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碧桂园城市花园四期别墅工程
安全监理细则
编制人:
审核人:
广东国晟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三月十三日
目录
一、建筑工程概况 3
二、编制依据 3
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理细则 4
四、建设工程作业人员安全监理细则 6
五、机电设备安全监理细则 7
六、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安全监理细则 10
七、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监理细则 11
八、临时用电安全监理细则 17
九、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安全监理细则 20
十、基坑支护安全监理细则 22
十一、模板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26
一、建筑工程概况
1、 建筑工程名称:水东湾碧桂园城市花园四期(二)高层工程
2、 建筑地点:茂名市电白县水东湾新城旦场片区
3、 建设单位:茂名市水东湾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 设计单位:广东博意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5、 监理单位:广东国晟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6、 施工单位: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7、 本项目组成、规模
本工程项目为7栋小高层住宅(分别:20、21、25、26#楼地上;22、23、24#楼地上18层),2栋2层变配电房,1栋1层发电机房、1栋地下给水泵房。建筑面积约7.8万㎡,建筑工程结构类型为框剪结构。建筑工程投资造价约 亿元。
8、建筑工程计划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3、 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规程
4、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5、 监理合同、监理规划、施工合同、工程设计文件
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理细则
1、建设工程开工的基本条件
1.1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制定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保证施工安全的各项措施;
1.2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已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审批;
1.3检查各关键岗位人员是否按规定要求配备,并具备执业资格;
1.4是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为作业人员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
1.5是否已申报安全生产监督,并已取得施工许可证。
2、施工现场是否实行封闭管理并实行围挡作业。
3、施工现场是否按总平面设计布置和实施。
4、施工现场各种临时设施,应符合总平面布置图的布置要求,并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保持生产与生活用房之间的安全距离。
5、施工作业区和办公、生活区是否明显划分,有隔离和安全防护措施。
6、施工现场内场地是否已平整,道路是否已硬化,且保持畅通并有良好排水措施。
7、施工现场的工具、构件、材料等的堆放,是否按照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8、各种材料、构件是否按品种、规格对方整齐并设置标志牌。
9、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电力线路部下方施工。或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材料及其他杂物。
10、检查施工现场采取的各种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是否由专业人员搭设和安装。搭设或安装完毕,施工负责人是否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有检查记录存档。
11、检查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及高处临边等危险作业处;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搭设符合规定的各类安全标志牌,夜间是否设红灯示警。
1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安全通道,供作业人员通行。安全通道必须保持畅通,设置规定的标志并提供安全和足够的照明。
13、施工现场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子,不得擅自拆动。确因作业需要临时拆动的,应经施工现场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措施,方可拆除。作业完毕,立即恢复原状。
14、施工现场各种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及施工临时用电线路等,是否编制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由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和人员安装或拆除。使用中是否有专人操作和维护,首项安装或分段安装完毕在投入使用, 是否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有检查记录存档。
15、建设工程应严格执行分部(分项)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指挥生产的人员在向班组分配生产任务时,是否同时向他们进行安全技术书面交底。
16、检查施工现场是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检查制度,
17、检查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是否保持安全操作距离,达不到要求的,是否制定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实施防护措施时,是否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人员监护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实施过程中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应设置醒目的警告标志牌,警告标志牌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18、基础坑槽施工,是否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时是否有专人检查边坡土质稳定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渗水或支撑走动,必须立即停止施工作业并采取加固措施。
