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丹东管理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质量安全年”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处高速公路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实现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常态化,处结合管理实际,制订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面推进“服务质量标准化、安全生产规范化”为目标,以践行“以人为本,以车为本”服务理念为主线,努力实现全处高速公路服务质量稳步提升、安全生产持续稳定,为推进“智慧高速、民生高速、绿色高速、平安高速”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质量安全保障。
总体目标:通过开展 “质量安全年”活动,构架较为科学规范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使全处高速公路管理系统质量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和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为全处高速公路管理事业安全发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服务质量目标: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运营体系,全面提升管理服务质量,确保高速公路通行能力、综合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服务软硬件明显改善,为社会公众出行营造便捷、舒适、安全的道路通行环境,不断推动全处高速公路管理和服务提质增效升级,努力打造全国一流的高速公路管理品牌。
安全管理目标:以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为主题,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严格落实“四个清单”管理方式为手段,以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最终实现全丹东处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全年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组织机构
1、组织领导。成立由张启进处长为组长,李彦金副处长、杨立峰副处长、张友权副处长为副组长,处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各收费站站长为成员的处“质量安全年”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处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总体调度、协调及监督考核。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处安监办,负责工作方案制订及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和收费站要参照处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本部门“质量安全年”活动。
2、组织考核。成立处 “质量安全年”活动考核工作组,由各业务部门牵头,分别对养护管理、收费管理、路政管理、工程管理、指挥调度共五个重点方面按百分制进行考核。处安监办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查。考核工作组负责本系统考核实施细则及考核标准的制订、宣贯培训及日常指导工作;组织开展季度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和抽查,对各部门做出季度和年度的综合考核评价。
考核工作组必须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将季度考评情况报处安监办汇总。
二、主要工作指标
(一)养护管理:
1、路基排水: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土边沟、石砌边沟、排水沟、截水沟、泄水槽、涵洞等排水设施的疏通、清淤、清理杂物等养护工作,确保排水设施完好、排水通畅。路基排水设施疏通率达到93%。
2、路面养护:路面保洁人员、机械设备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开展保洁工作,路面保持清洁,路域范围垃圾清捡干净,散落物清理及时,路面坑槽、裂缝等病害维修及时、质量完好。路面养护质量优良率达到95%。
