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招标编号:
DTHXPP-SB-XF001
户县第二发电厂2×300MW工程
全厂火灾探测及报警系统设备及安装
招标文件
第三卷 附 件
招 标 人:
户县第二发电厂筹建处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中国 西安 2004年7月
目 录
附件一:技术规范 1
附件二:供货范围 1
附件三:技术资料与交付进度 3
附件四:交货进度 5
附件五:监造(检验)和性能试验 6
附件六:价格表 9
附件七: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13
附件八:分包与外购 16
附件九:大部件情况 17
附件十:设备重量表及箱件清单格式 18
附件十二:投标单位需要说明的其它内容(由投标人填写) 22
附件十三:招标文件附图 22
附件十四: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 23
附件十五: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24
附件十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25
附件十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25
附件十七:投标人承诺函(格式) 26
附件十八:投标保函(格式) 27
附件十九:履约保函(格式) 28
附件二十:投标廉政建设保证书 29
附件二十一:考核指标 30
附件一:技术规范
1.0 总 则
1.1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大唐户县热电厂技改(2X300MW)工程火灾探测及报警系统的供货及安装施工、验收工作。本技术规范书包括该系统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性能验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最新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及施工质量。
1.3本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4 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买方可以认为卖方提出的产品完全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5在签订合同后,买方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因本技术规范书所采用的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修改要求,具体款项由双方共同商定。
1.6火灾探测及报警系统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7卖方应有丰富的大型火力发电厂火灾探测及报警系统设计、供货、调试、安装经验,了解电厂各防护对象和设备的火灾自动报警特点和安装布置,并有至少两个300MW或以上电厂容量条件下、并都已成功可靠运行2年以上火灾探测及报警系统工程设计、供货及施工业绩。卖方同时应具备ISO9001质量认证证书。
卖方应具有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消防企业施工资质证明,并应具有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应提供至少一名一级项目经理资质、二名二级项目经理资质。
为了解决消防系统的接口问题,消防系统原则上应总承包,不允许分包和转包;卖方应提供至少二个300MW以上电厂容量条件下消防系统设计、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的总承包业绩。
1.8卖方所提供的火灾探测及报警系统的设备需通过中国国家消防电子检测中心的检测认可和FM或UL认证,报价时必须提供用户(大型火力发电厂)使用实绩;供货时提供原厂证明。