19、施工现场堆放的材料和施工机械与基础坑槽边的距离,应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往坑槽内运材料,应有信号联系。
20、施工现场用工,不得违反规定,禁止招收童工。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
21、X光或r射线擦伤作业区,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非操作人员不得、不准进入。
四、建设工程作业人员安全监理细则
1、检查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作业人员是否熟知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否经过本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重新上岗的作业人员都必须经过五级安全教育并经过考试合格,方可安排上岗。
2、审查施工现场的有关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是否带头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本署有关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严格执行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并监督、检查作业人员执行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审查持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审查从事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施工的作业人员是否接受培训教育,并持证上岗。
5、作业人员调换工作岗位时,是否接受新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教育。
6、审查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人员,是否接受法律与法规及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7、巡视监督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必须佩带工作证(卡)并戴好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在作业中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安全上岗,不违章作业,不擅离工作岗位,不乱串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并按规定穿衣着鞋,正确使用,保管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8、巡视监督参加作业的人员在施工现场行走,应走安全通道,禁止蹬踏土壁和固壁支撑及攀爬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架体,模板支撑和钢筋骨架等上下;禁止用大步跨越或跳跃等方式进入脚手架或作业屋面;禁止在来铺设脚手板的脚手架上,未固定的条底模上及刚砌筑的墙面上作业或行走。
9、作业人员享有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建议权、紧急避险权和人身保障权,并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建设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作业命令。
五、机电设备安全监理细则
1、施工企业自有的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审核企业机械设备管理部门对其颁发的准用证。新购置的起重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审核其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审核准用手续。
2、提供租赁的机械设备,检查租赁单位向承租单位提供的租赁单位的自检报告。自检合格证以及相关的技术文件和出厂说明书,还必须提供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单位出具的安全技术检测证明;否则,不得租赁和投入使用。
3、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电设备及电动工具,督促要求施工现场负责人组织专业人员对其进行机械、电气安全性能的检查,确认其符合有关安全使用条件的,方能投入使用。当施工现场不能胜任此项工作时,企业机电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或委托法定检测结构进行检验检测。
4、施工现场使用起重机械设备,审核其是否按规定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专项装拆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履行签字审批手续,否则不得使用。
5、审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和拆卸是否由有资格的单位和专业人员进行,并应有专人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和按规定定期检查其电气绝缘性能。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又不能修复的机电设备,必须立即停用,并予以报废处理。
6、检查施工现场是否为机电设备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道路、基础(座)、水电、操作堋或停机场地等必备条件。夜间作业应设置安全和充足的照明。
7、检查机电设备的作业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场地应平整无障碍,机电设备旁应有符合规定的作业和维修空间,作业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材料、杂物。有防火要求的,其作业场所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8、检查施工机械和动力机械的基础(座)是否稳固,并符合其出厂说明或设计的要求。
9、检查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用电,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应由专业人员安装,拆除和维修。
10、监督施工现场机电设备的管理应做到“定人、定机、定设备”,严禁不具备专业资格的人员操作机电设备。核查小型电动工具使用前,是否对使用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
11、监督检查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了人安全防护用品。机械操作人员的衣着应符合安全要求,紧身并束紧领口,不得系领带,女工发辫应挽入工作帽内。