3、桥梁养护:加强桥梁伸缩缝清理及养护维修工作,伸缩缝内保持清洁,无积土、垃圾等杂物;伸缩装置完好、无断裂,止水带完好、无破损;伸缩缝锚固砼带局部破损修复及时。伸缩缝清理疏通95%,伸缩缝止水带完好率95%,伸缩装置及锚固砼带完好率98%。
4、绿化养护:严格按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洗盐、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修剪等工作,确保乔木、灌木、绿篱等修剪整齐、长势良好、存活率逐步提升。绿化乔灌木存活率达到96%。
5、除雪防滑:严格落实处除雪防滑预案要求,相关预案制定科学合理、人员落实到位、组织有力,机械除雪作业准确把握除雪时机、效果良好,残雪清除作业及时跟进并逐步提高效率。重点部位残雪清除要求小雪1天、中大雪2天。
(二)重点项目管理:
工程实体质量基本目标合格率达到100%;争创目标合格率达到90%以上;死亡及重伤责任事故为0;重大火灾(爆炸)责任事故为0;重大设备责任事故为0;重大环境污染责任事故为0;急性中毒责任事故为0。
(三)收费管理:
1、通行费征收管理
(1)通行费征收:通行费收取“应征不漏,应免不受”,收入计划(包括调整计划)完成率100%。
(2)稽查效能:履行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收费稽查管理办法》,收费稽查任务完成率97%以上。
(3)绿色通道管理:常抓不懈,2015年管理处绿色通道管控指标不高于“百日会战”时期完成指标。
(4)货车称重检测:强化货车称重过程监管,六轴货车平均重量同比提高3%;分级考核,全处轴差车辆下降40%,完成2015年下达的管控指标。
(5)虚假行程车辆稽查:关注车辆通行信息,及时查处多次逃费车辆,同一车辆倒卡、J型逃费不超过5次(含ETC车辆)。
(6)闯口车辆治理:完善车道设施,强化路警联合,货车闯口查处率50%,客车闯口数量与“百日会战”前相比下降50%。
(7)车辆判别:强化培训与考核,客车车型识别准确率达98%以上,集装箱、标准罐车识别准确率100%。
(8)车道事件监管:对特殊事件据实记录,检查收费操作是否规范,系统重启和删除数据操作准确率100%。
(9)票卡管理:据实统计,打印票据、预编码卡账实相符率达100%(系统允许误差1%)。
2、文明服务管理:积极开展示范站创建活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文明服务达标率96%以上。
3、站场环境管理:收费站环境整洁,内务标准,人员着装整齐,无社会投诉及媒体负面报道。
4、通行秩序管理:落实责任,无严重人为堵车事件,无要事车辆通行保障事故。
5、收费系统维护管理:保障到位,修复及时,无人为原因造成的车道保障及重大维修责任事故。
6、收费质量安全管理:通行费解缴及时准确,收费站严格执行交通管制指令,全年无人员及财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路政管理:
1、路政工作人员通用工作指标
(1)依法行政、程序正当、诚实守信、高效便民的路政管理工作,公众调查满意率达95%。
(2)各岗位人员风纪严整、着装整齐、举止文明、用语规范、内务卫生合格率达100%。
(3)各岗位人员工作讲评和业务培训面达100%,合格率达98%。
(4)路政设施装备的管理和使用合格率达95%。
(5)涉路施工现场监管工作,覆盖率达100%。
(6)路政各职人员工作纪律合格率98%。
2、路政稽查管理人员工作指标
(1)行政许可、执法工作流程和结果100%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路产案件立案率达100%,破案率达95%以上,结案率达90%以上。
(2)“六公示”内容和形式正确率达100%。
(3)传达落实上级文件、通知要求等工作,及时率和准确率达100%。
(4)上报材料或数据信息的及时率和准确率达100%。
(5)执法人员持证率100%。
(6)执法考核评议过程和效果合格率达100%。
(7)行使自由裁量权合格率达100%。
3、综合巡查人员工作指标
(1)《辽宁省高速公路综合巡查管理办法》规定的巡查方式合格率达98%。
(2)交接班流程合格率达100%。
(3)工作规程合格率达100%。
4、救援服务人员工作指标
(1)救援车辆状况、外观合格率达100%。
(2)96199工单派发与实际救助数据对称,快速反应并救助到规定地点,办结率100%符合要求。
(五)指挥调度:
1、指挥调度: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上报率100%;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上报及时率100%;突发事件有效调度率98%;指挥调度指令执行反馈率100%;突发事件处置闭合率97%;
2、公众出行服务:可变信息板信息发布准确率99%;救援工单处理闭合率98%;投诉工单处理闭合率98%。
3、机电设备维修维护:通信系统干线传输网中断时间不超过72小时;监控视频设备完好率98.5%。可变信息标志设备完好率97%;供电系统设备完好率99.5%。违规操作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率0;机电设施专项工程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率0。
四、时间安排
(一)启动阶段(2015年2月25日至4月17日)。
