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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车信号车载系统设备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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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C系列机车信号 车载系统设备技术规范(暂行) 铁道部科学技术司 二〇〇六年七月 目 次 前 言 4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设备构成 2 4. 技术要求 3 5. 试验方法 11 6. 检验规则 15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7 附录A 18 附录B 21 前 言 本规范主要根据《主体机车信号系统技术条件(暂行)》(科技运函[2004]114号文件)编制。 本规范发布之前的JT1-CZ2000型机车信号车载系统设备,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本规范附录A和附录B都是规范性的附录。 本规范适用范围:在电力机车、内燃机车、动车组上安装的JT-C系列机车信号车载系统设备。 本规范主要起草单位:北京交通大学运输自动化科研所。 本规范由北京交通大学运输自动化科研所负责解释。 JT-C系列机车信号车载系统设备技术规范(暂行)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JT-C系列机车信号车载系统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构成、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 本规范适用于设备的设计、改进、制造、检验和维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829-2002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 GJB 2889 XC系列高可靠小圆形线簧孔电连接器规范 GB/T 4942.2-93 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GB/T 1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TB/T 1484.1-2001 第1部分:额定电压3kV及以下电缆 TB/T 3021-2001 铁道机车车辆电子装置 TB/T 3034-2002 机车车辆电气设备电磁兼容性试验及其限值 TB/T 3058-2002 铁路应用机车车辆设备冲击和振动试验 TB/T 3060-2002 机车信号信息定义及分配 IEC62278 铁路应用:可靠性、可用性、可维护性和安全性(RAMS)规范和说明 IEC61508 电气/电子/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的功能安全 《主体机车信号系统技术条件(暂行)》(科技运函[2004]114号文件) 3. 设备构成 3.1. 设备由以下几部分构成:机车信号主机(含机车信号记录器)、机车信号机、双路接收线圈等。 图3-1为JT-C系列机车信号车载系统设备构成框图。 图3-1 JT-C系列机车信号车载系统设备构成框图 3.2. 设备名称见表3-1。 表3-1设备名称 序 号 型号 名 称 备注 1 JT-C 机车信号车载系统设备(系列) 包括主机、信号机、接收线圈等 2 JT1.Z 机车信号主机 与带电源接线盒一体化 3 J.XS-8 双面八显示机车信号机 LED型 4 JT1.JS 机车信号双路接收线圈 3.3. 设备代号含义见表3-2 表3-2 设备代号的含义 序 号 代 号 含 义 1 J 机车信号、接收线圈 2 T 通用 3 C 车载系统设备 4 Z 主机 4 X 信号机 5 S 双面、双路 3.4. 设备外形尺寸应符合表3-3的规定 表3-3 设备外形尺寸 序号 名 称 外形尺寸 mm 长 宽 高 1 机车信号主机 335±1 283±1 221±1 2 双面八显示机车信号机 446±1 100±1 119±1 4. 