12、操作机电设备及使用小型电动工具前,应督促监督施工项目管理人员检查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和安全防护装置。电源线破损或安全防护装置缺损和失效的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未经专业人员更换、修复,不得投入使用。工作结束,应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小型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交保管室保管。
13、工作前监督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有试运行要求的,应按规定进行试运行,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14、监督检查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小型电动工具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操作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禁止在设备运转时进行擦洗和修理,作业中严禁将头、手等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修理应由专业人员按照原厂说明书规定的条件或有关标准、规范进行,不得任意使用代用部件或改装、改造。
15、监督新机,经过大修或技术改造的机械,必须按出厂说明书的要求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JGJ34)进行测试和试运行。
16、监督施工现场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必须按照出厂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使用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变更、扩大使用范围。按规定需定期检验检测的仪表和有关安全装置,应具有法定检验检测资格的单位定期检验检测,否则不得使用。
17、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起重机的任意部位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下表的规定。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
其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
电压(KV)
安全距离
<1
1~15
20~40
60~110
200
沿垂直方向(m)
1.5
3.0
4.0
5.0
6.0
沿水平方向(m)
1.0
1.5
2.0
4.0
6.0
18、监督检查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用电必须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篇”的规定,其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必须按规定做保护接零或接地。临时停电、停工休息或下班时,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19、进度检查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电源线应使用橡胶软电缆,必须选用自耦式安全电压变压器。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20、检查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燥、潮、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六、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安全监理细则
1、督促要求施工企业对从事高处作业及登高架作业的人员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
2、检查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前,施工项目部必须对有关防护设施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得在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强令或强行冒险作业。
3、督促作业人员作业时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鞋,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挂低用,挂设点必须安全、可靠。
4、检查高处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不得妨碍作业,并制定防止坠落的措施;使用工具应有防止工具脱手坠落伤人的措施;工具用完应随手放入工具待(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5、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处及登高架设作业、起重作业。
6、检查使用梯子登高作业时,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底使用,如需接长使用,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一处。梯子横挡间距以300mm为宜。使用时上端要固定牢固,下端应有防滑措施。
7、检查单间梯工作角度以75度±5度为宜;人字梯上部夹角以35度~45度为宜,使用时第一档或第二档之间应设置拉撑。禁止两人同时在梯子上作业。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脚手架上禁止使用梯子登高作业。
8、监督检查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珩架、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标件上行走或作业。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专人负责。
9、乘人的外用电梯、吊架,应有可靠的安全保护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垂臂,绳索或陡同运料的吊篮、吊装物上下。
七、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监理细则
1、审核施工单位关于扣件式钢管脚手架设计计算书。
2、检查施工单位关于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拆除的施工方案。
3、检查架子工的上岗证书,上岗操作人员必须呆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4、脚手架材质
4.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材质应符合以下规定:
⑴应选用外径48mm、壁厚3.5mm的钢管、长度以4.5~6.0m和2.5~2.3m为宜。