1、制定实施方案(2015年2月25日—4月13日)。按照厅“质量安全年”活动的总体安排和部署,根据2015年局“质量安全年”活动的目标、指标完成情况,制订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明确工作目标、考核指标和考核方式。
2、宣传动员(2015年4月13日—4月17日)。各部门组织开展“质量安全年”宣传动员工作,向职工宣贯“质量安全年”工作方案及细则以及开展质量安全年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安监办组织通过开展设立“质量安全年”咨询台,在收费站悬挂条幅,在可变电子情报板发布活动信息等方式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质量安全年”活动氛围。
(二)实施阶段(2015年4月18至7月11日)。
1、查摆问题(2015年4月18日—6月11日)。各部门按照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开展自检自查活动,及时发现整改存在的问题;处考核组每季度进行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督促整改;处督查部门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督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汇总梳理问题(2015年6月12日—6月30日)。各部门对处考核组和督查部门查出的问题,认真汇总梳理,形成自查报告,于6月25日前报处安监办。
(三)提升阶段(2015年7月1日—11月15日)
1、制定整改措施(2015年7月1日—8月13日)。各单位要针对自查自纠和考核小组、督查部门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办法,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整改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限期整改。
2、开展集中整改(2015年8月14日—9月14日)。各部门对照整改方案和措施,有重点、有步骤地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整改完成情况于2015年9月7日前报处安监办。
3、建立长效机制(2015年9月15日—11月15日)。处安监办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和解决质量安全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逐步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质量安全评价体系,形成每年按季度开展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常态化运行机制。
(四)总评阶段(11月16日至12月31日)。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围绕服务质量是否提高,安全管理质量是否强化,工作效率是否得到提升,存在的问题是否及时整改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总结。
1、总结和评价。处领导小组将结合各部门季度考核评比情况,对全处“质量安全年”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评出“优秀、达标、未达标”单位。具体为:考核85分(不含本数)以下,为未达标单位;85分以上,95分以下为达标;95分以上为优秀。
2、奖励和处罚
(1)奖励。部门被考核为“优秀”的,处在年度综合评比中给予一定奖励。
(2)处罚。部门“未达标”的,处在年度综合评比中给予处罚。
五、工作要求和保证措施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开展“质量安全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切实把质量安全活动作为提升全处管理水平的大事来抓。要深入一线,深入基层,查问题、抓整改、促提升。不断提高收费站和一线班组人员的质量和安全意识,强化对一线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全面提高全员质量安全意识。
(二)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各部门要立即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按分管业务分头抓落实。要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分阶段、分步骤,全面深入推动活动的开展,确保“质量安全年”活动的全面实施。