技术要求 4.1. 工作环境 4.1.1. 正常使用条件 设备在下列环境条件下应能可靠工作: a) 大气压力74.8kPa~106kPa(海拔高度不超过2500m); b) 机车内部空气温度为-25℃~+45℃,设备应考虑直接邻近电子元件处的空气温度可能在-25℃~+70℃之间变化。车外温度为-40℃~+70℃。设备允许在不低于-40℃的环境中存放; c) 最湿月月平均最大相对湿度不大于90℅(该月月平均最低温度为25℃); d) 设备应能承受使用时的振动和冲击而无损坏或故障; e) 除接收线圈外,设备应安装在能防止风、沙、雨、雪直接侵入的车体内。 4.1.2. 特殊使用条件 当使用条件与4.1.1的规定不符时,应由用户与制造商协商决定采取特殊措施。为了验证这些措施的效果,可以按双方商定的方法在实验室或机车上进行试验。 4.2. 设备由机车蓄电池供电,标称电压110V,电源波动范围77V~138V。当机车蓄电池供电额定电压为非110V时,用户应在订货时向制造商提出要求,机车信号主机应明确表明适用的供电电压。 4.3. 外观要求 4.3.1. 机箱的所有金属表面应有防护层。 a) 电镀零件的外观光滑均匀,没有斑点、凸起和起泡现象,边缘和棱角不得有烧痕; b) 涂层外观应光滑,色彩均匀一致,不得有皱纹、流痕和起泡现象。 4.3.2. 设备的螺钉连接和铆、焊处不得松动或脱落。 4.3.3. 印制电路板焊点应有光泽、圆滑,无假焊、虚焊、短路、堆焊等现象。 4.4. 适用的轨道电路制式 4.4.1. 设备应能通用的轨道电路制式有: a) ZPW-2000系列(包括UM71系列,下同); b) 移频(18信息、8信息、4信息); c) 交流计数和微电子交流计数(25Hz、50Hz)。 4.4.2. 根据用户需求,可适用UM2000等其他轨道电路制式。 4.5. 机车信号输入及输出信息应符合表4-1的规定,其中SD1、SD2、SD3为3位速度等级编码输出。 表4-1 输入信息和输出信息 输 入 信 息 输 出 信 号 TB/T3060-2002移频 "1.9"移频 交流计数 ZPW2000 广深UM71 信号显示 SD1 SD2 SD3 Hz Hz Hz/代码 Hz 22.4 BS 白闪 1 1 0 无码 无码 无码 无码 无码 B 白 0 0 1 21.3/L5 L 绿 1 1 0 23.5/L4 L 绿 1 1 0 9.5 9.5 10.3 / L3 11.4 L 绿 1 1 0 8.5 8.5 12.5 / L2 12.5 L 绿 1 0 1 13.6 L 绿 0 1 0 11 11 绿码 11.4 / L 16.9 L 绿 0 0 1 9 LU 绿黄 1 1 0 14.7 LU 绿黄 1 0 1 12.5 LU 绿黄 0 1 0 13.5 13.5 13.6 / LU 10.3 LU 绿黄 0 0 1 12.5 黄码 15.8 / LU2 U 黄 1 0 1 15 15 16.9 / U U 黄 0 1 0 18.5 15.8 U 黄 0 0 1 17.5 17.5 20.2 / U2S U2S黄2闪 1 0 1 16.5 16.5 14.7 / U2 18 U2 黄2 0 0 1 双黄码 19.1 UU 双黄 1 0 1 22.5 UU 双黄 0 1 0 21.5 21.5 19.1 / UUS UUS双黄闪 1 0 1 20.2 UUS双黄闪 0 0 0 20 20 18 / UU UU 双黄 0 0 1 24.5 24.6 / HB HUS红黄闪 1 0 1 23.5 HU 红黄 1 1 0 24.6 HU 红黄 1 0 1 24.5 HU 红黄 0 1 0 26 26 红黄码 26.8 / HU 26.8 HU 红黄 0 0 1 23.5 29 / H 29 H 红 1 0 0 无码 无码 无码 无码 无码 H 红 0 0 1 4.6. 设备应提供过绝缘节信息JY,当接收信号载频为750Hz,850Hz,2300Hz,2600Hz或交流计数长周期(1.9s)时,JY为高电平,其余为低电平。 4.7. 设备应提供接收的制式信息ZS,当ZS为高电平脉动时表示ZPW-2000系列或UM2000制式,低电平时表示其他制式。 4.8. 机车信号灵敏度 4.8.1. 设备按表4-2所示的机车信号灵敏度(钢轨短路电流值),应能正确地接收ZPW-2000系列信息,其输出应符合4.5的规定。 