⑵每根钢管最大质量不应大于25kg,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不得使用。
⑶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或检验检测报告,发现有脆裂、变形、滑丝的禁止使用。
⑷钢管上严禁打孔。
4.2脚手架可采用钢、木材料制作,每块质量不宜大于30kg,材质应符合以下规定:
⑴冲压钢制脚手板应采用厚度2-3mm的Q195钢材,其规格一般为:长度1.5~3.6m,宽度230mm~250mm,肋高50mm,脚手板两端应有连接装置,板面应有防滑构造。凡出现板面裂纹、扭曲的不得使用。
⑵本脚手架应选用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板或松木板,宽度以200~300mm为宜,凡是腐朽、扭曲、斜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不得使用。距板的两端头80mm处应使用镀锌铁丝箍绕2-3圈或用铁皮钉牢。
5、落地式外脚手架搭设
5.1检查脚手架搭设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
5.2检查立杆基础平整,密实符合方案要求,并设排水措施。
5.3检查立杆是否缺少底垫、垫木和扫地杆。立杆、纵向水平杆接头是否错开。连接必须用扣件并应拧紧螺栓,禁止用其他材料绑扎。立杆除顶层外,不得搭接。
5.4检查脚手架在7m以上,架体与建筑结构是否设拉结,且拉结应牢固。
5.5检查立杆、大横杆、小横杆间距是否符合方案,不得越过规定要求,是否按规定设置剪刀撑,剪刀撑是否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角度是否符合要求。
5.6检查脚手架是否满铺,脚手板、材质是否符合要求,不得有探头板,脚手架外侧应设置密腻安全网,且网间严密。施工层应设1.2m高防护栏杆和挡脚板。
5.7检查脚手架搭设完毕后办理的验收手续,并有量化的验收内容。
5.8检查立杆与大横杆交点处是否设置小横杆,小横杆两端是否固定牢固,单排架小横杆插入内不小于240mm。
5.9施工层以下每隔10m应设平网或其他措施封闭。施工层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之间应进行封闭。
5.10检查卸料平台设计计算书,卸料平台搭设是否符合要求,卸料平台支撑系统不得与脚手架连结。卸料平台应设置限定荷载标牌。
6、脚手架拆除
6.1脚手架拆除须经单位工程负责人检查验证并确认不再需要时,方可拆除。拆除前,应对脚手架进行全面检查并清除脚手架上的材料、工具和杂物。
6.2监督检查拆除脚手架时,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禁止入内。
6.3检查脚手架拆除应由上而下,从一端向另一端,逐层进行,一步一清,严禁上下同时作业。同一层的构配件和加固杆件应按先上后下,先外后里的顺序进行。除安全网,栏杆应站在本层拆除外,其余各部分必须站在下层拆上层。拆除纵向水平杆、剪力撑时,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顺杆子,最后拆除连墙件。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散层拆除后再拆除脚手架。
6.4检查分段拆除脚手架所形成的高差不应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当脚手架采用分主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按规定设置连墙件,横向斜撑等加固杆件进行加固。
6.5检查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层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6.6检查拆除过程中,严禁使用榔头等硬均打、撬、挖。拆下的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子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垂直运输机械吊运至地面,严禁抛掷。
7、安全网搭设
7.1督促施工单位架设安全网作业使用的所有材料及材质,必须经过检查并符合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7.2检查作业班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及防护用品。
7.3检查企业购入安全网进货次存档记录。记录后载明进货日期,供货商及地址、电话、产品名称及分类标记。制造商商标及地址、电话、制造日期(或编号)或批号、有效期限、生产许可证编号及其他必须填写的内容,使用的工程项目名称以及使用时间等,以便发生问题时追溯。
7.4检查使用一次以上的旧网调入其他工程使用,必须附其原始记录及其使用记录,并必须按规定进行耐冲击性能。检验和贯耐贯穿性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对超过产品有效期的旧网,不得投入使用,必须做报废处理。
7.5检查安全网的搭设必须严格遵守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书面交底的要求作业。
7.6安全网架设完毕,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7.7安全网在使用期间,其网架和支撑系统严禁随意拆除,并必须有专人进行维护和检查。
7.8安全网经单位工程负责人检查验证并确认不再需要时,方可拆除。
8、见证取样
按规范要求见证取样与送检,并做好送检记录。取样频率须符合要求,所有试验结果均须合格。
8.1钢管
1)支撑架钢管截面尺寸、锈蚀深度及允许偏差
截 面 尺 寸(mm)
锈蚀深度(mm)
外径
允许偏差
壁厚
允许偏差
允许偏差
48
0。5
3。5
0。5
≦0。50
51
0。5
3。0
0。45
≦0。50
2)抽样方法
新钢管每批数量由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钢管组成。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每批数量不超过750根,直缝电焊钢管每批数量不超过400根;旧钢管每批数量不超过40吨,40—100吨为二批,100吨以上,每100吨增加一批。
抽样数量:随机在某批钢管中抽取二组,每组4根,1根做拉伸试验,3根做截面尺寸及锈蚀深度。每根钢管去掉端部10cm后再截取40cm长一段,共4段为一组试件,其中一组为备样。新钢管不检测锈蚀深度。
3)支撑架钢管抗拉强度、伸长率、外径、壁厚、锈蚀深如其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相关要求,则判定该批钢管不合格。
8.2扣件
新扣件抽样表
项 目
类 别
批量范围(只)
样 本
(组)
样 本
大 小
累计样本大小
Ac
Re
主
要
项
目
281-500
第一
8
8
0
2
第二
8
16
1
2
501-1200
第一
13
13
0
3
第二
13
26
3
4
1201-10000
第一
20
20
1
3
第二
20
40
4
5
一
般
项
目
281-500
第一
8
8
1
3
第二
8
16
4
5
501-1200
第一
13
13
2
5
第二
13
26
6
7
1201-10000
第一
20
20
3
6
第二
20
40
9
10
备注
1、批量>10000的按下一批抽样
2、直角、旋转、对接扣件分别抽样
3、Ac—合格判定数 Re—不合格判定数
旧扣件抽样表
项目类别
批量范围样(只)
大小
Ac
Re
主要项目
501-1200
26
3
4
一般项目
501-1200
26