(三)健全机制,严格考核。要建立长效考核机制,每月、每季度要深入收费站、巡查组、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检查、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处领导小组组织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督查,每季度通报考评排名,对工作不力的部门要进行问责。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质量安全年”必要性、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教育引导职工以及广大用路人积极参与质量安全活动,促进质量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形成人人关心服务质量,事事重视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
(五)抓好典型,树立标杆。各部门要做好“质量安全年”总结工作,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标杆效应,促进全面提高,并适时开展经验交流总结,努力推动全系统质量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各部门必须在2015年11月10日前,将全年“质量安全年”活动总结报处安监办。
附件 1、养护科“质量安全年”活动实施细则
2、收费工作“安全管理质量年”活动实施细则
3、路政稽查科“质量安全年”活动实施细则
4、指挥调度工作“质量安全年”活动实施细则
养护处“质量安全年”活动实施细则
一、考核范围
本细则应用于承担我省高速公路道路养护工作的各管理处、养护单位。
二、考核主要依据
部颁《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辽宁省高速公路道路养护质量优养优酬实施办法》等规范规程。
三、控制目标
本细则根据质量安全年活动要求,对道路养护项目及工作内容进行梳理,选取路基排水设施疏通、路面保洁及病害维修、桥梁伸缩缝养护维修、绿化养护、残雪清除、养护作业共六个养护项目作为活动考核指标,通过质量安全年活动进一步规范道路养护行为,确保路基排水畅通、路容整洁、路况完好、绿化景观效果良好、残雪清除效果良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全面提升全省高速公路道路养护质量,提高管理规范化水平,保障路网运行安全稳定。
四、考核内容及指标
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质量安全年道路养护部分主要从路基排水、路面养护、桥梁养护、绿化养护及、残雪清除、养护作业共6个方面提升养护质量,提高路网安全运营水平,具体如下:
1、路基排水: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土边沟、石砌边沟、排水沟、截水沟、泄水槽、涵洞等排水设施的疏通、清淤、清理杂物等养护工作,确保排水设施完好、排水通畅。路基排水设施疏通率达到93%。
2、路面养护:路面保洁人员、机械设备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开展保洁工作,路面保持清洁,路域范围垃圾清捡干净,散落物清理及时,路面坑槽、裂缝等病害维修及时、质量完好。路面养护质量优良率达到95%。
路面养护质量优良率:按照“高速公路道路养护质量考核评分标准”中路面养护考核指标进行检查评定,评定为优、良的养护里程占总评定里程的百分比即为路面养护质量优良率。
路面养护质量评定等级划分:当评定分值≥90分的为优、80分≤评定分值<90分的为良、70分≤评定分值< 80分的为中、60分≤评定分值< 70分的为次、评定分值< 60分的为差。
3、桥梁养护:加强桥梁伸缩缝清理及养护维修工作,伸缩缝内保持清洁,无积土、垃圾等杂物;伸缩装置完好、无断裂,止水带完好、无破损;伸缩缝锚固砼带局部破损修复及时。伸缩缝清理疏通95%,伸缩缝止水带完好率95%,伸缩装置及锚固砼带完好率98%。
4、绿化养护:严格按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洗盐、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修剪等工作,确保乔木、灌木、绿篱等修剪整齐、长势良好、存活率逐步提升。绿化乔灌木存活率达到96%(沈桃、环城达到93%)。
5、除雪防滑:严格落实处除雪防滑预案要求,管理处相关预案制定科学合理、人员落实到位、组织有力,机械除雪作业准确把握除雪时机、效果良好,残雪清除作业及时跟进并逐步提高效率。重点部位残雪清除要求小雪1天、中大雪2天。
五、考核评定
为了确保“质量安全年”活动取得切实成效,处将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道路养护质量进行考核评价工作。
1、考核周期
(1)管理部门每月组织一次本单位道路养护质量自检自查评价工作,形成自检报告,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2)处养护处每季度组织一次全处道路养护质量考核评价工作,结合道路养护暗访、全处目标考核检查进行,发现问题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2、评定标准