表4-2 ZPW-2000系列钢轨最小短路电流及机车信号灵敏度 载 频 Hz 1700 2000 2300 2600 钢轨最小短路电流 mA 500 500 500 450 机车信号灵敏度(钢轨短路电流值)mA 310±31 275±28 255±26 235±24 4.8.2. 按表4-3所示的机车信号灵敏度(钢轨短路电流值),应能正确地接收移频信息,其输出应符合4.5的规定。 表4-3 移频钢轨最小短路电流及机车信号灵敏度值 载 频 (Hz) 550 650 750 850 电化 区段 钢轨最小短路电流 mA 150 120 92 66 机车信号灵敏度(钢轨短路电流值) mA 113±11 90±9 69±7 50±5 非电化 区段 钢轨最小短路电流 mA 50 40 33 27 机车信号灵敏度(钢轨短路电流值) mA 40±4 32±4 26±3 22±3 4.8.3. 按以下机车信号灵敏度(钢轨短路电流值),应能正确地接收交流计数(含微电子交流计数)信息,其输出应符合4.5的规定。 a) 对非电化区段50Hz交流计数的机车信号灵敏度的钢轨短路电流值为0.75A±0.15A; b) 对电化区段25Hz交流计数的机车信号灵敏度的钢轨短路电流值为1.05A±0.1A。 4.9. 应变时间 4.9.1. 设备接收ZPW-2000系列信息时,应变时间应不大于表4-4所规定的时间。 表4-4 ZPW-2000系列应变时间表 低频信息 Hz 10.3 11.4 12.5 13.6 14.7 15.8 16.9 18 19.1 应变时间 s 2.0 2.0 1.9 1.7 1.6 1.5 1.4 1.3 1.2 低频信息 Hz 20.2 21.3 22.4 23.5 24.6 26.8 29 有信息到无信息 应变时间 s 1.2 1.2 1.0 1.0 1.0 0.9 0.8 4 4.9.2. 设备接收移频信息时,其应变时间为:转换为L、LU时的应变时间应不大于2s,其他不大于1.5s;从有信息到无信息的应变时间应不大于4s。 4.9.3. 设备接收交流计数信息时,应变时间应不大于7s,从L、U、UU信息到无信息的应变时间不大于9s,从HU信息到无信息的应变时间不大于7s。 4.9.4. 接收信息从其他制式转为移频或ZPW-2000系列时,信号显示的应变时间不大于2s;接收信息从其他制式转为交流计数时,信号显示的应变时间符合4.9.3。 4.10. 设备的整机返还系数应不小于75%。 4.11. 当设备供电电压138V,信号输出动作两架机车信号机时,接收某种制式信息,主机应可靠工作。 4.12. 在地面未全面具备由25.7Hz信息控制机车信号载频自动锁定或切换的情况下,设备由25.7Hz信息实现的载频自动锁定或切换,按自动锁定或切换和既有手动切换并存的过渡模式工作。 4.12.1. 设备在开机后按照载频选择(上下行)开关设定状态工作。 4.12.2. 地面提供载频切换信息码时(信息码的时间应不小于2s),设备应自动实现载频锁定或切换,其功能应符合表4-5规定。 表4-5 载频切换信息码使用规定 标号 载频及低频 功能 D1 1700-1, 25.7Hz 设备锁定接收1700Hz D2 2000-1, 25.7Hz 设备锁定接收2000Hz D3 2300-1, 25.7Hz 设备锁定接收2300Hz D4 2600-1, 25.7Hz 设备锁定接收2600Hz S1 1700-2, 25.7Hz 设备切换到接收1700/2300Hz S2 2000-2, 25.7Hz 设备切换到接收2000/2600Hz S3 2300-2, 25.7Hz 设备切换到接收1700/2300Hz S4 2600-2, 25.7Hz 设备切换到接收2000/2600Hz 4.12.3. 收到UU/UUS码,可以接收载频切换信息码,并进行相应载频锁定;如果没有接收到载频切换信息码,按照载频选择(上下行)开关进行信息接收。 4.12.4. 在接收ZPW-2000系列信息时,如果设备处于载频锁定或自动切换状态,机车信号掉码大于10s后,恢复按照载频选择(上下行)开关进行信息接收。 4.12.5. 载频切换开关应设载频切换结果指示灯,指示切换后的载频组(1700Hz和2300Hz为1组载频,2000Hz和2600Hz为2组载频),用稳定灯光指示人工操作后的载频切换结果,用闪烁灯光指示自动载频切换后的结果。 4.13. 设备应预留《主体机车信号系统技术条件(暂行)》中6.8~6.9规定的主体机车信号载频自动切换功能。在地面系统条件具备时,通过更改主机设置或更换程序可方便地来实现。 4.14. 