6
7
备 注
1、直角、旋转、对接扣接分别抽样
2、Ac—合格判定数 Re—不合格判定数
判定标准:直角扣件的抗滑、抗破坏试验和扭转刚度试验分别在两组样品上进行,两组需全部符合标准的合格判定要求。(如:26只直角扣件,13只做抗滑、抗破坏试验,另外13只做扭转刚度试验,单只共有4只不合格,判定该批直角扣件不合格)。
八、临时用电安全监理细则
1、检查审核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1.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
⑴现场勘探;
⑵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点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⑶进行负荷计算;
⑷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⑸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⑹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1.2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绘制,并作为临时用电施工的依据。
1.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并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2、检查电工的上岗证书,电工等级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2.1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
2.2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⑴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⑵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⑶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⑷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⑸搬迁或移动回电设备,必须经电工断电源关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3、检查安全技术档案。
3.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括:
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⑵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资料;
⑶技术交底资料;
⑷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⑸电气设备的测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⑹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
⑺定期检查(复)查表;
⑻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4、施工用电检查
4.1检查外电防护
⑴小于安全距离是否有防护措施;防护措施是否符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封闭是否严密。
4.2检查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⑴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是否符合要求;
⑵是否使用TNS系统;
⑶专用保护零线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⑷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是否混接;
4.3检查配电箱开关箱
⑴是否符合“三级配电两极保护”要求。
⑵开关箱(击级)有无漏电保护或保护灵,漏电保护装置前数是否原配。
⑶电箱内有无隔离开关,是否”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
⑷箱体位置安装是否适当,便于操作,闸具是否符合要求,有无损坏。
⑸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有无标记,下线是否混乱,电箱门、锁齐并有防雨措施。
4.4检查现场照明
⑴照明专用回路有无漏电保护。
⑵灯具金属外壳是否作接零保护。
⑶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m是否使用安全电压供电。
⑷潮湿作业是否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使用36V安全电压照明线路是否混乱,接头处是否用绝缘布包扎;手持照明灯是否使用36V及以下电源供电。
4.5检查配电线路
⑴电线是否老成,破皮未包扎,线路过道是否保护。
⑵电杆、横担、架空线路是否符合要求。
⑶是否使用五芯线电缆;不得使用四芯线电缆外加一根线替代五芯电缆。
⑷电缆架设或埋设是否符合要求。
4.6检查电器装置
⑴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是否匹配,安装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同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4.7检查变配电装置。
⑴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8检查用电档案
⑴有无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⑵有无地极阻值检测记录。
⑶有无电工巡视维修记录或填写不真实。
⑷档案是否乱,内容不全,无专人管理。
九、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安全监理细则
1、架体制作
1.1检查进场使用厂家生产的产品,有无提升机应有产品标牌,标明额定起重量,最大提升速度、最大架设高度、制造单位、产品编号及出厂日期。以及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准用证。
1.2企业自己设计制造的检查有无设计计算书和经上级审批的相关文件。架体制作必须符合《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2、限位保险装置
2.1检查吊篮有无停靠装置,停靠装置是否形成定型伐。
2.2检查有无越高限位装置,使用摩挲式卷扬机越高限位不得采用断电式应为自动报警式。
2.3检查高架提升机有无下极限位器、缓冲器、超戴限制器。
3、架体稳定
3.1检查缆风绳,架高20m以下设一组,20~30m设二组,缆风绳必须使用钢丝绳,钢丝绳直径不得小于9.3mm,角度为45度~60度。地锚符合《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3.2检查与建筑结构连接、连墙杆的位置是否符合要求;连墙杆连接应牢固;连墙杆不得与脚手架连接;连墙杆材质和连接做法应符合要求。
4、检查钢丝绳是否已磨损超过报废标准;是否缺油、锈蚀;绳长是否符合规定;钢丝绳过路应作保护,不得拖地。
