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云南电网公司企业标准
云南电网中低压配电网设备
命名编号原则
(试行)
云南电网公司 发 布
2009-7-10 试行
2009-7-10 发布
目 次
前 言 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及引用文件 1
3 术语定义 1
4 线路及配电站命名原则 2
4.1 线路 2
4.1.1 线路名称结构 2
4.1.2 命名原则 2
4.2 开关站、配电站 3
4.2.1 开关站、配电站名称结构 3
4.2.2 命名原则 3
5 设备 3
5.1 线路设备命名、编号 3
5.1.1 线路设备名称、编号结构 3
5.1.2 命名、编号 3
5.2 开关站、配电站设备命名、编号 6
5.2.1 开关站、配电站设备完整名称、编号结构 6
5.2.2 命名、编号 7
前 言
为规范云南电网公司中低压配电网设备的命名及编号,提高中低压配电网运行管理水平,结合云南电网公司实际制定本原则。
本原则由云南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并归口并解释。
本原则由云南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起草。
本原则由云南电网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易志生统一编号。
本原则主要起草人:冯磊、李学渊、莫海峰、江建成、季兵、张宇、李建纲、冯勇
本技术原则主要审核人:薛武、邹立峰、刘静萍、周海、魏杰、李绍祥、高孟平、罗基庆
本技术原则批准人:廖泽龙
本技术原则自2009年7月10日起试行。
云南电网中低压配电网设备命名、编号原则
1 适用范围
为规范云南电网公司变电站以外的中低压(20kV及以下)配电网设备的命名、编号,特制定本原则。云南电网公司系统及云南电网公司全资、控股的直属、代管配电生产管理单位应严格遵照本原则要求对中低压配电网设备的命名、编号进行管理。
2 规范及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即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后来所有的修改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但推荐使用这些文件的新内容或最新版本。凡是未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内容或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110kV及以下配电网装备技术导则》 Q/CSG 10703-2009
《云南电网公司配电网电气安全工作规程(试行)》 QG/YW-AJ-11-2008
《云南电网电气一次设备调度编号原则》 云电调〔2006〕5号
3 术语定义
3.1 配电网
由110kV、35kV、10(20)kV和380V/220V等电压等级电气设备组成。其中高压配电网为110kV、35kV电压,中压配电网为10(20)kV电压,低压配电网为380V/220V电压。
3.2 双重名称
是指用于标识电气设备的名称和编号。
3.3 开关站
配电网中设有母线及其进出线设备、完成接受并分配电力、能开断电流的配电设施。中压开关站可分为户外开关箱(环网柜)、(室内)开关站两类。
3.4 配电站
在中低压配电网中,用于接受并分配电力、将中压变换为380V电压的供电设施。主要有以下三种型式:
1) 室内配电站
变压器及其中低压配电装置装设于建筑物内(含地下)的配电站,简称室内站。
2) 箱式变电站
由高压开关设备、变压器、低压开关设备、电能计量装置、无功补偿装置、辅助设备和联结件等元件组成的成套设备。在工厂内预先组装在箱体内,用以向低压输送电能。也称预装箱式变电站(简称箱式变)。
3) 台架变(柱上变)
变压器安装在露天台架或杆上的配电站。通常由跌落式熔断器、配电变压器和低压计量、配电、补偿装置组成。
3.5 配电设备:是指开关站、配电站及站内的设备。
3.6 线路设备:是指架空线路、电力电缆线路、柱上开关(断路器、重合器、负荷开关、分段器、熔断器、隔离开关)等。