主机直流输出信息的指标 a) 直流电压:35V~60V为高电平(“1”),低于10V为低电平(“0”); b) 输出信息驱动能力:12mA~20mA,内阻不大于200Ω,杂音电压小于5%。 4.15. 记录器 4.15.1. 记录器应记录以下信息: a) 从接收线圈收到的机车信号信息的信号波形; b) 机车载频切换装置状态、机车运行方向信息; c) 机车信号输出信息; d) 主机工作状态; e) 设备输入电源电压状态、机箱内工作温度; f) 来自TAX箱通信接口的时刻、线路公里标、车站编号、信号机编号等定位信息; g) 机车信号主机的故障信息; h) UM71译码模式选择开关状态。 4.15.2. 累计连续记录时间不低于70h,原始波形累计记录时间不低于8h。 4.15.3. 记录器地面处理分析系统应具有数据分析和统计功能。 4.15.4. 记录数据应读取方便,采用移动存储器时应有防止丢失的措施。 4.15.5. 应具有通信接口扩展功能,此接口可用于机车信号无线远程监测数据传送。 4.16. 双面八显示机车信号机(以下简称机车信号机) 4.16.1. 机车信号机的颜色自上而下分别为:绿、半绿半黄、黄、黄2(黄色印“2”字)、半黄半红、双半黄、红、白八种。 4.16.2. 机车信号机应采用LED显示方式。 4.16.3. 机车信号机下部可设有载频切换开关和模式开关及状态显示。 4.17. 机车信号双路接收线圈(以下简称接收线圈) 4.17.1. 在表4-6所示的钢轨短路电流和频率下,串联后每路接收线圈应达到规定的电压。当一路接收线圈开路时,另一路的接收电压变化不大于15%。 表4-6 接收线圈的频率响应 频率 (Hz) 25 550 650 750 850 1700 2000 2300 2600 钢轨短路电流 mA 1050 113 90 69 50 310 275 255 235 接收电压mV 9.3 ± 7.5% 15.9±7.5% 14.6±7.5% 12.4±7.5% 10.0±7.5% 100 ±7.5% 100 ±7.5% 100 ±7.5% 100 ±7.5% 4.17.2. 单个接收线圈的每路电感应不小于60mH;直流电阻应不大于8Ω;品质因数应不小于5.5。 4.18. 可靠性相关要求 4.18.1. 设备在制造、元器件采购、元器件老化筛选和成品的高温老化等每个环节都应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证设备的可靠性。 4.18.2. 设备使用的接线端子应采用可靠、防振性能好的接线端子,如WAGO接线端子。 4.18.3. 设备安装使用的电连接器应符合GJB 2889《XC系列高可靠小圆形线簧孔电连接器规范》要求。 4.18.4. 设备安装使用的电缆应符合TB/T 1484.1-2001《第1部分:额定电压3kV及以下电缆》相关要求。 4.18.5. 设备线缆连接应采用压接工艺,参照IEC60352-2的规定。设备及连接电缆应安装牢固,应有防振、防松动、防磨的措施。 4.18.6. 机箱应可靠接地,连接电缆应采用屏蔽电缆,屏蔽层应单点接地。 4.18.7. 记录器开关量采集接口输入阻抗应不小于30kΩ,接收线圈信号采集输入阻抗应不小于200kΩ。 4.19. 设备研发、制造环节质量管理应符合GB/T 19001-2000规定。 4.20. 主机的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应不低于106h,车载系统设备使用寿命8年。 4.21. 设备采用双套主机热备,工作机故障时自动切换到备用机,切换时间应不大于0.5s。工作机和备用机都应有工作正常或故障表示。 4.22. 主机应具有内部自检及接收线圈断线检查功能,自检正常给出工作正常表示。当主机双套故障或双路接收线圈双路故障时,控制机车信号机灭灯,表示车载系统设备失效。 4.23. 主机应具有良好的可测试性,可通过便携式测试仪对车载系统设备进行系统测试,应可通过自动测试台检测主机各项功能及指标。 4.24. 设备应满足“故障-安全”原则,主机采用“2×二取二”结构。车载系统设备的安全度等级(SIL)要求参照IEC61508标准规定的4级。 4.25. 在轨道回流为1000A、不平衡系数10%的电气化区段,设备应能正确译码。对于特殊区段,抗电气化干扰的能力应根据实际要求确定。 4.26. 绝缘电阻 设备绝缘电阻应符合以下限值: a) 在标准大气条件下测试的绝缘电阻应不低于25MΩ; b) 经过交变湿热试验后,潮湿绝缘电阻应不低于0.75MΩ。 4.27. 绝缘耐压 试验采用50Hz/1000V有效值的交流电压,漏电流不大于5mA,历时1min。