1.9技术协议书应以本规范书为蓝本,加入买方认可的偏差,经双方确认后作为定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的技术联络、配合文件和有关的会议纪要也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10 投标文件要求:
卖方应在投标时,必须至少提供以下技术文件4套供卖方审查:
1.10.1投标技术说明书(要求按照规范书格式及章节编排进行响应)
1.10.2 所提供设备的技术文件和样本
1.10.3系统的详细说明:包括系统性能、系统结构、系统通讯、系统配置、电源配置等。
1.10.4系统的供货范围,包括所有硬件、软件、服务和图纸资料等,并应提供详细的供货清单。
1.10.5 偏差表,若卖方不列则视为完全响应规范书的要求。
1.10.6 系统硬件配置图及所供设备的清单和制造商。
1.10.7 随机备品备件清单。
1.10.8 为完成规范书规定的工作内容,需要其他与之接口系统提供的资料详细清单。
1.10.9 火灾报警及消防系统施工资质。
1.10.11 施工进度计划及施工组织大纲。
2.0 技术要求
2.1 规范和标准
美国国家防火协会NFPA标准
GBJ116-98 火灾探测及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11920-89 电站电气部分集中控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GB4720-84 低压电器电控设备
JB616-84 电力系统二次电路用屏(台)通用技术条件
IEC 144 低压开关和控制设备的外壳防护等级
ANSI 488 可编程仪器的数学接口
ISA-55.2 过程运算的二进制逻辑图
ISA-55.3 过程操作的二进制逻辑图
ISA-55.4 仪表回路图
NEMA-ICS4 工业控制设备及系统的端子板
NEMA-ICS6 工业控制设备及系统的外壳
GB50229-96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
2.2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一套完整的的功能齐全的火灾探测及报警系统,包括对防护区域内火灾的自动检测报警和与自动水消防、气体消防、空调通风系统的消防联动。火灾探测及报警系统主要设备应采用进口产品。
2.3卖方应负责全部火灾探测及报警系统的设计、供货、安装、现场调试。
2.4 系统说明和技术要求
2.4.1 火灾探测及报警系统探测区域
根据工艺系统布置,将大唐户县热电厂技改(2X300MW)工程区域至少分为如下几个报警区域进行检测和控制:集控楼为一个报警区域;主厂房内每台机组为一个报警区域(#1机组包括检修楼);输煤系统及油库区、除灰综合楼为一个报警区域;生产办公楼为一个报警区域。
·集控楼报警区域的探测范围主要包括:
① 集控室、工程师室、电子设备间及电缆夹层
② 电气UPS室、蓄电池室、热工锅炉MCC间、电气储藏间及其电缆桥架
③ 电气保安段、照明段等各配电间、柴油发电机室
④ 集控楼电缆竖井
· #1机组报警区域的探测范围主要包括:
① 汽机房电缆竖井及桥架
② 电气各配电室及其电缆夹层、励磁小室
③ 汽轮机主油箱及储油箱、给水泵油箱
④ 汽机头部、汽机轴承
⑤ 汽机运转层下及中间层油管道
⑥ 主厂房内主蒸汽管与油管道交叉处
⑦ EH油装置、发电机密封油装置
⑧ 磨煤机油站(5套)
⑨ #1锅炉本体燃烧器区
⑩ #1主变压器、#1厂高变、高压起动备用变
11 #1炉电缆竖井及桥架
12 原煤仓
13 检修楼
· #2机组报警区域的探测范围主要包括:
① 汽机房电缆竖井及桥架
② 电气各配电室及其电缆夹层、励磁小室
③ 汽轮机主油箱及储油箱、给水泵油箱
④ 汽机头部、汽机轴承
⑤ 汽机运转层下及中间层油管道
⑥ 主厂房内主蒸汽管与油管道交叉处
⑦ EH油装置、发电机密封油装置
⑧ 磨煤机油站(5套)
⑨ #2锅炉本体燃烧器区
⑩ #2主变压器、#2厂高变
11 #2炉电缆竖井及桥架
12 原煤仓
· 输煤系统及油库区、除灰综合楼的探测范围主要包括:
① 输煤综合楼控制室及其电缆夹层、通风机室
② 输煤综合楼配电间、变压器室
③ 各转运站及筒仓、煤仓间、碎煤机室及输煤栈桥
④ 燃油泵房及油库区
⑤ 除灰综合楼配电间
·生产办公楼区域的探测范围主要应包括:
① 办公室
② 电缆桥架、竖井
在施工图设计过程中,根据工艺系统实际情况和有关设计规范标准可对报警区域及其探测范围做适当增减或调整。