3.7 柱上开关设备:是指柱上断路器、柱上重合器、柱上负荷开关、柱上分段器、柱上熔断器、柱上隔离开关等设备的统称。
3.8 公用设备:资产属云南电网公司所有,并由云南电网公司直供直管的设备。包括公用开关站、公用配电站及公用线路等。
3.9 客户设备:资产属客户所有的设备。包括客户开关站、客户配电站及客户线路等。
4 线路及配电站命名原则
4.1 线路
4.1.1 线路名称结构
××kV ×××(×回)线
电压等级
线路命名
4.1.2 命名原则
(1) 公用线路以该线路经过的主要地名的简称(按主要供电区域名称的简称)命名。如:10kV野猫山线。
(2) 客户线路以供电目标的客户简称(或客户地名)命名。如:10kV水泥厂线。
(3) 多回线路名称相同时,依次用罗马数字加以区分(命名时不加括号)。如:10kV工业园I回线,10 kV工业园II回线。
(4) 支线线路可选用按与所属线路完整的电气连接关系命名,或单独命名(即仅与所属上一级线路(支线)的连接关系结合地名、供电区域等信息命名)两种原则之一。各供电局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用其中一种编号原则,但不宜同时采用。具体命名及编号原则见5.1.2.4。
(5) 名称总字数不宜超过10个汉字。
4.2 开关站、配电站
4.2.1 开关站、配电站名称结构
(×××) ××kV ××× ××号 ×××
配电站类型
配电站编号
命名
电压等级
地段名
可加括号注释配电站所在地段。
4.2.2 命名原则
(1) 公用开关站、配电站以所在地地名(街道、小区、社区、单位等)名称的简称命名。如:10kV苏家村配电室、10kV北京路中配电室。
(2) 客户开关站、配电站以客户名称命名。如:10kV震庄宾馆配电室。
(3) 可在中文名称前面加注所在地点、地段名,但必须用“()”加以区别。如:(北京路)10kV塘子巷线1号开关站。
(4) 多个开关站、配电站名称相同时,依次用阿拉伯数字排列区分命名。如:10kV曙光小区1号配电室、10kV曙光小区2号配电室。
(5) 户外开关站(环网柜)、箱变采用所在线路(或支线)名称依次用阿拉伯数字排列命名。如:10kV北京路线1号开关站、10kV北京路线2号开关站、10kV江城线1.2号环网、10kV羊街支线1号环网。
(6) 柱(台)上变压器按所在地地名命名。多个柱(台)上变压器名称相同时,依次用阿拉伯数字排列区分命名。如:10kV和平村1号变、10kV和平村2号变。(可在编号后加线路杆号注释)。
5 设备
5.1 线路设备命名、编号
5.1.1 线路设备名称、编号结构
××kV ×××(×回)线 ××号 ×××
设备运行编号
设备类型
线路命名
电压等级
5.1.2 命名、编号
5.1.2.1 杆(塔)
(1) 从正常运行方式下的主供电源侧起,顺序编号。
(2) 起始杆(塔)位于变电站围墙内的,以0号为起始编号。变电站围墙内有多基杆(塔)的,按0号、0+1号、0+2号、……顺序编号。变电站围墙外第1基杆塔编号为1号,此后顺序编号。
(3) 多个柱(台)上变压器名称相同时,依次用阿拉伯数字排列区分命名。如:10kV和平村1号变、10kV和平村2号变。(可在编号后加线路杆号注释)。
(4) 台变(柱上变)∏型杆按单杆编号。
(5) 原有线路两杆之间新加杆(塔)不超过2基时,可采用“前1基杆塔编号+1、+2”的形式增加中间编号,如10kV东华线5+1杆;减少杆塔不超过2基时,相邻杆塔编号可不变更;增加或减少杆塔超过2基时,应从改造点起对以后的线路重新编号。
5.1.2.2 柱上开关设备
柱上开关设备遵循线路设备编号原则,按所在杆(塔)的名称及编号进行命名编号。
5.1.2.3 电缆及电缆中间头
(1) 电缆线路从正常运行方式下的电源侧起,按段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2) 电缆中间头从正常运行方式下的电源侧起,按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命名编号。仅有一个中间头的电缆线路,其中间头也必须编号。
(3) 仅有一段的电缆线路无需编号,但必须命名。多段电缆线路从正常运行方式下的电源侧起顺序编号。
(4) 线路开断新加开关站、配电站的站编号可采用“+”带阿拉伯数字顺序形式增加编号,但增加数量不得超过2座,超过2座以上时应重新进行编号。