通过逐渐升压,将试验电压加到引线端子与机壳之间,应无击穿或闪络现象。本试验只允许一次,重复试验时的电压为原试验电压值的80%。 4.28. 低温 车内设备在-25℃、车外设备在-40℃的条件下,机车信号主机工作性能应符合4.5~4.12、4.15的规定,接收线圈性能应符合4.17.2的规定。 4.29. 低温存放 设备在-40℃的条件下存放后,机车信号主机工作性能应符合4.5~4.12、4.15的规定,接收线圈性能应符合4.17.2的规定。 4.30. 高温 设备在70℃的条件下,机车信号主机工作性能应符合4.5~4.12、4.15的规定,接收线圈性能应符合4.17.2的规定。 4.31. 交变湿热 设备经交变湿热试验后,应符合以下规定: a) 湿热绝缘电阻应符合4.26 b)的规定; b) 绝缘耐压应符合4.27的规定; c) 电镀件镀层腐蚀区域的面积之和占该零件主要表面积5%~25%的零件数,不应超过该设备零件总数的20%,但允许个别零件的镀层腐蚀区域面积大于25%和个别零件的主要金属出现个别锈点; d) 允许涂漆件有轻微失光,轻微变色,少量针孔等缺陷。样品主要表面任一平方分米正方形面积内直径为0.5mm~1.0mm的气泡不应多于2个,不允许出现直径大于1.0mm的气泡; e) 允许热固性塑料件表面有部分白色粉状析出物,轻微填料膨胀。允许有少量直径为0.3mm~0.5mm的气泡及个别直径0.5mm~1.0mm的气泡; f) 机车信号主机工作性能应符合4.5~4.12、4.15的规定,接收线圈性能应符合4.17.2的规定。 4.32. 振动和冲击 设备按TB/T 3021-2001 12.2.11的规定进行振动和冲击试验后,机车信号主机工作性能应符合4.5~4.12、4.15的规定,接收线圈性能应符合4.17.2的规定。 4.33. 防水 接收线圈按GB/T4942.2-93 的IP03 防护等级进行防水试验。试验后,其性能应符合4.17.2的规定。 4.34. 盐雾 接收线圈的金属零部件经盐雾试验后,镀锌件的外露主要表面应无白色或黑色腐蚀物;镀镍或高锡青铜件的外露主要表面应无灰色或浅绿色腐蚀物。 4.35. 浪涌 设备(不含接收线圈)电源端口、输入输出端口应进行浪涌试验,对于平衡方式串行通信端口不进行差模试验。设备应满足TB/T3034-2002中规定的性能评定A级。 4.36. 快速脉冲群 设备(不含接收线圈)电源端口、输入输出端口应进行快速脉冲群试验。设备应满足TB/T3034-2002中规定的性能评定A级。 4.37. 静电放电 设备(不含接收线圈)机箱端口应进行静电放电试验。设备应满足TB/T3034-2002中规定的性能评定A级。 4.38.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抗扰度 设备(不含接收线圈)电源端口、输入输出端口应进行射频场感应的传导抗扰度试验。设备应满足TB/T3034-2002中规定的性能评定A级。 4.39. 射频场辐射的抗扰度 设备(不含接收线圈)机箱端口应进行射频场辐射的抗扰度试验。设备应满足TB/T3034-2002中规定的性能评定A级。 4.40. 传导发射 设备(不含接收线圈)机箱端口应进行传导发射试验。设备应满足TB/T3034-2002中表4规定的限值要求。 4.41. 辐射发射 设备(不含接收线圈)机箱端口应进行辐射发射试验。设备应满足TB/T3034-2002中表6规定的限值要求。 4.42. 高温老化 机车信号主机进行高温老化试验后,其工作性能应符合4.5~4.12、4.15的规定。 4.43. 运行考核 新产品在通过各项目型式试验之后,还应进行运行考核试验。其工作性能应符合4.5~4.12的规定,记录器功能应符合4.15的规定,接收线圈应符合4.17的规定。考核里程应不少于100×103 km。 4.44. 设备外形尺寸、安装尺寸及方式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4.45. 设备的电气连接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5. 试验方法 5.1. 试验设备见表5-1。 表5-1 试验设备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规格(量程,准确度,分度值) 1 机车信号主机测试台 信号输出:失真度<2%;频率精度50PPM+0.004Hz。 