2.4.2 消防联动的技术要求
2.4.2.1 水消防控制接口
本工程设有自动水消防的防护项目参见表一,分为湿式报警阀和雨淋阀两种。火灾报警系统与湿式报警阀/雨淋阀就地控制盘的接口如下:
项目
开阀信号
水力开关反馈信号
控制盘电源
备注
湿式报警阀就地控制盘
无
干接点1个
220VAC,火灾报警系统提供
接口点在就地控制盘的端子排上
雨淋阀
就地控制盘
干接点1个
干接点1个
雨淋阀阀位
220VAC,火灾报警系统提供
电磁阀
干接点1个
干接点1个
220VAC,火灾报警系统提供
2.4.2.2 气体消防控制接口
本工程气体消防设有洁净气体灭火系统和水灭火系统两种. 防护区域具体参见表一,表二。
气体灭火系统为一套IG541(惰性气体IG-541下同)气体灭火组合分配全淹没系统,全套设备除管道外均采用进口设备,为固定管网式。系统应设有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操作三种启动方式。整个系统应设自、手动操作转换开关,能将自动操作转换为手动操作。该转换开关和系统手动控制应设在每个防护区外便于操作的地方,手动操作应能在一处完成系统启动的全部操作。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内的所有火灾报警信号;气体预喷射、已喷射信号均可在火灾报警主盘上显示、记忆、报警,卖方应预留硬接线接口。气体灭火系统与火灾报警系统的信号传输应采用带有地址码的总线通讯信号,其接口分别位于瓶站气体消防控制盘与火灾报警系统的中央监控盘。
2.4.2.3防排烟设备及空调系统消防联动控制
2.4.2.3.1火灾探测报警系统与集控楼的集中空调系统设有火灾报警联动接口,当火灾发生时,联动关闭空调机组。联动信号为硬接线干接点。
空调机组的配置如下:(二台机组)
项目
型式
数量
备注
空调系统
空冷型组合式空调机组
2台,1用1备
用于集控室/电子设备间
2.4.2.3.2 对于采用洁净气体灭火的房间,当火灾发生、灭火系统启动时,火灾报警系统应发出联动信号自动使该保护区域的防火阀关闭;当灭火完成确认后,系统可远方启动该保护区域的排烟风机、开启排烟阀;复位防火阀。
排烟风机、排烟阀、防火阀的配置如下:(二台机组)
保护区域
排烟风机
排烟阀
防火阀
备注
集控室
2台
2个
4个
集控楼12.60米层
工程师室
无
无
2个
#1机电子设备间
2台
2个
1个
#2机电子设备间
2个
2个
2个
打印机室
无
无
1个
2.4.2.3.3 对于采用IG541气体灭火的房间,当火灾发生、灭火系统启动时,火灾报警系统应发出联动信号自动使该保护区域的风机关闭;当灭火完成确认后,系统可远方开启该保护区域的风机和相应电动百叶窗。
风机与电动百叶窗的配置如下:(二台机组)
保护区域
风机
电动百叶窗
备注
集控楼9.6米电缆夹层
3台
3个
集控楼9.6米层
#1机直流UPS室
1台
无
集控楼6.3米层
#2机直流UPS室
1台
#1机蓄电池室
1台
#2机蓄电池室
1台
#1机保安段
1台
#2机保安段
1台
#1热控MCC室
无
#2热控MCC室
无
公用段
3台
无
集控楼0.0米层
#1机锅炉段
3台
无
#2机锅炉段
3台
无
#1机380V配电室
无
#1机汽机房0.0M
#2机380V配电室
无
#2机汽机房0.0M
#1机电缆夹层
无
#1机汽机房4.5M
#2机电缆夹层
无
#2机汽机房4.5M
#1机6KV配电室
无
#1机汽机房8.6M
#2机6KV配电室
无
#2机汽机房8.6M
2.4.2.3.4 集控楼0.0米层和5.8米层还各配有一台新风机组,当该层有关房间发生火警时,联动停运这二台新风机组。
2.4.2.3.5 集控楼0.0米层有柴油发电机房二间,当火灾发生时应联动关闭室内的风机,每间柴油发电机房配风机二台。
2.4.2.3.6
火灾探测报警系统与生产办公楼的集中空调系统设有火灾报警联动接口,当火灾发生时,联动关闭集中空调系统的相应设备。联动信号为硬接线干接点。
集中空调系统的配置如下:
项目
型式
数量
备注
空调系统
风冷屋顶螺杆机组
2台,1用1备
用于制冷
循环水泵
2台,1用1备
补水定压装置
1台
新风机组
5台
各楼层1台
风机盘管
150台
2.4.3 系统功能
2.4.3.1卖方提供的火灾探测及报警系统应能在火力发电厂特定条件下以令人满意的方式运行,确保系统正确无误 。
2.4.3.2系统应包括报警触发装置(手动和自动两种),区域报警控制盘、中央监控主盘、电源装置、予制电缆等。
