数据被破坏,需灾难性恢复时,才操作此模块。
本系统数据恢复由省级统一操作,其他各级无需操作此模块。
十二、注销用户
注销用户是系统模块的子模块之一,提供给用户重新登录系统的功能,在不退出系统的情况下切换操作用户。
十三、系统升级下载
系统升级下载模块是系统模块的子模块之一,系统升级模块的主要功能是通过网络把系统升级需要的文件从远地服务器上下载到本地计算机,对现有的程序进行升级。
如图:
本系统支持自动升级。当进入系统时,系统会检测当前使用版本和服务器上版本是否一致,如果否,系统会自动提示升级。
点击《下载升级》按钮,系统从服务上下载升级包。一般情况下,1分钟左右可完成下载。下载,系统会提示是否解压升级包,选择“是”即可。
注:本模块操作需安装RAR压缩工具。
十四、数据冗余清除
本模块主要是对无地址码的流入及流出数据提取后删除。
当地址被撤并或地址码修改后,原地址码不存在,但该地址码还存在数据,我们叫冗余数据。由于这些数据的存在,会影响到报表,所以需要我们对这部分数据要即时清除。
注意:本冗余数据一旦删除后,将无法恢复。
第四节 流出登记
流出人口的变动登记大部份在本模块组下操作完成。由以下几个模块:
一、流出人口登记
流出人口登记提供对流出人口信息的编辑功能,本模块是流出人口最主要的登记方式。所有的流出新增和修改登记均在本模块完成。如下图:
操作说明:
(1)从常住数据导入
当系统已经连接常住pop数据库(常住人口数据库的连接在系统参数中设定)的情况下,录入户编号,系统自动会检索常住系统对应的家庭编号,并将该家庭编号所有人口显示在弹出的列表框中。由用户选择,经确定后系统会提取本对象的相关信息(基本信息、配偶信息、其他信息以及其他服务管理信息,如子女信息,查环查孕信息、节育信息、生育情况、违法征收信息(近两年的)等等。
(2)录入身份证号的时候,如果录入的身份证号已做流出登记,系统自动将其提取出来,用户可以直接修改。
注:成人对象身份证号不能为空。如果身份证号为空,按国家要求,则输入18个‘0’。
(3)从现居住地提取流动信息
录入身份证号后,如用户要查看现居住地信息,可直接点击身份证号旁边的[…]按钮,系统会自动查询全省流入人口登记库,并将查询结果显示在弹出的列表窗口中,用户可以选择确定,系统将导入流入地登记的流动信息。
(4)可以在本窗口中直接登记对象的管理与服务信息。
可通过点击[增加条目],增加记录,点击[删除条目]来删除记录。对于生育情况,可直接点击[从子女信息导入],可将最近两年出生的子女信息复制到生育情况中。
(5)对于现居住地地址码的录入,有以下几种方法:
A 双击现居住地地址码栏,系统直接弹出地址码查找窗口,通过录入地名来查找;
B 在现居住地地址码栏,可直接录入地名,系统会查找包含该地名的所有地址列表,仅用户选择;
C在现居住地地址码栏,可录入“地名,地名”的方式,快速定位地址码。
D 可直接录入地址码
E 可点击旁边的地址码按钮,按省-地市-区县-乡镇-村居的模式选择。
按国家要求,现居住地地址码必需要录入到乡镇级以下。
(6) 家庭户流动登记
如本对象是属家庭户流动(按国家定义的家庭户流动标准),必需在家庭户流动选项中选中,并且“与户主关系”不能为空。对于育妇来说,“与户主关系”即为“户主”。保存后,如属家庭户流动,而且“与户主关系”属户主的,可点击[其他成员登记]按钮进行其他成员登记,如图:
用户可在上面直接登记家庭其他成员信息(如子女、老人)。除了需填写的信息外,其他信息与户主信息相同。
对于已经存在的对象要加入本户中,可点击[从现有人员中追加]将查找对象追加到本户中。对于有些成员需移除本户,可点击[本户中移走]移走本成员。点击[删除]按钮,不仅将本成员从户中移走,而且还将此成员从数据库中删除。
(7)登记配偶信息
对于家庭户流动,并且有配偶信息的户主对象,可点击[配偶登记]按钮,系统自动将基本信息和配偶信息对调,赋“与户主关系”为‘夫’,其他信息不变,点击保存后即完成配偶登记。
(8)注销对象
在本模块中,可直接对对象进行注销。
点击[注销]按钮,系统会弹出录入注销信息窗口,录入并确定后即完成信息。已注销对象不能重复注消。
(8)恢复注销对象
在本模块中,可直接对已注销对象进行恢复。