测试精度:直流电压0.5%;直流电流1%;交流电压0.5%;交流电流0.8%。 时间测试精度:<10mS。 2 数字毫秒仪 0.0001s~99999.9s; 10Hz~1MHz; 输入信号最大幅值:450V 3 数字万用表 DCV:300mV~1000V 10μV±0.025%+2 ACV:300mV~750V 10μV±0.5%+10 4 信号发生器 频率:25Hz~2700Hz 载频频率误差:0.01Hz~0.2Hz 低频频率误差:≤0.005Hz 5 兆欧表 500V±8% 精确度:小于表面刻度全弧长的2% 6 耐压测试仪 AC/DC两用 0~10kV±5%±2个字 漏电流测试范围 AC:0.1mA~2mA 20mA,50mA±5%±2个字 测试时间:1s~995±1% 7 高低温试验箱 -60℃~150℃, 温度均匀度≤2℃, 温度波动度±0.5℃ 8 高低温湿热试验箱 -40℃~100℃±0.2℃ 20%~98%RH±2.5%RH 9 功率放大器 频率范围:25Hz~3kHz; 失真度:<2%。 10 频率计 精度50PPM 11 数字电桥 可测参数R、C、L、Q,精度<1%。 12 振动试验台 13 电磁兼容试验设备 5.2. 设备的外观检查,应检查外形尺寸、安装尺寸、布线、印刷板上元器件安装和焊接质量、表面涂覆等是否符合3.4中表3-3的规定和4.3的规定。 5.3. 测试4.26与4.27应按TB/T3021-2001中12.2.9规定进行。 5.4. 机车信号主机和机车信号机工作性能检查 5.4.1. 机车信号主机和机车信号机工作性能检查通过自动测试台进行测试,接线见图5-1。 5.4.2. 测试4.8和4.9时,设备的工作电压应调整到77V,测试台输出某种制式的信号,机车信号应可靠工作。 5.4.3. 测试4.10时,以ZPW-2000系列中载频2300Hz测得的值进行检查。 5.4.4. 测试4.11时,把输入电源电压调整到138V,测试台调整到自动循环检查方式,各种制式分别循环100次,检查主机接收各种制式信息的正确率,应达到100%。 图5-1 机车信号主机和机车信号机工作性能检查接线图 5.5. 接收线圈工作性能检查 5.5.1. 接收线圈测试接线见图5-2。 钢轨两根,长度4m,并排放置在地面,轨距1435mm,在两钢轨一端用封线连接。接收线圈放置在距离测试钢轨封线连接端1.5m处,接收线圈底部距钢轨轨面155mm±5mm,接收线圈中心与钢轨轨面中心为0mm±5mm。每组接收线圈并接4kΩ电阻一只。 5.5.2. 接收线圈在上述条件下测试应符合4.17.1的规定。 5.5.3. 测试4.17.2时,除直流电阻外,以1000Hz频率下测得的值进行检查。 图5-2 接收线圈工作性能检查接线图 5.6. 低温试验按TB/T 3021-2001中12.2.3的规定进行试验。 a) 将通过工作性能试验的设备(车内设备)放入低温试验箱内,不接通任何电源,在等于或大于0.5h内将箱内温度逐渐降至-25℃±3℃,待温度稳定后,保持2h,按4.28检查其工作性能; b) 将通过工作性能试验的设备(车外设备)放入低温试验箱内,不接通任何电源,在等于或大于0.5h内将箱内温度逐渐降至-40℃±3℃,待温度稳定后,保持2h,按4.28检查其工作性能。 5.7. 低温存放试验按TB/T 3021-2001中12.2.14的规定进行试验。试验温度应为-40℃且持续时间最少为16h。试验完毕后,应在箱内温度恢复到室温后再取出被试产品。然后在环境温度下,按4.29进行性能检测。 5.8. 高温试验按TB/T 3021-2001中12.2.4的规定进行试验。将通过工作性能试验的设备放入高温试验箱内,接通电源,使设备处于工作状态,在不小于0.5h内将箱内温度逐渐升高到70℃±2℃,待温度稳定后,保持6h,接通电源按4.30检查其工作性能。 5.9. 交变湿热试验按TB/T 3021-2001中12.2.15的规定进行试验。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a) 初始检测按5.4的规定; b) 在试验最后一个周期的低温高湿阶段的最后2h,进行潮湿绝缘电阻值的测试,应符合4.26 b)的规定; c) 两周期试验结束后,将样品放在正常的试验大气条件下恢复2h,恢复时可以用手摇动,或用室温空气吹风来去除表面水滴; d) 恢复后,立即进行外观检查、绝缘试验和性能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4.31的规定 5.10. 