2.4.3.3报警触发装置的类型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被保护区域的使用要求,并由买方确认。
2.4.3.4系统中每个报警触发装置的信号,在区域报警控制盘和中央监控主盘上应同时有声、光显示,并均能报警到位。
2.4.3.5区域报警控制盘应能反映本区域内的火灾报警信号,并具有自诊断功能,可对各火灾探测回路及各探测器的故障状态发出报警信号。中央监控主盘可对整个系统的火灾报警实现集中监控,并能反映系统中各区域报警控制盘及各火灾探测回路的故障,并具有多对联动用输出接点。
2.4.3.6中央监控主盘应具有显示记忆功能,要求数码显示火灾发生的区域及部位,且能自动记忆各报警点及时间。
2.4.3.7中央监控主盘还应具有故障报警、火灾优先、自检、时钟等功能,故障报警与火灾报警音响应有所区别,并能显示故障发生的区域和自动记忆。当火灾报警与故障报警同时发生时,火灾报警优先。自检电路供检查区域报警装置与中央监控主盘之间连线是否正常与可靠。时钟要求显示年、月、日、时、分;火灾发生时间;暂停;火灾首次报警时间;内部自动连续记时,并记忆所有发生的火灾时间。
2.4.3.8火灾探测器的选择应根据电厂特点(如高频电磁干扰、粉尘积聚、潮湿等)选择,当设置自动联动装置或自动灭火系统时,应采用智能感烟,智能感温、线形探测和控制器(同类型或不同类型)的组合。对环境较好的区域,如果竖井、桥架等处,应采用线形感温探测器,线形感温探测器敷设在桥架上时线形感温探测器的每个回路长度不宜超过120米。
2.4.3.9考虑到线形感温探测器所探测保护对象的工业恶劣环境特点(高频电磁干扰、潮湿、粉尘等),线形感温探测器可采用可重复使用的模拟式线形感温探测器,应具有防腐蚀、防潮、防尘的特性以及报警温度可设定调整,线形感温探测器采用具有抗强电磁干扰的进口四芯绞合结构或采用国内优质产品。在采用国产产品时,必须是在国内同类大型电厂工程项目使用业绩,并具有成功报警实例。卖方在投标时按可重复使用的模拟式线型感温探测器和常规可设定线型感温探测器分别报价。
2.4.3.10中央监控主盘应配有上位机监控站(含操作桌,颜色符合工程统一规定),一起作为全厂的火灾报警中心。上位机应采用国际知名品牌产品,其配置应为系统供货时的的主流配置,显示器采用19’’液晶显示器。卖方应负责在此监控站上完成火灾探测报警画面的设计组态,并可以对所有通风机/排烟风机/防火阀/排烟阀实现远操控制,并监视每个排烟风机/通风机/防火阀/排烟阀的状态。
2.4.3.11中央监控主盘上应配有全厂消防泵的硬接线启停按钮。
2.4.4 设备布置
集控楼区域盘设在集控室内,兼做全厂中央监控盘;#1(#2)机组区域盘设在汽机房12.6米;输煤及油库区区域盘布置在输煤综合楼控制室内;除灰综合楼区区域盘布置在除灰综合楼控制室内;生产办公楼区区域盘布置在生产办公楼内。具体位置应设置在便于监视、操作、靠近监控设备的地方。
2.4.5系统电源
2.4.5.1买方向火灾报警系统提供两路单相220V 50HZ UPS交流电源,分别取自#1/#2机电源系统,电源容量由卖方按系统实际需要确定。卖方提供的系统应设有两路电源进线的手动切投开关。卖方系统内各设备的电源馈电属于卖方工作范围。当卖方需要其它电压等级的电源时,需自配变压器。
2.4.5.2 买方向火灾报警系统提供另两路单相220V 50HZ UPS电源,分别取自#1/#2机电源系统,卖方提供的系统应设有两路电源进线的手动切投开关。由卖方负责向所有雨淋阀就地控制盘、灭火气体控制盘、馈电装置由卖方提供。
2.4.5.3 所有防火阀和排烟阀均为24VDC驱动, 其驱动电源和控制指令均由火灾报警系统提供。所有新风机组、排烟风机(通风机)的380VAC动力装置由买方提供,卖方负责提供控制指令(启/停信号均为干接点)。
3.0 设备规范
3.1 总的要求
3.1.1 火灾报警系统应采用进口产品,装设的所有探测和控制设备应具备在两个电厂运行两年以上成熟经验的资格,不得选用没有实践经验的设备。
3.1.2探测和控制设备的配置应根据实际对象要求确定并经买方审查。
3.1.3在选择火灾探测器时,应根据火灾的特点及探测和控制点的空间环境来选择。
3.1.4火灾报警控制器(包括中央监控盘和区域报警控制盘)的容量和每一条总线回路所连接的火灾探测器及控制模块(或信号模块)的地址编码总数均应留有20%的余量。
3.1.5灯光警报装置和音响警报装置中一种发生任何故障并不应影响另一种装置正常工作。
3.1.6卖方提供的火灾探测及报警系统应执行我国有关的防火规范及国家标准。如使用其它规范及标准时,报价时应予以说明。