点击[恢复]按钮,系统经提示确定后即完成恢复(系统会自动删除注销记录)。未注销对象不能恢复。
(9) 删除对象
可在本窗口中直接对对象进行删除。本系统中,可对以往期间登记的对象直接删除。
注:一旦删除后,将无法恢复。
(10)协查请求
本模块提供和国家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的接口调用。可即时调用本省WEBSERVICE平台,通过本平台和国家流动人口平台实现数据实时交换。
协查对象:省际流动的育龄妇女。紧急程度参照相关文件定义。
对于流出人口协查请求,需填写协查信息,如图:
A 协查项 至少选择一项,可选择多项。
B 协查内容不能为空(其他)
当填写了协查信息并且属于协查对象时(省际流动的育龄妇女),系统保存时,会提示是否发出协查申请,如选择是,系统将此协查发往省WEBSERVICE平台,省WEBSERVICE平台可马上或延迟一段时间后发往国家。
如有修改再次保存时,系统会检查该对象是否已发过协查请求,如果已发过,根据已发过协查请求的情况分别处理。
(1)未发送国家平台。这种情况下系统会提示删除原发出的协查,重新发出协查。
(2)已发送国家平台。这种情况下系统会提示是否重新发出协查(无法删除已发送的协查)。
如果对方已反馈,可以在本窗口中的协查反馈页面中查看反馈信息,如图:
(11)个案查询
在本窗口中,可以直接发出个案查询。个案查询也是国家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接口中实时交换中的一个重要功能。
发出个案查询后,省WEBSERVICE平台将此查询发送到国家PADIS平台,国家PADIS平台或者从本库中查询,或者再发往其他省平台查询,最终将查询结果返回到省WEBSERVICE平台。我们可以在个案查询模块中查看查询结果。
如图:
(12)查找对象
点击[查找]按钮,即弹出对象查找窗口,如图:
输入对象家庭编号(或姓名、身份证号),点击查询,即可查询相关对象。本查询支持模糊查询。
当“不含已注销的”选项未选中时,可查询已注销对象。
当“仅限育妇”选项选中时,仅查询育妇对象。
当“家庭户流动”选项选中时,仅查询属家庭户流动的对象。
当“户主”选项选中时,仅查询属于户主的对象。
当“配偶随同流动”选项选中时,仅查询属配偶随同流动的对象。
查找后,用户即可在列表中选择相应的对象,点击确定后提取该对象,并可对此进行修改操作。
其他说明
1、用Tab键或回车键切换信息栏 。
2、在填写完 [身份证号] 后程序会自动判别对应的 [性别] 和 [出生日期],自动填写这两项。
3、在填写内容时,只有登记人员的 [性别] 为女性, [避孕措施] 和 [现孕情况] 这两个信息才能填写。
4、在填写内容时,只有登记人员的 [婚姻状况] 为已婚时,配偶信息才能填写。
5、身份证号必需经校验通过后,系统才能接受。
6、必填项必需填写,否则系统不接受。
7、当保存时,如果系统因断线,无法保存数据时,可点击主窗口右下角的重新连接数据库按钮‘…’,重新连接数据库后,即可重新保存。无需退出系统重新进入。
二、流出生育登记
流出生育登记提供对流出人口生育信息的编辑功能,本模块是对流出人口中育龄妇女生育变动登记。所有掌握到的流出育龄妇女如果生育变动,均需在此模块中登记。本模块还具备以下功能:
● 在提取登记对象时,允许通过身份证号或姓名快速提取。
● 允许自动从常住数据中提取数据。
如图:
流出生育登记的使用
[检索] 要查看已经登记的流出人口生育登记,单击本期流出生育登记树状视图下的 [检索] 按钮。
[查找] 点击[查找]按钮会弹出 [人员查找] 窗口,可通过输入家庭编号姓名或身份证号查找,也可点击 […] 进行查找。
[导入常住数据] 在 [常住数据连接] 为已连接时进行此项操作,如未连接可以点击旁边的 […] 按钮进行连接操作。如图
用户可以选择录入常住中的登记起始时间,系统将从常住系统中选定登记时间的出生登记(属流动的)导入到窗口中,并由用户选择。选项“重复数据跳过”选中时,表示登记时,如流口已做出生登记,系统直接跳过,否则覆盖操作。