振动、冲击试验按TB/T 3058-2002中12.2.11的规定进行。功能性随机振动试验和增强随机振动量级的模拟长寿命试验的严酷等级和频率范围按照车体安装B级进行。冲击试验严酷等级、脉冲波形和方向按照车体安装B级进行。功能性振动试验时设备在工作状态下进行,其它试验时设备在断电状态下进行。试验完成后,应按4.32进行性能检测。 5.11. 防水试验按GB/T4942.2-93 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进行。 5.12. 盐雾试验按TB/T 3021-2001中12.2.10,ST2级试验。按4.34进行外观检查。 5.13. 浪涌试验按TB/T3034-2002中表7、表8的规定进行,试验等级为3级。试验对机车信号车载设备供电电源线、接收线圈输入信号线一组、机车信号点灯输出信号线一组进行。试验时按4.35进行性能检查。 5.14. 快速脉冲群试验按TB/T3034-2002中表7、表8的规定进行。试验对机车信号车载设备供电电源线、接收线圈输入信号线一组、机车信号点灯输出信号一组进行。试验时按4.36进行性能检查。 5.15. 静电放电试验按TB/T3034-2002中表9的规定进行。试验时按4.37进行性能检查。 5.16.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抗扰度试验按TB/T3034-2002中表7、表8的规定进行。试验对机车信号车载设备供电电源线、接收线圈输入信号线一组、机车信号点灯输出信号一组进行。试验时按4.38进行性能检查。 5.17. 射频场辐射的抗扰度试验按TB/T3034-2002中表9的规定进行。试验时按4.39进行性能检查。 5.18. 传导发射试验按TB/T3034-2002中表4、表5的规定进行,发射限值应按4.40规定进行检查。 5.19. 辐射发射试验按TB/T3034-2002中表6的规定进行,发射限值应按4.41规定进行检查。 5.20. 高温老化试验 高温老化试验是提高产品可靠性的措施之一。将主机放入高温试验箱,设备处于工作状态,将高温箱温度升至60℃±2℃,待温度稳定后,设备应工作6h,然后按4.42测试其工作性能。 5.21. 运行考核 试验目的是检验产品的工作性能。试验区段应选择在4.4.1规定的区段。运行考核里程应符合4.43的规定。考核时间应不少于一年,投入运行考核的设备应不少于两台。 6. 检验规则 6.1. 设备的检验分为型式试验和出厂检验两种。 6.2. 每台设备须经制造厂技术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并应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出厂检验项目及其条款见表6-1。 6.3.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 a) 新产品试制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验定型鉴定时; b) 生产中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变更,可能影响设备性能时; c) 经常生产的产品每隔三年进行一次; d) 停产三年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试验有较大差别时; 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试验的要求时。 型式试验项目及条款见表6-1。 表6-1 型式试验和出厂检验项目 序 号 试 验 项 目 条 款 序 号 型式试验 出厂检验 1 外观检查 4.3 4.3 2 工作性能检查 4.5~4.12,4.15,4.17 4.5~4.12,4.15,4.17 3 绝缘电阻试验 4.26 4.26 4 绝缘耐压试验 4.27 --- 5 低温试验 4.28 --- 6 低温存放试验 4.29 --- 7 高温试验 4.30 --- 8 交变湿热试验 4.31 --- 9 振动、冲击试验 4.32 --- 10 浪涌试验 4.35 --- 11 快速脉冲群试验 4.36 --- 12 静电放电试验 4.37 --- 13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抗扰度试验 4.38 --- 14 射频场辐射的抗扰度试验 4.39 --- 15 传导发射试验 4.40 --- 16 辐射发射试验 4.41 --- 17 高温老化试验 --- 4.28 18 接收线圈防水试验 4.33 --- 19 接收线圈盐雾试验 4.34 --- 20 运行考核试验 4.43 --- 6.4. 