3.2 控制盘(箱、柜)及操作站
3.2.1卖方提供的控制盘(箱、柜)及操作站,应为安装在它们内部或上面的设备提供环境保护。即能防尘、防滴水、防腐、防潮、防结露、防昆虫及啮齿动物,能耐指定的高、低温度以及支承结构的振动,符合IP52标准(对于室内安装)和IP56(对于室外安装)或相应的标准。
3.2.2控制盘(箱、柜)的设计,材料选择和工艺应使其内、外表面光滑整洁,没有焊接、铆钉或外侧出现的螺栓头,整个外表面端正光滑。
3.2.3控制盘(箱、柜)应有足够的强度能经受住搬运、安装和运行期间短路产生的所有偶然应力。
3.2.4所有金属结构件应牢固地接到结构内指定的接地母线上。
3.2.5控制盘(箱、柜)应有通风装置,以保证运行时内部温度不超过设备允许温度的极限值。如控制盘(箱、柜)内仅靠自然通风而引起封闭件超温或误动作则应提供强迫通风或冷却装置。
3.2.6墙挂式控制箱高度不应超过1200mm。
3.2.7控制盘(箱、柜)内应设有独立的直流地、机壳安全地、电缆屏蔽地接点端子,与结构内部未接地电路板在电气上隔离。
3.2.8 所有供货机柜(不含进口的火灾监控盘)为2200x800x600(HxWxD)。
4.0 供货范围
4.1卖方应为全厂提供一套满足本规范书技术要求的完整的火灾探测及报警系统,包括:中央监控盘、区域报警控制盘、各型手自动报警器/探测器/信号模块/控制模块/探测模块(含线型探测器)/声光报警器/电话/广播及插座等,并提供详细的供货范围清单由买方确认。安装施工及材料均属本招标书供货范围。
4.2 卖方应提供整套火灾探测及报警系统安装所需的所有安装材料(如:电缆及其穿管、安装支架等)。以及安装施工和现场调试、系统竣工验收等内容。
4.3本系统中所有单项设备均应报出单价。因本系统的施工图设计尚未进行,施工图还须由消防部门审查确定,故本系统的最终配置方案会与技术协议有变化,该变化由买卖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5.0 卖方工作
5.1 系统设计
5.1.1卖方对提供的火灾探测及报警系统的硬件、软件及安装材料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进行全面负责,其功能必须满足技术规范。
5.1.2卖方应根据本规范书和买方提供的火灾探测和控制区域布置图及工艺要求进行整个系统的设计和组态。并提供系统组态框图、消防联动逻辑图及接口图、系统设计说明书、系统操作说明书、各类探测器及模块清单(对应地址码)、系统内各类设备样本及说明书、火灾报警主盘与区域盘盘面布置图、盘内接线图、各类程序文件、接地要求、电源要求、和最终的施工详图(包括电缆清册、安装材料清册)及竣工图等。
5.1.3卖方在技术要求范围内对系统的质量和完整性有合理意见时,应及时提供给买方。
5.2 技术培训
· 卖方应对买方提供技术培训和操作指导、使培训人员能够掌握系统的组态、调整、使用、维护、保持系统最佳运行。并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技术措施、目的要求等内容。
·卖方提供培训教师、培训地点、培训安排、培训教材和培训设备(实验室模拟设备)。
· 培训时间一般为两周,人次由招、投标双方协商。卖方应保证买方培训人员熟悉整个控制系统,熟练操作整个系统,利用编程器调出/修改程序等。
5.3 培训资料
卖方应该提供买方安装、接线、调试、运行和维护所需的全部资料和样本。并至少提供下列培训教材:
·火灾探测及报警系统用户手册
·火灾探测及报警系统软件使用说明
·火灾探测及报警系统维护指南(包括故障判断)
·寄存器入口板的用户指南
·火灾探测及报警系统系统的安装指导
·火灾探测及报警系统详细的自诊断说明
· 编程器用户指导
·火灾探测及报警系统编程指导
·火灾探测及报警系统系统投运指导
5.4 现场服务
5.4.1卖方负责所供火灾探测及报警系统的现场安装,全面负责该系统的检查、受电、功能恢复、调试直至投入通过消防部门验收投入运行。卖方所派现场服务人员一定是懂技术和熟悉设备性能的技术人员,能够在现场有效地工作,若因卖方技术人员原因未完成工地工作,应由卖方负责。
5.4.2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工作内容如下:
① 服从当地作息规定和休息日安排。
②负责现场安装设备和控制系统接线。
③ 若发现现场设备缺损(运输或装箱所致)、设备性能不满足控制要求,应该及时无条件更换。