5、检查楼层卸料平台,卸料平台两侧应设防护栏杆。应防护严密;平台脚手架搭设应严密牢固;平台应设防护门并起作;防护门是否形成定型伐、工具伐;地面进料口应设防护棚并符合要求。
6、检查吊篮有无安全门,安全门是否形成定型比、工具伐,高架提升机应使用吊笼,吊篮上下严禁载人;吊篮提升机严禁使用单根钢丝。
7、检查安装验收手续和责任人签字及颁发的使用证书,验收单应有量化验收内容。
8、检查架体安装拆除施工方案,架体基础应符合要求;架体垂直偏差是否超过规定;架体与吊篮间隙是否超过规定;架体外侧应设立网防护,并防护严密;应设计摇臂把杆,安装应符合要求,并设有保险绳,井字架开口处应加固。
9、检查传动系统:卷扬机地锚应牢固;卷筒钢丝绳缠绕应整齐;第一导向滑轮距离不小于15倍卷筒宽度;滑轮翼缘不应破损与架体不得柔性连接;卷筒上应设防止钢丝绳滑脱保险装置;滑轮与钢丝绳应匹配。
10、检查联结信号装置。其音量应能使各楼层使用提升机装卸料人员清晰听到。
11、检查卷扬机操作棚,操作棚搭设应符合要求。
12、检查避雷保护装置,避雷装置应符合要求。
十、基坑支护安全监理细则
(一)监理工作流程
深基坑安全监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国家现有的安全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执行。安全监理工作流程分三步进行。
1、 事前控制-----安全监理工作的重点
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深基坑施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及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对于超过5米的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方案必须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发现与法律、法规及安全强制性标准不符之处,应书面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或调整。
2、 事中控制-----安全监理工作的核心
督促承包商按照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落水深基坑工程各工序及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同时加强监理旁站,巡视的检查力度,定期组织有关各单位参加的安全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要责令其停止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将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3、 事后控制-----安全监理的重要内容
在深基坑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事故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的向负责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同事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
(二)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1、监理工作控制目标
通过监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在深基坑施工过程中使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有效运行,从而避免深基坑工程安全事故发生。
2、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2.1深基坑施工前的控制要点
审查施工单位深基坑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包括安全管理,施工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方案是否按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2.2基坑降水控制要点
(1) 施工期间施工降水要连续不断,只至地下顶板浇注完成;
(2) 降水排水机械必须有专人负责,严禁非电工人员操作;
(3) 降水期间,必须由监测单位对邻近建筑物等进行沉降、变形观测,如遇异常,必须立即分析原因,采取防护、控制措施。
2.3土方开挖控制要点
(1)挖掘机挖土作业时,其最大开挖高度和深度,不应超过机械本身性能规定;
(2)土方开挖前,应确保土钉墙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
(3)土方开挖前,必须会同有关单位对邻近建筑物、管线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整个施工期间,加强监测起沉降和位移、开裂等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与设计、建设等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及时处理;
(4)施工期间,应对开挖周面存在的各种障碍物,如沟渠、管线,凡影响施工的均应拆除、清理和迁移;
(5)深基坑四周要设置防护栏杆,人员上下要设置爬梯;
(6)夜间施工要合理安排施工项目,防止土方超挖,施工现场要根据需要设置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设置红灯警示标志;
(7)土方开挖应从下至上分层开挖,并按照设计要求的开挖深度进行开挖;
(8)土方开挖要注意对立柱及土钉墙的保护,避免挖机碰撞而才生破坏;
(9)开挖过程中,要加强巡视检查力度,如发现坡体有裂纹或局部坍塌现象,要及时支撑或改缓放坡,如发现坡体有留砂、留泥,渗水现象,要及时采取加强措施。
(三)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监理工作方法:主要采用审查、现场巡视检查及旁站,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等方式进行控制。
1.1需要审查的项目:
(1)施工单位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审查项目管理人员及司机,信号指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
(2)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交底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制度建立情况;
(3)审查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情况;
(4)审查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情况;
(5)审查深基坑开挖支护方案编制是否合理,可具有可操作性,是否按照要求编制、审批,方案必须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出具论证报告。
1.2现场需要巡视检查和旁站的项目
(1)旁站水泥搅拌桩施工;
(2)旁站沉管灌注桩的施工;
(3)旁站、巡视检查土钉墙施工及土方开挖;
(4)旁站钢筋混凝土支撑梁的浇筑。
1.3定期组织安全检查
(1)每天组织安全检查