(1)质量安全年的考核评定参照道路养护管理质量年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达标、不达标”3个等级。质量年考核评价5项指标中有4项及以上考核达到要求的,为优秀;质量年考核评价5项指标中有2项及以上考核达到要求的,为达标;质量年考核评价5项指标中有2项以上考核未达到要求的,为不达标。
(3)评定设置两项强制性完成指标,两项指标有一项不达标,质量年考核评定即为不达标:
①路面保洁、路域环境整治、除雪防滑等养护效果较差或病害处置不及时,被厅局处或厅局处以上领导及有关部门连续三次以上口头批评或一次书面批评;
②严重违反养护规程、养护作业安全不到位或明显不作为,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
(4)质量安全年活动考核评定结果作为管理部门年终综合考评、养护单位“优养优酬”评定的重要指标。
管理部门质量年考核评定为“优秀”的在年终综合考评中相应给予加3分的奖励,考核评定为“达标”的在年终综合考评中不奖不罚,考核评定为“未达标”的在年终综合考评中给予扣减3分的处罚。
重点项目办“质量安全年”活动实施细则
为全面提升工程质量,保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辽宁省交通厅关于开展交通运输“质量安全年”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及《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质量年活动实施细则(工程部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处2014年路面大中修项目开展质量年活动的成功经验,现制定重点项目办2015年“质量安全年”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由我处承担的高速公路维修改造工程、绿化工程、交通管理设施工程及机电工程。
二、主要目标
(一)工程质量目标
以提升工程质量为核心,结合高速公路维修改造工程、绿化工程、交通管理设施工程及机电工程的实际情况,细化分解各项工程的重要环节和技术指标,交工验收质量评分达到95分以上,验收合格率和竣工验收优良率均达到100%,实现优质优价与优监优酬。
(二)安全生产目标
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的安全生产理念,强化隐患排查治理,采取各项积极有效措施,加大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规范与资金投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实现 “无事故、零伤亡”的目标,使各项目施工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三、重点控制环节
(一)工程质量
1、维修改造工程:主要从碎石、机制砂、水泥、沥青及桥面伸缩装置等重点原材料入手,重点控制路面铣刨、沥青路面接缝处理、伸缩缝施工、桥面铺装、桥面防水层、填方路基加宽及台背回填等施工工艺及施工质量。
2、绿化工程:主要从苗木及辅助材料入手,重点控制前期准备、栽植及养护等施工工艺及施工质量。
3、交通管理设施工程:主要从原材料及外购成品材料入手,重点控制防水工程和网架工程等施工工艺及施工质量。
4、机电工程:主要从原材料、半成品设备、成品设备入手,重点控制监控、通信、自动化收费、低压配电设施、隧道机电设施等施工工艺及施工质量。
(二)安全生产
从施工准备阶段安全工作、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设施、设备、特种作业人员进入现场的报验手续、施工现场平面布置、交通封闭组织、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防火防雷防触电措、防坠落防坍塌反三违措施等方面进行重点控制。
三、主要指标
(一)工程质量指标
工程实体质量基本目标合格率达到100%,争创目标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二)安全生产指标
达到“死亡及重伤责任事故为零、重大火灾(爆炸)责任事故为零、重大设备责任事故为零、重大环境污染责任事故为零、急性中毒责任事故为零”的安全生产指标。
四、考核内容
(一)考核办法
“质量安全年”活动考核评定(施工单位)划分为3个等级暨“优秀、达标、未达标”(与优质优价对应等级:优秀=1等或2等,达标=3等或4等,未达标=5等或6等,详见附表1-1),根据工程实体质量现场检验、施工单位自检体系工作质量考评、日常巡回检查和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四部分内容进行综合评定。
质量年活动考核评定(监理单位)同样划分为3个等级暨“优秀、达标、未达标”(与优监优酬对应等级:优秀=1等或2等,达标=3等或4等,未达标=5等或6等,详见附表1-2),根据工程实体质量现场检验(与施工单位考评分中工程实体质量现场检验等同)和监理工作质量考评两部分内容进行综合评定。