型式试验的样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抽样规则按GB2829-2002的规定进行,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a) 判别水平Ⅱ; b) 不合格质量水平 RQL=50; c) 一次抽样方案; d) 判定数组:合格判定数AC=0;不合格判定数RE=1。 6.5. 若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不合格判定数,则型式试验不合格,制造厂应采取措施解决存在问题,直到型式试验合格为止。 6.6. 经过型式试验的设备,不得作为合格品出厂。 6.7. 用户需要复验时的试验 6.7.1. 试验项目与试验方法与出厂检验相同。 6.7.2. 复验可在交货的产品中进行抽样或全部检验。 6.7.3. 复验采用计数抽样检验时,应按GB2828.1-2003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a) 一般检查水平 Ⅱ; b) 合格质量水平 AQL=2.5; c) 严格性 正常检查抽样方案; d) 抽样方案类型 一次抽样方案。 6.7.4. 检验不合格的批,订货单位可以拒收;或由制造厂进行100%的挑选,挑选后可重新进行复验,但必须按加严检查抽样方案进行。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标志 每台产品均应在明显的位置装有标牌,标明下列内容: a) 产品型号和名称; b) 应用制式; c) 重量; d) 出厂编号; e) 出厂日期; f) 制造厂名。 7.2. 包装 7.2.1. 设备的包装应能防潮、防振、防灰尘和防止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坏。 7.2.2. 每台设备出厂时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和装箱单,对每个用户必须提供用户手册一份,其内容应包括设备的安装、使用及维护说明。 7.2.3. 设备的包装箱应按GB/T 191-2000的规定,标明“易碎物品”、“怕雨”等标志,并标明产品型号及名称、收发货单位的名称、地址等。 7.3. 运输 设备在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避免摔碰,严禁无包装运输。 7.4. 贮存 7.4.1. 设备应贮存在通风良好,温度为-40ºC ~+70ºC,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80%,周围无带酸、碱或其他有害气体的库房中。 7.4.2. 贮存期超过半年,应开箱通风;贮存期超过一年,应通电进行常温检验。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JT-C系列机车信号设备安装尺寸及方式规范 1. 主机 1.1. 主机外形尺寸、安装尺寸应符合图A1的规定。 图中主机尺寸(长×宽×高)335×283×221mm。 图A1 主机外形尺寸图 1.2. 安装规定:主机安装在机柜内,采用固定架安装。机箱底座固定架上有两个安装孔(φ9mm),孔心距 140mm。安装时直接将机箱底座滑入固定架,然后用专用螺母将机箱固定。 1.3. 主机箱插板由左至右依次是:记录板、主机板A、主机板B、连接板、电源板I、电源板II。面板宽度依次是: 10R、6R、6R、10R、10R、8R。 2. 机车信号机 2.1. 双面八显示机车信号机外形及安装尺寸见图A2。 信号机外形尺寸(长×宽×高)446×100×119mm。 图A2 双面机车信号机外形尺寸 2.2. 安装在司机室前挡风玻璃中间或两侧,保证司机方便观察。信号机下方的开关和指示灯不能被遮挡。安装孔应与图A2所示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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