安全监理人员每天至少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工作巡视,按照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安全监理日志。
(2)每周定期安全检查
由施工单位安全员牵头进行现场安全大检查,安全监理人员负责督促安全检查执行与参与,检查现场存在的问题及上周检查存在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2、监理工作措施
2.1监理在施工现场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予以整改。
2.2如遇下列情况,监理人员向总监汇报,由总监下达“暂停施工指令”并向向业主单位报告:
a、施工出项安全异常,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合乎要求时;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未采取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b、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c、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d、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
3、对监理单位要求整改而拒不整改的,或不按监理要求停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一、模板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一)安全监理工程的程序
1、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1.1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
1.2模板工程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3模板及砼施工过程中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2、审查施工单位的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2.1审核模板施工方案的编写、审批;
1)方案应由施工单位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2)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质量、安全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
3)方案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4)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报监理单位,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认可;
5)方案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
2.2审核模板工程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1)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正确;
2)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砼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并附安全验算结果;支撑模板的楼地面有足够的承受荷载的强度等。
3)模板设计图包括结构构件大样及支撑系统体系,连接件等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图纸是否齐全;
(二)安全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
1、施工方案
1.1模板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后报监理审核。
1.2监理单位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由项目总监在技术文件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1.3施工方案内容包括模板的制作、安装及拆除等施工工序、方法及根据砼输送方法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2、支撑系统
2.1现浇砼模板的支撑系统必须进行计算,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同时,设计计算书应绘制支撑系统的结构大样图,对材料规格尺寸、接头方法、间距、扫地杆及剪刀撑设置等均应详细注明。
2.2支撑系统的实施必须符合施工方案要求。
2.3对模板抽检应符合相应规范、标准规定;对支撑系统中所使用的钢管、扣件执行现场抽样送检制度,凡检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并立即撤出现场。
3、立柱稳定
支撑模板的立柱材料、间距、扫地杆和剪刀撑、纵横向水平支撑设置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不得变动。立柱底部应有垫板,其厚度应满足局部承压强度要求。
4、施工荷载
模板上材料堆放应均匀并不得超过施工方案的规定(写明具体数据)。
5、模板存放
各种模板堆放整齐、安全、高度不得超过2米,大模板存放要有防倾倒措施。
6、支拆模板
6.1合理选择模板安装与拆除顺序
6.2支拆模板时,2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有可靠的立足点,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6.3拆除模板时,应设置临时警戒线并派专人监护。
6.4不得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
6.5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7、模板验收
7.1支拆模板前必须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7.2模板搭设后应组织验收工作,认真填写验收单,内容要量化。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并做好验收记录存档工作。
7.3模板拆除前办理拆模审批手续,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后方可拆除。
8、砼强度
构件底部模板拆除前必须有砼强度报告,强度达到规范规定要求后方可进行拆模审批和模板拆除工作。
厚重结构转换层,因其荷载太大,对支架拆除有特殊要求,即底板层以上各层支架要待转换层砼达到规定强度后,才能逐层拆除,其拆除审批程序更应严格执行。
9、运输道路
在模板上运输砼必须有专用运输道(铺设走道垫板),运输道应平稳牢固。
10、作业环境
模板作业面的预留孔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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