“质量安全年”活动期间,处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处项目办)和驻地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驻地项目办)均按照评定办法独立进行评定。各工程项目评定均以合同段为单位,驻地项目办每月评定一次,处项目办每两月评定一次。
(二)定量评定
“质量安全年”活动考核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施工单位考评确定采用160分制。分值组成:工程实体质量现场检验100分;施工单位自检体系工作质量考评20分;日常巡回检查20分;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20分。监理单位考评确定采用150分制。分值组成:工程实体质量现场检验100分(与施工单位考评分中工程实体质量现场检验等同);监理工作质量考评50分。其中:
1、工程实体质量现场检验
(1)工程实体质量现场检验主要是侧重于工程产成品的检查,即对完工分项工程进行检查。完工分项是指施工单位自检完成,并已通过监理检验(审验)认可转序的分项工程,检验频数应不少于完工分项总数的5%~10%,并对各合同段不定期进行巡回检查。
(2) “质量安全年”活动期间,重点项目办按相关标准及规范规定的检验标准、方式、方法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检查、评分(见附表8、9)。同时结合“维修改造工程/绿化工程/交通管理设施工程/机电工程实体质量控制强制性目标”(见附表2)要求的合格率来确定所达目标等级。工程实体质量现场检验评分值按下式计算:
∑被检分项工程评分×该分项权值
工程实体质量现场检验评分值=
总权值数
2、施工单位自检体系工作质量考评
施工单位自检体系工作质量考评与工程实体质量现场检验同步进行。重点检查施工自检记录、施工原始记录和施工日志。该项评分采用扣分制,按所列考评内容及扣分标准进行检查评分(见附表3)。
3、日常巡回检查
日常巡回检查主要侧重于施工工艺、工序是否符合操作规程,原材料质量、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是否满足要求等,该项检查评分采用扣分制,按所列考评内容及扣分标准进行不定期检查评分(见附表4),以被检合同段各次日常巡回检查得分平均值作为该合同段评定期间工程质量日常巡回检查的初评分。
4、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日常检查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日常检查以被检合同段评定期间各次检查得分平均值作为该合同段当月交通封闭工作日常检查的初评分(见附表5)。
5、监理工作质量考评
监理工作质量考评与工程实体质量现场检验同步进行。重点检查监理工作程序、工作量及工作质量。该项评分采用扣分制,按附表6所列考评内容及扣分标准进行检查评分。
6、评分表填写
附表8、9由处项目办和驻地项目办分别各自填写,附表3、4、5、6由驻地项目办填写初评分(局项目办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在初评分基础上扣分)。
7、施工单位考评得分计算方法
施工单位考评中,处项目办和驻地项目办在“工程实体质量现场检验评分”中所占比重分别为5和3。“施工单位自检体系工作质量考评分”、“日常巡回检查评分”和“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评分”由驻地项目办初评,处项目办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在驻地项目办初评分基础上直接扣分得出。所有的扣分项目都必须留有详细的记录及影像资料。
施工单位质量年活动考评(优质优价)最终定量评分=a+b+c+d,其中a、b、c、d分别代表下列考核项目:
a工程实体质量现场检验(100分)=局项目办评分(100分)×+驻地项目办评分(100分)×
b施工单位自检体系工作质量考评(20分)=驻地项目办评分(20分)-局项目办扣分
c日常巡回检查(20分)=驻地项目办评分(20分)-局项目办扣分
d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20分)=驻地项目办评分(20分)-处项目办扣分
8、监理单位考评得分计算方法
监理单位考评中,处项目办和驻地项目办在“工程实体质量现场检验评分”中所占比重分别为5和3;“监理工作质量考评分”由驻地项目办初评,处项目办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在驻地项目办初评分基础上直接扣分得出。
监理单位质量年活动考评(优监优酬)最终定量评分=a+e,其中a与“优质优价定量评定中的a”相同,e代表监理工作质量考评(50分):
e监理工作质量考评(50分)=驻地项目办评分(50分)-局项目办扣分
(三)定性评定
1、“优秀”与“达标”等级的要求
优质优价等级评定为1等或2等的施工合同段,当期工程质量必须在质量年活动考核中评定等级为优秀(暨达到“维修改造工程/绿化工程/交通管理设施工程/机电工程实体质量控制强制性目标”列表中的“争创目标”);优质优价等级评定为3等或4等的施工合同段,当期工程质量必须在质量年活动考核中评定等级为达标(暨达到“维修改造工程/绿化工程/交通管理设施工程/机电工程实体质量控制强制性目标”列表中的“基本目标”)。
