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永 佳 物 业 公 司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新乡永佳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了共同维护本物业的房屋完好,环境整洁、优美,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甲、乙双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宅使用公约》,特制订本管理服务协议。
一、甲方作为本物业的管理单位,有责任对业主的装修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
二、乙方在实施装修过程中,愿意接受物业管理单位的监督和管理,遵守《住宅使用公约》。
三、乙方应严格按照管理处审验备案的装修方案施工,不得擅自增加项目,改变施工图纸,不得擅自变动户内原有的设备及设施,严禁损坏承重墙。
四、乙方装修施工期为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装修施工结束。
五、乙方把装修建筑垃圾袋装好后,集中堆放至小区 处,并保持周边环境的整洁。
六、乙方应督促所委托装修房屋的施工队到管理处办理施工许可证和施工人
员出入证。
七、管理处的服务人员有权查验施工人员的出入证和身份证,如发现伪造、冒用、证件过期、无证作业,甲方可向施工单位罚款100元/(人/次),同时禁止违规者进场作业。
八、乙方装修施工时间为7:00~22:00之间,并确保20:00~次日8:00期间不发出影响他人休息的噪声;提倡使用绿色涂料,在周围业主休息或做饭时,不宜进行污染性涂料施工。
九、乙方搬运装修材料,须听从甲方的指挥,搬运时间为周一至周五10:00~15:00,节假日不可搬运装修材料。
十、乙方装修施工时禁止下列行为:
1、在外墙上开门、窗,在承重墙上凿、拆、打洞,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
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2、凿、挖地坪、顶面;
3、随意封闭阳台;
4、侵占公共部位、走道;
5、在指定以外的位置安装空调机、排放冷凝水;
6、在阳台、外墙、门外搭建、加建、悬挂任何建筑物及晾衣架;
7、随意改变或移动电话、电视、煤气、水管、;电线管等设施;
8、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9、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10、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十一、乙方装修施工而造成的漏水、渗水等,应立即整改修复,并作相应赔偿。
十二、乙方应督促施工队在搬运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时要注意保护楼内公共
设施、设备,不损坏、污染楼梯、台阶、扶手栏杆,如有违背,甲方可作出处罚。
十三、遵守甲方制定的电梯使用规定,甲方发现乙方在电梯中装运超重、超
宽、超长物品,将从重处罚。
十四、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提供在业主房屋内预埋水、电暗管的走向。乙方在装修施工时严禁在这些管道20厘米范围内撞击、打孔!如不按规定操作,造成管线损坏,责任自负。乙方装修期间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
十五、乙方须告知装修施工队,严禁电源线直接接在漏电开关上,严禁用电炉做饭,施工(木工、油漆)现场不许抽烟,需动用明火作业时要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乙方装修期间,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
十六、甲方应随时检查装修工作情况,发现有违章情况要及时制止。
十七、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物业管理条例》和《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十八、甲方有权停止违规施工人员的装修工作,由此产生的误会,由责任方自负。
十九、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附件:装修项目及费用标准
序号
费用项目
费用标准
说明
1
装修施工
许可证
55元/证
1. 此证在装修进场后,置于进户门上;
2. 此证含押金50元,工本费5元,装修竣工后即可按规定到物业公司办理退证手续;
3. 办证时此项费用由装饰施工单位缴纳。
2
施工人员
出入证
15元/证
1. 施工人员在进入小区,必须佩带,违者将以无证拒绝进入小区;
2. 此证含押金10元,工本费5元,装修竣工后可按规定到物业办理退证手续;
3. 办证时此项费用由装饰施工单位缴纳。
3
装饰装修
管理保证金
2000元
1. 业主交纳1000元,此项费用在装修完毕,验收合格三个月后,即可退还;
2. 装饰施工单位交纳1000元,此项费用装修完毕后,确定无违章施工,业主认可,三个月后即可退还。
4
装修服务费
2元/平方米
装修垃圾袋装后由物业统一清运、装修咨询、装修现场管理及巡查、物资出入管理、装修人员管理、小区道路楼道非常规保洁,费用为2元/平方米(按照建筑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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