④ 负责查线和控制系统调试,直至能够投运并经过七天七夜试运转,买方验收合格为止。
⑤ 经买方同意后方可离开现场。
6.0 买方工作
· 买方负责确认卖方的设计方案、控制原则和提供的所有控制资料、图纸和文件。
· 卖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和图纸必须经买方认可后才能做为正式图纸出版。买方负责设计下列内容:
① 提供电源
② 配合接口设计
③ 配合现场埋件、埋管和电缆敷设设计。
④ 向卖方提供探测和控制区域布置图。
7.0资料交换及设计联络会
7.1 所有的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无论是卖方提供的,还是卖方的分包商提供的,均采用中文,计量均采用国际单位制。
7.2 卖方提供的所有技术文件应为大唐户县热电厂技改(2X300MW)工程专用,资料应注明“大唐户县热电厂技改(2X300MW)工程专用”字样,并注明版次。每版资料应附图纸清单,后一版图纸上所有与前一版不同之处应做出明显标记,否则,买方将认为图纸没有修改。该装置投入制造前,卖方应提供设计资料,经买方确认后,再生产。
7.3卖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设计文件和技术配合资料,一共4份, 其中设计院2份,业主2份, 同时提供给设计院和业主各1份电子版 (Auto CAD14 /WORD97); 卖方提供的最终施工图纸和设备开箱资料,一共14份, 其中设计院4份,业主10份, 同时提供给设计院和业主各1份电子版 (Auto CAD14 /WORD97)。
7.4本工程设计采用KKS编码表示系统,故制造厂供货范围内的所有仪表控制设备等均应在最终版的图纸及供货实物上标明其KKS编码,具体内容在以后的设计配合中确定。
7.5卖方应提供的设计资料包括全厂火灾报警系统组态框图、消防联动逻辑图及接口图、系统设计说明书、系统操作说明书、各类探测器及模块清单(对应地址码)、系统内各类设备样本及说明书、火灾报警主盘与区域盘盘面布置图、盘内接线图、各类程序文件、电源要求、和最终的施工详图(包括电缆清册)等。
7.6卖方提供的最终资料包括:全厂火灾报警系统最终的施工详图(包括电缆清册、安装材料清册);所有设备产品说明书;设备合格证、许可证(属于进口设备,需提供原始证件、产地证及海关质检证、报检单等);全厂火灾报警系统设计、调试、维护说明书。
7.7 卖方应按照买方的深度和时间要求提供本技术规范书中规定的资料,同时根据买方要求及时、无条件地提供其所需的附加资料。
7.8 卖方应提供所有施工图和技术文件的最终竣工图。
7.9为了保证工程进度并能顺利开展工作,买、卖双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要由卖方组织设计联络会议,解决技术接口问题,具体内容、次数、时间、地点等在签定合同时商定。
7.10 施工计划。
8.0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
8.1卖方应保证备品备件长期稳定的供货。当卖方决定中断生产某些组件或设备时,应予先通知买方,以使买方增加这些设备的备品备件。
8.2卖方提供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并有详细的说明,以便买方了解这些备品备件用于哪些具体项目上。
8.3卖方应提供所有便于维修和安装的专用工具。此外,卖方还应提供一份推荐的维修测试人员必备的标准工具清单。
9.0 质量保证、试验、监造及验收
9.1卖方应至少具有如下资质性文件:
l 火灾报警系统供货授权证明;
l 火灾报警系统供货,安装,调试资质;
l 中国国家火灾报警系统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的检验报告、测试结论;
l 火灾报警系统应有美国UL、FM的检测报告和测试结论;
l ISO9000质量认证证书。
9.2卖方成套提供的系统必须是经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单位检验合格的、具有至少两个300MW机组或以上容量工程、并已投入使用二年以上的火灾报警系统的设计、供货业绩,并且具有安装调试经验,可派员现场指导安装、调试。
9.3 卖方成套提供的设备中的主要设备寿命不少于30年,易损件保证寿命不少于10年,所供设备的质保期自机组168小时投运后为一年。在质保期内所有因产品技术和质量原因引起的产品损坏和不合格,均由卖方无偿更换。