2、“未达标”的情形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施工单位当月质量年活动考核评定等级定为“未达标”(暨优质优价等级≤5等):
(1)发生1起一般三级以上(含一般三级)质量事故或同类质量问题重复出现2次以上(含2次);
(2)擅自使用我省高速公路准入范围之外的原材料,各种材料及外购件在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擅自进场;
(3)在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存在停工待检、调整施工配合比(如沥青用量或水泥剂量)、提供虚假标准试验数据、偷换样品、谎报完工转序工程量等行为;
(4)未经批准,将主体工程进行分转包。
(5)在日常巡回检查过程中,各项检查内容在同一作业点就同一问题重复出现2次;
(6)经自检后,被项目指挥部、政府监督部门、监理下令返工,其损失金额达3~10万元;
(7)自检体系工作存在问题较多,按附表3进行考评扣分达10分以上;
(8)由于现场管理混乱、文明施工较差,引起不良社会影响,被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提出批评;
(9)未经批准,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程师施工期间擅自离岗3天以上。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监理单位当月质量年活动考核评定等级定为“未达标”(暨优监优酬等级≤5等):
(1)各种原材料及外购件在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进入现场,监理未及时发现或未及时下令禁止;
(2)监理转序工作质量较差,在同一合同段出现漏转2~4次;
(3)经监理转序确认为合格的工程,被项目指挥部、政府监督部门下令返工,其损失金额达3~10万元;
(4)监理现场旁站不负责、不到位,同一监理人员对严重违章施工或一般性违章施工出现2次未能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处理;
(5)监理抽检频数不足规定频数的95%;
(6)因监理工作失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3~10万元的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
(7)监理试验室各项试验频数不足规定频数的95%。
(8)存在抄袭施工自检记录,施工单位代检、或编造抽检数据的弄虚作假行为,存在严重失职行为的。
3、列入信用评价考核范围
结合省交通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局管辖范围内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工作,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现将质量年活动考核评定结果列入年度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考核范围,作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的一项重要依据。
(四)奖罚结算
1、计算方法
施工单位质量年活动考核评定奖罚金以优质优价系数方式计算确定(见附表1-1),优质优价系数与工程价款结算金额(扣除100章费用)之积为该施工单位当期质量年活动考核评定奖罚金额(暨优质优价奖罚金额)。
驻地监理办(总监办)质量年活动考核评定奖罚金以优监优酬系数方式计算确定(见附表1-2),优监优酬奖罚金为:
工程结算价款(不含100章)
—————————————————————————— ×监理费总额×优监优酬系数
工程合同价款总额(不含100章和不可预见费)
监理单位质量年活动考核评定奖罚金(优监优酬将罚金)为其所管辖各驻地监理办(总监办)优监优酬奖罚金之和。
2、列支来源
支付的质量年活动考核评定奖罚金(暨优质优价奖罚金)直接计入工程成本,分别在合同中的不可预见费用中列支或扣减工程费。
支付的质量年活动考核评定奖罚金(暨优监优酬奖罚金)随同监理服务费一并结算。
3、报表填列
施工单位质量年活动考核评定奖罚金(暨优质优价奖罚金)具体填列在“工程计量支付统计报表”中的“投资计划完成情况表—不可预见费—优质优价奖罚金”项下。驻地项目办随同“工程计量支付统计报表”填写“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处工程项目质量优质优价计算表”(见附表7-1),该表作为“工程计量支付统计报表”的一个组成部分。
监理单位优监优酬奖罚金具体填列在“工程计量支付统计报表”中的“投资计划完成情况表—不可预见费—优监优酬奖罚金”项下。驻地项目办随同“工程计量支付统计报表”填写“驻地监理办优监优酬计算表”(见附表7-2)和“监理单位优监优酬计算表”(见附表7-3),作为“工程计量支付统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4、罚金
当期质量年活动考核评定等级确定后,在下一次(下月)计量支付报表中一并100%扣除。
5、奖金