[新增] 增加一个流出人口生育的登记,单击此按扭会弹出一个对话框,用来查找所要录入人员的资料。
[删除] 删除当前的流出人口生育登记。
[保存] 将用户所做的编辑保存到后台数据库。
[退出] 关闭当前窗口。
注意事项
1、用Tab键或回车键切换信息栏 。
2、当前期间流出生育登记的修改,可以在要修改的项目上修改后点击 [保存] 按钮来保存修改。
3、以往期间的修改删除。可直接双击中间窗中的以往登记记录,即可直接修改,或删除。
三、流出婚姻登记
流出婚姻登记提供对流出人口婚姻信息的编辑功能,本模块是对流出人口中育龄妇女婚姻变动登记。所有掌握到的流出育龄妇女如果婚姻变动,均需在此模块中登记。
操作方法类同“流出生育登记”。
四、流出子女信息登记
流出子女信息登记提供对流出人口子女信息登记信息的编辑功能,本模块是对流出人口中子女信息变动登记。
操作方法类同“流出生育登记”。
五、流出妊娠信息登记
流出妊娠信息登记提供对流出人口妊娠信息的编辑功能,本模块是对流出人口中育龄妇女妊娠信息的登记。所有掌握到的流出育龄妇女妊娠信息,均需在此模块中登记。
操作方法类同“流出生育登记”。
注:因常住系统中无妊娠信息内容,故无法从常住中导入。
六、流出避孕节育措施登记
流出避孕节育措施登记提供对流出人口避孕节育措施信息的编辑功能,本模块是对流出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措施变动登记。所有掌握到的流出育龄妇女如果避孕节育措施变动,均需在此模块中登记。
操作方法类同“流出生育登记”。
注:落实人流、引产等手术需登记到补救措施中去。
七、流出违法登记
流出违法登记提供对流出人口生育违法信息的编辑功能,本模块是对流出人口中育龄妇女违法登记。所有掌握到的流出育龄妇女如果有违法的(包括社会扶养费征收),均需在此模块中登记。
操作方法类同“流出生育登记”。
八、流出处罚登记
流出处罚登记提供对流出人口处罚信息的编辑功能。所有掌握到的流出人口如果有处罚的,均需在此模块中登记。
操作方法类同“流出生育登记”。
九、流出注销(回籍)登记
流出注销登记提供对流出人口注销信息的编辑功能,包括回籍、死亡等导致流出人员成为非流出对象的。
单个对象注销操作方法类同“流出生育登记”。
本模块支持批量登记操作。点击[批量登记]按钮,弹出批量登记窗口,如图:
可通过家庭编号、姓名、身份证号查找对象,并选择要注销的对象。选择点击确定,即完成批量注销。
已注销对象如要恢复,可以在注销模块中直接删除,也可以在“流出人口登记”中进行恢复。
十、流出生育证登记
流出生育证登记提供对流出人口生育证的登记和管理功能。
操作方法类同“流出生育登记”。
十一、流出婚育证发证登记
流出婚育证登记模块是对流出人口中育龄人口核发婚育证进行登记。
操作方法类同“流出生育登记”。
十二、流出孕情检查登记
本模块是对流出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孕情检查登记。所有掌握到(本地检查或寄回证明)的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如果有查孕的,均需在此模块中登记。如图:
流出查孕服务登记的使用
[检索] 要查看已经登记的本轮次流出人口查孕登记,单击本期流出查孕服务登记树状视图下的 [检索] 按钮。
[查找] 点击[查找]按钮会弹出 [人员查找] 窗口,可通过输入家庭编号姓名或身份证号查找,也可点击 […] 进行查找。
[导入常住数据] 在 [常住数据连接] 为已连接时进行此项操作,如未连接可以点击旁边的 […] 按钮进行连接操作。可导入常住中本轮次所有流出对象的应查已查名单。
[查孕管理] 本点击[查孕管理]弹出流出查孕对话框,先追加名单后提取名单,即可对育龄对象的孕情情况尽情登记:[成批登记] 登记多个流出人口查孕登记的信息,将修改前打钩可以对提取的对象进行登记和修改。
由于本系统双查管理模式类同于常住系统管理模式,因此完整的双查管理可以[查孕管理]中完成。
点击[查孕管理按钮],进入查孕综合管理窗口,如图:
主要操作如下:
(1)生成(追加)名单