9.4出厂前,卖方应对系统内全部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与试验,并提供出厂试验报告书,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交买方。
9.5对整个系统的工厂试验,买方有权派代表参加,卖方应在进行试验前规定的时间内通知买方,有关买方参加的试验项目及试验进度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9.6卖方应负责设备到货后的安装,调试工作,且协调配合消防部门验收,从而保证所提供设备能够顺利通过消防部门验收直至投运。
9.7火灾报警系统施工、调试及验收应按照国家有关消防规范的规定执行。
9.8火灾报警系统的竣工验收应由建设主管单位组织建设、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设计、施工等单位组成验收组共同进行。系统验收时,卖方现场的施工人员及技术人员应在现场配合,直到验收合格。并由卖方负责办理消防部门的竣工验收取证手续(包括相关费用)。
10.0 包装运输及贮存
10.1 包装运输
· 每个设备箱至少包括两份详细的装箱单和一份质量检验证明。
· 设备的外包装上应清楚地表明买方订货号、运输识别号、到货地点、工程项目名称、收货人、设备运输及贮存保留要求的国际通用标记。
· 较大型及较重的设备都要装有便于移动的滑动部件及吊钩,吊钩应装于起吊点,并在外保装上标明设备重心、起吊点(未拆去外包装)。
10.2 贮存
· 设备贮存的位置要同安装位置的环境相类似,即室内安装设备贮存于室内(勿需加热及通风),室外设备应存放于露天。
· 当设备需要防止结霜或需要防潮时,卖方应提供干燥手段(干燥器或干燥剂),并指明周期性更换或干燥要求。
· 卖方应提供设备贮存说明书,包括定期检查和贮存维护要求,以保证设备贮存期间不致损坏。这些说明书不应放置于运输设备的包装箱内部,而应单独提交给买方。
· 卖方应根据买方要求提供设备长期贮存的推荐说明书。
11.0 对投标文件的要求
卖方在其投标书中除应按照本技术规范书的章节顺序对所有技术条款进行响应外,还应提供下列文件作为附件:
11.1 提供火灾探测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框图及说明书; 对气体消防联动控制的实现方案,防护区内防火阀/通风机联动控制的实现方案应作详细描述。
11.2 产品使用说明书。
11.3 供货设备详细清单,包括主机及报警器、探头、温感线、模件等的形式、规格、数量、生产厂家;供货的安装材料清单,包括各种材料的形式、规格、数量。
11.4 承担技术设计及现场调试,工程服务深度的说明。
11.5 推荐备品备件清单
11.6 用户培训计划安排。
11.7 工程设计和供货最短周期,以及工程承接计划时间进度表。
11.8产品及系统的规范与标准。
11.9 设备及施工资格审查证明及用户清单。
11.10 除总报价外:以下几项必须分项报价:
· 用户培训
· 现场服务
· 备品备件
· 报警器、探头、温感线和控制器部分
· 现场施工部分
表一:自动水消防区域表
主厂房自动水消防系统配置一览表(2X300MW)
序号
被防护区域及设备名称
灭火系统类型
报警及灭火系统启动方式
设计喷水强度
(l/min.m2)
系统控制阀
喷头类型
就地
控制盒
(套)
类型
直径(mm)
数量
1
汽机主油箱、油净化系统及冷油器
水喷雾
自动报警、
自动/手动灭火
≥20
雨淋阀
150
2X1
水雾喷头
2
2
A排室外汽机贮油箱
水喷雾
自动报警、
自动/手动灭火
≥20
雨淋阀
150
1X1
水雾喷头
1
3
发电机密封油集装装置
水喷雾
自动报警、
自动/手动灭火
≥20
雨淋阀
100
2X1
水雾喷头
2
4
电动给水泵及
润滑油系统
雨淋喷水
自动报警、
自动/手动灭火
≥13
雨淋阀
100
2X1
开式喷头
2
5
汽动给水泵及
润滑油系统
雨淋喷水
自动报警、
自动/手动灭火
≥13
雨淋阀
100
2X1
开式喷头
2
6
汽机油管路
雨淋喷水
自动报警、
自动/手动灭火
≥12
雨淋阀
150
2X1
开式喷头
2
7
空预器
自动喷水
自动报警、
手动/自动灭火
雨淋阀
100
2X2
(厂家自带)
4
8
锅炉燃烧器
水喷雾
自动报警、
自动/手动灭火
≥16
雨淋阀
100
2X4
水雾喷头
4
9
磨煤机润滑油系统