5.1.2.4 线路支线
线路支线命名可选用按与所属线路完整的电气连接关系命名编号或单独命名编号两种原则之一。各供电局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用其中一种编号原则,但不宜同时采用。具体如下:
(1) 按与所属线路完整的电气连接关系命名、编号原则
具体如下页图实例所示:
(2)单独命名、编号原则
即与所属上一级线路(或支线)的连接关系结合地名、供电区域等信息命名的原则。由“上一级线路(或支线)名称”+“支线名称”共同组成完整的支线名称。
具体如下页图实例所示:
5.2 开关站、配电站设备命名、编号
5.2.1 开关站、配电站设备完整名称、编号结构
××kV ××× ××号 ×××
设备类型
设备编号
设备名称
电压等级
5.2.2 命名、编号
5.2.2.1 设备电压等级编号
设备编号数字与电压等级对照关系按下表5.2.2确定:
表5.2.2 设备编号数字与电压等级对照关系表
电压等级
编号数字
10(20)kV
0
6kV
6
380V
4
5.2.2.2 变压器编号
(1) 同一座配电站内的变压器应分别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2) 变压器编号顺序应与母线编号对应,特殊接线方式无法对应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编号。
5.2.2.3 母线编号
(1) 同一座开关站、配电站内的母线分别用Ⅰ、Ⅱ、Ⅲ、Ⅳ等罗马数字按段顺序编号。
(2) 母线编号应与变压器编号顺序对应,特殊接线方式无法对应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编号。
5.2.2.4 断路器、负荷开关编号
(1) 断路器、负荷开关用三位阿拉伯数字编号。
(2) 变压器10(20)kV侧开关编号第二位数字用“0”表示,第三位数字与变压器编号数字对应。如:1号变压器10kV侧开关编号为001。
(3) 联络开关编号第二、三位数字分别由被其联结的两段母线的对应阿拉伯数字组成,小数在前,大数在后。如:10kV I、II段母线联络开关为012;380V I、II段母线联络开关为412。
(4) 母线的进线开关编号由“电压等级编号”+“母线段编号对应的阿拉伯数字”+“0”构成。如:10kV I段母线的进线断路器编号为010、10kV II段母线进线断路器编号为020;380V I段母线进线断路器编号为410、380V II段母线进线断路器编号为420。
(5) 出线开关编号由“电压等级编号”+“母线段编号对应的阿拉伯数字”+“出线开关英文字母” 构成。
出线开关数字应在A - Z之间顺序选择。如:当10kV I段母线第11回出线开关编号为01K,380V II段母线第7回出线开关编号为42G。
5.2.2.5 隔离开关编号
(1) 母线侧隔离开关编号由“对应断路器(负荷开关)编号”+“1” 构成。如:10kV 1号主变母线侧隔离开关用0011编号。
(2) 线路侧隔离开关编号由“对应断路器(负荷开关)编号”+“6”构成。如:10kV 1号主变出线侧隔离开关用0016编号。
(3) 母联隔离开关编号由“对应母联断路器(负荷开关)编号”+“所在母线编号”构成。如:10kV I、II段母线联络断路器(负荷开关)两侧隔离开关编号分别为0121和0122,380V I、II段的母线断路器(负荷开关)两侧隔离开关编号分别为4121和4122。
(4) 电压互感器隔离开关编号由“电压等级代码”+“90”+“所在母线编号”构成。如:电压互感器隔离开关用0901、0902分别表示I、II段母线电压互感器。
5.2.2.6 接地开关编号
(1) 接地开关编号由“所属开关设备编号”+“7”构成。如:10kV II段母线第2回出线的接地开关编号为02B7。
(2) 三工位(即:分闸位置、合闸位置、接地位置)开关的接地开关编号应按以下原则确定:
① 共用一个操作孔的三工位开关:接地开关不编号。
② 接地操作孔独立的三工位开关:按照5.2.2.6(1)原则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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