每轮次的开始,可直接从系统中追加应查名单。日常还可以继续追加名单,或删减名单。点击窗口下面的[追加]按钮,进入追加名单窗口,如下图:
l 点击[提取应查孕未查]按钮,系统会自动根据设定的双查口径,提取名单,并且检查这些名单在本轮中是否存在,如不存在,由显示在右边的列表中。
l 在右边的列表中进行名单选定,可以逐个点击选定,也可以通过全选来全部选定,再点击[确定],系统将这些所选名单追加到本轮应双查名单中。
l 也可以通过查找指定的对象来进行选定。在家庭编号姓名或身份证号处录入指定对象的姓名或身份证号,点击[…]按钮,提取对象,再选定即可。
(2)录入双查结果
在查孕登记窗口,选中[修改]选项,即可以直接在列表中编辑结果。如果要批量登记,先选定要批量登记的记录。多选方法,先按住shift键或ctrl键,再点击,可实现多选。选定要批量登记的记录后,点击[批量登记],系统弹出批量登记结果窗口,如图:
注意,用户修改那一项,则系统就成批更新那一项。如用户修改检查结果,其余未修改,则系统仅仅更新双查结果这一项。
如要剔除本轮名单,先选定对象,选定方法同上,再点击[删除]按钮,则系统将这些所选对象从本轮应查对象中删除。
其他说明:
(1)相关查询及报表
由于我们将提取的名单作为应查对象,因此查询和报表的应查数,就时每一轮所提取到的名单,而不是系统自动确定的名单。而已查数,是指已登记成已查结果的对象,即检查结果代码>’0’的。
(2)服务地类型和服务机构类型,对于已查记录,这两个是必填项。因此必须填写。
(3)本系统不仅对本轮次的双查情况可以修改操作,对以往轮次也可以进行操作。只需在窗口上方改变轮次即可。默认轮次为当前系统时间在所属的流出人口轮次定义中的轮次序号。
十三、流出环情检查登记
本模块是对流出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节育环)检查登记。所有掌握到(本地检查或寄回证明)的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如果有查环的,均需在此模块中登记。
其操作方法与流出孕情检查登记一致。
第五节 流入变动
一、流入人口登记
流入人口登记提供对流入人口信息的编辑功能,本模块是流入人口最主要的登记方式。所有的流入新增与修改登记均在本模块完成。在主窗口中可以对流出人口的基本信息,配偶信息,婚育节育信息,婚育证信息,流动信息进行登记。主窗口左下角中【个案查询】是向国家发送个案查询,当流出对象为户主关系且为家庭户流动时可对其配偶信息及其他成员信息进行登记。如图:
操作说明:
(1)录入身份证号的时候,如果录入的身份证号已在本地做流入登记,系统自动将期提取出来,用户可以直接修改。
如果录入的身份证号在其它区域有做流入登记,系统会弹出窗口,将其他区域登记的信息全部列表出来。如果其它登记的已经被注销,则系统可以直接将其他登记的信息导入过来。
如果其它登记的有未注销,则系统可以直接将其他登记的信息导入过来,并将此未注销的信息自动完成注销。注销备注注明:“由现居住地XXXXX登记时自动注销”。以减少重管对象的发生。
注:成人对象身份证号不能为空。如果身份证号为空,按国家要求,则输入18个‘0’。
(3)从流出地提取流动信息
录入身份证号后,如用户要查看流出地登记信息,可直接点击身份证号旁边的[…]按钮,系统会自动查询全省流出人口登记库,并将查询结果显示在弹出的列表窗口中,用户选择确定后,系统将导入流出地登记的基本信息(配偶信息、其它信息)和流出时间。
(4)可以在本窗口中直接登记对象的管理与服务信息。
可通过点击[增加条目],增加记录,点击[删除条目]来删除记录。对于生育情况,可直接点击[从子女信息导入],可将最近两年出生的子女信息复制到生育情况中。
(5)对于户籍地地址码的录入,有以下几种方法:
A 双击户籍地地址码栏,系统直接弹出地址码查找窗口,通过录入地名来查找;
B 在户籍地地址码栏,可直接录入地名,系统会查找包含该地名的所有地址列表,仅用户选择;
C在户籍地地址码栏,可录入“地名,地名”的方式,快速定位地址码。
D 可直接录入地址码
E 可点击旁边的地址码按钮,按省-地市-区县-乡镇-村居的模式选择。
按国家要求,现户籍地地址码必需要录入到乡镇级以下。