(每台机5台磨煤机)
水喷雾
自动报警、
手动/自动灭火
≥20
雨淋阀或电磁阀
50~80
2X5
水雾喷头
2
10
柴油发电机室
雨淋喷水
自动报警、
手动/自动灭火
≥13
雨淋阀
100
2
开式洒水喷头
2
11
主变压器
水喷雾
自动报警、
手动/自动灭火
≥20
雨淋阀
200
2X1
水雾喷头
2
12
厂用变压器
水喷雾
自动报警、
手动/自动灭火
≥20
雨淋阀
150
2X1
水雾喷头
2
13
启动/备用变压器
水喷雾
自动报警、
手动/自动灭火
≥20
雨淋阀
150
1
水雾喷头
1
14
输煤栈桥各出入口
开式水幕
自动报警、
手动/自动灭火
≥2L/s.m
雨淋阀
100
15
开式喷头
14
15
输煤栈桥
闭式洒水灭火系统
自动报警、
自动灭火
≥12
湿式报警阀
80~150
6
直立闭式喷头
6
16
煤仓层及皮带头部
闭式洒水灭火系统
自动报警、
自动灭火
≥12
湿式报警阀
80~150
2
下垂闭式喷头
1
17
生产试验楼
闭式洒水灭火系统
自动报警、
自动灭火
湿式报警阀
150
1
闭式喷头
1
18
集控楼电缆夹层
闭式洒水灭火系统
自动报警、
自动灭火
湿式报警阀
150
1
闭式喷头
1
表二: IG541气体灭火系统保护区一览表
序号
防护区名称
防护区数量
防护区位置
设计温度℃
防护区尺寸(m) 长×宽×高(轴线)
每个防护区面积m2
每个防护区体积m3
灭火系统类型
灭火浓度
最低
最高
1
集中控制室
1
集控楼12.60m层
5
40
18.12X14=254 m2
吊顶上高:3.3m
吊顶下高:3.6m
254
838+
914=
1752
全淹没
37.5%~42.8%
2
工程师室
1
集控楼12.60m层
5
40
11.9×4.48=53m2
吊顶上高:3.3m
吊顶下高:3.6m
53
175+
191=
466
全淹没
37.5%~42.8%
3
#1机电子设备间
1
集控楼12.60m层
5
40
21X11.25=236 m2
吊顶上高:3.3m
吊顶下高:3.6m
236
779+
850=
1629
全淹没
37.5%~42.8%
4
#2机电子设备间
1
集控楼12.60m层
5
40
21X11.25=236 m2
吊顶上高:3.3m
吊顶下高:3.6m
236
779+
850=
1629
全淹没
37.5%~42.8%
合计
4
附件二:供货范围
1、一般要求
1.1 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卖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附件一的要求。
1.2 卖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卖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免费补足。
1.3 卖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1.4 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和三年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包括仪表和控制设备),并在投标书中给出具体清单。
1.5 提供所需设备中的进口件和国内配套设备厂清单。
1.6 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附件三。
1.7 卖方设备的进口件和配套部件的生产厂家由买方最终确认。
1.8 施工材料分类汇总清单。
2、供货范围
2.1 设备范围
卖方要确认此范围并提供细化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注:价格一项在商务报价中填写。
2.2 专用工具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2.3 备品备件(随机备件)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2.4 备品备件(三年用备件)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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