优质优价等级确定后,优质优价奖罚金以优质优价系数方式计算确定,即优质优价系数与工程价款结算金额(扣除 100章费用)之积为该施工单位的优质优价奖罚金额。
优监优酬等级确定后,优监优酬奖罚金以优监优酬系数方式计算确定,监理单位优监优酬奖罚金为其所辖各驻地监理办(总监办)优监优酬奖罚金之和。
6、签字确认
附表7由驻地项目办依据处项目办检查通报和项目初评结果综合计算后填报。驻地项目办、处财务处、计划处、项目办、审计监察处等部门按照各自业务分工,负责监督、审查双优奖罚金的结算,并在附表7对应位置签字确认。
7、其它
维修改造工程、绿化工程、交通管理设施工程及机电工程交工后,优质优价和优监优酬不再评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按优质优价和优监优酬奖罚金总额签定补充合同。
附表1-1
优质优价等级评定表
等级
条 件
优质优价系数
质量安全年活动考核评定(施工单位)对应等级
质量综合评分
工程实体质量现场检验评分
1
≥145
≥95
0.02
优秀
2
≥140
≥91
0.012
优秀
3
≥135
≥88
0.006
达标
4
≥130
≥85
0
达标
5
≥125
≥83
-0.01
未达标
6
≥120
≥80
-0.02
未达标
注:优质优价各等级必须同时满足该等级的的两项条件。质量安全年活动考核评定等级为“优秀”或“达标”须同时满足“定性评定”中的相关要求。
附表1-2
优监优酬等级评定表
等级
条 件
优监优酬系数
质量年活动考核评定(监理单位)对应等级
监理综合评分
监理工作质量考核评分
1
≥135
≥45
0.08
优秀
2
≥130
≥43
0.06
优秀
3
≥125
≥41
0.03
达标
4
≥120
≥39
0.00
达标
5
≥115
≥36
-0.04
未达标
6
≥110
≥33
-0.08
未达标
注:优监优酬各等级应同时满足该等级的两项条件。当监理对施工单位实施一票否决时,其优监优酬等级可按监理工作质量考核评分独立确定。
附表2-1
路面(交安)工程实体质量控制强制性目标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基本目标
(合格率)
争创目标
(合格率)
路面铣刨
△铣刨深度(mm)
-10%H
90%
95%
△宽度(mm)
不小于设计值
△平整度
△最大间隙(mm)
≤10
△残留物(g/m2)
≤50
路面主要材料
材质
△基质沥青
符合设计
100%
100%
△改性沥青
△水泥
SBS改性剂
△碎石、机制砂
剂量
沥青含量
符合设计
100%
—
水泥剂量
SBS改性剂掺量
混合料
矿料级配
符合设计
≥90%
—
马歇尔稳定度
符合设计
100%
—
动稳定度
规格
碎石、机制砂
符合设计
≥80%
—
路面主体工程
纵断高程
面层
±10mm
≥80%
—
(底)基层
+5mm,-10mm
厚度
面层
总厚度代表值不低于设计厚度;上面层极值的-10%,代表值不低于设计值
≥95%
—
基层
-8mm
≥95%
—
底基层
-10mm
平整度
△中、上面层
平整度仪检测IRI≤1.0
≥90%
≥95%
△中、下面层(含横向接缝)
3m直尺检测最大间隙≤5mm
≥85%
≥90%
△表面层横向接缝
3m直尺检测最大间隙≤3mm
(底)基层
3m直尺检测最大间隙≤8mm
压实度
底基层
代表值:97%
100%
—
基层
代表值:98%
上面层
试验室标准密度的98%
中、下面层
试验室标准密度的97%
强度
基层、底基层
无侧限抗压强度不低于设计强度
100%
—
路面附属工程
土路肩
压实度
重型击实试验标准密度80%
≥95%
—
伸缩缝
△砼强度与微硅粉、纤维用量
符合设计
100%
100%
△缝宽
符合设计
≥90%
≥95%
△与桥面高差
≤2mm
路缘石
顺直度
10mm
≥85%
—
排水设施
断面几何尺寸
±10mm
≥90%
—
砼强度、配筋
符合设计
100%
—
附表2-1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波形梁钢护栏
波形梁板基底金属壁厚
0~0.22mm
≥97%
—
立柱壁厚
4.5+0mm,4.5+0.5mm;
镀(涂)层厚度
符合设计
≥95%
—
标线
标线厚度
常温型(0.12~0.2)
-0.03mm,+0.10mm
≥95%
—
加热型(0.20~0.4)
-0.05mm,+0.15mm
热熔型(1.0~4.50)
-0.10mm,+0.50mm
玻璃微珠材质与用量
符合设计
100%
—
附表2-2
路基、桥涵工程实体质量控制强制性目标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值
基本目标
(合格率)
争创目标
(合格率)
土方路基
△
压
实
度
(%)
零填及路堑上路床(cm)
0-30
≥96
90%
100%
路
堤
(cm)
上路床
0-30
≥96
下路床
30-80
上路堤
80-150
≥94
下路堤
>150
≥93
弯沉值(0.01mm)
不大于设计计算值
90%
—
纵断面高程(mm)
+10,-15
90%
—
中线偏差(mm)
50
90%
—
宽度(mm)
不小于设计值
85%
—
平整度(mm)
≤15
85%
—
横坡(%)
±0.3
85%
—
边坡
不陡于设计值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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