对于配偶信息的,可双击配偶户籍地地址码栏,系统将把本人的户籍地信息复制到配偶的户籍地信息中去。
(6) 家庭户流动登记
如本对象是属家庭户流动(按国家定义的家庭户流动标准),必需在家庭户流动选项中选中,并且“与户主关系”不能为空。对于育妇来说,“与户主关系”即为“户主”。保存后,如属家庭户流动的,而且属户主的,可点击[其他成员登记]按钮进入其他成员登记窗口。
[其他成员登记]登记方法同流出人口登记的[其他成员登记]相同。
(7)登记配偶信息
对于家庭户流动,并且有配偶信息的户主对象,可点击[配偶登记]按钮,系统自动将基本信息和配偶信息对调,将“与户主关系”赋值为‘夫’,其他信息不变,点击保存后即完成配偶登记。
(8)注销对象
在本模块中,可直接对对象进行注销。
点击[注销]按钮,系统会弹出录入注销信息窗口,录入并确定后即完成信息。已注销对象不能重复注消。
(8)恢复注销对象
在本模块中,可直接对已注销对象进行恢复。
点击[恢复]按钮,系统经提示确定后即完成恢复(并删除注销记录)。未注销对象不能恢复。
(9) 删除对象
可在本窗口中直接对对象进行删除。本系统中,可对以往期间登记的对象直接删除。
注:一旦删除后,将无法恢复。
(10)协查请求
本模块提供和国家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的接口调用。可即时调用省计生委的WEBSERVICE平台,通过本平台和国家流动人口平台实时交换。
协查对象:省际流动的育龄妇女。紧急程度参照相关文件定义。
对于流入人口协查请求,需填写协查信息,如图:
A 协查项 至少选择一项,可选择多项。
对于基本信息协查项,国家有以下规定:
如果国家PADIS平台未建档(或未被户籍地确认的),必需选择“基本信息”项。否则将协查发往国家PADIS平台时,会有错误信息返回。
如果国家PADIS平台已建档(被户籍地确认),则不能选择“基本信息”项。否则将协查发往国家PADIS平台时,会有错误信息返回。
因此,流入地发协查请求前,需发个案查询,或者在国家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中查找该对象,确定是否已存在被户籍的确定的建档信息。
B 协查内容不能为空(其他)
当填写了协查信息并且属于协查对象时(省际流动的育龄妇女),系统保存时,会提示是否发出协查申请,如选择是,系统将此协查发往省WEBSERVICE平台,省WEBSERVICE平台可马上或延迟一段时间后发往国家。
如有修改再次保存时,系统会检查该对象是否已发过协查请求,如果已发过,根据已发过协查请求的情况分别处理。
(1)未发送国家平台。这种情况下系统会提示删除原发出的协查,重新发出协查。
(2)已发送国家平台。这种情况下系统会提示是否重新发出协查(无法删除已发送的协查)。
如果对方已反馈,可以在本窗口中的协查反馈页面中查看反馈信息,如图:
(11)个案查询
在本窗口中,可以直接发出个案查询。操作方未能同“流出人口登记”的“个案查询”。
(12)查找对象
点击[查找]按钮,即弹出对象查找窗口,如图:
输入对象家庭编号(或姓名、身份证号),点击查询,即可查询相关对象。本查询支持模糊查询。
当“不含已注销的”选项未选中时,可查询已注销对象。
当“仅限育妇”选项选中时,仅查询育妇对象。
当“家庭户流动”选项选中时,仅查询属家庭户流动的对象。
当“户主”选项选中时,仅查询属于户主的对象。
当“配偶随同流动”选项选中时,仅查询属配偶随同流动的对象。
查找后,用户即可在列表中选择相应的对象,点击确定后提取该对象,并可对此进行修改操作。
其他说明
1、用Tab键或回车键切换信息栏 。
2、在填写完 [身份证号] 后程序会自动判别对应的 [性别] 和 [出生日期],自动填写这两项。
3、在填写内容时,只有登记人员的 [性别] 为女性, [避孕措施] 和 [现孕情况] 这两行才可用。
4、在填写内容时,只有登记人员的 [婚姻状况] 为已婚时,配偶信息才能填写。
5,身份证号必需经校验通过后,系统才能接受。
6,必填项必需填写,否则系统不接受。
7,当保存时,如果系统因断线,无法保存数据时,可点击主窗口右下角的重新连接数据库按钮‘…’,重新连接数据库后,即可重新保存。无需退出系统重新进入。
二、流入生育登记
流入生育登记提供对流出人口生育信息的编辑功能,本模块是对流入人口中育龄妇女生育变动登记。所有掌握到的流入育龄妇女如果生育变动,均需在此模块中登记。本模块还具备以下功能:
● 在提取登记对象时,允许通过身份证号或姓名快速提取。
如图:
流入生育登记的使用
[检索] 要查看已经登记的流入人口生育登记,单击本期流入生育登记树状视图下的 [检索] 按钮。
[查找] 点击[查找]按钮会弹出 [人员查找] 窗口,可通过输入家庭编号姓名或身份证号查找,也可点击 […] 进行查找。
注意事项
1、用Tab键或回车键切换信息栏 。
2、当前期间流入生育登记的修改,可以在要修改的项目上修改后点击 [保存] 按钮来保存修改。
3、以往期间的修改删除。可直接双击中间窗中的以往登记记录,即可直接修改,或删除。
三、流入婚姻登记
流入婚姻登记提供对流入人口婚姻信息的编辑功能,本模块是对流入人口中育龄妇女婚姻变动登记。所有掌握到的流入育龄妇女如果婚姻变动,均需在此模块中登记。
操作方法类同“流入生育登记”。
四、流入子女信息登记
流入子女信息登记提供对流入人口子女信息登记信息的编辑功能,本模块是对流入人口中子女信息变动登记。
操作方法类同“流入生育登记”。
五、流入妊娠信息登记
流入妊娠信息登记提供对流入人口妊娠信息的编辑功能,本模块是对流入人口中育龄妇女妊娠信息的登记。所有掌握到的流入育龄妇女为妊娠信息的,均需在此模块中登记。
操作方法类同“流入生育登记”。
六、流入避孕节育措施登记
流入避孕节育措施登记提供对流入人口避孕节育措施信息的编辑功能,本模块是对流入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措施变动登记。所有掌握到的流入育龄妇女如果避孕节育措施变动,均需在此模块中登记。
操作方法类同“流入生育登记”。
注:落实人流、引产等手术需登记到补救措施中去。
七、流入违法登记
流入违法登记提供对流入人口生育违法信息的编辑功能,本模块是对流入人口中育龄妇女违法登记。所有掌握到的流入育龄妇女如果有违法的(包括社会扶养费征收),均需在此模块中登记。
操作方法类同“流入生育登记”。
八、流入处罚登记
流入处罚登记提供对流入人口处罚信息的编辑功能。所有掌握到的流入人口如果有处罚的,均需在此模块中登记。
操作方法类同“流入生育登记”。
九、流入注销(回籍)登记
流入注销登记提供对流入人口注销信息的编辑功能,包括回籍、死亡等导致流入人员成为非流入对象的。
单个对象注销操作方法类同“流入生育登记”。
本模块支持批量登记操作。点击[批量登记]按钮,弹出批量登记窗口,如图:
[提取审验逾期] 提取审验逾期,是指提取那些审验有效期早于当天日期的对象。
可按姓名、身份证号查找对象,并选择要注销的对象。选择后点击确定,即完成批量注销。
已注销对象如要恢复,可以在注销模块中直接删除,也可以在“流入人口登记”中进行恢复。
十、流入生育证登记
流入生育证登记提供对流入人口生育证的登记和管理功能。
操作方法类同“流入生育登记”。
十一、流入婚育证发证登记
流入婚育证登记模块是对流入人口中育龄人口核发婚育证进行登记。
操作方法类同“流入生育登记”。
。
十二、流入孕情检查登记
本模块是对流入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孕情检查登记。所有掌握到(本地检查或户籍地查)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如果有查孕的,均需在此模块中登记。
流入查孕服务登记的使用
[检索] 要查看已经登记的本轮次流入人口查孕登记,单击本期流入查孕服务登记树状视图下的 [检索] 按钮。
[查找] 点击[查找]按钮会弹出 [人员查找] 窗口,可通过输入家庭编号姓名或身份证号查找,也可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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